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流失问题及其对策-最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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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案例分析电子商务税收问题

结合案例分析电子商务税收问题

结合案例分析电子商务税收问题在当今数字化的时代,电子商务以其便捷、高效的特点迅速崛起,成为了商业领域的重要力量。

然而,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税收问题也日益凸显。

本文将结合具体案例,深入分析电子商务税收所面临的挑战以及可能的解决途径。

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个典型的电子商务企业案例。

某知名电商平台,在短短几年内迅速积累了大量用户和商家,交易规模不断扩大。

然而,在税收方面却出现了一些争议。

由于该平台上的商家众多且来源广泛,税务部门在监管和征税方面面临着巨大的困难。

一些商家未能如实申报销售额,导致税款流失。

电子商务税收面临的首要问题是税收征管的难度加大。

与传统商业相比,电子商务的交易往往是数字化、虚拟化的,交易记录容易被篡改或删除。

例如,一些小型电商卖家可能没有完善的财务记录,税务部门难以准确核实其营业额。

而且,电子商务跨越地域界限,使得税收管辖权的确定变得复杂。

不同地区的税收政策可能存在差异,这就容易导致税收冲突和税收漏洞。

另一个重要问题是税收政策的不完善。

当前的税收法规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传统商业模式制定的,对于电子商务这种新兴业态的适应性不足。

比如,对于跨境电商的税收政策,在商品归类、税率适用等方面还存在模糊之处。

这不仅给电商企业带来了困扰,也给税务部门的执法带来了难度。

此外,电商平台在税收中的责任界定也不够清晰。

在某些案例中,电商平台对于商家的税收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

平台可能只关注交易的促成,而忽视了税收合规的重要性。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可以借鉴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

例如,某些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专门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系统,通过大数据和信息技术手段,对电商交易进行实时监控和分析,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同时,完善税收政策,明确电商相关的税收规定,减少政策的不确定性。

对于电商平台,应明确其在税收方面的协助义务和责任,要求其对商家进行税收宣传和培训,并提供必要的税收数据。

再来看一个国内的案例,某地区税务部门与电商平台合作,建立了数据共享机制。

论电子商务对我国税收影响及对策

论电子商务对我国税收影响及对策

论电子商务对我国税收影响及对策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在我国经济领域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它改变了传统的商业模式和交易方式,为企业和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然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也给我国税收带来了一系列的影响和挑战。

电子商务对我国税收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税收征管难度加大。

电子商务交易具有虚拟性、隐匿性和跨区域性等特点。

在虚拟的网络环境中,交易双方的身份和交易信息难以准确核实,税务机关难以掌握真实的交易数据。

而且,电子商务企业可以轻易地在不同地区甚至不同国家开展业务,税收管辖权的界定变得模糊不清,导致税收征管的复杂性大大增加。

其次,税收流失问题严重。

由于税收征管的困难,许多电子商务企业存在漏税、逃税的现象。

一些小型电商企业可能未进行税务登记,或者故意隐瞒交易收入,从而逃避纳税义务。

此外,跨境电子商务中的税收问题也较为突出,例如一些商品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进入我国,可能规避了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等。

再者,传统税收制度受到冲击。

现有的税收制度主要是基于传统的实体经济设计的,对于电子商务这种新型的交易模式存在诸多不适应之处。

例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规定在电子商务环境下难以有效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也面临困境。

针对电子商务对我国税收带来的影响,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一是完善税收法律法规。

加快制定专门针对电子商务税收的法律法规,明确电子商务税收的基本原则、纳税主体、征税对象、税率、税收征管等方面的规定,为税收征管提供法律依据。

二是加强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

建立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平台,实现税务机关与电商平台、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电子商务交易进行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三是强化国际税收合作。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电子商务的跨境交易日益频繁。

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税收合作,共同应对跨境电子商务税收问题,防止税收利益的流失。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流失问题及其对策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流失问题及其对策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流失问题及其对策【摘要】在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今天,税收流失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本文从税收流失问题的分析入手,探讨了导致税收流失的原因以及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税收管理存在的挑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文章提出了加强监管和执法以及建立合理税收政策的策略。

通过对这些策略的研究分析,可以有效应对税收流失问题,保障国家税收的稳定和增长。

在文章总结分析了该问题的现状,并展望未来可能的发展趋势。

提出了建议,希望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共同解决税收流失问题,促进电子商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关键词:电子商务环境、税收流失、原因分析、管理挑战、应对策略、监管执法、税收政策、总结分析、展望未来、建议。

