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女游客被殴打毁容事件网络舆情案例分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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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丽江女游客被殴打毁容事件网络舆情案例分析

云南丽江女游客被殴打毁容事件网络舆情案例分析

云南丽江女游客被殴打毁容事件网络舆情案例分析.'云南丽江女游客被殴打毁容事件舆情案例分析一、事件简介2017年春节前夕,微博用户“琳哒是我”曝光自己在云南丽江游玩被无端殴打致面部毁容的经历,并质疑当地警方不作为。

极具视觉冲击的照片、屡屡曝光的旅游乱象,令这起事件瞬时引爆舆论场。

丽江先后两次发布官方通报,但因通报内容针对性不足,在核心议题上表态含混,招致当事人不满,并造成舆情持续高热。

二、进程实录1.舆情起点:女子微博称被打毁容引关注1月23日和24日,一名女游客微博附照片爆料自己2016年11月11日在丽江宁蒗烧烤摊挨打遭毁容的经历,并对警方拒让其做伤情鉴定、未告知案件进展等提出质疑,当晚全民热议引爆网络。

随后,《法制晚报》、新华网等主流媒体均第一时间关注该事件,媒体转载时多沿用了《丽江遭暴打女子:无法接受毁容事实已拟好遗书》等颇具煽情意味的标题,进一步助推舆情发酵。

同时,在诸多网民、网络大V及各类营销帐号的“帮助”下,在丽江被打毁容的微博话题成功占据微博热搜榜单第一位。

2.舆情蔓延:官方两次通报未获承认1月25日正午,@云南丽江警方公布关于“丽江发生打;...'人事件”调查情况的通报,称主要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依照法律程序办理中。

并称,受害人的伤情,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4.2.2条,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鉴定。

然而,迎接丽江警方的却不是支持,而是一片“护短”的质疑之声。

1月27日,丽江市当局、丽江警方再次通报了变乱的最新进展,称单方因互嫌对方喧哗吵闹引发冲突,涉案的和某松等6名立功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丽江警方先后两次发布官方通报予以回应,但因内容疏漏、不具针对性,导致舆情未能有效平息。

3.舆情翻涌:官方失言导致舆情反弹随着案情逐步清晰、司法程序稳步推进的情况下,个案舆情趋于平稳之时,丽江市公安局官方微博一条含有侮辱受害人内容的微博,直接导致了舆情的反弹,舆论的负面倾向进一步加深。

云南导游事件持续发酵

云南导游事件持续发酵

云南导游事件持续发酵,发布视频者被人肉,还原事件真相!!!郭丽:你欠导游陈春燕一个道歉云南导游陈春燕“辱骂”客人的视频,弄得华夏大地沸沸扬扬,社会舆论纷纷一边儿倒。

随着新闻媒体、旅游行政执法部门的快速进入,导游陈春燕被粗暴的吊销了执照,被强奸式地砸掉了饭碗。

平心而论,我不赞同陈春燕激进、乃至侮辱性的言辞。

但这一次,她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她为她的错误,被国家令其有尊严的买了单。

但是,录制视频并将视频曝光的郭丽四人,却占尽便宜后,为中国旅游业的发展,树立起了一座金碧辉煌的贞节牌坊。

随着事件的进一步发酵,很多鲜为人知的细节逐渐浮出水面。

路边社腾冲分社为大家梳理一下:在旅游之初,郭丽等四人,以每人1元的价格报团参加了昆明~大理~丽江~版纳的双飞旅游购物团;4月12日,当大巴车从丽江返回到昆明,需要进购物店的时候,有部分客人不愿意旅行合同,抵制进店,甚至有客人直指导游陈春燕“黑心”“拿回扣”。

为此,导游才会在车上“大发雷霆”。

之后,郭丽四人,以录制的视频为要挟,向旅行社投诉。

旅行社为息事宁人,对其赔礼道歉,同时进行500元/人的赔偿。

5月1日,视频被传播到了网络上。

路边社腾冲分社想请问郭丽几个问题:一、你1元钱来云南参加旅游购物团,为什么不履行你的购物义务?二、即便导游陈春丽言辞激烈,旅行社已经向你道歉,并每人给予你500元的赔偿,赔偿比例高达1:500。

你接受这个条件之后,不花费1元钱游览了行程,还创造了499元的财富,中国传统道德之契约精神,你的父母对你可有教养?三、你明知1元钱参加的是购物团,且占尽便宜后抱财归家后,又为何于五一黄金周把视频上传至网络上?郭丽,你的用心不畏其良苦。

