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事后监督工作实施细则
信用社(银行)综合业务系统事后监督内容及流程

信用社(银行)综合业务系统事后监督内容及流程为加强╳╳╳市农村信用社内部规范化管理,提高基础管理水平,堵塞工作漏洞,切实防范操作风险,按照联社要求,由各信用社内部主管(分社主任)履行事后监督职能,对本机构业务进行实时监督,具体如下:一、会计凭证的审查(一)各项业务凭证的张数及凭证借、贷方发生额是否与科目日结单的借、贷发生额相符,附件张数与实际附件张数是否相符。
(二)当日业务凭证是否与前台流水账勾对相符。
(三)审查各项业务凭证使用是否正确,要素是否填写完整。
1.使用凭证的种类、科目、帐户名称是否正确,凭证号码是否衔接;2.凭证的日期、户名、金额、存期、利率、会计分录、印章加盖是否齐全、正确;3.凭预留印鉴支取的业务,办理时所加盖印鉴是否与预留印鉴一致,是否折角验印;4.业务办理时,客户(或代理人)签字是否齐全、规范,是否按规定提供相关证件。
5.现金业务是否按规定进行背书,背书是否真实准确。
(四)审查会计凭证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
1.办理的业务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
审查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事项是否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款项来源、用途是否属于正常、合法的经济交往。
会计凭证对转关系、记录与凭证所记载的内容,是否正确反映了该笔业务活动的真实情况。
2.辨别凭证要素有无异常迹象。
有无伪造签章或变造日期、金额以及其他记载事项的现象,如:刀刮、皮擦、涂改、挖补、药水浸蚀等。
3.销户的定期存单是否到期,提前支取的,存款人、代理人身份证件是否填写齐全。
4.审查账户开立、信息修改、变更、销户业务处理资料是否完备,手续是否合规。
5.审查新开户、挂失、大额交易等业务凭证,看是否严格执行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制度。
6.审查账户挂失、补发手续是否合规,挂失申请书要素填写是否齐全,是否按联次使用、保管;挂失登记簿填写是否完整,是否加盖经办人名章。
7.审查单位、个人支付结算业务,是否坚持“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
银行事后监督实施细则

银行事后监督实施细则银行事后监督实施细则是指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实施的监督。
该细则的制定意义在于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确保其合法经营、防范风险,促进银行业可持续发展和金融市场健康稳定。
一、监督对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督对象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财务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
监督范围涵盖其管理、组织、经营、财务等方面。
二、监督方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方式主要包括定期检查、现场检查、临时检查和重点调查等方式。
其中定期检查是指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每年对各类金融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后,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和风险隐患。
现场检查是指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的各项管理和风险控制措施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临时检查是指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投诉、举报等情况,对金融机构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重点调查是指针对某一特定领域或问题,对特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调查。
三、监督内容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督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经营管理。
包括了解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体系、内控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廉洁自律制度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信贷业务。
主要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授信政策、贷款业务流程和风险管理。
其中贷款业务流程包括客户征信、风险评估、贷款审批和贷后管理等。
3.资本管理。
主要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风险管理能力等方面的内容,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业务运作。
