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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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实际关于市《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结合实际关于市《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结合实际关于市《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为了进一步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调动好、保护好广大职工参与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我们利用近一个月时间,结合##实际,就《劳动合同法》在全市贯彻实施情况,取得哪些阶段性成果?存在哪些问题及原因?在全市25个不同类型企业1000名职工中采取座谈、问卷调查、走访形式展开调研。

具体情况如下:一、政府搭台、部门联手,营造舆论宣传氛围在《劳动合同法》草案修改期间,全市工会系统就大造舆论,引起社会和广大职工的关注,大部分企业、行政单位,也受到工会热风的吹拂,保持清醒头脑,揣摩新法规实施对其影响。

XX元旦欢庆之日就是《劳动合同法》实行之时,市政府适时组织劳动保障局、经贸局、总工会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及部分企业行政负责人、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职工代表等各方具有代表性的30余人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电视新闻媒体在第一时间向全市播放。

就《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各部门对法律实施的相关责任,劳资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基层工会和职工代表的职能范围现场分别进行演讲和讨论。

新闻发布会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和实施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推动法律的实施,市劳动保障局与市总工会于3-4月份联合举办各县(区)企业劳资骨干、工会干部业务培训班2期,知识竞赛1期。

各县(区)工会和劳动部门也先后举办培训班,发放书籍8000余本,有力地推动《劳动合同法》在全市企业中的普及和实施。

我们在调研中了解到,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在《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宣传贯彻中,采取送法进企业、广播网络、企业刊物、墙报、每周学习、班组学习、岗前培训、问卷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宣传学习,形成了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

为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增强职工依法维权意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认真研究、主动配合,增强劳资双方自我维护意识在调研中了解到,多数用人单位都主动研究《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对照检查企业内部管理中涉及劳资关系的具体内容,及时按规定程序修改和完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避免与两法有悖,影响劳资关系和职工队伍稳定。

有关《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doc 33页)

有关《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doc 33页)

有关《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doc 33页)关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为推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深入分析《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新思路新举措,努力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市总工会《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调研课题组于2008年5月至8月对本市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情况进行调查。

本次调查在全市19个区县、11个产业(局、集团公司)中进行,涉及机械加工、汽车制造、建筑施工、纺织服装、电信邮政、公共交通、市容环境、物业管理、超市卖场、宾馆餐饮、银行证券、娱乐服务、商务楼宇等领域的近300个企业(其中:国有、集体企业占45.02%,外商、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5.77%,民营企业、个体经济占24.05%,事业单位等其它企业单位占5.16%)。

在调查中,发出职工调查问卷3000份,收回2904份,回收率96.8%;发出企业调查问卷300份,收回291份,回收率97%;走访企业17家,召开企业经营者、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座谈会20个;对12名不同岗位的劳动者进行个别访谈。

经对调查数据汇总和分析,结合本市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实践,形成本调查报告。

一、学习和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基本情况《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由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的第65号主席令公布以后,全国掀起了学习宣传《劳动合同法》的热潮。

全面宣传和系统学习《劳动合同法》,正确理解《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和具体内容,是《劳动合同法》得以切实贯彻的有力保证。

(一)广泛学习宣传,树立正确解读《劳动合同法》的舆论导向《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市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意见》;会同市劳动保障局、市企联联合举行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学习宣传推进会;召开社会各界专家、学者参加的恳谈会、座谈会和组织专题讲座10多场;组织编印了《劳动合同法》学习问答下发给基层工会和广大职工群众供学习使用;组织了专家普法讲师团,为各地区、系统和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会开展培训提供服务。

关于贯彻实施《劳动法》情况的调研报告两篇

关于贯彻实施《劳动法》情况的调研报告两篇

关于贯彻实施《劳动法》情况的调研报告两篇关于贯彻实施《劳动法》情况的调研报告两篇篇一:关于贯彻实施《劳动法》情况的调研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实施10年来,XX市各级工会始终坚持以贯彻实施《劳动法》为重要契机和突破口,切实履行《劳动法》赋予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积极参与劳动关系的调整,努力构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为我市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从2005年4月至8月,我们针对工会贯彻实施《劳动法》的主要成效、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研,并提出了有关建议。

