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创空间孵化器孵化基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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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创空间管理制度(二篇)

众创空间管理制度(二篇)

众创空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加快发展新型创业服务平台,营造我市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根据《____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____【____】____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众创空间由作为主体运营机构,是一个依托为基础的平台,同时为相关的创业者提供一个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业服务平台。

第三条众创空间致力于推动民间科技力量和创新文化的发展,整合人才和资源优势,鼓励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第四条众创空间物理空间及配套设施主要依托由办公室、器具材料及其他配套设施,并负责日常运营管理。

第二章入驻条件第五条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有足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明确的创新创业方向和构思,或已有具体创业项目;(二)项目方向必须是高新技术领域,符合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导向;或符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导向的技术开发项目,能够促进我市经济发展。

(三)项目市场发展潜力大,预期的____效益显著。

第六条申请流程(一)申请进入众创空间的创新创业者或项目团队向递交申请,并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创业计划书及所需的其他材料;(二)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考察并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提交项目评审组讨论决定;(三)申请批准后,与申请人签订入驻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七条为了保障入驻项目得到充分空间以及发展资源,空间同时间在服务项目控制在____家。

第三章管理及考核第八条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九条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当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自觉配合科技孵化器各项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第十条众创空间可为入驻的创业者提供以下无偿或优惠服务:(一)协助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注册等公司设立手续;(二)提供有关经济、法律、政策信息及创业指导等服务;(三)提供专利咨询服务,协助办理专利申请;(四)提供物业管理、治安保卫等后勤服务;(五)提供通讯、网络服务;(六)提供其他服务。

孵化器管理制度

孵化器管理制度

孵化器管理制度孵化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孵化器正常运作和发展,保证企业和创业者在孵化器内的权益和利益,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个700字左右的孵化器管理制度的范例:孵化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科技创新与创业发展,保障企业和创业者在孵化器内的权益和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孵化器管理制度是指孵化器依法依规进行运作和管理,为企业和创业者提供场地、资源和服务等支持,促进其快速发展和壮大的一套规章制度。

第三条孵化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进驻孵化器的企业和创业者。

第二章申请进驻第四条进驻孵化器的企业和创业者需要提供相关身份证明、项目计划书和营业执照等材料,并经过孵化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驻。

第五条孵化器管理方有权拒绝不符合孵化器定位和要求的企业和创业者进驻。

第三章入驻期限第六条孵化器对进驻企业和创业者的入驻期限进行明确约定,一般不超过3年,具体期限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第七条到期后,进驻企业和创业者可以选择续租或搬离孵化器,续租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如需继续留在孵化器,需重新提交申请并经过再次审核。

第四章租金和费用第八条孵化器对进驻企业和创业者收取适当的租金和管理费用,费用标准由孵化器管理方规定并告知。

第九条进驻企业和创业者应按时交纳租金和管理费用,逾期不交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并要求搬离孵化器。

第五章经营行为第十条进驻企业和创业者在孵化器内的经营行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和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第十一条孵化器对进驻企业和创业者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管,如发现违规行为或有损孵化器声誉的行为,孵化器管理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甚至解除合作关系。

第六章共享资源和服务第十二条孵化器提供共享的办公场地、会议室、网络设施和办公设备等资源,进驻企业和创业者可以免费或部分收费使用,具体使用要求和规定由孵化器管理方制定并告知。

第十三条孵化器提供相关的服务支持,包括创业导师咨询、法律和财务支持、市场推广等,进驻企业和创业者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使用,部分服务可能需要收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孵化器管理方规定并告知。

孵化基地运营管理制度

孵化基地运营管理制度

孵化基地运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孵化基地的运营管理行为,促进创业团队的发展,维护孵化基地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孵化基地管理运营过程中的各项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入住管理、资源配置、服务支持、安全保障等。

第三条孵化基地的管理者应当全面理解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孵化基地运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完善孵化基地运营管理制度,提高孵化基地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孵化基地的管理者应当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宣传活动,帮助创业团队树立正确的创新创业观念,提高创新创业素质,增加创新创业技能。

