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苗木种植工程技术规范

园林绿化苗木种植工程技术规范
园林绿化苗木种植工程技术规范

庐江县冶父山镇张宫志家庭农场绿化苗木

种植工程技术规范

一、园林绿化工程定点放线

1、工具配置

石灰、锄头、铲、线、竹子、木桩、皮尺等。

2、工作内容

2.1 由施工室负责人到已平整好的工程场地,对照施工图纸,用锄头、铲、石灰、竹子、皮尺等工具,采用方

格法对乔灌木、花坛、绿篱、园路、小品布置等进行定点放线。

2.1.1 乔灌木定点放线

行道树一般按设计断面定行位,具体以路侧石或道路中心线为基准线,用皮尺量出行位,再按设计株距定出单株穴位。定点后,宜采用白灰打点或打桩。

2.1.2 花坛定点放线

图案规则的花坛,可根据设计图纸,应用几何原理,直接用皮尺量好尺寸,并用石灰线作出明显标记。图案复杂的模纹花坛,要求图案线条准确无误,必须用方格法放线。必要时用粗铅线弯出图案轮廓模型,检查无误后,压于花坛边线,种植时按线到位,种完后小心取出铅线。

2.1.3 绿篱、垂直绿化的定点放线

绿篱的定点应以路牙或道路中心线为参照线,垂直绿化的定点可以攀缘物等为参照线,用皮尺、测绳等按设计的株距定出单株种植位置,绿篱和垂直绿化宜开沟种植,沟槽的大小按设计要求和土球规格而定。

2.2 对不能按设计要求放线的情况,由施工室负责人填写设计变更表,按《设计更改控制程序》进行更改,然

后再根据设计变更通知进行二次放线。

3、检查项目

3.1 施工图定点放线准确度。

3.2 按照《施工项目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检查。

4、注意事项

设计变更与修改,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合理建议。

二、种植穴挖掘

1.0 工具配置

锄头、铲、铁锹等。

2.0 工作内容

2.1 由施工室项目负责人安排施工人员用锄头、铲、铁锹等工具到已定点放线位置挖穴。

2.2 树穴的形状以正方体或圆柱体为主,图形的几何中心即为定点放线位置。树穴的规格应根据树木土球的大

小来确定,一般树穴的直径比规定的土球直径要大20~30cm。

2.3 对于花坛、绿篱、植穴,按设计要求确定放线范围,或植穴形状:绿篱以带状为主,花坛以几何图形为主。

在花坛、绿篱周边须留3~5cm宽、3~5cm深的保水沟,在放线范围内进行翻挖、松土,一般深度为15~30cm。

2.4 对于不能挖掘的植穴,应通知设计人员,结合现场具体情况进行移位挖掘。

2.5 挖掘的土一般置于植穴周围,对挖掘到的石块、杂物及不适合种植的土壤进行清理。

3.0 检查项目

3.1 树穴规格质量

3.2 变更植穴质量。

3.3 花坛、绿篱植穴质量。

3.4 杂物、石块清理度。

3.5 按照《施工项目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检查。

4.0 注意事项

注意设计施工图与现场具体情况结合,对不能按设计要求施工的地方,提出合理的建议。

三、施基肥

1.0 工具配置

倒车、锄头、铲等。

2.0 工作内容

2.1 基肥种类:以沤熟的蘑菇肥为主,对有特殊要求的植物可使用其他基肥。

2.2 施肥量

2.2.1 乔灌木基肥用量(见下表)

2.2.2 草坪、花坛的基肥用量宜控制在10kg/m2左右。

2.3 施肥方法:

2.3.1 乔灌木:用铲将基肥与挖掘出来的泥土混匀,再根据土球高度,回填树穴底部植土,直至穴深与土球高

度相符。

2.3.2 花坛、草地:撒施后,进行一次30cm深的耕翻,使肥与土充分混匀。

3.0 检查项目

3.1 是否与泥土混匀,防止烧根。

3.2 回填土高度是否符合要求,以免来回搬动树苗。

3.3 按照《施工项目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检查。

4.0 注意事项

基肥应沤熟,且必须与泥土混匀,以防止烧根。

四、苗木种植

1.0 工具配置

锄头、铲、护树桩、木拍、吊车等。

2.0 工作内容

2.1 苗木修剪

在种植前,为减少树木体内水分蒸发,保持水分代谢平衡,使新种树木迅速成活和恢复,必须及时剪去部分枝叶,修剪时应遵循各种树木自然形态的特点,在保持树冠基本形态下剪去荫枝、病弱枝、徒长枝、重叠或过密的枝条,适当剪摘去部分叶片。

2.2 种植土的有关要求

2.2.1 种植土的数量

a) 乔灌木类:根据各类苗木土球和树穴直径的大小,并在此基础上,加填土20~30cm来确定种植土的数

量。(见附表1:各类土球及树穴规格)

b) 花坛及草地类:填土深度要求40~60cm。

2.2.2 种植土的土质要求

a) 土壤杂物及废弃物污染程度不致影响植物的正常生长;

b) 酸碱度适宜;

c) 种植土建议采用无大面积不透水层的黄壤土;

d) 土壤物理性质符合附表2的规定。

2.3 乔木种植

2.3.1 护树桩、支架

新种树木,由于回填的种植土疏松,容易歪斜、倒伏,因此行道树必须设立护树桩保护。护树桩一般以露出地面1.5~1.7m为宜,护树板统一靠非机动车道方向绑扎。其他护树支架有竹子、木桩等,一般采用

三角支撑方法。

2.3.2 种植要求

先将树苗放入树穴内,把生长姿势好的一面朝外,竖直看齐后,垫少量土固定土球,随即填入肥泥混合土至树穴的一半,用锄头将土球四周的松土插实,然后再继续用土填满树穴并插实,最后开窝淋定根水。

2.3.3 非适宜季节种树

需要在非适宜季节直接种植时,必须做好准备,合理安排程序,务求做到随起挖、随运、随栽植,环环紧扣,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栽植后及时淋水,并经常进行叶面喷水。在低温和高温季节还要加强防寒防日灼伤措施,才能提高成活率。

