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私募股权基金收益分配的初步探讨

合集下载

私募基金分配方案

私募基金分配方案

私募基金分配方案1. 引言私募基金是一种由法规限制的投资工具,通常只对一小部分具备高净值的投资者开放。

分配方案是私募基金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用于决定投资者投资回报的分配方式。

本文将详细讨论私募基金的分配方案,包括分配方式、分配比例、分配时间等方面的内容,以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私募基金分配机制。

2. 分配方式私募基金的分配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2.1 现金分配现金分配是将投资回报以现金的形式分配给投资者。

这种方式简单明了,投资者可以直接收到现金回报,方便用于个人消费或其他投资目的。

2.2 份额分配份额分配是将投资回报以增加投资者所持有份额的形式进行分配。

投资者的份额将按照投资回报的比例增加,从而增加其在基金中的持有比例。

投资者可以选择继续持有份额或将其转售。

2.3 混合分配混合分配是将投资回报以现金和份额的形式进行分配。

在这种方式下,投资者既可以选择接受现金分配,也可以选择增加持有份额。

这种方式既满足了投资者的现金需求,又让投资者可以继续分享基金的增长。

3. 分配比例私募基金的分配比例是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制定的。

分配比例通常根据投资者的投资金额、投资期限、风险收益偏好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3.1 固定比例分配固定比例分配是最常见的分配方式之一。

基金合同约定了不同投资者的分配比例,一般以投资金额为依据。

例如,基金合同规定A投资者分配比例为10%,B 投资者分配比例为20%,C投资者分配比例为70%。

这种方式适用于投资者之间风险收益偏好较为一致的情况。

3.2 动态比例分配动态比例分配是根据投资者的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的分配方式。

例如,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A、B、C投资者的投资期限不同,制定不同的分配比例。

投资期限较长的投资者可能获得较高的分配比例,以补偿其较长的锁定期。

3.3 阶梯式比例分配阶梯式比例分配是基于投资者的投资金额设置不同的分配阶梯。

例如,基金合同规定投资金额低于100万元的投资者分配比例为10%,投资金额在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的投资者分配比例为20%,投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分配比例为30%。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研究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研究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研究[摘要]随着2010年10月30日创业板一周年,首批创业板上市企业背后的VC/PE基金迎来了真正的收获期。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人面临一个重要的议题: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作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最后环节,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直接关系到投资人的切身利益,也对基金管理人行为及GP/LP关系起到内在决定性作用。

这一游戏规则,投资人是否了然于胸?本文将对基金收益分配规则进行探讨。

[关键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收益分配近年来,私募股权投资在国内蓬勃发展,2010年更是迎来了爆发式增长。

据统计,2010年新设基金235只,募集本外币基金共304.18亿美元(含首轮募集),募资完成(含首轮完成)基金数量比2009年增加26.8%,而募资规模环比增加79.1%(以上根据ChinaVenture投中集团旗下数据库产品CVSource统计得出)。

中国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群体迅速扩大,并逐渐走向专业化和多元化。

1、目前市场上通常采用的绩效分成方案1.1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结构参考市场上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常的结构如下图所示,投资者投入资金到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对目标企业进行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赚取管理费,并有权根据获取投资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绩效分成;基金公司退出投资项目,收回投资取得资金;收回的资金首先用于偿还投资者的投资成本,溢出部分根据双方达成的利润分配方案在基金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之间进行分配。

市场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资金分配先后次序如下:首先,向基金管理公司支付保底管理费;其次,向投资人返还投入资本;再次,根据协议,参考市场上无风险回报率来计算并支付投资人优先回报;最后,剩余收益会根据基金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的绩效分成比例进行分配。

1.2私募股权基金绩效分成的计算基础参考市场上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支付给基金管理公司的与业绩挂钩的绩效分成通常被称为附带权益(carriedinterest)。

私募股权分配方案

私募股权分配方案

私募股权分配方案私募股权分配方案导言私募股权分配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涉及到投资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间的权益分配问题。

