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目底中井煤矿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煤矿视屏管理制度

煤矿视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煤矿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和管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员工权益,提高煤矿生产效率,根据《煤矿安全规章》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与管理1. 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应设置在煤矿生产重要区域和关键部位,包括煤炭生产作业区域、井下矿井、矿井出入口、运输通道等。
2. 视频监控系统的设备应具备抗干扰、高清晰度、稳定性强的特点,能够实现对各个角度和区域的全方位监控,并能够实现远程监控和录像存储功能。
3. 煤矿视频监控系统的设备安装和维护应由具有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的供应商或维护人员进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及时维修保养。
4. 煤矿视频监控系统的布线、设备放置和摄像头安装等应有相关设计方案,并保证不受恶劣天气和外部干扰。
5. 煤矿视频监控系统的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工作的正常、稳定。
三、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与管理1. 煤矿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应逐个区域设置权限,并设置相关监控人员,确保只有相关人员才能进行监控。
2. 监控人员应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掌握操作技能和监控规范,并保证监控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
3. 煤矿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程,禁止利用监控设备进行违法活动或侵犯员工隐私。
4. 煤矿视频监控系统使用过程中,应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 煤矿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日志、录像资料等应保存一定期限,并严禁删除或篡改相关记录资料。
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是提高煤矿生产安全和办公工作效率的有力手段,煤矿单位应科学合理的规范机制,不断完善视频监控系统,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及系统安全。
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是提高煤矿生产安全和办公工作效率的有力手段,煤矿单位应科学合理的规范机制,不断完善视频监控系统,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及系统安全。
总而言之,煤矿视频监控系统的规范安装和使用,是促进煤矿生产安全和效率提高的重要手段,煤矿单位应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执行,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确保视频监控系统的有效使用和管理。
煤矿视频集中管理制度

煤矿视频集中管理制度一、煤矿视频监控设备的选择、布局和管理1. 设备选择煤矿视频监控设备应选择高清晰度、高性能、抗干扰能力强的产品,以确保监控画面清晰、稳定而且不易受环境影响。
同时,应选用具有夜视功能的摄像头,以保证在夜间或光线较弱的环境下也能清晰监控。
2. 布局与安装煤矿视频监控设备的布局应该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和安全隐患点而确定。
应设立在井口、井下工作面、巷道交叉口、矿井的各个角落等关键部位进行布设。
同时,应根据需要设置移动式监控设备,对需要频繁移动的区域进行实时监控。
3. 设备管理煤矿视频监控设备的管理应当落实专人负责,定期进行设备的巡检、维护和保养。
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及时处理设备故障,确保监控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
二、煤矿视频监控制度的建立和实施1. 制度建立煤矿视频监控制度是煤矿企业的重要管理制度之一,其建立应赋予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并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和安全需求进行制定。
制度文本包括监控设备的使用管理、监控范围和对象的规定、监控录像保存和管理、监控数据的传输和存储等内容。
2. 实施执行煤矿视频监控制度的实施执行应当由企业内部专门成立的监控管理组织负责,负责监控设备的使用情况、监控数据的处理和分析等工作。
同时,应对全体员工进行相关培训,使其了解监控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煤矿视频监控数据的处理和利用1. 数据采集煤矿视频监控系统会生成大量的监控数据,因此应建立健全的监控数据采集、传输和存储系统。
并确保数据的及时传输和存储,以备查找和分析。
2. 数据分析监控数据不仅可以用于发现安全隐患和事故原因,还可以用于分析生产进度和效率。
因此,应对监控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以上是关于煤矿视频集中管理制度的一些探讨,希望这些内容对煤矿企业建立完善的视频监控管理制度有所帮助。
同时,也希望煤矿企业能够认识到视频监控在安全生产和生产管理中的重要性,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为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煤矿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煤矿生产过程的监控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煤矿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在煤矿生产现场设置的视频监控设备和相关系统。
第四条煤矿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要遵循“以安全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对各工作面、井下和地面的监控和管理。
第五条煤矿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六条煤矿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操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监控系统,保证其稳定运行。
第七条煤矿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相关岗位培训,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
第八条煤矿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规定,不得私自调整监控系统的设置和参数。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九条煤矿视频监控系统的设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经常性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十条煤矿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进行维修,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对于煤矿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的维修,要选择有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确保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煤矿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维修前后要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维修过程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三条对于煤矿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的更新和更换,要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经过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章视频监控管理第十四条煤矿视频监控系统要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进行设置和布局,保证对生产过程全面的监控。
