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趋势与药店分级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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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

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

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1.分类标准:零售药店可按经营规模、区域、经营范围、专业水平等不同方面进行分类,同时应考虑政策导向、行业标准、市场需求等因素。

综合考虑后,可制定如下分类标准:(1)经营规模:根据经营规模大小,分为小型、中型、大型零售药店。

(2)区域:根据所在区域的不同,分为城区、郊区、农村零售药店等。

(3)经营范围:根据经营的药品种类不同,分为西药、中药、保健品、医疗器械等零售药店。

(4)专业水平:根据专业水平、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和水平等因素,分为专业性较强和缺乏专业性的零售药店。

2.分级标准:根据分类结果和相关法规要求,可将零售药店分为三个等级,即一级、二级、三级零售药店。

(1)一级零售药店:指规模较大、经营规范、技术力量雄厚、设施设备齐全、服务水平高、实行信息化管理的零售药店,同时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可以提供处方药品的销售服务,并能够向消费者提供药品咨询和诊断服务。

(2)二级零售药店:指规模一般、经营规范、设施设备合理、技术力量较强、服务水平较高,同时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可以提供OTC药品的销售服务,并能够向消费者提供药品咨询和诊断服务。

(3)三级零售药店:指规模较小、经营规范、技术力量较弱、设施设备简单、服务水平较低,同时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可以提供OTC药品的销售服务,但不能提供药品咨询和诊断服务。

3.管理要求:(1)一级零售药店必须具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要求药师人数多于或等于业务人员总数的一半。

新增药店必须在设施规范、药品经营、服务品质等方面达到一定要求,才能获得一级零售药店的资格。

(2)二级零售药店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占业务人员总数的一定比例。

新建的二级药店和原有药店提升为二级零售药店时,必须满足设施、药品经营、服务品质等要求。

(3)三级零售药店应当遵守有关经营规范的法律法规,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对处方药销售要严格控制,不能提供药品咨询和诊断服务。

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细则

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细则

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医疗行业快速发展,药品零售企业的数量与规模也在不断增长。

为了提高药品零售市场的管理水平,规范行业秩序,保障民众用药安全,制定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细则成为当务之急。

二、管理目标1. 优化药品零售网点布局,提高服务效能;2. 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3. 推动药品零售业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4. 提升药品零售业的形象和信誉。

三、管理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实行同等的管理标准和要求;2. 分级分类原则:根据药品零售企业的规模、能力和管理水平,进行分级分类管理;3. 风险导向原则:依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四、分类标准1. A类:大型连锁药店、医院附属药店等,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和管理能力,提供多种药品和专业服务。

2. B类:规模较小的连锁药店、个体药店等,需满足一定的管理和质量要求。

3. C类:非连锁的个体药店、乡镇诊所等,管理水平相对较低,对药品质量和安全的管理需得到加强。

4. D类:非法经营个体、摊贩等,严禁销售药品,需要进行整治和清理。

五、管理要求1. A类:a) 必须拥有药学专业人员,合理配置专业设备和药品储存条件;b) 需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质量和服务质量;c) 提供丰富的药品种类,并严格执行处方药、非处方药的销售管理规定。

2. B类:a) 拥有一定数量的药师,并提供专业药品咨询服务;b) 需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存储和销售管理制度;c) 店内应设有药品信息公示牌,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3. C类:a) 应有合格药师从业,并遵守药物管理法规;b) 加强对药品质量的检测和监管,避免滥用和不合理销售;c) 推行健康教育和合理用药知识宣传,提高药品使用安全性。

4. D类:a) 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严禁销售非法药品;b) 整治非法经营行为,取缔无证药店和摊贩;c) 提供市民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和举报非法行为。

药店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药店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药店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药店的经营行为,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提高药店经营水平,根据《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药店的经营管理。

三、分类管理原则1. 安全原则:药店应当按照药品的毒性、危害性、药理作用等特性,对药品进行分类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2. 效益原则:药店应当合理分类管理,提高药品的利用率,减少库存积压,提高药品供应效率。

3. 管理原则:药店应当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制度,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调整管理策略,确保药品分类管理的有效性。

四、分类管理内容1. 毒性分类:将药品按照毒性分为甲、乙、丙类,分别采取不同的储存和销售管理措施。

甲类药品毒性大,危害大,应当单独存放,由专人管理,销售需遵守特殊程序。

乙类药品毒性较大,危害较大,应当分开存放,由专人管理,销售需遵守相关规定。

丙类药品毒性较小,危害较小,可以按照常规管理要求存放和销售。

2. 危害分类:将药品按照对健康的危害程度分为A、B、C类,分别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A类药品对人体危害大,需严格控制其销售和使用。