2.3.4 大树种植

需要用吊车等机械种植,并要求有专门负责人统一指挥,且注意施工安全。种植完成后须用毛竹支撑起树冠上粗大枝条,以稳定树木原有姿态。

2.3.5 保水圈

乔灌木种植完毕后,均需在树苗周围浅挖一圆形保水圈,以直径60~80cm为宜,灌木保水圈以40~60cm 为宜,深度以3~5cm为宜。

2.4 花坛、绿篱种植

2.4.1花坛种植顺序:

a) 独立花坛,应按“中心向外”的顺序种植;

b) 斜坡上的花坛,按由上至下的顺序种植;

c) 高低不同品种的花坛苗混种时,先种高的品种,后种矮的品种;

d) 模纹式花坛,先种好图案的各条轮廓,然后再内部填充。

2.4.2 种植方式

按设计要求,花坛、绿篱采用“品”字形或“一”字形种植,疏密适宜。

2.5 草坪栽植

2.5.1本公司多采用铺设法栽植草坪,即将成块带土的草皮铺满地面。

2.5.2 铺草前,应施放底肥,杀除杂草及害虫。

2.5.3 铺草时,草块要互相紧靠,间隙不得超过0.3cm,并随时用木拍拍实,要求草块与草块、草块与地面紧

密连接。铺草时,发现草块上带有少量杂草时,应及时清除,如杂草太多,则应淘汰。

2.5.4 完工后每天喷水养护。

3.0 检查项目

3.1 护树桩整齐度。

3.2 种植是否歪斜、是否扶正。

3.3 种植方向是否美观、统一。

3.4 草皮是否密实。

3.5 花坛、绿篱种植密度是否符合要求。

3.6 《施工项目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检查。

4.0 注意事项

大树移种,注意施工安全。

五、浇定根水

1.0工具配置

水车、胶管等。

2.0 工作内容

2.1 由施工室项目负责人、巡查队指导监督,水车司机和洒水员对刚种好的植物淋定根水,要求将水管插入植

穴中,慢灌,至植穴踏陷,保水圈积水为止。

2.2 由于淋定根水导致土壤下陷,苗木、护树桩可能歪斜,要求边淋定根水边扶正苗木和护树桩。

2.3 淋水的量度参考《园林建筑绿化工程预算定额》P174~177标准进行。具体见下表

乔灌木淋水量(吨)计算单位:乔灌木100株

2.4 对新种的植物,应每天淋透水一次,直至植物成活时方可减少淋水次数。

3.0 检查项目

3.1 淋定根水的数量与苗木扶正。

3.2 按照《施工项目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检查。

4.0 注意事项

4.1 淋定根水须淋够、淋透。

4.2 下雨时种植的植物,亦应淋透定根水。

六、场地清理

1.0 工具配置

机动车、铲、扫把等。

2.0 工作内容

2.1 整个工程完成后,要求对场地进行清理,将包装绳、营养袋、塑料纸、袋、植物修剪枝叶、剩余泥土等运

走。

2.2 对水泥路面的泥土进行打扫,并用水车冲干净。

3.0 检查项目

3.1 场地清洁度。

3.2 按照《施工项目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检查。

4.0 注意事项

清洁场地,以免投诉。

七、施工组织方案

1.0 编制施工组织方案的总体说明

1.1 编制说明

在认真阅读施工图、领会设计意图的基础上,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结合全公司的施工技术、机具配套能力等多方面的因素,编制施工组织方案。目的是为了保证按时按量保质完成任务,并充分体现设计者的思想,满足客户要求,创造经济效益。

1.2 编制依据

1.2.1 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及说明等;

1.2.2 有关的园林绿化施工技术规范、施工作业指导书;

1.2.3 公司积累的工程施工经验。

2.0 工程概况及施工条件

2.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性质和内容(含绿化及园林小品部分)。

2.2 施工条件

2.2.1 现场施工条件

会同相关部门及设计人员、客户代表等进行技术交底,对现场进行调查,了解“三通一平”及地下管线等情况。

2.2.2 现有施工条件

包括在苗木供应、园林小品的施工技术、人力资源、设备配置及施工经验等方面的优势。

3.0 人员组织

3.1 总负责人:负责整个工程的统筹,包括合同的执行、监督及安排,设计的变更指导、施工的总指挥。3.2 技术负责:负责工程施工中技术业务,监督施工质量及图纸的解释、变更、竣工图的制作。

3.3 工程负责: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计划,工程事务的处理,人员及施工材料的调配等。

3.4 工地负责:负责工地的指挥,处理现场一切事务。

3.5 后勤事务:负责所有施工材料及施工机械的供给,后勤的各种协调工作。

3.6 安全监督:负责整个工地的施工安全的检查、督导及与工地市政、通讯、供电供水等有关部门的联系,了

解有关情况,保证施工安全。

3.7 施工队队长:负责施工队的管理及施工人员的调配。

4.0 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4.1 准备期

4.1.1 绿化苗木、有机肥料的选择及准备工作;

4.1.2 园林机械、车辆及护树设施等的准备。

4.2 施工期

根据施工图纸及现场情况,将施工期分为几个阶段,每个阶段的施工起止日期按《园林绿化工程进度计划表》进行。

4.3 养护期

施工完成后,进入三个的保养期,按绿化养护作业指导书进行养护,以保证植物成活。

5.0 绿化施工程序及技术要求

5.1 清理场地

对施工区域内所有建筑物垃圾及杂物、杂草、石子、石块等进行全面清理。

5.2 场地平整

严格按设计标准和景观要求,土方回填平整至设计标高。对场地进行翻挖,草皮种植土层厚牙不低于30cm,花坛种植土层厚度不低于40cm,且将泥块打碎,将表面整理成符合要求的平面或优美曲面。而填土部分则要求平整及造坡。特殊情况者,与客户共同商定处理。

5.3 放线定点

根据设计图比例,将设计图纸中各种树木的位置布局,反映到工程实际场地相应位置的过程。它是保证苗木布局符合设计要求的主要措施。放线定位应忠实于设计图纸,考虑到场地的一些具体情况与原立地条件等有冲突时,在征得现场监理师同意的前提下,作适当的调整。

为提高定点放线的准确性,减少误差,应根据施工图纸中标明的各种硬质设施,就近

确定树木的位置;对于图纸无硬质设施可供参考及造型复杂的图案灌丛,应采用方格网法定位。

5.4 挖种植穴位及施基肥

5.4.1 乔木种植穴形以方形或圆形为主,花灌木采用条形穴。绿篱种植按条形开沟种植。一般树穴的直径比植

株土球直径大20~30cm。

5.4.2 挖穴完毕后,将有机肥撒于穴边及种植绿地上,施肥量作业指导书(W/M-05)规定进行。

5.5 苗木规格

在选择苗木时,苗木规格与设计规格误差不得超过5%,且按苗木出圃作业指导书(W/M-07)的要求选择合格苗木。

5.5.2 苗木运输

灌木及花草应分层放置,以防止断枝、烂叶而影响景观。乔木及灌木球在起苗后立即用草绳、蒲包或编织袋进行上球包装,并适当修剪苗木的枝叶,以防止水分的过分蒸发和节省运力。在运输时应保护好土

球,以防止土球散开而影响植物成活。

5.6 苗木种植

按苗木种植作业指导书(W/G-06)要求进行。注意:行道村乔木须坚立护树桩,绿化带种植的大树也常用竹子或其他护树设施固定。

5.7 种植浇水

无论何种天气,任何植物均应在栽植完成后即灌一次足量定根水。灌定根水时,水压不宜过大,避免直接冲刷土球造成根系外露。可采用多次浇水少量水,直至土球及土壤吸足水分,并适量喷洒树干及枝叶,一般每天浇一次水。

