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增强入住员工的安全意识,保障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希望入住员工自觉遵守、共同创造优美安全的住宿环境。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临沂鑫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所属各宿舍楼三、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一条、员工住宿规定:

1、公司各单位需要住宿的员工,办理相关入住手续后方可住宿。私自入住者,一经发现处以200元罚款,并强制迁出宿舍。

2、员工入住后不得私自搬、调宿舍,如确有需要,应报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协调。违者罚款200元。

3、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保持原有结构的安全完整,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如有故意破坏,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其情节轻重加倍罚款。

4、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大声吵扰同事,若被同事投诉多次,罚款200元,劝解无效后取消住宿资格。

5、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吸毒、赌博、或从事淫秽、散播谣言等非法集会活动,一经发现对触犯刑法的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同时公司将回收宿舍,不在为其提供住宿。对私自饮

酒的处以300元罚款并通报。

6、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不得将宿舍内公共物品带出宿舍,违者将处以罚款200元。

7、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时,对宿舍的使用权立即终止。住宿人员离职或被取消住宿资格时,应于一日内迁出宿舍。

第二条、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1、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违者罚款300元。

2、宿舍内严禁长明灯现象,禁止私自乱接乱拉电线、插座。违者罚款100元。

3、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热炉、电暖器、小太阳等大功率用电器,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并罚款200元。

4、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磁炉、电饭锅等烧菜做饭,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并罚款300元。

5、宿舍楼内的各种消防设施、设备严禁随意挪动。违者罚款200元。

6、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或从席子底下穿过或与易燃易爆物体连接。违者罚款200元。

7、禁止在电线、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违者罚款200元。

8、严禁躺在床上吸烟,违者罚款100元。

9、住宿员工禁止动用或损坏配电箱,若宿舍内灯具、插座

等有电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并报电工及时修理,其他人员不得私自维修。违者罚款100元。

10、宿舍人员离室锁门时,必须检查并关闭电灯、充电器、电扇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做到“人离灯熄、断电源”。违者罚款200元。

第三条、宿舍卫生管理规定:

1、宿舍卫生做到地面干净、墙壁清洁,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等,违者罚款100元。

2、严禁将杂物倒进洗刷间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乱扔杂物。违者罚款100元。

3、宿舍内禁止大小便,违反此条规定者小便罚款200元,大便罚款500元。

4、宿舍内不得累积堆放垃圾杂物,必须一天一倒,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将室内垃圾杂物随便扫到走廊、公共区域等以确保环境清洁卫生。违者罚款100元。

第四条、管理、监督:

1、宿舍日常的安全、卫生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分厂、部门自行管理。

2、由安环部、综合办公室、保卫部、电仪车间组成联合督导小组不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抽查,检查中若发现以上各项问题考核分厂、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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