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实用版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一、背景和意义在建设工程中,监理工作依据其独立、客观、公正的职能地位,负责全面监督工程施工,监管质量、安全、投资等方面的问题。
在建筑产品中,一般都有所谓的保修期或缺陷责任期,该期限一般为一到两年,其目的在于保证业主在使用过程中的权益,确保建筑产品质量。
因此,在保修阶段,监理工作至关紧要。
其责任不仅在于引导建设单位及承包商行使维护和修理保养等职责,同时还需要对可能存在的缺陷适时监测、记录并提出整改看法,确保业主获得本身应得的权益,同时降低因维护和修理、更换等费用带来的损失和纠纷。
建立保修阶段监理工作制度,可以保障建筑产品的质量,降低建筑项目的质量风险,有效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推动建筑行业的持续健康进展。
二、监理工作职责1.就保修期内建筑产品保养管理供给后期服务建议;2.对保修期内发觉的缺陷进行评估、分析,并提出符合产品整体形象调和的合理化的整改看法;3.对缺陷进行记录,编制完整的记录报表,并适时交付给建设单位及承包商;4.对缺陷整改情况进行监测,确保其得到适时解决,并记录监测结果。
三、工作要求1.整改看法:监理应依照法律规定和建筑产品的技术标准,针对缺陷提出合理、科学的整改建议,并应确定整改方案及要求承包商在指定时间内完成。
2.记录报表:缺陷报告应认真记录缺陷现象、性质、程度及可能的影响,并针对性地编制相应表格。
3.监测情况:对已整改的缺陷进行监测,监测周期应维持在6个月以上,记录监测到的情况。
4.服务建议:针对不同类型的建筑产品,应供给全方位的后期保养维护注意事项、使用说明和建议等。
四、监理工作流程1.发觉缺陷监理应在保修阶段实施常规巡查,适时发觉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缺陷,并建立认真的记录。
2.建立记录报表监理应依据发觉的缺陷建立完整的记录报表,包括缺陷的性质、程度、影响,检查时间等认真信息。
3.提出整改建议针对缺陷,监理应提出符合技术标准、合理的整改建议,并要求承包商依照提出的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工程缺陷责任期监理措施

项目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监理措施
1、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
1.1、监理单位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
1.2、承担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时,监理单位安排监理人员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1.3、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员应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2、工程质量保修阶段控制的监理措施
2.1、当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后,工程进入保修期,监理单位将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义务,按照《工程质量保修期工作流程》规定的程序继续进行监理工作。
2.2、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保修合同,并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回访,做好回访记录。
2.3、监理将设专人与建设单位代表保持联系,了解工程保修期内质量信息。
2.4、对建设单位反映的工程缺陷原因及责任进行调查和确认,协助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或部门鉴定质量问题的责任归属,督促责任单位制定维修计划,监督施工单位按维修计划实施整改并验证处理的结果直至符合要求。
2.5、协助建设单位按保修合同的规定结算保修抵押金。
2.6、做好保修期监理工作的记录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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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前言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在建筑施工完工后,一般都会有一定时期的保修阶段,即缺陷责任期。
在这个期间,监理的工作尤为重要,它能够对工程质量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排除缺陷,确保工程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因此,建立完善的保修阶段监理制度对于保证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监理工作制度保修阶段监理任务1.对施工单位保修期间维修、修补、翻新、更换工程质量负责。
2.对施工单位保修期间的翻新、加固、扩建等变更工程进行监管,确保变更符合工程建设质量标准。
3.对施工单位进行设备性能测试,确保设备保养得当,用于检验项目规范是否符合要求。
4.对施工单位进行统筹协调以及协助施工单位整改缺陷的工作。
监理工作的流程1.监理人员应在保修阶段开始前,与施工单位进行交流,明确其在保修阶段期间的监督工作流程和策略。
2.监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频次对施工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和维护工作。
3.监理人员应向业主提交详细的监督报告,并且标明监督记录、现场检查、施工单位的整改情况和相关措施等细节信息。
4.监理人员应与业主和施工单位沟通,协商解决争议及相关的事宜。
监理人员的职责1.确认施工单位所维护的质量标准符合资格和要求。
2.对施工单位提出质量保修要求进行确认,确认后若出现质量问题则要求施工单位重做。
3.对施工单位在维修、翻新、变更、后续扩建等方面进一步监督,检查它是否符合资源值和工程建设质量标准。
4.对施工单位进行日常维保,同时制作并妥善处理必要的文件和报告、交流方式等。
监理人员的能力标准1.具有相关的设计、建筑、工程学、质量控制、监理及安全措施;有工程工作经验;具备问题解决的能力,在工作过程中需要具备探究问题的实际操作能力。
2.擅长交流和沟通,能够与施工单位、维护人员和业主进行协调和协商,建立良好的沟通途径。
3.具备监督能力,能够全方位监督施工单位和维护人员的工作情况,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结尾建立完善的保修阶段监理制度,将对于建筑施工质量的明标、维护和提高具有重要的作用。
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方法

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方法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工程师仍将按国家有关要求、规范及监理合同的要求做好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工程保修阶段满后,我监理部将积极配合业主完成本工程的结算审计等相关工作,做好施工期间及保修阶段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以利于审计工作的进行。