5.8 植后清理

派巡查队员对整个作业区进行巡视,对作业过程中形成的垃圾及时清理外运,保持绿地及附近地面清洁。

6.0 工期保证措施

6.1 苗木的供给

随时可以供应所需工程苗木,苗源的解决是保证按期完工的关健。

6.2 制定科学、高质、高效的施工管理计划和编制工程进度表,用于指导工程的实施,并在实施中检查计划和

进度完成情况,及时作出纠正和改善。

6.3 各部门紧密配合

6.3.1 工程部安排好工地的工作,至少提前一天上报下一段施工所需苗木清单。

6.3.2 采购按苗木清单及时购苗或由苗木生产部直接供苗。

6.3.3 施工队根据工程量及进度及时调整人数。

6.3.4 车队及时供应洒水车及园林机械设备。

6.3.5 巡查队协助设计室作好施工质量的检查与监督,需对设计作出修改和调整时,及时修改通知单并同监理、

建设单位和设计部门达成一致意见。

6.3.6 后勤部门做好施工队员的伙食、饮水及夏季防暑工作。

6.3.7 如非台风或暴雨而危及工人安全的情况下,我单位可全天候施工。

6.3.8 非季节性种植,当施工时气候条件不适宜某种植物生存时,可能会要求更换树种或推迟种植时间,从而

影响工期,出现该类情况需与客户联系协商解决。

7.0 质量管理措施

7.1 苗木质量

所有苗木先由我方设计要求选好,以客户(甲方)及施工监理认可方可种植。

7.2 起苗包装

按设计要求及植物生长特性挖出符合规格的泥头,并用包装绳和编织袋按要求包好,尽量保留原叶,灌木要求用10cm以上的容器苗。经客户及施工监理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

7.3 苗木运输

为防止大树嫩干部分在运输时因上下晃动而受伤和折断,必须用一根竹杆将干绑紧。车速不宜过快,长途运输时必须用帆布覆盖。灌木在装车时禁止苗上搭苗,应用木板或钢板将车厢分成上下几格,每格内允许放一层苗,避免断枝和烂叶。

7.4 苗木种植

必须按要求下足基肥,肥泥充分混合。覆土时必须深度比泥头约高3~5cm。灌木种植时必须先将营养袋取出,双手捧泥头送至种植穴,覆土压实时只能压泥头四周土壤,以免压坏泥头,覆土深度比泥头高出约1cm。

7.5 养护管理

苗木种完须立即灌足定根水,以灌透为原则,浇时不能太大太猛,以免造成伤根及泥头外露。种后一个月内,每天均需灌一次足水,以后可隔天浇水一次。种后一个月开始追肥,每月一次,数量为乔木0.25kg/(次.株),灌木0.5kg/(次。m2)。修剪以增进景观和有利开花为原则,及时拔除杂草、清除杂物和防治病虫害。在养护中还须加强巡查,防止人为破坏,台风来临前做好乔木支撑防护工作,将损害减至最低。

8.0 安全管理措施

8.1 建立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并结合园林施工项目的特点,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全体员工

必须认真遵守。

8.2 每项工程均设立施工安全领导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对施工安全行监督检查职能,并对安全

事故负领导责任。

8.3 安全负责人应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岗前培训,指导作业人员遵守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安全

技术规程,定期检查机械安全性能或安全装置,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带证上岗的落实情况,要使全体人员经常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8.4 安全责任人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及工地宿舍的环境卫生、饮食卫生、治安防火等方面的管理,防止各种意外

事故的发生。

8.5 施工人员应穿反光衣,在行人稠密或已通车的道路施工时,应设置施工安全标志,绿化苗木应尽量放在绿

化带附近、减少占用道路,以免影响行车安全和损坏苗木,并教育施工人员注意道路交通安全。

9.0 移交验收

工程按合同要求养护期满后,工程部组织客户、设计单位和接受单位或部门共同进行工程移交验收,并填写《园林绿化工程验收单》,交上述各方签字,绘制《竣工图》,结算工程款等。

10.0 其他

工程部负责有关投诉和合理化建议的采纳和实施。

支持性文件和记录。

庐江县冶父山镇张宫志家庭农场

2014-1-13 青山埋白骨,绿水吊忠魂。

园林绿化苗木种植工程技术规范标准

庐江县冶父山镇张宫志家庭农场绿化苗木 种植工程技术规范 一、园林绿化工程定点放线 1、工具配置 石灰、锄头、铲、线、竹子、木桩、皮尺等。 2、工作内容 2.1由施工室负责人到已平整好的工程场地,对照施工图纸,用锄头、铲、石灰、竹子、皮尺等工具,采用方 格法对乔灌木、花坛、绿篱、园路、小品布置等进行定点放线。 2.1.1乔灌木定点放线 行道树一般按设计断面定行位,具体以路侧石或道路中心线为基准线,用皮尺量出行位,再按设计株距定出单株穴位。定点后,宜采用白灰打点或打桩。 2.1.2 花坛定点放线 图案规则的花坛,可根据设计图纸,应用几何原理,直接用皮尺量好尺寸,并用石灰线作出明显标记。图案复杂的模纹花坛,要求图案线条准确无误,必须用方格法放线。 必要时用粗铅线弯出图案轮廓模型,检查无误后,压于花坛边线,种植时按线到位,种完后小心取出铅线。 2.1.3绿篱、垂直绿化的定点放线 绿篱的定点应以路牙或道路中心线为参照线,垂直绿化的定点可以攀缘物等为参照线,用皮尺、测绳等按设计的株距定出单株种植位置,绿篱和垂直绿化宜开沟种植,沟槽的大小按设计要求和土球规格而定。 2.2对不能按设计要求放线的情况,由施工室负责人填写设计变更表,按《设计更改控制程序》进行更改,然 后再根据设计变更通知进行二次放线。 3、检查项目 3.1施工图定点放线准确度。 3.2按照《施工项目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检查。 4、注意事项 设计变更与修改,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合理建议。 二、种植穴挖掘 1.0工具配置 锄头、铲、铁锹等。 2.0 工作内容 2.1由施工室项目负责人安排施工人员用锄头、铲、铁锹等工具到已定点放线位置挖穴。 2.2树穴的形状以正方体或圆柱体为主,图形的几何中心即为定点放线位置。树穴的规格应根据树木土球的大 小来确定,一般树穴的直径比规定的土球直径要大20~30cm。 2.3对于花坛、绿篱、植穴,按设计要求确定放线范围,或植穴形状:绿篱以带状为主,花坛以几何图形为 主。在花坛、绿篱周边须留3~5cm宽、3~5cm深的保水沟,在放线 范围内进行翻挖、松土,一般深度为15~30cm。

园林绿化工程苗木验收规范76254

园林绿化工程苗木验收规范 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适时进行补栽。珍贵树种、孤植树和行道树成活率应达到98%。 2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及时进行补栽。 3草坪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覆盖率应达到95%以上。 4绿地整洁,无杂物,表面平整。 5植物材料的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 6绿地附属设施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GBJ301的有关规定。 7.竣工验收后,填报竣工验收备案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应符合规定。 1.专业术语和定义 1.1苗木类型: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 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地被等种类; 1.2乔木:树体高大,具明显主干者为乔木。 1.3灌木:树体矮小,通常无明显主干,多数呈丛生状或分枝较低。 1.4藤蔓类:地上部分不能直立生长,常借助茎蔓、吸盘、吸附根、卷须、勾刺 等攀附在其他支持物上生长。 1.5大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15 米以上的乔木。 1.6中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8 米至15 米的乔木。 1.7小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5 米至8 米的乔木。 1.8胸径(干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1.3 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表示。1.9米径:指乔木主干离地1 米处的直径。 1.10地径(基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0.3 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D表示。 1.11冠幅:指苗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常用字母P表示。 1.12苗木高度:指苗木自地面至最高生长点的垂直高度,常用字母H表示。1.13分枝点高:指从地表面到苗木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1.14净干高:指苗木从地面至分支点的垂直高度。

园林绿化施工技术规范.