你用你的行动,为中国旅游业的发展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结果,没有出乎所有人的预料:游客投诉,新闻媒体推波助澜,旅游行政执法部门高调介入,让旅游利益链条上最弱势的群体——导游成为替罪羔羊,再接着,事态平息,再接着,中国旅游业依然如是。

法律毁容案件(3篇)

法律毁容案件(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在我国某城市,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法律毁容案件。

被告人张某,因与邻居李某产生矛盾,心生报复,于深夜潜入李某家中,使用强酸将李某面部严重毁容。

案件发生后,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尤其是关于法律与人性的关系。

二、案件经过1. 矛盾起因张某与李某系邻居,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

张某性格暴躁,李某则较为温和。

在矛盾激化过程中,张某多次挑衅李某,导致双方关系恶化。

2. 犯罪行为一日深夜,张某携带强酸潜入李某家中,趁李某熟睡之际,将其面部涂抹强酸,导致李某面部严重毁容。

事后,张某逃离现场,并未留下任何线索。

3. 侦查破案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侦查。

通过现场勘查、走访调查等手段,警方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张某。

在大量证据面前,张某最终承认了犯罪事实。

三、案件审理1. 一审张某被依法逮捕,案件移送至法院审理。

一审法院认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年。

2. 二审李某不服一审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判决合法。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四、案件评析1. 人性与法律的冲突本案中,张某因个人矛盾,心生报复,导致李某严重毁容。

这充分体现了人性中的阴暗面,即恶意、残忍、报复心理。

然而,法律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工具,对此类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本案中,张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其人性与法律产生了冲突。

2. 法律的威慑力本案的审理结果表明,我国法律对故意伤害罪等严重犯罪行为具有强大的威慑力。

张某因犯罪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这警示了社会上的其他犯罪分子,使其不敢以身试法。

3. 法律与道德的融合本案中,张某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违背了道德伦理。

我国法律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也注重道德建设。

本案的审理,既体现了法律的威慑力,又彰显了道德的力量。

五、案件启示1. 加强法治教育本案的发生,警示我们要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使人们明白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

云南旅游危机公关案例及分析

云南旅游危机公关案例及分析

云南旅游危机公关案例及分析近来处于风口浪尖上的丽江,再次将自己推进舆论的漩涡。

从官微发布不当言论,到推翻自身原本的解释,无论事情背后真相如何,丽江此次的危机公关,都是一个教科书式失败的案例。

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舆情的走向往往推动着事件的进程,三言两语间便是“积毁销骨,众口铄金”。

因而,“危机公关”的概念也越来越为人所熟知。

而作为生态“脆弱”的旅游业,社会治安、自然灾害、流行疾病等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会波及整个旅游市场。

如何合理有效地进行危机公关,消除负面事件带来的危机至关重要。

旅游业的危机公关应该怎么做?细化到住宿行业又有哪些可以借鉴的案例?教科书:那些成功和失败的旅游业公关案例失败案例近期的丽江似乎频频登上热搜榜首,一众网友以微博为主要战场,一边倒地向丽江有关官微发起了口诛笔伐。

然而,丽江方面官方微博的舆情处理,似乎更是将自己推向了舆论战的深渊。

2月10,“云南丽江警方”蓝V账号在官微上转发一条网络上抹黑被打女游客的传言,并在微博上指责受害人放荡、不值得同情的微博,同时@被打女游客“琳哒是我”。

而丽江警方方面的应对,首先是在微博上称账号异常,言下之意是被人盗号。

很快,丽江警方又改变说法,称是微博值班民警的个人行为,已经对当事人进行处分。

2月25日,当有网友评论说“永远不会去的地方就是丽江”时,云南丽江市古城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古宣发布”竟回复“你最好永远别来!有你不多无你不少!”随后,2月26日,“古宣发布”在微博发布一则声明,否认自己发布了该条评论,称“截图之言并非我部所为,正在调查中。

”27日,“古宣发布”回应,对古城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和俭、外宣办主任李国璋采取停职检查,并进行党纪立案。

事已至此,似乎网友们已经不再关注事件背后本身的真相。

微博是何人所发,是内部人员的个人举动还是遭遇盗号,都已经变得不再重要。

群情激愤之下,丽江的形象早已一落千丈,大众只会记得,丽江不仅处理不好游客被打事件,甚至官方公然“污蔑”受害者;承受不了网友们的负面评价,不想着改进管理服务,却公然“怼”网友。