包括了解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收益情况、风险管理措施等,并对其违规经营、侵犯客户权益等行为及时开展检查和处置。
5.反洗钱。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强化对反洗钱工作的重视,完善内部控制和管理措施,加强对涉嫌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活动的客户、业务和资金进行监控和甄别并及时报告。
6.风险管控。
银行业监管管理机构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进行监督,主要包括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方面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防范风险。
农村信用社事后监督工作总结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农村信用社事后监督工作总结篇一:辽宁省农村信用社事后监督工作流程辽宁省农村信用社事后监督工作流程为加强辽宁省农村信用社事后监督工作的及时性、全面性、安全性、连续性,根据《辽宁省农村信用社会计业务事后监督操作规程》(辽农信联[20XX]420号),制定事后监督工作流程。
事后监督工作采取T+1方式,即必须于前台业务日终批处理完毕后的次日实施并完成事后监督工作,节假日仍执行此方式。
一、被监督机构的处理:(一)当日营业终了,前台打印柜员轧账单、机构轧账单、柜员日间流水清单,机构日间流水清单,根据当日业务传票,由柜员本人或换人逐笔勾挑柜员日间流水清单,勾挑核对无误后,储蓄所的会计资料需于当日移交至信用社,同时办理会计资料交接手续。
日终,由信用社会计主管指定另一名柜员双人将全部会计资料入柜保管,视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
(二)次日,前台指定一名柜员在“日终生成报表打印(550005)”中打印省中心日终批处理后生成的科目日结单、科目统驭单、内部账表外收付传票、当日冲正汇总凭证、贷款挂账汇总凭证、日间还息汇总凭证、他贷本借贷传票、日终转账借贷传票、日计表、表外日计表、营业日报表等凭证、账表、清单等,并在传票、汇总凭证上加盖转讫章,报表上加盖业务公章、清单上加盖相应的“附件”章等。
会计主管人员根据当日会计资料和日终生成的凭证、清单,按传票装订顺序整理会计传票,并按科目、流水顺序排列,会计主管人员对所有会计资料进行审核,把好会计资料出门关。
会计主管人员根据审核完毕的会计资料,据实核打各科目发生额,填写会计传票交接明细表,会计传票交接明细表由双人签字,无误后将所有会计传票及相关报表在录像监控范围内双人加锁装入账箱,日终移交给押运人员移交至中心库,登记“账箱交接登记簿”。
(三)中心库管库员接到押运人员送来的营业机构账箱,确认安全无误后,与押运人员登记“账箱交接登记簿”,将所接收账箱视同现金入库保管。
农村信用社会计事后监督探讨

使得 事后 监督 算 。相关 的重 大会计 事项 都 由县 、 区 况下 ,面对犯罪分 子多种 多样 的作案 处理 之 间的 时间较长 , 两次检查 ,不 注重经常地对 资金运动 挥 。比如 , 重要 空白凭证审核 , 主要是 产 生 了 “ 险 已 经 转移 ”的 消极 想 风 实施严密跟踪 , 时刻 监督 , 易给犯罪 极
【 关键词 】农村信用社 ; 会计; 事后监督 ; 探讨
农村信 用社会计事后 监督是指 依 分 子 造成 可乘 之 机 。 据 国 家 法 纪 、 规 和 财 务 制 度 , 过 法 通
的勾对 , 时间 要求 不 超过 5天 , 发现
问题 为 时 已 晚 。 再 如 ,发 现 差 错 和 违
( ) 三 防范会计违规行为的重要措施 农村信 用社 会 计每 日同信贷 、 资
记录、 算 、 计 分析 、 查 等 方法 , 农 检 对
规 ,即使 填 写 差错 反 馈 单 到相 关 部 门 ,也 由于相 关部 门人 员重视不 够 , 不能及 时整 改及反 馈结果 , 使得事 后 监督中心不能及 时反 映问题等。 以上 监督 存 在手 段 落后 、 识 淡薄 、 间 意 时 滞后等 问题 。 不但 影响账 务核 算的质 量 , 且影响 到农村信 用社 持 续健 康 而
导致会 计事 后监督 没 有充分 、 体地 具 发挥有效作 用。
( ) 二 手段落后, 意识不强 , 时间滞后 现行 农村信 用 社会计 事 后监 督 ,
( ) 四 缺乏认识 , 制不完善 机 目前农村信用社绝 大部分业务 由 手工操作转 向电子操 作 ,实现 了数 据
( 】 二 防范会计风险的重要手段 会计 工作 既是经 济信 息 系统 , 又
村 信 用社 会 计人 员进 行 检查 和审 查 金 、 利率 、 结算 等业务 接触 , 计人 员 会 的监督机 制 ,也 是 防范资 金风 险 、 杜 不但要 遵守 国家法纪 法规 ,而且要熟 绝 业务 差错 、 范会计 核算 的监督 保 悉信 用社内部规则 ,而会计 事后监督 规 会 计事 后监督 , 才能 有效 防范农 村信
事后监督工作计划

事后监督工作计划
《事后监督工作计划》
在各行各业,事后监督工作都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无论是企业、政府部门还是非营利机构,都需要对过去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以便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因此制定一个有效的事后监督工作计划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一个好的事后监督工作计划需要明确的目标和指标。
无论是项目完成情况、业绩指标还是工作流程,都需要有具体的目标和衡量标准,只有这样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和评估。
