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
关于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思考

关于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思考音乐是人类文化遗产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是历史、传统和文化的载体,它承载着人类所有的思想、信仰、价值以及生活方式。
随着时间的推移,音乐的形式、内容和风格都一直在不断地变化,而这些变化也使得音乐成为了我们认识和了解不同文化的一种途径。
在现代社会中,音乐已经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也是一种极具文化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因此,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也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要保护和传承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努力。
首先,必须加强对传统音乐流派的保护,包括技艺、流派风格、演奏工具等方面,保护传统音乐的完整性和原始性。
其次,需要建立一系列的教育和培训机制,将传统音乐和技艺教授给更多的人,确保技艺的传承。
同时,也要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音乐的保护和传承中来,这需要依靠国家和社会的支持和引导。
此外,就传承而言,音乐传承不仅仅是技艺的传承,更应注重对文化的传承。
音乐要传承一个特定的文化背景,以此构建一种特殊的艺术品味和审美价值观,同时也要保护音乐文化的多元性,鼓励多元文化的交流和融合。
在保护和传承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政府、社会团体、个人都应该承担起自己应有的责任。
政府应加强对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经济资助,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
同时,社会团体也应发挥积极作用,倡导保护传统音乐,举办有益的活动和文化交流,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氛围。
而个人应从自身做起,积极参加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动,发扬传统文化,传承文化艺术,以此来传承文化,弘扬音乐。
总之,保护和传承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项重要的历史和文化使命。
只有加强传统音乐的保护和传承,注重培养新一代音乐爱好者的传统音乐意识,加强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和引导,以及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共同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才能在时代变迁的巨大冲击下,让音乐这一传统文化瑰宝得以在当代得到更好地传承和发展。
古老的传统音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乐章之美

古老的传统音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乐章之美古老的传统音乐 -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乐章之美中国拥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遗产,其中古老的传统音乐被视为璀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这些音乐作品承载着中国人民的智慧和情感,展现着独特的韵律和美感。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古老传统音乐的乐章之美。
一、中国古代音乐的起源中国古代音乐可追溯到4000多年前的商代,而且经历了几千年的演变和发展。
在长久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古音乐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和特点。
古琴、古筝、笛子等乐器被广泛使用,并伴随着中国古代文人的诗词之美,共同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乐章。
二、古代音乐的分类与特点中国古代音乐根据乐器、音乐形式以及演奏场合等方面进行了多种分类,包括宫廷音乐、宗教音乐、民间音乐等。
每种音乐都有其独特的特点和风格。
宫廷音乐以庄重和典雅见长,常用于祭祀和宴会场合,传承于皇家贵族;宗教音乐则以庄严和肃穆为主,用于寺庙礼拜和道观儀式;民间音乐则更加朴实和活泼,多用于庆祝和娱乐活动。
三、古代音乐的传承与保护中国古代音乐的传承和保护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
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传统音乐曲调和乐器技艺逐渐失传。
为了保护这些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设立音乐学院、举办音乐比赛、培养新一代音乐家等,以确保古代音乐的传统得以延续和发展。
四、中国传统音乐在当代的影响中国传统音乐不仅在国内有着深远的影响,也在国际舞台上展现其独特的魅力。
随着世界各地对中国文化的兴趣和学习热情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开始学习和欣赏中国传统音乐。
一些中国传统音乐家也积极与国际乐团合作,将中国古典音乐与现代音乐相结合,创作出富有创新和跨文化融合的作品。