B类药品对人体危害较大,需加强管理。

C类药品对人体危害较小,按照一般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3. 药理作用分类:将药品按照其药理作用分为镇痛、消炎、抗菌、抗病毒、抗肿瘤等类别,分别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4. 用途分类:将药品按照其用途分为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饮片、保健品等类别,分别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五、分类管理流程1. 药品进货:药店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供货商提供质量保证书、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对进货药品进行严格验收。

将不同分类的药品分别存放,标明分类信息。

2. 药品存储:药店应当根据不同分类的药品特性,采取相应的储存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对甲类药品应当单独存放,设有专门的存储柜;对乙类药品应当分开存放,标明分类信息;对丙类药品可以按照一般管理要求存放。

3. 药品销售:药店应当根据不同分类的药品特性,采取相应的销售措施。

药店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范本

药店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范本

药店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范本一、分级分类管理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医药知识的普及,人们对药品需求日益增长,药店作为药品销售的主要渠道,其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为了规范药店经营行为,提高药品服务质量,确保药品安全有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二、分级分类管理原则(一)依法经营原则:药店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诚信服务。

(二)质量第一原则:药店应始终把药品质量放在首位,严把药品采购、储存、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关。

(三)分类管理原则:根据药店规模、经营范围、服务质量等因素,对药店进行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管理。

(四)持续改进原则:药店应不断改进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药品需求。

三、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一)药店分级根据药店规模、经营范围、服务质量等因素,将药店分为A、B、C三个等级。

A级药店:规模较大,经营范围广泛,服务质量和信誉良好,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较高的人员素质。

B级药店:规模一般,经营范围较窄,服务质量较好,具备基本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人员素质。

C级药店:规模较小,经营范围有限,服务质量一般,需加强质量管理和服务培训。

(二)分类管理措施1. A级药店(1)加强药品质量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2)提供优质服务,满足顾客需求;(3)开展药品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4)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5)建立健全药品追溯体系。

2. B级药店(1)加强药品质量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2)提供满意的服务,不断改进服务质量;(3)开展药品知识宣传;(4)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5)建立健全药品追溯体系。

3. C级药店(1)加强药品质量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2)提供基本服务,积极改进服务质量;(3)开展药品知识宣传;(4)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5)建立健全药品追溯体系。

四、监督与考核(一)各级药店应定期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分级分类管理措施的落实;(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药店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药店进行整改;(三)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药店,依法予以查处,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药品分类管理及药店的发展探讨(全文)

药品分类管理及药店的发展探讨(全文)

药品分类治理及药店的进展探讨XX】R-1 XX】XX】1671-8801(20XX)03-0177-01近年来,我国RM的自我保健意识越来越强,对药品使用的安全性要求也越来越重视,这对药店治理人员的药品分类治理工作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基于此,笔者结合自身对的相关工作经验,对药品分类治理在药店中的实施情况谈一点看法。

一、我国药品分类治理的进展在药品分类治理未实施之前,我国先后实施了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及医用毒性药品等的特别限制及治理,而除此之外的药品则可自由销售。

自2000年元旦开始,我国初步实施了药品分类治理,并于当年的4月1日开始,颁布了粉针剂类、大容量注射液当按处方销售的条例;20XX年国庆,明确规定全部注射剂均需按处方销售;随后几年,颁布了抗菌药物中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药品必须按处方销售的条例。

近年来,GJ 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非处方药目录已分阶段进行公布。

时至今日,我国仍在积极落实药店的药品分类治理工作,并将其和药品经营许可证、GPS认证相结合,以全面提升零售药店的药品分类治理的标准。

二、现阶段药品分类治理的不足笔者结合问卷调查,发现现阶段药品分类治理仍存在若干问题,具体:(1)抗生素的销售问题。

众所周知,滥用抗生素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峻的后果。

而在药店的销售额中,抗生素占据的比例高达25%~35%。

可以说,按处方销售抗生素对大部分药店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冲击。

但实情并非如此,部分具有实力的大药店,多于店中设立小诊所,以猎取按处方销售的资格。

而大部分零售药店,则存在违规销售抗生素的现象。

(2)处方销售的漏洞。

当前,医院分家尚未彻底,电子处方的大量使用,为处方药定点销售的药店不按照处方销售制造了契机。

这对于非处方药店的经营造成了恶性影响,而对于药品市场的有序进展也将造成严峻的影响。

(3)药品数量较多,不合理竞争,利润低等。

三、加强药品分类治理促进药店进展1.药品与非药品分类治理对于药店中摆放的药品,其质量、包装等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并根据药品和非药品、一般要和易串味药、特别药品和一般药品、外用药和内服药分区进行摆放。

