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喷药殃及无辜准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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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无人机管理法案例

违反无人机管理法案例

违反无人机管理法案例1.引言随着无人机技术的快速发展,无人机在民用领域的使用也越来越普及。

然而,由于无人机的使用带来了一系列安全和隐私问题,各国纷纷出台无人机管理法规以确保公众安全和个人权益。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仍然有一些个人或组织违反无人机管理法规,给社会带来了一定的危害。

本文将结合实际案例,分析无人机违规行为所引发的问题,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2.无人机管理法规概述在大多数国家,无人机的使用受到严格的管理法规限制。

这些法规包括但不限于无人机飞行的时间、地点、高度限制,与其他飞行交通工具的协调等。

此外,对于商用和个人用户来说,需要进行注册和申请相关许可证,以便监管和管理。

无人机管理法规的出台是为了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个人隐私,并避免对其他飞行器造成干扰。

3.无人机违规行为案例分析案例一:无人机非法入侵机场领空2019年,英国希思罗机场因为一架无人机的非法入侵而导致所有航班中断,上千名旅客受到严重影响。

据报道,该架无人机长达数小时悬停在跑道附近,引发了严重的航班延误。

警方最终逮捕了两名涉嫌操作无人机的人,并根据《航空法》对其提起刑事诉讼。

案例分析:这起事件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导致了机场的正常运营受到严重干扰。

根据英国《航空法》,无人机不能飞越机场领空,这是为了避免与其他飞行器发生碰撞引发事故。

操作无人机的人因为违反该法规而面临刑事指控,他们的行为不仅影响了航空业运营,也给公众带来了不必要的安全风险。

案例二:无人机擅自拍摄个人隐私在美国,有报道称一些无人机飞行员利用无人机非法拍摄他人的隐私,例如在公共浴场、住宅区等地方进行窥探行为。

这些行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因为使用无人机窥探他人隐私不仅违背了公民的权利,也可能触犯了相关的隐私侵犯法规。

案例分析:无人机拍摄他人隐私严重违反了个人隐私权,因此不仅会受到社会的谴责,也可能会面临法律追责。

在美国,相关的州和地方法规明确规定了无人机在隐私侵权方面的法律责任,任何非法拍摄他人隐私的行为都可能被视为侵权行为而遭到起诉。

[法律]无人机喷洒农药典型案例

[法律]无人机喷洒农药典型案例

无人机喷洒农药典型案例
一、基本案情
2021年4月,农业种植户范某某在卢某某的桔园北侧水稻田采用无人植保飞机喷雾除草剂作业。

由于飞行高度、风向等原因,飞机喷药时发生药液漂移,造成卢某某农作物受损。

二、产生争议焦点及裁判结果
卢某某提交行业主管部门对本次事故情况及损失提出的鉴定意见,某县农村农业局调查人的询问笔录等证据,认定受损作物约5亩桔树、2亩套种花菜,其中5亩桔树包含甜橘柚4亩,“红美人”1亩,范某某造成卢某某直接的柑桔经济损失为9600元、花菜经济损失为12000元,共计21600元。

卢某某认为范某某的操作不当造成其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诉至法院。

审理法院认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当侵权责任。

农业种植者在采取无人机喷洒农药前,应当对相邻土地种植情况予以了解,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同时,农业机械使用者一定要严格遵守操作规则,充分考虑天气、风向等综合因素。

本案现有证据能够证明范某某在通过无人机喷洒除草剂过程中因过错致卢某某的农作物受损,故其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范某某赔偿卢某某财产损失21600元。

三、典型意义
案件中往往存在证据采集不规范、案件事实难查明、侵权主体不明确、因果关系难确定等问题。

本案中,人民法院根据侵害发生时当事人上报当地主管部门所及时固定的关于侵权主体、因果关系、损失情况等方面的证据,对侵权事实作出认定,判决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有力维护了受侵害农户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引导广大农户增强法律意识,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此类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农业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9465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9465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9465号建议的答复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农办议[2017]323号
【发布部门】农业部
【发布日期】2017.09.19
【实施日期】2017.09.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农业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9465号建议的答复
(农办议[2017]323号)
宋心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和慎行飞机喷洒农药的建议收悉。

经认真研究,现就涉及我部职能的部分答复如下。

一、关于纠正因局部利益妨碍整体利益做法问题
飞机喷施农药是适应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土地流转稳步推进,以及一些滩涂、草原和植株较高作物大面积防治重大病虫害的需要发展起来的新型作业方式,具有劳动强度低、适应性广、效率高、连片作业等特点。

