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安全检查表
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检查表

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检查表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检查表一、设备基本信息⒈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⒉设备型号:________________⒊设备编号:________________⒋所属部门:________________⒌设备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二、设备安全运行检查⒈设备外观检查●检查设备外观是否完好,无明显损坏和渗漏现象。
●检查设备周围是否有杂物或障碍物。
●检查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善,如护栏、标识等。
⒉设备电气系统检查●检查设备电源是否正常,线路是否接触良好。
●检查设备的开关、按钮和仪表是否正常工作。
●检查电气设备的接地是否良好,无漏电现象。
⒊设备液压系统检查●检查液压油位是否正常,及时更换、维护液压油。
●检查液压管路是否存在漏气、漏油情况。
●检查液压系统的阀门、泵和过滤器等是否正常工作。
⒋设备机械系统检查●检查设备传动部分的皮带、链条等是否磨损、松动。
●检查设备的润滑情况,补充润滑油。
●检查设备的轴承、齿轮等是否有异常声音和振动。
三、设备运行参数检查⒈检查设备的进水压力、进水温度是否在正常范围内。
⒉检查设备的出水压力、出水温度是否符合要求。
⒊检查设备的流量、搅拌速度等运行参数是否正常。
⒋检查设备的气体排放情况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四、设备维护保养记录⒈记录设备的保养日期、保养人员及保养内容。
⒉记录设备的故障情况、维修日期及维修人员。
五、附件⒈设备说明书⒉配件清单⒊维修记录表⒋其他相关附件法律名词及注释:⒈污水处理设备●指用于处理污水的各种设备,包括处理污水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工艺设备。
⒉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指用于保护设备正常运行和员工安全的设施,如护栏、标识等。
⒊电气系统●指设备中的电气设备、线路和配电系统。
⒋液压系统●指设备中的液压传动系统,包括液压油、泵和阀门等。
⒌机械系统●指设备中的机械传动系统,包括皮带、链条、轴承和齿轮等。
⒍运行参数●指设备运行过程中需要监测和调整的各项参数,如压力、温度、流量等。
污水处理安全检查表

22
隔油池应设非燃烧材料的盖板,并应设蒸汽灭火系统。
GB50160-92
6.2.1
23
隔油池的进出水管道应设水封。
GB50160-92
6.2.2
24
距隔油池池壁5m以内的水封井,检查井的井盖与盖座接缝处应密封,且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盖不得有孔洞。
GB50160-92
6.2.2
25
污水处理场内的设备、建筑物、构筑物平面防火间距应符合表6.2.3规定。。
15
污油泵房
-
-
-
15
15
26
循环水场冷却塔的填料、收水器当采用聚氯乙烯玻璃钢等材质时,应采用阻燃型,其氧指数不应小于30。
GB50160-92
6.2.4
27
企业居民用水、工业用水、消防用水能充分满足要求。
GB50015—2003
3.1
28
企业居民用水、工业用水、消防用水系统布局合理,配水点的水压符合要求。
GB50160-92
6.1.9
19
甲、乙类工艺装置内,生产管道的下水井井盖与盖座接缝处应密封,且井盖不得有孔洞。
GB50160-92
6.1.10
20
工艺装置内生产污水系统的可燃液体分离池必须设非燃烧材料的盖板。
GB50160-92
6.1.11
21
隔油池的保护高度不应小于400㎜。
GB50160-92
3.10.3
48
冷却塔与相邻建筑物之间的距离,除满足塔的通风要求外,应避免噪声、飘水等对建筑物的影响。
GB50015—2003
3.10.3
安全检查表(四)
序
号
填写内容
污水处理工艺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结果
备注
一
工艺
1
6.2.1城镇污水处理程度和方法应根据现行的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排放标准、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确定。
GB50014-2006《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6年版)
符合
满足要求
2
6.2.2污水厂的处理效率,可按表6.2.2的规定取值。
符合
已配备
12
4.28设备应配有处理后不能达标时能返回到调节池的管道,多台串联处理设施应设有超过管。
符合
已设置
小结:企业污水处理工艺单元符合要求。
