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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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体育总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动学校体育科学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学校体育的重要性1.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充满活力,是一个民族生命力旺盛的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方面。

体育锻炼是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有效途径,对青少年思想品德、智力发育、审美素养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加强学校体育,增强学生体质,对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2.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把加强青少年体育锻炼作为提高全民健康素质的基础工程,把加强学校体育作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

多年来,各地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有力推进学校体育改革发展。

但总体上看,学校体育仍是教育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学校体育未能得到足够重视,评价机制不够完善,体育教师短缺,场地设施缺乏,影响和制约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提升。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体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作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任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加强学校体育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3.加强学校体育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加强政府统筹,加强条件保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学生体育课程和课余活动时间,切实提高学校体育质量,完善学校、家庭与社会密切结合的学校体育网络,促进体育与德育、智育、美育有机融合,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综合素质。

关于深化体教融合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深化体教融合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深化体教融合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随着中国体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体育教育也逐渐得到了更多的重视和关注。

促进体教融合,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已经成为了新时代下推进中国体育事业发展的关键举措。

本文将就如何深化体教融合,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

一、制定科学的体育课程制度在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方面,科学制定适宜的体育课程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步骤。

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通过制定和完善体育课程教学大纲,全面提高学生的体育素质,更好地培育学生的身体健康和才能。

在学校体育课程设置方面,应该适当增加体育训练课时,增强学生的体育锻炼时间。

在体育课程的具体内容设置方面,应该注重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所需的教学内容,充分满足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兴趣特点。

二、加强校园体育设施建设针对学校体育设施建设方面的不足,学校应该加大投资,逐步完善校园体育设施。

同时,也需要注重对现有的体育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学生能够在安全舒适的环境下进行体育训练。

在校园体育设施建设方面,应该注重多样化和专业化建设。

对于学校体育课程的需要,逐步加强球场、田径场等一些基础设施的建设,让学生在不同的运动项目中可以得到更好的锻炼。

同时,也应该注重专业化设施建设,逐步完善架设羽毛球、乒乓球、篮球、足球等各类专业设施。

三、提高师资队伍建设水平优秀的师资队伍是学校体育教育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的有力保障。

为了做好体育教育工作,学校应该注重提高教师的教育和培训水平,培养专业化的体育教学人才,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让学生得到更好的体育锻炼和教育。

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应该注重完善师资队伍建设体系,注重教师的专业化与实践能力。

逐渐建立起一支具备体育专业知识、教育理论知识、管理经验和实践能力的优秀师资队伍,为学生提供优质的体育教育服务。

四、探索多元化的体育教育模式探索多元化的体育教育模式是深化体教融合,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步骤。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2.10.22•【文号】国办发[2012]53号•【施行日期】2012.10.22•【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10月22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体育总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动学校体育科学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学校体育的重要性1.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充满活力,是一个民族生命力旺盛的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方面。

体育锻炼是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有效途径,对青少年思想品德、智力发育、审美素养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加强学校体育,增强学生体质,对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2.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把加强青少年体育锻炼作为提高全民健康素质的基础工程,把加强学校体育作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

多年来,各地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有力推进学校体育改革发展。

但总体上看,学校体育仍是教育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学校体育未能得到足够重视,评价机制不够完善,体育教师短缺,场地设施缺乏,影响和制约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提升。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06.12.20•【文号】教体艺〔2006〕5号•【施行日期】2006.12.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2006年12月20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发布,教体艺〔2006〕5号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素质,促进青少年学生的全面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始终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

学校体育是提高青少年健康素质的关键环节。

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是一个民族健康素质的基础,是每个学生健康成长的基本条件,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民族的未来和国家的竞争力。

学校体育是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对青少年的思想品德、智力发育、审美素养的形成都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弘扬民族精神、传承民族文化的重要途径。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学生健康素质,是学校教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当前教育工作重点的必然要求,必须把学校体育摆在学校教育的突出位置,作为各级各类学校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紧迫性。

近些年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学校体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广大教育工作者付出了辛勤的劳动。