定点放线作业指导书 1.0 工具配置 锄头、铲、石灰、线、竹子、木桩、皮尺等。 2.0 工作内容 2.1 由施工室负责人到已平整好的工程场地,对照施工图纸,用锄头、铲、石灰、竹子、皮尺等工具,采用方格法对乔灌木、花坛、绿篱、园路、小品布置等进行定点放线。 2.1.1 乔灌木定点放线 行道树一般按设计断面定行位,具体以路侧石或道路中心线为基准线,用皮尺量出行位,再按设计株距定出单株穴位。定点后,宜采用白灰打点或打桩。 2.1.2 花坛定点放线 图案规则的花坛,可根据设计图纸,应用几何原理,直接用皮尺量好尺寸,并用石灰线作出明显标记。图案复杂的模纹花坛,要求图案线条准确无误,必须用方格法放线。必要时用粗铅线弯出图案轮廓模型,检查无误后,压于花坛边线,种植时按线到位,种完后小心取出铅线。 2.1.3 绿篱、垂直绿化的定点放线 绿篱的定点应以路牙或道路中心线为参照线,垂直绿化的定点可以攀缘物等为参照线,用皮尺、测绳等按设计的株距定出单株种植位置,绿篱和垂直绿化宜开沟种植,沟槽的大小按设计要求和土球规格而定。 2.2 对不能按设计要求放线的情况,由施工室负责人填写设计变更表,按《设计更改控制程序》进行更改,然后再根据设计变更通知进行二次放线。 3.0 检查项目 3.1 施工图定点放线准确度。 3.2 按照《施工项目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检查。 4.0 注意事项 设计变更与修改,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合理建议。 挖掘种植穴作业指导书 W/G—04 1.0 工具配置

锄头、铲、铁锹等。 2.0 工作内容 2.1 由施工室项目负责人安排施工人员用锄头、铲、铁锹等工具到已定点放线位置挖穴。 2.2 树穴的形状以正方体或圆柱体为主,图形的几何中心即为定点放线位置。树穴的规格应根据树木土球的大小来确定,一般树穴的直径比规定的土球直径要大 20~30cm。 2.3 对于花坛、绿篱、植穴,按设计要求确定放线范围,或植穴形状:绿篱以带状为主,花坛以几何图形为主。在花坛、绿篱周边须留3~5cm宽、3~5cm深的保水沟,在放线范围内进行翻挖、松土,一般深度为15~30cm。 2.4 对于不能挖掘的植穴,应通知设计人员,结合现场具体情况进行移位挖掘。 2.5 挖掘的土一般置于植穴周围,对挖掘到的石块、杂物及不适合种植的土壤进行清理。 3.0 检查项目 3.1 树穴规格质量 3.2 变更植穴质量。 3.3 花坛、绿篱植穴质量。 3.4 杂物、石块清理度。 3.5 按照《施工项目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检查。 4.0 注意事项 注意设计施工图与现场具体情况结合,对不能按设计要求施工的地方,提出合理的建议。 下基肥作业指导书 W/G—05 1.0 工具配置 锄头、铲等。 2.0 工作内容 2.1 基肥种类:以沤熟的蘑菇肥为主,对有特殊要求的植物可使用其他基肥。

栽植技术标准

栽植的技术标准 1.交通岛与视线焦点交通岛周边的植物配置宜增强导向作用,在行车视距范围内应采用通透式配置。绿岛上 自然式配置树丛、孤植树,在开敞的绿化空间中,更能显示出树形自然形态,与道路绿化带形成不同的景观。 导向岛绿地应配置地被植物。 2.草皮地块与乔灌木地块地形差异:在花坛、花镜的施工中,乔灌木地块的地形应当比草皮地块地形稍高。因 为草皮有一定的厚度,在铺了草皮以后,在高差上乔灌木和草皮就有机结合起来了;反之,视觉上容易造成一高一低的假象,也影响了乔灌木的排水。 3.车库顶部室外景观中的苗木种植 车库顶部室外景观的处理,根据建筑设计承载力,可以考虑综合性的景观设计,水系、铺装、植物相结合。针对植物应尽量不要种植大乔木,因为土层影响。可以选择生长缓慢的小乔木,如:玉兰科.蔷薇科一类;选用浅根性乔木,种植点宜选在墙边或树丛中,以减少其因风或其它自然因素使其倒伏的可能性,如樱花;车库上种植除了荷载还要考虑抗浮问题;运用“深土区树种大一些,顶板上树种密一些”的战术,使绿化量得到了较充分的保证。 可以在车库顶板的柱点上砌筑种植池,可以增加覆土深度。 对覆土要求高,采用含养份多种植土或轻质土;养护、修剪很重要。 二.苗木种植施工图审查及种植前准备阶段控制要点 1.种植施工前应到现场核对设计图的平面和标高(一定要注意道路标高与建筑室外标高是否符合),如有图纸 与实际不符,应及时提请设计单位作变更设计; 2.在设计的施工图中往往缺少对现状植物的表示,因此要实地调整或清除原绿地中植物布局,妥善对原苗木进 行保护、保留、移植等; 3.审查种植图的完整性,即苗木种植图的总图、分图及详图。一般可采用总平面图(表达园与园之间的关系, 总的苗木统计表)→各平面分图(表达在一个图中各地块的边界关系,该园的苗木统计表)→各地块平面分图(表达地块内的详细植物种植设计,该地块的苗木统计表),→重要位置的大样图,四级图纸层次来进行图纸文件的组织与制作;对于景观要求细致的种植局部,如对在同一组群内要求的苗木高度不一,同一种植物在不同位置种植时的苗木规格、整形形式和施工技术要求不同等,施工图应有表达植物高低关系、植物造型形式的立面图、剖面图、参考图或文字说明与标注,便于施工人员完全理解设计意图、技术要求,减少现场施时临时更改设计的情况。 4.审查苗木种植的一致性,即要核对苗木表中的苗木品种、数量与图纸布置是否一致。在一张乔(灌)木种植 图上可能包括了近百种的苗木品种,数量的具体分布和标注又没有规律,若设计人不细心,审核人又不在意,往往会造成施工图的苗木列表与图纸状况不一致。这对包干的合同和施工进苗的预备,可能造成一定影响或损耗。 5.审查苗木规格的明确性,即对苗木的规格是不是标的清楚。只标胸径(大乔木)或者只标高度(灌木),在 后面控制施工单位进苗时,容易产生纷争。要求对苗木规格,至少有两种以上的控制指标,具体详见施工阶段的植物质量控制要点; 6.在施工前和综合管线图相比较,避免苗木和管线打架的情况;在施工放样定位时发现树穴中地下管线或上方 架空线时,施工必须按规范避让,另选点位,同时填报变更单,经监理认可,并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下道工序; 7.注意各种检查井的周边处理。虽然现在一些检查井的井盖可以做成彩色树脂的,比较好看,但是还是最好能 用绿化将部分检查井掩映。 8.绿化监理的要求:向监理部提供种植设计图纸(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景观图)及设计说明,设计概算 和上级批文等;要求监理部督促施工企业对种植地的环境、土质、地下水位、地下管道、建筑与树木、架空线与树木,与其它树木相邻空间等因素作详细调查并制订保障成活的技术措施;要求监理部督促施工企业制订用水、用电、交通组织计划;要求监理部督促施工企业作好土方平衡计划,落实进出土方和建设弃土的来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46795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1 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绿化工程 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 种植土 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 客土 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 种植土层厚度