符合
满足要求
3
6.2.3水质和(或水量)变化大的污水厂,宜设置调节水质和(或水量)的设施。
/
不涉及水质或水量变化大
4
4.2设备危险部分应设有明显警示标志。
《污水处理设备安全技术规范》GB 28742-2012
符合
污水处理设施设置有安全警示标志
5
4.3设备中应设有由于误操作或过载及正常操作时突然失效(失控)停电、失压时可能发生危险的防护设备。
符合
满足要求
6
4.4设备中承受介质压力的部件应设有同该设备使用等级相符的安全阀或安全设备。
不涉及
不涉及压力介质
7
4.6设备底脚应有可固定的孔或可焊接的底板。
符合
已设置
8
4.8设备上操作部位的设置应便于正常操作,必要时应设置相应的固定钢梯、操作平台、防护栏杆,应符合GB4053.1~GB4053.3的规定。
符合
污水处理设施设置防护栏
9
4.17设备中电气装置应设有紧急停机按钮。
污水处理厂安全检查表

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用品,并监督制度制定际情况,应建持证上岗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情况应急广播、应事的劳动度要求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安全用电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消防安全制度(四)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五)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散预案演练制度制定及落实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情况病防护设备使职业卫生害告知情况其他情况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驾驶)使用设备安全管理压锅炉)压锅炉)专项检查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动法》第59条。
污水工段安全生产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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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工段安全生产检查表
目录
01
添加目录标题
02
检查目的
03
检查内容
04
检查方法
05
检查结果
06
检查周期与频率
07
检查责任人
01
添加章节标题
02
检查目的
确保污水工段安全生产
保障员工人身安全
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防止事故发生
提高生产效率
根据员工技能和经验水平调整检查周期
根据设备维护和保养情况调整检查频率
根据季节变化和天气情况调整检查频率
07
检查责任人
部门负责人
责任人:部门负责人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考核:对检查责任人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安全管理员
负责制定和执行污水工段安全生产检查计划
员工访谈
访谈目的:了解员工对污水工段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看法
访谈对象:污水工段员工
访谈内容:员工在工作中遇到的安全问题、应对措施及建议
访谈方式:面对面或电话访谈
查阅资料
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文件
查阅公司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文件
查阅历史检查记录、整改措施等文件
查阅相关文献资料、案例分析等文件
设备故障或老化
整改措施
对整改过程进行监督和跟踪,确保整改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和计划
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对整改后的工段进行复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跟踪验证
验证结果的应用与推广
污水处理厂安全检查表

