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施工合同中风险防范的建议
签订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有哪些

签订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有哪些合同中的条款⼀般分为纯商业上的条款和法律条款,商业条款是规定双⽅交易的条件,是双⽅对纯商业上的事务作出安排,法律条款则主要规定双⽅的法律权利和义务以及⼀⽅出现违约时的处理。
签订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有哪些?请阅读下⾯由店铺⼩编整理了内容进⾏了解。
签订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有哪些签订合同中存在的风险:⼀、主体没有订⽴合同的资格,没有实际履⾏能⼒。
在现实经济⽣活中,经常出现的合同风险就是订⽴合同的主体没有订⽴合同的资格,根本没有履⾏能⼒,即通常所说的⽪包公司利⽤出卖⼈的轻信,骗取出卖⼈的货物。
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以法⼈及其他组织为⼀⽅当事⼈之间订⽴的合同。
⼆、代理⼈超越代理权限,以被代理⼈名义签订合同债务。
在合同债务的签订中,经常有代理⼈以被代理⼈名义签订合同的情况,在被代理⼈授权范围内,代理⼈所签订合同的权利义务应由被代理⼈承受。
但代理⼈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授权期限已届满后所订⽴的合同,未经被代理⼈追认,由⾏为⼈承担。
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有可能会给合同另⼀⽅当事⼈造成损失。
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如果对⽅是加盖分公司、部门的印章或者是部门经理、业务⼈员等都需要明确的授权委托书。
三、合同债务的内容中出现漏洞导致权利得不到保护。
四、在合同债务中的恶意履⾏。
签订了⼀份内容齐备、详尽完善的合同并不代表没有任何风险,在实际履⾏中有可能出现恶意履⾏的情况,⼀般有:1、⼝产品质量差⽽拒付货款。
2、品有质量问题⽽故意不告知。
3、发⽣多交货时不予通知。
4、对⽅履⾏不符合约定时,不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
5、卖⼈⼯作⼈员收货后以⼯作⼈员⾮本企业员⼯为由拒绝⽀付货款。
五、虚开⽀票,套取货物。
虚开⽀票是近年来增长较快的⼀种欺诈⾏为。
主要形式是开具不实⾯额的⽀票即空头⽀票,这样当收票⼈将⽀票交给⾃⼰的开户⾏转账时会被出票⼈的开户⾏拒付⽽使⽀付额不可兑现。
也有买受⼈在星期六或星期天去提货,以⽀票形式付款,因银⾏有时周六⽇不上班,出卖⼈周⼀去银⾏时发现是空头⽀票。
发包人施工合同风险

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为了完成特定工程,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都会面临一定的风险。
本文主要分析发包人在施工合同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工程质量风险1.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工程,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
这种情况下,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重建或其他弥补措施的费用。
2. 工程质量缺陷:由于设计不合理、施工不规范、材料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工程存在质量缺陷,影响工程使用功能和安全。
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加固等费用,并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防范措施:(1)明确工程质量标准:在合同中详细规定工程质量要求,包括材料、施工工艺、验收标准等。
(2)加强监督检查:发包人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施工。
(3)严格验收程序:工程完成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二、工期延误风险1. 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如施工组织不当、人力物力不足、施工工艺不成熟等,导致工程进度滞后于合同约定的工期。
2. 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由于发包人原因、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等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防范措施:(1)合理制定施工计划:承包人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2)加强进度管理:发包人应加强对工程进度的监控,及时了解工程进度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协调解决。
(3)明确工期违约责任:在合同中约定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三、工程价款风险1. 工程变更导致价款调整:由于工程变更,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导致工程价款发生变化。
2. 工程价款支付风险:发包人延迟支付工程款或拒付工程款,导致承包人权益受损。
防范措施:(1)完善工程变更程序:明确工程变更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确保工程变更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发包人如何规避建设工程合同风险

发包人如何规避建设工程合同风险建设工程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约定由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合同风险无法避免。
为了降低合同风险,发包人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规避风险。
一、严格审查承包人主体资格承包人的主体资格是影响合同有效性的重要因素。