一、XX工会贯彻实施《劳动法》取得了明显成效XX工会贯彻实施《劳动法》10年来所取得成效表现在:《劳动法》赋予工会的职责职权得到进一步落实,推动了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建立,促进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建立和作用发挥;推动工会工作重心实现了重大转移,工会组织得到发展壮大,《劳动法》逐步深入职工人心,广大职工群众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基本形成。

(一)始终把立法参与从源头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放在突出位置。

参与立法,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

10年来,尤其是XX 直辖以来,市总工会先后参与了《工会法》、《破产法》、《公司法》、《婚姻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条例》、《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立法和修改论证工作,提出了工会的意见和建议。

积极参与和推进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地方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先后重点全过程参与了《XX市工会条例》、《XX市厂务公开条例》、《XX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XX市集体合同条例》(该条例于今年9月29日由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明年3月1日正式实施)等法规的调研、起草和制定,反映了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提出了工会的建议和主张,使职工的意见得到直接的法律表达。

同时,努力推进贯彻实施《劳动法》的制度建设。

10年来,为了推进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市总工会从制度建设入手,自20XX年起,市政府与市总工会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市政府XX、XX等副市长都亲自出席会议,通报有关情况,陆续研究解决了“三条保障线”、困难劳模补助、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等涉及职工权益的重要问题;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司法局、安全监察局等建立了涉及职工权益重要问题的信息交流制度,互通信息,沟通情况,不定期研究解决职工反映的有关问题。

关于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情况的调查报告(1)

关于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情况的调查报告(1)

关于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情况的调查报告(1)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5月下旬到6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预算工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部分市人大代表,深入市级相关部门、巴州区和部分企业对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情况进行了调研。

在调研中,听取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巴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工作情况汇报;深入到巴中市烟草公司、重庆啤酒集团巴中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中兴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召开座谈会,查阅文书档案等相关资料,对企业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情况进一步深入开展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工作认真开展组织协调。

为贯彻实施好《劳动合同法》,市、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领导小组,工作目标明确,分工责任明确,个人职责明确。

市人民政府下发文件6份,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协调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劳动合同法》顺利贯彻实施。

认真开展学习宣传。

市、县人民政府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印发宣传资料、录制光碟、书写标语和电视、新闻媒体开设“劳动保障之窗”等多种形式,深入用人单位、车间、社区和乡镇,认真宣传《劳动合同法》的重大意义、立法原则和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

巴州区人民政府拨付《劳动合同法》宣传活动专款12万元,用于购买宣传资料和录制《劳动合同法》宣传CD光碟。

全市共举办宣传咨询活动25场次,接受群众咨询2万余人,翻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汇编》2万余册,录制CD光碟60余盘,散发宣传资料8万余份,出动宣传车12台次。

通过半年的学习宣传,全市人民,特别是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了解。

认真开展工作指导。

全市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等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170多人次,帮助320家用人单位依法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及时废除无效劳动合同。

为今后依法、公平、公正签定劳动合同,实现劳动关系和双方利益平衡奠定了基础。

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报告

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报告

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报告标题:XX市人大常委会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报告一、检查背景为进一步了解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二、检查过程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走访企业等方式,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三、检查结果1. 总体情况: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护。

2. 存在的问题:(1)部分企业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书面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

(2)劳动者加班工资支付不规范,存在加班工资计算不准确、未足额支付等问题。

(3)劳务派遣用工不规范,存在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劳务派遣业务、派遣岗位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4)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不健全,存在仲裁时效过长、仲裁结果执行难等问题。

四、建议和措施1. 加强宣传培训: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和培训。

2. 强化执法监管:加大对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加班工资支付不规范等问题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格依法处理违法行为。

3. 完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加强对劳务派遣业务的许可和监管,规范劳务派遣用工。

4. 优化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简化仲裁程序,提高仲裁效率,加强仲裁结果的执行力度。

五、总结市人大常委会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希望通过加强宣传培训、强化执法监管、完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和优化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等措施,进一步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调研报告

劳动合同法调研报告

劳动合同法调研报告一、引言劳动合同法作为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劳动者权益、规范劳动关系起到了重要作用。

本次调研旨在深入了解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完善劳动法律制度。

二、劳动合同法的背景与内容1. 劳动合同法的背景2007年1月1日,我国正式施行了《劳动合同法》。

这是中国劳动法制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标志着我国劳动法律体系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纠纷的解决方式,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2. 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劳动合同法主要包含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的规定。

