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灶务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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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灶” 管理制度

公务灶” 管理制度

公务灶” 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务灶的管理,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提高单位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暂行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灶是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内供公务员、工作人员协作协议灶管理管理师为工作全体人员做饭及就餐的地方。

第三条公务员为保证公务员的身体健康和日常生活的顺利开展,完善公务灶管理制度,提高公务员工作生活质量和满意度,维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务灶的管理遵循“明厨亮灶”的原则,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公务灶环境整洁卫生,提供安全可口的饭菜,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

第五条公务灶的管理主要包括管理责任、管理机构、管理范围、管理规定、管理要求、管理措施、管理监督、管理处罚等内容。

第二章管理责任第六条单位领导是公务灶的管理责任人,负责对公务灶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公务灶管理师是公务灶的具体管理责任人,负责公务灶的日常经营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

第八条公务员是公务灶的使用责任人,须遵守公务灶管理制度,保持公务灶的卫生整洁,使用公务灶的设施设备。

第九条公务灶的使用人员还可以对公务灶提出合理化建议,有利于公务灶的管理和服务质量的改进。

第十条公务灶管理师负责公务灶的日常运营管理,对食品供应、就餐环境、卫生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管理。

第十一条公务员须严格遵守公务灶的管理规定,不得随意私自动公务灶内部设备设施,不得擅自调节公务灶内部设备的使用。

第十二条公务员对于公务灶的管理和服务质量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务灶管理部门反映。

第十三条公务灶管理师负责对公务灶的管理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十四条公务灶管理师负责对公务灶进行食品安全抽检,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

第十五条领导对公务灶的管理和服务质量进行全面监督,并对公务灶的表现进行评价。

第十六条公务灶管理人员,对违反公务灶管理规定的人员,有权采取相应的管理处罚措施,如警告、批评教育、记过、记大过等。

灶务管理实施方案

灶务管理实施方案

灶务管理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灶务管理已经成为社区和家庭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灶务管理包括对灶具、燃料和燃烧过程的管理,旨在提高燃烧效率,减少污染排放,保障居民生活品质,促进环境保护。

二、实施目标。

1. 提高燃烧效率,减少能源浪费;2. 减少燃烧产生的有害气体排放,改善空气质量;3. 保障居民生活用火安全;4. 提高居民对灶务管理的意识和参与度。

三、实施措施。

1. 灶具更新换代。

根据实际情况,对老旧灶具进行更新换代,采用高效节能的新型灶具,提高燃烧效率,减少能源浪费。

2. 燃料选择优化。

选择清洁环保的燃料,如天然气、液化气等,减少燃烧产生的有害气体排放,改善空气质量。

3. 定期清洁和维护。

定期对灶具进行清洁和维护,保持燃烧通畅,减少燃烧产生的污染物。

4. 安全用火教育。

开展安全用火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对灶务管理的意识和参与度,确保居民生活用火安全。

5. 监督检查与评估。

建立灶务管理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灶具、燃料和燃烧过程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四、实施效果。

1. 燃烧效率提高,能源利用率明显提升;2. 空气质量改善,有害气体排放减少,环境保护效果显著;3. 居民生活用火安全得到保障,火灾事故发生率下降;4. 居民对灶务管理的意识和参与度明显提高,形成良好的社区环境。

五、总结。

灶务管理实施方案的有效实施,对于提高生活品质、促进环境保护、保障居民生活用火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社区组织和居民个人都应积极参与,共同推动灶务管理工作的落实,为建设美好家园贡献力量。

公司员工灶务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灶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灶务管理,提高员工生活质量,确保饮食安全,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灶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规范操作,保障卫生;3. 节约资源,合理分配;4. 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第二章灶务管理组织第四条成立公司灶务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灶务管理制度。

第五条灶务管理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1. 烹饪主管:负责灶务日常管理工作,确保饮食安全、卫生;2. 食材采购员:负责食材采购、验收和库存管理;3. 烹饪师傅:负责烹饪技术指导和操作培训;4. 灶务管理员:负责灶具、厨具的维护和管理;5. 员工代表:代表员工监督灶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饮食安全与卫生第六条食材采购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禁使用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材。