发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应严格审查承包人的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确保承包人具备承担工程建设的资格和能力。
此外,还需关注承包人的业绩、信誉、财务状况等方面,以确保承包人能够按期完成工程。
二、明确合同内容,细化合同条款合同内容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享有合同权利的基础。
合同内容应明确、具体,避免模糊不清的条款。
发包人应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工程范围:明确工程的具体内容、规模、地点等。
2. 工程质量:设定明确的建设标准、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3. 工程进度:约定明确的开工、竣工时间及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4. 工程价款:明确价款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5. 违约责任:约定双方在违约时的责任及赔偿方式。
6. 争议解决:选择合适的争议解决方式,如仲裁或诉讼。
三、加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应加强对承包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
具体措施如下:1. 设立项目组,指定专人负责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2. 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议,了解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3.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确保工程按期完成,符合质量要求。
4. 加强与承包人的沟通,确保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障。
四、注重合同风险的转移和分担发包人应通过合同条款将部分风险转移给承包人,减轻自身风险。
例如:1. 约定承包人承担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责任。
2. 要求承包人购买相应的保险,如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等。
3. 约定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4. 要求承包人提供担保,如履约担保、付款担保等。
施工中常见的法律风险和防范措施

施工中常见的法律风险和防范措施施工过程中存在着许多法律风险,这可能对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以及参与方的权益产生潜在的威胁。
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些法律风险,合理的防范措施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施工中常见的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合同纠纷在施工项目中,一旦合同的条款存在模糊或者存在不合理的解释,就有可能引发合同纠纷。
这些纠纷可能包括工程质量、工期安排、付款问题等。
为了防范合同纠纷的发生,应注意以下几点:1.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条款清晰可行;2.合同签订前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避免存在重大漏洞;3.及时沟通和协商,避免问题升级为纠纷;4.合同履行过程中及时记录关键信息,以备不时之需;5.如遇到纠纷,及时寻求专业法律服务的支持。
二、工程质量问题工程质量是施工项目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如果发生工程质量问题,除了对工程造成损害外,还可能涉及赔偿、责任追究等法律风险。
为了防范工程质量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确保施工方具备相关资质和技术能力;2.按照行业标准和规范进行工程设计和施工;3.及时检测和评估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建立良好的监督机制,确保施工质量得到有效控制;5.合理分工和合作,避免因责任不清而引发纠纷。
三、安全事故施工现场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仅会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可能引发法律责任和赔偿问题。
为了预防安全事故和降低法律风险,应采取以下措施:1.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培训和教育;3.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4.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责任;5.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环境污染施工活动可能产生各种形式的环境污染,例如噪音、废水、废气等。
如果不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就有可能面临环境污染纠纷以及相应的法律风险。
为了防范环境污染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1.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2.合理规划施工活动,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影响;3.使用环保设备和材料,降低环境污染风险;4.及时处理和处置产生的废物和污染物;5.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施工过程的合法性。
如何防范施工中的解除和终止风险

如何防范施工中的解除和终止风险施工过程中,解除和终止合同可能会面临一些风险,因此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防范这些风险。
本文将从合同管理、项目控制和风险评估等方面进行阐述,以帮助施工方避免解除和终止合同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一、合同管理1.明确合同条款: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明确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工期、价格、支付方式、质量要求等。