其中,对于合同订立的要素、劳动报酬、劳动时间、休假制度等进行了专门的法律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三、调研结果与问题发现1. 劳动合同法的普遍执行情况根据调研结果显示,劳动合同法在大部分企事业单位得到了普遍执行。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企业未按照法律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

2. 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a. 合同签订不规范:一些劳动合同缺乏明确、具体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等内容,容易引发劳动纠纷。

b. 合同解除程序不合规:个别企业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合同解除,给劳动者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c. 用工方式选择不当:一些用人单位存在违规用工的情况,如不按照法定合同签订方式进行用工。

3. 劳动合同法在特定行业中的情况在调研中,我们还对特定行业进行了重点观察。

我们发现,一些劳动密集型行业存在劳动合同法执行不力的情况。

例如,建筑行业存在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违法用工等问题。

四、改进建议1. 完善劳动合同法制度鉴于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情况中存在的问题,建议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法制度,明确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的规定,以进一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2. 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与培训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与培训,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劳动纠纷的发生。

关于《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关于《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篇一: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调研报告大学生就业法律实务作业校区:******学院:**************专业:*****姓名及学号:*************************一: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XX年6月29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一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劳动合同的法律地位,为规范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另一方面,在为劳动者提供“保护伞”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增加了用人单位的劳动成本。

此次调研主要为了更好了解劳动新法颁布对企业与员工的影响。

二:调查时间20XX年6月三:调查地点学校内四:调查对象大四毕业生已找到工作者五:调查方式及内容调查问卷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权益保护意识、权益保护现状、权益保护途径4个方面,由42个问题构成。

包括所在学校、学历和性别;毕业生求职中是否遭遇提供虚假薪酬和职位的招聘;查询招聘结果是否被收取高额电话费用;是否被收取培训、上岗等费用;是否以考核能力为由被骗取智力成果;是否存在骗取财务和个人信息等情况;是否受到性别、相貌等就业歧视;以及关注劳动法律、法规的内容和权益受到侵害的相关对策等问题。

六:劳动法相关内容新劳动合同法的制度创新与突破新劳动合同法在理念和制度方面有诸多的突破,增加了许多新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

1.扩大了法律适用范围新劳动合同法在1994年劳动法的基础上,扩大了适用范围: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聘用制工作人员和非全日制用工。

2.规章制度制定程序愈加严格新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新劳动合同法明显加大了工会、职工代表大会以及员工在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制定过程中的权利,强化了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的法律程序。

《劳动合同法》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袁枫)

《劳动合同法》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袁枫)

《劳动合同法》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袁枫)《劳动合同法》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从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到1999年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第五条,从此,我过真正意义上实施了依法治国,时至今日,依法治国已经实行了十多年了。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至今也已走过逾六个年头。

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厉、最刚性的法律,从一开始就广大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所争论和抵触。

这部法律在民营企业中到底有没有落实,落实的程度如何,职工对自身权益的了解如何,会不会依法维权,在来到镇政府工作后,本人也对这种情况进行了粗浅的调查研究。

一、《劳动合同法》执行的基本情况(—)劳动合同基本全员签订,但还不够规范通过调查了解到的情况来看,本人对所在工作单位辖区的大部分企业通过抽样查看劳动合同文本和与人事管理人员交流发现:大多公司劳动合同制职工全部都签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但是在调查中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应当交由职工保管。

但部分公司人事部门却将两份劳动合同全部保存在公司,并没有将其中一份交到职工手中,这样职工在知悉合同内容方面存在障碍。

(二)休息休假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大部分公司实行每周单休制,即每周的周日休息一天,符合《劳动法》规定。

但在病假、年休假方面,明显不足。

本人了解到的全部公司均规定,职工请病假的,不能带薪休假,即病假与事假的待遇变得一样。

工龄满一年的职工,年休假只给假三天,与国家规定的工龄满一年职工年休假5天的规定大幅缩水,更不要说工龄满10年、满20年的职工的年休假了。

(三)薪酬发放大体符合法律,操作细节还需规范部分公司以及机关单位的薪酬发放采用银行代发方式,也有少部分企业直接发放现金,公司职工每月的工资在次月10日左右发放到职工的银行账户中。

