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D003-07 核电厂建造期间中的质量保证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实务2

• 以上叙述表明,建立和实施设计质量保证大纲 不是为了形式,而是从实际设计质量考虑的; • 本导则的章节安排包括引言、质量保证大纲的 要求、设计输入的要求 、设计过程的计划与实 施 、设计接口的管理 、设计单位和其它单位 之间的联络、设计验证、纠正措施 、记录 和 监查。并以附录的形式提供了《应制定设计保 证程序的典型领域》及《典型的设计输入》.未 涉及设计输出的控制和不符合项控制,与 ISO9001(2000)相比,缺少了设计输出的控制及 设计确认,或者说没有突出这两方面的控制。
附录6 质量保证大纲监查人员的资格 附录7 营运单位从事和监管设计的组织结构示例 附录7 营运单位从事和监管采购的组织结构示例 附录7 营运单位从事和监管建造的组织结构示例 附录7 营运单位从事和监管运行的组织结构示例 附录8 电厂设计单位典型的工程项目组织结构 附录9 制造单位典型的组织结构 附录10 建造单位典型的组织结构
一个折衷的做法
如按考试大纲的规定,导则是要掌握内容,所以讲 稿又不能太简单, 但从法规与导则的关系来讲,导 则显然又不能与法规相比. 教材中这一部分的分 量很简单, 只列出了基本条目,我认为是比较恰当 的. 讲课中我打算折衷一下, 《核电厂质量保证大 纲的制订》 (建立) 关系到 “建立核设施质量保 证 体系的基本要求”这一考试大纲列出的需掌握的 目标, 《核电厂质量保证纪录制度》, 又涉及需要 掌握的“文件控制和质量保证纪录制度”, 《核 电 厂质量保证监查》也是如此, 所以要稍稍详细一 点, 《核电厂设计中的质量保证》和《核燃料采 购设计和制造中的质量保证》不再展开, 一带而
核电厂质量保证大纲的制定
• 实际应为核电厂质量保证大纲的建立 • 这里首先说明适用范围既适用于核电厂,也适 用其活动对安全重要物项的质量有影响的所有 单位,这些活动包括设计、采购、加工、制造、 装卸 、运输、贮存 、清洗 、安装 、试验、调 试、运行 、检查 、维护 、修理 、换料 、修改 和退役。(回忆前面说过的四个阶段) • 建立质量保证大纲的基本原则 • 制定质量保证大纲的实施计划 • 制定质量保证大纲文件
培训课件-核电质保要求.

核电工程质量保证要求天津电力建设公司核电建设分公司目录第一章核电厂质量保证基本原理 (4)一、核电厂质量保证的形成和发展 (4)二、我国核电法规和标准体系 (5)1、核安全法规和标准体系 (5)2、核安全法规和导则介绍 (6)3、IAEA质量保证法规和导则介绍 (7)三、核电质量保证体系要求 (7)1、质量保证体系的定义 (7)2、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的必要性 (8)3、质量保证体系的有关要求 (8)4、质量保证体系的主要内容 (10)第二章核电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 (13)一、HAF003《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简介 (13)二、核电质量保证大纲的制定 (17)1、为什么要制定核质量保证大纲 (17)2、制定质量保证大纲的方法 (17)3、制定质量保证大纲的步骤 (18)三、项目质量保证大纲的管理 (19)1、质量保证组织与人员培训 (19)2、文件控制与记录制度 (20)3、采购控制 (21)4、物项控制 (22)5、工艺过程控制 (23)6、不符合项控制和纠正措施 (24)7、管理部门审查 (25)第三章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监督 (27)一、验证的方法和技术 (27)二、QA/QC验证方法 (27)1、检查 (27)2、试验 (27)3、校核 (27)4、监督 (28)5、监查 (28)6、管理部门审查 (28)7、自我评估 (28)三、质保监督与质量控制监督的区别 (29)四、质保监查与质保监督的区别 (29)第四章ISO19001:2000与HAF003的比较 (30)一、ISO9001:2000与HAF003之间条文的比较 (30)二、ISO9001:2000与HAF003的主要差别 (32)三、核电质量保证与ISO9000的联系 (33)第五章核电质量文化 (34)一、质量文化的结构层次 (34)1、质量文化的涵义 (34)2、质量文化的结构化特征 (34)3、质量文化的结构层次 (34)二、核电质量文化的认识 (35)三、对核电质量文化的培育 (35)1、提高质量意识 (35)2、重视核安全 (36)3、坚持“四个凡事” (36)第一章核电厂质量保证基本原理一、核电厂质量保证的形成和发展质量管理作为一门管理学科,它的出现有其时代的背景和一定的客观条件。