目前,以飞机喷施农药为主的航空植保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但也存在技术研发滞后、技术标准不健全、技术人才缺乏等问题,也
容易对施药区域及周边地区水产、蜜蜂、桑蚕养殖及有益昆虫造成危害。

对此,各级农业部门采取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措施,尽量避免这些问题的发生。

一是严格控制范围。

有人驾驶固定翼飞机主要推荐用于荒滩、草甸等公共地带的飞蝗防治,或者用于植株较高作物大范围发生重大病虫的应急防治,一般情况尽量采用其他高效药械开展病虫防治。

二是严格筛选药剂。

在飞蝗防治中,重点推荐使用绿僵菌、微孢子虫等生物农药,减轻对环境影响。

在农田尽量不使用灭幼脲、沙蚕毒素、生物碱等农药品种,严防对蜜蜂、桑蚕和水生生物等造成危害。

三是严格规范飞防。

严格执行。

无人机喷洒农药应急措施

无人机喷洒农药应急措施

无人机喷洒农药应急措施无人机喷洒农药是现代农业中的一种高效、精确且安全的农药施药方式。

然而,无人机喷洒农药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需要制定一系列应急措施,以确保安全和环保。

本文将介绍无人机喷洒农药的应急措施,包括事前准备、事中操作和事后整理等方面。

事前准备:1.风险评估:在使用无人机喷洒农药之前,首先应对作业区域进行风险评估。

包括评估作业区域的地形、环境和气象条件等因素,以确定喷洒农药的合适时间和条件。

2.喷洒计划:在喷洒农药之前,应根据农作物的类型、作物面积和生长周期等因素,制定详细的喷洒计划。

包括确定施药量、施药路线和喷洒速度等。

3.设备检查:在进行喷洒作业之前,应仔细检查无人机设备的状态,包括电池电量、喷洒装置和传感器等。

确保无人机设备和喷洒装置正常工作,避免设备故障引起的意外情况。

事中操作:1.专业操作人员:无人机喷洒农药应由经过培训并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操作人员进行。

操作人员应熟悉无人机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能够准确掌握飞行高度和速度等参数。

2.实时监控:在喷洒作业过程中,应将无人机设备和喷洒装置与监控系统连接,实时监控作业情况。

操作人员应密切关注无人机设备状态和喷洒效果,及时调整喷洒参数,确保喷洒农药的均匀性和作业质量。

3.人员防护:无人机喷洒农药涉及到有害物质的使用,因此必须加强人员防护措施。

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护服、手套、口罩和防护眼镜等防护装备,避免直接接触农药和其它有害物质。

4.环境保护:在喷洒农药过程中,应注意环境保护,避免农药溢漏和飘散。

操作人员应尽量选择风力较小的天气条件进行喷洒作业,并确保离水源和居民区的距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

事后整理:1.农药包装处置:喷洒作业完成后,应将剩余的农药和喷洒设备妥善保存。

农药容器和包装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和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2.清洁设备:操作人员应将无人机设备和喷洒装置清洗干净,避免农药残留引起的安全问题。

清洗过程应使用专门的清洗剂和设备,遵循正确的操作步骤。

无人机植保免责协议

无人机植保免责协议

甲方(植保服务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植保服务接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无人机植保技术及相关设备,为乙方提供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 甲方使用无人机对乙方指定的农作物进行病虫害防治作业。

2. 甲方负责提供无人机植保服务所需的全部设备、药品及技术支持。

二、免责条款1.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植保作业失败,如自然灾害、恶劣天气等,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 由于乙方提供的作物信息不准确、种植区域存在安全隐患(如高压线、建筑物等)等原因,导致无人机植保作业失败或造成损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由于无人机自身故障、操作失误、药品质量等原因导致的植保作业失败或损害,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乙方应承担以下责任:a. 提供正确的作物信息及种植区域;b. 配合甲方进行现场勘查,确保作业安全;c. 对甲方提供的无人机植保设备进行妥善保管。

三、赔偿责任1.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植保作业失败或损害,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a. 修复或更换受损的农作物;b. 补偿乙方因植保作业失败而遭受的经济损失;c. 对乙方进行合理的赔偿。

2.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植保作业失败或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a. 对甲方进行合理的赔偿;b. 赔偿因植保作业失败而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四、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植保服务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植保服务接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植保无人机事故责任认定