但是职工的工资在每月统计之后,应当产生工资明细条,且经过职工本人签字确认无误之后,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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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为推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深入分析《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新思路新举措,努力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市总工会《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调研课题组于2008年5月至8月对本市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情况进行调查。

本次调查在全市19个区县、11个产业(局、集团公司)中进行,涉及机械加工、汽车制造、建筑施工、纺织服装、电信邮政、公共交通、市容环境、物业管理、超市卖场、宾馆餐饮、银行证券、娱乐服务、商务楼宇等领域的近300个企业(其中:国有、集体企业占45.02%,外商、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5.77%,民营企业、个体经济占24.05%,事业单位等其它企业单位占5.16%)。

在调查中,发出职工调查问卷3000份,收回2904份,回收率96.8%;发出企业调查问卷300份,收回291份,回收率97%;走访企业17家,召开企业经营者、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座谈会20个;对12名不同岗位的劳动者进行个别访谈。

经对调查数据汇总和分析,结合本市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实践,形成本调查报告。

一、学习和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基本情况《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由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的第65号主席令公布以后,全国掀起了学习宣传《劳动合同法》的热潮。

全面宣传和系统学习《劳动合同法》,正确理解《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和具体内容,是《劳动合同法》得以切实贯彻的有力保证。

(一)广泛学习宣传,树立正确解读《劳动合同法》的舆论导向《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市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意见》;会同市劳动保障局、市企联联合举行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学习宣传推进会;召开社会各界专家、学者参加的恳谈会、座谈会和组织专题讲座10多场;组织编印了《劳动合同法》学习问答下发给基层工会和广大职工群众供学习使用;组织了专家普法讲师团,为各地区、系统和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会开展培训提供服务。

全市有百万余名职工参加了由全国总工会组织的《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

《劳动报》等新闻媒体积极发挥主流媒体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通过正面解读和典型宣传,引导用人单位和广大职工全面准确地理解《劳动合同法》,为《劳动合同法》的积极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1、《劳动合同法》的普及宣传增强了劳动者的依法理性维权意识通过对《劳动合同法》的广泛宣传,广大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进一步增强。

职工调查问卷显示(见表一、二、三),82.71%的职工知道《劳动合同法》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87.30%的职工知道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需要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74.06%的职工认为《劳动合同法》的全面实施有利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如果发生劳动争议,有94.29%的职工选择通过正常途径维权,首选找单位领导协商解决的职工占52.57%,找工会协调的职工占21.83%,寻求企业调委会调解的职工占7.92%,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职工占11.98%。

职工调查问卷还显示,达90.11%的职工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持有个人保留的那份劳动合同文本,有利于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和自我保护。

在座谈会上,职工们纷纷表示,《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广大职工的依法理性维权意识明显增强。

表一:职工知道《劳动合同法》开始正式实施的时间表二:职工是否知道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表三:如果您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首选的解决方式是:2、正确理解《劳动合同法》增强了企业管理者的规范用工意识在调研中,先后召开了企业经营者、劳动人事经理座谈会4个;在对12名不同岗位的劳动者进行个别访谈中,除了一线工人外,还有部分企业负责人、部门经理、人事助理等人员。

大多数企业管理者认真参与加了各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培训,增强了规范用工意识,认为《劳动合同法》在内容和范围上并没有超越《劳动法》规定的基准要求,只是提高了企业对劳动用工管理的能力要求。

认真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不仅是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更是对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具有根本的促进作用。

不少大型企业、集团主动清理企业的劳动用工情况,完善劳动规章制度。

而一些劳动密集型的中小服装、餐饮、物业管理企业等,由于原先的人力资源管理基础薄弱,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后管理成本有所增加。

企业调查问卷显示,《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有60家企业认为本企业的用工成本提高很多,占22.64%;有147家企业认为用工成本略有提高,占55.47%;有23家企业认为用工成本持平或略有降低,占8.68%;还有35家企业认为用工成本是否提高目前还看不出,占13.21%。

3、《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增强了工会组织依法履行职责意识《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本市各级工会组织通过各种形式,积极组织培训,广泛开展宣传。

浦东新区、南汇区、闵行区总工会编写《劳动合同法实用手册》、《劳动合同法工会权利义务操作手册》等宣传资料,指导企业规范劳动用工制度,指导和帮助职工签订好劳动合同,指导各级工会和用人单位依法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

