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D003-01 核电厂质量保证大纲的制定
培训课件-核电质保要求.

核电工程质量保证要求天津电力建设公司核电建设分公司目录第一章核电厂质量保证基本原理 (4)一、核电厂质量保证的形成和发展 (4)二、我国核电法规和标准体系 (5)1、核安全法规和标准体系 (5)2、核安全法规和导则介绍 (6)3、IAEA质量保证法规和导则介绍 (7)三、核电质量保证体系要求 (7)1、质量保证体系的定义 (7)2、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的必要性 (8)3、质量保证体系的有关要求 (8)4、质量保证体系的主要内容 (10)第二章核电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 (13)一、HAF003《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简介 (13)二、核电质量保证大纲的制定 (17)1、为什么要制定核质量保证大纲 (17)2、制定质量保证大纲的方法 (17)3、制定质量保证大纲的步骤 (18)三、项目质量保证大纲的管理 (19)1、质量保证组织与人员培训 (19)2、文件控制与记录制度 (20)3、采购控制 (21)4、物项控制 (22)5、工艺过程控制 (23)6、不符合项控制和纠正措施 (24)7、管理部门审查 (25)第三章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监督 (27)一、验证的方法和技术 (27)二、QA/QC验证方法 (27)1、检查 (27)2、试验 (27)3、校核 (27)4、监督 (28)5、监查 (28)6、管理部门审查 (28)7、自我评估 (28)三、质保监督与质量控制监督的区别 (29)四、质保监查与质保监督的区别 (29)第四章ISO19001:2000与HAF003的比较 (30)一、ISO9001:2000与HAF003之间条文的比较 (30)二、ISO9001:2000与HAF003的主要差别 (32)三、核电质量保证与ISO9000的联系 (33)第五章核电质量文化 (34)一、质量文化的结构层次 (34)1、质量文化的涵义 (34)2、质量文化的结构化特征 (34)3、质量文化的结构层次 (34)二、核电质量文化的认识 (35)三、对核电质量文化的培育 (35)1、提高质量意识 (35)2、重视核安全 (36)3、坚持“四个凡事” (36)第一章核电厂质量保证基本原理一、核电厂质量保证的形成和发展质量管理作为一门管理学科,它的出现有其时代的背景和一定的客观条件。
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

HAF003HAF003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1991年7月27日国家核安全局令第1号发布 1991年修改))本规定自1991年7月27日起实施本规定由国家核安全局负责解释1 引言概述本规定对陆上固定式热中子反应堆核电厂的质量保证提出了必须满足的基本要求。
本规定提出的质量保证原则,除适用于核电厂外,也适用于其他核设施。
为了保证核电厂的安全,必须制定和有效地实施核电厂质量保证总大纲和每一种工作(例如厂址选择、设计、制造、建造、调试、运行和退役)的质量保证分大纲。
本规定对制定和实施这些大纲提出了原则和目标。
各种质量保证大纲所遵循的原则是相同的。
必须指出:在完成某一特定工作中(例如在厂址选择、设计、制造、建造、调试、运行和退役中),对要达到的质量负主要责任的是该工作的承担者,而不是那些验证质量的人员。
质量保证大纲应包括为使物项或服务达到相应的质量所必需的活动,验证所要求的质量已达到所必需的活动,以及为产生上述活动的客观证据所必需的活动。
质量保证是“有效管理”的一个实质性的方面。
通过有效管理促进达到质量要求的途径是:对要完成的任务作透彻的分析,确定所要求的技能,选择和培训合适的人员,使用适当的设备和程序,创造良好的开展工作的环境,明确承担任务者的个人责任等。
概括来说,质量保证大纲必须对所有影响质量的活动提出要求及措施,包括验证需要验证的每一种活动是否已正确地进行,是否采取了必要的纠正措施。
质量保证大纲还必须规定产生可证明已达到质量要求的文件证据。
各部门执行本规定的具体方法(对于整个核电厂和各种工作)可以有所不同,但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遵循本规定所确定的原则,制定详细的执行程序。
还必须指出:质量保证大纲必须周密制定,便于实施,并保证技术性的和管理性的工作两者充分地结合。
范围本规定对核电厂的厂址选择、设计、制造、建造、调试、运行和退役期间的质量保证大纲的制定和实施提出了原则和目标。
这些原则和目标适用于对安全重要物项和服务的质量具有影响的各种工作,例如设计、采购、加工、制造、装卸、运输、贮存、清洗、土建施工、安装、试验、调试、运行、检查、维护、修理、换料、改进和退役。
核电质量保证

核电质量保证核电质量保证的主要名词术语1、物项:材料、零件、部构、系统、构筑物以及计算机软件的通称。
(HAF003)2、服务:由供方进行的工作,例如设计、制造、检查、无损检验、修理或安装等。
