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工器具管理制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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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厂工器具管理制度

发电厂工器具管理制度

发电厂工器具管理制度1. 目的与范围这份工器具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发电厂各种工器具的使用及安全,防止错误、滥用、损毁或丢失等事件的发生,确保发电厂工作的高效性、安全性和经济性。

此制度适用于所有的工程及维修人员,工程包括发电机组的启动,维护、维修及关闭过程。

2. 工器具的保管与管理所有工器具的保管与管理应该由专人处理,具体细节如下:(1)按照功能及规格分类,并制定进出库记录,验收入库并核对数量。

(2)所有的工器具配备了标签及编号,同时还记录了器具经由谁领用和归还。

(3)保持库存充足,按季度计划及时筹措。

(4)工器具的仓库必须设有门禁系统,并且只允许授权的人员进入。

3. 工器具的维护与保养工器具应该在每次使用前经过检查,保持外观干净清洁,并定期进行保养,确保性能的完好状态。

具体细节如下:(1)检查刃口、切割、钳口等部分是否出现变形、套合严密、牢固等现象。

(2)定期清洁杂物,止水、拆卸零件坚固、润滑配件成分标准,并在记录本上注明保养情况。

(3)根据工作内容及工器具使用记录,定期对其进行调整或更换,并在资料上记录。

4. 工器具的使用与安全使用所有工器具都必须遵照规定,持有工器防护用具,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具体细节如下:(1)遵循用户手册,明确器具使用操作规程。

(2)选择正确的工器具以保证工作的质量以及安全。

(3)使用前检查器具的性能及磨损程度。

(4)确认器具是否有缺陷或危险性。

(5)为了保证安全,必须使用相应的防护装备,例如眼罩、耳罩、手套等。

(6)当执行特殊操作时,必须取得领导的书面批准并严格操作。

发电厂的所有工程及维修人员都应该遵守这个工器具管理制度,这样可以确保发电厂操控器具的高效、安全、经济使用。

电厂工具管理制度

电厂工具管理制度

电厂工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厂工具管理工作,提高工具使用效率和安全保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厂内所有工具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电厂工具是指用于生产、维修、检修、清洁等工作的各类手工具、电动工具等设备。

第四条电厂在使用和管理工具时,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科学规划、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五条电厂应建立健全工具管理制度,明确工具采购、存放、使用、保养、报废和返还的管理流程和要求。

第六条电厂应加强对员工的工具使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七条电厂应定期开展工具台账清查和巡视检修,保障工具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八条电厂应规范工具的使用范围,禁止私刻私用、私存私用或超范围使用。

第二章工具管理第九条电厂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工具采购计划,并由设备管理部门统一采购。

第十条电厂应对采购的工具进行验收,保证质量和使用功能。

第十一条电厂应对采购的工具编制台帐,并负责存档。

第十二条电厂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谁申领、谁负责”原则,对工具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电厂应根据工具类型和用途,合理安排工具的存放位置,保证易使用和安全。

第十四条电厂应定期对工具进行巡视检修,保证工具的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电厂应对工具的使用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保障工具的安全使用。

第十六条电厂应建立健全工具报废处理程序,并定期进行工具报废清查。

第三章工具使用第十七条电厂应对工具使用人员进行岗前、在岗、转岗等不同阶段的使用培训,保障工具的安全使用。

第十八条电厂应为工具使用人员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增强工具使用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

第十九条电厂应建立健全工具使用记录制度,对工具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

第二十条电厂应对违反工具使用制度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工具的安全使用。

第四章工具保养第二十一条电厂应建立健全工具保养制度,明确工具保养的频次和内容。

第二十二条电厂应通过培训等方式,提升工具保养人员的保养技能。

电厂安全工器具室管理制度

电厂安全工器具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电厂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确保工器具的完好性和使用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电厂内所有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储存、发放、使用、维护和报废等环节。

三、职责分工1. 安全工器具室负责人:负责安全工器具室的管理工作,包括工器具的购置、验收、储存、发放、维护和报废等。

2. 安全工器具管理人员:负责安全工器具的具体操作,包括验收、发放、回收、维护和报废等。

3. 使用部门:负责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保管和回收。

四、管理制度1. 购置管理(1)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2)购置前需进行市场调研,选择质量可靠、性能稳定的供应商。