合理的股权分配方案能够激励基金管理人积极投资和管理基金,并为投资人实现较好的投资回报。

本文将对私募股权分配的定义、影响因素、常见分配模式以及设计要点进行详细阐述,并提出几种典型的私募股权分配方案。

一、私募股权分配的定义私募股权分配是指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将基金管理人根据其付出和获取的贡献,以及投资人出资额和风险承担程度等因素,按照一定的比例将基金的收益分配给相应的参与方的过程。

二、私募股权分配的影响因素私募股权分配的结果是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基金管理人的提供的服务和投资管理能力;2. 投资人的出资额和风险承担程度;3. 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和投资回报率;4. 基金规模和运作成本;5. 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常见的私募股权分配模式根据不同的投资策略和基金类型,私募股权分配可以采用不同的模式和方法。

以下为几种常见的分配模式:1. 行业标准模式:根据行业的惯例和标准,以及基金规模和收益情况等因素,按照一定的比例将基金的收益分配给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

2. 阶梯式模式:根据基金的收益和业绩表现,设定不同的分配阶梯,按照不同的比例将收益分配给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

在阶梯达到一定的分配比例后,可设立优先分配权,将更多的收益分配给基金管理人。

3. 共同分配模式: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分享基金的风险和收益,按照一定的比例将基金的收益分配给双方,并设立一定的回报门槛或分配区间,达到门槛或超过区间时才进行分配。

4. 好处分配模式:根据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在基金运作中提供的不同资源和服务,按照一定的比例将基金的收益分配给双方。

可以结合基金管理人的业绩和对基金筹资的能力,以及投资人的出资额和风险承担程度等因素进行分配。

四、私募股权分配方案的设计要点设计一个合理的私募股权分配方案,需要充分考虑以下几个要点:1. 明确分配比例:根据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的贡献和权益,确立合理的分配比例。

私募公司股权分配方案

私募公司股权分配方案

私募公司股权分配方案私募公司股权分配方案一、引言私募公司是指以机构投资者为主要投资者,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的投资者募集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的公司。

私募公司的发展对于资本市场的繁荣和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然而,由于私募公司的股权分配方案涉及到的利益分配问题较为复杂,需要考虑到多方的利益,因此,在私募公司的股权分配方案制定过程中需要慎重考虑。

本文将从私募公司股权分配的目的、原则以及具体方案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讨论,以期能够为私募公司的股权分配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二、股权分配目的私募公司的股权分配方案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公平、有效地分配公司的利益,保证各方的权益,并激励各方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主要目标包括:1.激励创始人和核心团队:创始人和核心团队是公司最重要的资源,他们的激励是公司得以长期稳定发展的关键。

因此,在股权分配方案中应当设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如期权计划等,以激励他们发挥出更好的能力和创造力。

2.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私募公司的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为了保护他们的权益,股权分配方案应该坚持公平原则,确保不同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平衡。

3.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股权分配方案应该着眼于公司的长期发展,鼓励股东共同努力,使公司形成稳定的发展模式,并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三、股权分配原则股权分配方案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1.公平原则:股权分配应保证不同投资者间的利益平衡,避免股权集中造成的利益不平等。

2.合理原则:股权分配应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合理评估,考虑投资者的投资金额、风险承担和贡献等因素。

3.激励原则:股权分配应通过设立激励机制来鼓励创始人和核心团队的创业精神和创新能力。

4.稳定原则:股权分配应鼓励股东稳定持有股权,避免频繁的股权转让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四、股权分配方案根据上述的目标和原则,我们可以制定以下具体的股权分配方案:1.创始人股权创始人是公司的核心,应该给予一定比例的股权作为回报。

私募基金股权分配方案

私募基金股权分配方案

私募基金股权分配方案私募基金股权分配方案一、背景介绍私募基金作为一种新兴的投资方式,在资本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作为股东的私募基金,其股权分配方案的设计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到投资者的利益和基金经营的发展。

