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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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

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

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我校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提高实习质量,保证学生实习的安全与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实习组织管理1. 学校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全校学生的顶岗实习工作。

2. 各系(部)成立实习工作小组,负责本系(部)学生顶岗实习的具体组织实施。

3. 实习单位应成立实习工作小组,负责协调和管理实习学生的具体实习工作。

三、实习岗位选择与安排1. 实习岗位的选择应符合学生所学专业的特点,有利于学生将所学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

2. 实习岗位的选择应考虑学生的个人兴趣和特长,以提高实习的积极性和效果。

3. 实习岗位的安排应考虑学生的安全与合法权益,确保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实习过程管理1. 学生应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尊重实习单位的工作安排,服从实习单位的管理。

2. 学生应认真完成实习任务,积极参与实习单位的各项工作,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

3. 学生应遵守实习单位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实习单位的商业秘密。

五、实习成绩评定1. 实习成绩评定应综合考虑学生的实习表现、实习报告和实习单位的评价。

2. 实习成绩评定应客观公正,确保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六、实习安全管理1. 学校应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在实习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 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3. 学校应建立实习安全管理机制,及时处理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

七、实习权益保障1. 学校应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在实习期间的权益保障。

2. 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权益保障教育,提高学生的权益保护意识。

3. 学校应建立实习权益保障机制,及时处理实习过程中出现的权益问题。

八、实习总结与反馈1. 实习结束后,学生应认真完成实习报告,总结实习过程中的收获和不足。

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

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

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工作,提高实习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学生在实践中的学习本领和创新本领,本制度订立。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与高等院校签订实习协议、布置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管理的学生和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定义1.学生:指高等院校在校学生,通过与企业签订实习协议,并依照相关规定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

2.学生顶岗实习:指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依据实习计划,到指定的岗位工作并进行学习与实践。

3.导师:指企业为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指派的具备相关知识和经验的员工,负责引导、管理和评估学生的实习工作。

4.实习计划:指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布置学习内容、实践任务和评估要求等认真计划。

5.实习协议:指学生与企业签订的明确规定实习期限、实习内容和相互权责的协议。

第二章学生顶岗实习的布置第四条实习计划1.企业应依据学生专业特点和实习目的订立实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实践任务和评估要求等。

2.实习计划的订立应充分考虑学生实际本领和实习期限,保证明习内容的合理布置和学生本领的提升。

3.实习计划应提前与学生和学校进行沟通,并获得他们的认可和支持。

第五条导师的指派1.企业应为每位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指派一位具备相关知识和经验的导师,负责引导、管理和评估学生的实习工作。

2.导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学生供应必需的引导和帮忙,确保学生能够全面提升自身本领。

3.导师与学生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定期开展面谈,定期跟进实习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实习中遇到的问题。

第六条学生权益保障1.学生顶岗实习期间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劳动保护和权益保障,禁止任何形式的鄙视和侵害。

2.企业应为学生顶岗实习期间供应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学习环境,保证学生安全、健康、有序地参加实习工作。

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

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

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一、概述为了引导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积极探索,开展实践,提高实践操作技能及业务能力,本制度确立了学生顶岗实习的教学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管理学生顶岗实习,尽力保证每位学生的实习质量及安全,同时发挥实习在学生职业生涯中的重要作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学校顶岗实习项目的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等各级别的学生。

三、实施管理1. 实习计划任课教师根据实习要求,制定符合实习目标的实习计划,计划需充分考虑实习单位的需求,学生的专业及能力,并及时与实习单位进行沟通确认。

2. 实习协议每位学生在实习开始前需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目标、内容、期限、工作时间、实习待遇等事项,签订后需经学生、实习单位、学院三方确认。

3. 学生管理学院在实习期间将对学生进行管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引导学生了解实习单位学院将通过组织实习前的讲座、实地考察等形式,引导学生了解实习单位的历史、文化、产品、市场等方面的情况,增强学生对实习单位的了解和认识。

