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知识培训需求内容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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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知识培训需求内容

一、税收含义、作用、特点。

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重要途径,是国家按照法律规定,向经济单位和个人无偿征收财物的一种形式。

(一)作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税收主要具有资源配置、收入再分配、稳定经济和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二)特点

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相对固定性三个基本特征

二、税和费的区别。

税和费的性质很不相同,完全是两回事。主要区别有以下四点:

(一)征收的单位不同。

税是由税务机关、财政机关或者海关按照国家规定的各自分管的税收范围,依照税法的规定征收的。

费则是由国家某些行政部门或者事业单位收取的。如公安、民政、卫生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颁发证、照、薄、册而收取的工木费、手续费、化验费及各种管理费等

(二)收税是无偿的,而收费是有偿的。

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而费则应是有偿的,它是国家某些行政部门或者事业单位为了向社会提供特定服务而收取的。

税收具有稳定性,而费则具有灵活性。税法一经制定,对全国具有统一效力,并相对稳定;费的收取一般由不同部门、不同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

(三)款项的使用方法和用途不同。

纳税人缴纳的各种税款,由政府统一支配:列入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统一安排、使用,为国家各项行政事业提供资金。而费则不然, 它大多数都不列入国家预算,不由政府统一支配,而是各收费的部门为了满足木部门的地方的业务费用支出的需要而自行安排的。

(四)收款的收据不同。

征收税款,必须开具统一印制、盖有当地税务机关卬章的正式完税凭证;而费的收据则不同,它盖的不是税务机关的印章而是收取费用的有关行政部门或事业单位的公章。

三、现行税收分类及所属征收机关。

(一)国家税务局,其负责征收和管理的税种,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

(二)地方税务局,其负责征收和管理的税种,主要包括:

①部分企业所得税;

②个人所得税;(几个特殊单位: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③房产税;(拥有房产用于经营或者出租)

④契税;(谁买谁交税)

⑤土地增值税;(房地产企业或者买卖不动产)

⑥城镇土地使用税;(拥有土地使用权用于经营或者出租)

⑦车船税;(拥有车船的)

⑧卬花税(除股票交易印花税之外);(立字据税)

⑨资源税;(少数企业交)

⑩烟叶税;(少数企业交)

?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

?环境保护税;(新增以前是费,现在改成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性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7%和3 %、2%)

(三)海关,其主要负责下列税种的征收和管理:

①关税;

②船舶吨税;

③委托代征的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

四、各税种中央、省、市、区(县)分成比例。

(一)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中央、地方的分成比例

1、增值税:中央财政75%地方25%

2、企业所得税:中央财政60%地方40%

五、税率、征收率、税负概念及计算方式。

税率是每一个税种计算的尺度,相当于一把标尺;

小规模纳税人因为是简易征收,所以计算尺度不是税率,而是增收率;

税负即税收负担。实际交纳的税款占销售收入净额的百分比,计算公式:税负率=应交增值税/销售收入,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税负率就是征收率。

六、税种及基木含义以及各税种的计算方式。

(一)增值税

一般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二不含税收入X税率一不含税采购金额X税率

不含税收入二含税收入(也就是销售收上来的钱)三(1+税率)

一般纳税人(规模够大:连续1 2个月销售额大于5 0 0万或财务健全):

(二)税率16%

1、销售或进口货物(除适用13%的货物外);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税率1 1 %、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天然气等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

营改增部分:

1、转让土地使用权;

2、销售不动产;

3、提供建筑服务;

4、提

供交通、邮政、电信等服务

税率6%

1、提供现代服务;

2、提供金融服务;3;提供电信服务;4、提供生活服

务;5、销售无形资产

零税率

1、国际运输服务;

2、航天运输服务;

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境外消费服务;

4、财政部和税务局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纳税人出口货物

(三)小规模纳税人(连续12个月收入小于500万或财务制度不健全)

1、应纳税额二不含税收入X征收率

2、征收率

3%的税率适用于所有的增值稅征收率

5%的税率适用的行业:1、销售不动产;2、经营租赁服务;3、中外合作开采的原油、天然气等(四)企业所得税(又称收益税)

1、税率

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优惠税率

1

0%

执行20%税率的非居民企业

15%

高新技术企业

设在西部地区,以《鼓励类产业目录》项目为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70%以上的企业

20%

小型微利企业

【注意】自2 0 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 10,年应纳

税所得额5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其应纳税所得额按5 0 %计算

(2018年调整)