合同条款应具体清晰,避免模糊和歧义,为双方提供明确的约束和指导。
2.合同变更管理:如何应对施工过程中的不可预见情况是合同管理中的一个关键问题。
在合同中要设定变更管理机制,确保任何变更都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及时更新合同条款。
3.履约保证:施工方应提供充分的履约保证措施,如保证金、履约保险等,确保合同履约能力。
同时,在合同中也应规定解除和终止合同的程序和责任承担等细节事宜。
二、项目控制1.进度控制:合理的项目进度安排可以减少施工中的不可控因素,降低解除和终止合同的风险。
施工方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并按照计划执行,实时监控施工进度,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延误问题。
2.质量控制:高质量的施工是确保项目按时交付的关键。
施工方应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制定相关的施工规范和检验标准,并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达到约定要求。
3.成本控制:在施工过程中,成本控制是一个关键环节。
施工方应建立科学的成本控制体系,制定详细的成本计划和预算,并进行日常的成本核算和控制,避免超支和经济风险。
三、风险评估1.风险预警:施工方应在项目启动前进行风险评估,对可能的风险进行预警。
例如,可以通过前期勘察和可行性研究,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风险性,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潜在风险。
2.风险应对:如果发生了解除和终止合同的风险,施工方应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计划,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应对。
例如,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纠纷、调整计划、调整资源配置等方式来应对风险。
3.风险监督:风险管理需要进行全程监督和跟踪,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施工方应建立风险监督机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跟踪,确保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存在的风险有哪些(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一、引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项目中的重要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存在一定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导致合同纠纷,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甚至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因此,识别和防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存在的风险1.合同条款不完善合同条款是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依据,如果合同条款不完善,可能导致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纠纷。
例如,合同中未明确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价款支付方式等内容,或者表述含糊不清,都可能导致合同纠纷。
2.合同主体不合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有效性取决于合同主体的合法性。
如果合同主体不具备相应的资质、资格或未取得相关批准文件,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合同主体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也会给合同履行带来风险。
3.工程变更和索赔风险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和索赔是难以避免的。
如果合同中未明确工程变更和索赔的处理程序、时限及赔偿标准,可能导致双方在工程变更和索赔过程中产生纠纷,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4.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1)建设单位资金不足,导致工程进度滞后;(2)施工单位技术力量不足,无法保证工程质量;(3)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沟通不畅,导致工程变更和索赔处理不及时;(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安全事故;(5)合同履行过程中,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合同履行。
5.合同解除和终止风险(1)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不明确,导致双方在解除和终止合同过程中产生纠纷;(2)合同解除和终止后的结算、赔偿问题处理不当,可能导致一方合法权益受损。
三、应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措施1.完善合同条款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前,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内容,确保合同条款完善、明确。
对于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价款支付方式等重要条款,要详细约定,避免产生歧义。
如何防范施工中的纠纷和法律风险

如何防范施工中的纠纷和法律风险一、引言在施工项目中,纠纷和法律风险是无法避免的问题。
