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特殊慢性病 医疗待遇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指南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指南一、背景介绍基本医疗保险是保障参保人员在患病时能够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为了规范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天津市制定了《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指南》。
二、认定原则1.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的参保人员可以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
2.参保人员必须在参保期间确诊,并完成属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慢特病病种认定手续,经定点医疗机构审定通过方可享受待遇。
3.门诊慢特病病种的认定结果由属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共同负责,按程序作出认定结果,并及时报经办机构备案。
三、认定程序1.参保人员首先到所在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初步诊断,以明确是否可能属于门诊慢特病病种。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天津市门诊慢特病病种病程管理指导意见》,进行病程管理和治疗方案选择,并填写相关表格和材料。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过初步审核后,将参保人员的病程管理和治疗方案材料移交给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审核和认定。
4.定点医疗机构对参保人员的病程管理和治疗方案进行审核,并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商讨认定结果。
5.经过审核认定的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将认定结果填写在相关表格上,并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备案。
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到备案资料后,将参保人员的认定结果报办理机构进行备案登记,并及时通知参保人员与医疗机构。
7.办理机构将参保人员的认定结果通知到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员按照相应政策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
四、病种待遇范围1.门诊慢性病病种:指由社区医疗机构或三级医院门诊诊断的属慢性疾病的病种,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
2.门诊特殊病病种:指由三级医院门诊诊断并具有特殊诊断要求的疾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白血病、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重型再障等。
3.门诊慢特病病种:指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病病种的统称,符合相应政策和标准的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到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
《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办法》政策解读从12月1日开始,我市将正式执行《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办法》,病种统一为35个,最高可报销9成。
一、新规有哪些变化1、根据管理办法,全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以下简称慢门)病种由原24个统一为35个。
2、35个慢性病是哪些高血压、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症、类风湿关节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功能不全、系统性硬化病、干燥综合征、肝硬化、重症肌无力、地中海贫血、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强直性脊柱炎、慢性骨髓炎、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脑瘫、孤独症、苯丙酮尿症(以上24种病种,参保者可每年5月和11月向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且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于每年6月和12月集中组织相关专家集中评审)恶性肿瘤保守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重性精神病、肺结核、慢性重性肝炎抗病毒治疗、血友病、脑血管病致瘫、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青少年生长激素缺乏症。
(以上11种病种确诊后,参保者即可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县、市及以上医疗机构提出申请,且即审即定)3、其中城乡居民特有病种4个(脑瘫、孤独症、苯丙酮尿症、青少年生长激素缺乏症)。
4、职工医保新增9个病种(重症肌无力、地中海贫血、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强直性脊柱炎、慢性骨髓炎、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新增1个病种亚型(肺结核耐多药),合并血友病和血友病输血或注射凝血因子治疗为一个病种。
二、待遇水平1、一个保险年度内?(以自然年度计算),因上述门诊特殊慢性病(以下简称慢门)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1)职工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支付90%、治疗并发症的药品和相关检查支付80%、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支付80%、其他病种支付75%。
门诊特殊慢性病就诊须知1

门诊特殊慢性病就诊须知
一、挂号:
1、享受门特殊慢性病待遇的参保人员就诊时携带好本人社保卡和
《特殊病种专用卡》到开展门诊慢性病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挂特殊门诊号,再前往与申报病种相关的科室就医。