2、应纳税所得额

(1)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Y扣除项

目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F1

扣除r?1补亏;】

_

不征税免说准予5年

1扣除[扣除]|以内1^

会计利泡900 应纳税所得额! 900-100=800 收入

会计:+0

税法:+100

会计利海900

应纳税所得额! 900+1004000

费用

会计:TOO 税法:-100-100

会计利润? 900

应纳税所得额! 900-100=800

费用

-100

税法:-40

会it ■利润! 900

应纳税所得额,900-60=960

3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

(1) 财政拨款;

(2)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

金;

(3) 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 并经

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免税收入

(1) 国债利息收入免税。

(2)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税法规定的条件免

收入

会计:+100

税法:0

税。具体而言:

从居民企业取得

①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

②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

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

【注意】所指的权益性投资收益,投资方须“连续持有1 2个月以上”。必直接投资所得收益

上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应当是直接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收益。

【提示】(1)从非上市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免税。(2)从上市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①持有时间不足12个月,不免税;②持有时间己满12个月,免税。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特定收入免税,但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

外。

(五)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一一基本规定

1 .征税范围

“工资、薪金所得”税目,包括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包括加

班工资、岗位工资、工龄补贴等)、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

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 税率:3%~4 5 %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考试时税率表作为己知条件提供)。

3.

(1)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3 500元或48 0 0元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注意】下列项目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木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包括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助、津贴)。

【注意】免税的补贴、津贴

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 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注意】三险一金

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4.全年一次性奖金

1. 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

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2. 计算方法: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案例1】中国公民王某为国内某企业员工,20 1 7年1月份取得当月工资480 0元和2 0 16年全年一次性奖金36 0 0 0元。

解析】

(1 )王某1月份工资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48 0 0 -3500) X 3%=39 (元)。

(2 )王某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①360004-1 2 =30 0 0 (元),查找税率表,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②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36000X10%-10 5 =349 5 (元)。

(3)王某2017年1月份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3 9 +3495=3534 (元)。

【案例2】中国公民王某为国内某企业员工,2 017年1月份取得当月工资2800元和20 1 6年全年一次性奖金3 6 000元。

【解析】

(1)王某1月份工资低于350 0元,工资部分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王某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

①[36000 —(3500-2 8 00)] 4-12 = 2941. 6 7(元),查找税率表, 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 5;

②应纳税额=[360 0 0 - (3500- 2 80 0 ) ] X10%- 1 05 = 34 2 5 (元)。

【注意】退休人员

(1)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2)再任职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税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房屋

1. 对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 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案例】李某转让一处临街商铺(原值为2 00万元),取得不含增值税的转让收入4 5 0万元,支付可以税前扣除的各项合理税费合计5万元(均取得合法票据)。

【解析】李某出售该商铺应纳个人所得税=( 4 50-2 0 0-5) X 20%二4 9 (万元)。

【补充】个人买卖二手房都有哪些税费

一、增值稅

1. 个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其中:

(1 )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即换成不含增值税价,卖价/( 1 +5%);

(2)不动产购置原价:包含的增值税,即不需要换算。

2 .个人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自建自用住房),以取得的全部

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 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

4.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5.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 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6. 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免征增值税。

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

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也就是没有缴纳增值税,也就不需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按房屋所在地分别规定为:市区7%,县城和建制镇5%,不在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税率为1%。

3. 教育费附加费率为3%,另地方教育费附加费率一般为2%

三、个人所得税

1. 个人转让二手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转让二手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

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其中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2. 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

征收个人所得税。

3.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稅:

(1)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4. 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印花税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卬花税。

五、土地增值税

1.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2. 以下继承及赠与房地产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一)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

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

(二)房产所有人、土地作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

六、契税(买房纳稅)

1 .契税税率为3 %—5%。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

租经营所得适用)

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纳税年度收入总额一必要费用)X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一)免税项目

1.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而的奖金;

2.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

2. 对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3 .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

个人所得税。

税务知识培训需求内容

税务知识培训需求内容 一、税收含义、作用、特点。 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重要途径,是国家按照法律规定,向经济单位和个人无偿征收财物的一种形式。 (一)作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税收主要具有资源配置、收入再分配、稳定经济和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二)特点 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相对固定性三个基本特征 二、税和费的区别。 税和费的性质很不相同,完全是两回事。主要区别有以下四点:(一)征收的单位不同。 税是由税务机关、财政机关或者海关按照国家规定的各自分管的税收范围,依照税法的规定征收的。 费则是由国家某些行政部门或者事业单位收取的。如公安、民政、卫生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颁发证、照、薄、册而收取的工本费、手续费、化验费及各种管理费等 (二)收税是无偿的,而收费是有偿的。 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而费则应是有偿的,它是国家某些行政部门或者事业单位为了向社会提供特定服务而收取的。