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

HAF003HAF003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1991年7月27日国家核安全局令第1号发布 1991年修改))本规定自1991年7月27日起实施本规定由国家核安全局负责解释1 引言概述本规定对陆上固定式热中子反应堆核电厂的质量保证提出了必须满足的基本要求。
本规定提出的质量保证原则,除适用于核电厂外,也适用于其他核设施。
为了保证核电厂的安全,必须制定和有效地实施核电厂质量保证总大纲和每一种工作(例如厂址选择、设计、制造、建造、调试、运行和退役)的质量保证分大纲。
本规定对制定和实施这些大纲提出了原则和目标。
各种质量保证大纲所遵循的原则是相同的。
必须指出:在完成某一特定工作中(例如在厂址选择、设计、制造、建造、调试、运行和退役中),对要达到的质量负主要责任的是该工作的承担者,而不是那些验证质量的人员。
质量保证大纲应包括为使物项或服务达到相应的质量所必需的活动,验证所要求的质量已达到所必需的活动,以及为产生上述活动的客观证据所必需的活动。
质量保证是“有效管理”的一个实质性的方面。
通过有效管理促进达到质量要求的途径是:对要完成的任务作透彻的分析,确定所要求的技能,选择和培训合适的人员,使用适当的设备和程序,创造良好的开展工作的环境,明确承担任务者的个人责任等。
概括来说,质量保证大纲必须对所有影响质量的活动提出要求及措施,包括验证需要验证的每一种活动是否已正确地进行,是否采取了必要的纠正措施。
质量保证大纲还必须规定产生可证明已达到质量要求的文件证据。
各部门执行本规定的具体方法(对于整个核电厂和各种工作)可以有所不同,但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遵循本规定所确定的原则,制定详细的执行程序。
还必须指出:质量保证大纲必须周密制定,便于实施,并保证技术性的和管理性的工作两者充分地结合。
范围本规定对核电厂的厂址选择、设计、制造、建造、调试、运行和退役期间的质量保证大纲的制定和实施提出了原则和目标。
这些原则和目标适用于对安全重要物项和服务的质量具有影响的各种工作,例如设计、采购、加工、制造、装卸、运输、贮存、清洗、土建施工、安装、试验、调试、运行、检查、维护、修理、换料、改进和退役。
核电厂蒸汽发生器运行期间质量保证和核安全监督

核电厂蒸汽发生器运行期间质量保证和核安全监督摘要:作为核能动力系统的核心部件,蒸汽发生器的作用是把来自核动力系统的高温、高压水转化成水蒸汽,然后输送至汽轮机发电机组,为核动力系统反应堆堆芯提供冷却。
在核电站正常运行过程中,能否保证核电站蒸汽发生器的正常运转,直接关系到核电站能否正常运转。
所以,加强对核电站蒸汽发生器在使用过程中的品质保障与核安全监管,对于保障与提升核电站的安全运行与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基于此笔者通过本文对核电厂运行过程中蒸汽发生器的品质保障与核安全监管进行了分析,希望能够为我国核电事业带来有效参考。
关键词:核电厂;蒸汽发生器;质量保证;核安全;安全监督引言核电站的运转不仅包括了启动、停堆和正常运行,还包括了日常监督、定期试验、停堆换料、维护检修、设计修改、事故处理、经验反馈、人员培训、应急行动等。
因此,核电站在运营过程中的品质保障与核安全监管,是一项十分繁杂的任务。
确保核电站的安全性与经济性是核电站建设的总体目标。
而品质保障则是一种有规划、有组织性的行为,以使人们对核电站的品质有充分的信心。
核电安全监管是指对核电生产过程中涉及到核安全的问题进行监管,以确保核电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
一、蒸汽发生器在运行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核电站的安全保障是一系列的工作,每一项工作都可以看作是一个独立的过程。
因此,要想对蒸汽发生器的操作展开质量保障和核安全监管,就一定要对这一流程有所认识,要对蒸汽发生器操作中涉及到的安全与品质的重要事项有所把握,从而确定了质量保障和核安全监管的对象和侧重点。