(HAD003/01)3、活动或工作:在《质保规定》中,又常常把这种“工作”称为活动”。
所以,“影响质量的工作”也称为“影响质量的活动”。
4、质量: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GB/T19000-2008)5、质量活动:指“影响质量的活动(工作)”6、质量保证:为使物项和活动(工作)与规定的质量要求相符合,并提供足够的置信度,所必须的一系列有计划的系统的活动。
(HAF003)7、质量控制:按规定要求为控制和测量某一物项、工艺和装置的性能提供手段的所有质量保证活动。
HAF003/01《核电厂质证大纲的制定》8、质量活动的从事者:指实施质量(控制)活动的人员。
9、验证人员:对质量活动的从事者是否按照规定的要求(技术要求和质量保证相关措施)进行,以及质量是否满足规定要求的人员。
这种验证一般包括三种方式:——对质量控制过程实施监督;——对质量的检验或试验;——对质量保证大纲实施有效性的监查。
这些人员通称为验证人员,又可分别称为对质量控制的监督人员或质检人员,检验或试验人员,以及质保监查人员。
核设施质量保证标准发展简介——1959年,美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个质量保证标准 MIL-Q-9858A质量大纲要求》;——70年代初,美国颁布了联邦法规10CFR50《生产和使用核设施的许可证审批》的附录B《核电厂的质量保证大纲》;——1978年IAEA颁布了50-C-QA《核电厂安全质量保证实施法规》Code of Quality Assurance for Nuclear Power Plant Safety;——1984年国家核安全局成立;——1986.7.7,国家核安全局制定并颁布《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HAF0400(1986年版)及其10个导则,HAF0401-0410,该版是IAEA 50-C-QA及其10个导则的翻译版;——1987年ISO发布ISO9000质量管理系列标准;——1988年,IAEA对50-C-QA作了少量修改;——1991年,国家核安全局根据1988年IAEA50-C-QA 修订版,对1986版《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进行修改,颁布了1991版的《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编号仍为HAF0400)。
HAD003-01

1 引言 根据《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HAF003)以下简称《规定》中提出的原则和目标,本 导则专门叙述核电厂质量保证大纲的制定。 本导则是指导性文件,在实际工作中可以采用不同于本导则规定的方法和方案,但必须 向国家核安全局证明所采用的方法和方案至少具有与本导则相同的安全水平,不会对核电厂 厂区人员和公众增加风险。 1.1 概述 《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指出,必须按照《规定》中所提出的要求,把核电厂工程 作为一个整体,制定质量保证总大纲。《规定》也指出,必须按照工程进度实施大纲,并为完 成所有对质量有影响的活动,提供适当的可控制条件。 1.2 范围 本导则对如何制定核电厂质量保证总大纲及分大纲提出要求、建议和范例,它也对制定 大纲和行动的计划并使之形成文件提供指导。这些计划和行动用于确保在核电厂的整个设计、 采购、制造、建造、调试、运行和退役期间达到适当的质量。 本导则适用于其活动对安全重要物项的质量有影响的所有单位。这些活动包括设计、采 购、加工、制造、装卸、运输、贮存、清洗、施工、安装、试验、调试、运行、检查、维护、 修理、换料、修改和退役。 1.3 责任 对核电厂负有全面责任的营运单位(以下简称营运单位)必须对制定和有效实施核电厂 质量保证总大纲负责。营运单位可以委托其他单位制定和实施整个大纲或其中的一部分,但 仍须对总大纲的有效性负责,同时不改变承包方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受委托制定和实施质量 保证总大纲任何部分的每一个单位,应负责保证每一个较低层次单位在其责任范围内都要按 照本导则的要求制定并提出它的大纲。必须做出安排,保证大纲的每一个参加单位都能得到 足够的资料和信息。并对工作有足够的了解,以便履行所赋予的责任。
HAF003-1991及HAD003汇编_核电厂质量保证法规和导则_

