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概论名词解释
WTO名词解释

3)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形成了有效解决各成员间贸易争端的机制。
4)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利益。
局限性:第一,GATT仅是根据《关贸总协定临时适用协定书》生效的临时协议,并不是正式生效的国际公约。从传统的法律和组织来看,GATT是众多国际机构中级别较低的一种,仅是一个政府间行政协议。
4简述传统、现代、当代的国际贸易理论名称、代表人物及其核心观点有哪些?
古典国际贸易理论:1.重商主义2.亚当斯密,绝对优势理论,贸易双方要出口各自有绝对优势的产品;2.大卫李嘉图,比较优势理论,贸易双方出口各自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即可。以上是技术差异论。
新古典国际贸易理论:1.赫克歇尔,俄林的资源禀赋论(H-O理论),一国应生产密集使用本国丰裕资源的产品。
第三,关贸总协定不能适应国际经济环境的巨大变化,尤其是不能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发展的要求,关贸总协定仅管辖货物贸易,而农产品、纺织品和服装并不受关贸总协定自由化的约束,这与世界性产业结构向服务业、第三产业转变,国际服务贸易及投资的迅速发展不相适应,也与同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不相适应。
第四,关贸总协定的争端解决机制在作出决策时要求所有缔约方“完全协商一致”,只要有一个缔约方不同意解决争端专家小组的仲裁结果,则该解决争端专家组报告就不能通过。因而,关贸总协定很难在公正、客观的基础上按关贸总协定本身的规则对缔约方之间的贸易争端作出裁决,这极大地降低了关贸总协定的权威性和削弱了关贸总协定解决贸易争端的能力。
(5)享有世贸组织成员利用各项规则、采取促进本国经贸发展的权利。
在享受上述权利的同时,世贸组织成员也应根据世贸规则履行相应的义务,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世界贸易组织概论

世界贸易组织概论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称WTO)是一个负责管理国际贸易规则的组织,成立于1995年1月1日,总部位于瑞士日内瓦。
WTO的成立旨在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促进全球经济发展和经济合作,维护世界贸易秩序,成为国际贸易领域最重要的国际组织之一WTO的前身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简称GATT),它于1947年签订,并在1995年转变为WTO。
GATT的目标是减少关税和贸易壁垒,促进全球贸易的自由化。
而WTO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展了其职能和权力。
WTO的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和执行国际贸易规则,包括贸易自由化、非歧视性、公平竞争和透明度等方面;(2)监督各成员国的贸易政策,确保贸易政策的合规性和透明度;(3)解决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端,公正处理贸易争端,并促进成员国之间的合作和协商解决争端;(4)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帮助其更好地参与全球贸易。
WTO采取决策的原则是一国一票,所有成员国都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WTO的决策是通过成员国之间的协商和一致达成的。
在决策中,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利益平衡是一个重要考虑因素。
WTO每两年举行一次部长级大会,讨论和决定相关重要事项,并通过工作组和委员会开展具体的工作。
WTO的工作涵盖了广泛的领域,包括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知识产权等。
例如,在农业领域,WTO通过减少关税和贸易壁垒,提高农产品市场准入的自由化;在知识产权领域,WTO通过制定和执行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标准,促进创新和技术转让。
然而,WTO也面临一些挑战和争议。
一方面,由于成员国的利益差异和发展水平不平衡,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端日益增多,解决争端的程序和机制也面临压力。
另一方面,一些非政府组织和发展中国家批评WTO在一些问题上偏向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不够关注。
此外,全球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也对WTO的工作产生了影响。
世界贸易组织概论-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贸易政策审议机制:世贸组织成员集体对各成员的贸易政策及其多边贸易体制的影响,定期进行全面审议磋商方式单独磋商:一方独自提出与另一方磋商联合磋商:多个成员与一成员磋商加入磋商:加入其它成员已经提出的磋商;斡旋:第三方促成当事人开始或重新启动谈判调解:当事人将争端提交委员会,由该委员会提出建议,促成和解调停:第三方以此身份主持或参加谈判,提出方案仲裁:双方合意采取该方式,共同指定仲裁员并议定相应的程序后,由仲裁员审理争端最惠国待遇:缔约方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优惠、特权和豁免,也都给予缔约对方。
GATT和WTO的最惠国待遇:一成员方应立即和无条件地将其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给予第三方的优惠待遇给予其他成员方。
国民待遇:进口产品进口到进口国后,不得以为国内生产提供保护为目的,使进口品所享受的待遇低于国内同类产品所享受的待遇。
倾销:出口商低于国内市场的价格或低于成本的价格向进口国销售产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补贴: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提供政府提供了财政资助或任何形式的收入或价格支持补贴使产业或企业得到了利益保障措施:成员方在进口激增并对国内相关产业造成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时,采取的进口限制措施。