第十五条煤矿视频监控系统的监控范围要覆盖煤矿的主要生产区域和重要部位,确保对关键位置的监控。
第十六条煤矿视频监控系统的监控图像要清晰、稳定,能够有效地反映生产过程的情况。
第十七条煤矿视频监控系统监控图像的存储要进行及时的备份,确保监控数据的完整和安全。
第十八条煤矿视频监控系统监控数据的管理要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不得私自删除或篡改监控数据。
第十九条煤矿视频监控系统的监控数据要进行定期的存档和备份,并保存一定的时间后进行销毁。
井下视频管理制度

井下视频管理制度一、井下视频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1.依法依规。
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井下视频管理制度,保障井下工作人员的法定权益和安全生产。
2.提高管理水平。
通过视频设备监控和管理,可以实时监控井下工作场所,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管理问题,提高井下管理水平。
3.规范操作行为。
通过视频设备监控和管理,可以督促和规范井下工作人员的操作行为,减少违规操作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4.改善工作环境。
视频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有效监控井下工作场所的环境,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秩序的维护。
5.提高生产效率。
通过视频设备监控和管理,可以实时监督和指导工作人员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提高生产效率和作业质量。
二、井下视频管理制度的范围和内容1.视频设备的选择和安装(1)按照国家标准和矿山安全规范的要求,选择适用于井下工作场所的视频设备,并进行安全可靠的安装和调试。
(2)视频设备应涵盖井下工作面、进出口通道、作业面、运输路线等重要场所,保证对井下工作场所的全面监控。
2.视频监控范围和权限(1)根据工作需要和安全管理的要求,确定井下视频监控的范围和权限,包括对于作业面、通道、设备设施等重要区域的监控权限。
(2)严格控制和管理对于视频监控系统的操作权限,确保监控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
3.视频监控设备的维护和管理(1)确保视频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性能稳定,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和检修,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问题。
(2)建立视频监控设备的台账和档案,做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记录,保障视频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4.视频监控数据的保存和管理(1)建立视频监控数据的保存制度,确保监控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保留必要的历史监控数据和记录。
(2)对于重要的监控数据和信息,进行加密和备份处理,确保其安全性和可用性。
5.监控数据的分析和利用(1)对于视频监控数据和信息,进行定期的分析和利用,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制定相应的整改和改进措施,提高井下工作的管理水平。
煤矿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监控系统的管理,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和稳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具有煤矿监控系统的煤矿,包括国有煤矿、民营煤矿和合资煤矿。
第三条煤矿监控系统是指通过传感器、监控设备、数据传输线路和监控中心等设备,对矿井内的生产情况、安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控制的系统。
第四条煤矿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是煤矿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煤矿应当制定和完善煤矿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确保煤矿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第五条煤矿监控系统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对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不断提升监控系统的安全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责任和义务第六条煤矿监控系统的所有权归煤矿所有,在煤矿内使用的监控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具有相应的资质。
第七条煤矿监控系统的管理由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煤矿监控系统管理员负责。
第八条煤矿监控系统管理员是煤矿专职从事监控系统管理和运维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关的资格证书。
第九条煤矿监控系统管理员的主要责任和义务包括:(一)负责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二)定期检查和维护监控设备,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异常;(三)对监控系统的数据进行及时、准确的分析和处理,及时向煤矿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四)加强对监控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操作人员的技能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十条煤矿监控系统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煤矿监控系统管理员应当制定维护计划和保养方案,对监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和异常。
第十二条煤矿监控系统管理员应当建立设备档案和台账,对监控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和保养情况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十三条煤矿监控系统的监控中心应当设有专门的巡检人员,定期对监控设备和监控数据进行巡检和核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煤矿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煤矿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煤矿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和工作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煤矿视频监控系统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煤矿企业应对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合理布局,保证视频监控的全覆盖,并配备完善的硬件设施、软件管理系统和专业人员。
第二章视频监控管理责任第四条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设立安全监控中心,负责视频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
第五条安全监控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视频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2. 监控矿井生产过程,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报警,并协助处理;3. 指导矿井各个采区、巷道等重点部位的视频监控布设,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4. 对煤矿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进行培训和指导;5. 制定和完善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有专门的视频监控技术人员负责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和管理,需定期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视频监控设备管理第七条煤矿企业应根据矿井和安全生产需要,合理配置视频监控设备,确保视频监控的全覆盖和实时性。