(一)操作状态的记录对机组在不同工作状态下(压力,温度,流量等)下的动态过程进行细致、精确的测量。
一般情况下,这种参数的记录都是通过记录仪实现的,操作员要确保它的工作稳定、可靠,并且要获取和保持完整的数据。
对机组进行工况数据的统计,可以得到机组各部件的应力、负荷等参数,并对机组的真实运行工况进行评定,从而保证在正常工作过程中机组的安全可靠。
HAD003-08 核电厂物项制造中的质量保证

HAD003/08 核电厂物项制造中的质量保证HAD003/08 核电厂物项制造中的质量保证(1986 年10 月30 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1 引言120 / 163凡承担核电厂安全有关物项制造的制造厂,都必须贯彻质量保证的要求,但质量保证大纲的精细程度可因所生产的物项而有所不同。
在确定质量保证大纲工作的范围和深度时,需要考虑的最重要的因素是服务中的差错或物项失灵或故障对安全的影响,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有:(1)物项的复杂性或独特性;(2)物项的标准化程度;(3)工艺、方法和设备的特殊控制、行政管理方法和监督的要求;(4)可通过检查和试验证实的符合设计要求的程度;(5)质量史;(6)物项在电厂安装后,其维修、在役检查和更换的可达性(应考虑到物项本身和环境两个方面)1.1 范围本安全导则为承担对核电厂安全有影响的物项的制造单位制订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提出了要求和建议。
制造厂与质量保证有关的工作可包括,如:设计、购货、加工、装卸、运输、贮存、清洗、检查、试验、改进、修理和维护。
承担设计工作的制造厂必须遵循安全导则HAD003/06)1.2 责任制订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是参与制造对核电厂安全有影响物项的每一个单位的责任。
质量保证大纲的等级必须与所制造的物项对安全的重要性相一致,且必须在与完成工作的进度相适应的最早日期制订。
有关质量保证大纲的进一步说明见安全导则(HAD003/01)制订和实施质量保证的责任,除法规已明确规定者外,必须由买方和供方在签定的合同中予以规定。
责任单位对核电厂总的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负责,但这并不改变制造厂的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 组织2.1 概述《规定》HAD003/08 核电厂物项制造中的质量保证02)《核电厂质量保证组织》。
121 / 163制造单位的质量保证部门的职能是保证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实施,并通过检查和监查等措施来验证已按文件和预先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
行使这些职能的人员,不得对制造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并必须向制造单位内不直接参与成本核算、进度控制和制造工作的这一级别的部门报告工作,以确保质量保证大纲独立和客观地实施。
核电质保基本原理

从事生产的各类员工的素质对实现质量和提高质 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核电质保的一个基本 原理是:凡从事对质量有影响的活动的人员必须 有相应的资格,即“注重员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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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
培训不仅可以使未满足资格要求的人员实现资 格要求,而且通过再培训还可以使已有资格的人 员保持熟练程度和加强工作能力。培训内容应包 括技能培训和质保培训。培训形式可分为学习、 实习和上岗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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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管理模式为“二级质保、二级质控” 体系管理模式为“二级质保、二级质控”