徐汇区、普陀区、杨浦区总工会开展《劳动合同法》进楼宇、进园区、进企业、进班组的宣传活动,为职工提供法律辅导、就业援助、心理咨询等全方位服务,扩大法律法规的宣传面和普及面。

嘉定区、虹口区、青浦区、长宁区、闸北区、交运集团、电力股份集团等工会把《劳动合同法》的宣传与推进地区、企业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建设相结合,取得良好效果。

在调研座谈会上,广大工会干部表示,要认真履行《劳动合同法》赋予工会组织的各项职责:要进一步扩大工会组建覆盖面,吸收劳务工、农民工加入工会;积极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表达职工诉求;不断完善集体协商机制,代表职工与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签订集体合同和专项协议,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为载体,配合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企业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全面履行《劳动合同法》赋予工会的各项职责。

企业调查问卷显示,70.28%的企业工会建立了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台账,91.58%的企业工会能参与对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进行指导帮助,93.16%的企业在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听取工会意见。

基层工会组织依法履行职责的意识增强。

(二)积极贯彻实施,依法规范劳动用工制度呈良好态势《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本市企业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总体情况是平稳的,除个别企业处于观望等待状态,大部分企业对本单位的劳动合同文本和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调整和完善;及时梳理用工人员情况,逐步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不断增强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劳动用工制度建设的规范化。

依法规范劳动用工制度呈良好态势。

1、劳动合同的签订率普遍提高从调查情况看,《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主动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劳动合同签订率普遍提高。

企业调查问卷显示,2008年5月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为98.50%,比2007年12月劳动合同的签订率97.28%提高了1.22个百分点。

在被调查的企业中,大多数单位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后与职工签订了新版的劳动合同,并将职工的劳动合同期限由一年改为二年或者三年,符合法律规定情形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都已依法实施。

职工调查问卷显示,98.03%的职工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只占1.58%,另有0.39%的职工表示不愿意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的短期化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职工调查问卷显示(表四),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年及以下期限的占18.32%,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期限的占32.05%,三年及以上期限的占16.03%,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占28.07%。

经与“2007年上海市职工队伍发展状况调查”(2006年底的统计数据)的相关数据比对,签订短期劳动合同的比例下降,签订一年及以下期限劳动合同的比例下降9.48个百分点,签订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期限劳动合同的比例上升12.25个百分点,签订三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比例上升7.43百分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例基本持平。

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表四:职工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及用工形式3、劳动合同文本的法定条款得到重视在被调查企业中,93.86%的企业回答对本单位的劳动合同文本进行过修正或者重新修订。

从被收集的劳动合同文本看,其中90%的劳动合同文本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要求重新制定的。

在这些新版的劳动合同文本中,在形式要件和实质内容上都能满足《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九项必备条款的要求。

企业调查问卷显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的单位271个,占93.77%;明确约定劳动报酬的单位241个,占83.97%;明确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262个,占90.97%;明确载有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条款的单位264个,占92.96%。

职工调查问卷显示,劳动者在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内容的为2264人,占79.86%;明确约定工作地点的为2272人,占80.28%;明确约定劳动报酬的为1966人,占69.67%(见表五、六、七)。

表五: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明确约定工作内容表六: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明确约定工作地点表七: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明确约定劳动报酬4、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进一步完善企业调查问卷显示(见表八、九),242个企业对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了修正或者重新制定并公布,占93.44%。

对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177个单位选择“提交职工代表会讨论审议,经大多数同意后由行政与工会协商一致确定”,占64.13%;28个单位选择“提交全体员工审议,经大多数员工同意后由行政与工会协商一致确定”,占10.14%;此两项合计为205个单位,占被调查单位的近四分之三。

另有34个单位选择“由行政与工会协商一致确定”,占12.32%;22个单位选择“由行政制定并通过公告栏公示确定”,占7.97%;12个单位选择“由行政制定并实施”,占4.35%。

从被走访的17家企业的情况看,这些企业都通过民主程序对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调整和完善。

职工调查问卷显示,职工知晓本单位规章制度的途径有:通过阅读、签收员工手册后知晓的为1650人,占59.85%;通过本单位张贴布告公示后知晓的为416人,占15.09%;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知晓的为411人,占14.91%;通过其它形式知晓的为167人,占6.06%;选择不知道的为113人,占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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