植保无人机事故责任认定

植保无人机事故责任认定
植保无人机事故责任的认定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1. 植保无人机操作员的责任:植保无人机操作员在操作无人机时,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和安全操作程序,确保无人机在飞行过程中不会对他人造成危险。

如果操作员违反规定或者操作不当导致事故发生,操作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 航空法律规定的责任:根据相关航空法律规定,对于无人机事故,其责任将依法由当事人承担。

如果事故是由于无人机的设计缺陷或者制造质量问题导致的,责任将由制造商或设计者承担。

3. 监管部门的责任:监管部门对植保无人机进行规范和管理,包括颁发操作许可证、监督无人机操作等。

如果监管部门在执法时存在疏忽或者管理不善导致事故的发生,监管部门也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事故发生后,责任认定还需要根据具体的事故情况来综合判断,包括事故的具体原因、损失程度以及各方的行为等。

一般来说,当无人机事故引发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相关方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进行赔偿和责任认定。

植保无人机需慎用

植保无人机需慎用

龙源期刊网
植保无人机需慎用
作者:
来源:《农家致富顾问·上半月》2018年第09期
在农业生产中,除了播种、收获外,期间的管理尤为重要。

过去,每到田里生害虫的时候,农民朋友会背着喷雾器到田里打农药,非常辛苦,尤其是夏天高温季节,操作不当甚至可能导致农民中毒。

近年来,植保无人机炙手可热,很受农民朋友欢迎。

但农民朋友们要冷静、客观地看待植保无人机的利与弊,以确定是否使用植保无人机。

传统植保方式的缺点:肩背喷雾器笨重,劳动强度大;手动压杆,操作不便;喷洒面积小、重喷和漏喷严重,效率低下;农药是剧毒物质,长期喷洒对身体潜在危害很大,据统计,每年有10万多人因农药中毒,致死率约20%。

植保无人机的优势:植保无人机喷药,喷洒一亩地只需一分钟,是人工作业的50倍左右,作业效率高;能节省30%的农药,90%的水,节省资源成本;能够做到路线规划和断点续航,大面积作业的时候能够不漏喷或者是重复喷,省水省药;可以做到喷药人员与农药分离,因此能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

植保无人机的缺点:载重小,续航时间短,电动植保无人机的载重一般在5~25kg,续航时间只有8~20分钟。

油动无人机的载药量一般在15~30kg;需要专门的空中喷洒药物,以
免在喷施过程中濃度过大对作物产生药害;喷洒效果有待提高,空中喷洒存在雾滴附着率问题,不能达到预期效果;价格高,一般植保无人机少则几万元一台,多则十几万元一台。

操作失误或不熟练,掉落下来,损失较大。

(信息来源:中国农机网)。

央视晚会录制时飞无人机3人被处理的投诉信模板

央视晚会录制时飞无人机3人被处理的投诉信模板

央视晚会录制时飞无人机3人被处理的投诉信模板[写信人姓名][写信人地址][写信人联系方式][日期][被投诉单位名称][被投诉单位地址][被投诉单位联系方式]尊敬的领导/相关部门:我是一名普通观众,非常关注您负责的央视晚会录制活动。

最近,我在媒体上得知了一起关于央视晚会录制时飞无人机的事件,据报道,这一事件中有三位工作人员因使用无人机被处理。

虽然我无法亲眼目睹这一事件,但我对此深感不安。

作为央视晚会的观众,我希望这一节目能展示出高水平的专业技术和严谨的安全管理。

然而,这起事件却引发了我对央视晚会录制活动的安全性和管理流程的担忧。

首先,我认为在央视晚会录制活动中使用无人机需要严格的审批和管理程序。

无人机的飞行安全和隐私保护是重要的考虑因素,为了确保无人机的合法使用和避免潜在的风险,必须建立完备的审批机制和技术规范。

其次,我希望被处理的三名工作人员能够受到公正、透明的处理,并且从中吸取教训。

无人机飞行违规行为的处理应该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遵循平等、公正、公开的原则。

最后,我强烈呼吁您进一步加强央视晚会录制活动的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意识的提高、规章制度的完善以及员工培训的加强都是保障央视晚会录制活动平稳进行的关键。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欣赏到精彩的节目同时确保安全。