1. 引言1.1 背景介绍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便利,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和挑战。

在传统商业模式下,税收基本上是通过实体店的交易来征收的,而在电子商务环境下,跨境交易、虚拟商品以及云计算等新型商业活动的出现,给税收管理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虽然电子商务在促进经济发展和创新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对税收的管理和征收却存在较大的难题,导致税收流失的问题日益凸显。

目前,许多国家和地区都面临着电子商务环境下税收流失的问题,这主要是由于税收管理体制不完善、监管不力、征收难度大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所致。

税收流失不仅会损害政府财政收入,还会扭曲市场竞争,影响经济公平和社会稳定。

如何有效解决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流失问题,成为各国政府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1.2 问题意识在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税收流失问题日益凸显,给国家财政收入造成了严重影响。

电子商务的特点是跨境性强、无形性强、难以监管,使得传统税收管理体系面临巨大挑战。

在传统实体经济中,由于商品流通和资金流动相对容易监控,税收管理相对较为规范。

随着电子商务的崛起,跨境电商、网络广告等新型商业模式的迅猛发展,税收管理的难度大大增加。

由于电子商务的虚拟化、无形化特点,往往使税收流失问题更加隐蔽。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流失问题及对策分析论文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流失问题及对策分析论文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流失问题及对策分析论文电子商务(e-commerce)是指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进行商品和服务的交易和流通的方式。

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网络支付方式的不断发展,电子商务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然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税收流失问题。

本文将从税收流失的原因、影响以及对策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税收流失的原因税收流失是指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由于各种因素导致的税收漏洞,使得国家税收无法得到有效征收的现象。

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电子商务交易的复杂性。

电子商务交易通常涉及多个国家、地区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征收难度较大,容易出现税收漏洞。

2.税收政策的滞后性。

由于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税收政策相对滞后,难以及时跟进,导致税收征收效果不佳。

3.信息不对称。

电子商务交易中,卖家和买家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容易出现虚假交易和逃税现象。

4.税收征收机制的不完善。

电子商务交易中,税收征收机制相对不完善,容易出现漏洞,使得税收无法得到有效征收。

二、税收流失的影响税收流失对国家财政收入和经济发展都会带来不良影响。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财政收入减少。

税收流失会导致国家财政收入减少,影响政府的财政支出和社会公共服务的提供。

2.企业竞争不公平。

逃税的企业可以以更低的价格销售商品和服务,导致其他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受到影响。

3.不利于国际经济合作。

税收流失会导致国际贸易不公平,影响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

三、对策分析为了解决税收流失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包括:1.完善税收征收机制。

加强税收征收机制的建设,完善电子商务交易的税收征收方式和流程,提高税收征收效率和准确性。

2.加强税收政策的制定和跟进。

及时跟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制定符合实际的税收政策,以防止税收漏洞的出现。

3.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管。

加强对电子商务交易信息的监管和公开,提高卖家和买家之间的信息对称性,防止虚假交易和逃税现象的出现。

电子商务环境下税收流失问题研究

电子商务环境下税收流失问题研究

电子商务环境下税收流失问题研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兴起,成为了商业交易和消费的主要形式之一。

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税收管理方面的新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税收流失。

税收流失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税收收入未能征收到位,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减少的现象。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税收流失问题尤为突出,因为其跨境性、虚拟性和高度信息化的特点使得税收管理变得更加困难。

本文将从电子商务环境下税收流失的原因、影响和应对措施等方面展开研究,以期为相关部门和企业提供参考和指导。

一、税收流失问题的原因1. 跨境性带来的难以监管问题电子商务具有跨境特性,很多电子商务交易都是跨国交易,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监管。

特别是在国际间存在着很多税收协定和税率差异的情况下,跨境电子商务往往会通过避税手段来减少纳税金额,从而导致税收流失。

2. 虚拟性导致的信息不对称电子商务的虚拟性使得交易活动在虚拟环境中进行,交易信息不易得到全面和准确的披露,导致了信息不对称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出现虚构交易、虚假报告等行为,导致税收流失。

3. 高度信息化给税收管理带来的挑战电子商务交易的高度信息化特点使得实施税收管理变得更加困难。

税务部门往往需要利用大数据分析和信息技术手段来进行有效监管和征收,这对于传统的税收管理方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 国家财政收入减少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税收流失将直接导致国家财政收入减少,影响政府正常运转和公共服务的开展。

