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工程类档案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档案三级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文件、技术文件、合同文件、财务文件、人事文件、设备文件等。
三、档案三级管理组织体系1. 档案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负责公司档案管理的总体决策和重大事项的审批。
2. 档案管理部门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由公司总经理直接任命。
3. 档案室设立档案室,负责具体实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档案室负责人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任命。
四、档案三级管理职责1. 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审批重大档案事项;(3)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2. 档案管理部门职责(1)组织实施公司档案管理制度;(2)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3)组织开展档案业务培训、交流与合作;(4)对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 档案室职责(1)具体实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2)负责档案的数字化、信息化建设;(3)负责档案的借阅、复制、销毁等工作;(4)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汇报工作。
五、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1)各部门在文件形成过程中,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文件;(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审核、分类、归档。
2. 档案整理(1)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2)编制档案目录,便于查阅。
3. 档案保管(1)档案室应按照档案保管要求,提供安全、舒适的保管环境;(2)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保养,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4. 档案利用(1)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提供档案查阅、复制等服务;(2)档案利用者应遵守档案管理规定,合理利用档案。
建筑工程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文件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保管,分室存放;(三)便于利用,确保安全;(四)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统一管理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三)负责档案的借阅、复制、公布等工作;(四)开展档案宣传教育,提高员工档案意识;(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档案审计、评估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设立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第三章档案管理范围第七条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在公司各项建筑施工、经营运行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数据、图样、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或记录。
第八条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公司成立、变更、合并、分立、终止等文件的存档;(二)公司组织机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工程管理、物资管理等方面的文件;(三)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件;(四)公司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等;(五)公司工程图纸、施工方案、验收报告等;(六)公司声像资料、电子文件等。
第四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九条公司各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收集本部门的档案资料。
第十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的档案资料应全面反映公司的各项业务活动;(二)准确性:收集的档案资料应真实、准确;(三)完整性:收集的档案资料应完整无缺;(四)及时性:收集的档案资料应随时归档。
建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五篇)

建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档案保管制度(一)本单位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均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保管,档案室在接收档案时必须认真检查验收并履行交接手续。
(二)存放档案设置必需的档案专用库房和箱柜并进行科学分类、排列、编目,便于查找。
(三)库内配备温湿度计,坚持库内温湿度测量与记录,有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
(四)做到库内不办公、无杂物堆放、经常保持库房清洁卫生。
(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和“八防”措施,每年核对案卷数一次,做到数字准确、案卷与目录相符,对破损和变质档案要及时修复和复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并认真做好记录。
(六)建立全宗卷,以积累存贮本单位档案的立卷情况说明、分类方案、鉴定报告、销毁清册、交接凭证、检查记录、全宗介绍等材料。
(七)库房钥匙由综合档案室档案员保管,非档案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库房,进出应随手关门。
(八)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对所管档案必须严格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和监交人都必须签名。
档案保密制度(一)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者,不得随意谈论保密档案材料的情况及内容,非档案人员不准私自开箱或者翻阅档案材料。
(二)利用者只能查阅与本单位或与本人工作有关的内容,其他档案内容不得随意翻阅摘抄。
(三)查阅复制有关机密档案材料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四)借阅档案资料必须进行登记,收回时核对无误后及时入库。
(五)不准将所借档案随便转借他人,不准将档案带到家里或公共场所。
(六)档案室箱柜要加锁,要随手关门、关灯。
(七)销毁期满档案需要经档案鉴定小组鉴定,报领导批准,登记造册,报有关部门备案,严把废纸出售关。
档案利用制度(一)凡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均可查阅本单位形成的档案资料,如需要借阅,应经分管领导批准,一周内归还。
(二)外单位需要查阅本单位档案资料时,需出示介绍信,说明查阅目的,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借阅,一般不予外借。
(三)查阅档案者,要爱护档案,严禁在档案材料上画图、划线、折叠、涂改、撕页、拆卷等。
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二、档案管理责任1.建筑工程档案管理由建筑工程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
2.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建筑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和利用。
3.建筑工程部门负责建筑工程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档案的建立与收集1.建立档案的时间是从工程启动之日起,包括所有的文件、图纸、合同、工程文件、工作日志、记录等。
2.档案的收集要全面、连续、有序,确保工程的各个环节都能够被纳入档案之中。
3.档案的收集要求建立一个专门的档案室,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4.建筑工程档案的收集由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要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准确和完整。
四、档案的整理与归档1.档案的整理要按照文件的题录、时间和内容进行分类和归档,确保档案的查阅和利用的方便和快捷。
2.档案的归档要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流程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信息的准确性。
3.档案的归档由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要制定相应的归档目录和登记簿,并经过相关人员的审定和签字。
五、档案的保存与利用1.档案的保存要求建立一个专门的档案室,确保档案的安全和防火措施的加强。
2.档案的保管要做到有序、安全和完整,禁止私自篡改和丢失档案。
3.档案的利用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确保档案能够为项目的管理和决策提供准确的信息和依据。
4.档案的利用由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要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信息查询服务。
六、档案的销毁1.档案的销毁要有相应的程序和流程,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信息的保密。
2.档案的销毁要在法定的保管期限之后进行,确保档案的使用价值已经消失。
3.档案的销毁由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要经过相应的审批和核准。
七、档案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档案管理要进行定期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和实施效果的评估。