2、参保人员的非特殊慢性病种门诊不得使用本病历本,否则,将
取消享受特殊病种的待遇。
二、就诊:
1、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师根据《特殊病种专用病历卡》首页上标
明的特殊病种类别接诊,就诊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
2、每次就诊开具的用药量不超过15天量(高血压、糖尿病等病情
稳定的可延长至30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元。
三、费用结算:
1、参保人员到门诊医保收费专窗主动向收费员出示本人社保卡、
《特殊病种专用病历卡》、相关检查治疗申请单和电子处方,以示为享受慢性病种待遇人员。
2、费用报销:统筹区内就诊的,医保范围内的费用按医保政策规
定在就诊医院门诊收费窗口直报,医保范围外的费用全部由个人支付。
在统筹区外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于每年12月份持本人《特殊病种专用病历卡》及首页的复印件,有效发票、处方到各乡镇医保所办理报销手续。
四、管理规定
1、本病历处方本为享受特殊病种待遇的参保人员在特殊病种门诊
中所专用,不得在非特殊病种门诊中使用。
2、本病历处方卡应妥善保管,不得撕页、涂改或转借他人使用。
3、本病历处方卡作为下一周期申报特殊病种提供的必备材料之
一。
4、若在就诊过程存在疑惑,请联系县医保局电话:*********。
门诊特定项目及门诊慢性病政策问答

门诊特定项目和门诊慢性病政策问答时间:2011年07月02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admin 点击: 639次(一)政策待遇一、门诊特定项目的含义是什么?范围有哪些?答:根据我市医保文件规定,符合住院条件,可在门诊治疗且费用较高的疾病和项目称门诊特定项目(以下简称“门特”)。
范围为:尿毒症患者透析;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患者的放、化疗、介入治疗;恶性肿瘤患者的非放、化疗、介入治疗;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重症抑郁症、伴有精神病症状的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症)及相关辅助检查和对症治疗。
二、通过门特鉴定后,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有什么补助待遇?1、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门诊特定项目用药、诊疗项目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照住院治疗医疗保险待遇予以补助。
其中,恶性肿瘤放疗化疗、恶性肿瘤非放疗化疗以及重症精神病的医疗费用,一个统筹年度内单病种统筹基金最高补助限额分别为10000元、4000元和4000元。
2、同时患两种及两种以上实行单病种统筹基金最高补助限额的门诊特定项目疾病患者,在上述单病种统筹基金最高补助限额的基础上,最高补助限额再增加3000元。
3、门诊特定项目和部分门诊慢性病的医疗保险待遇,可以合并享受;同属于门诊特定项目和门诊慢性病用药、诊疗项目范围的,按照待遇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办理。
三、我市医保规定享受门诊医疗费用补助的门诊慢性病病种有多少种?分为几类?答:我市医保政策规定的享受门诊补助的慢性病(以下简称“门慢”)共有34种,在补助待遇上分为三类。
其中一类门诊慢性病补助额度最高,二类居中,三类次之。
具体如下:一类门诊慢性病:1.慢性活动性肝炎;2.肝硬化失代偿;3.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4.肾病综合征;5.再生障碍性贫血;6.系统性红斑狼疮;7.肝豆状核变性;二类门诊慢性病:8.结核病(活动期);9.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的);10.慢性心功能不全;11.病态窦房结综合征;12.冠心病(心肌梗塞);13.高血压病(III期);14.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5.多发性大动脉炎;16.慢性支气管炎伴肺气肿;17.支气管哮喘;18.支气管扩张症;19.消化性溃疡;20.溃疡性结肠炎;21.慢性肾小球肾炎;22.类风湿关节炎;23.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24.系统性硬皮病;25.帕金森病;26.重症肌无力;27.抑郁症(中度)、躁狂症(中度)、强迫症、偏执性精神病、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三类门诊慢性病:糖尿病;冠心病(心绞痛);高血压病(II期);28.甲状腺功能亢进症;29.白塞病;30.骨关节炎;31.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恢复期及后遗症期;32.癫痫;33.前列腺增生;34.强直性脊柱炎。
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

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慢性病是指病程较长、进展缓慢的疾病,对患者的身体健康和日常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针对慢性病的治疗,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为您介绍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及其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是指符合特定标准的患者,享受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报销的政策。
这个标准是由卫生部门根据患者疾病类型和严重程度等因素制定的,旨在减轻患者的医疗经济负担,提高治疗效果,提供公平公正的医保政策。
二、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的申请条件1. 疾病类型:符合指定的慢性病种类,如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
2. 严重程度:患有特定疾病的患者需要满足一定的严重程度,如病情稳定但需要长期治疗、病情复杂需要特殊技术干预等。
3. 家庭经济状况:通常情况下,申请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的患者家庭经济状况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即属于低收入人群。
三、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的申请流程1. 登记:患者需向当地社区医院或政府医疗卫生机构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历、诊断证明等。