(3)购置的安全工器具应具有合格证、检验报告和使用说明书。

2. 验收管理(1)安全工器具到货后,安全工器具管理人员应进行验收,检查其外观、性能、配件等是否符合要求。

(2)验收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入库,并做好登记。

3. 储存管理(1)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腐蚀的专用库房内。

(2)库房内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防护用品。

(3)安全工器具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晰,便于查找。

4. 发放管理(1)使用部门需填写《安全工器具领用单》,经安全工器具室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领取。

(2)发放安全工器具时,应告知使用注意事项和保养方法。

(3)安全工器具发放后,使用部门应做好登记,并定期回收。

5. 使用管理(1)使用安全工器具前,应检查其完好性,发现损坏、变形、磨损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

(2)使用安全工器具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改变工器具的结构和性能。

(3)使用完毕后,应将安全工器具擦拭干净,放回原处。

6. 维护管理(1)安全工器具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性能稳定。

(2)维护保养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7. 报废管理(1)安全工器具达到报废标准或损坏无法修复时,应及时报废。

电厂施工工器具管理制度

电厂施工工器具管理制度

电厂施工工器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电厂施工工器具管理,规范工器具的使用和管理,保障施工安全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电厂施工中使用的各类工器具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责任1. 电厂施工单位负责制定并执行工器具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工器具管理岗位,负责工器具的采购、领用、保管、维护和监督等工作。

2. 电厂施工单位领导对工器具的管理负有最终责任,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保证管理制度的实施。

3. 工器具管理员负责工器具的日常管理工作,维护和维修等。

4. 施工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正确使用和保管工器具,定期维护和检查。

四、工器具采购1. 电厂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需求和相关规定进行工器具的采购。

采购人员需对供应商进行审查,选择信誉好、产品质量可靠的厂商。

2. 电厂施工单位应向供应商提出工器具的使用规范和技术要求,并确保所有工器具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3. 电厂施工单位应对购进的工器具进行验收,并做好相应记录。

五、工器具领用和归还1. 施工人员需凭借工器具领用单进行工器具的领用,领用人员应对工器具进行检查,确保工器具无损状态后方可领用。

2. 施工人员应按照使用规范和技术要求正确使用工器具,不得私自更改、拆卸或转让他人使用。

3. 施工人员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进行清洁和归还,工器具管理员需对归还的工器具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4. 如因施工需要,工器具需借用外部设备,应填写相关手续并遵守外部设备管理规定。

六、工器具保管1. 电厂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工器具库房,对工器具进行分门别类、编号和存储,保证库房内环境整洁、通风、干燥,并设置防火、防盗设施。

2. 工器具管理员应对库房进行定期巡查和维护,确保库房和工器具的安全。

3. 施工单位应对重要工器具进行专门保管,并设置专门的保管人员。

4. 对于易损散工器具应进行分类存放,并设置清单,定期检查和保养。

五、工器具维护和检查1. 工器具管理员应定期对工器具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工器具的使用状态和性能良好。

某电厂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

某电厂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

某电厂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一、背景电厂是一个高风险的工作场所,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对于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电厂安全工器具的有效管理,制定本办法以规范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和保养。

二、管理范围该电厂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适用于全厂员工在工作中使用的各类安全工器具,包括但不限于防护服、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三、责任分工1. 电厂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工器具的采购、分发和更新,并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各岗位负责人负责对所属岗位员工的安全工器具进行检查和督促使用,及时更换损坏或过期的器具。

3. 各岗位员工有责任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工器具,不得随意调换、破坏或私自使用他人的安全工器具。

四、安全工器具的使用1. 任何员工在进入电厂工作区域之前,必须佩戴适当的安全工器具。

2. 使用安全工器具的员工应仔细阅读并熟悉使用说明书,了解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 安全工器具应根据所在岗位的特殊要求进行选择,必要时可以组合使用多种工器具以增加防护效果。

4. 安全工器具的佩戴和使用要符合相关标准,确保其功能能够有效发挥。

五、安全工器具的保养和维修1. 安全工器具应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其状态良好。