2.档案管理的评估要进行相应的统计和分析,为工程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和指导。
3.档案管理的监督与评估由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建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4篇)

建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是指建筑公司为了规范档案管理工作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下面是一个常见的建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框架:一、总则1.目的和依据:明确档案管理制度制定的目的和依据,例如国家档案管理法律法规等。
2.适用范围:明确适用该制度的对象范围,包括哪些部门、职能等。
3.术语定义:解释一些常用术语的定义,以统一理解。
二、档案管理职责1.档案管理组织机构:明确档案管理部门的设置、职责、人员构成等。
2.档案管理职责:具体描述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如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销毁等。
3.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明确其他部门在档案管理中的责任,如各个项目部门的档案收集、整理等。
三、档案管理流程1.档案收集:规定档案的收集途径、要求,以及相关申请和审批流程。
2.档案整理:说明档案的整理方法、标识、分类等。
3.档案保管:阐述档案的保管措施,包括防火、防水、防盗等。
4.档案利用:描述档案的利用范围、方式、手续等。
5.档案销毁:规定档案销毁的条件和流程,包括销毁申请、审批、执行等。
四、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1.档案管理制度的宣传:列举档案管理制度宣传的途径和方法,以增强员工的档案管理意识。
2.档案管理制度的培训:规划档案管理制度的培训计划,培训档案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
3.档案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检查:明确档案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检查职责,以确保制度的执行。
以上是一个常见的建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框架,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建筑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建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质量和效率,便于信息的保存、查询和利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是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规范,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
第三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制度的要求进行。
第四条全体员工都有档案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必须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档案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内业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建筑工程内业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建筑工程内业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日志、验收报告、变更记录、竣工资料等。
三、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1. 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内业档案的统筹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服务。
2. 各项目部设立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项目的内业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3.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1)档案收集应从项目立项阶段开始,涵盖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
(2)收集的档案资料应包括文字、图表、声像等多种形式。
2. 档案整理(1)档案整理应按照国家档案分类标准进行,确保档案资料的有序性和完整性。
(2)档案整理应包括分类、编目、装订等环节。
3. 档案归档(1)档案归档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
(2)档案归档应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交完整、准确的档案资料。
4. 档案保管(1)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方便”的原则。
(2)档案保管应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便于查阅。
五、档案利用1. 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高效”的原则。
2. 档案利用者应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3. 档案管理部门应提供档案查阅、复制、咨询等服务。
六、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遵循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
2. 档案销毁前,应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并报公司领导批准。
3. 档案销毁应采取安全、环保的方式进行。
七、奖惩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档案资料丢失、损坏、泄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建筑公司档案归档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1.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2. 公司在各项建筑施工、经营运行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数据、图样、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或记录。
三、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1. 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档案室负责,具体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实施。
2. 档案管理员的职责:(1)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2)对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号、登记,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3)对档案资料进行保密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4)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清理、鉴定、销毁,确保档案的更新;(5)对档案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
四、档案归档流程1. 收集:各部门在日常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归档价值的文件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档案管理员。
2. 整理:档案管理员对收集到的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分类、编号,并填写《档案归档登记表》。
3. 归档:档案管理员将整理好的文件资料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进行归档。
4. 保管:档案管理员负责对归档的档案资料进行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
五、档案借阅1. 档案借阅需经公司领导批准,由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2. 借阅人需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明确借阅目的、期限和归还时间。
3. 借阅人应妥善保管借阅的档案资料,不得擅自复制、损坏或泄露。
4. 借阅期满后,借阅人应及时归还档案资料。
六、档案销毁1. 档案资料销毁需经公司领导批准,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实施。
2. 档案销毁前,档案管理员应进行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后方可销毁。
3. 档案销毁过程中,应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避免泄露。
建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范本(3篇)

建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建筑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便捷的使用,保证企业信息的连续性和系统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档案的管理范围第二条建筑公司的档案包括各类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图形、语音、图像、数据等形式的经营、管理、生产和科研档案。
第三条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第三条档案管理部门是建筑公司的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整理、保管、利用、管理和保护档案资料的工作。
1. 负责制定和落实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工作的有效实施。
2. 组织档案的收集、整理、登记、分类、编目、装订、整理、鉴定等工作。