透明度原则:成员方应公布所制定和实施的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不公布的不得实施。
同时还应将这些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通知世贸组织。
禁止性补贴:禁止性补贴在贸易实践中又称“红箱补贴”,是指世贸组织反补贴协议规定禁止成员方给予或者予以维持的补贴行为。
由于禁止性补贴直接扭曲进出口贸易,反补贴协议对此类补贴以及维持此类补贴的行为予以严格禁止。
知识产权: 是指公民或法人对其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的发明、成果和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也就是人们对自己通过脑力活动创造出来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权利。
复式税则:又称多栏税则,这种税则在一个税目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税率,对来自不同国家的进口商品使用不同的税率征税。
第一章世界贸易组织简述

第一章世界贸易组织简述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称WTO)是多边贸易体系的法律基础和组织基础。
它规定了主要的协定义务,以决定各缔约方政府如何制定和执行国内贸易法律制度和规章。
同时,它还是各国通过集体辩论、谈判和裁判,发展其贸易关系的场所。
第一节世界贸易组织基本知识一、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一)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 and Trade,简称GA TT)1、历程GA TT的酝酿和发端可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当时一些国家开始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重商主义思潮在各资本主义国家占统治地位,所以各国为了保护本国商业经济,经济政策一直朝着提高关税、设置进口障碍的方向发展。
然而这种倾向与当时各国生产过剩相互矛盾,这两种矛盾纠合在一起,爆发了1929-1933年的世界性的经济危机。
这场危机是奉行重商主义外贸政策的国家进行了反思,一些经济学家就提出来要通过扩大国际间的交换来促进有效的需求和生产的发展(新古典主义贸易理论)。
而通过国际交换就要求各国进行互惠互利的关税谈判,用多边贸易取代双边贸易,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把这一想法付诸于行动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
二战使除美国之外的绝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受到重创,使各国认识到要想从战后恢复必须加强国际贸易与合作。
美国凭借军事、政治和经济绝对优势,试图从金融、投资和贸易三方面重建国际新秩序。
1944年,44国代表在美国的提议下参加了布雷顿森林会议,建立了布雷顿森林体系,会议决定成立三个组织作为调节世界经济贸易关系的三大支柱:金融方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简称IMF)目的是重建国际货币制度,以维持汇率的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
投资方面: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世界银行World Bank)目的是鼓励对外投资,筹措资金来促进战后经济的复苏与发展。
世界贸易组织(World-Trade-Organization)概述.doc

世界贸易组织(World-Trade-Organization)概述-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市举行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部长会议决定成立更具全球性的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以取代成立于1947年的关贸总协定(GATT)。
世贸组织是一个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国际组织。
该组织的基本原则和宗旨是通过实施市场开放、非歧视和公平贸易等原则,来达到推动实现世界贸易自由化的目标。
1995年1月1日正式开始运作,负责管理世界经济和贸易秩序,总部设在日内瓦莱蒙湖畔的关贸总协定总部大楼内。
1996年1月1日,它正式取代关贸总协定临时机构。
与关贸总协定相比,世贸组织管辖的范围除传统的和乌拉圭回合新确定的货物贸易外,还包括长期游离于关贸总协定外的知识产权、投资措施和非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领域。
世贸组织具有法人地位,它在调解成员争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建立世贸组织的设想是在1947年7月举行的布雷顿森林会议上提出的,当时设想在成立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同时,成立一个国际性贸易组织,从而使它们成为二次大战后左右世界经济的货币-金融-贸易三位一体的机构。
1947年联合国贸易及就业会议签署的《哈瓦那宪章》同意成立世贸组织,后来由于美国的反对,世贸组织未能成立。
同年,美国发起拟订了关贸总协定,作为推行贸易自由化的临时契约。
1986年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启动后,欧共体和加拿大于1990年分别正式提出成立世贸组织的议案,1994年4月在摩洛哥马拉喀什举行的关贸总协定部长级会议才正式决定成立世贸组织。
该组织作为正式的国际贸易组织在法律上与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处于平等地位。
它的职责范围除了关贸总协定原有的组织实施多边贸易协议以及提供多边贸易谈判场所和作为一个论坛外,还负责定期审议其成员的贸易政策和统一处理成员之间产生的贸易争端,并负责加强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合作,以实现全球经济决策的一致性。
世贸组织的最高决策权力机构是部长会议,至少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
世界贸易组织概论考试总复习―详细.