HAF003-1991及HAD003质量保证法规和导则目录 (2)HAF003 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 (6)HAD003/01核电厂质量保证大纲的制定 (22)HAD003/02核电厂质量保证组织 (39)HAD003/03 核电厂物项和服务采购中的质量保证 (62)HAD003/04 核电厂质量保证记录制度 (72)HAD003/05 核电厂质量保证监查 (80)HAD003/06 核电厂设计中的质量保证 (88)HAD003/07 核电厂建造期间中的质量保证 (99)HAD003/08 核电厂物项制造中的质量保证 (120)HAD003/09 核电厂调试和运行期间的质量保证 (137)HAD003/10 核燃料组件采购、设计和制造中的质量保证 (157)目录目录 (2)HAF003 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 (6)1引言 (6)2质量保证大纲 (7)3组织 (8)4文件控制 (9)5设计控制 (9)6采购控制 (10)7物项控制 (11)8工艺过程控制 (12)9检查和试验控制 (12)10对不符合项的控制 (13)11纠正措施 (14)12记录 (14)13监查 (15)名词解释 (15)HAD003/01核电厂质量保证大纲的制定 (22)1引言 (22)2.制定质量保证大纲的基本原则 (22)3制定质量保证大纲的实施计划 (25)4制定质量保证大纲文件 (28)附录I质量保证大纲文件的结构和内容 (30)HAD003/02核电厂质量保证组织 (39)1引言 (39)2构建质量保证组织、配备人员及编写文件的基本原则 (39)3营运单位的组织结构 (44)4电厂设计单位的质量保证组织 (45)5制造和建造单位质量保证组织 (45)6记录 (45)附录I质量保证大纲活动的构成 (45)附录II质量保证分大纲职能分工的确定 (48)附录III按工程项目构建的典型质量保证部门 (49)附录IV按职能构建的典型质量保证部门 (49)附录V检查和试验人员资格 (50)附录VI质量保证大纲监查人员的资格 (52)附录VII营运单位组织结构示例 (57)附录VIII电厂设计单位典型的工程项目组织结构 (59)附录IX制造单位典型的组织结构 (60)附录X建造单位典型的组织结构 (61)HAD003/03 核电厂物项和服务采购中的质量保证 (62)1引言 (62)2采购计划的制订 (63)3采购文件的编审、分发和变更的管理 (64)4对物项和服务供方的选择 (65)5评标和签订合同 (65)6买方对供方工作的评价 (66)7买方的验证活动 (67)8不符合项的管理和纠正措施 (68)9物项或服务的验收 (69)10质量保证记录 (71)11采购大纲的监查 (71)HAD003/04 核电厂质量保证记录制度 (72)1引言 (72)2记录制度的建立 (72)3.记录分类 (72)4记录制度 (73)5记录的贮存、保管和保卫 (75)6检查 (76)附录I记录类型及保存分类 (76)HAD003/05 核电厂质量保证监查 (80)1引言 (80)2监查人员 (80)3监查管理 (81)4监查前的工作 (81)5监查的执行 (83)6监查后的工作 (83)7记录 (85)附录I根据工作内容制定的内部质量保证监查的典型计划 (85)附录II外部质量保证监查的典型计划 (86)附录III典型的对供方的综合监查日程 (86)附录IV质量保证监查提问单 (87)HAD003/06 核电厂设计中的质量保证 (88)1引言 (88)2质量保证大纲的要求 (89)3设计输入的要求 (89)4设计过程的计划和实施 (90)5设计接口的管理 (91)6设计单位与其他单位之间的联络 (92)7设计验证 (92)8文件管理 (95)9设计变更的管理 (95)10纠正措施 (95)11质量保证记录 (96)12监查 (96)附录I应制订设计质量保证程序的典型领域 (97)附录II典型的设计输入 (97)HAD003/07 核电厂建造期间中的质量保证 (99)1引言 (99)2总的要求 (99)3土壤、地基、混凝土和结构钢的安装、检查和试验 (103)4机械设备和系统的安装、检查和试验 (108)5检测仪表和电气设备的安装、检查和试验 (113)6检查和试验结果的分析和评价 (116)附录I土壤、混凝土和结构钢典型材料要求和工艺过程中的试验要求 (117)HAD003/08 核电厂物项制造中的质量保证 (120)1引言 (120)2组织 (120)3制造工艺计划 (121)4文件管理 (122)5采购管理 (123)6材料、零件和部件的标识 (123)7检查和试验管理 (123)8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标定 (124)9制造装备的管理 (124)10装卸、贮存和运输 (124)11不符合项的管理 (125)12纠正措施 (125)13质量保证记录 (126)14监查 (126)附录I质量计划中应包括的资料清单示例 (126)附录II质量计划格式示例 (126)附录III车间工艺流程卡示例 (130)附录IV无损探伤报告示例 (131)附录V物项运输管理措施示例 (131)HAD003/09 核电厂调试和运行期间的质量保证 (137)1引言 (137)2调试期间的质量保证大纲 (137)3运行期间的质量保证大纲 (143)4退役期间的质量保证大纲 (156)HAD003/10 核燃料组件采购、设计和制造中的质量保证 (157)1引言 (157)2采购管理 (157)3燃料组件设计管理 (158)4.燃料组件制造工艺控制 (160)5燃料组件的包装、运输和贮存 (161)6燃料组件在核电厂现场的收货检查 (161)附录I典型燃料组件设计中需特殊考虑的物项及其性能的示例 (161)附录II需要特殊考虑的工艺示例 (162)附录III燃料组件制造中的控制示例 (163)附录IV燃料组件标识制度示例 (163)HAF003 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1991年7月27日国家核安全局令第1号发布 1991年修改)1 引言1.1 概述1.1.1 本规定对陆上固定式热中子反应堆核电厂的质量保证提出了必须满足的基本要求。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专业实务试题1000