因此,一个科学合理的股权分配方案对私募基金的可持续经营至关重要。

二、股权分配原则1. 公平合理原则:私募基金的股权分配应坚持公平合理原则,确保凡是为基金运营做出过贡献的人员,都能够得到应有的回报,避免因一己之力积聚过多股权而对其他投资者利益造成不公平。

2. 风险共担原则:私募基金是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方式,股权分配方案应明确表明所有股东都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无论亏损或盈利。

3. 激励机制:股权分配方案应设计相应的激励机制,以鼓励基金经理和其他核心团队成员为基金运营做出更大的努力和贡献。

三、股权分配方式1. 四个层次根据对投资者的贡献程度和风险承担能力的不同,私募基金的股权分配方案可以划分为四个层次:(1)基金管理层:基金管理层是基金运营的核心团队,其负责基金的投资决策、风险控制等重要事项。

基金管理层的股权比例应相对较高,以激励他们为基金的长期发展做出更多的努力。

(2)投资人:投资人是私募基金的核心,他们通过资金投入支持基金的运作。

投资人的股权比例应与其投资金额成正比,以体现对基金经营业绩的直接贡献。

(3)战略合作伙伴:战略合作伙伴是指对基金运营具有重要贡献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如行业专家、投资银行等。

战略合作伙伴的股权比例应与其提供的资源和专业知识成正比。

(4)其他团队成员:其他团队成员包括基金经理助理、风险控制人员等。

他们的股权比例应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表现确定,以激励他们为基金的顺利运营做出贡献。

2. 股权激励机制(1)期权激励:为基金管理层和核心团队成员设计期权激励计划,使其能够在基金业绩达到一定水平后,获得相应的期权奖励。

期权激励的实施应满足一定年限限制和绩效考核要求。

(2)利润分成:私募基金的利润分成应根据各个投资者的资本出资比例和业绩贡献进行分配,以确保每位投资者获得相应的回报。

私募基金法人合伙人关于收益分配的会计和税务处理研究

私募基金法人合伙人关于收益分配的会计和税务处理研究

私募基金法人合伙人关于收益分配的会计和税务处理研究1. 引言1.1 背景介绍随着私募基金行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其复杂的投资策略和交易结构,使得收益分配方式变得更加多样化和复杂化。

如何合理确定合伙人的收益比例,如何在会计处理中保持透明度和公正性,如何避免税务风险和税负过高,已成为私募基金法人合伙人需要面对的重要问题。

本研究旨在探讨私募基金法人合伙人关于收益分配的会计和税务处理,深入分析其难点和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解决方案,为私募基金法人合伙人在收益分配方面提供参考和指导。

通过对现有法规的分析和对未来发展趋势的展望,为私募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智慧和思路。

1.2 研究目的私募基金法人合伙人关于收益分配的会计和税务处理研究本研究旨在探讨私募基金法人合伙人在收益分配方面所面临的会计和税务处理问题,并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案。

具体目的包括但不限于:1. 分析私募基金法人合伙人的收益分配方式,了解各种方案的优缺点及影响因素;2. 分析会计处理中的难点,探讨如何合理记录和报告收益分配的情况;3. 探讨税务处理中的挑战,研究如何合规缴纳税费并降低税务风险;4. 调研现有法规对收益分配的规定,总结相关政策和法规对私募基金法人合伙人的影响;5. 提出优化收益分配的建议,为私募基金法人合伙人在会计和税务处理方面提供参考和指导。

通过以上研究目的的分析,我们希望能够为私募基金法人合伙人在收益分配方面的会计和税务处理提供实用的指导,帮助他们更加合规、高效地进行财务管理和税务申报。

1.3 研究意义私募基金法人合伙人收益分配的会计和税务处理是一个复杂且具有挑战性的问题,对于私募基金行业的专业人士和相关机构来说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对于私募基金法人合伙人而言,正确的收益分配方式不仅可以帮助他们合理规划资金运作和提高资金效益,还可以帮助他们减少风险和避免潜在的法律纠纷。