2. 审核:医疗卫生机构会对患者的申请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身份、病情和收入等情况,并将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
3. 颁发:审核通过后,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会颁发给患者,并告知相应的报销政策和操作流程。
4. 使用:在获得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后,患者可按照相关政策享受费用报销和优惠待遇,但需遵守规定的操作流程和要求。
四、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的优势和局限性1. 优势:a. 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减轻患者因慢性病治疗而产生的经济负担,提高患者治疗的积极性。
b. 提高治疗效果:通过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的支持和保障,患者可以及时接受规范的治疗,提高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
2. 局限性:a. 申请条件苛刻:有些患者由于疾病类型或严重程度的限制,并不符合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的申请条件,导致无法享受相关政策。
门诊特种病慢性病的审批和报销注意事项

门诊特种病慢性病的审批和报销注意事项【摘要】门诊特种病慢性病是指患者在门诊接受治疗的特殊和持续性疾病。
审批流程通常需要患者提供相关诊断证明和医疗建议,经医保部门审核后方可报销。
报销标准会根据病情和治疗方案的复杂程度来确定,患者需要确保符合要求的医疗费用。
在准备报销材料时,患者应注意保留完整的就诊记录和费用清单,便于报销流程的顺利进行。
报销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将影响报销的有效性。
对于报销中遇到的异常情况,患者可向医保部门咨询并提供必要证据进行处理。
患者还需关注其他与报销相关的事项,了解政策解读并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关键词】门诊特种病、慢性病、审批流程、报销标准、报销材料、申请时间限制、异常处理、政策解读、其他事项。
1. 引言1.1 门诊特种病慢性病简介门诊特种病慢性病是指需要长期治疗和管理的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
这些疾病通常需要门诊就诊,并定期复诊以监测病情和调整治疗方案。
患有门诊特种病慢性病的患者需要长期使用药物、接受医学检查和治疗,对家庭和个人经济造成一定负担。
门诊特种病慢性病的管理与治疗需要得到医保报销支持,以减轻患者的经济压力。
需要遵守一定的审批和报销规定,以确保医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患者的权益。
由于门诊特种病慢性病涉及到长期治疗与管理,患者和家属需要了解相关审批和报销流程,以确保能够及时获得医保支付的待遇。
患者还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报销材料,按时进行报销申请,以避免因逾期申请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对于报销中的异常情况,患者也需要了解相应的处理方式,以便及时应对。
2. 正文2.1 门诊特种病慢性病的审批流程门诊特种病慢性病的审批流程是指患者在就诊医院提出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治疗申请后,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批程序才能获得报销。
审批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患者就诊医院提交门诊特种病慢性病治疗申请,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病情描述、治疗方案等内容。
2. 医院相关科室医生审核患者的病情资料,并根据规定的标准和条件进行初步筛选,确定是否符合门诊特种病慢性病治疗的条件。
深圳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标准

深圳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标准深圳市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标准是指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制度针对特定疾病所设立的医疗保障政策,旨在为患有特定疾病的居民提供更好的医疗待遇和保障。
这些疾病主要包括慢性病、特殊病种和一些罕见病等。
下面将对深圳市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慢性病慢性病是指治疗期长、临床症状持续存在或反复发作、预后较差的疾病,主要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
深圳市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标准针对慢性病的门诊治疗提供一定的报销额度,以减轻患者负担。
1.高血压:门诊可报销80%的费用,每人每年最高报销额度为3000元。
2.糖尿病:门诊可报销80%的费用,每人每年最高报销额度为3000元。
4000元。
4.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门诊可报销80%的费用,每人每年最高报销额度为4000元。
二、特殊病种特殊病种是指一些特定疾病或病情复杂、治疗费用高昂的疾病,主要包括肿瘤、器官移植等。
深圳市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标准对这些特殊病种的门诊治疗也提供了相应的报销标准。
1.肿瘤:门诊可报销80%的费用,每人每年最高报销额度为6000元。
2.器官移植:门诊可报销80%的费用,每人每年最高报销额度为6000元。
三、罕见病罕见病是指患病率极低的疾病,由于疾病治疗费用高昂,患者往往难以承担,因此需要特殊的医疗保障政策。
深圳市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标准对罕见病的门诊治疗也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报销。
8000元。
上述是深圳市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标准的主要内容。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以上报销额度仅为参考,具体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为准。
此外,深圳市还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治疗费用和患者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对报销标准进行了进一步细化,以确保患者能够获得适当的医疗保障。