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用品,并监督Array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制度制定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际情况,应建持证上岗上岗情况应急广播、应事的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度要求安全用电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消防安全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消防安全制度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一)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四)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五)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散预案演练制度制定及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情况病防护设备使职业卫生害告知情况其他情况使用设备安全管理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驾驶)压锅炉)压锅炉)专项检查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动法》第59条。
污水处理安全检查表

序
号
填写内容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依据
实际
情况
备注
1
含可燃液体的污水及被可燃液体严重污染的雨水,应排入生产污水管道。
GB50160-92
6.1.1
2
可燃气体的凝结液不得直接排入生产污水管道。
GB50160-92
6.1.1
3
与排水点管道中的污水混合后,温度超过40℃的水不得直接排入生产污水管道。
GB50015—2003
3.5.16
39
冷却塔与相邻建筑物之间的距离,除满足塔的通风要求外,还应考虑噪声、漂水等对建筑物的影响。
GB50015—2003
3.10.3
40
冷却塔应设置在专用的基础上,不得直接设置在楼板或屋面上。
GB50015—2003
3.10.6
41
场地应有完整、有效的雨水排水系统。
GB50187—1993
GB50015—2003
3.3.1
29
管材、附件、水表、水池、水箱、加压泵房、减压阀、管道倒流防止器是否按规范要求配置。
GB50015—2003
3.4
30
设有消防栓的给水管道不小于100mm。
GB50015—2003
3.6
安全检查表(三)
序
号
填写内容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依据
实际
情况
备注
31
当给水管网存在短时超压工况,且短时超压会引起使用不安全时,应设置泄压阀。
GB50160-92
6.1.5
13
一幢建筑物用防火墙分隔成多个房间时,每个房间的生产污水管道应有独立的排出口,并设水封。
污水处理检查表

年月 备注
(附件一)
污水处理检查表
责任部门/单位:行政部
检查单位: 检 查 结 果(OK/NG)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
周二 周四 周六 周二 周四 周六 周二 周四 周六 周二 周四 周六
悬浮物有无清理
格栅井 抽水泵运转是否正常
栅栏有无阻塞
鼓风机 鼓风机是否正常运作
接触氧 化池
氧化池色嗅是否正常 暴气是否均匀 气泡状是否正常
二沉池 清液是否透明
检查员Βιβλιοθήκη 审核注:1、检查格栏是否堵塞,及时清理栏渣,检查污水提升泵运行是否有异常情况;2、检查鼓风机运行是否异 常;3、观察 接触氧化池 污泥的颜色、气味有否异常,暴气是否均匀,气泡状是否正常;4、观察二沉池上清液的透明程度,有无漂泥 等情况;5、间 隔二 个月对各设备添加机油、润滑油、并进行保养。6、对以上1~4项每星期二、四、六检查一次。 7、“OK”表示正常或已完成,“NG”表示不正常或示完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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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6
39
冷却塔与相邻建筑物之间的距离,除满足塔的通风要求外,还应考虑噪声、漂水等对建筑物的影响。
GB50015—2003
3.10.3
40
冷却塔应设置在专用的基础上,不得直接设置在楼板或屋面上。
GB50015—2003
3.10.6
41
场地应有完整、有效的雨水排水系统。
GB50187—1993
GB50015—2003
3.3.1
29
管材、附件、水表、水池、水箱、加压泵房、减压阀、管道倒流防止器是否按规范要求配置。
GB50015—2003
3.4
30
设有消防栓的给水管道不小于100mm。
GB50015—2003
3.6
安全检查表(三)
序
号
填写内容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依 据
实际
情况
备注
31
当给水管网存在短时超压工况,且短时超压会引起使用不安全时,应设置泄压阀。
GB50160-92
6.1.1
4
混合时产生化学反应能引起火灾和爆炸的污水不得直接排入生产污水管道。
GB50160-92
6.1.1
5
生产污水排放应采用暗管或覆土厚度不小于200㎜的暗沟。
GB50160-92
6.1.2
6
设施内部必须采用明沟排水时,应分段设置,每段长度<30m,相邻两段之间的距离>2m。