第一节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方法一、工程状况的检查1、例行检查时间在项目投入使用的第一个月按时行检查,到第三个月无异常情况,可每三个月检查一次。
2、检查的方法与内容监理工程师将采用访问调查法,调查用户的使用情况;用目测法观察、检查装饰、给排水等工程的外观质量,用仪器测量法检查建筑物的沉降、位移等状况。
二、质量问题的鉴定平时对工程状况的定期回访检查,是发现质量问题,收集相关数据的重要手段。
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应从质量表现的形式入手,结合观察、访问、量测的各种数据分析事故的成因,鉴定质量缺陷责任。
1、监理人员到场后首先检查和记录业主提出的工程缺陷,调查分析工程质量的原因,并确定责任归属。
2、监理人员监督、检查承包单位修复工程质量缺陷部位。
3、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4、对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缺陷,原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核实承包单位的修复费用,确认无误后签署工程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5、当工程出现较多质量缺陷时,本公司将重新组建项目监理部以原项目监理部人员为主,再次进场进行工程质量缺陷期整改工作,完成质量整改工作直到达到重新验收质量合格标准。
6、监理人员应做好工程保修期的工作记录和资料收集,报公司总办验证。
7、本公司将组织跟踪检查工程保修期合同履约情况,确保质保期监理服务质量。
8、工程缺陷期满后,我公司将质保期的资料收集整理交业主存档。
利于后期工程质量的维护和保养。
三、督促和监督保修工作在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鉴定,分清责任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维修。
并将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缺陷的所有资料归档整理,书写清楚,订成册,交业主有关部门保存。
保修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保修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在竣工或部分竣工后,一旦签发交接证书即进入保修期阶段监理;应同施工阶段一样做好这一阶段的监理工作,对工程缺陷的修补、修复及重建进行现场监理。
1、定期组织回访
监理部将定期主动地了解工程使用情况,组织安排责任单位进行回访。
2.及时调查缺陷
接到业主的通知后,监理部2天内及时组织承包商、设计单位调查缺陷情况和产生原因,必要时,建议业主邀请质监机构和具相应资质部门参加。
3.分清缺陷责任
对保修期内的投诉,本监理部2天内组织承包商查明投诉原因,根据施工合同等确定质量缺陷责任的归属,要求责任方提出缺陷解决方案,督促尽快予以实施。
4.限时整改监控
如果施工合同中没有保修期质量缺陷的整改时限,一般约定为7天,复杂或工作量较大的不超过14天。
5、确认缺陷修复质量
对承包商(或另委托第三方)按保修合同规定进行的缺陷修复,其修复质量由本投标人机关监理部与业主(必要时邀请设计单位参与)共同检查签认。
6.保修期的延长处理
经处理的工程局部的保修期应作相应延长,其延长时间应为上述局部工程因质量缺陷(或损坏)而未能使用的时间。
7、保修责任证书解除
保修期到期,签发解除保修责任证书,并签发退还剩余保修金或保函的证明文件。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制度在本工程竣工后,监理应协助业主做好下列使用前的准备工作,使工程尽快投入正常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还应配合业主在保修期内,做好对保修期内出现的问题进行的返修工作事宜,特制订本制度(一)、协助业主组织和参与联动调试和项目动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监理人员要审定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
质量保修书中应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工程的保修期限必颁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
(三)、驻地办在工程竣工后,指定1—2名监理人员兼管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在保修期,监理人员约请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单位定期向用户进行回访听取用户的意见,查询和调查现场、对缺陷的原因进行分析和确认、商讨进行返修的事项。
(四)、保修期间,施工单位接到修理之日后1 5夭必须派人修理,监理人员负责督促检查。
施工单位如不能近期修理,业主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修理,因原施工单位原因造成返修费用。
业主在保修金内扣除,监理人员确认。
(五)、施工单位在进行质量修理时,监理人员要实施旁站监理。
修理工作完成后,监理人员要组织业主、施工单位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认可后,才能结算和退还保修金。
(六)、施工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保修金额的支付办法所支付的保修金。
业主应告知监理人员,以便在保修期满后,业主与施工单位结算和退还保修金时,监理人员实施监督检查。
(七)、出现质量缺陷时,监理要会同业主等单位确认责任方,维修工程的经济责任应由责任方承担;施工单位未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堆和设计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并承担经济责任;由于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设计单位承担经济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其费用按有关规定通过业主向设计单位索赔,不足部分由业主负责;因材料、设备不合格引起的质量缺陷,属于施工单位采购的或经其验收同意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经济责任,属于建设单位采购的,由建设单位承担经济责任,因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缺陷,由使用单位负责。
工地工程保修制度

工地工程保修制度工地工程保修制度范本:一、总则1. 本保修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保修行为,确保工程质量,保护业主合法权益。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本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及其人员。
