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知识点:逮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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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分类强化训练——第八期刑事诉讼法

司法考试分类强化训练——第八期刑事诉讼法

⼀、单项选择题:1. 死刑复核程序以其独特的特征区别于普通程序,⼜不同于其他特殊程序,下⾯对其特殊性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审理对象特殊。

死刑复核程序只适⽤于判处死刑的案件,包括判处死刑⽴即执⾏的案件和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的案件B. 所处的诉讼阶段特殊。

死刑复核程序的进⾏⼀般是在死刑判决作出之后,发⽣法律效⼒并交付执⾏之前C. 核准权具有专属性。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进⾏死刑复核的机关只有⼈民法院和⾼级⼈民法院D. 报请复核的⽅式特殊。

依照法律有关规定,报请复核⼀般要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逐级上报,但在⼀些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越级报核2. ⼈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如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正确的做法是()。

A. 暂缓起诉B. 中⽌诉讼C. 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D. 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3. 被告⼈江某户籍所在地在甲地、住在⼄地,在追诉时效期间发现其在丙地盗窃现⾦1800余元,在⽕车上盗窃⼀个旅⾏包,内有⼿机⼀部,现⾦3000余元。

到丁地销赃时被抓获,丁地基层法院最先受理了该案。

该案管辖的法院是()。

A. 丙地基层法院B. 丁地基层法院,必要时可移送铁路运输法院C. 甲地基层法院D. ⼄地基层法院4. 当事⼈有权对未⽣效的⼀审判决提出上诉,例外的情形是()。

A. 被告⼈B. 被害⼈C. ⾃诉⼈D.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5. ⼩王是⼀起抢劫案中的受害者,公安机关将本案侦查终结后,移送⾄⼈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民检察院经审查后,将案件起诉到⼈民法院进⾏审判。

本案中,被告⼈秦某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就聘请了律师,⽽对于⼩王,他有权在何时聘请诉讼代理⼈?()A. 案件⽴案之⽇B. 案件开始审查起诉之⽇C. 案件移送⾄⼈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D. 案件移送⾄⼈民法院审判之⽇6. 对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重⼤、复杂案件经上⼀级⼈民检察院,省、⾃治区、直辖市⼈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侦查中羁押犯罪嫌疑⼈的期限经过3次延长后,可达()。

2020年新刑事诉讼法真题答案及解析更正:侦查

2020年新刑事诉讼法真题答案及解析更正:侦查

2020年新刑事诉讼法真题答案及解析更正:侦查03/5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况需要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实行鉴定或者出具证明文件?A.某被害人对公安机关的轻伤鉴定不服,要求重新鉴定B.犯罪嫌疑人的父亲提出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要求实行鉴定C.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自己患有严重疾病要求取保候审需要鉴定,但是不需要省级D.正在服刑的罪犯提出自己患有严重疾病,要求监外执行【答案】D(原答案为ABD)【原解析】依刑诉法第120 条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实行。

鉴定人实行鉴定后,理应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

故选 A、B 项。

依刑诉法第 214 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暂予监外执行:①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

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相关保外就医的规定的,理应即时收监。

故选 D.【新解析】2020年修订《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鉴定人实行鉴定后,理应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理应承担法律责任。

其把“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实行。

鉴定人实行鉴定后,理应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

”给删除了。

所以AB不在入选,本题只选D项。

【综合分析四个选项】依据原刑诉法内容,本题考查了刑诉中所有需要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实行鉴定的情形。

这意在告诉考生,复习时,单纯记住零散的知识点是不足以应对日益复杂的司法考试,前期打基础、记忆掌握零散的知识点,是为后期综合复习做准备和铺垫的,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法条串讲班第一章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讲义

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法条串讲班第一章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讲义

第一章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一、专门机关(一)专门机关的性质、组织体系、职权第3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审讯),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相关法条:公安机关职权及上下级关系(领导关系):《公安部规定》第3条、第7条;检察院职权及上下级关系(领导关系):《高检规则》第5条、第6条、第7条;法院职权及上下级关系(监督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关系的若干意见》第1条、第8条、第9条、第10条;《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第19条、第22条。

(二)其他侦查机关的范围及职权第4条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例如,行使逮捕的执行权)第290条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

军队保卫部门、监狱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

【考点提示】1.公安机关:行政机关,组织体系,领导关系。

负责侦查普通刑事案件。

2.人民检察院:司法机关,组织体系(包括专门检察院),领导关系。

负责自侦案件。

3.法院:司法机关,组织体系(包括专门法院),监督关系。

4.国家安全机关: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

5.军队保卫部门: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6.监狱: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

7.社区矫正机构(司法行政机关):执行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

【例题·单选题】关于监狱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2-23)A.监狱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犯罪,由监狱进行侦查B.罪犯在监狱内犯罪并被发现判决时所没有发现的罪行,应由监狱一并侦查C.被判处有期徒刑罪犯的暂予监外执行均应当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部门批准D.被判处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应当由监狱提出建议书,并报法院审核裁定『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监狱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