(2)定期与学生交流学院将设立实习督导小组,定期与学生交流实习过程中的问题及收获,引导学生进行总结和反思;并同时通过实习日志等形式进行学生绩效的评估。

(3)关注学生安全学院将与实习单位一起协调管理实习期间的学生安全,对出现的意外或安全隐患需立即进行处理,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4. 实习单位管理实习单位要积极配合学院进行学生实习管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制定实习任务实习单位应结合自身的特点,为学生制定符合实习目标和要求的实习任务。

(2)设置实习导师为每位实习生安排实习导师,配合和指导实习生完成实习任务,同时安排实习生参加实习活动,加强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的联系和沟通。

(3)定期汇报实习情况实习单位应定期向学院汇报实习生的情况,包括学生的工作表现、实践成果、问题及反馈等,以提高实习质量和管理规范化。

四、实习总结及验收实习期满后,学生需提交实习报告,总结实习收获,实习单位、导师及实习小组成员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学生实习成绩的重要依据。

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5篇)

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5篇)

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顶岗实习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内实训向校外的延伸,是专业教学计划中综合性最强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它对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熟练的专业技能、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根据《国务校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职业学校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在校学生顶岗实习的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顶岗实习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职业能力形成的关键性实践教学环节,是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的良好途径。

第二条顶岗实习的主要目的是使学生把在校学到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通过实践锻炼提高学生的工作能力。

通过实习,使学生全方位了解社会行业,并达到社会对从业人员应具备的知识、技能、素质的基本要求,达到就业零适应期。

第三条顶岗实习原则上应当在学生完成校内教学任务的前提下进行,学生参加实习时间原则上安排在第三学年。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____月—____月为实习岗前准备、岗前教育和岗前训练,并下达实习教学任务、安排指导老师等;____月至次年____月为实习、毕业实习鉴定撰写等;____月毕业考核及鉴定等。

自主联专业科实习单位的学生必须在第四学期末时填写“实习单位联专业科函”并交学校校企合作办,未落实实习单位的学生原则上必须接受学校的安排。

第六学期末,所有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完成实习教学任务并返校参加毕业考核和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各专业科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单位的岗位需求,对顶岗实习时间进行适当调整,但事先必须报校企合作办审批。

第二章管理规定第四条顶岗实习是学校正常的教学环节,成绩不合格属未完成规定学业,学生需申请参加下一年级的顶岗实习,成绩合格,方可毕业。

第五条在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从事或参与有损中职学生形象、学校声誉、社会公德的活动。

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四篇)

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四篇)

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一、总则学生顶岗实习是指大学生在校期间,到企事业单位进行实际工作岗位的实习活动,以增强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实践经验,为顶岗实习活动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二、实习组织管理1. 实习委员会设立实习委员会,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包括实习位置的安排、实习指导老师的指派、实习计划的编制等。

2. 实习计划根据实习单位的需求和学生的专业要求,制定学生顶岗实习计划。

实习计划应明确实习的具体内容、实习时间和工作岗位,保证学生顶岗实习的实质性和目标性。

3. 实习岗位的安排根据实习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学生的专业要求,确定适合学生顶岗实习的岗位。

实习岗位应与学生的专业相匹配,既能发挥学生的专业优势,又能提供适当的挑战和锻炼。

4. 实习指导老师的指派为每个学生安排一名实习指导老师,负责对学生的实习进行指导和管理。

实习指导老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并能积极引导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三、实习过程管理1. 实习协议学生和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实习协议应包括实习时间、实习内容、实习报酬等具体事项,保证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2. 实习考勤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按时记录学生的实习考勤情况。

学生顶岗实习的时间应按照实习计划来安排,学生要按时到岗实习,并按时完成实习任务。

3. 实习报告学生顶岗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提交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应详细记录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成果和个人收获,反映学生的实习实质和实效。