特别是在经济不景气时期,税收流失会加剧国家财政的负担,影响到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2. 不公平竞争情况加剧由于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流失,使得一些电子商务企业可以通过不合理的税收安排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从而扭曲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这将导致正规企业受到不公平竞争的挑战,影响市场秩序。

3. 国际税收合作受到影响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税收合作变得越来越重要,但是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流失问题令国际税收合作受到影响。

浅析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流失问题及对策

浅析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流失问题及对策

浅析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流失问题及对策电子商务的普及和快速发展使得传统的税收征管方式逐渐难以适应新时代的需要,出现了大量未缴税的现象,导致税收流失。

这对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都带来了负面影响。

本文将从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流失问题以及对策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1. 电子商务平台缺乏合规意识: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由于卖方的信用评价和维权机制不完善,许多商家都采用“偷税漏税”的方式来保持其竞争力。

这些商家往往采用虚假报关或者不报关的方式来规避税收,造成了巨大的税收流失。

2. 消费者的海外购物渠道:海外购物已经成为了越来越多人的消费方式,特别是对于高端消费品,消费者更加倾向于海外购买。

然而,由于海外购物不需要纳税,许多消费者在海外购物后并没有向海关申报,导致了大量的税收流失。

3. 电子商务平台缺乏信用监管:在传统商业环境下,商家之间通过政府机构或者第三方有信誉的公司来制定诚信约定和信用评价体系。

但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商家之间往往没有有效的诚信约定和信用评价体系,这就为商家采用偷税漏税等行为提供了机会。

二、对策1. 建立税收透明度体系:国家应该建立统一的税收征管平台,以便对电子商务平台上的所有交易进行监管和跟踪。

通过税收透明度体系,政府可以实时了解所有电子商务交易的情况,以此来防止偷税漏税等现象的出现。

2. 加强第三方信用评价体系:政府应该积极引入第三方信用评价公司来制定信用评价体系,对商家进行评价,并对不良商家进行惩罚。

加强信用评价体系不仅可以减少商家偷税漏税等不良行为,而且还可以提高商家诚信度和消费者购物体验。

3. 加强海关征税:政府应该加强海关征税的力度,对从海外购买的商品实行加税,从而鼓励消费者向国内商家购买商品。

另外,政府还应该建立消费者投诉系统,对消费者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其自觉遵守税收法规的意识。

总之,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税收流失的问题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只有加强税收透明度体系建设,加强信用评价体系、海关征税以及宣传教育,才能有效地预防税收流失,保障国家财政稳健运行。

浅谈我国电子商务税收的法律问题

浅谈我国电子商务税收的法律问题

浅谈我国电子商务税收的法律问题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在我国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

电子商务的出现和发展,给传统的税收法律制度带来了一系列的挑战。

在这个数字化的时代,如何制定合理、有效的电子商务税收法律政策,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电子商务的兴起改变了传统的商业模式和交易方式。

相较于传统商务,电子商务具有交易虚拟化、数字化、无国界性等特点。

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络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购物,商家无需实体店面就能开展业务。

这种便捷性和高效性使得电子商务的规模迅速扩大,但也给税收征管带来了困难。

首先,电子商务的交易主体难以确定。

在网络环境中,交易双方可以隐匿真实身份和经营地点,税务机关难以准确识别纳税人。

而且,一些小型电商经营者可能没有进行工商登记,进一步增加了税收征管的难度。

其次,税收管辖权的界定变得模糊。

由于电子商务的无国界性,交易可能跨越多个地区和国家。

对于跨国电子商务交易,应该由哪个国家或地区征税,依据何种原则征税,成为了国际税收领域的争议焦点。

再者,电子商务交易的数字化特征使得税务机关难以准确掌握交易信息。

传统的税收征管依赖于发票、账簿等书面凭证,但在电子商务中,很多交易记录都是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容易被修改或删除,真实性和完整性难以保证。