设计院、建安公司、设备制造厂的质控与质保部 门是一级质控和一级质保 四达监理公司和我公司设计处、设备处为二级质 控,我公司质保处为二级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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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的作用是关键
一把手是本单位质量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把手 的质量意识,对质保体系的运转起着至关重要的 作用。一把手的主要责任是明确目标,提供必须 的人力和物力资源,以及定期审查和评价质保体 系运转的有效性。
4
第三层次
是工作程序。秦山二期叫“规程”,技术规程、 工作规程。业主和各承包商所签定的合同就是一 种工作规程。
5
程序先行
核电质保要求,某项工作未做之前,应先编程序, 要用程序指导工作,即“程序先行”。不允许工 作已开展了,却无章可循。
6
一切按程序办
在我国,宪法和各种法律、法规是法,人人事。一定要通过长期的培训和实践, 从上至下地养成“一切按程序办”的意识和氛围, 克服人的主观随意性,避免和减少失误,确保各 项活动和工作达到预定的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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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强调人人有责,建设质量文化 强调人人有责,
核电质保,就其本质来说,是对核电工程质量的全面管 理,即全过程的管理,全员参与的管理。 全过程:大的从核电厂的选址、设计、建造 、调试、运 全过程 行至核电厂退役的全过程,小的如某一建筑施工的全过 程,或某一设备制造的全过程,都要进行质量管理。 全员参与:员工是组织的基础,要充分重视员工的作用, 全员参与 强化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使其提高质量意识,增加责 任感,积极参与质量管理,并在实践中创造良好的质量。
HAD003(03)核电厂物项和服务采购中的质量保证 宣贯材料

安全导则HAD003/03《核电厂物项和服务采购中的质量保证》(宣贯材料)根据《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HAF003,以下简称《安全规定》)中提出的原则和目标,本导则专门叙述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和服务采购中的质量保证。
本导则包括11章。
它们分别是:1、引言;2、采购计划的制定;3、采购文件的编写、审查、分发和变更的管理;4、对物项和服务供方的选择;5、评标和签定合同;6、买方对供方工作的评价;7、买方的验证活动;8、不符合项的管理和纠正措施;9、物项和服务的验收;10、质量保证记录;11、采购大纲的监查。
1引言采购是指由买方或买方指定的代表为得到物项和服务所进行的各种活动,它从提出要求开始,到买方验收该物项或服务为止。
HAF003(91)《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对采购控制的要求《安全规定》第6章“采购控制”主要对下述三方面提出了说明和/或规定:(1)采购要求必须包括(但根据情况不仅限于)的方面(共包括10个方面):(2)买方对供方的评价和选择;(3)对所购物项和服务的控制。
对于采购要求,《安全规定》提出了供方要制定质量保证大纲的要求:“并不要求所有的供方都要有符合本规定所有条款的质量保证大纲,但采购文件必须根据需要的程度,要求承包者或分包者提出符合规定有关条款的质量保证大纲。
”按照上述说明和/或规定,建立和实施对整个采购过程的管理,并采用本导则给出的具体实施办法就可以为所有采购活动都符合《安全规定》的质量保证原则、所采购的物项和服务都达到所要求的质量提供了信得过的基础。
1.2 范围本《导则》对各种采购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提出了要求和建议。