税收具有稳定性,而费则具有灵活性。税法一经制定,对全国具有统一效力,并相对稳定;费的收取一般由不同部门、不同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 (三)款项的使用方法和用途不同。 纳税人缴纳的各种税款,由政府统一支配:列入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统一安排、使用,为国家各项行政事业提供资金。而费则不然,它大多数都不列入国家预算,不由政府统一支配,而是各收费的部门为了满足本部门的地方的业务费用支出的需要而自行安排的。 (四)收款的收据不同。 征收税款,必须开具统一印制、盖有当地税务机关印章的正式完税凭证;而费的收据则不同,它盖的不是税务机关的印章而是收取费用的有关行政部门或事业单位的公章。 三、现行税收分类及所属征收机关。 (一)国家税务局,其负责征收和管理的税种,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 (二)地方税务局,其负责征收和管理的税种,主要包括: ①部分企业所得税; ②个人所得税;(几个特殊单位: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③房产税;(拥有房产用于经营或者出租) ④契税;(谁买谁交税) ⑤土地增值税;(房地产企业或者买卖不动产)

税务知识培训心得感想

税务知识培训心得感想 在税务知识培训期间的学习所得,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圆满完成了自己的试讲课程,为今后业务培训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此谈谈心得感想。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税务知识培训心得感想,欢迎大家阅读。 税务知识培训心得感想篇1 金秋十月,我们迎来了州局在长沙税务培训中心举办的为期7天的稽查业务培训班,作为一名稽查后备人才,我有幸又一次参加培训学习,培训时间虽短,却内容丰富,长沙税院的老师们用他们专业的知识,生动的案例,精彩的语言,介绍了税务稽查的热点、重点和难点,使我收获知识,提升了认识,明确了方向。 收获了知识。随着税收工作职能及模式和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执法风险探索逐步成为稽查工作一个热点,何小王老师的《税务稽查错弊风险》课程,重点给我们介绍了税务稽查的风险点及应对措施,使我认识到必须加强学习,转变观点,提升理念,了解规定,运用法律,加强行政执法能力,注意规避执法风险。企业所得税的检查,一直是稽查工作的重点,用整整两天的时间老师带领我们进行上机实践学习《企业财务软件及涉税分析》《电子稽查技术》、,使我们意识到,一名优秀的税务稽查人才,不仅仅要懂税收知识,更要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从其管理流程中我们才能全面深入地

把握税源的各个环节,如果我们不懂经营,不熟悉会计知识,不会使用会计软件,我们就要可能失去发现被隐藏的税源,失去实现稽查工作重大突破的机会。发现企业账外账是实现稽查工作突破的难点,《账外账问题分析及税务稽查方法》这门课程通过一些鲜活的案例在现稽查人员如何发现账外账的过程,从案例中,使我认识到发现企业账外账不仅仅需要丰富的知识,更需要深入的思考和逐步积累的实践经验。 提升了认识。湘西经济社会不发达,税源结构单一,在培训课堂上介绍的让人眼花缭乱的逃避税款的手段,似乎那些复杂的业务知识和稽查方法很多时候派不上用场,我们时常以用不上为由逃避学习、拒绝学习。然而我们没有发现的许多触目惊心的逃避税款的行为就在我们眼皮下发生,也许由于我们责任心不强,不愿追根抛底转载自百分网请保留此标记,也许由于我们能力有限,未能识破逃避税款的种种手段。当我们还在满足自己那点业务水平时,我们似乎忘记知识折旧的规律。而如今,纳税人越来越重视自己权利,他们学习税收政策热情越来越高,力度越来越大,对税务稽查的研究也越来越深入,由于税务部门进一步加大了税务稽查力度,为了应对税务部门稽查,纳税人想尽办法,学习稽查,研究稽查,从火爆的企业应对税务稽查专业培训市场可见一斑。稽查是税收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西方一种对税收新的认识,“死亡和纳税以及纳税人想少纳税不可避免”,不少

公司税务(发票)知识培训(支鸿)

税务基础知识培训(发票) 本文主要是业务人员或采购人员对发票有个基本认识 增值税发票税率有几种? 3%-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 6%-一般纳税人-现代服务业 11%-一般纳税人-有形动产租赁 13%-低税率 17%-正常税率 增值税发票与普通发票介绍 1、二者区别: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进行认证抵扣,但普通发票就不可以。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项凭证。现行税制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两大类. 普通发票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纳税人使用的其他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时使用。

