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模版(3篇)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确保防治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高效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条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并充分考虑工程、环境、经济等方面的综合因素。
第四条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防治为主、综合治理、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管理体制和工作流程,并明确责任人和职责。
第六条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应当加强技术攻关和创新,提高科技含量,推动科技与实践相结合。
第七条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应当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防灾意识和能力。
第八条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及时获取、分析和应用相关技术数据和信息。
第九条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应当加强与国内外相关机构、专家和学术团体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技术共享和交流。
第十条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的监督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和提升防治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十一条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由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委员会负责,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修订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二)协调和指导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技术攻关和研究工作。
(四)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五)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及时跟踪、分析和评估相关技术进展和应用情况。
(六)加强与国内外相关机构、专家和学术团体的交流与合作。
(七)定期总结经验和教训,推动防治工作的持续发展。
第十二条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委员会由相关部门、专家和学者组成,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由主任提名,经审议通过后聘任。
第十三条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委员会设立秘书处,承担日常工作和事务,由副主任兼任秘书长。
第三章技术管理流程第十四条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流程包括技术规划、技术咨询、技术评估和技术监督等环节。
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样本(三篇)

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样本1、矿井地质工作系指在原勘探报告基础上,自矿井基本建设起至闭坑止,所涵盖的全方位地质工作。
2、依据《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矿井须依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地质报告、图件及台账。
3、矿井地质类型之重新确定,应遵循既定的时间周期进行。
若矿井遭遇突水、煤与瓦斯突出等地质条件之显著变化,以致影响地质类型划分时,则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进行地质类型之划分。
4、为确保矿井地质工作之有效开展,应设立地测部门,并配备足够的地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与仪器设备。
建立健全煤矿地质工作之规章制度,以确保工作之规范进行。
5、矿井地质工作应秉持“综合勘查、科学分析、预测预报、保障安全”之基本原则,以全面保障矿井生产之安全与高效。
6、针对重大技术问题,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深入讨论,并制定切实可行之实施方案。
7、为便于地质资料之管理与利用,矿井应建立地质资料档案室,并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8、为提升地质技术人员之专业素养与技能水平,矿井应定期组织或安排其参加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
____年进行一次。
9、矿井应深入研究地层、地质构造、煤层、煤质、瓦斯、水文地质及其他开采地质特征之变化规律,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地质类型之科学划分。
10、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之顺利进行,应全面查明各种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并据此做好相应之预测预报工作。
11、通过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及综合分析等手段,为矿井建设与生产各阶段提供必要之地质资料。
积极解决矿井安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地质问题。
12、对矿井煤炭资源/储量及瓦斯(煤气层)资源/储量进行准确估算与核实,及时掌握资源/储量之动态变化情况。
13、深入调查与研究矿井含煤地层中共(伴)生矿产之赋存情况及开采利用价值,以充分挖掘矿产资源之潜力。
14、在工作面回采或掘进前,应优先采用“瞬变电发勘探”、“地面直流电法”等先进技术手段,对工作面范围内之老窑采空区、陷落柱、断层带等进行物探。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前言1.1 引言地质灾害是社会发展和人类生活的重要问题之一,加强地质灾害的预防与治理,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高效化,制定和实施本管理制度,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水平,做到精细化管理与科学决策。
1.2 目的和应用范围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保障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可持续性。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在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过程中应遵循本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主要内容和要求2.1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的原则(1)科学性原则: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应依据科学理论和实践经验,确保决策和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全面性原则: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应包括预防、监测、预警、减灾和恢复等全过程和全要素,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全面性和效果性。
(3)可操作性原则: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应具备可操作性,确保决策和管理工作的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
(4)安全性原则: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应注重人员安全和环境保护,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2.2 技术管理体系(1)建立技术管理体系: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机构应建立相应的技术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和职责,制定技术管理制度、流程和标准。
(2)技术管理流程: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应按照流程进行,包括规划与设计、施工与监理、评估与验收等环节,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有效完成。
(3)技术管理标准: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应按照标准进行,包括技术文件的编制、技术要求的制定和技术操作的规范等内容。