五、中国传统音乐的未来展望在当代,中国传统音乐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虽然古老传统音乐的保护工作取得了许多成果,但由于社会变迁和现代文化的冲击,传统音乐的传承和发展仍然面临一些困难。
在未来,我们需要继续加强对中国传统音乐的研究和保护,同时推动创新与传统的结合,以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
传统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现状与整合传播

传统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现状与整合传播传统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之一,作为我国民间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汉族的宫廷、民间音乐、少数民族的山歌、古钟鼓、弦乐等等。
传统音乐一旦失传,意味着文化的流失,因此需要我们重视传统音乐的保护和传承。
然而,传统音乐当前的生存现状并不容乐观,下面我将就其生存现状和整合传播做一篇论述。
首先,传统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现状是受到了很多方面的影响的。
一方面,随着现代化的进程和全球化的趋势,人们对传统文化的兴趣逐渐减少,许多人对传统音乐已经失去了兴趣。
另一方面,文化市场的竞争也对传统音乐的生存带来了压力,它在商业化的市场上面对着来自流行音乐的激烈竞争。
此外,传统音乐还面临着传承人口的减少和年龄老化的问题,年轻一代对传统音乐并不感兴趣,致使传承途径越来越狭窄。
针对传统音乐的生存现状,我们需要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来保护和促进其传承。
首先,政府应该加大对传统音乐的保护力度,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法律,促进音乐文化的保护和传承。
其次,普及音乐文化的教育和推广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包括在校课程的设置和课外培训的开设,让更多的人了解、学习和传承传统音乐文化。
另外,各级文化主管部门还应该组织并鼓励相关活动和比赛,增加文化市场活力,提高传统音乐的知名度,促进其传承。
此外,需要加强在小学和初中等教育阶段的传统音乐教育,使学生有机会接触和了解传统音乐,培养其对传统音乐的兴趣和热爱,推动传统音乐的传承和发展。
最后,传统音乐的传承需要得到全社会的关注,家庭、社区等需要承担起促进传统音乐传承的责任。
在整合传播方面,我们也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首先,传统音乐与现代音乐的融合是提高传统音乐生存和发展的重要途径。
通过与现代音乐的融合,使传统音乐更好地适应当代人的审美需求和文化传承形式,达到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和谐与共生。
其次,借助新媒体的力量,传统音乐的传播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形式或区域,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手机等新兴媒体平台,让我们的传统音乐更加便捷地传播。
浅谈非遗视野下民间音乐的传承与保护论文范文

浅谈非遗视野下民间音乐的传承与保护论文浅谈非遗视野下民间音乐的传承与保护论文范文在学习和工作中,说到论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论文是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一种说理文章。
你写论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浅谈非遗视野下民间音乐的传承与保护论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论文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音乐;古事音乐论文摘要:“非遗”视野下展开的对民间音乐之传承与保护的探讨,应是我们每个人都应关注的问题。
文章以山东新泰大谭村“古事音乐”的田野调查为基础进行分析,提出了对民间音乐传承与保护的几点思考,以期让更多的人了解民间音乐,引起人们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
随着现代文明影响的逐渐深入,民间音乐的生存环境日益恶化,许多民间音乐品种濒临灭绝的边缘。
在此背景下,对民间音乐进行普查并探讨其传承与保护的具体策略之意义重大,抢救与保护人类的民间音乐遗产,以维护民间文化生态平衡。
一“古事音乐”概况大谭村位于山东新泰市果都镇境内,由明朝永乐年间山西枣强县谭氏居民迁入此地聚居而成现在的村落。
所谓“古事音乐”,即该地区群众对秧歌音乐的统称,称“秧歌队”为“古事队”。
秧歌最初是一种纯粹的歌唱形式,后发展到独立的民间歌舞表演。
音乐一般有小场演唱、打击乐和吹唢呐等部分组成。
用到的乐器有锣、鼓、二胡、唢呐等。
内容以歌颂太平、扬善惩恶、儿女情长为主。
由于各地语言、风俗习惯的不同,其表演形式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丰富的区域文化内涵。
笔者曾就“古事音乐”的起源问题,探访过当地居民。
据本村民间艺人谭西风(1929-,田野调查中主要采访对象)叙述得知,从其爷爷的爷爷就有传唱,曾为县令表演过。
这些话虽不具有确定性,但可以说明当地“古事音乐”存在之久远。
由于史料记载的匮乏,现只能就所掌握的资料对“古事音乐”的产生作一推测,笔者认为有以下三种可能:其一,陕西甘泉县出土的宋金时期的浮雕砖刻距今已八百多年,本村村民为明朝永乐年间由山西枣强县迁入,所以推测当地“古事音乐”有可能是祖辈从山西老家带来的。
民间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遗产黄河黄土78民间音乐类非遗的保护与传承现状民间音乐类非遗作为一种重要的非遗,已有数千年的历史。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以及现代化的发展,传承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在农村社区,许多几十年前仍风行的民间音乐类非遗,如“乐广场”“京剧茶馆”等,已经因城市化浪潮的到来而消失无踪。