1.目前我国民用核能与核技术利用的行为主体是()。
A:国家政府 B:地方政府 C:核安全监管部门 D:企事业单位正确答案: D2.核能与核技术的利用已经在()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
A:能源 B:医疗 C:工业、农业 D:地质调查 E:科学研究和教学正确答案: A B C D E3.下列属于核能与核技术利用的例子的是()。
A:核弹 B:贫铀弹 C:宇宙射线 D:无损探伤 E:宝石改色正确答案: A B C D E4.1986年国务院发布的《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规定:民用核设施的()必须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
A:选址 B:设计 C:建造 D:运行 E:退役正确答案: A B C D E5.我国国家核安全局成立于()年。
A:1984 B:1986 C:1988 D:1990正确答案: A6.核事故发生后的全局性影响使得代表公众利益的国家必须负责对核设施安全实施统一监督,成立机构()行使核安全监督管理。
A:独立 B:统一 C:组织 D:负责正确答案: A7.核事故发生后的全局性影响使得代表公众利益的国家必须负责对核设施安全实施()。
A:安全监管 B:监督管理 C:统一监督 D:统一管理正确答案: C8.核安全监管问题中最重要和最典型的问题是()。
A:放射性污染 B:核设施安全 C:核电厂安全 D:核材料管制正确答案: C9.在核能与核技术利用领域的国家行政管理中,()不属于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主要承担的职责和部分职能。
A:核电发展计划管理 B:核电自主化和国产化管理 C:核设施安全管理D:人才教育和相关科研管理 E: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正确答案: A B D10.在核能与核技术利用领域的国家行政管理中,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承担主要职责和部分职能的范围包括()。
A:核安全监管 B:核设施安全管理 C:核事故应急与反恐准备D:核材料管制 E: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正确答案: A B C D E11.在核能与核技术利用领域的国家行政管理中,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除了承担其主要职责外,还根据职能分工,承担着()部分职能。
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审评中的常见问题及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为我国核设施提供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服务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许可。
目前,需要申请许可证的民用核安全设备仅限于《民用核安全设备目录(2016年修订)》中规定的19类机械设备、9类电气设备和5类后处理设备[1]。
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审评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不能将其视为一个例行公事的行政审评,必须严谨、专业、科学地审评。
许可审评主要由文件审评和现场核查两部分组成,申请材料的撰写水平,质保与技术能力的掌握程度直接影响着许可审评的效率,还影响着许可申请的成败。
本文通过对申请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审评过程中常见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提出建议,供申请单位参考,从而规避风险,提高许可申请的质量和效率。
1许可申请的相关法规目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申请是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的前提下,主要依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HAF 003)及其相关导则和国家核安全局发布的其他管理规定[1-13],分别见表1~表3。
鉴于相关条例和部门规章目前正处于修订阶段,申请单位应及时关注新版法规的修订进展及相应的变化情况。
