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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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职工8小时外监督管理制度

干部职工8小时外监督管理制度

干部职工“8小时外”行为规范承诺书
按照《xx县应急管理局干部职工“8小时外”监督管理制度》有关要求,本人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在“8小时以外”,
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应急部门和应急干部的形象。

二、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三、不为同事或者他人进行赌博、非正常盈利,非法借贷等活动提供高利贷、担保、透支信用卡等。

四、本人及家属不参加“邪教”活动,不参与求神、占卜算命等封建迷信活动和其他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五、本人不从事参与各种营利性活动,不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包括名誉职务),领取报酬;不参与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不参与房地产、期货、证券交易等营利性活动。

六、不参加非法组织、团体和带有帮会性质的组织及其活动;不参与任何内容低下、形式庸俗的不健康活动;不观看、浏览带有淫秽内容的图书、网页等。

七、不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其它消费(歌舞厅、游戏室等娱乐场所)。

不违反规定收受礼金、消费购物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及各种财物。

以上承诺,我愿意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如有违反,愿诚恳接受组织给予的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承诺人:
2020年6月日。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的工作,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工作时间安排第二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法定工作时间为工作人员安排工作,并确保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

第三条若因工作需要,机关事业单位可以依据工作需要和工作人员意愿,安排额外工作时间。

额外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每日工作时间的三分之一,且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第四条额外工作时间应当经过工作人员书面同意,并将同意文件存入工作人员个人档案。

第三章工资待遇第五条工作人员在八小时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加班费或调休的待遇。

第六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的工龄、工作岗位等情况,合理确定加班费的标准,并及时支付。

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调休制度,工作人员可以选择将加班所得的时间折算为调休。

第四章工作记录和统计第八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作记录和统计制度,包括加班记录、调休记录等。

第九条工作人员应当主动将加班和调休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机关事业单位进行统计和记录。

第十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向上级机关报送加班和调休情况的统计报表。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一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八小时以外工作情况的监督,发现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并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超时工作、不支付加班费或不给予调休等。

第十三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接受工作人员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并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机关事业单位可以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警告、罚款等措施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机关事业单位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上级机关,并配合上级机关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六章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如下:附件一:工作人员加班申请单附件二:加班记录表附件三:调休申请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劳动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设和谐劳动关系而制定的基本法律。

领导干部8小时外监督制度

领导干部8小时外监督制度

领导干部8小时外监督制度一、制定本制度的背景和目的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监督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

三、监督内容1.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

重点监督领导干部是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是否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

2.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重点监督领导干部是否廉洁奉公、诚实守信,是否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等财物,是否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等问题。

3.执行组织纪律和民主集中制情况。

重点监督领导干部是否遵守组织原则和程序,是否按照规定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否存在“一言堂”、“家长制”等问题。

4.履行“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

重点监督领导干部是否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等问题。

5.八小时外生活情况。

重点监督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赌博、吸毒、嫖娼等违法违纪行为,是否存在其他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伦理道德等行为。

四、监督方式和程序1.实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领导干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并接受组织的审查和监督。

2.加强八小时外生活情况的监督。

组织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了解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生活情况,并进行相应的教育、提醒和警示。

3.在年度考核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组织部门应当将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存在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约谈、函询或诫勉谈话,督促其整改落实。

领导干部8小时之外的监督制度

领导干部8小时之外的监督制度

领导干部8小时之外的监督制度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的监督制度一直备受关注,但是往往大家更关注的是工作时间内的监督制度,对于领导干部在工作之外的监督制度却鲜有人提及。

事实上,领导干部在工作之外同样需要受到有效的监督,以确保其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首先,领导干部在8小时之外的监督制度需要建立健全。

这包括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的家庭财产申报制度,监督其在家庭生活中的财产变化情况,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

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的家庭成员就业情况报告制度,防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家人谋取私利。

这些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地监督领导干部在家庭生活中的行为,提高其廉洁自律意识。

其次,领导干部在8小时之外的监督制度需要强化。

除了建立监督制度之外,还需要通过定期的监督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核查等方式,对领导干部的家庭财产状况和家庭成员就业情况进行监督。

