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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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奖惩细则

RC/ZP —01 A/1

为贯彻公司以质量保证促生产效率的中心思想,号召各部门、车间重视产

品质量,提高各岗位员工质量意识,完善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责任,

特规定此制度。制度以增强大家工作责任心,提高大家工作积极性为前题;责任明确,奖惩分明的为主题,希望各部门、车间共同遵守。

一、定义:

1. 产品问题等级:在加工和检验过程中因错检、漏检、误判等原因造成不合格品出厂或转序,根据该产品缺陷可探测度大小及可预见性多少分为三个等级。

A类:很容易被发现(较低级、明显)而又属于重要尺寸或关键项目的、或者以前有类似问题发生而又已经被告知需加以特别注意的问题又重复出现的,因漏

检、错检发生的不合格。

B类:以前没有类似问题发生且该问题不易被发现,但现有检测手段、检验设备可检测出来而因误检、误判造成不合格的。

C类:现有的检验手段、检验设备不能检验出来的问题或不可预见的问题及因设

计等原因造成的不合格

、责任追究

1.批量事故不合格品超出班产量50% (暂定)为批量事故

1.1在冲压、旋压、机加、数控、焊接加工过程中发现的零件批不合格

1.2在仓库或转序到下道车间、包配车间发现零件批不合格(含外协件)

1.3装配过程中发现因员工装配导致不合格(不合格占比》5%时追究责任)

漏、反装率规定进行赔

偿,员工赔偿

60%,车间主任

赔偿20%,检

验员赔偿

20%,

A//-30元//如产品报废或

2

因前道全检的产品

不合格,导致后道产

品不合格

返修,需按各人

20%赔偿

B//-20元/-20元

C

2.零星质量事故(v 5%)

2.1在装配车间或后序工序,发现前序加工产品有低级质量问题(漏加工),给予前序加工者1元/只处罚;

2.2零件加工车间发现产品报废的,按<各工序废品率规定>进行追究;

2.3在完工检时发现装配低级质量问题(漏、错、反装零部件),处以装配者1元/只处罚;

3.成品入库、客户投诉与退货

序事故发生因素类别

在成品入库抽查时,

1 发现完工检验员所

检验的产品不合格车间

操作

检验

口员

生亠

rr 零

加一

1

//

30元/

口只

//

//

10元/

口只

//

备注

发现一只必

须全部重

检,如造成

包装带损

失,由其赔

2主机厂发现零公里2产品不合格

C

A

(

0.5

%

)

所零

生零

50?

100

50~

100

当此批

良R

时追

责任划分

暂不追究

4.附加项 4.1为加强各工序自、互检,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如零部件本身有低级缺陷,车间半成品 加工或总装人员未予发现剔除,而继续加工或装配,经查实有5%以上的不合格件,将予 追究车间前几道工序作业者责任,处以10元/次,如造成有关零部件报废,按<废品率规定> 进行追究;

4.2在完工检和后面车间剔除的废次品纳入前序车间报废率中核对、赔偿;

4.3零部件加工,半成品加工或总装加工员工未及时将本工序产生的零星低级不合格品剔 除,而流入后工序,而由后序工序员工,在自、互检发现的零星低级不合格零部件,经查 实,给予1元/只的处罚;

事故发生因素

操作 0.5 者 元30 元 主机厂发现零公里 产品不合格

)

B -

4

%5

%

主机厂退回三包件

不计

10元/ 只

责任划分

检验 口 员

检验 元08 元

10元/

暂不追究

生亠

产管 50~1

00元

30~5 0元

50? 50~ 100 元 50? 100 100

备注

当此批 产品不 良;

时5%

A

类别

4.4废次品不得私自处理或隐藏不报,如有违者一次罚款50元;

4.5焊接车间是特殊工序,按<焊接件质量控制暂行规定>进行,当全检时发现此批产品有

>5%以上不良,处罚焊接员工10元/次,出现低级问题焊工30元/只;

4.6为防止经检验合格产品与返修产品混淆,私自将未经检验的产品(或返修品)调换合格品,发现一次处罚100元;

4.7 一批产品生产完毕应在7天内(含7天)清理车间返工/返修品,未按时处理返修品,将予车间负责人20元/次处罚;

4.8产品因放置或运输和防护不当造成产品不合格,经查实是批量事故的(5%以上),予

以直接责任人30元/次处罚,车间负责人50元/次处罚,如造成报废按《各工序废品率规定》

进行处置。

三、奖励

1.为加强各工序自、互检,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在加工过程中或装配时发现

前道工序完工的零部件有批量问题(5%以上),及时停止作业且隔离存放,及

时向车间负责人或品质部门反馈,经查实具问题缺陷等级,给予发现者20?100元奖励;

2.装配车间员工或后序员工,在自、互检发现的零星低级不合格零部件,剔除放

置,交予品质部门统计,经查实,给予2元/只的奖励;

3.对保证产品质量或提高生产效率有合理化的建议,经公司有关部门评审,一经采纳实施,给予建议人50元/次奖励;

4.为保证产品质量或提高生产效率,对现有的加工工艺和工装夹检具有具体整

改措施的,经公司评定,已采纳使用,具实际可用价值,给予建议人50?1000 元奖

励;

5 .经一个月统计,车间总累计平均废品率低于千分之一的,给予车间主任

100~200元奖励;

6. —个月未有主机厂外部投诉(指量产产品),给予生产部主管和品保部主管

300元奖励

四、相关文件

1.《各工序废品率规定》

2.《焊接件质量控制暂行规定》

五、附则

1.本制度随着公司质量管理逐步深入,未尽事宜,再进行细化、补充、调整;

2 .本制度监督执行部门:质保部

3.执行日期:2017年3月11日

质保部

2017.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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