对于会计和税务从业人员来说,深入研究私募基金法人合伙人收益分配的会计和税务处理方法,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相关法规和规定,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

私募基金的投资者如何进行收益分配

私募基金的投资者如何进行收益分配

私募基金的投资者如何进行收益分配在金融投资领域,私募基金因其灵活性和潜在的高回报而备受关注。

然而,对于投资者来说,了解私募基金的收益分配机制至关重要,这直接关系到投资的最终回报。

那么,私募基金的投资者究竟如何进行收益分配呢?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私募基金收益分配的基本原则。

一般来说,私募基金的收益分配遵循“按约定分配”的原则。

这意味着在投资之前,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会在基金合同中明确约定收益分配的方式、时间和条件等关键要素。

这些约定通常会考虑到基金的投资策略、风险水平、投资者的权益等多方面因素。

常见的私募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是按照固定比例分配。

这是较为简单直接的方式,例如,约定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按照 80:20 的比例分配收益。

在这种模式下,当基金获得收益时,按照事先确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二是设置业绩门槛和阶梯式分配比例。

基金可能会设定一个最低的业绩门槛,比如年化收益率达到 8%。

只有当基金的实际收益超过这个门槛时,才开始进行分配。

而且,随着收益水平的提高,分配比例可能会逐步向投资者倾斜,以激励基金管理人创造更高的回报。

三是先回本再分配。

这种方式首先确保投资者收回初始投资本金,然后再对剩余的收益按照约定比例进行分配。

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投资者的风险,保障其本金安全。

在收益分配的时间方面,也存在多种选择。

有些私募基金可能会在每个投资项目结束后立即进行分配;有些则会定期,如每年或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分配;还有一些可能会在基金到期清算时一次性分配全部收益。

为了确保收益分配的公平和准确,私募基金通常会采用净值计算的方法来确定投资者应得的收益份额。

基金净值反映了基金资产的价值变化,通过计算净值的增长,就可以得出投资者的收益情况。

然而,在实际的收益分配过程中,还需要考虑一些其他因素。

税收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

私募基金的收益可能涉及到多种税收,如所得税、增值税等。

投资者需要了解相关的税收政策,合理规划投资,以减少税收对收益的影响。

私募基金收益分配模式

私募基金收益分配模式

私募基金收益分配模式第一篇:私募基金收益分配模式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模式的确定依据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合伙人包括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

其中,GP是一般为基金管理公司,拥有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主要提供基金的投资和运作管理,并提供较小的出资。

而LP提供绝大部分的资金,且一般情况下并不参与基金的投资和运作管理。

从盈利点看,GP主要通过提供良好的投资管理和决策,实现基金的盈利基础上,获得投资报酬;而LP则通过提供资金获得投资回报(保值和增值)。

因此,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模式的确定依据就是集中在:如何将GP和LP的利益有效捆绑在一起、如何对GP进行有效激励、如何实现投资人资金保值增值愿望。

二、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模式介绍根据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模式的确定依据的探讨,目前PE行业基本上形成了以优先返还出资人全部出资和优先收益——GP 激励——按比例分配为顺序的收益分配模式。

具体为:将投资退出的资金按照出资比例将出资优先返还给全部出资人,并按照8%年化复利优先向投资人分配(该分配原则系考虑资金占用的利息,简称资金占用费),以实现全部投资人出资的保值。

然后,按照“追赶条款”,以在满足LP投资保值的基础上,对GP进行激励。

即,将对投资人的优先分配后的剩余部分全部向GP分配或按比例在GP和全部投资人之间分配,直到GP所分部分与全部投资人累计所分部分的比例为1:4。

然后,在这个分配基础上还有剩余的,就直接按照GP分配百分之二十,全部投资人分配百分之八十比例进行最后一轮分配。

须说明的是,“追赶条款”的设计目的是对GP进行有效的激励,为了充分实现该条款的目的,一般情况下,LP与GP在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百之间确定追赶比例。