第七条烹饪过程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确保食品卫生。

第八条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第九条食堂环境要保持整洁,定期进行消毒,防止细菌滋生。

第十条食品加工、储存、分发等环节应严格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第四章炊事人员管理第十一条炊事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烹饪技能和食品安全知识,通过公司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炊事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炊事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厨师帽、口罩等防护用品。

第十四条炊事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提高烹饪技能和食品安全意识。

第五章用餐秩序第十五条员工用餐时间应按照公司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提前或推迟。

第十六条员工用餐时应自觉排队,文明就餐,不得大声喧哗。

第十七条员工用餐后应将餐具洗净放回指定位置,保持食堂卫生。

第六章节约与监督第十八条公司灶务管理应遵循节约资源的原则,合理分配食材,避免浪费。

第十九条员工应自觉遵守灶务管理制度,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等资源。

公务灶管理制度

公务灶管理制度

公务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灶管理,保障公务灶使用和维护,提高公务灶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务灶是政府机构为了方便公务人员进行工作和生活,提供的用于烹饪和加热食品的设施。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政府机构内的公务灶使用管理。

第四条公务灶使用应符合节约用能、节约用水、健康环保的原则。

第五条公务灶管理应加强宣传教育,加强人员培训,增强公务人员使用公务灶的文明和安全意识。

第六条政府机构应当建立定期检查公务灶使用情况的制度,并对不合规使用公务灶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纠正和教育。

第七条本制度由政府机构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公务灶设施和设备第八条公务机构应当配备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公务灶设施和设备。

第九条公务灶设施和设备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和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条公务灶设施和设备损坏或出现故障时,应当及时通知物业管理部门进行维修和更换。

第十一条公务灶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安排。

第十二条公务灶设施和设备的日常使用和清洁由公务人员自行负责。

第十三条公务灶设施和设备严禁私自改装或者私自使用非法加工食品。

第十四条公务灶设施和设备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三章公务灶使用管理第十五条公务灶使用只限于公务人员,禁止非公务人员进入和使用。

第十六条公务机构应当合理安排公务灶使用时间,避免因使用时间冲突导致浪费。

第十七条公务人员在使用公务灶时,应当在场并严格按照使用规定操作,禁止离开时忘关电源或者火源。

第十八条公务人员在使用公务灶时,应当注意安全和卫生,避免出现事故和污染。

第十九条公务人员在使用公务灶时,应当尽量节约能源和用水,杜绝浪费。

第二十条对于公务人员违反公务灶使用管理规定的,将根据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第二十一条公务机构应当建立公务灶使用记录,对公务灶的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统计。

第四章公务灶安全管理第二十二条公务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公务灶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公务灶使用安全。

第二十三条公务机构应当开展公务灶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务人员对公务灶使用安全的重视。

公务灶管理制度及流程

公务灶管理制度及流程

办事处“公务灶”管理制度1.坚持“厉行节约、定额供餐、成本核算、经济实惠”的原则。

2.因公务活动确需用餐的,办公室要及时填写公务接待批单,安排好陪餐人员,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由炊事员进行准备。

3.办公室要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公务灶”管理工作,管好炊事设施,搞好伙食调剂,确保饮食卫生,严肃就餐制度。

4.建立公务接待流水帐,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实行日清月结,并且每季度定期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5.办事处纪委对“公务灶”运作情况及接待工作进行监督,坚决杜绝未批准的接待和超标准、超范围的接待。

6.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办事处公务接待工作流程图办事处“公务灶”接待制度1、公务接待用餐一律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一律不准自行安排,否则,费用自理。

2.公务接待就餐一律安排在“公务灶”,严禁在营业性餐厅安排接待。

3.接待范围:来办事处检查指导工作或开展调查研究的本市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工作人员;因公来办事处参观交流或协助开展工作的有关单位(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来办事处洽谈合作事项、兴办公益事业的来客;来办事处办事的村(社区)组干部和参加会议的人员。