虚假新闻案例分析

虚假新闻案例分析

虚假新闻案例分析新闻与传播学类4班莫清慧2013300710160一、案例呈现:【外国小伙扶摔倒中年女子疑遭讹诈】12月3日早上5点多,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的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国际在线”发布了一组“老外街头扶摔倒大妈遭讹”的图片,图中大妈一脸痛苦,外国小伙一脸无辜。

报道称,一名东北口音女子在经过一个骑车老外旁边时突然摔倒,随即瘫软倒地不起。

外国小伙下车急忙搀扶女子,却被女子一把揪住,自称被老外撞到腿部受伤无法行走,需要该老外负责。

外国小伙大惊失色,却被女子死死拖住。

最后双方在调解下,外国小伙不得不给付1800元“医药费”,女子方才作罢自行离开。

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当天7点48分转载了此组图片。

随后,这条新闻被广泛传播。

凤凰网联系到了图片拍摄者李先生,据他介绍,12月2日上午10时30分许,他驾车路过北京朝阳区香河园路与左家庄东街路口时,看到一名四五十岁的女子摔倒在路上,一名外国男子将其扶至路边,两人发生拉扯。

凤凰网记者还联系到了外国男子的女友王女士,她证实,经检查女子有轻微的皮外伤。

稿件还证实,支付1800元是在警方的调解之下。

然而,北京警方12月3日晚回应称,外籍男子因存在无证驾驶、驾驶无牌照摩托车及交通肇事行为,将被进行处罚。

在警方监控探头拍摄的画面上,可以清晰地看到,12月2日10时33分许,一辆载有两人的摩托车转弯时在斑马线上撞上一名身穿黑色大衣的女子。

该报道被证实为虚假新闻。

二、反映问题:1部分记者对于新闻真实性的认知不足,职业素质的缺失,导致了新闻报道未经核实就随意发布,仅通过片面的采访和图片就断定事实从而写出带着巨大偏颇性的报道,给当事人带来了恶劣的影响。

2民众对于国人碰瓷现象的深恶痛绝,类似的报道一经发布便能引起网友的巨大反响,反映了民众对于这一现象的不满和愤怒,加之该报道中明显的“国别”标签,不仅反映出民众对于这一现象的羞耻,也从另一个侧面表现了人民对于外国人文明素质的概念性理解,即觉得外国人比中国人更讲文明、更有素质等。

云南旅游乱象的中考素材

云南旅游乱象的中考素材

云南旅游乱象的中考素材导读:适用话题:云南,旅游,暴力2017关于云南旅游乱象的中考素材据法制晚报报道,2月7日凌晨,云南大理警方在其微博公号为大理警方通报网友反映的“大理才村锦瑟客栈老板猥亵女客人”的案情。

该通报称,2017年2月6日,大理市公安局发现网友反映“大理才村锦瑟客栈老板猥亵女客人”的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看展调查。

经查,该案受害人没有报警。

违法嫌疑人吴某某(男,二十九岁,河北省石家庄市人)系锦瑟里客栈老板。

经调查证实吴某某实施了猥亵他人的违法行为,吴某某亦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大理市公安局依法给予吴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的确,从过往媒体对丽江以及云南旅游市场发生的事件的报道中可以看出,在损害游客的事件发生后,当地有责部门常常是在舆论已成声浪的情况下方有动作,且往往重拿轻放,难以起到警示效尤之用。

而之前所讲关于女游客被围殴毁容事件,如非媒体介入,也难以在事发两个月之后得到当地有关部门的公开回应。

这样的处理方式不变,以及与其相关的社会治理方法不变,则旅游市场的乱象不仅制止不住,甚至还有可能蔓延。

诸如像云南这样山川秀美、景色壮观、气候适宜,环境优异中既有田园风情,也有热带景致,将旅游作为支柱产业,是云南绿色发展的不二之选。

旅游开发,市场开拓,提升服务,做大做强,所有这些都不可能一蹴而就,直线而行。

但是在面对屡屡发生的殴打坑蒙游客事件,并非云南旅游发展之路上的不能避免之事。

恰恰相反,对于这种事件不依法依规“顶格”处之,会迟滞旅游市场的发育及其拓展,甚至毁掉这个于云南而言可谓得天独厚的绿色产业。

这也就难免对于云南丽江旅游乱象真的没治了么?纵观云南其他这么些个地方,都有着不同程度的让游客被打、被坑事件发生,甚至可以说是不绝于耳,乃至于在人们印象中已经开始形成将云南旅游视为畏途的观念。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以中国庞大人口数量为基数的游客人数,很难让这种观念在相对狭小的丽江乃至云南旅游市场上见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丽江古城危机事件