即如果确定百分之百的追赶比例,那么就意味着,投资人按照8%年化复利优先分配后,将暂停分配,剩余部分将全部用于向GP分配,一直到GP所分部分与全部投资人累计所分部分的比例为1:4;如果追赶比例小于百分之百的,那么,投资人按照8%年化复利优先分配后的剩余部分将按照比例在GP和全部投资人之间同时进行分配,一直到GP所分部分与全部投资人累计所分部分的比例为1:4。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对私募股权基金收益分配的初步探讨一、背景概述近年来,私募股权投资在国内蓬勃发展, 2010年更是迎来了爆发式增长。

根据ChinaVenture 投中集团旗下数据库产品CVSource统计,2010年VC/PE背景中国企业境内外IPO数量为220家,融资金额373.74亿美元,占年度IPO总量的44.8%和35.0%。

相比2009年分别上升185.7%和174.2%,均超过了2007年的高峰水平。

在新基金募集方面,2010年新设立基金235只,募集本外币基金共 304.18亿美元(含首轮募集),资金募集情况相比2009年则明显好转,并超过2008年182支基金募资267.78亿美元的历史高位,募资完成(含首轮完成)基金数量比2009年增加26.8%,而募资规模环比增加79.1%。

中国LP群体迅速扩容,从以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国创母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到大型民营企业和一批触觉敏锐的高净值个人,中国有限合伙人群体开始走向专业化和多元化。

在2010年IPO的220家VC/PE背景中国企业中,有152家选择了境内上市,占比69.1%。

境内上市的152家企业中,有143家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

2009年10月份开启的创业板市场,为私募股权基金提供了重要退出渠道。

仅2010年期间,登陆创业板的VC/PE背景企业达63家,仅次于深交所中小板的80家。

欧美资本市场的复苏,也促进了赴美IPO案例数量的增长。

随着2010年10月30日创业板一周年,首批创业板上市企业背后的VC/PE基金迎来了真正的收获期。

私募股权投资人面临一个重要的议题: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作为私募股权投资的最后环节,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直接关系到投资人切身利益,也对基金管理人行为及GP/LP关系起到内在决定性作用。

这一游戏规则,投资人是否了然于胸?本文将对基金收益分配规则进行探讨,以为私募股权基金感兴趣之投资人提供参考。

二、收益分配基本概念及模式简析承诺出资制承诺出资(Commitment)是有限合伙形式基金的特点之一。

在基金募集(或首轮募集)的最后阶段,基金出资人只需将承诺出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安排资金到位,基金即可宣告成立。

剩余部分则在后续的基金运作中根据项目进度的需要陆续进行实缴。

这一资本金陆续到位的认缴实缴制度已成为行业标准。

操作上,首轮募集资金一般会快速投资于已就绪的投资项目。

基金后续寻找、筛选并投资的项目,管理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向基金出资人发出缴纳通知(Capital Call)。

在承诺出资后,基金出资人将在基金投资期内,根据管理公司的出资通知书分批缴纳资本金,直致累计的实际出资金额达到承诺出资总额。

与全部资金一次到位的出资方式相比,承诺出资制大大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闲置资金会产生时间成本,基金的闲置资金过多会降低基金的内部收益率(IRR),对基金整体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所以一般情况下管理公司不会要求出资人一次性缴纳全部出资,除非该基金为基于单一项目的基金,或者是其他特殊情况。

同时,基金管理人需要考虑出资人延迟缴纳出资的情况,避免因为资金不足而失去投资机会。

综上,对出资人进行合理的出资管理是基金日常运营,即流动性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