其次,需要一个明确的监督流程和责任分工。
监督工作需要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和监督程序,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同时,对于监督工作的责任分工也需要有明确的规定,每个人都需要清楚自己的监督职责和被监督的范围。
此外,一个好的事后监督工作计划也需要有有效的监督工具和手段。
现代技术的发展为监督工作提供了更多的可能,可以利用数据分析、网络监测等工具进行监督工作,从而更加高效地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最后,一个好的事后监督工作计划也需要有良好的监督文化和氛围。
员工需要明白,监督工作是为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而不是为了惩罚和压迫。
只有有了良好的监督文化和氛围,才能更好地推动事后监督工作的开展。
总之,一个好的事后监督工作计划需要有明确的目标和指标、明确的监督流程和责任分工、有效的监督工具和手段,以及良好的监督文化和氛围。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事后监督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管理与人事甘肃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事后监督管理办法(一)

管理与人事甘肃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事后监督管理办法(一)管理与人事甘肃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事后监督管理办法一、背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甘肃省农村信用社日益成为金融服务的重要平台。
其综合业务涉及存、贷、汇、兑、保、投等多个领域,为大众提供了便捷的金融服务。
然而在综合业务的过程中,也难免出现各种问题,例如信贷风险、销售误导、违规操作等。
因此,为了规范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的管理,保障金融服务的安全,甘肃省农信联合制制定了《管理与人事甘肃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事后监督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本办法共计26条,分为八章。
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
全文强调了综合业务管理的重要性,提出了管理要求的原则和目标。
第二章:监督管理机构。
明确了各级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包括审核、监督、检查等。
第三章:监督管理职责。
重点涉及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的日常管理、投资运营、风险控制等方面,详细规定了各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四章:业务管理。
主要涉及综合业务的申请、审批、办理等流程,明确了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和标准程序。
第五章:人员管理。
突出了从业人员的重要性,规定了人员招聘、选配、培训等方面的规定。
第六章:运营管理。
主要规定了综合业务运营过程中的各项要求和限制,包括运营风险的防范、内部控制措施、业务数据的安全等方面。
第七章:财务管理。
全面规定了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的财务管理,加强了资金监管,严禁违规行为。
第八章:监督管理制度。
明确了监督机构的制度、监督标准、监督周期等内容,进一步健全了整个监督管理体系。
三、意义与影响本办法的实施对综合业务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它在规范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系、保障金融服务安全、控制经营风险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影响。
同时,它也是标志着甘肃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管理体系的不断健全和完善。
四、结论《管理与人事甘肃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事后监督管理办法》是适应时代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规范综合业务,促进金融服务发展的有力措施。
信用社(银行)事后监督凭证交接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事后监督凭证交接管理办法为防范操作风险,健全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强化会计工作管理,提高会计核算质量,规范事后监督业务,本着“规范管理、严密手续、分清责任”的原则,根据《##农村信用社事后监督操作流程》结合我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凭证交接的基本规定各营业网点在当日业务终了后,要认真填写《日终凭证交出清单》并换人符合后双人封包交给押运人员。
账包的交接视同款包交接办理。