第一章认识WTO1.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 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简称WTO成立于1995年1月1日,总部设在日内瓦。
前身是成立于1948年1月的关贸总协定(GATT,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代替关贸总协定正式运行3. 中国入世谈判历程第一阶段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1986年7月,主要是酝酿、准备复关(GATT事宜第二阶段从1987年2月到1992年10月,主要是审议中国经贸体制,中方要回答的中心题目是到底要搞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第三阶段从1992年10月到2001年9月,中方进入实质性谈判,即双边市场准入谈判和围绕起草中国入世法律文件的多边谈判第一节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一、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诞生的历史背景a 经济学界关于贸易的两大理论之争A. 自由贸易论(绝对优势与比较优势B. 保护贸易论(幼稚工业理论b “关税战”的后果A. 围绕美国的高关税政策,当时欧洲大陆国家也纷纷相继通过限制性关税对美国实施报复,如停付对美国的战争欠款等,引发了激烈的“关税战”,世界经济陷入了严重危机B. “建设一个世界贸易多边体系”作为今后美国对外经济的基本目标,且将多边主义建立在“非歧视原则”和“减少贸易壁垒”两个基本原则的基础之上。
1934年6月12日,美国国会在世界上率先通过《互惠贸易协定法》,第一次将关税制定权授予行政部门c 1944年布雷顿森林会议美国为促进战后经济振兴和调节各国的经济贸易关系,遂将建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复兴与开发银行(即世界银行和国际贸易组织作为调节世界经济贸易关系的三大支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货币问题,如何促进国际货币合作,稳定各国汇率世界银行——投资问题,如何促进国际资金的合作,解决经济恢复和发展的资金来源国际贸易组织——如何减少和消除贸易中的障碍,恢复贸易秩序,促进国际贸易的扩大1946年2月,23个国家在双边谈判的基础上签订了123项双边关税减让协议,协议命名为“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GATT.从1948年1月1日开始实施,到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正式运行二、关贸总协定的性质关贸总协定是一个准国际性组织、临时性的组织机构三、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回合谈判1947年-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共进行了8轮多边贸易谈判,缔约方之间的关税水平大幅度下降,非关税壁垒受到约束第二节乌拉圭回合与世界贸易组织乌拉圭回合谈判不仅解决了多边贸易体制中的传统问题,而且还包括了新议题,扩大了多边贸易体制的管辖范围,有利于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的增长一、乌拉圭回合的成果成立WTO,取代临时性的GATT多边贸易体制的法律框架更加明确,争端解决机制更加有效可靠进一步降低关税,达成更广泛的货物贸易市场开放协议,改善了市场准入条件就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达成协议在农产品和纺织品服装贸易方面,加强了多边纪律约束二、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1995年1月1日世贸组织正式开始生效运转,同年1月31日,世贸组织举行成立大会,取代1948年的关贸总协定1、WTO与GATT的关系对GATT的继承与发展(1宗旨上的补充(2原则上的灵活性:例外规定(3法律规范上的继承性(4组织结构与管理职能上的接替性(5主持多边贸易谈判仍为主要职能区别第一,两者的身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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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改变命运,知 识创造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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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民待遇原则
国民待遇是国际上关于外国人待遇的最重要的制 度之一 。
其基本涵义是指一国以对待本国国民之同样方式 对待外国国民,即外国人与本国人享有同等的待 遇。
作为对外国投资的待遇,国民待遇是指主权国家在 条约或互惠的基础上,一国给予外国国民或法人 在投资财产、投资活动及有关司法行政救济方面
履行贸易政策审议机构的职能
3、理事会
总理事会的下设机构 包括:货物贸易理事会
服务贸易理事会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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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专门委员会
部长级会议设立各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向总理事 会直接负责
各专门委员会包括:贸易与发展委员会 (下设最不发达国家分委员会) 贸易与环境委员会 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 区域贸易协议委员会 预算、财务与行政委员会
o 管理协议并促进协议的执行、运作 o 组织谈判 o 解决贸易争端 o 审议贸易政策、法规 o 协调与其他国际经济组织的关系 o 对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提供技术援