在传承者方面,年轻人对于民间音乐类非遗的兴趣不断降低,传承者老龄化、缺乏接班人已成为制约民间音乐类非遗传承的主要因素。
在政策方面,尽管国家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强,但现实中保护措施有时难以落实。
传统文化市场化冲击民间音乐类非遗传承随着市场化的发展,民间音乐类非遗的商业化被逐渐推广,传统音乐的元素被商家大量借用,并且音乐的学习也从传统的手抄笔记、口传心授逐渐走向了商品化的培训班。
这些渠道无疑会对原本的音乐传承产生深远的影响。
首先,传统文化的市场化倾向引发的音乐究竟是真正的民间音乐类非遗,还是变成了纯粹的商业产品,这成为微信公众号、社交网络等应用里老中青三代之间的序列,文化逐渐失去了自己的味道。
其次,基于商业化顾客需要、课程的组织、制作等原因,能够取得流传时长更长、音乐性质更好的经典民间音乐类非遗必然优先选择,这样就造成了优势民间音乐类非遗不断得以传承的现象,但是很多其他的经典民间音乐类非遗则在传承中失落,甚至完全被忘却。
人才缺失,教育失位民间音乐类非遗传承需要专门的教师和指导者,他们应当掌握音乐理论、演奏技巧和传统乐器制作等多种能力,然而这种人才非常稀缺。
由于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和传统文化教育的缺失,许多民间音乐类非遗技艺并未得到传承和发扬光大。
部分民众认为民间音乐类非遗只是一种娱乐形式,缺乏对其文化价值的认知,这是许多民间音乐类非遗形式消亡的原因所在。
民间音乐类非遗的保护与传承路径相关部门加大支持当前,加强民间音乐类非遗保护与传承需要相关各部门在政策、经费和人才等方面进行支持。
在政策方面,应当出台相关民间音乐类非遗保护与传承的法规和规定,明确保护民间音乐类非遗的重要性,加强对民间音乐类非遗的保护措施和宣传,推动其传承发展。
关于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思考

关于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思考音乐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具有独特表现形式和传播方式的艺术形式。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以音乐为载体的传统文化元素,包括音乐表演、乐器制作、音乐传统等。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迁,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变得愈发重要。
本文将从保护与传承的角度探讨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与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思考和建议。
一、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与问题1. 传统音乐文化面临严重的失传风险。
随着现代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的影响,许多古老的音乐文化正在逐渐失去传承者和受众,面临着被淘汰的命运。
2. 传统音乐表演形式受到冲击。
传统音乐表演形式在现代社会面临着市场需求的挑战,一些传统音乐表演形式的生存空间受到了严重威胁。
3. 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不健全。
目前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还不够完善,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落实仍存在诸多问题。
4. 大众对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认知不足。
由于受教育水平、文化认知等方面的影响,大众对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和认知程度不高,导致对传统音乐文化的理解和关注不足。
2. 增加对音乐非遗的宣传推广力度。
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增加对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推广,提高大众对音乐非遗的认知度和关注度。
3. 加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培训。
鼓励和支持相关机构和团体开展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培训工作,培养更多的传统音乐传承者和爱好者。
4. 发展创新音乐表演形式。
在保护传统音乐文化的基础上,通过发展创新音乐表演形式,吸引更多的年轻人参与和关注传统音乐文化,增强其生命力和吸引力。
三、保护传统音乐文化,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参与。
只有当政府、社会组织、文化机构、传统音乐从业者和广大公众都加大对音乐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力度,才能将传统音乐文化发扬光大,让更多的人了解、参与、传承和创新传统音乐文化。
民间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2篇

民间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 (2)民间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 (2)精选2篇(一)民间音乐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创造的、代代相传的音乐形式,具有浓重的地域特色和民族特点。
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局部,民间音乐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和社会意义。
保护和传承民间音乐是维护民族文化多样性和传统艺术的重要任务。