我相信,央视晚会是中国人民喜闻乐见的重要文化节目,也是我们民族文化的重要表现之一。

希望您能关注此事,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以确保央视晚会录制活动更加安全可靠。

谢谢您的关注和辛勤付出!祝好!此致敬礼[写信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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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喷药殃及无辜准埋单
作者:
来源:《检察风云》2018年第05期
近几年,植保无人机的研制开发和投入使用,大大提高了农业机械化水平和种植效率。

但与此同时,相对于传统喷洒而言,植保无人机虽然具有很多优点,却有自身的不足之处。

本案提示的赔偿纠纷即是在植保无人机喷洒农药过程中发生的新类型纠纷。

植保无人机的出现,无疑给传统农药经销喷洒行业带来了巨大影响。

相对于传统农药喷洒而言,喷药无人机拥有GPS导航,能自动规划航线,只需施药人员手拿遥控操作即可喷洒。

因远离喷药环境,使人体不容易受到药物侵害,且自动飞控导航作业最大限度的减少了工作人员接触农药的时间,从而可以保证工作^员的生命安全。

新疆祥云植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云公司),成立于2015年,是一家农业机械和服务企业。

经查,该公司的工商档案登记经营范围为:为种植某种农作物、促进其生长或防止病虫害;土壤质量检测服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业机械服务;销售化工产品、农业机械等。

据了解,该公司实际经营植保无人机租借及驾驶服务业务。

2015年11月,居住于昌吉市的唐远荣、曹宝才、庄伟三人承包了昌吉市榆树沟牧业一队西侧的1800亩土地,用于从事农业生产。

唐远荣等三人在土地上种植了180亩向日葵和330亩加工番茄,该土地与单亚鹏种植的700亩小麦相邻。

2016年6月,单亚鹏准备为其种植的小麦地喷施“百草枯”农药。

考虑到无人机喷洒的诸多优点,单亚鹏决定雇佣无人机进行农药喷洒。

于是他将该业务承包给祥云公司,祥云公司接受委托后,又将该业务交给黄国强驾驶无人机具体实施,但黄国强不具备农业无人植保机操作资质。

6月25日,黄国强操作农业植保无人机在单亚鹏的土地上喷施由单亚鹏自己提供的“百草枯”农药,陆续作业两天。

次日,唐远荣等三人到承包地干活时,意外发现与单亚鹏相邻地块中的向日葵和加工番茄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药害,于是向当地的榆树沟派出所报警。

民警接警赶到现场后,经走访调查,发现是黄国强驾驶无人机打农药(百草枯)时,农药不慎飘落在三原告的承包地(番茄和葵花地)中。

为证明出警情况,法院向警方调取了出警登记表相关记录材料,证实了出警经过。

为弄清导致药害的罪魁祸首,经唐远荣等三人申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鉴定。

经实地考察和专业研判后,该中心给出鉴定分析意见:鉴定的向日葵和加工番茄,因受北面相邻麦田喷施灭生性除草剂“百草枯”产生漂移药害,
离打药麦田越近受害程度越重,反之越轻。

基于此,该中心给出鉴定结论为:唐远荣等三人种植的向日葵、番茄出现损害与该地北面相邻麦田喷施“百草枯”存在因果关系,造成损失32866.92元。

该鉴定,唐远荣等三人支付鉴定费8000元。

无人机并没有对着原告承包的土地喷洒,但鉴定结论却证实,原告的损失与无人机喷洒农药存在因果关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农业专家表示,无人机喷洒农药时,旋翼高速转动产生强大气流,加上无人机打药雾化程度高,药量成分更均匀更容易飘散,因而会导致误伤。

鉴定结论证实原告损失是因无人机喷洒导致农药漂移所致,但涉及被告三方当事人,且三方都不承认是自己的原因导致损失,故赔偿问题并未得到解决。

数月后,唐远荣、曹宝才、庄伟三人以单亚鹏、祥云公司及黄国强为被告,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损失32866.92元,鉴定费80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唐远荣等三人认为:其承包农田的损害,系因单亚鹏为自己麦田喷施“百草枯”导致。

单亚鹏是土地的承包人,祥云公司提供了喷洒的无人机,黄国强则是实施喷洒的人,三被告对损害发生均存在过错。

但因三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相互推诿,拒绝承担损失,原告无奈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三被告赔偿原告受到的损失。

被告单亚鹏称,自己在榆树沟曙光四队有900亩土地,其中700亩土地种植小麦,200亩种植玉米。

当时自己以每亩8元的价格,委托祥云公司给700亩小麦地喷洒农药,约定喷洒完支付报酬。

单亚鹏指出,自己委托祥云公司安排无人机喷药,但在自己喷洒地块还有200亩地没有喷洒完时,原告地块的药害就已经存在70在无人机喷洒农药过程中,自己也在场查看,防止误洒其他农田。