纳税人要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一方面要向收款方索取发票,同时也要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别是增值税制实行凭票抵扣税款制度,发票已不仅仅是商事凭证,也是税款缴纳和抵扣的凭证。 增值税发票也是发票的一种,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都可以到主管国税部门申请领购增值税发票,并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可以凭增值税发票抵扣增值税。 2.发票使用的主体: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 3.发票的内容: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让供应商开具增值税发票需向对方提供我方开票资料,可向本公司财务人员要。如不提供开票资料是开不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企业税务基本知识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是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后实行的,它把原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和私营企业所得税统一起来,形成了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它克服了原来按企业经济性质的不同分设税种的种种弊端,真正地贯彻了“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则,实现了税制的简化和高效,并为进一步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纳税人 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企业是指按国家规定注册、登记的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独立经济核算是指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使用本法,这两类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这样能消除重复征税。 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

法律基础知识--税务版学习笔记

第一章法理基础 第一节法的基本范畴 一.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及其体系,它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从而确认、保护和发展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一)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规范; (二)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国家意志性; (三)法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四)法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 二.法的本质: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但并不是全体国民意志的体现,法在本质上是掌握国家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三.法的作用: (一)法的规范作用:A?指引:人们了解法的规定,遵循其规定行事,发挥指引人们行为的 作用;B.评价:法是一种标准,能起到对他人行为进行评价的作用; C.预测:法能够发挥让 人们预知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并合理期望他人如何行为的功能; D.教育:是指法对人们意 识的影响、同化作用和对人们行为习惯的形成作用;E强制:是指法所具有的通过国家强制 力来纠正违法行为和制裁违法者的功能。 (二)法的社会作用: A.维护统治阶级统治;B.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四.法律关系:它是由一定的法律事实和法的调整作用而在人们之间形成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它有三个基本要素: A.主体: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 担义务的人;B.客体: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C.内容: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第二节法的体系一.法的体系的基本单位(法律规范)

(一)法律规范的结构:通常认为法律规范是由假定、处理、制裁三个要素构成的; (二)法律结构的分类:根据不同标准,可以进行不同分类: A.授权性规范、命令性规范与禁止性规范; B.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二.法的部门体系 (一)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根本制度,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其他法的母法; (二)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民商法: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 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商法是调整市场经济中平等商事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四)经济法:是国家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五)社会法:通常把调整社会公共事业活动活动的法成为社会法。主要包括劳动和社会保障、资源和环境保护、科教文卫等方面的法; (六)刑法:是规定有关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七)诉讼法:是有关司法程序即诉讼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八)军事法:是有关军事管理和国防建设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法的效力体系 (一)宪法:由全国人大按特定的严格程序制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解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二)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效力仅次于宪法,高于其他国家机关制定的法规、 规章和其他形式的法; (三)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颁布,法律效力在宪法和法律之下,高于地方立法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自治区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国务院部委和直属机构制定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制定的政府规章;

税务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税务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篇一:税务培训心得体会】 篇一:税收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税收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我于5月20日至6月18日参加了全省国税系统稽查业务培训班。 通过为期一个月的税收稽查业务培训,我感到收获是多方面的。能 克服了畏难情绪,学到了许多业务知识,提高了稽查技能,增强了 干好税收稽查工作的信心,收到了比较理想的效果。 通过学习,更新了知识,开阔了视野,学到了多种处理税收稽查业 务问题的方法,增加了干好本职工作的信心。 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我们学习了《十七大报告专题辅导》、《党 风廉政建设专题》、《企业所得税政策》、《区域税收专项整治的 组实施》、《虚开发票案件的取证要求》、《行业税务管理和查账 实务》、《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增值税扩大抵扣业务讲解》、《国际税收管理(避税、反避税)》、《税收行管法疑难讲解》、《防 范稽查职务犯罪若干问题》、《涉嫌危害税收行管犯罪案件取证要 求和方法》、《消费税政策完善要点讲解》、《协查系统及辅助查 询工具》、《会计电算化软件介绍及技巧》、《稽查查账软件的应用》、《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房地产行业税务管理和查账实务》、《税收执法风险及防范》、《出口退税业务与稽查实务》、《稽查干部心理调节》、《增值税基础知识》等课程,通过对税收 案例的分析受益非浅。 通过学习,我认为,这次培训内容全面,针对性强,非常实用。过 去一些概念和一些新知识点比较模糊,经老师的讲解,都基本弄懂 弄通,为今后提高实际工作水平提供了良好的知识储备。 在学习中《十七大报告专题辅导》中深刻了解了十七大的主要内容,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什么,对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的中国特色“特”在何处、需要什么样的“特” 。党的十七大 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xx同志代 表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 学发展观,实事求是地回顾了过去5年党中央领导全国人民开展的 各项工作,科学总结了改革开放29年来我们党所取得的宝贵经验, 深刻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根本要求,对中国特色社会主

