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下达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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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任务下达通知书

销售任务下达通知书

销售任务下达通知书【篇一:销售任务的通知单】【篇二:关于下达2011年各店经营指标的通知】关于2011年各店任务指标、绩效考核及奖金提成办法的通知主送:各分店、公司各职能部门抄送:朱总、缪总发件:人事部日期:2011-2-18 上海金冠酒店服务有限公司【2011】07号各分店、公司各职能部门:2011年即严峻又充满希望。

为更好的完成公司全年目标任务,更有效的调动全员的工作积极性,经公司决定并经管理层多次论证分析,现下达2011年公司总的目标任务、各分店任务指标和绩效考核与奖金实施办法,要求各店根据下达的指标任务,认真细致研究完成任务的具体措施,并将任务分解到销售、前台,分解到每天。

特别是要下大力气抓销售和成本,营造全员销售、全员为完成产值、利润而奋勇当先的强劲局面。

一、2011年公司总的经营目标 1、全年完成总营业额2586万元。

2、全年总运营费用控制在1778万元以内。

3、全年运营毛利率达到20%。

二、各分店指标任务运营总监:【篇三:关于下达2016年销售网络开发任务指标的通知】加急中国石油天然气吉林销售分公司文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油吉销投字〔2016〕53号关于下达2016年销售网络开发任务指标的通知各所属公司、合资公司: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筑牢业务发展根基,稳固和提升市场份额,全力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按照省公司2016年工作会议部署,结合《2016年销售网络开发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现将2016年销售网络开发的任务指标通知如下:1、全年计划新开发加油(气)网点10座,其中自建5座,合资公司开发5座,力争17座,新增年零售能力10万吨。

保持现有网点份额不下降(现全省系统内网点份额44%)。

— 1 —2、利用现有网点的存量土地开发5座加气站或油气混合站,力争每个市、县建设或储备1座加气站。

3、计划整体翻建或改扩建加油站10座,力争15座。

新投运在建项目12个以上各项具体指标详见附表。

4、优先开发中心城市、城市中心、高速公路加油站,有序开发城市新区、开发区加油站,择优开发发达县域及国、省道加油站。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渔业(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渔业(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渔业(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3.16•【字号】•【施行日期】2020.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渔业(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各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0年本市渔业工作任务主要包括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方式推广、全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等三项。

根据《关于加强2020年市对区“三农”和“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沪农委〔2020〕59号),本市渔业任务中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所需资金在2020年市对区“三农”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方式推广、全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所需资金在2021年市对区“三农”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

任务清单具体如下:一、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1.工作内容建立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应用物理和生物净化处理新技术、新工艺,加快养殖水内循环处理系统建设,落实节能减排措施,最终达到循环水再利用和达标排放,外排养殖尾水符合《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

2.工作任务2020年全市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面积目标为3万亩,其中各区任务目标和建3.建设标准指导建设标准为5000元/亩。

区财政可视情予以配套。

4.实施进度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实施每月汇报工作进展制度,具体安排如下表:5.绩效目标各区通过尾水养殖治理,完成下达的尾水治理面积,水产养殖场外排养殖尾水符合《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

6.考核办法市农业农村委对验收通过的区级尾水治理项目进行考核,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内容之一。

考核分书面和现场考核,书面考核内容:尾水治理设施面积、尾水治理流程、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尾水检测报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4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4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4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3.10.20•【字号】桂农厅发〔2023〕86号•【施行日期】2023.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4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为深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落实《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目标任务,提前做好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在前期摸底调研和征求市县需求基础上,经综合考虑近两年市县工作力度和成效表现,现预下达我区2024年农田建设任务,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重点补齐灌溉排水、地力提升等短板,全力提升耕地质量,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真正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现代化良田。

2024年,我区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100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00万亩、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5.15万亩。

二、明确投入标准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投入标准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新建亩均投入2200元〔其中400元为2023—2024年累计提标部分,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投入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农〔2022〕91号)要求,由自治区本级、县级财政按比例分担〕,改造提升亩均投入1300元,统筹开展高效节水灌溉建设的自治区财政投入亩均增加300元。

各地要加强财政投入保障,注重用好多元化融资手段,创新投融资模式,加大政策性金融资本投入,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建设,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投劳,提高投入标准和水平。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5.09•【字号】黔发改地区〔2024〕232号•【施行日期】2024.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黔发改地区〔2024〕232号有关市(州)发展改革委、有关县(市、区)发展改革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发改振兴〔2024〕580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以工代赈任务)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关于支持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的政策措施》等政策文件要求,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项目是载体、群众务工是目的”的政策内涵,坚持多劳多得,鼓励勤劳致富,精准选择项目,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发挥好以工代赈资金带动农村群众就近就业增收的功能作用。

二、分解下达本批计划安排国家以工代赈资金4699万元,拟发放的劳务报酬1600.77万元,占中央以工代赈资金的34.06%。

(一)实施范围。

此次重点安排国家和省重点帮扶县、民族地区、革命老区。

(二)受益对象。

当地农村劳动力,重点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

大力组织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和因疫因灾滞留农村的劳动力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上级下达任务格式

上级下达任务格式

上级下达任务格式
上级下达任务格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任务标题:任务标题应简明扼要地概括任务的主要内容,方便员工快速理解任务的要求。