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 种植穴(槽)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 规则式种植 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 自然式种植 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 土球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 裸根苗木 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 假植 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 修剪 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3.12 疏剪 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3.13 短截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 前言 为适应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现将原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予以修改和补充完善。原名称不变。 本规修改由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规起草单位: 本规主要起草人: 修改说明 一、本次修编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 二、园林绿化工程是指体现园林地貌创作的植物种植工程、土方工程、园林筑山工程(如掇山、塑山置石等)、园林理水工程(驳岸、护坡、喷泉等工程)、园路工程、园林铺地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用电工程、其他造景工程等。原规对植物种植作了详尽描述,本次修编增加了园林景观构筑物、园林铺地及其所涉及的分项工程等容,并明确了质量检查的“检查方法”和“允许偏差”,更便于质量控制和评定。 三、本次修编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对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质量控制要求,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均进行了“主控项目”和“一般控制项目”的界定。 四、本规增加了基本规定容;对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资格提出了要求;对植物材料和物资进场检验作出了规定;对花架、假山、叠水、木栈道、驳岸、观赏桥等的质量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涉及植物成活、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 五、鉴于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在地基、基础、钢筋、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给水、排水、电气等方面均对所含的分项工程有过具体要求,本规不再重复提出,可直接引用。 六、本规是结合地区园林绿化工程特点,同时根据各专业工程在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应用特点而编制。为不断完善本规,在执行过程中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目录

园林绿化施工技术要求及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客土: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种植穴(槽):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规则式种植: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土球: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裸根苗木: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假植: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修剪: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3.12疏剪: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3.13短截:从枝条上选留一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以刺激侧芽萌发。 3.14分枝点高:乔木从地表面至树冠第一个分枝点的高度。 3.15树池透气护栅:护盖树穴,避免人为践踏,保持树穴通气的铁蓖等构筑物。 3.16鱼鳞穴:为防止水土流失,对树木进行浇水时,在山坡陡地筑成的众多类似鱼鳞状

园林绿化苗木验收规范 (2)

(一)常用苗木验收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湖南华强一期园林绿化露地栽植苗木的规格、质量、检验、验收以及标志、掘苗、包装、运输与假植等基本技术要求。本标准仅适用于湖南华强园林绿化露地栽植苗木。 2、规范性引用文件(略)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苗木类型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地被等种类;按苗木的自然形态分为丛生型、单干型、多干型、匍匐型等类型。 3.2 丛生型苗木自然生长的树形呈丛生状的苗木。 3.3 单干型苗木自然生长或经过人工整形后具1个主干的苗木。 3.4 多干型苗木自然生长或经过人工整形后具有3个以上主干的苗木。 3.5 匍匐型苗木自然生长的树形呈匍匐状的苗木。 3.6 小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5米至8米的乔木。 3.7 中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8米至15米的乔木。 3.8 大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15米以上的乔木。 3.9 干径(胸径)指乔木主干离地表面1.3米处的直径。 3.10 米径指乔木主干离地1米处的直径。 3.11 基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0.3米处的直径。 3.12 冠径指乔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

3.13 蓬径指灌木、灌丛垂直投影面的直径。 3.14 树高指从地表面至乔木正常生长顶端的垂直高度。 3.15 分枝点高指从地表面到乔木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3.16 灌高指从地表面至灌木正常生长顶端的垂直高度。 3.17 移植次数苗木培育的全过程中移植的次数。 4、技术要求 4.1 对使用苗木的基本要求 4.1.l 应选择当地适生树种,包括乡土树种以及引种驯化成功并已得到广泛应用的树种。 4.1.2 使用苗木的树种(品种)应有标牌,标明种类(中文植物名称与拉丁学名)、规格、数量和质量。 4.1.3 应用的苗木应具备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形完整、色泽正常、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冻害等基本质量要求。 4.1.4 使用的苗木应经过移植培育。5年生以下的移植培育至少1 次;5年生以上(含5年生)的移植培育至少2次。野生苗和山地亩应经湖南本地苗圃养护培育3年以上,适应当地环境和生长发育正常后才能应用。 4.1.5 栽植苗木必须经过植物检疫。外埠苗木进入株洲市应经法定植物检疫主管部门检验,签发检疫合格证书后,方可应用。具体检疫要求按国家和株洲市有关规定执行。 4.2 各类型苗木规格质量标准 4.2.1 乔木类常用苗木主要规格质量标准见附录《湖南常用植物

园林景观工程验收标准

附件3 宝地集团园林景观工程验收标准 一、验收项目组成 1?土建部分:道路方砖铺设、L路边石铺设、围树路边石、井口周边方砖处理、理石铺装等相关项 目; 2?景观部分:雕塑、景墙、花坛假山及驳岸等相关项目; 3?绿化部分:苗木、土壤、整形修剪,养护管理等相关项目; 4?设备、设施部分(含水、电):路灯、草坪灯、音响、喷泉、管线等相关项目。 二、验收标准 (一)土建部分 1.L路边石、围树路边石:施工稳固,线直、弯顺、无折角;顶面平整无错牙;勾缝严密,无阻水现象;路缘石背后回填密实;整体感官整齐平整,无掉角,缝隙饱满; 2?道路方砖铺设及井口周边方砖处理:感官效果铺砌平稳,灌缝饱满,无翘动;面层与其他构筑物衔接顺畅,无积水、无缺棱掉角现象; 3?理石铺装:面层板块的品种、规格、级别、形状、光洁度符合设计要求;面层与基层结合,无空鼓现象;面层板块挤靠严密,无缝隙,接缝通直无错缝;表面平整洁净,图案清晰无划痕;周边顺直方正,擦缝饱满;石板齐平,洁净、美观,无沙土,无水泥,并冲洗干净,无明显色差; 4?卵石铺装:大小均匀,颜色一致,铺装符合设计标高,无超出或低于整体平面现象;卵石安装间距适中,填充缝内光滑饱满,与相临铺装衔接处填充缝适中; 5.锈板铺装:接线通直,无缺棱掉角现象,板底密实无空鼓;转角处磨痕直顺,形成90度夹角; 6.青石板:板底夯实稳平,无破损现象;与绿地的衔接恰当,达到美化和实用的双重效果。 (二)景观部分 1?景墙、花坛:墙面平整,灰缝平直、饱满;弧形景墙弧度完整柔美,无突出点,接缝大小一致; 2?雕塑:安装平稳、牢固、无倾斜;景观效果符合整体设计需求; 3?景观小品:色彩符合设计要求,造型完整,柔美;无破损,无裂缝,安全牢固; 4?假山:主次分明,达到自然美观的效果;采取平稳、填缝、胶接、勾缝的安砌措施; 5?围栏:色泽光亮,无明显突出油漆点;无锈迹,无泥土,安装牢固能起到保护作用; 6.驳岸及水池:无渗漏点,无破损;边缘与绿地及铺装衔接顺畅;池底清澈,无垃圾;所用铺装参照铺装材料进行验收; 7.防腐木亭、凳:结构合理,安装稳固,无变形,符合设计尺寸;防腐木表面进行打磨处理,保证使用功能。 (三)绿化部分 1.苗木 (1)乔木:胸径,冠幅、分支点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并在不影响整体效果的前提下进行适当的疏枝,力求达到应有的景观效果,保证成活;树干挺直,不应有明显弯曲(即使小弯曲也不得超出两处);无蛀干害虫和未愈合的机械损伤;树冠丰满,枝条分布均匀、无严重病虫危害;常绿树叶色正常,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试行)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的植树工程、草坪工程、花坛工程和绿地改造工程的操作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城市园林绿化中的公共绿地、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工程的施工。 2. 引用标准 参照CJ/T34-91 GB50180-93 3. 定义 3.1 植树 指栽植、移植胸径10厘米以下的乔木,高度在3.5米以下的小乔木、花灌木、藤本植物和整形植物。 3.2 大树 系指胸径在11-30厘米的乔木,高度在6米以下或带土球在1米以下的小乔木、花灌木及整形植物。胸径大于30厘米为特大树。