4. 实习评估实习单位应针对学生的实习表现进行评估。

实习评估可包括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的评估,旨在评价学生的实习绩效和能力提升。

四、实习安全管理1. 安全教育实习单位应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包括有关实习岗位的安全注意事项、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等。

学生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规定,确保自身安全。

2. 实习保险学校应为学生购买实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身体和生命安全。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3篇)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高职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参加顶岗实习活动。

第三条顶岗实习是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手段。

第四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在学校教务处、学生处、各学院及实习单位共同管理下进行。

第二章实习计划与安排第五条学校应根据国家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生顶岗实习计划。

第六条学院应根据学校实习计划,结合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制定具体的实习方案,包括实习单位、实习时间、实习内容、实习考核等。

第七条学生在实习前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实习动员大会,了解实习政策和要求。

第八条学生应按照学院安排的时间、地点参加实习,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岗。

第三章实习单位与实习岗位第九条学校应选择具有良好信誉、管理规范、安全可靠的实习单位,确保学生实习权益。

第十条实习单位应为学生提供与其所学专业相关的实习岗位,并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

第十一条实习岗位应与学生的专业相匹配,使学生能够将所学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第四章实习内容与要求第十二条实习内容应包括:(一)了解实习单位的基本情况,熟悉实习岗位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二)参与实习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完成工作任务;(三)在实习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完成实习任务,提高实践能力;(四)撰写实习日志,记录实习过程中的所见、所闻、所感;(五)完成实习单位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学生应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实习指导老师的安排,积极参加实习活动。

第十四条学生应认真完成实习任务,虚心向实习单位员工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

第五章实习考核与评价第十五条实习考核分为实习过程考核和实习成果考核两部分。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模版(三篇)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模版(三篇)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安全与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建立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安全和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学生安全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和学生实习期间,包括实习单位和学校。

第三条学生顶岗实习应当坚持依法、公平、公正的原则。

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共同负责,共同管理,共同维护学生顶岗实习的安全。

第二章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组织第四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建立学生顶岗实习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安全工作的责任分工和管理职责。

安全工作领导机构由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组成。

第五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设立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管理岗位,负责具体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学生顶岗实习安全责任第六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明确学生顶岗实习的安全责任,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学校应当制定安全教育计划,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并记录学生的安全教育情况。

第八条实习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指导学生正确使用劳动用品和设备,培养学生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九条实习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工具和设备,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第十条实习单位应当做好学生身体健康检查工作,对身体不适的学生应安排相应的工作或休息。

第四章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建立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和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建立学生顶岗实习安全台账,记录学生的工作情况、安全物品发放情况和安全教育情况等。

第十三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建立安全事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件应迅速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范文(4篇)

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范文(4篇)

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学生顶岗实习的顺利进行,提高实习教育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的内容和适用范围适用于我校各二级学院、研究生院以及相关教学实践单位所负责的学生顶岗实习活动。

第三条学生顶岗实习的目的是通过将学生送入企事业单位进行实践操作,提供实践机会,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增加学生的企业用工竞争力,增强就业机会和就业能力。

第四条学生顶岗实习的方式主要有岗前指导、实践操作、实践报告、实践总结及实践评价等环节,具体安排由实践指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五条学生顶岗实习共计XX周/月,由二级学院、研究生院或实践指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生在实习期间享受正常休假和补贴待遇。

第二章实施主体与职责第六条实施主体包括:二级学院/研究生院、实践指导小组、实习单位、学生等。

第七条二级学院/研究生院职责:1. 组织学生顶岗实习的宣传、组织和实施工作;2. 与实践指导小组协商确定实习指导计划和方案;3. 确定实践指导小组成员;4. 负责实践指导小组的组织和管理;5. 负责学生的实习安排、实习地点的选择与安排以及实习单位的联系;6. 负责实习期间的学生考勤、实习过程的指导和管理工作;7. 组织学生实习报告的撰写和成果展示;8. 协调解决学生实习期间的问题和困难。