在联系喷洒事宜时,祥云公司和黄国强均称自己是专业的,喷洒农药的比例也是由他们自己掌握。

至于农药喷洒可能会造成药物漂移的情况,祥云公司和黄国强没有明确告诉自己。

故单亚鹏认为,本案实施侵权行为的是祥云公司和黄国强,而且祥云公司有营业资质,对黄国强无操作资质,自己不存在选任上的过失,故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黄国强提交书面答辩状称,无人机喷洒的农药是单亚鹏的,自己打药之前就跟单亚鹏说了,会给旁边的农作物造成伤害,单亚鹏说没事。

而且在田间作业的时候,单亚鹏一直在场,指挥怎么打农药。

故损失应该由土地承包人单亚鹏承担。

被告祥云植保公司未到庭也未提交书面答辩状。

昌吉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唐远荣等三人及到庭参加诉讼的被告单亚鹏、黄国强对本案的侵权事实及损害结果均无异议,仅对具体由谁承担赔偿责任存在争议。

法院归纳案件争议焦点为:单亚鹏与祥云公司之间是什么法律关系,应否在本案中承担赔偿责任;祥云公司与黄国强应否承担赔偿责任,承担怎样的赔偿责任。

针对第一个争议焦点,法院认为:本案系因履行承揽合同过程中,导致他人财产损害的侵权纠纷,被告承担责任的依据是对侵权行为有无过错。

本案中,单亚鹏在签订合同前审核过祥云公司的资质,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具有农业机械服务的项目,故单亚鹏不存在承揽人的选任过失;单亚鹏辩解自己在喷施农药时,仅是为黄国强指示自己的农田范围,原告及黄国强在庭审中亦未能提交证据证实单亚鹏在喷施农药时存在指示过失,故单亚鹏在本案中不存在过错,故对原告的损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要求单亚鹏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针对第二个争议焦点,黄国强在庭审中对原告称其没有资质的意见未予以反驳,亦未能提交具备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的证据,故对其不具备无人机驾驶员资质的事实法院予以确认。

祥云公司将无人机喷洒农药的业务承包给没有资质的黄国强,给原告造成损失存在过错,应承担30%的赔偿责任,即赔偿原告损失9860元、鉴定费2400元。

黄国强在不具备无人机驾驶资格的情况下,在驾驶无人机喷洒农药的过程中产生药害漂移,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应承担70%的责任,即赔偿原告损失23006.92元、鉴定费5600元。

被告黄国强关于给单亚鹏说过会造成损害单亚鹏说没事的辩解,没有提交证据予以证实,其辩解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信。

2017年2月,昌吉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新疆祥云植保有限公司、黄国强分别赔偿原告唐远荣、曹宝才、庄伟损失并承担鉴定费12260元、28606.92元,被告单亚鹏在本案中不承担赔偿责任。

2017年9月,法院对外公布本案裁判经过。

植保无人机虽然是个新鲜事物,但对其喷洒农药却有着相关的规范文件。

2017年2月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第34条、35条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农药使用者的义务,要求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

特别对于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同日寸要求农药使用者应当注意保护环境。

该案最后的判决结论是,法院认定损失存在,由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无人机机主承担次要责任,土地承包人不承担责任。

单亚鹏将无人机喷施农药的业务承包给祥云公司,祥云公司按照单亚鹏的要求完成该工作,交付工作成果,二被告之间是承揽合同关系。

在承揽人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侵权行为,是一般侵权法律关系,侵权人应承担的是过错责任。

相比之下'三被告中,黄国强作为驾驶人直接实施了喷洒行为,应能预见到无人机操作不当及天气影响等因素产生的不利后果,故在操作飞行时应充分履行防范和注意义务,采取必要措施避免给相邻区域内其他农作物造成损害。

但黄国强在操作中并未盡到这-注意义务,并直接导致了损害的发生,加之其又无驾驶无人机的资质,故其对损害的发生过错最大,责任也最大。

相对于驾驶人而言,祥云公司的责任相对较轻。

其责任主要在于,在驾驶人黄国强没有资质的情况下,未严格审查即将无人机喷洒农药的业务交给黄国强完成,故祥云公司对此应承担审查不严的责任,但该责任相对于黄国强而言,过错相对较小,责任也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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