但是,由于全社会的教育观、健康观和生活方式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由于受到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影响,学校体育工作还没有摆到应有的位置,学校体育课程、体育活动难以得到保证,使学生体质健康方面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特别是学生的体能与运动素质持续下降,视力不良率居高不下,超重与肥胖比例迅速上升。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2.30•【字号】榕政办[2013]271号•【施行日期】2013.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榕政办〔2013〕27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闽江学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州保税港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2月30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体育局2013年11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3〕123号)的精神,切实提高我市学校体育工作水平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结合我市中小学校体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健康第一为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把增进学生身心健康作为现阶段学校教育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建立、健全与海西特色教育相适应的学校体育工作体系,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多方参与的青少年体质健康联动机制,培养体魄强健、心理健康、意志坚强、充满活力的合格人才。

二、工作目标各县(市)区要落实闽政办〔2013〕123号文件精神,认真制订实施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

通过三年时间,使学校体育工作实现“一个增强、两个确保、三个提高、四个必须”的目标:(一)一个增强:各县(市)区和各级各类学校,应以增强学生身心健康为重要工作目标,并将学校体育工作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实处。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贯彻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的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07〕18号)中提出的各项任务与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现依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以及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学校体育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1. 全面贯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

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重视本校的体育工作,扎实推进体教结合,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发展。

2. 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

学校的体育工作要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运用科学体育教育方法与方式,培养学生体育活动的技能和方法,提高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兴趣和爱好,培养学生终身锻炼和健康向上的生活习惯。

二、落实国家的有关要求,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3. 广泛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贯彻和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的要求。

从2008新学年开始,我区中小学调整并增加学生体育活动课时,实行“一开足、两操、两活动”,即各个年级每周开足教学大纲所规定的体育课时(小学1—2级每周四节课、3—6级与初级中学每周3节课、完全中学与中等职业学校每周2节课),每天安排广播操或健身操(不少于1遍)、眼保健操(不少于2遍)。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结合专业教学安排的特点,落实“一开足、两操、两活动”。

高等院校按国家规定,实施体育课程计划,根据学生锻炼需求,将体育选修课覆盖学生全部修业年限。

各级各类学校应经常组织学生在课余时间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业余体育活动。

2023学校加强和改进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详细版)

2023学校加强和改进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详细版)

2023学校加强和改进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详细版)目录2023学校加强和改进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详细版)...• (1)一、指导思想 (2)二、总体目标 (2)三、基本原则 (3)四、实施措施 (3)(一)因地制宜,推动体育教学改革 (3)(二)赛训结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5)(三)评测并重,构建评价长效机制 (6)(四)多措并举,促进学校体育健康发展 (6)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充分发挥体育在人才培养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打造阳光健康、拼搏向上的校园体育文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体育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增强身体素质为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健康第一”教育理念,推动学生职业技能与体质健康同向提升,帮助学生在体育活动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总体目标2023年起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推进体育教学改革。

到2024年,学校体育教育教学条件更加完备,体育训练和竞赛体系更加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更加完善,体质健康水平达到国家要求;学生体育锻炼习惯基本养成,终身体育意识、规则意识、合作精神等意志品质显著增强。

到2025年,形成以艺术体操为特色,以篮球和足球为基础,以跳绳、踢建、田径、羽毛球等项目为支撑的校园体育文化格局。

三、基本原则(一)坚持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衔接。

提升课堂教学效果,强化课外练习和科学锻炼指导,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

(二)坚持培养兴趣与提高技能相促进。

遵循教育和体育规律,以兴趣为引导,注重因材施教和快乐参与,重视运动技能培养,逐步提高运动水平,为学生养成终身体育锻炼习惯奠定基础。

加强体校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

加强体校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

体校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体育规律,深化体校改革,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办学质量,为建设体育强国和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1. 坚持立德树人。

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全面加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 强化特色发展。

立足体校实际,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打造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高地。

3. 深化改革创新。

不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教育教学、训练模式等改革,激发办学活力。

4. 加强师资建设。

完善师资队伍管理机制,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5. 推进多元办学。

拓宽办学渠道,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多元化人才培养质量。

三、重点任务1. 优化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符合体校特点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

2.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加强体育与教育深度融合,探索符合体校实际的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

3.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培养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4.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训练设施设备水平,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训练环境。