承诺出资制下,基金出资人一般根据项目进度进行缴款,但目前国内的人民币基金却普遍不采用该制度。

究其原因,当前很多GP担心LP在通知缴款的时候违约,因而倾向于要求LP一次性缴清,或者根据事先约定的周期(而不是按照项目进度)进行缴款,以保证资金的及时到位。

随着中国LP市场的成熟特别是众多机构投资人的出现,人民币基金有望逐渐接轨真正意义上的承诺出资制。

瀑布式的收益分配体系基金收益分配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优先返还出资人全部出资和优先收益模式,二是逐笔分配模式。

在第一种模式下,投资退出的资金需优先返还给基金出资人,至其收回全部出资及约定的优先报酬率(通常是8%年化复利)后,普通合伙人再参与分配。

第二种模式则不同,每笔投资退出普通合伙人都参与收益分配,以单笔投资成本为参照提取超额收益的一部分作为业绩奖励。

显然,逐笔分配模式下有限合伙人收回投资的速度要慢于优先返还出资人全部出资和优先收益模式,且当后续项目出现亏损时,存在执行"钩回条款"的可能。

相比逐笔分配模式,返还出资人全部出资和优先收益模式下有限合伙人的利益能得到更有力的保障,执行勾回条款的可能性也被大大降低。

因此也更为普遍,是优先推荐采用的基金收益分配模式。

管理费和业绩奖励私募股权基金的收益分配中,普通合伙人(GP)的收益包括管理费和业绩奖励两个部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2+20"模式。

管理费(Management Fee),需覆盖基金管理人日常运营及做出投资决策所需各项开支,包括办公室租金、员工工资、及与投资直接相关的差旅费、招待费和财务顾问费等,即"2"的部分。

有限合伙人协议应对管理费的覆盖范围做出明确的约定,以规范哪些费用由管理费覆盖,哪些费用计入基金层面,从而更好的维护基金出资人,尤其是有限合伙人的利益。

业绩奖励(Carried Interests)即对基金管理人工作成果进行奖励的激励机制。

一般情况下,基金会以已实现的超额收益为基数,提取一定比例作为给基金管理人(GP)的奖金。

基金管理人应以获取业绩奖励而非管理费为关键目标为投资人工作,才被视为是有效的、符合投资者利益的内部激励模式。

关于业绩奖励的实际分配,即GP 实际取得"20"部分的实际时点,一般要等多数项目真正实现退出且出资人收回其出资的全部真金白银后。

这一般要等到第四、五年,而这段时期GP只能收到管理费,LP则往往每年都能陆续收回一些资金(在项目退出优先返还投资的模式下)。

LP优先回报率和GP收益分配追赶瀑布式的收益分配体系中设置了一些条款以保护基金出资人,尤其是有限合伙人的利益。

优先回报率(Preferred Return)是保障有限合伙人权益的一个工具,往往在有限合伙协议(LPA)中做出约定,通常为8%年化复利。

当基金整体收益率(以内部收益率IRR衡量)低于LP优先收益率时,普通合伙人不能提取业绩奖励。

所有实现的退出需返还LP出资及其应得的优先回报。

本质上看,LP优先回报率可以被视为资金的借贷成本,即出资人资金的时间价值。

这部分收益本属于出资人,在基金收益未超过资金时间成本的情形下,GP不参与这部分增值的分配。

然而,大部分基金的内部收益率都远高于8%,GP参与超额收益分配是一种常态。

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是,在GP参与收益分配的初期存在一个"追赶期"(GP Catch-up)。

以经典的20%业绩奖励模式为例,在满足全部出资人的8%优先收益后,GP获取与之相对应的2%(8%*20%),以"追赶"上全部出资人的收益,从而保证整体超额收益中,全部出资人获得80的同时GP获得20。

即不考虑时间价值,定义收回的投资总额超出投资成本的部分为超额收益,在全部出资人和GP之间的分配比例为4:1。

(需要注意的是,基金的全部出资人不等于LP。

出于利益捆绑的需要,有限合伙制基金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出资,普通合伙人出资的1%与有限合伙人出资的99%具有相同的收益分配权利。