为了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以及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及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从合同管理、风险评估和法律支持三个方面,介绍如何有效地防范施工中的纠纷和法律风险。
二、合同管理1.明确约定双方权责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责是防范纠纷的关键。
合同中应写明工程的范围、质量要求、工期、支付方式等重要条款,确保双方在开始施工之前已达成一致。
同时,合同还应明确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为后期纠纷处理提供明确的依据。
2.合理分配风险责任施工合同中的风险责任应该合理分配,避免一方承担过多的风险。
例如,对于工程变更、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合同应明确约定责任的承担方式,以减少争议的发生。
此外,对于可能引发纠纷的关键环节,如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等,合同应明确约定责任的界定和追溯机制。
3.监管合同履约情况合同的履约情况应得到监管,并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监管工作可以通过定期巡检、验收、质量检测等手段进行,确保合同各方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同时,监管工作需要做好记录,以备后续纠纷处理时使用。
三、风险评估1.充分了解项目风险在施工前,需要充分了解项目的风险情况,包括地质条件、天气变化、安全隐患等。
通过风险评估,可以制定相应的风险预防措施,减少风险导致的纠纷和法律风险。
2.建立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情况,应提前建立应急预案,包括应对措施、责任分工和信息沟通机制等。
在出现突发情况时,能够迅速应对,减少纠纷的发生,并及时取得法律支持。
3.定期风险评估和调整施工过程中,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评估项目的风险是否发生变化,并及时调整措施,以应对新的风险。
同时,风险评估结果需要及时与各方共享,保持信息透明,减少误解和纠纷的发生。
四、法律支持1.法律合规性检查在施工前,应进行法律合规性检查,确保施工方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检查内容包括施工许可、劳动合同、环境保护等方面,以减少因法律违规而导致的纠纷和法律风险。
施工合同结算风险与防范

施工合同结算风险与防范前言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各方之间做出的一项协议,其中的结算是一项关键内容,如果在结算过程中出现问题将对所有参与方造成不良后果。
本文将介绍施工合同结算的风险和防范措施,以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施工合同结算可能存在的风险一、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在结算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合同金额无法准确计算,或者双方之间出现分歧,导致结算无法顺利完成,这将导致对施工方和业主方的经济损失。
另外,如果在合同签订时未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会造成一定程度上的经济损失。
二、关系消极影响工程进程在结算过程中,如出现分歧,双方可能会因此产生不良情绪,导致施工进度受到影响,会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
如果此时继续工作,将对整个施工工程产生消极影响。
三、可能涉及法律问题在结算过程中,如果双方无法遵守合同规定,可能会导致法律纠纷。
这使得施工方和业主方都可能需要雇佣律师和其他专业人员来解决问题,导致不必要的费用和时间延误。
施工合同结算的防范措施为了确保施工合同的结算顺利进行,需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一、明确合同金额和付款方式在签署合同时,双方需要就金额和付款方式达成共识。
在施工的过程中,也需要保持合同金额和付款方式的透明度,及时进行跟踪和确认,以防止计算错误和其他误解。
二、让合同具体明确合同应具体、简明,详细说明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应该详细说明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以及合同解决这些情况的方式和策略。
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明确约定合同执行的具体细节和程序,以防止出现纷争和误解。
三、合同中包括了合适的监管机制合同中需要确立巨大多重监管机制以监视施工工程进程、防止问题爆发、加强沟通和协调,以确保工程的适当顺序。
在发现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应及时处理,保持双方的沟通和协调。
四、合同包括适用的法律合同中需要特别提到适用的法律和司法管辖范围。
这样,当出现纷争时,双方就有清晰的法律标准和可以遵循的法律程序,以便更快地解决问题。
施工合同结算是建设工程各方之间做出的一项协议,其中的结算是一项关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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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施工合同中风险防范的建议董事长、总裁,集团公司各位领导,各位同仁,你们好!公司领导要我在这次年中工作会议上,就合同风险防范为题作一个发言。
在坐的都是领导,都是的资深建筑专家和法律专家,我只是板门弄斧,目的只是抛砖引玉。
如有错误,请大家批评。
大家知道,合同风险防范,可以分为合同签订前的风险防范、签订合同时的风险防范和履行合同中的风险防范三个部分。
我公司已经对合同风险防范的问题,分别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且发挥和正在发挥重要作用。
具体措施有:对合同签订前的风险防范----建立风险考察制度。
有集团公司领导、法务部、经营部进行。
对签订合同时的风险防范----施行合同审核流程---有主管领导和各职部门专职人员进行。
对履行合同中的风险防范----精细化管理----有公司领导、项目经理、工程部、财务部、成本核算部人员进行。
我代表法务部参加了公司的合同审核流程,对每份合同进行认真审阅,一表一合同,并提出书面建议。