同时,可以通过设立监督电话、举报邮箱等渠道,让公众参与监督,对领导干部在家庭生活中的行为进行监督,形成全社会监督的合力。

再次,领导干部在8小时之外的监督制度需要加强。

在监督领导干部的家庭生活行为的同时,还需要对其在社交活动、人际关系等方面进行监督。

领导干部在8小时之外的行为往往也会影响其在工作中的表现,因此必须加强对其在社会活动中的行为的监督,以确保其廉洁自律,不受不良因素的影响。

总的来说,领导干部在8小时之外的监督制度是保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手段,只有建立健全、强化监督制度,加强监督力度,才能有效地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确保领导干部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这一监督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他们的行为合法合规,为党和人民做出更大的贡献。

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管理规定

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管理规定

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管理规定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管理规定【引言】本规定旨在规范公职人员在工作时间外的管理,保障公职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

【第一章、工作时间外管理的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规定公职人员工作时间外的管理要求,确保公职人员的身心健康和工作积极性。

1.2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公职人员,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共部门等。

【第二章、工作时间外管理的原则】2.1 自愿原则:公职人员在工作时间外的参与活动应基于自愿,不得强制要求。

2.2 合理安排原则:公职人员的工作时间外活动应与工作相协调,合理安排和组织。

2.3 公平公正原则:公职人员工作时间外的奖励与评定应公平公正,不得歧视任何人或团体。

【第三章、工作时间外管理的具体要求】3.1 工作时间外活动的报备:公职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外的公共活动应提前向单位报备,并得到上级批准。

3.2 工作时间外活动的奖励与补偿:对于有突出表现的公职人员,可给予适当的奖励或补偿,但不得超出规定范围和限制。

3.3 工作时间外活动的组织和安排: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组织和安排公职人员的工作时间外活动。

【第四章、工作时间外管理的监督与处罚】4.1 监督机制: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作时间外管理的监督机制,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处理。

4.2 处罚措施:对于严重违反工作时间外管理规定的公职人员,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罚。

【附件】1. 工作时间外管理报备表格2. 工作时间外活动奖励与补偿标准【法律名词及注释】1. 公职人员:指受聘于机关或事业单位的人员,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职能和权力。

2. 工作时间:指正常工作日内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段。

3. 自愿原则:公职人员在工作时间外的参与活动应基于自愿,不得强制要求。

4. 合理安排原则:公职人员的工作时间外活动应与工作相协调,合理安排和组织。

公职人员加班管理规定【引言】本规定旨在规范公职人员加班管理,保护公职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

八个小时以外监督内容 方法

八个小时以外监督内容 方法

八个小时以外监督内容方法如何在八个小时以外进行监督内容的方法。

第一步:确定监督内容的范围和目标在开始制定内容监督计划之前,首先需要明确监督的范围和目标。

确定监督内容的范围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时间和资源,并确保我们能够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任务。

目标的设定有助于激励我们,使我们能够专注于监督内容的重点和关键领域。

第二步:制定监督计划制定一个详细的监督计划是有效监督内容的关键。

一个好的计划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监督内容的分析:对监督内容进行细致的分析和研究,了解其特点、需求和挑战。

2. 时间管理:合理安排时间以保证在八小时以外能够完成监督任务。

可以制定一个工作日程,明确每天的工作安排,并充分利用碎片化时间,如通勤时间、午休时间等。

3. 资源管理:合理分配和利用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监督内容的顺利进行。

4. 任务分解:将大的监督任务分解为小的可执行任务,设定合理的里程碑和目标,便于跟踪和控制进度。

第三步:制定有效的工作流程一个高效的工作流程能够帮助我们在八小时以外有效地进行内容监督。

下面是提高工作效率的几个技巧:1. 优先级排序:将任务按照优先级进行排序,先处理重要且紧急的任务,然后再处理其他事务。

2. 批量处理:将类似的任务一起处理,如回复邮件、审阅文件等,以减少上下文切换和时间浪费。

3. 时间分配:将时间进行有效分配,设定专注时间段,避免被干扰和分心。

4. 利用工具:使用合适的工具和技术,如时间管理应用程序、专业软件等,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第四步:保持沟通和协作在八小时以外进行监督内容时,与团队和相关人员的沟通和协作至关重要。

下面是几个促进有效沟通和协作的建议:1. 定期会议:安排定期会议,与团队成员或合作伙伴共同讨论进展、困难和解决方案。

2. 实时通讯工具:利用实时通讯工具,如在线聊天工具、视频会议软件等,便于随时沟通和解决问题。

3. 透明度和共享:保持信息的透明度,及时分享和共享重要信息和文档,促进信息流动和合作。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