丽江古城危机事件
且地方政府的微博出现多次前后态度迥异、信息矛盾 的情况,这种矛盾严重地影响了当地政府的形象。
P 4 art
公众环境评估
公共关系及环境评估
内部公众环境
在丽江古城景区打人事件中,内部公众主要有景区员 工队伍、景区决策层、丽江警方、丽江旅游局官员等。
在打人事件的危机公关中,丽江旅游局和丽江警方的 微博官方对网友的回复十分无礼傲慢,事件回应的前 后态度矛盾,可见其内部并没有在事件发生后迅速得 出统一的适合的应对方案,这样的公众环境对危机事 件的适当处理产生了负面影响。
公众关系变化
丽江居民:稳定公众;受欢迎公众 在微博评论中,不同丽江居民有着截然相反的态度。 但随着事件的发酵,居民也希望能尽快整顿丽江、 云南旅游市场,恢复平静。
丽江警察:转变为首要公众,行动公众。 。原本危机是可控的,但是警察的不作为、乱作为, 让当事人被逼无奈发微博上热搜, 引发景区危机。
P 3 art 维系措施
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已经成为重要的媒介工具,也 成为个人、政府和组织之间重要的联系纽带。人们运 用社交媒体沟通交流、关注新闻热点及获取和分享知 识,而在社交媒体诞生的那一刻起,其对危机沟通的 影响就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
丽江打人事件发生后,丽江市政府与当地警方迅速被 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并通过“@古宣发布”“@ 云南丽江警方”等社交媒体账号进行危机沟通。
公众的形成及其发展过程
非公众:没有旅游需要的人 潜在公众:网友(潜在游客) 知晓公众:一般游客 行动公众:丽江所有游客(包括被打游客)
P art
公众关系变化
被打游客
顺意公众变为逆意公众;首要公众;行动公众;受欢迎到不受欢迎公众。
在被打之后,受害人董某某不仅医药费自理,而且 案件进展很多是通过别的途径得知。最终无可奈何 下发微博阐述受伤经过并不断更新微博,不断追求 结果。 经历了9个多月,终于有一个结果。从求公正到心 灰意冷,丽江方面处理事情的方式,让她对丽江景 区已不抱期望。

【本果舆情快报】:云南女导游辱骂游客舆情事件分析

【本果舆情快报】:云南女导游辱骂游客舆情事件分析

【本果舆情快报】:云南女导游辱骂游客舆情事件分析舆情综述针对近日网曝云南一导游因不满游客消费低而辱骂游客的情况,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3日通报了调查和处理结果,拟对该导游作出吊销导游证的处罚,拟对涉事旅行社作出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罚、对旅行社直接负责人处2万元罚款,并将涉事导游及旅行社记入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

官方通报涉事旅行社已道歉并赔偿云南女导游因不满游客消费低而辱骂游客、强迫购物事件曝光后,国家旅游局责成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立即调查,并要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昨天,云南旅游委通报了调查和处理结果。

据通报,经云南省旅游执法总队和昆明市旅游执法监察支队联合调查,相关视频曝光的情况属实。

涉事导游系昆明思远导游服务公司注册的导游陈春艳。

该导游于4月4日经昆明风华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承担“昆明、大理、丽江、西双版纳游”昆明、大理、丽江段的带团任务。

4月12日,该导游带团由丽江返回昆明,赴西双版纳前,于上午11时许,在云南密玉珠宝有限公司购物消费后,因游客购物量较少,该导游便在旅游车上对游客讲出侮辱性语言,强迫游客购物,并威胁取消行程安排,中止旅游合同,遂被游客录像时长5分钟左右。

事后,经部分游客向相关组团社及地接社昆明风华旅行社有限公司反映后,涉事旅行社已于4月20日向部分游客赔礼道歉并赔偿每人500元。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之规定,拟对陈春艳作出吊销导游证的处罚。

另外,经调查,风华旅行社还存在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的情形,“不向临时聘用的导游人员支付本法第六十条规定的导游服务费”“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等,拟对其作出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罚,并对旅行社直接负责人处2万元罚款。

同时,将涉事导游及旅行社记入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

目前,云南省旅游发展委正向涉事导游及旅行社发出听证告知书,之后再依程序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对话当事人不该骂人,但也很“委屈”“当时我真的很冲动,不管怎样我确实不应该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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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17 日上午,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和荣松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杜澄、曹二车龙补、吴原华、赵智、和凌波犯寻衅滋事罪一案公开宣判,至此舆情告一段落。