2.3 人员管理要求(1)专业素质要求: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技术能力,具备科学决策和技术操作的能力。
(2)培训与交流: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人员应加强培训与交流,不断提升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
(3)科研与创新: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人员应积极开展科研与创新工作,推动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范文地质灾害作为一种自然灾害,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和伤害。
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建立科学、合理的技术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探讨一种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范文,以提供一种参考和借鉴。
第一部分:引言地质灾害是指地球表层或地下在地质、气象等自然因素的作用下,造成的破坏和伤害。
地质灾害种类繁多,如山体滑坡、地震、地面塌陷等。
这些灾害不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还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困难和阻碍。
因此,建立一套有效的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第二部分:制度范文一、技术管理机构的设置为了有效地防治地质灾害,应建立一套相应的技术管理机构。
技术管理机构应具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包括地质工程师、地质勘探人员、地质灾害治理专家等。
技术管理机构应设立相关岗位,如地质灾害监测员、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师、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人员等。
技术管理机构应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确保工作的高效性和科学性。
二、地质灾害监测与预警体系地质灾害监测与预警体系是防治地质灾害的重要环节。
技术管理机构应建立科学、完善的地质灾害监测与预警体系。
这包括地质灾害监测站点的设置、监测设备的购置和维护、监测数据的实时采集与分析等。
同时,技术管理机构应与相关机构和部门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及时共享监测数据和预警信息,以提高地质灾害的预警能力和响应速度。
三、地质灾害治理技术与措施地质灾害治理技术与措施是科学防治地质灾害的关键。
技术管理机构应根据地质灾害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
这包括对于山体滑坡的强夯治理、对于地震的建筑抗震措施、对于地面塌陷的地下诱导工程等。
技术管理机构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的实施,确保治理工程的质量和效果。
四、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和救灾工作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和救灾工作是防治地质灾害的重要组成部分。
技术管理机构应与相关救援机构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工作方案。
应急救援预案包括组织机构的设置、人员的配备与培训、应急物资的准备等。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地质灾害是指由于地壳运动、地质构造和自然力量等因素导致的地质现象引发的灾害事件。
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规模大、破坏力强等特点,对人类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造成重大威胁。
为了减轻地质灾害对社会造成的损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制定科学合理的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以提高国家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一、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管理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因此监测和预警是防治地质灾害的基础工作。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系统,采用先进的监测技术和设备,及时获取地质灾害发生的信息,并进行科学准确的预警。
1. 加强监测设备的建设和投入为了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工作,各级政府应加大对监测设备的投入,并通过购买、更新设备的方式不断提升监测能力。
同时,要加强对监测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加强监测数据的分析和应用监测数据是进行地质灾害预警的重要依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和分析系统,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监测数据,并将其应用于地质灾害的预警和防治工作。
3. 加强地质灾害预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预警是减轻地质灾害损失的重要手段,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机制,并加强预警信息的发布和传播,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受影响地区,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二、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和修复1. 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和修复的组织和领导地质灾害治理和修复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需要有一个统一的组织和领导机构来协调和推动工作。
各级政府和地质灾害治理和修复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作和沟通。
2. 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和修复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地质灾害治理和修复需要依赖先进的技术手段和方法。
各级政府和科研机构应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和修复技术的研发力度,推广应用成熟的技术,并建立技术标准和评估体系,确保治理和修复效果。
3. 加强地质灾害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安全防护工程是预防地质灾害的重要措施之一。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提高灾害防治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省、市、县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及相关企事业单位、专业机构和科研院所等。
第三条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要坚持科学技术发展为第一动力,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为基本方针,分级管理,分类指导,确保灾害防治技术的科学性、先进性。
第四条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要贯彻“责任明确、科学规范、依法管理、综合治理、安全可行”的原则。
第五条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要倡导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管理创新和人才培养相结合的工作模式。
第六条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要加强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引进先进技术,推广国内先进经验。
第二章技术管理职责第七条国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政策、标准和规范,组织技术攻关,指导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
第八条省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本省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落实国家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政策、标准和规范。
第九条市、县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本级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执行省、市级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政策、标准和规范。