税务培训心得体会(多篇范文)

税务培训心得体会 根据xx市国家税务局的统一安排,我们xx年新进入xx市国税系统的150多名公务员远赴中国四川税务干部学校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初任培训。在培训期间,学校为我们安排了政治思想、法律、会计 基础、税收政策、税收执法等课程,组织大家参加了拓展训练和丰富 多彩的课外活动。通过这次初任培训,我进一步加深了对xx大及xx届一中、二中及三中全会精神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了依法履职的责任感 和使命感,基本掌握了税收相关理论知识,对如何融入团队、发挥团 队精神促进工作有了全新的理解,学有所获,为今后做好税收工作打 下了很好的基础。 一、要进一步加强对党的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努力把握其实质, 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在学习培训期间,党的xx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培训班认真组织 了xx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通过学习,我认为,科学发展观不仅要 求发展,更强调发展的“科学性”,即我们的发展必须是科学的。怎 样才是科学的?就是要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符合以人为本的思 想。近两个月来,世界经济金融危机日趋严峻,为抵御国际经济环境 对我国的不利影响,中共中央、国务院及时采取灵活审慎的宏观经济 政策,应对复杂多变的形势,实行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 币政策,出台了更加有力的扩大国内需求措施,加快民生工程、基础 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灾后重建,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

体的收入水平,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我认为党中央、国务院认真 分析经济形势、及时把握经济动向、果断采取经济措施就是贯彻落实 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相信能够取得良好效果。这也告诉我们,在 今后的日常工作中一定要加强学习,把握事物发展规律,把一切决策 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确保正确、高效地完成工作。 二、要让学习成为人生永恒的课题(请你关注)。 我们面对的是一个日新月异的时代,如何始终跟上时代的步伐, 保持与时俱进的品质,如何应对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社会 的进步和发展,这是摆在我们全体公务员面前的现实问题,同时也给 我们提出了终身学习的要求。 首先,成为学习型人才是知识经济时代的必然要求。xx同志在中央党校曾提出“知识经济悄悄来临”的观点,指出了随着新技术的飞 速发展和信息产业的崛起,知识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大。我 们所处的是一个知识爆炸的时代,知识的飞速变化增长,对我国正在 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性转变必将产生深刻的 影响,社会的政治、文化、观念等也必然相应地发生重大变化,现代 的科技文明,高新电子和信息技术的应用日益迅速地打破国界,世界 经济的发展以竞争和合作为中心,商业、金融、货币和股市逐步联为 一体,走向全球化;世界各地的发展变化不可避免地通过各种方式波 及国内,我国将更快地融入国际社会,面临挑战,需要学习的知识、