在交接过程中,接收人要认真检查账包是否完好无损、是否是双锁,如有异常接收人有权拒绝接受账包,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账包交接时,相关交接人员要在账包登记簿上签字,字迹要工整,数字要使用大写数字。
交出账包方必须核实接收人身份后方可交送。
(一)网点与保安公司账包的交接早晨:运钞车到达网点,网点相关人员与保卫中心提款员相互确认身份后,两名提款员与网点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网点安全区域(网点柜台内、监控环境下)内指定位置办理网点账包的交接,核对无误后双方双人双向在《账包交接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晚间:运钞车到达网点,网点相关人员与保卫中心提款员互相确认身份后,两名保卫中心提款员与网点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安全区域内指定位置办理网点账包的交接,核对无误后,双方双人双向在《账包交接登记簿》上签字确认,提款员将网点账包装入运钞车,运回中心库后与管库员按网点明细进行交接,不得交接总数。
(二)中心库与监督中心的交接早晨:每天上午8时前,联社综合业务监督中心两名工作人员共同负责到中心库开箱取回各网点账包,核对无误后,与中心库两名管库员进行交接,双方双人双向在《账包交接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账包取回后,按所监督网点交给各综合业务监督业务员并要认真做好交接记录。
晚上:每天下午16时,联社综合业务监督中心两名工作人员共同负责到中心库将需返回网点的相关资料装入相应网点账包,上锁后与中心库两名管库员进行交接,双方双人双向在《账包交接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三)账包的出入库早晨:中心库管库员按事先约定的顺序将网点账包出库,在确认提款员身份后,在安全区域(监控环境下)内指定位置与保卫中心车组的两名提款员办理网点账包交接,核对无误后,双方双人双向在《账包交接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农村信用社事后监督操作规定(试行)模版

农村信用社事后监督操作规定(试行)模版xx农村信用社事后监督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内控制度,健全监督机制,有效识别、分析、评估、监测和控制操作风险,明确事后监督职责和作业流程,促进事前、事中质量的规范和提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全省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xx农村信用社各级法人机构及所辖营业机构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事后监督是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对运营部门及营业机构柜台业务进行监督管理,是会计核算的延伸,也是规范业务操作流程、避免和减少业务差错、防范结算风险的重要手段。
第四条遵循原则(一)独立性原则。
事后监督与前台运营业务实行时间、空间、人员严格分离。
(二)时效性原则。
坚持每日及时完成规定的运营事后监督业务并按规定保管监督资料。
(三)重要性原则。
在全面监督基础上,加强对重大金额、重要业务、重要交易、重要账务环节等重点内容监督,提高监督效率,重点防范案件和内部舞弊,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章机构、岗位设置及职责第五条机构设置(一)省联社会计运营部为运营事后监督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运营事后监督机构系统管理和业务管理,决定重点监督业务的新增或减少,以及常规监督业务比例。
(二)市州办事处、法人机构根据辖内营业机构布局、地域条件、人员配备和业务量等,可选择设置集中扫描、集中监督模式或设置分散扫描、集中监督模式事后监督中心(以下简称后督中心),主要负责对本级财务会计部门及辖内清算中心和营业机构运营业务实施独立事后监督。
第六条主要职责(一)审查运营业务处理依据是否合规有效,监督处理结果是否真实可靠,审核资金往来款项是否合法合规,监测会计核算政策和内控制度执行是否充分有效,实现对需要重点监控的营业机构、柜员、高风险业务及特殊时段和关键环节业务处理的持续监督。
(二)规范事后监督人员作业行为,组织落实事后监督作业流程,真实、客观、连续记录和反映被监督机构作业质量和制度流程执行情况,按月整理、分析、通报事后监督数据、事实、问题及整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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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农村信用社事后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会计核算管理,提高会计核算质量,防范金融风险,建立健全事后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遵照《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事后监督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结合云南省农村信用社相关制度、办法,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事后监督是对业务核算依据和核算结果进行重点复审,对各项业务核算进行规范监督与全面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是防范重大差错事故和经济案件发生的监督保障体系、也是约束业务核算行为的有效措施。