2010年件,2011年有238件,2012年48件(限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风险防范,这个题目很大。
因为合同种类繁多,涉及面很广。
由于时间有限,不能面面俱到。
由于我公司涉及到的合同,主要还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买卖合同。
今天主要讲一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买卖合同。
(一)、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人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承包人就该建设工程施工的法律和双方的行为准则。
说明合同的重要性,是有一定道理的。
因为,合同经双方签名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
谁不执行,谁就违约,谁违约,谁就应依约承担违约责任。
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慎之又慎。
下面我结合审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情况,就签订施工合同时需要风险防范选择了几个侧面,谈以下建议。
一、关于建设工程的四证大家知道,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前,必须经过招投标,施工企业取得中标通知书。
同时,必须具备四证。
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施工许可证。
有没有经过招投标,是否取得了四证。
法务部合同审核人因未参加这项工作,也未看到过相关资料,不得而知。
但是,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一部分的协议书中,有一个工程立项审批文号栏。
我都要看一下的。
空白的较多,划掉的也有。
没有统计过,大约占10---30%。
这类合同的工程。
未填写文号,是否可以理解为: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在这里有必要提醒大家一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不能施工的,当然也不能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便签订了合同,如果不能补办,合同自然无效,更不能进行开工。
施工前,必须具备四证。
否则,就是违规施工。
实践中。
也有不具备上述四证发包人开发的,承包人进行施工的。
这点,不在我们讨论之列。
但是,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只能在法律的框架内,以法引导,不能随心所欲地误导。
在这里提个醒: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前,应当结合风险考察情况,招投标(包括内部邀标)情况,同时,应当具备施工前必须具备的所有条件。
否则是违规的,应当说也是违法的,弄的不好,也许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二、关于施工合同的格式(形式要件)就目前而言。
绝大部分施工合同,大都是采用建设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T—1999—0201版本(下称“示范文本”)。
但审核中,也有一部分,是随心所欲编写的协议书。
有的即便采用了“示范文本”。
有的删除除了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有的有大幅度修改《通用条款》;有的在《通用条款》最后的其他栏中,增加了很多制约总包人的条款。
有的甚至是草稿件,有的主要条款不完整,有的合同空白很多未填写。
对此,有人要说,这是建设单位起草的,我们没有权利。
我想,施工方是合约相对人,完全有理由提出按规范要求签订施工合同的要求。
因此建议:1、最好使用建设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T—1999—0201版本。
并填写完整,不要有空白。
2、进入合同审核流程,应当制订一个准入的条件,避免有注解的不成文合同的草稿件进入流程,防止一个合同多次审核。
如有一个工程合同,六次审核,时间整整一年。
3、对合同审核内容,各审核人具体分工,有侧重地进行审核。
三、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履约保证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承揽合同(定作、加工)范畴。
一般应当由定作方向承揽方交纳定金、订金或预付款。
可是,建设工程施工的惯例,不但承包人要带资或全带资金进行承包施工,承包人还得向发包人支付工程履约保证金或者预留金。
这项资金往往在签订意向书时就要交纳了,而且数量较大,一般在10%以上,几百万、上千万,甚至几千万。
有的建设单位,在工程八字还没有一撇时,就开始动脑筋揽钱了。
工程能不能上马还没有把握,就开始签订意向性合同收取履约保证金了。
这就给施工企业带来了经营风险。
因此,在签订意向性合同或交纳履约保证金时,施工人必须充分考虑其风险,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建设方不能建设或因建设方原因导致承包人不能施工或不能按约定期限施工时,归还履约保证金的时间,以及建设方应当承捍的违约责任。
主要避免误入用工程骗资金的圈套,建设方的工程因故不能建设;承包人未能承包施工或因甲方原因迟迟不能开工,导致交了履约保证金,不但未能承包工程,且连履约保证金也无法收回。
四、关于建设工程工期延误的违约金工期逾期的违约,于情于理于法都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但是应当注意几个问题:一是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合同约定工期是否充足。
二是防止在工期逾期违约责任约定上失误,或者说防止误入个别建设方设置的圈套。
如一个近3亿的工程,工程工期逾期违约金约定:每逾期一天,按该工程结算造价千分之五计算。
大家计算一下,每天要多少(按合同造价计算也要150万/天,)?10天需要1500万,一个月就是4500万了。
一个3亿造价的工程,即便15%的利润,其他工作十分顺利。
也没有利润了。
还有一个建筑面积为18.4万平米工程,合同约定工期逾期违约金,每天按每平米1元计算。
1元钱谁会引起注意。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建设工程的特点之一就是面积大。
该工程面积18.4万平米,按1元/平米计算,每天违约金是18.4万元,这个数字,还是要让人吓一大跳的。