三、传播特点
从事件的全网走势变化来看,1 月24 日晚,网友@ 琳哒是我发布微博后引起的网络舆论声势并不大,直至1 月25 日,被网友关注转发、媒体转载报道后网络舆论走势才开始增速走高,并于政府官方部门通过微博发声后达到监测时间内舆论值高峰。

此后,由于官方回应失误引发的次生舆情,导致整个舆情事件周期反复,形成舆情“长尾效应”,严重影响丽江城市旅游口碑。

根据数据统计,仅2017 年1 月24 日20 时至1 月26 日9 时期间,全网关于“女子丽江遭暴打致毁容”的消息共84.7 万条,微博成为了该事件的主要舆论平台,相关数据达83.8 万条,占全部数据的98.9% 。

新浪微博相关话题# 丽江恶性毁容抢劫# 阅读量超3.1 亿。

三、应对存在的问题
1. 通报针对性不足,造成舆情持续高热互联网时代,唯有更透明公开,才能打消受害者和公众对司法公正的怀疑。

丽江女游客被打事件中,当地警方前期虽然积极响应、数次回应舆论,但是警方通报依旧“自说自话”,故意回避、模糊当事人和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例如是否存在抢劫、打人者是不是寻衅滋事罪、打人者是否被全
部控制等,导致舆情持续被质疑和追问,并保持高热。

在全民都是监督员的网络时代,政府部门如何开展网络回应工作值得我们深思。

2. 警方官微失言,诱发次生舆情
丽江负面舆情爆发后,公安、旅游、工商、宣传等政府部门如何应对舆情直接影响到城市的网络形象。

而这些部门短期内应对一再失误促使负面舆情不断升温,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受损。

2 月10 日丽江警方官微转发指责被打毁容女游客放荡的网文,导致舆情反复发酵,形成“长尾效应”。

官方错误的措辞表述,使得丽江警方在舆情泥淖中越陷越深,本来已经逐渐平息的舆情,再度被推至风口浪尖。

3. 线下处置失败,网上舆论不断发酵网络舆情是现实问题在互联网上的反应,应对工作的成效最终取决于先下实体工作,因此网上舆情越来越呈现出“线下决定线上”、“实情决定舆情”的特点。

丽江女游客被打事件中,尽管官方能够第一时间及时发布信息,但网络质疑的声音却一浪高于一浪,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线下工作没有做好。

丽江警方在没有取得受害女游客的谅解下,抢先通过网络对事件进行回应,导致该名女游客的强烈不满和反抗,接连通过微博对官方的声音进行质疑,在很大程度上消弱了官方通报的权威性,无法有效取得舆论信任。

四、应对启示
1. 重视舆论焦点,做到针对回应互联网最大程度地回归了网民
的话语权,网民的舆论监督力量愈加不可小觑,当负面舆情爆发时,相关部门首先应及时回应,开展危机公关,与当事人平等对话,满足公众和媒体信息需求。

在云南丽江女游客被打事件中,面对网络上的质疑声,政府部门的回应必须做到有的放矢,牢牢掌握舆论关注的焦点,少说官话套话,以柔性姿态化
解官民对立情绪,做到有针对性的回应,打消舆论对司法公正的怀疑。

2. 借助权威媒体发声,助推舆情降温权威是重大突发事件发布的主要通道。

在微博、微信等架构的传播新秩序下,网络舆情呈现传播快、碎片化等特性,大量信息以几何增长的形式向受众传播,严重削弱了官方的声音。

许多政府在重视新媒体运行的情况下,往往容易忽略权威媒体的重要性,导致官方发声不畅,削弱了官方回应的效果。

可以说,信息发布的及时与否、权威与否、真诚与否,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事件本身的走向。

3. 强化部门新媒体平台运营。

互联网新媒体的快速崛起,对于政府部门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丽江警方在本次事件中响应及时、处置迅速,有效压缩了舆论炒作的空间,但丽江警方官微乱发言导致矛盾激化,其中暴露出的新媒体运营问题值得深刻反思。

在新媒体快速发展的今天,加强政务发布从业人员的知识能力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其履职能力,对于进一步完善政务新媒体平台运营,构建专业的政府发布矩阵显得十分必要。

4. 线上线下处置双轨运行当前政府部门对于网络舆情处置存在
一个误区,以为只要在网络上积极回应网民关注,就能缓解舆论压力,堵住众人悠悠之口。

事实上,网络舆情的最终突破口在于线下工作,线下工作没做好,线上急于表态有时反而适得其反,引发舆论质疑。

总体来说“线上处置是治标,线下处置是治本”,这就要求我们在今后的网络舆情处置工作中,
“线上线下” 双管齐下,实现舆情标本又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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