第八条实践指导小组职责:1. 制定实践指导计划和方案;2. 对学生实习地点进行访查和评估;3. 负责学生岗前培训和实习期间指导;4. 监督学生实习过程中的表现和成果;5. 组织实习结束后的评价和总结工作;6. 配合学院进行实习过程中的学期考核工作。

第九条实习单位职责:1. 提供学生实践所需的岗位和资源;2. 按照培训计划指导学生进行实践操作;3. 根据实践计划开展实践活动;4. 提供必要的实践环境和条件;5. 指派专业人员对学生进行实践指导和评价。

第十条学生职责:1. 遵守学校、实习单位以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2. 完成实习期间的实践任务和学术任务;3. 维护实习单位和实习单位声誉;4. 遵守实习单位的实习时间、责任和要求;5. 认真学习实践理论和实践技能,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6. 完成实习报告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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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678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通用版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通用版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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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岗实习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内实训向校外的延伸,是专业教学计划中综合性最强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它对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熟练的专业技能、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根据《国务校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职业学校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在校学生顶岗实习的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顶岗实习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职业能力形成的关键性实践教学环节,是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的良好途径。

第二条顶岗实习的主要目的是使学生把在校学到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通过实践锻炼提高学生的工作能力。

通过实习,使学生全方位了解社会行业,并达到社会对从业人员应具备的知识、技能、素质的基本要求,达到就业零适应期。

第三条顶岗实习原则上应当在学生完成校内教学任务的前提下进行,学生参加实习时间原则上安排在第三学年。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5月—6月为实习岗前准备、岗前教育和岗前训练,并下达实习教学任务、安排指导老师等;7月至次年5月为实习、毕业实习鉴定撰写等;6月毕业考核及鉴定等。

自主联专业科实习单位的学生必须在第四学期末时填写“实习单位联专业科函”并交学校校企合作办,未落实实习单位的学生原则上必须接受学校的安排。

第六学期末,所有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完成实习教学任务并返校参加毕业考核和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各专业科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单位的岗位需求,对顶岗实习时间进行适当调整,但事先必须报校企合作办审批。

第二章管理规定第四条顶岗实习是学校正常的教学环节,成绩不合格属未完成规定学业,学生需申请参加下一年级的顶岗实习,成绩合格,方可毕业。

第五条在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从事或参与有损中职学生形象、学校声誉、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六条顶岗实习学生必须勤奋工作、刻苦学习、尊重他人、团结同学,遵守职业道德,圆满完成学校和用人单位下达的实习、生产任务。

第七条顶岗实习期间学生若需参加考级、考证及技能鉴定等,须征得实习单位及学生所在的专业科同意,并办理请假手续,不得擅自离岗。

第八条在顶岗实习期间有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根据用人单位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第九条因违反实习单位管理规定或操作规程,致使自身或他人生命受到伤害、公私财物受到损失、生产或商务秘密外泄等,由学生本人负全部责任。

第三章组织实施第十条顶岗实习工作由学校和专业科两级管理,学校成立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各专业科分别成立相应的顶岗实习工作管理机构,负责顶岗实习工作的管理、指导,保障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学校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实习工作的副校长担任组长,主管专业课教学的部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校企合作办科长、实习科科长、各专业科科长、主管实习的副科长等。

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校企合作办,由校企合作办科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具体负责学校顶岗实习工作的总体安排与管理,主要职责是:审核各专业科的顶岗实习实施计划;督促、检查各专业科对口顶岗实习计划的落实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顶岗实习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适时对顶岗实习工作巡回检查。

第十二条各专业科成立由科长任组长的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专业科顶岗实习工作的组织实施。

主要职责是:分专业并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组织制(修)订和审定顶岗实习实施计划;选派、聘用顶岗实习指导教师;联专业科落实顶岗实习单位;安排本专业科顶岗实习学生;对顶岗实习过程及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顶岗实习指导教师是顶岗实习工作的具体落实者,各专业科应选派专业课教师常住实习单位或定期巡查指导。