石林彝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作风建设,不断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党内条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第三条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以教育防范为基础,以制度管理为保障,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交圈、生活圈、家庭圈、以及重点事项、特殊时期的监督,建立起以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及社会、家庭等密切协调配合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机制。

第四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八小时以外,应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注重社会形象,不得有下列行为:1.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言论;2.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3.私驾公车、公车私用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行为;4.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从事有偿中介活动;5.利用职务影响、借婚丧嫁娶等事宜以及乔迁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6.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7.参与黄、赌、毒活动,涉足与身份不相符的服务场所;8.不遵守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9.不顾家庭基本伦理,不孝敬老人,存在家庭暴力;10.不讲诚信,逾期不归还贷款,恶意拖欠物业费、水电费;11.不遵守社区、住宅小区管理规定,制造邻里矛盾;12.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为非法活动或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13.做出严重损害党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形象的举止行为;14. 纵容、放任配偶、子女在本人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职务发生利益冲突的经营活动;15.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需要监督管理的其它违反社会公德和不廉洁行为。

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制度

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制度

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制度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制度,是指对员工在工作时间之外的加班、超时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的出台旨在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工作与生活的平衡。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展开论述:制度背景、主要内容和实施效果。

一、制度背景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的不断增长,许多企业为了满足市场竞争的需求,加班、超时工作逐渐成为常态。

而这种现象导致了员工的身心健康问题,例如缺乏休息时间、无法与家人朋友进行正常的社交活动等。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二、主要内容1. 工作时间合理安排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小时。

八小时工作制度是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的基本制度,企业应该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员工超时工作。

同时,对于需要加班的情况,企业应该提前与员工进行沟通并征得其同意。

2. 加班补偿机制企业应设立完善的加班补偿机制,确保员工的加班劳动得到合理的报酬。

员工每加班一小时,应根据劳动法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同时,企业应推行弹性工作制度,给予员工更多的选择权,以满足他们的个人需求。

3. 加班记录和监督企业应设立完善的加班记录系统,对员工的加班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在员工加班时,应及时记录,并对加班的原因进行合理解释。

同时,加班时间和加班费用应有相关文件作为依据,以确保加班记录的透明和合法性。

三、实施效果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规范了加班和超时工作的管理,对员工的身心健康和工作积极性有着积极的影响。

首先,合理的工作时间安排有助于员工平衡工作与生活,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力。

员工在充足的休息时间后,更加有精力和动力去开展工作,减少工作失误和疲劳带来的负面影响。

其次,设立合理的加班补偿机制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员工得到公正的报酬,能够更加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工作中,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加班记录和监督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非法加班和超时工作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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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彝族xx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xx若干准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作风建设,不断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党内条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第三条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以教育防范为基础,以制度管理为保障,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交圈、生活圈、家庭圈、以及重点事项、特殊时期的监督,建立起以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及社会、家庭等密切协调配合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机制。

第四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八小时以外,应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注重社会形象,不得有下列行为:
1.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言论;
2.接受可能影响xx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3.私驾公车、公车私用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行为;
4.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5.利用职务影响、借婚丧嫁娶等事宜以及xx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6.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7.参与黄、赌、毒活动,涉足与身份不相符的服务场所;
8.不遵守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
9.不顾家庭基本xx,不孝敬老人,存在家庭暴力;
10.不讲诚信,逾期不归还贷款,恶意拖欠物业费、水电费;
11.不遵守社区、住宅小区管理规定,制造邻里矛盾;
12.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为非法活动或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13.做出严重损害党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形象的举止行为;
14. 纵容、放任配偶、子女在本人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职务发生利益冲突的经营活动;
15.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需要监督管理的其它违反社会公德和不廉洁行为。

第五条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由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信访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xx等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第六条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的表现列入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xx档案和个人年终考核,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畅通监督信息渠道,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第八条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发生的苗头性问题,单位领导要及时提醒打招呼,对造成一定影响,尚不够党政纪处分的,要视情况对其进行警示谈话,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及承诺。

对发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及时报县纪委监察局。

第九条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制。

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对班子其他成员负有监管职责,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的工作人员负有监管职责。

对不履行监管职责,致使班子成员或工作人员违规违纪,或有其他行为造成一定影响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条县纪委监察局收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举报,视具体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发出督办通知,必要时由县纪委监察局直接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xx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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