2020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案例分析

2020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案例分析

2020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案例分析一、命题特点刑诉的出题点也是比较集中的,大致分布在管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普通审判程序、简易审判程序以及死刑复核程序方面。

其实,刑诉的记忆内容比刑法多,只要记住了,就不难拿分,但一旦记不准确,就会失分,因此可以说是全有全无的状态,没有中间状态。

看到一个案例时,先看它的问题设置,明确考查哪方面的知识时再去读案例,所谓带着问题去发现,在题目中找法眼。

辨明这是特殊管辖还是普通管辖,以及是一审还是二审程序,是死缓还是立即执行等等细节。

在解答刑诉题时,应尽量依照法律规范的原话组织语言,做到谨慎细心、有法有据。

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司法考试对程序法的考查主要侧重于可操作性,因此历年的刑事诉讼法考题除了证据部分的考题侧重于理论外,其他考题基本上都可以直接或间接地找到法条依据。

因此复习刑事诉讼法的关键在于对法条要有比较准确的理解和记忆。

考生在做历年考试题时,要熟练掌握历届试题所涉及的刑诉部分的法条,这一点自不待言。

除此之外,考生还要熟悉1998年1月19日的“六机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诉法的“解释”,以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的体现各个机关自身业务特色的内容。

为了方便考生,这里列出一些上述法律规定的重要内容:“六机关规定”中主要看:⑴第一至六条立案管辖的具体划分:涉税案件的管辖、渎职犯罪的范围、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的范围、不能把应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交由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结合《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四条);⑵第八条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的审批人员;⑶第二十六条逮捕的证据条件;⑷第三十五、三十六条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移送案件材料的范围;⑸第四十七条核准死缓案件不能加刑。

最高人民法院“刑诉法解释”中主要看⑴特殊情况下的地区管辖和军地互涉案件的管辖;⑵辩护人的范围、不能担任辩护人的人员以及指定辩护以后被告人拒绝辩护如何处理;⑶刑事证据规则;⑷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特殊规定以及提起和审理程序;⑸庭前审查程序后的处理决定;⑹自诉案件的审理程序;⑺简易程序的规定;⑻第二审程序有关全面审查原则和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具体规定;⑼死刑复核程序的规定。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田某是一起侵占案的受害人,他的一台电脑在交刘某保管后被刘某非法占为已有而拒不归还,并且电脑在刘某处时因不当使用而损坏。

田某在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刘某刑事责任的同时,也向人民法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刘某赔偿其经济损失。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田某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而刘某无权委托诉讼代理人B.田某与刘某都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C.田某与刘某既可以以刑事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委托诉讼代理人,也可以以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委托诉讼代理人D.田某与刘某只能以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委托诉讼代理入正确答案:B解析:田某有权以自诉人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身份委托诉讼代理人。

刘某有权以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身份委托诉讼代理人。

可见A项错误。

刘某在刑事诉讼中的身份是被告人,其委托的人应为辩护人,可见,C项错误。

田某还是刑事自诉人,并非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身份,可见,D项错误。

故本题选B项。

知识模块:辩护与代理2.小王是一起抢劫案中的受害者,公安机关将本案侦查终结后,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将案件起诉到了某人民法院审判。

本案中,被告人秦某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就聘请了律师,而对于小王,他有权在何时聘请诉讼代理人?( )A.案件立案之日B.案件开始审查起诉之日C.案件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D.案件移送至人民法院审判之日正确答案:C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4条的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故本题答案为C项。

知识模块:辩护与代理3.张某因抢劫罪被起诉后,他可以聘请下列哪种人担任其辩护人?( ) A.张某的同学,审理本案的人民陪审员B.张某的叔叔.外籍华人C.张某在本市人大常委会任职的大学同学D.张某的正在缓刑考验期内的哥哥正确答案:C解析:《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应当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利。

刑事诉讼法大学期末重点考点汇总 名词解释简答

刑事诉讼法大学期末重点考点汇总 名词解释简答

刑事诉讼法名词解释1.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2.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间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活动予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措施。

3.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进行补充收集证据的一种侦查活动。

只适用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的案件。

补充侦查由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实施。

4.辩护:是指辩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方(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指控,从实体和程序上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事实和理由,以辨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刑事处罚,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程序权利受到侵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的诉讼活动。

5.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

6.拘留:时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侦查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紧急情况,依法临时剥夺某些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7.侦查终结:是侦查机关对于自己立案侦查的案件,经过一系列的侦查活动,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依照法律规定,足以对案件作出起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结论,决定不再进行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作出处理的一种诉讼活动。

8.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对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或者犯罪嫌人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或者经过补充侦查尚未达到起诉条件,而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记忆口诀

刑事诉讼法记忆口诀

刑事诉讼法记忆口诀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缓刑、假释和管制、盗窃犯7个加重情节记忆口诀、犯人的重大立功六个表现记忆口诀、告诉才处理的5罪1、取保候审:拘传证人。