税务培训心得体会

篇一:税收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税收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我于5月20日至6月18日参加了全省国税系统稽查业务培训班。通过为期一个月的税收稽查业务培训,我感到收获是多方面的。能克服了畏难情绪,学到了许多业务知识,提高了稽查技能,增强了干好税收稽查工作的信心,收到了比较理想的效果。 通过学习,更新了知识,开阔了视野,学到了多种处理税收稽查业务问题的方法,增加了干好本职工作的信心。 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我们学习了《十七大报告专题辅导》、《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企业所得税政策》、《区域税收专项整治的组实施》、《虚开发票案件的取证要求》、《行业税务管理和查账实务》、《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增值税扩大抵扣业务讲解》、《国际税收管理(避税、反避税)》、《税收行管法疑难讲解》、《防范稽查职务犯罪若干问题》、《涉嫌危害税收行管犯罪案件取证要求和方法》、《消费税政策完善要点讲解》、《协查系统及辅助查询工具》、《会计电算化软件介绍及技巧》、《稽查查账软件的应用》、《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房地产行业税务管理和查账实务》、《税收执法风险及防范》、《出口退税业务与稽查实务》、《稽查干部心理调节》、《增值税基础知识》等课程,通过对税收案例的分析受益非浅。 作为一名税收稽查工作人员要掌握的税收政策、会计知识,还要懂得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工作方法的灵活运用等方方面面的知识和技能,真可谓包罗万象。 通过学习,我认为,这次培训内容全面,针对性强,非常实用。过去一些概念和一些新知识点比较模糊,经老师的讲解,都基本弄懂弄通,为今后提高实际工作水平提供了良好的知识储备。 在学习中《十七大报告专题辅导》中深刻了解了十七大的主要内容,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什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中国特色“特”在何处、需要什么样的“特”。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xx同志代表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事求是地回顾了过去5年党中央领导全国人民开展的各项工作,科学总结了改革开放29年来我们党所取得的宝贵经验,深刻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根本要求,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党的十七大报告是新世纪新阶段党在理论创新、方针创新、策略创新上的一次总结集成与系统提升,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论断、新命题、新方略、新要求,贯穿全篇的神髓和主旋是科学发展观。总书记对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作了高度的概括和归纳,明确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并要求全党在把握精髓与要义的同时,“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作为一名税务稽查工作人员,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学习十七大精神贯穿学习、工作、生活的始终,切实加强自身思想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正确认识国情、党情,坚持解放思想,锐意创新,抓住机遇,真抓实干,以实际行动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更加坚信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华民族走向繁荣昌盛。 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税收执法风险及防范》、《防范稽查职务犯罪若干问题》中解了稽查执法风险概念,职务犯罪特征和构成,税务渎职犯罪构成和特点,税务稽查执法中的主要风险,通过对税务系统职务犯罪(执法过错)案例的分析提高税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对涉税渎职犯罪不认识,不知为罪的错误观念。提高税务人员法制观念,对涉税渎职犯罪高度重视。提高了不负责任或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涉税渎职犯罪高度警觉。唤醒税务人员出现价值错位与心理失衡,更好的从事税收稽查工作。 在《会计电算化软件介绍及技巧》、《稽查查账软件的应用》课件学习中看到了信息化的时代

税收基础实训心得

税收基础实训心得 纳税实训心得 会计是个讲究经验的职业,为了积累更多的实际操作经验,在本 学期我们得到了了一次纳税申报实训的机会。实训期间努力将自己在课堂上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训期间能够认真完成实训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通过老师讲解我了解到了纳税实训这门课程是以会计核算以及财 务管理的相关内容作为对象,进行实地学习与实践。通过这门课的练习我学会了运用所学习的专业知识来了解会计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内容,加深对会计工作的人事,将理论联系于实际,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为成功走向社会做准备。 学习过程中,我体会最深的就是税收的广泛性和复杂性,面对如 此种种形形色色的大中小企业,诸多的税种,对税务工作和会计工作提出了严峻的考验,这是个好的开始,为我走向社会初步奠定了基础。 实训室每一个学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 现实状况,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学不到的知识,也打开了视野,增长了见识。通过实训,我对税务工作和企业会计工作有了较

深刻的认识。税务机关和企业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决定了纳税环境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企业作为纳税人其义务是纳税,税务机关除了依法履行职责之外,应该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舞弊行为,努力创造一个全社会都能体现公平的纳税环境企业应依法组织会计工作,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充分发挥会计工作的监督功能,为企业的发展和决策提供信息基础。两者只有实现有效的协调,国家才有稳定的税收,企业才有稳定的发展环境。在以前的课程中老师曾经讲到过我们做应到税负最小化、税后利润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是企业的目标,也是纳税筹划的动机。在此动机下,企业务必要尽可能减轻税负,尽可能减少纳税筹划方案的实施成本,尽可能推迟纳税以获得时间价值。这就要求财务会计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纳税申报流程,熟知纳税筹划相关程序和理念,最大最多的为企业节税。通过这次实训也更加让我看清自己今后的努力方向。 会计工作不仅要学号书本里的各种知识,而且也要认真积极地参与各种会计实习的机会,让理论和实践联系在一起,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名真正高质量的专业人士。即将成为会计从业人员,首先需要在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虚心向他人求教,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需要密切关注工作发展的动向,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积累判断是非的经验,学号税法知识,遵纪守法,诚信做人,做好本职工作。通过这次实训也更加让我看清自己今后的努力方向。除此之外拥有一颗上进心,进取心也是非常重要的。在工作中仅靠我们课堂上学习到