保护和传承民间音乐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和政策。
首先,应该对民间音乐进展记录和搜集,以保存音乐形式、曲调、歌曲和乐器等。
通过数字化技术和网络平台,将这些记录和搜集的音乐资进展传播和分享,进步公众对民间音乐的认知和关注。
其次,需要开展保护和传承民间音乐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和音乐节等活动,传授民间音乐的演奏技巧、传统知识和表演艺术等方面的知识,培养更多的传统音乐艺术人才。
此外,政府和相关机构需要提供资金和支持,促进民间音乐的保护和传承。
建立专门的机构和基金会,提供经费和资,支持音乐人才的培养、音乐活动的组织和音乐作品的创作等。
同时,要加强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
鼓励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开展民间音乐的演出、展览和体验活动,进步公众对民间音乐的兴趣和热爱。
保护和传承民间音乐既需要官方机构和政策的支持,也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参与。
只有通过多方努力,才能有效保护和传承这一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让后代可以继承和欣赏民间音乐的魅力。
民间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 (2)精选2篇(二)民间音乐作为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代表了某个地区或群体特色的音乐表演形式、乐器制作技艺、歌曲创作等传统文化元素。
保护和传承民间音乐的重要性在于,它不仅代表了人们的文化身份和传统价值观,也为社会提供了一种审美体验和文化交流的媒介。
保护和传承民间音乐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文化政策支持: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文化政策和法规,明确保护民间音乐的重要性,并提供相应的资金和资支持。
2. 调研与记录:对民间音乐形式进展系统的调研和记录,包括乐曲、演奏技巧、创作方法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其传统的持续性与真实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

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浅析艺术管理学科之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义内容摘要:近年来,我国全国范围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工作开展中暴露的诸多问题与不足,凸显了“非遗”保护领域从理论到实践等相关专业人才的严重缺乏。
艺术管理学科在中国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其发展已相当迅速,也越来越显现其对于“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艺术管理“非遗”保护意义一、中国“非遗”保护发展概况在世界各国工业化、现代化急剧发展以及由此造成的全球一体化趋势的影响下,如何保护世界各民族传统文化的多样性,已经成为从联合国到各国政府关注的重大问题。
2003 年10 月17 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举行的第32届会议上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这也引起了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
2004年我国政府正式加入该公约,并立即开始着手制定自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由此正式拉开了我国“非遗”保护的大幕。
从此,在政府行为的推动下,我国掀起了一场空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热。
近年来,我国政府、学术团体及社会各方面在全面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逐步形成一套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突出表现在如下五个方面。
1.国家加强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法规建设;2.“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取得巨大成就;3.实施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4.加强了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和文化生态区的保护;5.在全社会形成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风气。
①我国“非遗”保护在取得上述诸多成绩的同时,也暴露了不少问题。
当下我国地方各级的“非遗”保护工作大多与当地经济发展挂钩。
经济开发必然因为利益因素的驱使,使得工作中相对容易出现诸多的有违“非遗”保护初衷的行为。
这些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②(一)重视不够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忽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位和作用;2.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最终会消失是一个客观现实;3.认识的局限性,即重于其他价值的挖掘,而忽视对其经济价值的开发。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摘要:图书馆的任何资源,不论是纸质资源还是网络资源的的投入使用都要通过流通窗口来实施,作为学校图书馆流通窗口是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常重要的一个窗口,它既然担负着传承的作用,也担负着宣传的作用。