在核电厂的设计、制造、建造、调试和运行各个阶段中,与整个系统个别物项(包括备件和更换件)、服务(或这些的组合)的供应有关方面,均属于采购活动的范围。
可以涉及设计、购买、加工、装卸、运输、贮存、清洁、装配、安装、试验、检查、维护、修理、初始装料、换料和改进诸项活动中的一项或若干项。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核安全专业实务:2、核设施质量保证要求

《核安全专业实务》
绘图:花漾春天
学习要点
了解我国核设施质量保证导则简介、核设施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质量保证文件的编制、质量保证大纲的管理和实施。
熟悉与质量保证有关的专业术语、质量管理和核电厂质量保证的形成与发展、我国核安全质量保证法规的基本结构;熟悉对质量保证的核安全审评、 对质量保证实施的核安全检查。
在签订合同或发给订货单前,有必要确定承包者执行质保大纲的能力时;
已签订合同并在质保大纲执行了足够长的一段时间之后,有必要检查有关部门在执行质保大纲、有关的规范、标准和其他合同文件中 是否行使所规定的职能时;
对质保大纲中规定的职能范围进行重大变更(如机构的重大改组或程序的修订)时;
在认为由于质保大纲的缺陷会危及物项或服务的质量时;
12个质保活动也符合戴明环:"质量保证大纲"是p(plan);”设计控制“”采购控制“”工艺过程控制“等是 D(do);”检查和试验“是C(check); ”纠正措施“是A(action)
实现了P-D-C-A循环
《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HAF003,91版)内容简介
引言
由概念、范围和责任三节组成。
服务质量
1)服务的结果最终形成的产品或物项,该物项的质量就是服务的质量; 2)服务结果不形成产品,服务的质量特性根据服务合同或特定情况确定。
质量管理的形成与发展
20世纪初
美国泰勒提出“科学管理”理论,主张计划与执行分开,执行中要有检查与监督 大多数企业开始设置专职的检验员和专门的检验部门 主要通过最后一道工充的检验判断质量,即“最终检验” 存在问题:预防作用薄弱、适宜性差等
1988年 1986年 1991年 1996年 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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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D003/07 核电厂建造期间中的质量保证HAD003/07 核电厂建造期间中的质量保证(1987 年 4 月17 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1 引言1.1 概述99 / 163对于不同的现场建造活动,其质量保证大纲的级别是不同的。
在确定质量保证工作的范围和深度时,需要考虑的最重要的因素是服务中的差错或物项的失灵或故障对安全的影响,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有:(1)物项的复杂性、独特性或新颖性;(2)物项的标准化程度;(3)工艺、方法和设备的特殊控制、行政管理方法和监督措施的要求;(4)可通过检查和试验证实的符合设计要求的程度;(5)质量史;(6)物项在电厂安装后,其维修、在役检查和更换的可达性。
1.2 范围本导则对制定和执行核电厂现场建造活动的质量保证大纲提出要求和建议。
这些活动包括:加工、装配、安装、装卸、贮存、清洗、冲洗、检查、试验、修改、修理和维护等。
有关核电厂系统试验的进一步说明,见安全导则HAD103/02《核电厂调试程序》其他设计、采购和运行等活动见质量保证的其他安全导则。
1.3 责任对核电厂负有全面责任的营运单位必须对制订和执行现场建造的质量保证大纲负责。
营运单位可以委托其他单位来制订和执行所有大纲或其中的一部份,但要对整个大纲的有效性负责,同时又不改变受托者的义务和应负的法津责任。
大纲的制订必须与工程的进度相一致。
1.4 组织形式《规定》提出了基本组织机构。
安全导则HAD003/02《核电厂质量保证组织》对参加核电厂建造各单位的组织形式和机构提出具体的要求和建议。
2 总的要求2.1 计划制订必须制订形成建造(包括验证工作)计划并形成文件。
计划必须明确所要进行的作业、作业系统的顺序进程、每项活动的负责人和为确保达到规定质量所采取的措施。
制订计划必须考虑到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现场制造、安装、检查和试验的要求。