6.2.1
22
隔油池应设非燃烧材料的盖板,并应设蒸汽灭火系统。
GB50160-92
6.2.1
23
隔油池的进出水管道应设水封。
GB50160-92
6.2.2
24
距隔油池池壁5m以内的水封井,检查井的井盖与盖座接缝处应密封,且井盖不得有孔洞。
GB50160-92
6.2.2
25
污水处理场内的设备、建筑物、构筑物平面防火间距应符合表6.2.3规定。。
6.4.1
42
给水管道应在排水管道上面。
GB50187—1993
7.2.2
43
工业循环水冷却设施应靠近主要用水车间,并应避免修建过长的给水排水管、沟和复杂的水工建筑物。
GB/T50102—2003
1.0.5
44
冷却塔应布置在贮煤场等粉尘污染的全年主导风向的上风侧。
GB/T50102—2003
3.10.1
污水处理安全检查表(一)
序
号
填写内容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依 据
实际
情况
备注
1
含可燃液体的污水及被可燃液体严重污染的雨水,应排入生产污水管道。
GB50160-92
6.1.1
2
可燃气体的凝结液不得直接排入生产污水管道。
GB50160-92
6.1.1
3
与排水点管道中的污水混合后,温度超过40℃的水不得直接排入生产污水管道。
GB50015—2003
3.4.11
32
安全阀前不得设置阀门,泄压口应连接管道将泄压水引至安全地点排放。
GB50015—2003
3.4.12
33
给水加压系统,应根据水泵扬程、管道走向、环境噪音要求等因素,设置水锤消除装置。
GB50015—2003
3.4.20
34
室内给水管道不应穿越配电房、通讯机房等处。
GB50015—2003
3.5.7
35
埋地敷设的给水管道应避免布置在可能受重物压坏处。如生产基础。
GB50015—2003
3.5.9
36
给水管道不得敷设在烟道、风道、排水沟内。
GB50015—2003
3.5.10
37
给水管道不宜穿越伸缩缝、沉降缝。
GB50015—2003
3.5.11
38
给水管道应设伸缩补偿装置且直线长度、管材的线胀系数、环境温度和管内水温变化、管道节点的允许位移量符合要求。
GB50160-92
6.1.4
10
全厂性的支干管与干管交汇处的支干管上应设不小于250㎜的水封。
GB50160-92
6.1.4
11
全厂性支干管、干管的管段长度超过300m时应用水封井隔开,且水封不小于250㎜高度。
GB50160-92
6.1.4
12
重力流循环回水管道在工艺装置总出口时,应设水封,且高度不小于250㎜。
GB50160-92
6.2.3
表6.2.3 污水处理场内设备、建筑物、构筑物平面布置防火间距(m)
项目
防火间距
项目
隔油池
集中布置的
水泵房
污油罐
焚烧炉
变配电室、化验室、办公室等
标准
实际
标准
实际
标准
实际
标准
实际
标准
实际
集中布置的水泵房
15
污油罐
15
15
焚烧炉
20
-
15
变配电室、化验室、办公室等
15
-
15
45
冷却塔宜避免布置在粉尘和可溶于水的化学物质影响水质的地段。
GB50187—1993
4.3.9
GB50160时,每个房间的生产污水管道应有独立的排出口,并设水封。
GB50160-92
6.1.6
14
罐组内的生产污水管道应有独立的排出口,且应在防火堤外设置水封,并应在防火堤与水封间的管道上设置易开关的隔断阀。
GB50160-92
6.1.7
15
甲、乙类工艺装置内生产污水的管道的支干管、干管的最高处检查井应设排气管。
GB50160-92
6.1.8
16
排气管的管径不小于100㎜。
GB50160-92
6.1.9
17
排气管的出口,应高出地面2.5m以上,并应高出距排气管3m范围内的操作平台,空气冷却器2.5m以上。
GB50160-92
6.1.9
安全检查表(二)
序
号
填写内容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依 据
实际
情况
备注
18
在距明火散发火花地点15m半径范围内,不应设排气管。
15
污油泵房
-
-
-
15
15
26
循环水场冷却塔的填料、收水器当采用聚氯乙烯玻璃钢等材质时,应采用阻燃型,其氧指数不应小于30。
GB50160-92
6.2.4
27
企业居民用水、工业用水、消防用水能充分满足要求。
GB50015—2003
3.1
28
企业居民用水、工业用水、消防用水系统布局合理,配水点的水压符合要求。
GB50160-92
6.1.9
19
甲、乙类工艺装置内,生产管道的下水井井盖与盖座接缝处应密封,且井盖不得有孔洞。
GB50160-92
6.1.10
20
工艺装置内生产污水系统的可燃液体分离池必须设非燃烧材料的盖板。
GB50160-92
6.1.11
21
隔油池的保护高度不应小于400㎜。
GB50160-92
GB50160-92
6.1.2
7
全厂性生产污水管道,不得穿越工艺装置,罐组和其他设施或居住区。
GB50160-92
6.1.3
8
工艺装置内的塔、炉、泵、冷换设备等区围堰应设水封,且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
GB50160-92
6.1.4
9
工艺装置、罐组或其他设施及建筑物、构筑物、管沟等的排水出口应设不小于250㎜高的水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