2. 每个岗位应建立相应的安全工器具保养记录,记录安全工器具的保养情况,并在使用之前进行检查。

3. 发现安全工器具有损坏、过期或失效的情况,应立即上报岗位负责人,并及时更换。

4. 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对安全工器具进行维修和校正,确保其性能符合要求。

六、安全教育和培训1. 电厂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工器具的认识和使用意识。

2. 新员工入职培训中应重点培训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 员工在工作期间应随时接受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培训和指导,提高其正确佩戴和使用的能力。

七、安全工器具的使用记录1. 员工在使用安全工器具时应建立相应的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时间、使用地点和使用人员等信息。

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使用规定范本

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使用规定范本

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使用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力工作的安全性和顺利进行,规范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和使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第二条电力安全工器具是指用于电力工作中保护工作人员安全和顺利进行工作的工具、设备和器材。

第三条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包括采购、存放、领用、保管、检修、报废等环节。

第四条电力安全工器具的采购应当满足安全、实用、可靠的要求,并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第五条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存放应当统一管理,建立工器具管理台账,明确每一件工器具的出入库记录。

第六条电力安全工器具的领用应当经过申请、核准的程序,由工具管理员发放,并及时记录在工器具管理台账中。

第七条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保管责任人应当妥善保管工器具,保证不丢失、不损坏。

第八条电力安全工器具的检修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法进行,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的工器具。

第九条电力安全工器具的报废应当经过审核,不合格或无法修复的工器具不能继续使用,并进行合理处理。

第三章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第十条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进行,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人员应当经过相关岗位培训和考核合格,严禁无资质人员操作电力安全工器具。

第十二条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人员应当按照使用情况及时向工具管理员进行维修和更换申请。

第十三条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场所应当清洁、干燥,无明火和易燃物品。

第十四条电力安全工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明显的故障或损坏应立即向工具管理员报告,停止使用,经修理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十五条电力安全工器具的放置位置应当固定,避免高处摔落或者受到挤压碰撞。

第十六条严禁非授权人员私自调整、更换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参数和零部件。

第四章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保养第十七条电力安全工器具应当经过定期保养,保证其工作状态良好。

第十八条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保养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包括清洁、润滑、调整等措施。

第十九条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保养人员应当按照保养规程操作,并做好保养记录。

电力施工企业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电力施工企业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电力施工企业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电力施工企业机械、工器具的安全使用,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电力施工企业的所有机械、工器具的使用和管理。

二、基本要求1. 所有机械、工器具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办理相应手续。

2. 机械、工器具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相关证书,并经过岗位安全考核合格。

3. 机械、工器具必须进行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和保险,确保其性能正常、操作安全。

4. 机械、工器具必须标明相关安全警示标识,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装置。

5. 禁止对机械、工器具进行私自改动、拆卸或使用不符合规定的附件和配件。

三、机械、工器具的采购与验收1. 采购人员必须依据施工计划和需要,制定机械、工器具采购计划,并向上级申请批准。

2. 进行机械、工器具采购时,必须向供应商索取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保修卡等。

3. 采购人员在收货时必须对机械、工器具进行验收,包括检查机械、工器具的外观、性能等是否正常,并记录验收结果。

四、机械、工器具的保养与维修1. 用户部门必须建立机械、工器具的保养记录,定期对机械、工器具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其性能稳定。

2. 临时停用或长时间不使用的机械、工器具必须进行防锈处理,并妥善保管。

3. 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的机械、工器具必须及时报修,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检修,修复完成后,需要进行试运行和验收。

五、机械、工器具的使用管理1. 机械、工器具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明。

2. 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动或拆卸任何部件。

3. 使用人员在使用前必须对机械、工器具进行检查,确保其性能正常,必要时进行漏电保护装置测试。

4. 使用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佩戴相关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等,并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和防护装置。

5. 机械、工器具的使用期限到期或出现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上级进行处理。

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范本

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范本

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提高电力运维人员的工作安全性和效率,保障电力设施和人员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电力设施运维工作单位和电力工程承包单位的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

第三条电力安全工器具是指用于电力设施的安全操作和维护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绝缘手套、胶皮手套、电力工具、绝缘工具和安全设备等。