第二章入住管理第五条孵化基地应当建立健全入住管理制度,对入住创业团队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其具备创新创业的能力和潜力。

第六条入住创业团队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应当具备较高的创新创业素质和能力,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明确的创业计划和发展前景。

第七条入住创业团队应当遵守孵化基地的管理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孵化基地组织的各项创新创业活动,配合孵化基地的相关工作。

第八条孵化基地应当对入住创业团队进行认真的跟踪和指导,帮助其解决创业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高创新创业的成功率和效率。

第三章资源配置第九条孵化基地应当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源的整合优势,为入住创业团队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和资金支持。

第十条孵化基地应当建立健全资源配置体系,合理规划和管理各类资源,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公平分配。

第十一条孵化基地应当积极帮助入住创业团队寻找适合的投资对象,提供相关的投融资服务和指导。

第十二条孵化基地应当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的合作,共享创新创业资源,促进创新创业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第四章服务支持第十三条孵化基地应当建立健全服务支持体系,为入住创业团队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服务支持。

第十四条孵化基地应当组织开展各类创新创业培训和讲座,提供市场分析、技术咨询、法律咨询等相关服务。

第十五条孵化基地应当积极推动创新创业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为入住创业团队提供相关的技术转移和产业化支持。

创业孵化器的规章制度

创业孵化器的规章制度

创业孵化器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创业文化和创新发展,推动创业者融入市场,提高创业成功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创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指为初创企业提供技术、市场、资金等方面支持和帮助的服务平台。

第三条孵化器的宗旨是服务初创企业,帮助其成长壮大,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和支持服务。

第四条孵化器的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保障服务质量和创业者权益。

第五条孵化器的运营必须遵循市场规律,加强合作,创新服务模式,持续提升竞争力。

第六条孵化器的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有效的协作机制。

第七条孵化器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和操作流程,确保服务效果和质量。

第八条孵化器应根据市场需求不断调整发展战略,提高服务水平,保持良好声誉。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孵化器的管理机构应设立主任、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等岗位,明确职责分工。

第十条孵化器的主任负责整体工作协调管理,制定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孵化器的副主任协助主任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定期向主任汇报工作进展。

第十二条孵化器应设立市场拓展部、技术支持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根据需求设立其他部门。

第十三条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组织部门人员按时完成。

第十四条孵化器还可以设立专家委员会、顾问团等咨询机构,为创业者提供更专业的服务和支持。

第三章服务标准第十五条孵化器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创业项目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和服务内容,确保服务质量高效。

第十六条孵化器的市场拓展部门应积极开展市场调研,了解市场需求,制定市场营销方案。

第十七条孵化器的技术支持部门应提供技术咨询、培训、技术转移等服务,帮助创业者解决技术难题。

第十八条孵化器的财务部门应提供资金扶持、财务管理、投融资服务等支持,提高创业者的资金利用效率。

第十九条孵化器可以组织培训班、研讨会、专家讲座等活动,提升创业者的能力和素质。

第四章运营模式第二十条孵化器应建立健全入驻和退出机制,加强对项目的筛选和评估,确保孵化效果。

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财务管理制度

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财务管理制度

科技企业孵化器财务管理制度为规范孵化器财务工作,强化财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孵化器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行政管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依规行进行孵化器财务管理各项工作。

2、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实行单独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并接受政府管理部门和公司董事会的检查监督。

3、总经理是财务工作的最高管理者,全权负责孵化器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岗位设置与人员要求1、综合管理部单独设置会计和出纳岗位,负责孵化器的财务管理工作。

2、会计应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国家财会政策法规和行业准则,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资格和能力。

3、出纳应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国家财会政策法规和行业准则,具备从事出纳工作所需的专业能力。

4、会计和出纳应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遵守财经纪律和公司财务制度,保证公司资金合理使用和资金安全,且不得兼职,不得混岗。

三、财务人员职责1、会计职责(1)做好公司资金和资产管理工作,依照会计制度规定建账,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准确、及时地完成帐务和结算工作,登记明细帐、专用帐和总帐,对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以及资金收支进行核算。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和规定,对不真实、不合格的原始凭据,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3)按时报送每月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按时完成纳税申报。