表1主要法规及配套规章Table 1Main regulations and supporting regulations序号123456789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2019修正)》《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HAF 601)(修订中)《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HAF 602)《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资格管理规定》(HAF 603)《核安全导则HAD 601/01—2013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模拟件制作(试行)》《核安全导则HAD601/02-2013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证申请单位技术条件(试行)》《民用核安全设备目录(2016年修订)》《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有关要求的通知》(国核安发〔2010〕156号)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审评中的常见问题及建议张发云,张强升,贺振宇,赵立彬*(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北京100082)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为我国核设施提供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服务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许可证。
核电厂质量保证大纲的制定

核电厂质量保证大纲的制定(HAD003/01)(1988年10月6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导则由国家核安全负责解释1 引言根据《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HAF003以下简称《规定》)中提出的原则和目标,本安全导则专门叙述核电厂质量保证大纲的制定。
本导则是指导性文件,在实际工作中可以采用不同于本导则规定的方法和方案,但必须向国家核安全局证明所采用的方法和方案至少具有与本导则相同的安全水平,不会对核电厂厂区人员和公众增加风险。
1.1概述《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指出,必须按照《规定》中所提出的要求,把核电厂工程作为一个整体,制定质量保证总大纲。
《规定》也指出,必须按照工程进度实施大纲,并为完成所有对质量有影响的活动,提供适当的可控制条件。
1.2范围本导则对如何制定核电厂质量保证总大纲及分大纲提出要求、建议和范例,它也对制定大纲和行动的计划并使之形成文件提供指导。
这些计划和行动用于确保在核电厂的整个设计、采购、制造、建造、调试、运行和退设期间达到适当的质量。
本导则适用于其活动对安全重要物项的质量有影响的所有单位。
这些活动包括设计、采购、加工、制造、装卸、运输、清洗、施工、安装、试验、调试、运行、检查、维护、修理、换料、修改和退设。
1.3责任对核电厂负有全面责任的营运单位(以下简称营运单位)必须对制定和实施有效的核电厂质量保证总大纲负责。
营运单位可以委托其他单位制定和实施整个大纲或其中的一部分,但仍须对大纲的有效性负责,同时不改变承包方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受委托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总大纲任何部分的每一个单位,应负责保证每一个较低层次单位在其责任范围内都要按照本导则的要求制定并提出它的大纲。
必须做出安排,保证大纲的每一个参加单位都能得到足够的资料和信息,并对工作有足够的了解,以便履行所赋予的责任。
2 制定质量保证大纲的基本原则2.1质量、质量保证和质量保证大纲的含义为了制定所要求的核电厂质量保证大纲,需了解质量、质量保证、质量保证大纲和质量保证分大纲等术语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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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D003/01 核电厂质量保证大纲的制定
(1988 年 10 月 6 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
1 引言
根据《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 HAF003,以下简称《规定》 标,本导则专门叙述核电厂质量保证大纲的制定。
本导则是指导性文件,在实际工作中可以采用不同于本导则规定的方法和方案,但 必须向国家核安全局证明所采用的方法和方案至少具有与本导则相同的安全水平,不会 对核电厂厂区人员和公众增加风险。