第八条视频监控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安装位置应合理,能够清晰、准确地监控矿井各个区域。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确保视频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并制定相应的维护计划和纪录。
第十条煤矿视频监控设备应与安全监控中心进行联网,实现视频图像的传输和存储,确保安全监控中心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和处理相关信息。
第四章视频监控系统使用管理第十一条煤矿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进行,禁止随意关闭或篡改视频监控设备。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视频监控系统操作规程,明确视频监控的使用权限和操作规范,禁止未经授权或无合法事由的人员擅自操作视频监控系统。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定期对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修复设备故障,确保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577.煤矿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煤矿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视频监控系统的组织、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等行业标准,结合晋城市煤炭管理部门、公司有关文件要求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监控室负责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与日常管理,并接受公司的管理与监督。
第三条应配备满足系统使用需要的操作、维护人员,操作、维护人员须具有相应技术水准及工作能力,并应了解系统的基本原理,能熟练的操作使用系统,有现场实践经验。
第四条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等行业标准,结合实际情况,须在以下位置安装布置监测摄像头,并随时跟踪采、掘、开拓进度以及监测主体等位置的变化,及时改变监测摄像头的位置和角度,并保证根据需要随时可正常上传至公司总调度室:1、综放工作面2、综掘工作面3、开拓工作面4、井下主要运输皮带转载点5、主井井口6、副井工业广场7、副井井底车场8、井下变电所9、井下水泵房10、主通风机房11、洗选系统12、装运系统13、办公大楼14、35KV变电站15、等候硐室16、文化走廊第五条系统实施须具备下列基本功能:1、实时监测功能:在每个监视点,监控室值班人员能监视有关监视区域的实时视频图像,并可对特殊地点摄像机及云台进行远程控制,可按预设定的流程成组或单独自动巡视单个监视区域,也可手动定点监视重要区域。
2、存储功能:系统可进行多画面同步实时存储,存储内容至少保留15天时间以备事故时检索。
3、回放功能:系统具备按录制时的图象质量进行回放的能力,可以快速地根据时间、事件、监视点等条件对存储资料进行查询检索,按照预设速度进行回放。
4、报警功能:系统能根据侦测到的场景异常变化自动进行实时动态存储、抓拍,必要的报警及自动在相应显示器上推出报警画面功能。
5、字符叠加功能:每路视频图像上,均能叠加日期、时间、摄像头号、监视区域名称等;6、传输功能:系统具有实现联网及远程操作控制功能,并可根据需要随时传输至公司总调度室电视墙。
矿井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矿井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井监控系统管理,保障矿工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监控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矿井监控系统应当具备可靠性、实时性和全面性,能够对矿井的各项参数进行监测和管理。
第四条矿井监控系统的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矿井监控系统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实施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组织培训,进行技术维护和更新。
第六条矿井监控系统维护人员负责对监控系统进行日常维护,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矿工应当遵守矿井监控系统使用规定,正确使用监控系统,及时反馈异常情况。
第八条矿长负责监督矿井监控系统的工作,并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第三章管理机制第九条矿井监控系统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条矿井监控系统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技术培训,提高维护人员的技术水平。
第十一条矿井监控系统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更新监控系统软件和硬件,保证系统的稳定性。
第十二条矿长应当定期检查矿井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三条矿井监控系统维护人员应当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紧急处理第十四条发生矿井监控系统异常时,应当立即通知矿长,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第十五条矿长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紧急处理,保障矿工生命安全。
第十六条矿井监控系统维护人员应当及时排除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第五章处罚制度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当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八条矿工违反矿井监控系统使用规定,造成事故的,应当从重处罚。
第十九条矿井监控系统管理部门应当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确保全面落实处罚制度。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矿井监控系统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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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目底中井煤矿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试行)
目前我矿视频监控系统已基本安装完善,为便于视频监控系统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各单位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1、井下监控系统安装及维护由通风工区负责。
每星期必须对监控系统进行正常维护并有维护记录。
2、视频监控系统的电源及监控地点照明设备由安装地点掘进(回采)工作面施工单位负责。
3、视频监控线路(光纤)与瓦斯监控线路吊挂标准一致,必须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雕花标准进行吊挂。
4、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完成后,监控设备及线路由各个工作面施工单位负责保护,喷浆、修复等地点由施工单位负责保护。
5、工作面当班安检员、瓦检员负责对视频监控系统完好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损坏监控摄像头行为立即制止并进行汇报。
6、打钻地点摄像头电源及照明设备由抽采工区负责,施钻地点摄像头及线路保护由抽采工区负责。
7、掘进工作面放炮期间,由瓦检员、安检员、掘进工区当班跟班干部负责对摄像头的保护。
8、各个工作面摄像头电源停送电工作由该工作面施工单位电工负责。
9、综采工作面摄像头随着工作面推进摄像头移动工作由综采工区负责,现场安检员、瓦检员负责监督。
罚则:
1、掘进(回采)工作面视频监控设备损坏由该工作面施工单位按原价赔偿,并处罚管理人员1000元,处罚当班安检员、瓦检员每人100元。
2、打钻地点视频监控设备损坏由抽采工区按原价赔偿,并处罚管理人员1000元,处罚当班安检员、瓦检员每人100元。
3、通风工区调整好摄像头方位、角度后,汇报矿调度室,经调度室验收摄像头方位、倾角后正常投入使用,其他人不得随意乱动摄像头,发现摄像头方位、角度改变并不能正常监控,处罚责任人200元/次,如未及时发现责任人则处罚该地点施工单位管理人员200元/次。
4、放炮期间必须将摄像头进行保护,如因保护不当造成摄像头损坏,施工单位按原价赔偿外,处罚当班跟班干部、当班安检员、当班瓦检员每人300元。
5、视频监控系统传输线路损坏导致信号不能正常上传,处罚责任单位50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