税收基础知识培训资料

税收基础知识培训资料 一、财政与税收的关系 政收入表现为政府部门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一个财政年度)所取得的货币收入。 财政收入分为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国债收入和收费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 税收是政府为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凭借其政治权利并按照特定的标准,强制、无偿的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它是现代国家财政收入最重要的收入形式和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国有资产收益是指国家凭借国有资产所的权获得的利润、租金、股息,红利、资金使用费等收入的总称。 国债收入是指国家通过信用方式取得的有偿性收入。 中央财政支出、地方财政支出 二、我国的税收现状 分税制 我国现行税种共有24个,按照财政分税制的要求,将24个税种按照实际情况划分为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方税三种。其中,中央税归中央所有,地方税归地方所有,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分配后分别归中央与地方所有。 国税局系统: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证券交易税(开征之前为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中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中央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地方税务局征收的税种:除上述行业以外的营业税,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车船使用税,屠宰税,筵席税。 三、税收种类

税务知识培训心得复习课程

税务知识培训心得 通过对税务知识培训,对税务工作的一般工作方法和执法工作流程及程序合法性进行了精确把握,为今后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工作实效,也有利回避了执法过错、执法风险的心得。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税务知识培训心得,欢迎大家阅读。 税务知识培训心得篇1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是我国税务工作者向往的知识殿堂,是税收学术研究前沿阵地,也是我近年以来心中一个美好而遥远的梦。8月8日,我有幸踏进梦寐以求的扬州税务学院大门,参加了为期一个月的“第三期新疆地税系统兼职教师培训班”。当看到书有“实事求是”四个龙飞凤舞大字的校园台柱,当端坐于安静的课堂,与来自全疆地税系统的50名业务骨干相识,聆听师尊的教诲时,我忍不住感慨万千,既感动于组织的培养和领导的关怀,又感慨于时光的短暂和友情的珍贵,更感悟于圆梦的快乐和人生的收获。 精彩的授课让我顿悟。本次培训包括了《如何做一个合格的税务培训师》、《兼职教师职责与素养》、《成人培训的特点及对教学的要求》、《培训教师压力管理与心理调适》、《税务培训课程开发与备课思路》、《培训教学方法的选择与运用》、《培训课件制作技术与技巧》、《地方税新政策解读》、《教

师仪态训练》、《税务行政执法风险与防范》、《传统管理哲学与管理智慧借鉴》、《税收政策疑难问题解析》、《沟通技巧训练》等课程,几乎涉猎了税收业务与兼职教师师资培训方方面面的内容,足见组织者之匠心。老师们生动有趣的讲解,双讲式教学模式和案例教学模式以及答疑式教学模式的运用为我们打开了理性的思维空间,激发了我们对现实的思考,另外在进校之初,便进行了挑战自我和极限的拓展训练,顺利过关的心情不言而喻,我感到自己经历了一次“头脑风暴”,实现了思维、知识、工作能力、个人素质的全面“升级”。在学习期间,我们每堂课都是满勤,在认真听课的同时,还做了大量的笔记。下课以后,又到学院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和税务书店阅读和购买了课外书籍及相关理论报刊,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最为让人感动的是,学员在安排好我们食宿学行的同时,在每个宿舍配备了电脑,便于大家进行交流学习。 大家把平时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带进课堂,经过老师的讲解,课堂互动,豁然开朗。通过培训,大家感觉自己站得更高了、看得更远了。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我们提高了思想认识,丰富了的理论知识,调整了的思维方式,拓宽了眼界视野,对以后的税收业务工作和培训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与以往培训不同的是,此次培训结业考试时让我们运用

工作报告:加强税务培训调研报告

加强税务培训调研报告 税务机关肩负着宣传和执行国家税收政策,组织税收收入,为纳税人提供良好服务等重要职责。建设一支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强税务干部职业培训,提高税务干部履职能力,对于顺利完成税务部门的职责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了能更好的提高甘肃酒泉市地税局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我对税务机关培训进行了调研,希望能对如何加强税务培训有所帮助,情况如下: 一、税务机关培训现状 税务系统按照注重综合素质,提升岗位技能,创新培训方式,促进终身学习的工作思路,开展了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的培训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改善,驾驭税务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从目前税务干部培训情况看,主要存在着以下不足。 (一)缺乏主动性和急迫性,培训认识不深刻。虽然各级税务机关对税务干部培训工作逐步加强,但进展不快,与实际工作中税务干部培训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应该充分认识到培训是一种教育,它属于成人终身教育范畴,为税收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是一项基础性、先导性的工作。