3. 制订档案的借阅、调阅、移交、销毁等操作规程,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 组织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工作,建立和维护电子档案系统。
5. 开展档案资料的整理、翻阅、复制、借阅、调阅等服务工作。
6. 负责档案资料的检索工作,及时提供档案信息。
7. 开展档案的保密工作,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8. 定期组织档案的备份、复制和存储工作,确保档案安全可靠。
9. 开展档案的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意识。
第四章档案的收集和整理第五条建筑公司的各个部门应按照规定,及时将产生的各类档案资料送交档案管理部门,由档案管理部门进行整理、编目、装订、归档等处理。
第六条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进行档案资料的审核、验收,并及时登记、编目等工作。
第七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相应的档案整理制度,规定档案的归档标准和方法,确保档案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现行档案和非现行档案的管理区分,认真处理不再使用的档案。
第九条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定期清理和盘点工作,删减不必要的档案。
第十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对原件进行整理、保管和备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第十一条对于敏感信息和商业秘密,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不对外泄露。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档案摘抄制度,并确保摘抄的忠实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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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工程类档案管理制度
1为提高公司建设工程档案的质量和管理水平,加强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充分发挥工程档案在国家基本建设和公司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328—2001《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公司业务性质,特制定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8.3.2 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
8.4 案卷封面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8.4.1 案卷封面印刷在卷盒、卷夹的正面,也可采用内封面形式。
8.4.2 案卷封面的内容应包括;档号、案卷题名、编制单位、起止日期、密级、保管期限、共几卷、第几卷。
8.4.3 档号应由分类号、项目号和案卷号组成。档号由档案保管单位填写。
5.4.4 施工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
5.4.5 竣工图可按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
5.4.6 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
6 立卷过程中应遵循下列要求:
6.1 立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 mm 。
6.2 案卷内没有重份文件;
6.3 不同专业、不载体的文件一般应分别组卷。
3.1 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3.2归档范围按照《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实施指南》第二版中工程资料分类表执行。
4 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4.1 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工程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8.1.4 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8.2 卷内目录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8.2.1 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
8.2.2 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的单位和个人。有多个责任者时,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
8.2.3 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
8.4.4 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案卷题名应包括工程名称、专业名称、卷内文件的内容。
8.4.5 编制单位应填写案卷内文件的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者。
8.4.6 起止日期应填写案卷内全部文件形成的起止日期。
8.4.7 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保管期限参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附录A执行。
5.3 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组卷。
5.4 立卷可采用如下方法:
5.4.1 工程文件可按建设程序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的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5部分;
5.4.2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可按建设程序、专业、形成单位等组卷;
5.4.3 监理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
4.5 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变化,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4.6 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统一折叠成A4幅面,图标栏露在外面。
5 工程文件的立卷
5.1 立卷的原则和方法
5.2 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4.2 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4.3 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应为A4幅面。
4.4 所有竣工图应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
8.4.7.1 永久是指工程档案需永久保存。
8.4.7.2 长期是指工程档案的保存期限等于该工程的使用寿命。
8.4.7.3 短期是指工程档案保存20年以下。
8.4.8 同一案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案卷保管期限应从长。
8.4.9 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同一案卷内有不同密级的文件,应以高密级为本卷密级。
2 基本原则
2.1 工程档案是指在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2.2 工程档案是公司参加建设活动的真实记录和历史凭证,是建设、扩建、改建、使用、维修、抗震加固工程的重要依据,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保证公司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2.3 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是公司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必须纳入公司工作规划、管理制度及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职责范围中。
2.4 在整个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形式载体的材料都属于公司所有,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据为已有,不得无故拒绝归档,不得私自将其转借、买卖或销毁。
3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
8 案卷的编目
8.1 编制卷内文件页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8.1.1 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
8.1.2 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脚;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写在右下角。
8.1.3 成套图纸或印刷成册的工程材料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码。
7 卷内文件的排列
7.1 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主件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7.2 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
7.3 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
8.2.4 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全称。
8.2.5 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
8.2.6 页次:填写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
8.2.7 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
8.3 卷内备考表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8.3.1 卷内备考表主要标明卷内文件的总页数、各类文件页数(照片张数),以及立卷单位对案卷情况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