第四条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实行综合管理、分类管理、专人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便利、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职责第六条国家电网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负责制定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制度,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工器具的领用、保管、检验和报废等工作。

第七条电力设施运维工作单位负责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要求进行工器具的领用、保管、检验和报废等工作,并定期上报相关工作情况。

第八条电力工程承包单位负责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要求进行工器具的领用、保管、检验和报废等工作,并定期上报相关工作情况。

第三章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要求第九条电力安全工器具应当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具有合格的产品资质和安全使用标志。

第十条电力安全工器具应当经过定期的检验和试验,并有相应的检验报告。

第十一条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经过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废或更换。

第十二条电力安全工器具应当统一编号,做好登记和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工器具的使用情况能够及时跟踪和查询。

第十三条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存放应设专门存放场所,按照工器具的种类和用途进行分类存放。

第十四条电力安全工器具的领用应按照实际需要和岗位要求进行,领用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和技能,并接受相关培训。

第十五条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应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清点和检查,保持工器具的完好,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第十六条电力安全工器具的报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工器具应进行统一处理和销毁,不得随意丢弃或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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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器具管理规定
第一章目的
1.1为了加强工器具的管理, 确保工器具的有效及合理的使用, 避免工器具的丢失, 降低工器具成本。

确保工器具的安全使用。

第二章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电厂各生产部门的个人工器具、公用工器具、形成固定资产的工器具的管理。

2.2本制度的解释权在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电厂。

第三章专业术语定义
3.1 个人工器具: 指由个人保管使用的工器具及仪器;
3.2 公用工器具: 指由班组、部门统一保管的工器具及仪器, 包括大型的工器具及仪器;
3.3 形成固定资产的工器具: 指单价元及以上的大型工器具及仪器、试验室用的标准器具。

3.4 Ⅰ类工器具: 工器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但依靠基本绝缘, 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 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导线连接起来, 以这样的方法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3.5 II类工器具: 工器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但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

II类工器具分绝缘外壳II 类工器具和金属外壳II类工器具, 在工器具的明显部位标有II类结构符号。

3.6 III类工器具: 工器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在工器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第四章执行程序
4.1 建立工器具管理台帐
4.1.1发电厂各生产部门对现有的公用工器具、个人工器具、形成固定资产的工器具全部进行登记, 分别建立工器具台帐( 见附件2-附件4) ;
4.1.2台帐要如实统计, 统计后的台帐作为工器具以旧换新的依据, 要求各部门及个人如实建帐;
4.1.3公用工器具台帐及个人工器具台帐由各部门设专人统一管理, 电子台帐即可, 不需打印保存;
4.1.4 固定资产类的工器具台帐, 以大屯发电厂固定资产明细中列明的工器具为准, 未列入资产明细的元以上的工器具, 暂列入非固定资产台帐, 如果工器具损坏报废后, 再采购时经过固定资产零购方式采购, 完成采购转入固定资产台帐;
4.2 工器具的报废及计划领用
4.2.1 工器具的领用采取以旧换新方式, 依据工器具台帐作为以旧换新的依据, 台帐以外的工器具不予更换, 丢失的工器具不予购买; 非固定资产类工器具更换发生的费用, 在生产成本费用中列支。

4.2.2 操作方式
4.2.2.1 各部门在每月20日前完成废旧工器具报废手续的办理, 见附件5( 工器具报废单) , 技术部门负责鉴定工器具是否已经损坏无法使用, 并在鉴定人意见处签字, 对鉴定的真实性负责; 完成审批手续将复印件及时送交材料科一份;
4.2.2.2依据报废的工器具内容制定采购需求计划, 履行流程的审批手续; 对于未办理工器具报废手续的工器具计划, 又无电厂领导同意, 各级审批人员不得审核;
工器具计划审批流程:
4.2.2.3 如工作中必须增加工器具, 分场制定需求清单, 同技术科科长和电厂主管领导沟通, 获得同意后, 进入审批程序。

4.2.2.4以旧换新的工器具领用前各部门将报废工器具交到材料科, 材料科保管员按报废单进行
实物核对后, 按计划内容发放新工器具, 接不到报废工器具, 新工器具不予发放并记录。