即:非经许可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传讯时到案,不毁伪串供,不干扰证人作证。

2、监视居住:拘传见证人。

即:非经许可不得离开指住的居住地,传讯到案,未经许可,不得会见他人,不毁伪串供,不干扰证人作证。

3、缓刑、假释和管制:客居发报。

即: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非经许可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遵守法律,向考察(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另外,管制的加上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六大权利受限制,需经执行机关批准才可以行使。

4、盗窃犯7个加重情节记忆口诀主犯累犯,致死流窜,盗窃金融特款,严重影响生产。

5、犯人的重大立功六个表现记忆口诀口诀:发人抗贡检止。

说明:重大发明、舍已救人、抗洪救灾中重大立功的、作出其它重大贡献的、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查证属实的、制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6、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善哉,新婚以为之,人身财产三年下。

善,即伤:故意伤害案(轻伤)哉,即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新,即信:妨害通信自由案婚:重婚案遗:以,即遗:遗弃案为,即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之,即知:侵犯知识产权案人身财产三年下:侵犯人身财产权利可判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二、监外执行的情形有期徒刑和拘役,严重疾病需就医;怀孕哺乳婴儿女,生活无着难自理。

出去危害大社会,自伤自害不能医。

理解:1、先决条件:只有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才可以监外执行;2、附加条件有四者之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需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怀孕的妇女;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暂予保外就医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

3、排除条件:可能有社会危害性的罪犯;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三、永远记住“应当与可以”应当与可以顺口溜一、应当、可以从轻或减轻应当从轻或减轻,遗憾你我不年轻(14—18岁的人犯罪,这个待遇我们都无法享受了,哈哈)可以从轻或减轻,自首立功样样行。

左宁2020年刑诉背诵口诀大汇总(全)

左宁2020年刑诉背诵口诀大汇总(全)

2020年刑诉背诵口诀大汇总《1》显时特告死(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遇有法定情形时的处理:(1)立案阶段:不予立案(2)侦查阶段:撒销案件(3)审查起诉:不予起诉(4)审判阶段:“显”:宣告无罪:“时特告”:终止审理,庭前可退检:“死”:宣告无罪或终止审理。

《2》害人、被害、要钱的当事人的范围:(1)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2)被害:被害人、自诉人(3)要钱的:附带民事原告人、附带民事被告人《3》上下左右刑诉法中近亲属的范围:(1)上:父母(2)下:子女(3)左:配偶(4)右:同胞兄弟姐妹《4》不能撒诉、不让上诉、不报食宿被害人的权利义务《5》代扣变同单位犯罪:(1)代:诉讼代理人问题(2)扣:查、冻、扣问题(3)变:单位消灭或分立合并问题(4)同:诉讼权利、义务相同问题《6》拘搜這暴:虐失滥玩徇私:公安不敢管检察院自侦的受案范围:司法工作人利用职权实施的1侵犯人身权利犯罪: (1) 非法拘禁罪: (2> 非法搜查罪: (3) 刑讯逼供罪,(4) 暴力取证罪: (5) 虐待被监管人罪。

2妨害司法公正犯罪:(1)滥用职权罪: (2)玩忽职守罪: (3)徇私枉法罪: (4)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5)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6)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7)私放在押人员罪: (8)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9)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7》侮暴虐亲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亲告罪)1侮辱、诽谤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人死亡的除外)3虐待案(致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除外)4侵占案(纯亲告罪:不含职务侵占)《8》检与监竞合;与监沟通,或全监,或分管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同时涉嫌监察机关管辖的职务犯罪线索的,应当及时与同级监察机关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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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知识点:逮捕拘留
2018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知识点:逮捕拘留
1.【真题难度】赵某被举报贩卖毒品,其闻讯后企图逃跑,公安机关遂决定先行拘留赵某,下列关于对赵某拘留的说法,正确的是:
A.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B.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所在的单位
C.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可以不在拘留后24
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D.对于在异地执行拘留的,也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

2.【中等难度】有证据证明的下列哪些情形应当予以逮捕:
A.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B.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C.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
D.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
3.【真题难度】赵某因贩卖毒品被公安机关先行拘留,在拘留中,赵某几次企图逃跑未成,公安机关遂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下列关
于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应当讯问赵某
B.应当询问证人
C.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D.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15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参考答案:
1.【答案】D
【解析】新《刑事诉讼法》第83条第2款规定,拘留后,应当
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
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
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据此款确定ABC三项错误。

A项应当把“四十八小时”改成“二
十四小时”;B项不通知的情形和通知的对象依据原刑诉法都是正确的,但是修改后,则是错误的;C选项仅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还不行,还要达到“可能有碍侦查”的程度,二个
条件同时具备才可以不通知。

该法第84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
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这是一条没有例外的规定,所以D选项正确。

【陷阱分析】此题主要是细抠了刑诉法第83条第2款。

这个条
文在修改过程中反复改动,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所以考生对此也要
给予足够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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