(4)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档案资料。

(5)按照规则使用财务软件,做好保密和备份工作。

(6)设立财政专项资金单独核算科目,单独建账,强化财政资金管理。

(7)加强与各管理部门以及入孵企业的沟通联系,为入孵企业提供财会服务。

(8)接受审计和财务检查。

2、出纳职责(1)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按规定办理银行结算及现金收支业务。

孵化器众创空间管理办法

孵化器众创空间管理办法
间管理办法
省级 1年 300㎡(30个) 75% 3年 200万元(1个) 1个 3家(专业化2家) 2家 3人 3人 10家(专业化8家且主导产业企业50%) 5家(专业化不低于3家) 5场 完善的管理制度、共享活动场所
国家级 18个月 500㎡(30个)
75% 5家 3家 3人 3人 20家 10家 10场
内容 众创空间运营主体注册时间
办公面积(或工位) 可使用面积/总面积
场地租赁时间 自设种子资金(或合作)
资金使用案例 融资案例
典型孵化案例 孵化从业人员
创业导师 创业团队和企业 新增注册企业
活动场次 其他
*所列支数据均为最低标准
众创空间管理办法
市级 1年 300㎡(20个) 75% 3年 200万元(1个) 1个 3人 3人 10家(专业化6家且主导产业企业50%) 5场

孵化空间管理制度

孵化空间管理制度

孵化空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孵化空间,促进创新创业,提高孵化企业的发展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孵化空间内的所有孵化企业及其相关人员、利益相关方等。

第三条孵化空间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合法、效率、公开的原则,积极支持和服务创新创业发展。

第四条孵化空间的管理应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及相关规范相一致,保障孵化企业合法权益。

第五条孵化空间的管理应依托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管理理念,构建健全的管理体系。

第六条孵化空间的管理应注重与其他产业和生态系统的协同与共赢。

第七条孵化空间的管理应倡导诚信、合作、共赢的价值观念,创造和谐的创新创业环境。

第八条孵化空间的管理应注重风险防范和安全管理,保障孵化企业和相关人员的安全。

第九条孵化空间的管理应强化创新思维,促进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和产业升级。

第十条孵化空间的管理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技术和品牌创新。

第二章孵化空间的建设与设施第十一条孵化空间的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保障孵化企业的正常运营。

第十二条孵化空间的设施应齐全,包括办公场所、会议室、培训设施、实验室等。

第十三条孵化空间的设施应适应不同类型企业的需求,提供灵活的使用方式和合理安排。

第十四条孵化空间的设施应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孵化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孵化空间的设施应保障环保和节能,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第十六条孵化空间的设施应便利快捷的服务配套,包括物业管理、网络信息、交通出行等。

第三章孵化空间的管理服务第十七条孵化空间的管理应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包括市场开发、政策咨询、技术支持、资金渠道等。

第十八条孵化空间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孵化服务机制,提供个性化的孵化服务方案。

第十九条孵化空间的管理应开展创新创业相关的培训、交流、展示、推广等活动,促进孵化企业的发展。

第二十条孵化空间的管理应加强资源整合,为孵化企业提供人才、技术、资金等支持。

第二十一条孵化空间的管理应推动孵化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产业园区等的合作交流。

孵化器管理制度范文

孵化器管理制度范文

孵化器管理制度范文孵化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孵化器管理,促进创新创业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孵化器是承载创新创业孵化、提供创新育成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

第三条孵化器负责为入驻创新创业企业提供工作空间、基础设施支持、人才培养、技术咨询等服务。

第四条孵化器管理者应当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确保孵化器正常运营。

第二章入驻企业管理第五条入驻企业应当具备创新创业的项目和经营计划,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第六条入驻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入驻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孵化器管理者应当对入驻企业进行审查,核实其项目和经营计划的真实性。

第八条入驻企业经审查合格后,可以与孵化器签署入驻协议。

第九条入驻企业应当按照协议规定,缴纳相应的入驻费用,并按时交纳孵化器使用费用。

第十条入驻企业应当遵守孵化器的管理规定,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或与孵化器营利性活动不符的活动。