5. 强化竞赛组织与实施。

规范竞赛组织与实施管理,发挥竞赛的育人功能和激励作用。

6. 推进信息化建设。

加强信息化建设与管理,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7. 扩大对外交流合作。

加强与国内外学校的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办学经验,提高办学国际化水平。

四、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体校改革发展,将其纳入当地教育体育发展规划,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2.完善政策保障。

制定完善相关政策,为体校改革发展提供政策支持,确保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3.增加经费投入。

加大对体校的财政支持力度,确保学校有足够的经费用于教育教学、训练和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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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贯彻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的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07〕18号)中提出的各项任务与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现依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以及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学校体育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1. 全面贯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

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重视本校的体育工作,扎实推进体教结合,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发展。

2. 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

学校的体育工作要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运用科学体育教育方法与方式,培养学生体育活动的技能和方法,提高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兴趣和爱好,培养学生终身锻炼和健康向上的生活习惯。

二、落实国家的有关要求,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3. 广泛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贯彻和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的要求。

从2008新学年开始,我区中小学调整并增加学生体育活动课时,实行“一开足、两操、两活动”,即各个年级每周开足教学大纲所规定的体育课时(小学1—2级每周四节课、3—6级与初级中学每周3节课、完全中学与中等职业学校每周2节课),每天安排广播操或健身操(不少于1遍)、眼保健操(不少于2遍)。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结合专业教学安排的特点,落实“一开足、两操、两活动”。

高等院校按国家规定,实施体育课程计划,根据学生锻炼需求,将体育选修课覆盖学生全部修业年限。

各级各类学校应经常组织学生在课余时间开展形式多样、容丰富的业余体育活动。

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或挤占学生的体育课和业余体育活动时间。

4. 深化改革不断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各中小学要根据课程标准因材施教,合理安排体育教学容,使学生掌握锻炼身体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通过体育教学和课余、校外体育活动,发展学生的特长,让每个学生能较为系统地接受至少2个体育项目的专业指导,并能较为熟练地掌握技术和技能。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结合专业特点,组织实施体育教学,开发校本教材,创新体育教学方法。

各高校要努力构建高校体育与终身体育紧密衔接的课程体系,组织实施学生自主选择体育项目、选择教师、选择时间的“三自主”教学模式三、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建立学生体育评价制度5. 建立完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和公布制度。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规定,组织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和报告制度,要为每一个学生建立健康档案,作为学生升学、就业的档案之一。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定期公布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的总体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要把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作为评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6. 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体育学业成绩评价方式与方法。

应将中小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态度、体育教学考核成绩、体质健康状况评价结果以及体育特长等,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组成部分。

坚持初中毕业生体育测试与评价制度,逐步加大评价结果在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时的权重,从2009年开始,按一定比例计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总分之中。

在建立和实施高中学生学业会考制度的进程中,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高中学生体育学业成绩评价方法(逐步过渡到体育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评价结果作为综合素质评价体育方面的组成部分,作为高校招收新生时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四、响应“体育运动”号召,推动校园体育活动蓬勃开展7. 加强校园体育文化建设。

各级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共青团组织以及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响应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体育运动”的号召,坚持“立足校园,扎根班级”的组织方针,让学生走出教室,走进操场,到下,到大自然中去锻炼身体,冶情操。

充分发挥竞赛对群体活动的促进作用,结合全疆的“学生体育大联赛”、“暑期学生体育活动”、“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等活动,组织安排好校园体育活动,形成“人人有项目、班班有团队、校校有比赛”的氛围。

8. 建立学校指导与学生自我管理相结合的学校体育工作长效机制。

各级各类学校应根据广大学生的兴趣与爱好,通过团委、学生会及少先队组织,支持学生体育社团和健身俱乐部建设及其活动的开展,同时发挥区外重大体育赛事的带动作用,与校园、社区、社会大型体育活动相结合,推进学生体育志愿者活动,组织和鼓励学生参与重大体育赛事、社区体育活动的服务和指导。

9. 把青少年体育活动列为全民健身计划的工作重点。

始终将青少年作为全民健身工作的重点人群,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把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作为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在青少年力推进全民健身运动,增强学生体质,使他们养成终身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