(二)缺乏广泛性和全局性,培训人员层次集中。“实施全员培训,促进终身学习”的工作思路有待进一步加强。当前甘肃酒泉地税务局干部的培训主要是集中在税务机关的主要领导,这一群体占据培训资源的85%以上,而基层税务干部因工作任务紧、培训投入资金不足等因素影响受训机会太少,不利于税务培训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形式单一。近年来,工学矛盾一直是税务干部培训的突出问题。一方面税务干部队伍亟需进行新知识、新技能的填充和更新,另一方面在职税务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和业务骨干工作繁忙,参加集中培训的精力和时间不足。税务干部普遍反映,要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和内容,采取不同的培训形式,以增强针对性,提高培训实效。 (四)缺乏生动性与多样性,培训管理模式陈旧。多年来,甘肃酒泉地税局在税务干部培训工作中主要是沿用上级点名调训、下级被动参训的培训模式,这种培训模式有三个突出特点:在参训人员上具有强制性;在培训时间上具有固定性;在教学内容上具有统一性。虽然这种培训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干部增长知识、提高素质的需求,但其本身也存在着一些缺陷,如对参训人员针对性较差、时间约束性强、难以达到按需培训的目的。 二、改善培训现状措施

2021年加强税务培训调研报告

加强税务培训调研报告 加强税务培训调研报告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报告吗?以下是为大家的加强税务培训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税务机关肩负着宣传和执行国家税收政策,组织税收收入,为纳税人提供良好服务等重要职责。建设一支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强税务干部职业培训,提高税务干部履职能力,对于顺利完成税务部门的职责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了能更好的提高甘肃酒泉市地税局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我对税务机关培训进行了调研,希望能对如何加强税务培训有所帮助,情况如下: 税务系统按照注重综合素质,提升岗位技能,创新培训方式,促进终身学习的工作思路,开展了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的培训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改善,驾驭税务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从目前税务干部培训情况看,主要存在着以下不足。

(一)缺乏主动性和急迫性,培训认识不深刻。虽然各级税务机关对税务干部培训工作逐步加强,但进展不快,与实际工作中税务干部培训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应该充分认识到培训是一种教育,它属于成人终身教育范畴,为税收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是一项基础性、先导性的工作。 (二)缺乏广泛性和全局性,培训人员层次集中。“实施全员培训,促进终身学习”的工作思路有待进一步加强。当前甘肃酒泉地税务局干部的培训主要是集中在税务机关的. ___,这一群体占据培训资源的85%以上,而基层税务干部因工作任务紧、培训投入资金不足等因素影响受训机会太少,不利于税务培训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形式单一。近年来,工学矛盾一直是税务干部培训的突出问题。一方面税务干部队伍亟需进行新知识、新技能的填充和更新,另一方面在职税务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和业务骨干工作繁忙,参加集中培训的精力和时间不足。税务干部普遍反映,要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和内容,采取不同的培训形式,以增强针对性,提高培训实效。 (四)缺乏生动性与多样性,培训管理模式陈旧。多年来,甘肃酒泉地税局在税务干部培训工作中主要是沿用上级点名调训、下级被动参训的培训模式,这种培训模式有三个突出特点:在参训人员上

干部教育培训需求调研报告

干部教育培训需求调研报告 篇一:干部教育培训需求调研报告 按照省局干部教育培训需求调研通知要求,结合**国税工作实际,我们于20xx年1月5日至11日,通过局域网面向全系统发放《20xx 年教育培训需求调查表》,又于1月10日至11日,对基层一区两县 三个单位实行了实地走访、座谈,基本了解和掌握了当前基层干部教 育培训工作的各种需求,对制定《20xx年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和《工 作计划》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与参考价值。现将具体调研情况总结汇 报如下: 一、问卷调研情况 此次问卷调查,是我局2009年首次提出“问需培训”理念以来, 第五次对基层教育培训工作需求实行调研。也是省局人事处接手这项 工作以后,由省局高规格安排组织、统一制作调查表、统一推动问需 工作的第一次,得到了我系统21个县市区局的积极响应和密切配合。 此次问卷,全系统在职在岗1681人中,参与调查人员达到1426人, 调查面高达85%。(具体反馈情况见附件) 二、座谈调研情况 在广泛发放、收集问卷调查的基础上,我们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国 税局、**市国税局、**县国税局三个基层单位实行了实地走访、座谈。参与座谈人员包括:局领导、中层干部、基层一线等不同层级代表;税 源管理、纳税服务、税务稽查、行政管理等不同岗位代表;老、中、青 年不同年龄代表等。每到一处,我们都着重介绍了省局教育培训工作 职能划转情况,和20xx年“三基”建设总体工作思路,强调各级对教 育培训工作的重视水准和信心决心,激发同志们参与讨论的激情热情。座谈会气氛热烈,大家畅所欲言,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不但 仅起到了调研的目的,还兼顾了掀起教育培训工作热潮的发动、动员 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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