)在操作中,LP和GP需要对GP追赶速度这一参数进行事先约定。

100%GP追赶模式是为最快的追赶速度。

在该情形下,出资人收回投资和8%年化复利的优先报酬后,流向出资人管道被临时关闭,转为100%流向GP,直至GP池子中的水位(获得的超额收益分配)达到全部出资人的1/4(即20/80)。

此后剩余的收益部分按照4:1的比例流入出资人和GP的池子。

若将GP追赶速度放缓,假设为x%GP追赶模式,当出资人收回投资和8%年化复利的优先报酬后,资金流向GP和LP的速度被调整为(x%):(1-x%), 直至超额收益在LP和GP之间分配的比例达到4:1, 后再将资金流速调整为约定的4:1. 显然,x小于等于100但必需大于20,x数值越小对LP利益的保护力度越大,GP获得全部20%业绩奖励的难度越高。

与追赶模式相对应的是"直接模式",即不存在优先收益的情形下,GP一开始直接参与收益分配获得20%业绩奖励的模式。

显然,设计追赶模式的目的在于对基金出资人利益进行保护。

钩回条款钩回(Clawback),指如果GP得到了超过事先协定的收益分成,或未能向LP 返还全部出资并提供优先回报,GP必须退还其得到的超额分配。

该条款一般在基金投资项目出现亏损时产生效力。

在基金终止时或者中期可进行钩回。

为保证钩回发生时能够顺利进行,基金应建立提存账户或向基金出资人提供钩回担保。

三、私募股权基金收益分配模式探讨及示例结合合伙制基金的承诺出资制度和基金投资期和投资收回期的大多数情况,可分别从GP和LP的角度绘制出资及实际收取投资收益曲线如下。

下图充分体现了存续期内基金净值变化趋势和基金收益分配的几个特点:资本金分批到位和基金收益分配前低后高的特点。

图示1:私募股权基金整体收益曲线将基金收益分配机制进一步细化,考虑基金收益在GP和LP之间的分配模式。

假设对GP进行20%业绩奖励,采用优先返还出资及优先收益的收益分配模型和GP 追赶模式,不考虑GP在基金中的出资,以基金内部收益率IRR为横轴,纵轴分别表示普通合伙人在基金整体超额收益中的获益比例和金额,GP在取得不同水平业绩(IRR)时可分得的收益图示如下。

其中,必要报酬率即LP优先报酬率;约定的业绩奖励分配即根据GP追赶速度x计算得的出资人和GP分类达到4:1时的IRR(具体公式可简单推算获得)。

图示2-1中蓝色实线部分为普通合伙人业绩奖励占基金整体超额收益部分的比例。

当且仅当基金收益IRR大于约定的业绩奖励分配点时,普通合伙人的业绩奖励比例才能达到并保持在20%水平。

当基金整体收益低于该约定数值时,普通合伙人无法获得全部20%业绩奖励。

该激励机制能促使实现基金出资人利益最大化,符合基金投资人的利益。

图示2-2中,蓝色实线部分为普通合伙人当且仅当基金整体IRR大于约定的业绩奖励分配之后,普通合伙人才能获取全部20%业绩奖励。

以上两张图展示了在瀑布式收益分配的三个阶段GP获取的业绩奖励占基金整体超额收益的比例和金额。

从LP的角度,可绘制图示如下。

图示3-1中蓝色实线部分,表示LP分得部分占基金整体收益的比例。

保持其他假设不变且GP采用100%追赶模式。

当基金内部报酬率小于等于LP优先收益率时,所有投资收益所得由LP获取;当基金IRR超过优先收益率时但小于等于大于约定的业绩奖励分配点时,该比例逐渐下降,GP完成追赶时至80%水平。

在基金IRR大于约定业绩奖励分配点时,LP将获得所有超额收益的8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