浅谈分级管理制度下零售药店的发展方向

浅谈分级管理制度下零售药店的发展方向

浅谈分级管理制度下零售药店的发展方向
随着我国分级诊疗制度的推进和新冠疫情的影响,零售药店行业正在面临机遇和挑战。

在分级管理制度下,零售药店应当积极调整经营模式,适应新的发展环境,把握市场机遇,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实现良性发展。

一、优化服务质量
以患者为中心,优化服务质量是零售药店的重要任务。

需要零售药店通过完善的药师
队伍、严格的药品管理、科学的药学服务、合理的价格制度等措施,提高客户满意度,增
强顾客粘性和口碑,从而获得更多的客源和商机,实现自身良性发展。

二、创新发展模式
零售药店可以通过创新经营管理模式,提供更多元化的服务,吸引更多的消费者。

例如,开展药品配送服务、开设居家养老服务、提供穿戴式智能监测设备,均可为零售药店
带来更多的营收和利润。

三、科技驱动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零售药店也应该积极应用现代化科技工具,提高管理效率和服
务水平,如提供互联网医疗咨询服务、开展网络购药等方式,引入更多智能化设备,提高
顾客的医疗服务体验,进一步提升专业水平。

四、加强人才培养
零售药店应积极培养和引进专业药师,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医药知识,做到专业、细致、认真、负责的服务态度,更好的服务顾客,强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完善药店管理,
实现科学高效的运营管理。

总之,零售药店在分级管理制度下要做好服务质量的提升、创新发展模式、科技驱动
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方可实现良性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细则

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细则

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细则随着药品市场的不断扩大和多样化需求的增加,药品零售企业的管理和监管也日益重要。

为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制定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细则势在必行。

本文将从管理的必要性、分类的依据、各级别的要求以及细则实施的措施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管理的必要性药品是关系到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特殊商品,其质量和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公众的福祉。

而药品零售企业是药品从生产线上到公众手中的关键环节,其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至关重要。

通过分级分类管理,可以实现对不同级别企业的有针对性监管,促进药品合理使用,提高药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保证公众用药安全。

二、分类的依据药品零售企业的分类应根据其规模、资质、设施、人员和服务水平等因素进行评估和归类。

可能的依据包括企业的注册资本、经营面积、药师和药师助理的数量等。

此外,还应考虑企业的服务能力和技术条件,例如是否具备低温储存设施、配送能力等。

通过综合评估,将药品零售企业划分为几个不同级别,以便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

三、各级别的要求1.一级零售企业:一级零售企业是规模较大、设施齐全、服务能力强的企业,应具备完善的药品采购渠道和质量控制体系,配备一定数量的药师和药师助理。

此外,一级零售企业应还能提供多样化的药学服务和咨询,组织开展药品宣传和健康教育等活动。

2.二级零售企业:二级零售企业相对于一级企业规模较小,设施和服务能力较弱,但仍需具备一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级零售企业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药师和药师助理,并建立完善的药品管理和质量控制制度,确保药品的存储和销售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3.三级零售企业:三级零售企业是规模相对较小、服务范围较局限的企业,其主要业务是销售非处方药和保健品等。

虽然规模较小,但三级零售企业也要求提供良好的药师服务,保障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四、细则实施的措施为了有效实施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细则,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建立统一的分级分类标准和评估方法,明确各级别企业所需的条件和要求;2.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3.加大惩治药品假冒伪劣行为的力度,维护药品市场秩序;4.加强对药师和药师助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药学知识和服务水平;5.鼓励药品零售企业积极参与药品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共享和流通。

浅谈分级管理制度下零售药店的发展方向

浅谈分级管理制度下零售药店的发展方向

浅谈分级管理制度下零售药店的发展方向分级管理制度是指在一个组织或机构中,按照不同层级和职责,对工作进行合理的分配和管理。

在零售药店中,分级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药店的发展。

以下是对分级管理制度下零售药店发展的一些思考。

分级管理制度可以提高零售药店的服务质量。

根据药店的规模和业务量,可以建立一级、二级、三级甚至更多级别的管理体系。

在不同层级的管理下,药店能够更好地分工合作,提高各级员工的工作效率和专业素质。

一线员工可以专注于药品销售和服务,辅助员工可以负责运营管理、顾客维护等工作。

这样的分级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专业性和服务能力,使得药店能够更贴心、高效地为顾客提供药品和相关服务。