1 非物质文化遗产、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数字化的含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的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由某社区、群体或个体所表达的,符合群体期望并具有一定社会价值的旋律、节奏、和声、动作和器乐等艺术表现形式,在其社区和群体中世代相传、与其社区和群体具有密切关系、在历史发展中自由流变[1]。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大部分为民间音乐型,是广大民众在不同场合表达个人精神需求的艺术形式,是对各族民间音乐的传承,对它的保护已经成为学术介的关注焦点。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就是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多媒体技术、文献检索等技术,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科学归类与管理,以此提高检索的利用率,实现以统一标准和规范为基础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2]。
2 音乐院校图书馆参与非遗数字化的优势西安音乐学院作为西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高等音乐学府,学校图书馆收藏有大量珍贵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献资源,在国内外都倡导大家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无疑该馆做为音乐院校的图书馆,参与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有一定的优势。
从2009年起该校图书馆就积极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主要通过图书馆丰富的音乐类馆藏文献资源为基础,针对教学科研以数字化的形式来展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内容。
本文主要以西安音乐学院图书馆自建《西安鼓乐数据库》为例来谈谈该馆是如何以数字化的形式参与到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工作的。
2.1 资源的优势图书馆是该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科研、学科建设、艺术实践提供文献信息服务的学术性机构。
图书馆工作以收集、整理、保存、传播文献知识信息为主。
该校图书馆历经60年的积累,收藏有大量珍贵的西安鼓乐文献资料,主要包括音频、视频、乐谱、磁带、CD、采风和图片等形式。
2.2 人员的优势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在进行操作的时候有着较高的要求,涉及的人员方方面面,不仅要技术的,而且要专业的,不仅要文化领域、艺术领域的,而且要计算机领域、信息领域等各行业的专家学者[2]。
该校图书馆目前人员配置有正高职4人,副高职5人,中职3人;其学历结构为:音乐专业方向的硕士研究生5人,计算机专业方向的硕士研究生1人,本科10人,专科2人,人员队伍已形成以图书馆学、音乐学知识为主,英语、计算机知识为辅的较合理的知识结构,能够胜任图书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传的保护和传承工作。
作为音乐专业院校图书馆,我们在利用本馆文献资源和人才优势的同时,也可以有针对性的依赖与参与非遗课题有关的专家学者。
例如该校著名鼓乐方面的专家冯亚兰、程天健等教授,图书馆通过数据库展示会的形式,邀请专家从专业角度对数据库的内容进行把关,并收集整理有关这些专家的论文资料来丰富数据库内容,同时利用本馆的专业人才和丰富的馆藏文献资源,直接参与选题《西安鼓乐数据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2.3 图书馆传承和保存的优势国务院办公厅2005年在《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在申请非遗项目要承诺具体措施并加以保护,其中就有保存和传承两条措施,传承主要通过社会教育和高校教育等途径,而图书馆是高校大学生学习的第二课堂,图书馆利用图书馆网页、数据库、讲座等形式来发挥大学生的第二课堂的作用,有利非物质文化的宣传和保护。
而保存,就是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手段去保存,图书馆又从诞生之日起就将保存文献典籍作为使命,千百年来矢志不渝。
图书馆在保存文献的完整程度是别的结构所不能比拟的[3]。
《西安鼓乐数据库》,就是按照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要求,利用数据库的形式,整合音乐资源、图片资源、视频资源、文苑集萃和乐谱资源等为一体的各种媒体数据库的形式,将完整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以网络资源的形式展现给广大读者。
3 西安鼓乐知识的概述西安鼓乐是流行于西安及附近地区以鼓为主的打击乐与吹奏乐混合演奏的一个大型的民间器乐乐种,它起源于隋唐,历经宋、元、明、清以至今日,仍然相当完整的保存着传统的曲目、曲谱、调式、乐器及演奏形式[4]。
对“西安鼓乐”的保护虽然从地方到政府,都在热议如何保护好西安鼓乐问题,但音乐类的非物质遗产的保存相对其他类的非物质遗产的保存要困难的多,要做好这项艰巨而又伟大的工作,就要求各部门联合起来,发挥各自的优势去传承和保护。
在2011年选择创建了《西安鼓乐》数据库,数据库主要以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等形式来体现了“西安鼓乐”这一源自唐代、绵延千年,流传在陕西关中地区的珍贵乐种。
数据库的建立,可突出我校学术科研特色、发挥图书馆的馆藏优势,又可成为保护和传承“西安鼓乐”的教育基地。