4.接待标准:每人每餐控制在30元以内。

严禁上烟,早、中餐严禁饮酒,晚餐严禁酗酒。

来客确需用餐的,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部门的领导通知办公室 办公室及时填写“公务灶”接待单主要领导或分管“公务灶”领导审批办公室及时通知炊事员进行准备,并通知陪餐人员5.陪同人员:与前来调研、检查或考察等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陪同就餐,原则上每桌陪同人员不得超过3人。

办事处“公务灶”卫生及食品安全制度1.“公务灶”管理人员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食堂食品安全,杜绝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2.成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组织,设立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卫生资料档案和餐饮业食品采购台账。

3.“公务灶”必须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餐饮服务活动;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上岗,上岗时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机关单位公务灶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公务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单位公务灶的管理,提高公务灶的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公务灶的廉洁自律,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公务灶,包括公务接待灶、员工食堂等。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单位领导对本单位公务灶的管理工作负总责,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条办公室设立公务灶管理小组,负责公务灶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公务灶服务原则第五条公务灶服务坚持“公开、透明、节约、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公务灶提供的服务要满足公务接待和员工就餐的基本需求,确保食品安全、卫生、营养。

第七条公务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收费标准,确保公务接待和员工就餐的费用合理。

第四章公务接待灶管理第八条公务接待灶实行预约制度,接待单位需提前向办公室提出申请,明确接待对象、人数、时间等信息。

第九条公务接待灶的接待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严格控制接待费用。

第十条公务接待灶的接待活动应简朴、务实,严禁铺张浪费。

第十一条公务接待灶的接待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分管领导审签。

第五章员工食堂管理第十二条员工食堂实行统一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卫生、营养。

第十三条员工食堂的菜品价格应公开透明,接受员工监督。

第十四条员工食堂应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员工需求,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员工食堂应加强成本控制,降低公务灶的运营成本。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办公室定期对公务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公务灶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不得违规操作。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

灶务管理办法

灶务管理办法

精品文档***灶务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队灶务管理,健全管理机制,改善就餐环境,规范灶务人员行为,提升灶务管理水平,为职工提供优质的后勤服务保障。

第一条加强灶务人员管理。

灶务管理人员和大师傅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强化服务意识,服从管理,精心操作,保障饭菜质量。

注重个人卫生,定期进行体检,女职工须将头发盘起。

进入厨房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佩戴帽子、口罩、手套等卫生防护用品。

认真搞好大、小餐厅和厨房卫生,及时清洗餐具、灶具,妥善保管各类食材料,防止发霉变质,保证饭菜质量。

积极提高自身厨艺,勤换菜品,荤素搭配,精心烹调,确保饭菜美味可口,营养丰富,职工满意。

态度热情、服务周到,按时按点开饭(夏季早餐 7:30 、午餐 12:00 、晚餐 6:00 ,冬季早餐 7:30 、午餐12:00 、晚餐 5:30 ),无特殊安排开饭时间不能超过十分钟。

第二条加强物料采购管理。

实行采购、管理分离制度。

食堂所需食材由灶务管理员采购,材料入库由主厨大师傅核实入库,并负责保管。

食材采购单上需管理员、主厨大师傅、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入账报销,未经签字确认批准的单据一律不予入账报销。

坚持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贪污克扣、中饱私囊等现精品文档象,一经发现严惩不贷。

第三条加强灶务公开。

灶务管理员要做到账务相符、账实相符,每月按时结账。

每月月初三个工作日之内在公开栏公开上月收支明细,做到账务透明。

第四条加强灶务设备设施管理。

管理员对灶务所有设备设施进行造册登记,并将实物交由炊事员负责使用管理,每季度进行核对,做好记录。

设备设施人为丢失或人为破坏的,由使用人员照价赔偿。

对灶务其余库存,管理员要造册登记,做好流水账,每月向分管领导汇报,分管领导随时抽查盘库。

第五条简化公务接待。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来人来客一律工作餐,未经队主要领导安排,一律不得上酒。