分级管理制度能够促进零售药店的跨区域发展。

在一个城市或地区建立了一家成功的药店后,可以通过分级管理的方式,在其他区域开设分店。

分级管理制度可以使得总店能够有效地对分店进行管理和指导,确保各个分店的经营状况和服务质量。

这样的发展模式可以打破传统单一药店的经营局限,提高零售药店的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

分级管理制度能够促进零售药店的专业化发展。

随着健康意识的提升和人们对药品和健康产品需求的增加,零售药店也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通过分级管理制度,药店能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立专业化部门或岗位,如处方药管理部门、健康产品专区等。

这样的专业化发展可以提高药店对药品和健康产品的采购、储存和销售能力,更好地满足顾客的需求。

分级管理制度可以促进零售药店与其他医疗机构的合作。

在药店的分级管理制度下,可以设立医疗服务部门,与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进行合作。

该部门可以提供一些基本的医疗服务,如血压测量、血糖检测等,提供相关的健康咨询和建议。

这样的合作能够增加药店的附加值和竞争优势,提高顾客的满意度。

分级管理制度对零售药店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它可以提高零售药店的服务质量,促进跨区域发展,推进专业化发展,并与其他医疗机构实现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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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3年考取执业药师数:485,866,1020
一、严格落实制度 强化执业药师配备要求
1、合理设置执业药师配备
2004年,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转发了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6号)《药品经营许可证管 理办法》,并提出全市执业药师配备的实施意见: 大型(含开架式)药店应至少配备4名执业药师、 6名从业药师或药师和10名具有药士以上专业技 术职称或中专(含)以上药学专业学历的人员 一般药店应至少配备1名执业药师、1名从业药师
40- 100平米 100-250平米 250-500平米 500-750平米 750-1000平米
执业药师数 (不少于)
1人 1人 2人 3人 4人
其他相关药学 药师数
专业技术人员 (不少于)
(不少于)
1人
--
3人
4人
4人6人5人来自8人6人10人
4、加强监管确保制度执行
运用国家局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平台,主动 将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与药品流通监管相衔 接,信息互通共享。
创新检查执业药师是否在岗的监督方式
二、加强继续教育, 内强执业药师整体素质
1、建立起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和专题培训的良好机制
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形 成了紧密合作、共同抓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 “六位一体”的模式。 市执业药师办公室 市执业药师协会 4所施教高校(复旦大学、第二军医大学、上 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医药职工大学)
2、设置丰富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课程
每年开设100余门继续教育的课程供执业药 师选择。
内容: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医学与药学 的专业知识,指导合理用药、提高营销水 平与服务能力的技能课程
函授教材:《饮食健康知识300问》、《冬令进 补100问》、《儿童用药及护理知识100问》、 《女性用药及护理知识200问》、《老年人合理 用药知识120问》
大趋势与药店分级分类管理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曾名嘉 2014.11.13
截止2014年6月,全市执业药师总人数10200人, 全市注册执业药师人数5405人(药品零售4634人, 药品批发609人,药品生产143人,药品使用19 人)。
全市所有药品经营企业都配备了执业药师,上海社 会药店执业药师配备率为127%,实现了国家药品 安全“十二五”规划中相关目标
药店(含零售连锁总部)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一 年以上直接从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且 必须是执业药师
2、推行医保定点药店首席药师负责制
2003年,在全市医保定点药店推行首席药师负责 制
每家医保定点药店应设立一名首席药师。 条件: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具有一线实
践经验和组织管理协调能力,从事药品销售或审 方、配方工作3年以上,无不良诚信记录。 由质量经理推荐,民主选聘,报所在地区(县) 药品监管分局备案,所在区(县)药品监管分局 负责将备案名单报市局上网公示。
谢谢!
3、认真抓好药品质量管理负责人的专题培训
上海各个药品零售商店都配备了由执业药师担任 的药品质量管理负责人,从2011年起组织药品质 量负责人开展了专题培训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专项培训 实施新版GSP专项培训 药品零售远程监控系统专项培训
三、开展十佳评选, 外塑执业药师良好形象
1、评比公正公开,评选结果可信
2007、2010、2014年,三届十佳执业药师 过程:深入动员、单位推荐、各专业委员会初评、 事迹演讲和评选委员会评选 十佳药师: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七星药师、全 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业内的专家、扎根 农村 的药师
2、加大十佳药师的宣传示范作用
药学服务领域孜孜不倦的指导者 药品生产经营领域质量监控的把关者 普及药学知识和促进百姓健康的宣传者
3、与GSP认证挂钩
上海市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评定细则 药店质量负责人应为执业药师,并注册到
所执业的药店(2008版)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连锁药店
除外)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2014版) 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必须在职在岗,不
得在店外兼职
零售药店药学人员配备要求
营业面积 (使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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