如学校专职教师不够时,各专业科可在实习单位聘请技术人员作为兼职教师进行技术指导,并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学校与兼职教师签订工作协议。

指导教师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工作责任心,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四条学校指派的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制定专业顶岗实习实施计划(包括顶岗实习的场所、岗位、目标、要求、内容、经费、时间安排等);及时了解学生的实习、生活情况;通过常住顶岗实习单位或巡回检查、网络及电话联专业科等方式,指导解决实习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检查学生顶岗实习任务书;指导学生完成顶岗实习技术总结;做好学生顶岗实习综合成绩的评定工作;及时向所在专业科汇报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表现;负责学生日常管理。

第十五条顶岗实习兼职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在专业科顶岗实习工作小组的指导下,指导解决实习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检查学生顶岗实习任务书;指导学生完成顶岗实习技术总结;做好学生顶岗实习综合成绩的评定工作;及时向所在专业科汇报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表现;负责学生日常管理。

第四章过程管理第十六条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原则上由校企合作办联专业科安排。

允许少量学生自主联专业科实习单位,实习岗位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汨罗市职业中专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申请表》,经所在专业科、校企合作办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十七条各专业科应在顶岗实习前一个月落实实习单位,并及时向学生公布,组织学生选择实习单位。

第十八条各专业科落实顶岗实习单位时,原则上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选择与专业核心能力相关的实习单位,做到专业与岗位对口或相关。

第十九条顶岗实习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实习劳动条件和环境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影响实习学生的安全及身心健康;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岗位工作;原则上学生每天顶岗实习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必须给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条各专业科和指导教师不得随意委托中介机构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

不得克扣、挪用实习学生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一条校企合作办应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保障实习单位的利益和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学生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原则上应进行轮岗实习,以熟悉本专业不同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过程。

第二十三条各专业科应在顶岗实习前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顶岗实习实施计划,经所在专业科顶岗实习工作小组审定、实习科审核后发放到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手中,使学生明确顶岗实习的基本要求。

顶岗实习实施计划应报实习科备案。

第二十四条各专业科应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的指导。

指导方式可采取集中与分散两种。

同一专业(或相近专业)在同一单位(或相对集中的某一区域)实习人数在10人以上的为集中顶岗实习,可安排专任指导教师驻地指导或聘请实习单位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学校根据《汨罗市职业中专学校聘请实践教学、生产性实训指导教师工作酬金的规定》发给工作报酬;分散顶岗实习,由实习单位技术人员作为兼职教师进行指导(学校根据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给予一定的报酬)。

指导教师应做好指导记录。

第二十五条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要做好实习记录,认真撰写《顶岗实习总结》。

第二十六条学生顶岗实习结束时,实习单位、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其顶岗实习期间的表现等情况,填写《汨罗市职业中专学校学生顶岗实习总结》中相应栏目。

第二十七条学生顶岗实习期未满,不得擅自离开或调换实习单位,个别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中途调换实习单位时,须征得招生就业科及原实习单位同意。

第五章成绩考核第二十八条学生顶岗实习期满后向所在专业科交《顶岗实习总结》。

第二十九条《顶岗实习总结》的基本要求:1.顶岗实习从事的主要工作(简要介绍);2.顶岗实习中本岗位所涉及的技术要求和设备技术参数;3.结合专业知识,总结本岗位工作,提出自己的见解。

4.顶岗实习总结字数不少于1500字,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

5.顶岗实习成绩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由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习期间的综合表现评定。

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实习成绩按不合格处理1.实习期间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定,被用人单位辞退者;2.事、病假累计超过实习时间三分之一者;3.擅自终止实习者;4.实习期满,实习单位考核不合格者;5.因违反有关规定给学校和用人单位造成严重后果者。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实习科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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