4.2.3 对工器具使用的规定
4.2.3.1工器具的使用周期一般不低于3年, 对于易损工器具使用周期一般不低于1.5年, 如不到规定的使用周期, 工器具因损坏需提前更换, 要说明原因;
4.2.3.2 对于岗位变动, 工器具不予补充, 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进行岗位变动人员之间的工器具交接, 对于调离本电厂, 其工器具退还本部门, 部门将其保存好, 待新该岗位人员确定后交其使用;
4.2.3.3 由于部门变更, 部门合并, 部门的前后领导应安排工器具手续的平稳交接, 保证工器具台帐管理的连续性;
4.2.3.4 对于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类工器具的采购, 严格按照公司审批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进行购置。

4.3部门之间工器具的借用
4.3.1 对于部门之间的工器具借用, 应履行借用手续, 防止工器具由于借用人忘记而丢失; 借用手续按表格填写, 见( 附件1) ;
4.3.2 借用手续由工器具保管部门的保管员保管;
4.3.3 部门之间工器具的使用要严格执行借用手续, 使用期间造成工器具损坏, 由借用部门负责修复后归还工器具保管部门, 并在借用单上说明情况;
4.3.4 对于部门内部的公用工器具的借用, 由部门内部建立借用规定。

4.4电动工器具的定期检/校验
4.4.1工器具在发出或收回时, 保管人员必须进行一次日常检查; 在使用前, 使用者必须进行日常检查。

4.4.2工器具日常检查至少应包括以下项目:
4.4.2.1工器具上的设备名称和编号清晰;
4.4.2.2工器具登记在册, 名称编号相符;
4.4.2.3未超过或接近校验日期;
4.4.2.4外壳、手柄无裂纹和破损;
4.4.2.5电源线完好;
4.4.2.6保护线完好;
4.4.2.7插头完好;
4.4.2.8开关动作正常、灵活、无破损;
4.4.2.9机械防护装置良好;
4.4.2.10转动部位转动灵活;
4.4.3工器具必须由专职人员进行定期检查
4.4.3.1每年至少检验两次。

每个月检查一次;
4.4.3.2在湿热和常有温度变化的地区或使用条件恶劣的地方应缩短检查周期, 每两月检验一次;
4.4.3.3在5月20日霉雨季节前应及时进行检查;
4.4.3.4工器具应有足够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
4.4.4专业人员定期检验内容
4.4.4.1必须测量工器具的绝缘电阻。

绝缘电阻应不小于表一规定数值;
表一:
4.4.4.2绝缘电阻用500V兆欧表测量, 时间是1分钟;
4.4.4.3进行绝缘电阻测试前应先检查绝缘电阻表是否在合格期内;
4.4.4.4进行绝缘电阻测试前应先空试、短接表笔, 此时兆欧表应为∝、 0 MΩ;
4.4.4.5在进行绝缘测试时应打开电源开关, 如有加热元件、继电器元件等, 则将其断开;
绝缘测试后应对被试品进行充分放电
4.5工器具的管理
4.5.1长期搁置不用的工器具, 在使用前必须测量绝缘电阻。

如绝缘电阻小于上表数值, 必须进行处理, 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5.2工器具如有绝缘损坏电源线护套破裂、保护线脱落、插头插座裂开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时, 应立即进行修理。

4.5.3使用单位和维护部门不得任意改变工器具的原设计参数, 不得采用低于原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与原有规格不符的零部件。

4.5.4工器具维修必须由专门指定的维修部门进行, 同时应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或仪器。

4.5.5工器具电气绝缘部分处理后必须进行测量和试验。

( 见表二)
4.5.6试验期间不应发生闪络或击穿。

4.5.7工器具如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仍达不到应有的安全技术要求必须办理报废手续。

表二:
4.6其它要求
4.6.1工器具的检验由工器具所属部门的安全员负责进行, 检查/校验应符合《安规》及产品制造厂规定, 校验合格后按规定位置贴好合格证, 合格证应表明检验有效的截止日期。

4.6.2校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及手持电动工器具应按照
5.8规定进行管理, 标注清晰明显标志, 放在指定的不合格报废工器具柜内, 防止错用。

4.6.3各部门对个人拥有的手动工器具进行统计( 以清单进行统计) , 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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