助及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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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WTO与GATT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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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联系
世界贸易组织继承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的合理内核,包括其宗旨、职能、基本原 则及规则等
附件一、附件二和附件三作为多边贸易协定,所有成员都 必须接受。附件四属于诸边贸易协定,仅对签署方有约束 力,成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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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WTO的组织机构
WTO名词解释

WTO名词解释WTO名词解释权利和义务世贸组织成员应享有的权利有:在所有成员中享受多边的,无条件的和稳定的最惠国待遇;享受其他成员开放或扩大货物,服务市场准入的利益;发展中国家可享受一定范围的普惠制待遇及发展中国家成员的大多数优惠或过渡期安排;利用世贸组织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和程序,公平,客观,合理地解决与其他国家的经贸摩擦,营造良好的经贸发展环境;享有世贸组织成员利用各项规则,采取促进本国经贸发展的权利.应履行的义务有:根据世贸组织有关协议,在货物,服务,知识产权等方面,给予其他成员最惠国待遇;扩大货物,服务的市场准入程度,即具体要求降低关税和规范非关税措施,逐步扩大服务贸易市场的开放;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和其他成员公正地解决贸易摩擦,不能搞单边报复;增加贸易政策和有关法规的透明度;按在世界出口中所占比较缴纳一定会费.争端解决机1爿总理事会是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构.世贸组织成员承诺,通过争端解决机制寻求救济并遵守其规则及其所作出的裁决.争端解决的程序是:(1)磋商.(2)成立专家小组.磋商未成,可要求争端解决机构成立专家小组,进行调查.(3)通过专家组报告.除非当事方决定上诉,或经协商一致反对通过这一报告.(4)上诉机构审议.上诉机构可以维持,修正,撤消专家小组的裁决,并向争端解决机构提交审议报告.(5)争端解决机构裁决.争端各方必须无条件接受裁决.(6)执行和监督.如果违背义务的一方未能履行建议并拒绝提供补偿,受侵害一方可以要求争端解决机构授权采取报复措施,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贸易自由化原则从本质上说,就是限制和取消一切妨碍和阻止国际问贸易开展与进行的所有障碍.包括法律,法规,政策和措施等.贸易自由化是世贸组织一个带有根本性的原则,世贸组织的一系列协定或协议都要求成员分阶段逐步实行贸易自由化,以此扩大市场准入水平,促进市场的台理竞争和适度保护.世贸组织推进贸易自由化,主要是通过削减关税,弱化关税壁垒以及取消和限制各种非关税壁垒措施来实现的.公平贸易原则又称公平竞争原则,是世贸组织主要针对出口贸易而规定的一项基本准则.其基本含义是,各成员方和出口贸易经营者都不应采取不公正的贸易手段进行或扭曲国际贸易竞争.为创立和维持公平竞争的国际贸易环境,总协定特别强调各缔约方不得实行补贴的贸易战略,出口商不得以倾销的方式在他国销售其商品.如果倾销或补贴的商品给某一进口国的相应工业造成损害或损害的威胁,该进口国可根据受损的国内工业的指控,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优惠待遇原则又称非互惠待遇原则,是世贸组织关于发达成员与发展中成员方之间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关系的一项基本原则.发达国家认识到,有必要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出口贸易和经济发展,从而带动整个世界贸易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基于这一认识,世贸组织有关的各项协议允许发展中成员方在相关的贸易领域在非对等的基础上承担义务.这一原则是在发展中国家不懈的努力下实现的.国营贸易规则目的是为了确保缔约方在这些企业所进行的贸易方面与私营企业具有相同水平的义务有关条款要求,国营及特许企业在进行其有关进出口买卖时, 应只能以商业的考虑为依据,并为其他缔约方的企业参与这种买卖提供充分的竞争机会;要求各缔约方自愿进行谈判以限制或减少由于国营贸易企业的活动而引起的任何贸易障碍;要求缔约方向缔约方河北财会-2002?5—19—全体定期报告其国营或特许企业进出口的产品情况等资料;要求各缔约方不得阻止其管辖内的任何企业按照非歧视原则行事.保障条款它被视为是世贸组织法律体系中起着协调作用的"安全阀",它建立并维持着总协定内各缔约方之间权利和义务以及减让的平衡.该条款规定:当某些进口产品对某个缔约方国内生产商造成严重损害时,该缔约方可以采取一些保护性措施,通常是撤销关税减让或实施数量限制.贸易利益因此受损的国家,有权从援用该条的那个国家得到另外的减让补偿.如果这两个国家之间达不成协议,受损害国在缔约方全体不表示反对的情况下,可随时采取报复性措施,来补偿其所蒙受的损害.关税配额和进口配额关税配额是限制进口的一种措施.它不直接对进口商品的数量或金额进行限制,而是在一定的时期内对一定量的进口商品实行较低的关税或免税优待,但对超量进口的商品则征收高额关税,甚至进行罚款.关税配额最早是作为防御性的贸易保护措施而被采用的,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以及普惠制的实行,关税配额制大为扩展.关税配额也成为贸易战的手段之一,配额的确定,扩大或缩小,都成为施加压力的手段.进口配额是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规定最高进口数量或金额,以限制进口的一种措施.一旦进口商品达到所规定的数量或金额,进口配额制的国家便停止有关商品的继续进口.与保护关税相比,进口配额显得更为简便和有效.当某项商品的国内需求剧增,价格激增时,高额关税的保护作用就会相应减弱,而进口配额却可以起到比较好的保护作用.