HAD003/01核电厂质量保证大纲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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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等级是按物项或服务对安全的重要性及其复杂性划分的,即按设计、合同的复杂性、 要求的试验、服务要求、所涉及的检查步骤数目和加工操作的类型等特点划分的。
(2)确定对每一验证等级所采取的验证行动,例如,对于检查来说,有必要确定检 查强度。对于每一验证等级,都应在验证活动开始前,规定活动进行期间要验证的点。
(HAD003/03) (3)验证深广度。验证深广度视情况而定,可从过程中的抽样检查到进行一系列的
检查、试验和监督。 (4)监查制定。应根据质量保证分大纲的范围及其在总大纲中的作用确定该分大纲
的内部和外部监查的必要性及其深广度。 (5)质量保证记录。应对需要哪些记录作出规定,以保证有足够的文件,但又不过
于繁琐。
2.2.3 核电厂物项和服务所需工作的分配及其技术条件
必须对实施大纲的责任分配作出规定并形成文件。划分责任是通过合同中的工作服 务说明,购物单所列物项和服务的详细技术条件,或其他适当的方法来实现的。为了划 分责任,必须编写技术条件,以规定要求由供方完成的工作。该技术条件应包含所要求 的管理性的和技术性的工作。这些工作是根据物项或服务的分级而确定的,然后规定其 相应的大纲工作。技术性工作的实践和程序应以公认适用的工程规范、标准、技术条件 和实践的要求以及在核电厂中物项的专有特性及其功能为依据。
必须规定各单位间的联络渠道和联络方式。在要求不同单位共同工作的情况下,必 须分清主辅关系。当要求使用通用的实施方法和标准文件时,必须予以明确并编写成文。 必须对鉴别、研究和解决质量问题的方法和技术作出规定。
3 制定质量保证大纲的实施计划
3.1 对要求的分析 接受一项新工作时(例如通过合同、购货单或其他方式)
1.1 概述
HAF003指出,必须按照法规(指HAF003,以下同)要求,把核电厂工程作为一个 整体,制定质量保证总大纲。法规也要求,必须按照工程进度实施大纲,并为完成所有 对质量有影响的活动,提供适当的可控制条件。
1.2 范围
本导则对如何制定核电厂质量保证总大纲及分大纲提出要求、建议和范例,它也对 制定大纲和行动的计划并使之形成文件提供指导。这些行动和计划用于确保在核电厂的 整个设计、采购、制造、建造、调试、运行和退役期间达到适当的质量。
必须列入计划的行动有:对质量保证大纲实施情况的监控,以验证这些工作是否适 时进行,是否有效并真正达到了质量要求。还必须包括对为达到质量所进行的工作的特 定观察或见证,以及为验证是否符合质量要求的检查和试验。
验证的计划和进度必须包括以下步骤: (1)确定验证工作的基础,已证明行之有效的一种方法是建立不同的验证等级,这
2.1.4 质量保证总大纲及分大纲 总大纲由与核电厂有关的所有质量保证工作所构成,并由参与制定和实施一部分质 量保证大纲的任何部分工作的所有单位共同努力进行制定和实施。
在保持总大纲有效性的同时,营运单位或者必须自己完成大纲工作,或者把全部工 作或者其中的一部分委托给另一个经过适当资格考核的单位。总大纲的各个组成部分, 不论是由营运单位亲自制定和实施,还是委托给每一个较低层次参与者制定和实施,均 称为分大纲。
3.1.3 实施或委托的决定 应确定由内部机构制定和实施的,抑或委托较低层次单位的质量保证活动的范围。
3.2 对现有质量保证大纲的评价 必须对现有单位实施质量保证大纲的能力作出评价,还必须对现有质量保证基本方
针和程序能否满足要求并达到预期结果作出评价。
必须列出尚未完全包括的任何要求,并为必要的修改或增补制定计划。
3.3 工作责任、计划和进度安排
在工作分析的初期,必须对工作承担单位中的关键岗位的特定责任作出规定。必须 制定计划,为该单位配备适当数量、具有所要求能力的工作人员。人员配备计划应包括 按工作进度选择、培训、配备足够数量人员的措施。
物资配备计划必须包括对现有设备和设施的适用性的评价,并确定所需要的改进。 在要求增加设备或设施的情况下,必须提出获得这些设备或设施的措施,还必须确定对 支持性服务的需求,并为此制定措施。
有关工作的划分及其技术条件的进一步说明,见安全导则“核电厂物项和服务采购 中的质量保证”
2.3 建立机构
必须按安全导则“核电厂质量保证组织” HAD00பைடு நூலகம்/02)中所提出的要求和建议来建 立质量保证机构。
2.4 指导方针和程序
必须制定并实施一套指导方针和程序,为从事对质量有影响的工作提供受控制的环 境。这些方针和程序必须为在整个设计、采购、制造、建造和运行期间控制并验证所达
为实施大纲,必须确定进行特定活动所需要的工作计划和进度、工作细则、程序和 图纸。必须及时地计划、作出时间安排,并完成这些文件和图纸的编制工作。
3.4 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实施
3.4.1 对质量要求的验证 大纲工作计划必须包括确定需验证的工作、物项和服务,以确认质量特性是否符合 规定的要求。
对正在进行的工作以及为此进行的质量保证活动,必须制定验证计划和进度。
(3)确定要采取验证行动的工作单元。工作单元可按构筑物、系统和部件划分,并 应制定计划和进度(见3.1)