第十一条入驻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开展经营活动,并定期向孵化器管理者报告经营情况。

第十二条孵化器管理者有权对入驻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定期组织企业管理经验交流。

第十三条入驻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如期退出孵化器,并自行处理相关事宜。

第三章孵化器设施管理第十四条孵化器管理者应当为入驻企业提供充足的办公空间和基础设施。

第十五条孵化器管理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入驻企业提供各项基础设施服务,并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入驻企业应当合理使用孵化器提供的设施,并保持设施的整洁与安全。

第十七条入驻企业不得私自移动、损坏或占用孵化器提供的设施。

第十八条孵化器管理者有权对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并及时处理设施故障。

第十九条孵化器管理者应当建立设施使用与维护制度,并向入驻企业公开。

第四章服务管理第二十条孵化器管理者应当组织专业人员为入驻企业提供相关服务支持,包括技术咨询、市场推广等。

第二十一条孵化器管理者应当建立健全孵化器服务管理制度,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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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孵化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客空间孵化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科技型企业的技术创新、新材料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应届毕业生及归国留学人员创业,而每年提供200万元的专项扶持基金。

第三条基金由****创客空间服务中心设立专户统一管理和使用,每年原则上对每个公司的扶持力度不超过50万元。

第二章使用范围与原则
第四条基金主要用于扶持和引导入驻众创空间的高技术项目,尤其是电子信息技术及园区管委会合作项目。

优先领域包括:
1、国内著名电子信息领域专家项目。

2、特种金属功能材料、高端金属结构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的研发及生产制造项目。

3、电子设备和信息系统的设计、应用、开发以及技术管理项目。

4、归国留学生创业项目。

5、应届毕业生创业项目。

第五条基金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和原则:
1、有利于推动电子信息及新材料项目在众创空间产业化,有利于电子信息项目与众创空间合作,有利于引进众创空间需要的电子信息技术和管理经验,服务于众创空间经济建设,帮助企业成果更快地产业化。

2、基金原则上只用于众创空间孵化企业和孵化项目。

3、项目申请单位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并获众创空间管委会的认可,或自然人与园区合作。

4、申请的项目金额一般在50万元以内。

第三章申报和审批
第六条园区企业或个人使用基金,应该按下列程序提出申请:
1、基金主管部门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并成立孵化基金管理委员会。

2、申请的项目报送主管部门,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查。

3、申请项目须提供以下申请资料:①基金使用申请书;②项目的可行性报告;③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资料。

第七条申请项目报主管部门初审,收到材料后将进行:
(一)资格审查:申请项目是否属于孵化基金扶持对象的范围,申请单位是否符合要求。

(二)形式审查:报送的资料是否齐全和符合要求。

(三)内容审查:申报单位项目等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第八条初审合格项目,主管部门将组织专家委员会对项目的科技含量、可行性、市场前景等进行综合审查评定,并以报告形式提交众创空间管理委员会会议。

第九条最终审定后,以会议纪要形式确定扶持方式、额度、期限等,由主管部门与申请单位签订孵化基金使用合同书。

第四章资金运用和监督
第十条孵化基金的支持方式主要有初期注册、无偿资助、资本金投入、设备投入和借贷四种方式。

(一)初期注册,主要以园区合作的电子信息项目,合作方为自然人时,提供注册资金一般不超过50万元,注册后基金归位。

(二)无偿资助,主要包括新材料资助,用于创新材料的研制,需有专利批文,以及用于人力资源资助,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20万元,项目结束后,若成果转让,须有分成比例。

(三)资本金投入,主要支持具有软件著作权的或具有生产许可批文的新材料、功能性新材料等,资本金注入以引导其他资本投入为主要目的,采取合作经营方式收回投资,资本金投入一般不超过50万元。

(四)借贷,主要支持具有一定经济效益,已经形成一定销售规模的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归还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五)设备投入:主要是购买可共享且价格昂贵的实验仪器设备,以低廉价格租赁给扶持的创业公司。

第十一条经批准使用基金的单位,应定时上报项目执行情况和基金使用的效益情况,同时接受众创空间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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