总之,深圳市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标准的出台,旨在帮助患有特定疾病的居民获得更好的医疗待遇和保障,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
此外,深圳市也鼓励居民参与商业医疗保险,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保障居民的身体健康。
门诊特慢病管理规定

兴安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慢性病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慢性病(以下简称慢病)制度管理,进一步保障参保患者的切身利益,切实减轻参保患者的经济负担,规范医疗行为,严防基金运行风险,根据《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兴安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兴署办发[2017]9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患有慢病的参保居民需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的,其门诊治疗费用及药物费用可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三大目录。
定点医疗机构要限制目录外用药,目录外用药费用及非慢病支出项目,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第三条慢病病种恶性肿瘤的放化疗、尿毒症血液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肝病(使用干扰素治疗)、冠心病、脑血管后遗症、肝硬化失代偿期、肺心病、精神病、癫痫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糖尿病(使用胰岛素注射)、甲亢、甲减、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甲状腺肿大、氟骨症、包虫病、大骨节病、结核病、布氏杆菌病。
第四条建立慢病准入制度(一)患者首次准入。
患者首次申请慢病的,准备以下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准入。
1、在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近一年内住院病历复印件、疾病诊断书、各种医学检查报告单;2、1寸彩色照片2张;3、身份证或户口本;4、社会保障卡或合作医疗证;5、填写完整的《兴安盟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表》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批准后,领取《兴安盟城乡居民特殊慢性病门诊手册》,注明所使用药品及治疗方案,建立个人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兴安盟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表》、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近一年内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疾病诊断书、检查报告单、医保卡或合作医疗证复印件、1寸彩色照片、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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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待遇。
(一)病种范围。
确定冠心病等21种疾病为门诊特殊慢性病,疾病名称详见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待遇表。
(二)申报手续。
由个人持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单、化验报
告单等材料向就诊的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科)申
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科)初审、汇总后,将资料统一
交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季度组织医
疗专家评审1次,从认定为门诊特殊慢性病之日起享受门诊
特殊慢性病待遇,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
治疗。
门诊特殊慢性病实行待遇资格年审制,治疗的定点医
疗机构一年一定。
(三)待遇标准。
经批准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含2个病种以上)医疗待遇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
门诊特殊慢性病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职人员统筹基金支
付70%,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75%。
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100元/人〃月,从符合统筹基金支付总额中扣除。
(四)最高支付限额。
各病种实行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
付限额,详见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待遇表。
超过年度最高支
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待遇表
序号疾病名称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元/人·年)
1 冠心病5500
2 高血压病(高危组)5500
3 糖尿病5500
4 甲亢5500
5 慢性肝炎治疗巩固期5500
6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5500
7 银屑病5500
8 精神病(限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6000
9 类风湿性关节炎6000
10 脑血管疾病后遗症期6000
11 系统性红斑狼疮6000
12 帕金森氏综合征6000
13 慢性充血性心衰6000
14 肝硬化8500
15 结核病活动期8500
16 再生障碍性贫血25000
17 重型和中间型地中海贫血25000
18 血友病25000
19 慢性肾功能不全60000
20 各种恶性肿瘤60000
21 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治疗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