(4)结合工程进度安排验证活动的顺序和实施时间。
验证计划和进度应适用于受验证工作的全过程,例如,对于给定物项的验证,可包 括原材料的收货检查、过程中的检查(例如尺寸测量和物项最终验收) 试验、复役试验和其他类型的性能试验;对服务的验证,例如,设计可包括设计审查, 使用其他计算方法和样机鉴定试验。
本导则适用于其活动对安全重要物项的质量有影响的所有单位。 采购、加工、制造、装卸、运输、贮存、清洗、施工、安装、试验、调试、运行、检查、 维护、修理、换料、修改和退役。
1.3 责任
对核电厂负全面责任的营运单位必须对制定和有效实施核电厂质量保证总大纲负 责。营运单位可以委托其他单位制定和实施整个大纲或其中的一部分,但仍必须对总大 纲的有效性负责,同时不改变承包方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受委托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总 大纲任何部分的每一个单位,应负责保证每一个较低层次单位在其责任范围内都要按照 本导则的要求制定并提出它的大纲。必须作出安排,保证大纲的每一个参加单位都能得 到足够的资料和信息,并对工作有足够的了解,以便履行所赋予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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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所要求的对质量有影响的工作所必须进行的质量保证管理性工作; (4)要应用的质量保证技术性工作的有关要求。
3.1.2 工作任务的分析
必须对需完成的订有质量目标的任务进行分析,以明确: (1)特殊的管理、工艺、设备或装置的需要; (2)特殊技艺或对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和培训的需要; (3)通过检查和试验对所达到的质量进行验证的需要; (4)程序、细则和图纸的需要及其详细程度。
2. 制定质量保证大纲的基本原则
2.1 质量、质量保证和质量保证大纲的含义 2.1.1 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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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厂的物项和服务均需具有它们对安全的重要性和使用目的而规定的质量。
每一物项和服务的质量是由可鉴别和可测量的特性决定的。物项的质量特性可通过 性能(物理、尺寸、冶金和化学性能) 度、持续时间、输出、消耗、预计寿命、准确度、效率、精确度)来规定。服务的质量 特性可根据特定情况进行规定。
为能及时验证是否符合验证准则, 必须明确所有验证行动并规定其顺序和时间安排。应仔细地考虑所选择验证的方法和技 术。对受验证的活动、物项和服务的适用性,对被验证特性的敏感性、以及发现缺陷、 不符合项和其他有损质量情况的能力,验证计划应包括确定人员、设备、程序和支持性 服务等方面所需要的条件并作出时间安排。如果不具备完成验证活动所需要的条件,应 对如何创造这些条件提出措施。
2.2.2 确定恰当的质量保证活动
应制定一套分级的质量保证要求, 选择用于每一级的大纲活动应考虑:
(1)程序和细则的详细程度和格式。应按正确完成工作所必需的详细程度编写用于 各项工作的程序和细则。文件格式必须能为合格人员提供圆满完成所分配的任务所需的 资料。
(2)验证方法。对物项和服务的验收所进行的验证可包括:供方的合格证书;收货 检查;加工、组装和安装(或它们的任何组合)期间或之后的就地检查和试验等。有关 验证方法的进一步说明,见安全导则“核电厂物项和服务采购中的质量保证”
2.2.1 核电厂物项和服务的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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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项和服务的分级应以物项的失灵或服务中的差错对安全所造成的影响为依据(核
电厂系统和部件的安全分级见导则HAD102/03) (1) 物项或服务的复杂性、独特性和新颖性; (2) 工艺、方法和设备是否需要特殊的控制、行政管理方法和检查; (3) 功能要求能在多大程度上通过检查和试验进行证实; (4) 物项或活动的质量史和标准化程度; (5) 物项在电厂安装后,其维修、在役检查、更换和事故工况下的可达性。
证要求都进行分析,分析必须把该工作划分为组成单元(适当时,分成子单元)并确定 如何以及在何处(内部或外部)完成该工作,凡可行处,必须确定各种工作的进行顺序 和相互间的关系,并排出重要阶段的日程。
3.1.1 对工作范围有关文件的分析 必须对确定工作范围的合同、购货单或其他形式的文件进行审查,以明确: (1)有待生产或完成的物项或服务的质量目标是否能达到; (2)在完成工作中用到的对质量有影响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