4. 植树工程 4.1 前期准备 4.1.1 现场勘察。明确施工范围、管网走向、水电供应、搭建临时设施位置、交通组织、材料堆码地、地质土壤和环境保护、交叉施工的矛盾、有碍绿化施工现场清理的进度和责任。 4.1.2 技术交底。业主方应邀请设计方向施工方和监理方进行技术交底,详细说明技术要点、注意内容和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4.1.3 施工方与业主方应明确责任。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和设计图纸,认真分析现场情况,明确双方职责。双方现场负责人员,提出施工具体方案、施工组织计划、开工报告及相关开工准备时间表和大树栽植具体技术措施。 4.1.4 工程监理方应向施工方提出监理目标计划和项目监理细则。 4.2 土地整理 4.2.1 填换土壤 4.2.1.1 填换土壤前全面检查施工现场,对严禁车辆通过的地下管网必须明确范围,设置醒目标志并严格遵守环境保护要求。 4.2.1.2 清除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弃渣、石渣和水泥废渣等有碍树木生长的垃圾等。

(技术规范标准)园林绿化植物种植技术规范

园林绿化植物种植技术规范(试行) 1 总则 为了提高绿化种植质量,充分分挥绿化功能,加快城市绿化建设步伐,特制定本技术规定。 本规定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57-97、《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的绿化种植,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生产绿地可能参照执行。 为绿化工程配套的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城市绿化工程中园林植物的种植及验收除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一般规定 凡列为建设工程的种植工作应具备与工程有关的各项批准文件,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和实行绿化工程监理。 绿化工程中的园林植物种植工程,应在主体工程、

地下管线及道路、水体等工程完成后进行。 绿化种植应在种植季节进行。非种植季节的特殊种植必须有相应的技术措施保证方可进行。 成活率和保存率 一、在种植季节内种植树木,带土球的树苗成活率 应大于95%,裸根树苗应大于85%,名贵品种树 木成活率绪应大于90%。在非种植季节因特殊需 要种植树木,成活率可另行商议。满铺草坪一个 月,籽播、块植、植生带草坪三个月应达到覆盖 度95%,无0.1m2以上块状空缺。 二、种植一年以上的树木保存率应大于98%。 三、计算成活率和保存率时,不包括因人为、机械 损伤,各种污染和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所造成死 亡的树木。 四、业主另有规定成活率、保存率要求的按合同条 款办理。 树林与架空线、地下管线以及建筑物等应保持下列距离。 一、树木与架空线的距离 1、电线电压在380伏以下,树枝至电线的水平距离及垂直距离均不小于1.0m。 2、电线电压3300伏至10000伏,树枝至电线的水

园林绿化工程苗木验收规范标准

园 林 绿 化 工 程 苗 木 验 收 规 范编制人: 审核人: 编制时间:

一.验收规范: 1.专业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1苗木类型: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 叶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地被等种类; 1.2乔木:树体高大,具明显主干者为乔木。 1.3灌木:树体矮小,通常无明显主干,多数呈丛生状或分枝较低。 1.4藤蔓类:地上部分不能直立生长,常借助茎蔓、吸盘、吸附根、卷须、勾刺 等攀附在其他支持物上生长。 1.5大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15 米以上的乔木。 1.6中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8 米至15 米的乔木。 1.7小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5 米至8 米的乔木。 1.8胸径(干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1.3 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表示。 1.9米径:指乔木主干离地1 米处的直径。 1.10地径(基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0.3 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D表示。 1.11冠幅:指苗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常用字母P表示。P(大写)一般 用于乔木或者大灌木,如冠幅为100厘米的花石榴,简写:花石榴P100 ;p(小写)一般用于做绿篱或者色块的小灌木,如冠幅为35厘米的海桐,简写:海桐p35。冠幅也可以用W来表示。 1.12苗木高度:指苗木自地面至最高生长点的垂直高度,常用字母H表示。 1.13土球直径:指苗木移植时,根部所带土球的直径,用字母d表示。 1.14土球厚度:指苗木移植时,根部所带土球底部至土球表面的高度,用字母

h表示。 1.15分枝点高:指从地表面到苗木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1.16净干高:指苗木从地面至分支点的垂直高度。 2.乔木类苗木验收质量要求 2.1规格要求 进场苗木胸径、冠幅以及苗木高度、净干高应达到设计要求;若设计无明确标注,其允许偏差范围应符合附表的要求。 附:园林进场乔木规格允许偏差表 2.2苗木外观要求 2.2.1进场苗木为假植苗时应满足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形完整、色泽正常、 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冻害等基本外形要求。 2.2.2进场苗木为地苗时应保留骨架,避免形成独干,应满足无病虫害、无机械 损伤等外形要求。 2.3土球要求 2.3.1进场苗木应土球完整,无松散、假土球现象; 2.3.2土球直径和土球厚度满足设计要求;

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范(修改)

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范 一、总则 1、为规范园林绿化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制,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范管理细则。 2、本规范所称的园林绿化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公共绿地、园建设施等工程。 3、主管科室采取巡回督导检查等方法,对工程施工进行安全文明生产监督检查。 二、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情况 1、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施工安全生产。 2、巡视检查道路施工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3、在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 三、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1、制定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预案、入场设备资料及施工现场资料等)。