此外,现行税收法律制度在电子商务领域存在滞后性。

许多税法条款是基于传统商务制定的,对于电子商务中的新问题、新情况缺乏明确规定,导致税收征管缺乏法律依据。

为了解决电子商务税收中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一是完善税收法律制度。

应当尽快修订相关税法,明确电子商务税收的基本原则、纳税主体、征税对象、税率等要素,使电子商务税收有法可依。

二是加强税务登记管理。

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进行税务登记,明确其纳税义务和责任。

同时,建立电子商务税务登记信息库,实现税务机关与工商、金融等部门的信息共享。

三是明确税收管辖权。

在国际税收方面,应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维护我国的税收权益。

电子商务征税的困难及对策

电子商务征税的困难及对策

电子商务征税的困难及对策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和普及,国家税收政策也逐渐调整和完善,以适应新的商业模式。

然而,电子商务征税仍然面临一系列的困难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电子商务征税的困难,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困难1. 定位困难在传统商业模式中,企业的经营场所和销售范围相对固定,便于税务部门准确掌握纳税人的征税义务。

然而,电子商务具有虚拟性和跨境特点,很难准确确定销售地点和所得税的归属地。

这给税务部门带来了巨大的难题。

2. 信息不对称电子商务的交易往往是通过网络进行,很难准确获取交易信息和相关数据。

在传统的商业模式中,交易双方通过实体交易凭证和发票等方式记录销售和购买的细节。

然而,在电子商务中,信息流动很快,不易跟踪和核实。

这给税务部门的征税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3. 跨境征税困难电子商务具有跨境交易的特点,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销售商品或服务到全球任何地方。

然而,跨境交易涉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税收政策,征税难度极大。

税务部门难以有效监管和征收跨境电子商务的税款,导致税收流失。

二、对策1. 建立统一征税规则针对电子商务征税困难,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建立统一的征税规则。

各国税收政策应协调一致,通过互相合作和信息共享,促进电子商务的税收公平和有效征收。

2. 加强技术手段支持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税务部门可以利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来跟踪和核实电子商务交易信息。

同时,需要加强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建立合作机制跨境电子商务征税需要建立国际合作机制,共同应对跨境征税难题。

国际税收组织和相关国际组织可以合作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标准,加强税收信息交流和合作,提升税收征管能力。

4. 强化合规意识对于电子商务企业来说,合规征税是一项重要的义务和责任。

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财务和会计制度,确保交易数据的真实可信。

同时,在购物平台和电商平台方面,相关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平台的监管,确保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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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流失问题及其对策摘要:电子商务的发展,造成了网上贸易的“征税盲区域”,网上贸易的税收流失问题十分重。

我国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原则包括:税收中性原则、财政收入原则、尽量利用既有税收规定原则和坚持国家税收主权原则。

要借鉴国际经验,完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一是要把握电子商务环境下常设机构原则的适应性;二是要建立符合电子商务要求的税收征管体系;三是要加强税收征管的电子化建设。

关键词:电子商务税收流失税收原则常设机构税收征管体系一、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流失问题不容忽视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和日趋成熟,越来越多的企业搬到网上经营,其结果是一方面带来传统贸易方式的交易数量的减少,使现行税基受到侵蚀,另一方面由于电子商务是一个新生事物,税务部门的征管及其信息化建设还跟不上电子商务的进展,造成了网上贸易的“征税盲区域”,网上贸易的税收流失问题十分严重。

1、征管失控,税收流失严重。

网上贸易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搬迁到互联网上进行交易,必然导致传统贸易方式的交易数量减少,而税务机关又来不及研究相应的征税对策,更没有系统的法律法规来约束企业的网上贸易行为,出现了税收征管的真空和缺位,使本应征收的税款白白流失。

另外,由于在互联网上企业可以直接进行交易,而不必通过中介机构,又使传统的代扣代缴税款无法进行。

据国家税务总局的保守估计,1998年网上交易就造成我国税收流失13亿元,并以每年40%的速度增长。

2、稽查难度加大。

传统的税收征管都离不开对帐簿资料的审查,而网上贸易是通过大量无纸化操作达成交易,帐簿、发票均可在计算机中以电子形式填制,而电子凭证易修改,且不留痕迹,税收审计稽查失去了最直接的纸质凭据,无法追踪。

企业如不主动申报,税务机关一般不易察觉其贸易运作情况,从而助长了偷逃骗税活动。

另外,随着计算机加密技术的发展,纳税人可以用超级密码和用户名双重保护来隐藏有关信息,使税务机关收集资料十分困难。

3、互联网为纳税人避税提供了高科技手段。

互联网的全球性不仅为企业经营获得最大限度的利润提供了手段,同时在某种程度上也成了企业避税的温床,建立在互联网之上的电子邮件、可视会议、IP电话、传真技术为企业架起实时沟通的桥梁,通过互联网将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合理地”分布于世界各地将更容易,在避税地建立基地公司也将轻而易举。