二、保修范围1. 保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屋面防水、外墙装饰、室内装修、给排水电安装、暖通空调系统等。
2. 具体保修范围和内容应根据合同约定以及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保修期限1. 主体结构和屋面防水工程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
2. 其他工程部位的保修期限应根据合同约定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四、保修责任1. 施工单位应对其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负责,并在保修期内承担无偿修复的责任。
2. 若发现质量问题,业主应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由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复。
五、保修流程1. 业主发现质量问题后,应向施工单位提出书面保修申请,并详细说明问题情况。
2. 施工单位应在接到申请后的___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勘查,并与业主协商确定修复方案和时间。
3. 修复完成后,业主有权对修复结果进行验收,直至满意为止。
六、违约责任1. 施工单位未按约定时间完成修复工作,或修复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 业主未按规定程序提出保修申请,导致无法及时修复的,由业主自行承担责任。
七、争议解决1. 双方在执行保修制度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则1. 本保修制度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生效。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建设单位所有,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执行。
结语:。
市政工程公司保修管理制度

市政工程公司保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做好市政工程公司施工的保修期管理工作,提高公司保修服务水平,规范保修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保修范围1.保修范围包括公司施工的所有市政工程项目。
2.保修期限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3.保修范围涵盖设备设施、建筑结构、道路、绿化、排水系统等各方面问题。
第三章保修责任1.施工企业对项目施工质量承担主要保修责任。
2.设备设施的制造厂家对设备的性能保修承担主要责任。
3.管理公司对工程的规划布局和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承担责任。
第四章保修内容1.设备设施故障免费维修。
2.建筑结构裂缝、漏水等问题进行免费修复。
3.道路出现坑洼、松动等情况进行免费修整。
4.绿化植物枯萎、不生长等问题进行免费更换。
5.排水系统阻塞、漏水等问题进行免费修复。
第五章保修流程1.项目交付后,客户须填写保修申请表,详细描述问题。
2.公司收到申请后,将派专业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评估和确认。
3.确认问题后,公司维修部门将安排维修工程师进行处理。
4.维修完成后,客户进行验收,确认问题解决。
5.维修部门将填写维修记录,备案保存,以备日后查阅。
第六章保修管理规范1.保修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资质证书,并熟悉相关法规标准。
2.客户和维修人员需共同签订保修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责任。
3.公司内设立专门的保修管理部门,负责保修事务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4.保修期内客户不得私自进行维修改造,如有需要应及时向公司提出需求。
第七章保修质量保障1.保修人员需定期接受培训,不断提升维修技能和服务水平。
2.公司设立质量监督部门,对所有保修工作进行抽查和评估。
3.客户对公司的保修服务有异议时,可向公司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4.公司接到投诉后,将及时处理并向客户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
第八章附则1.本制度由公司领导班子审定,并于实施前公布于全体员工。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3.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员工以及相关部门,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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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
作制度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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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修期的确定
工程保修期应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
始起算,如果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合格日期不同,则该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保
修期应以其竣工验收合格目起算。
工程保修的期限,在符合政府在有关规定
的前提下,由业主及承包商在合同文件中订
明。
(二)、保修期的质量缺陷与处理
保修期内若发现工程质量缺陷,业主应及
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设计人、承包商及有关各方确定质量缺陷的事实和责任,必要时,可建议业主邀请质量监督机构及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部门参与。
在质量缺陷责任确定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责任方提出缺陷的处理方案,审批并监督该方案尽快实施。
若缺陷处理方案不能得到及时实施,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业主,并建议由其他承包商完成上述工作,其处理的费用应依据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三)、保修责任的解除
如果在保修期内没有出现质量缺陷或虽出现质量缺陷但经过上述程序处理后未发现新的缺陷,总监理工程师应在保修期结束之后及时
签发解除保修期质量责任证书给承包商并抄送业主。
保修责任解除后,总工程师应及时向业主签发退还剩余保留金或保函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