第六条实行特殊情况报饭制。

一是因工作原因在饭点外出人员,需在开饭 1 小时前向大师傅说明外出人数及返回时间,根据人数及时间足量供应。

制定灶务管理制度

制定灶务管理制度

制定灶务管理制度为了规范灶务管理,提高烹饪卫生水平,确保餐饮业食品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灶务管理的责任、权限和流程,保障食品安全和员工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客户满意度。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餐饮业务的机构和个人,包括酒店、餐馆、食堂等。

四、责任分工1. 灶头主管负责全面监督灶台工作,确保烹饪流程规范、食材新鲜、操作安全。

2. 灶台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3. 灶台卫生人员负责灶台及设备的清洁和消毒工作,保证操作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五、灶务流程1. 食材采购灶台主管负责定期向食材采购部门提交食材需求清单,采购部门按照清单采购新鲜食材。

2. 食材接收灶台主管在食材送达时,负责对食材新鲜度和数量进行检查,确保食材符合要求。

3. 烹饪操作灶台工作人员按照菜单和食谱要求,进行烹饪操作,严格控制食品加工的过程和食品质量。

4. 食品存储灶台卫生人员负责将烹饪完成的食品按规定进行存储,保证食品的卫生和安全。

5. 设备清洁灶台卫生人员定期对灶台及设备进行清洁和消毒工作,保证操作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6. 废弃物处理灶台主管负责监督废弃物的分类处理,确保废弃物不影响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

七、灶务管理制度的执行1. 灶台主管要严格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确保灶台工作按照流程进行。

2. 灶台工作人员要服从灶台主管的安排和指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证食品安全和员工健康。

3. 灶台卫生人员要做好设备清洁和卫生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餐饮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八、灶务管理制度的监督与评估1. 灶台主管负责对灶台工作人员的操作进行日常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2. 灶台卫生人员要定期对设备和操作环境进行检查,确保餐饮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3. 灶台主管要定期对灶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并及时完善制度。

九、本制度的修订与实施1. 灶台主管负责本制度的修订和实施,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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灶务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灶务管理,鼓励灶务人员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学生,确保学生吃得安全,吃得卫生、吃得放心、吃得经济、吃得有营养,规范校内办灶行为,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奖励资金来源
总务处设立后勤量化管理专项资金,用于对学期当中各灶的量化。

二、量化细则:
1、行政会或总务处每周三早上定期对各灶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结果打分登记,每次检查量化总额一般为90元,根据各灶分值进行奖励。

按各灶分值比例进行分摊。

2、如果哪个灶的分值低于总分的三分之二,其相应的奖励部分收回。

3、上次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将成为下次检查该灶的补充项目,补充检查项目不列入奖励范围。

4、如果在检查当中发现灶上连续两次出现相同问题时,该灶连续两周的评奖资格将被取消。

5、检查当中如发现灶上连续三次出现同类问题时,或被上级部门处罚或查出有食品安全隐患时,取消当周评奖资格和该灶假期开灶资格。

6、如同一问题被学期检查当中提出到三次以上、灶务人员主动
到其他灶滋事、在灶上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引发过安全事件、学期评比当中分值低于总分的60%时,取消该灶当周评奖资格,合同期满取消办灶资格。

7、误例会(含学校指定参加的会议)一次罚款10元,半年误达三次的取消假期办灶资格。

8、每周星期一第一晚自习召开灶务业务培训会(参见培训安排表),每误一次罚款30元,误达两次时取消假期办灶资格。

9、每学期总务组织民意调查一次,民主测评满意率达到80%(含80%)以上奖励100元;达到70%—79%时奖励80元;达到60%—69%时奖励60元,低于60%罚30元,以上各项处罚在下次奖励金中扣除。

10、餐饮部门评级中,评为“大笑”的奖励60元,评为“微笑”的不奖不罚,评为“不笑”的取消继续承包资格。

三、兑现办法:
分段考核,考核结束后在下次例会时兑现,并建档处理。

如果几个灶同时没有假期开灶资格时,则由总分中最高一家担负补课期间的开灶。

本细则至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总务处。

榆林高专附中总务处
二0一六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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