此外,银行的网络化及电子货币和加密技术的广泛应用,使交易定价更为灵活、隐蔽,对税收管辖权的“选择”更加方便。

由此可见,避税和反避税的斗争在高科技下将日益激烈。

4、导致税务处理的混乱。

随着网上贸易中有形产品和信息服务的区别变得日渐模糊,税务机关对网上知识产权的销售活动及有偿咨询束手无策。

许多贸易对象均被转化为“数字化资讯”在国际互联网中传送,使得税务机关很难确定一项收入所得为销售所得、劳务所得还是特许权使用费。

由于所得的分类直接关系到税务方面的处理,上述问题导致了税务处理的混乱。

网上交易发生在虚拟的、数字化的计算机空间而不是在某一具体地点,所以要把收入来源和具体地点相联系几乎是不可能的,确定纳税人也变得相当困难。

5、容易陷入国家税收管辖权的冲突中。

国家税收管辖权的问题是国际税收的核心,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同时行使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和居民(公民)税收管辖权,即就本国居民(公民)的全球所得和他国居民(公民)来源于本国的收入课税,由此引发的国际重复课税通常以双边税收协定的方式来免除。

然而,Inter网贸易中,这两种税收管辖权都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首先,Inter网贸易的发展必将弱化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外国企业利用国际互联网在一国开展贸易活动时,常常只需装有事先核准软件的智能服务器便可买卖数字化产品,服务器的营业行为很难被分类和统计,商品被谁买卖也很难认定。

加之Inter网的出现使得服务也突破了地域的限制,提供服务一方可以远在千里之外,由此,电子商务的出现使得各国对于所得来源地的判断发生了争议。

其次,居民(公民)税收管辖权也受到了严重的冲击。

目前各国判断法人居民身份一般以管理中心或控制中心为准。

然而,随着电子商务的出现,国际贸易的一体化以及各种先进技术手段的广泛运用,一些原来让人难以想象的情况将会成为可能,如一个企业的管理控制中心可能存在于多个国家,也可能不存在于任何国家。

在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将难以根据属人原则对企业征收所得税,居民税收管辖权也显得形同虚设。

6、国际互联网上的跨国交易加大了征管信息获取的难度。

国际互联网潜力最大的领域之一就是跨国交易,而任意一个跨国交易人都会期望将其成本降低至与国内交易相当的程度,而金融服务是满足其愿望的必要条件。

为了刺激网上交易的发展,国际互联网已经开始提供某些在避税地区开设的联机银行以提供完全的“税收保护”。

而国内银行是目前税务当局最重要的信息来源,税务机关可以通过查阅银行帐目得到纳税人的有关信息,判断其申报的情况是否属实。

即使税务机关不对纳税人的银行的帐目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潜在的逃税者也会意识到偷税、漏税的风险。

这样就在客观上为税收提供了一种监督机制,同时对于潜在的逃税者有一种威慑作用。

然而如果信息源变为设在他国的联机银行,这种监督制约机制就会大打折扣,逃避税收也就很可能成为现实。

网上贸易的飞速发展对传统税收征管提出的挑战是严峻的,但并不可怕,只要我们认真对待,从容应战,就能够制服这匹来势凶猛的“野马”。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网上贸易只是呈现雏形,加紧采取措施和对策还来得及。

二、我国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原则1、税收中性原则税收是一种分配方式,从而也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

国家征税是将社会资源从纳税人转向政府部门,在这个转移过程中,除了会给纳税人造成相当于纳税税款的负担以外,还可能对纳税人或社会带来超额负担。

所谓超额负担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国家征税一方面减少纳税人支出,同时增加政府部门支出,若因征税而导致纳税人的经济利益损失大于因征税而增加的社会经济效益,则发生在资源配置方面的超额负担;二是由于征税改变了商品的相对价格,对纳税人的消费和生产行为产生不良影响,则发生在经济运行方面的超额负担。

税收的中性就是针对税收的超额负担提出的。

税收理论认为,税收的超额负担会降低税收的效率,而减少税收的超额负担从而提高税收效率的重要途径,在于尽可能保持税收的中性原则。

由此,我们可以判断,税收中性包含两个最基本的含义:一是国家征税使社会所付出的代价以税款为限,尽可能不给纳税人或社会带来其他的额外损失或负担;二是国家征税应避免对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干扰,特别是不能使税收成为超越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的决定因素。