工期逾期的违约金,一般是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一,按此计算,合同造价1亿的工程,工期逾期违约金,每天也要承担1万元了。
因此,工期逾期的违约金不能出现按工程造份千分之几的比例的。
五、关于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的违约责任在审核合同中,我发现在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中,工程质量标准栏上,填写的是:一次性验收合格。
何谓一次性验收合格。
顾名思义,验收次数只有一次,质量标准必须合格。
合同约定了,没有达到,就是违约了。
那么,这个要求能不能达到?如果能达到,倒也无所谓;如果达不到,没有追究责任约定,也不要紧。
问题是,没有这样的好事,发包人也是有专人在研究处理的,且处罚非常狠。
有的约定:否则质量保证金340万元将不予退还(20120021#);一个合同建筑面约10万平米的工程合同约定:10元/平米,100万元(020120030#);有的约定:质量违约履约保证金720万元予以罚没(20120038)为此,建议:不要写一次性验收合格。
只填:合格。
否则,经济处罚风险很大。
六、关于甲供材料甲供材料就是工程建设所用设备和材料,由发包人供给。
大家知道,设备和材料也是有利可图的。
在签订合同中,尽量不采用甲供材设备材料。
如果一定要约定甲供材料。
建议注意以下几点:1、对甲供材料范围、数量、质量、型号、规格等限定,并约定发包人不履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的责任。
如不及时供货导致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所供货物质量瑕疵,导致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应当由发包人承担。
七、关于发包人直接分包工程发包人直接分包项目,是指发包人将总包人承包内容范围内项目(包括专业分包),从总包人范围中划出,再直接发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承包。
对合同中约定有发包人直接分包工程项目,请注意:除要求分包人提供符合条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书外,为争取权利,减少总承包方的风险,应当另行签订建设方、总承包方和分包方的三方合同,以明确三方责权利关系(或在本合同中约定)。
若有必要增加具体的制约性条款,有选择性地采纳,以修改和完善本合同。
具体内容:(1)建设方(或分包方)应向总承包方交纳分包配合管理费,其费用按本分包工程实际价款的 %计算)。
(2)分包方应服从总承包方的管理,执行总承包方规定的规章制度。
(3)分包方的分包工程价款应与建设方结算,由建设方直接拨付给分包方。
分包方不得向总承包方主张本工程工程款。
(4)如分包方(包括所属全体人员及导致的第三人)发生人身伤亡等事故的,由分包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5)分包方与所属民工因工资、与材料商等因材料款及借款(欠款)等发生纠纷,向总承包方信访主张的,总承包方有权责令分包方立即支付,并有权对分包方处以适当的经济罚款。
(6)由于分包方原因造成总包工期延误的,总承包方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且建设方同意本工程工期相应顺延。
(7)分包方对分包工程质量承担全部责任,与总承包方无关,总承包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若因分包方责任导致总承包方工程质量问题或验收不合格的,分包方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方同意其工期相应顺延。
(8)由于分包方过错导致总承包方被罚款、被起诉等造成经济损失的,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赔偿或追偿等议删除。
八、关于发包人的违约责任施工合同中,有对发包人违约责任栏的,但是有的合同,在发包人违约责任栏上,填写无或干脆划掉了,有的填写,如发包人未按期付款,承担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息。
对发包人没有制约作用九、关于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支付方法和时间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结算和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这是施工人的基本权利,利益所在,必须明确规定,约定应当具有可操作性。
并努力争取。
1、工程进度必须明确规定工程量确定方法,进度款支付数量和支付时间,必须具可操作性。
切不可外附条件。
2、工程结算必须约定方法和约定时间。
如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90日内完成工程审价(包括完成审计),逾期视为认可承包人的竣工结算文件。
3、必须约定甲方未按约支付工程款应当承担违约金的条款,如果明确约定有困难,起码也要按《通用条款》执行。
十、关于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的问题,一般不大会引起施工人的注意,如果我们了解了其中的奥秘,也许会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了。
举一个例子,有一个1亿造价的工程合同,约定保修金为合同造价的5%,就是500万元。
返还时间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起两年内返还。
这样比较好。
但是,也有约定:质量保修期结束后14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20120040)。
这条约定,看似没有问题,但摆到桌面上分析,可是个大问题了。
大家知道,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双方签订的《房屋建筑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约定:⒈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⒊装修工程为__2__年;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2__年;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2__个采暖期、供冷期;⒍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2__年;大家知道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