五、完善学校体育运动项目布局,创新体育人才培养运行机制10. 各地教育、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要以自治区竞技体育传统项目为主体,科学规划项目布局,各级中小学既开展好本校特色体育项目,又要大力推进自治区竞技体育传统优势项目,使普及与提高有机结合,局部与全局协调发展。

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提高认识,形成合力,坚持不懈地推进教体结合,在项目规划、经费投入、条件保障、训练指导和竞赛组织等方面为学校运动队建设发展提供支撑和服务。

中小学要将创办二线运动队、体育传统特色项目、体育俱乐部以及训练基地作为促进学生群体活动的重要抓手,发动学生参与,强化本地区、本校体育项目品牌建设,提高训练水平。

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要进一步提升运动竞技水平,努力构建“小学—中学—大学”一条龙的人才训练培养体系。

鼓励有条件的高校选择合适的项目,积极试办一线运动队。

建立多元化体育人才培养机制,为国家奥运争光计划做贡献。

11. 加强高校体育学科建设,建立高校体育发展基地。

遵循高校体育教育规律,进一步拓展高校体育学科的涵与外延,积极扶植培育高校体育科研、体育课程、运动项目和群体活动等基地建设。

六、加强保障与服务,促进学校体育工作稳步发展12. 加强领导,为学校体育提供组织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学校校长是本区域与本学校学生体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健全管理机构,要有专门人员负责学校体育管理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由学校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学校体育工作。

13. 建设队伍,为学校体育提供人力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国教师法》和《九年义务教育法》要求,各级中小学要按学生比例配齐配足体育教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体育教师和带队教练的聘任工作,加强职务培训及考核工作的指导,从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和保证教学活动质量出发,合理确定和安排体育教师编制和教学工作量,从实际出发改善体育教师工作条件,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向体育教师发放工作服装及工作津贴等相关保障工作。

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体育教师和带队教练的队伍建设,要积极开展“双师型”体育教师队伍培养方式的试点,鼓励优秀运动员或专业教练员经过专业培训,从事学校运动队的带教或课外体育活动的指导。

鼓励学校的班主任、辅导员和其他教师经常参加体育锻炼,并参与学校体育活动的指导。

14. 加大投入,为学校体育提供物质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保证学校体育经费投入,把学校体育专项经费纳入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并做到与教育总经费的增长实行同步增长。

学校的公用经费要按一定的比例(新党发18号规定的是中小学不少于8%,高校不少于2%)专项用于学校的各项体育教学与体育活动。

各级各类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教体艺[2008]5号文件《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与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和体育场地器材配备目录,完善学校体育场馆建设,配足配齐体育器材,并提高场地器材的使用效益。

15. 完善制度,为学校体育提供服务保障。

学校应依法开展体育教学和组织各类体育活动,定期维护保养体育场地和器材设备,建立规有序的开放使用制度,建立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的安全保障措施。

学校的体育教师和体育活动的指导人员要遵循体育教学活动的规律和原则,组织实施教学计划和指导体育活动。

对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中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和其他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救助并妥善处置。

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为全区中小学校设立学生伤害事故校方责任险,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配套设立专项资金予以进一步的保障。

16. 整合资源,为社区体育提供场地保障。

各级各类学校和社会公共体育场馆的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街道社区,共同建立并不断完善体育场地开放工作的组织管理、业务指导、安全保障等制度与措施,坚持公益性原则,做好体育场馆在双休日、节假日向学生和社区的开放工作。

七、开展学校体育专项督导,形成齐抓共管学校体育工作新局面17. 完善学校体育工作指导、检查制度。

各地州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指导和检查,制止和纠正违反学校体育工作规和不利于学生体质健康发展的问题和做法。

通过专项督导,定期向社会通报公布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学生每天活动一小时(一开足、两操、两活动)等执行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家长的监督。

18.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教督〔2008〕3号)要求,各地、州、市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体育的督导检查,建立对学校体育的专项督导制度。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坚持综合性督导和专项督导相结合。

督导检查要严格程序,重在自查整改,提高督导评估的实效性。

要落实限期整改、结果公布和问责奖惩等制度。

督导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并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容和进行表彰奖励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自治区教育督导团将根据情况,对各地中小学体育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并通报督导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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