4 《西安鼓乐数据库》的主要内容该数据库以西安音乐学院图书馆馆藏文献为基础,汇集“西北名族音乐研究中心”以及其他单位与个人的各类文献资源整合而成的[5]。
是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要求,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形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的。
该库目前所展示的西安鼓乐数字文献资源共分六大板块:简介、文苑集萃、音乐资源、专家学者、读者留言和西安音乐学院学术成果专栏。
本库的主要精华体现在其中的文苑集萃,专家学者和音乐资源三个板块来体现的。
①文苑集萃:主要收集了报纸、杂志等报到有关鼓乐方面的专题新闻报道内容、涵盖1980年以来以西安鼓乐、长安鼓乐、西安鼓乐为题的学术论文和以西安鼓乐研究论文为主的学术著作。
②音乐资源:主要含有出版物、油印本、手抄本和复印资料的乐谱资源;有出版物和采风资料录音资料的音频资源;有出版物、出访演出录像以及采风资料的视频资源。
③专家学者:通过个人简介和学术成果的形式介绍了以该校冯亚兰、焦杰、程天健三位学者为主的鼓乐方面的专家和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公布的西安鼓乐传承人为主的西安鼓乐传承人。
5 数据库目前运行情况西安鼓乐数据库在2013年3月通过验收结题,在投入教学科研使用的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学术影响。
鉴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动态性,数据库在使用过程中,负责《数据库》的老师在日常工作中在不断续增添新项,并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随时和流通窗口的老师沟通交流,及时查看流通窗口统计的读者需求信息和对数据库的建议和要求,这样在续添、修改和补充都是有理有据,使数据的内容更加完善,更加突出的为教学和科研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6 问题和改进措施该馆在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也是在摸索和学习阶段,为向同行学习更多先进的建库经验,2013年12月特邀台湾师范大学黄均人教授来该校进行学术交流,通过交流学习,保存自己的优势,补充自己的不足;“西安鼓乐数据库”在投入使用前召开西安音乐学院图书馆新建数据库展示会,借鉴西安鼓乐研究领域和兄弟院校图书馆有关专家的建议和指导,专家们在对数据库给予了充分肯定的同时,也指出了数据库的不足和改进措施,这些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对“西安鼓乐数据库”的完善补充指明了很好的方向。
6.1 数据库的检索不符合图书馆的检索规范“西安鼓乐数据库”在投入使用过程中,虽然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但从图书馆文献检索途径来看,发现收集部分专家学者论文的出处、作者、备注等检索点来看,不符合图书馆的检索规范、资源的组织揭示和检索要求。
既然是图书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从图书馆的角度去自建数据库,那么检索点就要符合图书馆文献检索途径,为以后图书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做好统一的检索途径,及方便读者的检索学习,也方便保存和传承。
6.2 人员队伍的缺乏对于专业院校图书馆来说,人员方面虽然有一定的优势,但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角度来看,在人员的配置上还需要调整,因为作为音乐专业院校的图书馆,该馆收藏有大量的原版乐谱文献资源,对这部分的数字资源整合,图书馆还缺乏这种既懂音乐专业又懂外文的专业人才。
由于人才的缺乏,对这部分原版乐谱的资源数字整合带来一定的影响。
为在非议保护的工作中,避免对原版乐谱的资源整合存在遗漏现象,在以后的人员配备上要合理的引进既懂外文有懂专业的双向人才。
6.3 不够重视流通窗口传承作用的重要性图书馆的任何资源,不论是纸质资源还是网络资源的的投入使用都要通过流通窗口来实施,作为学校图书馆流通窗口是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常重要的一个窗口,它既然担负着传承的作用,也担负着宣传的作用。
这就要求流通窗口的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除了日常流通窗口的检索指导外,也要加强业务学习,随时了解和掌握图书馆的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的内容更新和动态状况。
特别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传保护和传承有关的数据库,除了日常检索指导,也要随时掌握数据库更新动态,利用本馆丰富的数字化资源,为教学科研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
图书馆要不定期的给流通窗口的馆员提供培训学习的机会,在工作中不断认识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传的重要性,不断提高流通馆员的文化素养。
参考文献:[1]周安平,王庆.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准著作权保护模式制度设计的思考.http:///p-256287513.html.[2]王鼎志.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综述》http:///feiwuzhi/zongshu/index.htm.[3]郑晓雯.图书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D].河北大学.[4]西安鼓乐知识.http:///s/blog_693bc43c0100j7c3.html.[5]西安鼓乐数据库.http://218.195.11.251/changan/[DB/OL].2014-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