第十条相关企事业单位、专业机构和科研院所等负责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研究、技术支撑和技术服务,提供技术咨询和培训,推广地质灾害防治技术。
第三章技术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要建立科学的技术指导体系,包括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等。
第十二条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要加强技术研究,推动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创新和应用。
建立健全技术攻关、技术集成、技术评价和技术示范等机制。
第十三条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要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能力。
第十四条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要加强技术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技术项目,要依法停止使用并进行整改。
第四章技术管理责任第十五条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责任要明确。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3篇)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1、矿井地质工作是指在原勘探报告的基础上,从矿井基本建设开始,直到闭坑为止的全部地质工作。
矿井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煤矿地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
2、按照《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矿井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相关地质报告、图件和台账。
报告、图件和台账都应数字化、信息化,内容真实可靠,每年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图件的比例尺以满足工作需要为原则。
3、矿井地质类型每____年应重新确定。
当矿井发生影响地质类型划分的突水和煤与瓦斯突出等地质条件变化时,矿井应在____年内重新进行地质类型划分。
4、矿井应设立地测部门,配备所需的地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建立健全煤矿地质工作规章制度。
5、矿井地质工作应当坚持“综合勘查、科学分析、预测预报、保障安全”的原则。
6、对重大技术问题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讨论,制定实施方案报请总工程师批准。
7、矿井应建立地质资料档案室,并由专人负责管理;资料要齐全、完整,分类妥善保存,便于利用。
8、矿井应组织或安排地质技术人员介绍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每____年至少进行____次。
9、研究矿井地层、地质构造、煤层、煤质、瓦斯、水文地质和其他开采地地质特征及其变化规律,开展地质类型划分。
10、查明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各种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做好相应的预测预报工作。
11、进行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矿井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矿井安全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
12、估算和核实矿井煤炭资源/储量以及矿井瓦斯(煤气层)资源/储量,掌握资源/储量动态,为合理安排生产提供可靠依据。
13、调查、研究矿井含煤地层中共(伴)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开采利用价值。
14、在工作面回采或者掘进前宜采用“瞬变电发勘探”、“地面直流电法”等技术手段,对工作面范围内的老窑采空区、陷落柱、断层带等进行物探,尽量查明地质构造情况,以便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范文(4篇)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范文地质灾害是由地质因素引起的灾害性事件,包括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震等。
这些地质灾害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为了有效地防治地质灾害,制定一套科学的技术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以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为主题,探讨其内容和应用。
一、引言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是在防治地质灾害的过程中,对各项技术措施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的一套制度。
它涵盖了地质调查、监测预警、防灾减灾、应急处置等环节,并通过完善技术标准、规范作业流程、强化人员培训等方式,提高整个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二、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的内容1. 地质调查地质调查是防治地质灾害的基础性工作,它通过野外勘探、岩土力学试验、地下水位监测等手段,获取地质信息,为灾害预警、灾害评估等提供科学依据。
地质调查应包括灾害潜势评估、地质灾害危险区划、地质灾害影响预测等内容,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作业规范。
2. 监测预警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是及时发现和报告灾害事故的关键环节。
通过安装监测设备、建立监测网络,对山体变形、地下水位、地震等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并通过预警系统实现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处理。
监测预警工作应建立健全的数据采集、传输和分析处理体系,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防灾减灾防灾减灾是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减轻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防灾减灾工作应围绕灾害类型和危险区域展开,采取适当的防治策略,如加固斜坡、梯田防护、建设避风林等。
防灾减灾工作应有科学的指导方针和标准,将各种防治方法进行分类、评估和简化,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
4. 应急处置面对突发的地质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是保障人员安全的重要措施。
应急处置工作应建立应急预案和组织体系,明确各个应急部门的责任和任务,做好各类救援装备的储备和维护,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
应急处置工作应及早介入,对灾害进行迅速评估,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是指针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实施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这些制度和措施包括了预防、监测、预测、预警、应急救援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地质灾害对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等的影响,提高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处置能力。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灾害防治规划制度:制定地质灾害防治的规划,包括灾害风险评估、灾害防治目标、防治措施和工作计划等。
2. 灾害监测预警制度:建立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包括遥感监测、实地监测、灾害预警和信息发布等。
3. 灾害预报预测制度: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开展灾害预测和预报工作,提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4. 灾害应急救援制度:建立灾害应急救援机制,包括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救援工作等。
5. 灾害恢复重建制度:在灾害发生后,及时开展灾后恢复和重建工作,保障灾区人民的安居乐业。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相关部门和机构的配合,包括地质灾害防治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土地资源部门等。