普遍优惠制普遍优惠制是一些发达国家对于从发展中国家进I71某些工业品实施的一种普遍的,非互惠的,非歧视的关税优惠制度.普惠制是单方面授予的,非契约性的优惠待遇,是经发展中国家长期交涉而取得的.实施普惠的目的是:通过给惠国对受惠国的受惠产品给予减免关税待遇,使发展中国家增加其出口效益,从而促进受惠国的工业化发展,加速国民经济增长.普惠制作为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一个例外,1968 年被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正式接受.按此原则,任何发展中国家的所有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包括已加工和半加工的产品在进^所有发达国家的市场时均可享受普惠制税率的优惠待遇.保护幼稚工业这一限制进口的着名理由已经沿用了150多年,其实质是假定一个国家的国际竞争能力要几年以后才能具备.这一主张认为,本国幼稚工业不能同早已建立的外国企业有效地进行竞争,因此,幼稚工业在其发展早期对进口的竞争要进行保护.经验证明,限制进口可以保护国内市场,但不能保证本国出口的国际竞争性,相反,限制进口总是削弱了出口竞争,而出口业绩好坏对于经济的持续增长是必不可少的.因此,许多国家在经历了一个对进口作高度保护的阶段,后来都逐渐将保护减少到适当水平. (上接I8页)付少数发达国家贸易强权和霸权行径的重要手段,因为在国与国之间的双边贸易争端中, 如果其中一方不是世贸组织成员,则这种争端的解决很大程度上是由双方的经济实力和报复力量来决定的.如果参加了世贸组织,则可以借助其争端解决机制,按世贸组织的规则,而非个别国家的国内法或标准,更不是强权来解决贸易争端.这不仅仅是在双边途径之外多了一种维护自身经贸利益的手段,可一加一河北财鲁?2002?5以在双边谈判不能奏效时,在面临单边主义的威胁或压力时,求助于这一多边贸易体制以讨回公道,更主要的是,解决争端的规则是由140多个世贸组织成员共同谈判确定的,它是对付贸易中的强权和单边主义的最佳途径,尤其对弱小的贸易伙伴更是如此.(作者系对外经贸大学世贸组织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选自《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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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标准
为产品或其加工及生产方法提供规则、准则或特性的、可以通用或反复使用的非强制性的文件
2、保障措施
指WTO成员方在进口激增并对其国内相关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时,采取的进口限制措施。
3、合格评定程序
用来确定产品是否符合相应技术法规和标准要求的技术程序。
4、国际服务贸易壁垒
一国政府对外国服务生产者(提供者)的服务提供或销售所设置的有障碍作用的政策措施。
5、服务
一方以提供活劳动(包括脑力和体力)的形式满足他方生产和生活需要,并获取报酬的活动。
6、知识产权(广义)
包括一切人类智力创作的成果,也就是《建立世界知识产权公约》中所划分的范围
7、知识产权(狭义)
狭义的知识产权,也称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著作权两大部分。
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禁止不正当竞争权等,著作权包括作者权和传播权等。
8、普遍优惠制
是发达国家承诺对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输入的商品,特别是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的和非互惠的优惠关税待遇。
9、掠夺性倾销
是指某一商品的生产商为了在某一外国市场上取得垄断地位,以低于国内销售价格或成本的价格向该国市场抛售商品,以期挤跨竞争对手后再实行垄断高价,获取高额利润。
10国民待遇原则
对其他成员方的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提供的待遇,不低于本国同类产品、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所享有的待遇。
11、TRIPs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TRIPS"协议涉及的知识产权共有以下八个方面: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商标、地理标记、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对未公开信息的保权和对许可合同中限制竞争行为的控制。
12、TBT
是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其主要内容是:那些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确定某些特征的技术法规或技术标准,以及旨在检验商品是否符合这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的认证、审批和测试程序所形成的不合理的贸易障碍。
13、GAT s
是指服务贸易总协定。
GA Ts以服务贸易的四种提供方式即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对服务贸易作出了全面的定义。
14、MFN
最惠国待遇。
通常指的是缔约国双方在通商、航海、关税、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相互给予的不低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特权或豁免待遇。
15、SPS
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
是指缔约成员政府采取的防止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有害生物传入境内而采取的有关措施以及为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或健康、维护生态平衡而采取的有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