例如:a)对程序和工作指令的确定、编制和管理的要求;b)对专用设备或材料的要求;c)经过培训的人员的要求。
负责制订这些活动计划的单位必须检验构筑物、系统和部件设计的技术条件、采购文件和图纸,以及建造工作计划和进度。
这种检验必须确保现场制造、安装、检查和试验活动已被明确,确保能按规定的要求,并有充足的时间和手段完成所要求的行动。
对制定计划期间暴露出来的问题必须通报营运单位或其指定的人员。
2.2 程序、工作指令、说明书及图纸必须按适用于该项活动的书面程序、工作指令、说明书及图纸来规定和完成本导则所规定的活动。
程序、工作指令、说明书及图纸必须包括质量保证大纲的行政管理和技术两个方面。
必须对这些程序、工作指令、说明书及图纸的编制、审核、批准、发布和修订进行控制。
关于文件和设计控制,可阅《规定》第4章和第5章。
2.2.1 内容程序、工作指令或说明书的格式可以有所不同,这要取决于文件的用途和参与此活动的各单位的习惯做法。
但必须包括下列方面;(1)标题:用于说明适用该程序、工作指令或说明书的物项或活动的名称,包括标识序号、修订号或修订日期以及批准状态。
(2)适用性说明:对程序、工作指令或说明书的使用目的的说明。
(3)参考资料:例如规范和技术条件、质量计划、图纸和辅助规程等,并包括对不符合项所采取的措施,(4)先决条件:在使用程序、工作指令或说明书前必须完成的独立行动或其他程序以及必须具备的条件。
(5)预防措施:在安装、检查和试验期间,提醒执行某一任务的人员采取必要的保护设备和工作人员的措施。
(6)包括规定的见证点或控制点以及所要求的记录。
(7)验收准则,确定各种工作已满意地完成的恰当的定量或定性的验收准则。
(8)核对清单:对于复杂的程序,可以把核对清单作为程序的一部份或作为附件。
2.2.2 审核和批准程序和工作指令在颁发以前,必须进行审核和批准。
对这些文件的变更,必须由审核和批准原文件的部门审核和批准,除非责任单位指定其他单位。
2.3 建造和安装期间的场地管理为保持要建造或安装的物项所必需的质量,必须制定和执行一些措施,以按规定的要求完成这些场地管理。
这些措施必须包括对核电厂所属厂区、设施以及用于电厂的材料和设备的管理方法及管理技术。
必须制订用于场地管理的清洁度要求,这些清洁度要求必须考虑对环境条件和对工作人员出入的管理。
对于所管理的清洁度必须清楚地作出标记,并颁发程序或工作指令对其使用进行管辖。
2.4 材料及设备的接收、贮存和装卸必须制订措施并实施,以便对材料及设备的接收、贮存和装卸进行管理,严防滥用、误用、损伤、变坏或失去标识。
必须编写适当的程序和工作指令来执行这些措施。
2.4.1 接收抵达现场的零部件在卸货以前,应当进行目视检查,以核实未由下列因索造成损伤:(1)不适当的装卸;(2)捆扎失效;(3)运输;(4)环境因素;(5)火灾;(6)其他原因。
卸货后的检查,必须在至少相当于贮存期间为保护物项所要求的环境中进行。
根据情况,必须完成下列检查:(7)标识和标记;(8)出厂文件(包括合格证)(9)防护罩和封印;(10)涂层和防腐剂;(11)实体损伤;(12)清洁度;(13)惰性气体覆盖层和干燥剂的状态。
有关接收检查的要求和建议,见安全导则HAD003/03《核电厂物项和服务采购中的质量保证》中的第7章和第9章2.4.2 贮存材料及零部件在安装和使用前,必须按规定的要求进行贮存,以便隔离和保护。
为防止因腐蚀、污染、变质和实体损伤等因素引起的质量下降,必须制订有关贮存方法和贮存条件的程序。
必需制订和执行贮存区域的管理程序。
这些程序必需根据情况规定下列方面:(1)贮存区的出入;(2)清洁度和场地管理;(3)防火;(4)标识和标记;(5)防护罩和封印;(6)涂层和防腐剂;(7)防止实体损伤;(8)从贮存区取出;(9)环境控制(例如温度和湿度控制)(10)预防性维护。
HAD003/07 核电厂建造期间中的质量保证必须根据需要进行检查,以保证维持规定的状态。
2.4.3 装卸102 / 163必须编写详细的程序和工作指令,以保证正确地装卸所有的材料和物项。
必须考虑下列方面:(1)重量;(2)尺寸;(3)对冲击损伤的敏感性;(4)表面光洁状态;(5)规定的起吊点;(6)方位;(7)专用装卸设备及其所要求的试验。
当装卸操作易于造成损伤时,应考虑使用诸如专用纸板箱、容器、保护装置、起重机、机械手和运输车等。
上述这些物项的操作者和使用者,必须是有实际操作经验或经过专业培训的合格人员。
必须按照经批准的程序使用和维护装卸物项用的设备,这些程序必须符合现行法规和标准。