2. 任务描述:任务描述应详细说明任务的背景、目标和具体要求。

包括任务的目的、所需完成的工作内容、任务的截止日期等。

任务描述应尽可能清晰明了,避免模糊不清或有歧义的表述。

3. 任务优先级:上级可以根据任务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为任务设置优先级。

这样可以帮助员工更好地安排工作时间和资源,确保任务的及时完成。

4. 任务分解:如果任务较为复杂或需要多个步骤完成,上级可以对任务进行分解,将任务拆分成多个子任务,并明确每个子任务的具体要求和截止日期。

这样有助于员工更好地组织和安排工作。

5. 资源支持:上级应明确指出员工在完成任务过程中可以利用的资源,如人力、物力、财力等。

同时,也可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确保员工能够顺利完成任务。

6. 反馈和报告要求:上级可以要求员工在一定时间内向其提交任务进展报告或结果反馈。

这有助于上级了解任务的进展情况,并及时提供指导和支持。

7. 任务验收标准:上级应明确任务的验收标准,即任务完成后应达到的要求和标准。

这有助于员工在任务完成后进行自我评估,确保任务的质量和效果。

8. 其他附加信息:上级还可以在任务下达中提供其他相关的附加信息,如任务的背景资料、相关文件或参考资料等,以帮助员工更好地理解和完成任务。

总之,上级下达任务时,应尽量详细、精确地描述任务的要求和相关信息,确保员工能够准确理解任务,并按要求完成。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治理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工作任务的通知-绍政办综〔2015〕15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治理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工作任务的通知-绍政办综〔2015〕15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治理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工作任务的通知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治理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工作任务的通知绍政办综〔2015〕1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2015年治理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工作任务》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5月19日2015年治理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工作任务柯桥区政府一、公交优先(一)新增公交车辆(不含更新)24辆;(二)公交线路运营班次总量比上年提高5%;(三)完成改造和建设公交候车亭35只以上;(四)新增公共自行车500辆;(五)优化公交线网占全年总线路条数的2%以上。

二、路网建设和停车系统(一)新建改造城市道路2.1公里;(二)全面打通规划内影响交通通行的断头路2条;(三)旧小区交通综合整治5个,新增停车位300个以上;(四)新建社会公共停车场(库)2处,新增停车位600个以上;(五)全面完成地下空间停车功能归位整治工作。

三、严管严治(一)创建交通常态严管示范区2个(每个示范区内治堵重点道路不少于2条),交通常态严管示范区以及其他治堵重点道路内机动车守法率90%以上,非机动车和行人守法率80%以上,治堵重点道路内无机动车违法停车现象;(二)新增城市循环交通组织1区块2条路;(三)主城区范围内道路路面停车位减少200个。

四、科技治堵(一)建立智能化公交运营调度系统并应用;(二)建立多功能城市交通公众出行服务查询系统并应用。

五、城市交通满意度提高城区治堵工作成效、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城市道路和停车场设施、交通秩序等综合评价满意度。

下达督办函

下达督办函

下达督办函
“下达督办函”,是指上级领导向下级单位发出的督办通知,督促其完成特定任务或解决特定问题。

督办函的下发,通常是由上级领导对下级单位的工作进行了解、考察和分析后,认为有必要对某项工作进行特别强调和督促,以确保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下达督办函的目的在于加强对下级单位的监督管理,促使其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督办函通常包括督办事由、督办要求、督办时限等内容,要求下级单位按照要求采取具体措施,积极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下达督办函在组织管理中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督办函能够加强上级领导对下级单位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其次,督办函能够推动下级单位的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再次,督办函能够强化上下级之间的沟通联系,增进工作协调,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对于下级单位而言,接到督办函意味着责任的加重,任务的紧迫,必须高度重视,迅速响应,积极开展工作。

下级单位应当认真研究督办函的内容,深刻领会上级领导的要求,立即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迅速行动,全力以赴完成任务。

总之,“下达督办函”是一种重要的管理手段,能够有效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上级领导要善于使用督办函,对下级单位的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督促和指导,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共同推动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同时,下级单位也应当对督办函提高警惕,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主动作为,积极配合,为实现工作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农业农村部关于下达2020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下达2020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下达2020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9.11.20•【文号】农建发〔2019〕5号•【施行日期】2019.11.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农业农村部关于下达2020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农建发〔201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夯实粮食生产基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现下达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任务(见附件1)。

请结合本地实际,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一、总体要求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着力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加快推动农田建设项目落实,优化建设布局,统筹整合资金,加大建设投入,确保2020年新增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以上,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0万亩,进一步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

二、及时分解任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部门,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以下简称“各省农业农村部门”)要依据农业农村部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明确建设区域,突出建设重点,及时分解下达任务,统筹推进农田建设工作。

(一)优化建设布局。

要根据水土资源条件、粮食生产潜力、农田建设基础等情况,明确建设重点区域,优先在“两区”和产粮大县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支持脱贫攻坚。

要落实好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各项部署,把建设高标准农田、发展高效节水灌溉与产业脱贫统筹推进,优先支持革命老区、国家级贫困县,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

(三)加快分解任务。

要加快将建设任务分解下达至县级,并于2020年3月31日前将任务分解情况报送农业农村部备案(备案格式参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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