2、施工现场内配备必要的指示牌,为职工和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指示牌上文字采用中文,标示清楚,图示的警告符号符合国家通用的符号。 3、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单位应配有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履行保证安全的一切工作。 4、强化安全意识,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对发现事故隐患和危及到工程人身安全的事故,要及时处理,作出记录,及时改正,落实到人。 5、施工单位应向有关部门了解清楚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6、施工单位负责对该项工程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文明施工,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7、施工现场应有宣传教育制度,建立“二栏一报”(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安全标语等宣传教育设施。 三、施工现场须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封闭施工 1、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在道路上进行施工时,做好一切安全设施,设置好安全警示牌,需要围蔽施工的,坚决要求围蔽施工,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并保持道路行车顺畅。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园林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一节园林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苗木技术要求 (一)种植栽植要点 1、树丛栽植 风景树丛一般是用几株或十几株乔灌木配植在一起。选择构成树丛的材料时,要注意选树形有对比的树木。一般来说,树丛中央要栽最高的和直立的树木,树丛外沿可配较矮的和伞形、球形的植株。树丛中个别树木采取倾斜姿势栽种时,一定要向树丛外倾斜(角度不大于15°),不得反向树丛中央斜去。树丛内最高最大的主树,不可斜栽。 树丛内植株间的株距不应一致,要有近有远,有散有聚。栽得最密时,可以土球挨土球,不留间距。 2、遮荫树栽植 种植点与道牙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1.0m。栽植遮荫树时要注意解决好与地上地下管线的冲突,保证树木与各种管线之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道路绿化种植选苗时,应力求做到苗木规格统一、分枝点高度统一。行车道苗木枝下高不小于 2.5m。栽植要求树干挺直整齐,种植后应用护树架支护,以防树木倾斜及倒下。护树架支撑高度略低于苗木枝下高。行道树种植要求如下: 配置要求:相邻两株植物之间的间距及每株植物与道路之间的间距都应相等。 种植要求:依配置要求种植,若遇到下水管道等阻碍物时,适当调整间距;且苗

木的分枝点高度必须一致(误差在20CM以内),自然高度应基本一致,出现不一致时,应将较高苗木种植在树列中间位置,使林冠线呈平滑的拱形,杜绝形成凹形。 3、水生植物栽植 应根据水生植物习性进行栽植,不同的水位深度选择不同的植物类型及植物品种栽种。水生植物的种植土采用原水体的淤泥较为理想,若获取困难,采用粘性重的种植土,回填后要给予一定时间的沉降、硬化,再种植水生植物。 4、草坪栽植 (1)场地准备土层厚度:草坪植物的根系80%分布在40CM以上的土层中,而且50%以上是在地表以下20CM的范围内。为了使草坪保持优良的质量,减少管理费用,应尽可能使土层厚度达到40CM左右,最好不小于30CM.土地的平整与耕翻:首先清除杂草与杂物,便于土地平整与耕翻,更主要是消灭多年生杂草。然后初步平整场地,施基肥及翻耕。局部土质欠佳或杂土过多的地方应换土。最后进行再平整。为确保新铺草坪的平整,在换土或耕翻后应灌一次透水或滚压2遍,使坚实不均的地方能显出高低,以利最后平整时加以调整土地。压实平整后,相临硬质地面交接处的种植土应低于硬质地面5CM.地形过于平坦的草坪或地下水位过高的草坪。运动场的草坪均应设置暗管或明沟排水。 (2)排水及灌溉系统:在场地最后平整前,应将喷灌管网埋设完毕。理想的缓坡草坪应中部稍高,逐渐向四周或边缘倾斜,草坪排水坡度为3%较适宜,最小不低于1%,最大坡度不超过45度。地形过于平坦的草坪或地下水位过高的草坪、运动场

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009-03-10 10:45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绿化工程 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种植土 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客土 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种植土层厚度 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种植穴(槽)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规则式种植

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自然式种植 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土球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裸根苗木 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假植 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修剪 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疏剪 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园林绿化施工技术要求及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绿化施工技术要求 种植前准备 1. 栽植回填土,应选无建碴沙质壤土,清除石块建碴,对于过沙或过粘的土必须进行相应的改良;苗 木栽植前应对土壤进行消毒处理; 2. 种植材料的选择:种植材料应根系发达,生长茁壮,无病虫害,规格及形态应符合设计要求。 乔木、灌木、地被植物、草坪施工 1. 规则式种植应保持对称平衡,相邻植株规格应合理搭配,高度、干径、树形近似,树应保持直立, 不得倾斜; 2. 植株移植时应按树木胸径的6—8倍挖掘土球或方形土台装箱,且完好无损,直径30cm 以上的土球必须用草绳包扎,直径60cm 以上的土球还要再围腰箍,土球必须完好; 3. 较大苗木须采用机械装卸;装卸苗木时应轻拿、轻提、轻放,不得弄破土球,擦伤碰断树根、树 枝、树皮;大乔木运输时须有专人保护运输;卸车后不能立即栽植时,要用草袋盖严树根或土球,也可搬运到阴凉处集中,切忌暴晒。若两天内不能栽植的,要在现场假植; 4. 种植时,植株应完好无损,截根处经过处理;填土应分层夯实,种植深度应与原种植线一致(竹类 应比原种植线深5—10cm); 5. 地被植物群植时,应按规定的种植密度由中心向外顺序退植;坡式种植应由上向下种植;大型块植 或不同色彩丛植时,宜分区块种植;假山或岩石缝间种植时,应在种植土中掺入苔鲜、泥炭等保湿透气材料; 6. 种植后,应在略大于种穴的直径周围,筑成高10—15cm 的灌水土堰,坡地筑鱼鳞穴;第一次水应 浇透水;浇水后出现土壤沉陷,致使树木倾斜时,应及时扶正、培土;生长季节的树木,应每天上午10 点前和下午15 点后进行树冠喷雾; 7. 种植胸径5cm 以上的乔木,应设支撑固定;支撑应牢固、美观、统一,绑扎树木处应 夹垫物,绑扎后的树干应保持直立; 8. 草坪工程按照《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DB51/50016——1998 中的内容实施。大树移 植施工

绿化种植标准

苗木种植的技术标准 一.植物种植设计的基本要求和控制要点 1. 生态要求绿化生态效益的发挥,主要由树木、花草的种植来实现,因此,以绿为主的种植设计是景观设计的着眼点。 2. 季相要求在种植设计中,要充分利用植物的观赏特性,进行色彩组合与协调,通过植物叶、花、果实、枝条和干皮等显示的色彩,在一年四季中的变化为依据来布置植物,创造季相景观。做到一条带一个季相,或一片一个季相,或一个组团一个季相。如由迎春花、桃花、丁香等组成的春季景观;由紫薇、合欢、花石榴等组成的夏季景观;由桂花、红枫、银杏等组成的秋季景观;由腊梅、忍冬、南天竹等组成的冬季景观。 3. 交通岛与视线焦点交通岛周边的植物配置宜增强导向作用,在行车视距范围内应采用通透式配置。绿岛上自然式配置树丛、孤植树,在开敞的绿化空间中,更能显示出树形自然形态,与道路绿化带形成不同的景观。导向岛绿地应配置地被植物。 4. 草皮地块与乔灌木地块地形差异:在花坛、花镜的施工中,乔灌木地块的地形应当比草皮地块地形稍高。因为草皮有一定的厚度,在铺了草皮以后,在高差上乔灌木和草皮就有机结合起来了;反之,视觉上容易造成一高一低的假象,也影响了乔灌木的排水。 5. 车库顶部室外景观中的苗木种植 车库顶部室外景观的处理,根据建筑设计承载力,可以考虑综合性的景观设计,水系、铺装、植物相结合。针对植物应尽量不要种植大乔木,因为土层影响。可以选择生长缓慢的小乔木,如:玉兰科.蔷薇科一类;选用