同时还需要加强科研和技术创新,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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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5篇)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做好矿井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地质灾害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办法》、《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安全监察实施细则》、《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等有关要求,制定本体系。
第二条严格执行“有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防治地质灾害原则,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为目的,抓好技术指导监督和现场管理两大环节,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大本公司川丰煤矿地质灾害防治力度,落实责任,保证防治地质灾害工程的正常进行,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三条由总工程师为领导,科和其它相关单位具体负责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负责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统一协调指挥工作。
二、基本任务第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规程、规定、指令。
第五条加强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基础工作,做好矿井水情、地质灾害的观察、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
第六条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进行月度、季度、年度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制订相应的防治措施,并分责任定期落实。
第七条根据矿井年度生产接续情况,安排各类补勘工程和防治地质灾害工程计划。
第八条落实具体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任务的实施,监督检查各类防治地质灾害工程施工质量和工作进展情况。
三、岗位职责第九条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总责。
第十条总工程师是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责任体系的具体领导者,对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修改和实施防治地质灾害总体规划,审批防治地质灾害施工措施。
第十一条副矿长对分管的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责具体的防治地质灾害工程的组织和落实。
第十二条安监科科长对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
第十三条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和分管副总经理做好防治地质灾害技术措施的审批和实施。
第十四条地质测量科负责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中水文地质分析、水情水患预测预报和探放水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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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我矿主要地质灾害分为井上和井下,根据煤矿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规定
1.煤矿地质灾害防治是煤矿安全生产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由矿长、总工程师主管,地测部门是业务管理部门。
有关部门配合时,要从人力、物力、资金上给予保证。
煤矿是防治水、防洪、探放水、防排水的主体,矿长为第一责任者,矿总工程师主管并负责各项责任措施的落实。
矿每年四月底前应分别成立本年度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领导小组。
根据实际情况及防治水中长期规划,每年应安排一定的防治水工程维修费,以保证现有的防治水工程正常发挥作用,并新建急需的防治水工程。
2.地测部门应经常调查矿井充水条件的变化情况并掌握水文动态,解决出现的问题。
3.对直接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水患,必须采取防治措施。
地测部门具体负责设计,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实施。
4.雨季中(5〜9月)每周对工业广场周边岩石山体进行排查一次,做好记
录,如有重大安全隐患,需要相关部门协助的,及时报送,协同处理。
(二)地表地质灾害防治
1.每年汛期到来之前,总工程师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防治水检查。
对排洪渠、防洪设施、地表防治水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研究解决。
2.地测部门负责防治水工作的人员,要经常巡视煤矿开采对应地表区、渠道、排水沟,了解这些地方的积水情况和畅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工程师报告,由总工程师责成有关单位处理。
3.地测部门必须经常搜集、调查、核对井田周边煤矿和废弃老窑情况,并在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出井口位置、开采范围、开采深度、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发现威胁安全生产的水患情况,立即报告总工程师,以便采取预防措施。
4.禁止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方堆放矸石、炉渣、垃圾等杂物,以免洪水堵塞河道、水渠,造成水害。
(三)井下地质防治1.水害防治专业人员应经常深入井下,了解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掌握涌水动态,查清可能存有导水裂隙断层的分布情况,结合采掘工作面安排,制定出当年井下防治水工作计划,指导全年的防治水工作。
2.受水威胁的地段,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的
原则。
3.对老空区、充水导水断层、强含水层必须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地测绘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开拓掘进工程到达探水警戒线时,必须超前探水。
探放水由总工程师组织地测部门有关人员编制设计。
设计中要规定探水起点至积水区实际边界的距离、钻孔的数量、方向、角度、深度、孔径及施工中的安全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4.在安装探水钻机前,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1)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背好帮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档板。
(2)清理巷道浮煤,挖出排水沟。
(3)在打钻地点或附近安设电话。
(4)由地测人员与探放水负责人及施工人员共同定孔位、角度。
5.在打钻过程中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异常时,必须立即停止打钻,但不得拨出钻杆,要立即报告总工程师和调度室,并派人监测水情。
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矿井井下排水设施和主要排水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泵:必须有工作、备用、检修三套水泵。
水泵的能力应在20 小时内排出矿井24 小时的正常涌水量。
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能在20 小时内排出矿井24 小时内最大涌水量。
(2)水管:必须有工作和备用两套水管,其能力应与水泵排水能力相一致。
(3)配电设备:应与工作、备用和检修水泵相适应,并能同时开动工作和备用水泵。
(4)主要泵房至少有两个出口,一个通往井筒,一个通至井底车场。
(5)主要水仓必须有主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能正常使用。
(四)特殊情况下的地质灾害防治
1.汛期来临时,三防领导小组(防洪、防雷电、防排水)要24 小时不间断值班,并委派专人在河道、渠沟、工业广场及其他可能发生水害的场所巡视,随时向防洪值班室报告水情和汛情。
一旦发生险情应立即组织抗洪抢险,保证矿井的安全。
2.各矿在汛期到来之前,必须储备一定数量的抗洪物资,如麻袋、沙土、工具等。
3.井田边界、大中型断层、井筒两侧,必须按规范要求留设防水煤柱。
地测部门应负责保护各类防水煤柱不遭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