2.5 流体系统及有关部件的清洗在整个建造过程中,必须编写用于清洗和清洁度的管理程序,并必须考虑下列方面:(1)确定要采用这些程序的系统和分系统;(2)工作实践、场地管理、出入管理及污染和重复污染的预防;(3)去除污染物的清洗程序的有效性;(4)与某一物项的材料相接触的清洗溶液的腐蚀性(特别是在不同金属的情况下)(5)所使用清洗液和缓蚀剂的化学成份、浓度及温度限值;(6)确定禁用的材料;(7)在清洗作业期间,溶液和金属温度、溶液浓度、速度和接触时间;(8)在清洗作业期间,用于监测清洗液浓度和温度的方法;(9)注入、排放、流体循环、排空和冲洗的作业次序和方法;(10)设备隔离、临时管道和阀门的位置、滤网和临时设备的位置;(11)规定在清洗作业期间应当禁止的施工作业;(12)对使用和贮存具有潜在危险材料的限制;(13)漂洗、中和的方法和规定漂洗次数;(14)清洁度的检验方法;(15)设备使用前的干燥和防腐方法;(16)对己安装的、且不在清洗范围内的设备的保护方法;(17)处置清洗液的方法;(18)保持清洁度的方法2.6 保护性涂层有关物项和表面的油漆或涂层的活动,凡对保护物项的质量是必不可少的,或其损HAD003/07 核电厂建造期间中的质量保证103 / 163坏会有害地影响电厂的安全的,必须按照已批准的程序完成。
油漆或涂层的特性和性能不应影响物项正常的功能、标记、试验或无损检验。
当使用油漆或涂层时,必须采取措施避免损伤附近的设备。
2.7 测量和试验设备的管理必须编写用于规定所有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选择、标识、使用、标定要求和标定频度的程序,必须在设备上或在可以追查到设备的记录上注明所使用的试验设备及其标定状态。
标定必须符合已批准的程序和已认可的标准。
当发现任一测量和试验的设备不符合标定时,必须对其鉴别并做出标记或隔离,以防止继续使用,直到交付重新标定为止。
必须对已使用该设备进行测量和试脸过的材料或物项进行审查,并按照批准的程序进行处置。
2.8 人员资格与培训从事某项工作的人员和按规定要求从事检查或验证的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业务熟练程度,以确保工作结果符合规定的要求。
在适用的规定对人员资格要求的法规或标准中,必须写明其资格条件和资格有效期。
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必要的培训。
以提高他们完成各种工作(例如焊接、热处理或无损检验等)的业务水平并熟悉产品、专用设备、质量保证大纲要求和程序等,关于质量保证人员资格的进一步说明,见安全导则HAD003/02《核电厂质量保证组织》2.9 其他方面对于核电厂现场建造中的质量保证大纲的其他方面(如文件控制、不符合项的控制、纠正行动、记录和监查等)关于记录和监查的进一步说明,和HAD003/05《核电厂质量保证监查》3 土壤、地基、混凝土和结构钢的安装、检查和试验3.1 建造前的验证3.1.1 材料验证材料在首次使用前必须通过鉴定试验,以验证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
必须进行以下常用材料的验证试验。
如:混凝土土骨料、水泥、粉煤灰、水和冰、混凝土养护剂、混凝土拌合料、混凝土外加剂和钢筋等。
3.1.2 建造工艺验证必须验证建造工艺控制的先决条件(例如焊接、螺栓连接和结构钢筋联接及混凝土的配料、拌制、运送、浇灌、振捣和养护等)是否已经具备。
对于每一种工艺,应该进行下列验证:(1)工艺是否已按要求鉴定;(2)工艺控制是否有效;(3)在建造期间是否有可用的经批准的程序或手册;(4)特殊工艺是否已被批准;(5)是否备有按图纸和技术要求完成工作所必需的人力、设备和材料;(6)人员是否合格。
3.2 土壤、岩石和土方工程的检查土壤、岩石和土方工程的检查以及铺填和压实作业中的检查必须包括下列方面:(1)材料(例如贮料场地和取土坑)(2)铺填和压实设备:验证重量、型号、作业条件和振动频率是否正确;(3)铺填准备:保证厂址和基底符合平整要求,基底表面在规定限度内无有害的材料、孔洞、过多的水份、雪、霜或冻块;(4)土壤压实验证:i)填料及其铺填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ii)卸料和铺摊时,填料的级配不应被破坏,iii)每层不应超过规定的厚度;iv)每层按要求浇水;v)每层按规定的遍数压实;vi)轮(夯)迹相互搭接。
(5)在基础中的岩石层:验证岩石承载能力在建造期间,或试验结果的趋势表明材料特性有明显变化,则应增加试验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