从这个角度来讲,税收中性原则的实际意义是税收的实施不应对网络经济(电子商务)的发展有延缓或阻碍作用。

从促进技术进步和降低交易费用等方面来看,电子商务和传统交易方式相比具有较大优势,代表着未来商贸方式,应该给予支持,至少不要对它课征什么新税。

另外,从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现实情况来看,我国的电脑拥有率和上网率按人口平均在全球是较低的,信息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网址资源甚少,基本上属于幼稚产业,极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

因此,在税收政策上,在电子商务发展的初期阶段应给予政策优惠,待条件成熟后再考虑征税,并随电子商务的发展及产业利润率的高低调节税率,进而调节税收收入。

就世界范围而言,遵循税收中性原则,已成为对电子商务征税的基本共识。

1996年11月,美国财政部发表《全球电子商务选择性的税收政策》报告,认为税收中性是指导电子商务征税的基本原则,不通过开设新的税种或附加来征税,而是修改现有税种,使它适用于电子商务,确保电子商务的发展不会扭曲税收的公平。

1997年4月,欧洲委员会也公布了《面对电子商务:欧洲的首选税收方案》的报告,接受了美国人的观点,认为应该努力使现行的税种特别是使增值税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而不是开征新的税种。

2、财政收入原则19世纪下半叶,德国社会政策学派的代表人物瓦格纳在继承和发展斯密关于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的同时,明确提出了税收的财政收入原则。

税收财政收入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一国税收制度的建立和变革,都必须有利于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亦即保证国家各方面支出的需要。

电子商务税收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也必须遵循财政收入原则,要与国家的整体税收制度相协调和配合,保证国家开支的需要。

就电子商务而言,财政收入原则有两重要求:第一个要求是通过对电子商务的征税与其他产业的征税共同构成的税收收入能充分满足一定时期的公共支出的需要;第二个要求是对电子商务征税要有弹性,要使税收弹性大于或等于1,从而保证财政收入能与日益增加的国民收入同步增长。

3、尽量利用既有税收规定原则美国在其财政部文件中认为,电子商务和传统交易方式在本质上并没有什么不同,为了避免对经济活动的扭曲,税收中性应是最重要的对电子商务的征税原则。

欧盟部长理事会也基本持相同的看法。

关于中性原则,美国财政部文件进一步指出,运用既有的税收原则来形成对电子商务征税的规则是目前所能找到的形成国际共识的最好方法。

在1997年11月OECD在芬兰召开的名为“撤除全球电子商务障碍”的圆桌会议上,与会者一致认可税收中性原则和运用既有税收规定原则这两项原则。

2000年6月,美国前财政部部长助理、普林斯顿大学罗森教授在北京的一次小型座谈会上与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财政金融专交流时也强调指出,网络经济的发展并不一定要对现有的财政税收政策做根本性改革,而是尽可能让网络经济适应已有的财政税收政策。

国外的经济学家的这些看法及国际机构的这些主张或许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发展趋势,对我国制定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有着现实的指导意义,这就是电子商务课税要尽可能运用既有的税收规定。

4、坚持国家税收主权原则我国目前还处于发展中国家行列,经济、技术相对落后的状况还将持续一段时间。

在电子商务领域,这就意味着我国将长期处于净进口国的地位。

所以,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不可能照搬发达国家的模式,跟在他们后面,亦步亦趋,而是应该在借鉴其他国家电子商务发展成功经验的同时,结合我国的实际,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子商务发展模式。

在制定网络商务的税收方案时,既要有利于与国际接轨,又要考虑到维护国家主权和保护国家利益。

比如,对于在中国从事网上销售的外国公司,均应要求其在中国注册,中国消费者购买其产品或服务的付款将汇入其在中国财务代理的账户,并以此为依据征收其销售增值税。

再如,为了加强对征税的监督,可以考虑对每一个进行网上销售的国内外公司的服务器进行强制性的税务链接、海关链接和银行链接,以保证对网上销售的实时、有效监控,确保国家税收的征稽。

三、借鉴国际经验,完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1、把握电子商务环境下常设机构原则的适应性回顾常设机构概念发展的历史,可以发现,常设机构实际上是一个开放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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