浅根性乔木,种植点宜选在墙边或树丛中,以减少其因风或其它自然因素使其倒伏的可能性,如樱花;车库上种植除了荷载还要考虑抗浮问题;运用“深土区树种大一些,顶板上树种密一些”的战术,使绿化量得到了较充分的保证。 可以在车库顶板的柱点上砌筑种植池,可以增加覆土深度。 对覆土要求高,采用含养份多种植土或轻质土;养护、修剪很重要。足够的绿量,讲究的构图,精良的施工,适度的文化品位,体现对人的关怀和找到独特的创新视角,就是住宅区景观种植设计与时俱进的新思维、新方向。 二.苗木种植施工图审查及种植前准备阶段控制要点 1. 种植施工前应到现场核对设计图的平面和标高(一定要注意道路标高与建筑室外标高是否符合),如有图纸与实际不符,应及时提请设计单位作变更设计; 2. 在设计的施工图中往往缺少对现状植物的表示,因此要实地调整或清除原绿地中植物布局,妥善对原苗木进行保护、保留、移植等; 3. 审查种植图的完整性,即苗木种植图的总图、分图及详图。一般可采用总平面图(表达园与园之间的关系,总的苗木统计表)→各平面分图(表达在一个图中各地块的边界关系,该园的苗木统计表)→各地块平面分图(表达地块内的详细植物种植设计,该地块的苗木统计表),→重要位置的大样图,四级图纸层次来进行图纸文件的组织与制作;对于景观要求细致的种植局部,如对在同一组群内要求的苗木高度不一,同一种植物在不同位置种植时的苗木规格、整形形式和施工技术要求不同等,施工图应有表达植物高

园林绿化苗木进场验收标准

一、苗木进场验收标准 二、苗木质量要求: 1、乔木质量 (1)主干直(特殊要求除外),无明显破皮、划伤、折断; (2)主枝无枯死、无树干空心; (3)主侧枝分布均匀; (4)枝叶及毛细根无严重脱水; (5)土球基本完整、大小标准要求、包装不松散; (6)无假树皮、假根、假枝等; (7)无病虫害; (8)行道树或列植苗木高度、分支点一致。 2、灌木质量 (1)有明显主干的,主枝分布均匀; (2)无明显主干的,不偏冠,枝叶茂密; (3)主枝无折断、枯死,无树干空心; (4)无严重病虫害; (5)树皮无明显伤口、环剥; (6)精球不露根,修剪口要平滑,形状美观; (7)土球直径大于蓬径3/10,土球厚度大于土球直径3/5,包装不松散; (8)枝叶、毛细根无严重脱水; (9)列植灌木高度、冠幅一致。 3、地被质量

(1)根、茎、叶无严重枯萎、无严重病虫害; (2)长势良好,植株健壮,根系完好; (3)宿根花卉,根系完整,无明显秃裸,不徒长,花蕾饱满,花茎、花头无折损; (4)球根花卉,球根无损伤、腐烂,幼芽饱满; (5)木本地被须有护心土或土球。 4、草皮质量 (1)草皮叶片应新鲜无脱水现象; (2)根部土层结实、湿润,根系无脱水现象; (3)无明显碎块; (4)草色纯正、无发黄、发黑; (5)草卷、草块规格一致,边缘平直,土层均匀、紧密,无破损。 5、时花质量 (1)生长茂盛、冠幅饱满、花色艳丽、规格整齐; (2)开花率至少达30%,剩余花蕾即将含苞待放;若开花不够旺盛,须花蕾较多(特殊要求除外); (3)花茎、花头基本无折损,不能有烂叶、烂梗,无明显干花、败花,无明显病虫害。 6、其它 (1)竹类苗木根幅、土球厚度符合要求,根系无严重失水,叶片萎蔫不严重,竹鞭、芽眼保存完好; 三、验收细节

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1. 2.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3.引言 1.1.目的 为提升公司开发建设质量,确保产品使用功能,提升客户满意度,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为河北绿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内部工程施工技术标准,也为设计、监理及承包商协调管理提供参考,使工程参与各方有明确的工程施工技术标准,做到有规可依。 1.2.使用范围 2.适用于河北绿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配套园林景观工程。 3.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3.1.种子 种子应品种准确、纯正、无病虫害。重点检查种子的发芽率,种子的配比是否合适。 3.1.1.植物材料 植物材料应根系发达,生长健壮,规格及形态应符合设计要求。乔木应着重检查植物的规格(胸径、地径、高度、分枝点,冠幅),病虫害(蛀干虫、爆发性害虫、根系及树干病害最为重要),土球质量(土球土质、是否散球、是否有假土球),观感质量(破皮、树势等)。花灌木应着重检查高度,冠幅,分枝,叶片质量,茎叶是否有病虫害,根系是否完整,是否有腐烂变质情况 3.1.1.1.草块及草卷 铺栽草坪用的草块及草卷应规格一致,边缘平直,杂草不得超过1 %。草块土层厚度宜为3cm,草卷土层厚度宜为1.8 cm ~2.5 cm。

3.2.种植前土壤处理 3.2.1.种植或播种前应使该地区的土壤达到种植土的要求。 3.2.2.沥青、混凝土、白灰及有毒有机垃圾必须清除。 3.2.3.土壤疏松。 3.2. 4.土壤排水良好,绝对不能出现积水现象。 3.2.5.绿地地形整理应严格按照竖向设计要求进行,地形应自然流畅。地形整 理完成后要仔细检查,数据比对仔细,杜绝出现因施工原因或者图纸原因出现的大面积积水现象。若因为图纸问题要提前与设计监理等沟通。 3.2.6.草坪、花卉种植地、播种地应施足基肥,耧平耙细,去除杂物,平整度、 土壤密实度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2.7.平整土地后,应采取防尘措施,必要时洒水或者防尘网覆盖。 3.2.8.园林植物生长所必需的最小种植土层厚度应大于植物主要根系分布深 度(见表1)。 表1 园林植物主要根系分布深度单位:cm 3.3.种植穴、种植槽的挖掘 3.3.1.种植穴、种植槽挖掘前,应向有关单位了解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埋设情况。 根据土质及地下管线分部合理安排人工或者机械挖掘。 3.3.2.种植穴、种植糟的定点放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3.3.2.1.种植穴、种植槽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准确,标记明 显。 3.3.2.2.种植穴定点时应标明中心点位置,行车道两旁树木可撒整条白灰线, 种植槽应标明边线。 3.3.2.3.定点标志应标明树种名称(或代号)、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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