第三条事后监督必须坚持与各项核算业务在时间、空间、人员上相分离的原则,并对其实行连续(节假日不间断)有重点的跟踪监督,采用系统监督和手工监督相结合的方法,保证事后监督的有效性。
第四条事后监督的主要任务为:(一)监督各项业务处理的正确性、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监督和纠正各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防范差错事故及案件的发生,确保信用社资金安全。
(三)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并针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促进业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五条按监督的侧重点不同,事后监督可分为重点监督、常规监督。
(一)重点监督亦称特殊性监督,对可能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风险大的业务要进行重点监督,把控制风险,防范案件放在首位。
(二)常规监督亦称合规性监督,就是根据不同业务的规定要求监督审核业务的办理是否符合规定。
第二章事后监督的范围和内容第六条事后监督的范围是被监督机构的所有业务活动行为,包括:会计凭证、支付结算、账户管理、利息计算、联行业务、财务收支、中间业务、科目使用等各项业务的账务处理与核算。
第七条事后监督的一般性内容包括:(一)监督检查会计凭证的正确性、完整性、有效性。
(二)监督支付结算业务是否符合规定。
(三)监督账户的开销是否合规合法。
(四)监督利率的执行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利息计算是否正确,利息收支是否如实列账。
(五)监督联行和票据交换业务是否正确核算,有无压票。
(六)监督各项财务收支是否全部及时入账,各项费用开支及计提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七)监督各项中间业务的办理是否正确无误,有无未收或少收手续费的情况。
(八)监督会计科目的使用是否正确。
第八条对公业务的监督审核(一)设定重点监督审核的金额起点及范围根据人民银行现金管理规定、反洗钱的规定以及农村信用社内控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本社业务的具体情况,设定重点监督审核的金额起点。
原则上重点监督审核现金付款凭证单笔3万元(含)、转账支付单笔20万元(含)以上的业务活动。
因特殊原因或有关部门有特别要求需要重点监督的网点,其全部业务要重点监督,无金额起点。
重点监督的范围为:大额现金支取、大额转账支付、开销户业务及账户信息调整。
(二)各类业务监督审核要点1、基本监督审核要求(1)票据真伪的监督审核票据的版本、纸质和油墨颜色等有无伪造凝点,票据或凭证内容有无被涂改或药液销蚀的痕迹及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
(2)凭证的基本要素监督审核凭证日期、收付款人名称、收付款人账号、大小写金额、用途、开户社(行)名称等要素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各种签章的监督审核各种记账凭证必须加盖各类业务印章及制票、经办、复核人名章和规定的主管人名章。
重要附件必须要有相关印章,并加盖附件章。
(4)付款凭证支付依据的监督审核柜员办理业务时,检查凭印鉴及付款账户的凭证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5)票据背书的监督审核票据背书栏是否有签章,收款人名称与签章是否相符,有无涂改,背书依次前后是否衔接,使用粘单的粘接处是否有签章及其他应检查的要素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6)表内科目与表外科目对应关系的监督审核①凡"未收贷款利息"表外科目发生归还表外欠息业务时、均应有相关表内科目贷方发生额与之对应。
否则,应向网点有权人员联系查实。
若有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
对经批准的表外欠息核销及免息的,凭证后应有信贷部下达的通知作附件。
②票据贴现业务发生,应有表内科目与表外科目发生额相对应。
2 、外来凭证的监督审核要点(1) 支票的审核要点①支票日期是否中文大写,书写是否符合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要求,有无涂改,是否逾期、远期。
②大小写金额应一致,不得涂改。
③各银行(社)的业务签章及经办签章应齐全。
④有无用途,有无涂改。
⑤按票据背书审核方法审核背书。
⑥其他应检查事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 汇兑凭证的监督审核①汇款人账号户名是否相符,不得涂改。
②大小写金额应一致,内容不得涂改。
③汇入行的行名行号和收款人账号。
名称、用途应齐全,不得涂改。
④凭证日期应为当日,非当日的应在凭证背面注明提交日期,并签字。
⑤注明现金字样的,其汇款人和收款人均应为个人。
⑥银行(社)业务印章及经办人签章应齐全。
⑦其他应检查事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 票据交换提入贷方凭证的监督审核①凭证上必须盖有提出银行的票据交换专用章。
②凭证所填的收款人(持票人)账号户名应一致,大小写金额应一致,不得涂改。
③要有收款人开户社(行)名称,并且与入账社(行)名称相符。
④提入社的业务印章及经办人签章应齐全。
⑤凭证印有会计分录的要有会计分录,以明确本笔业务科目间的资金对应关系。
⑥其他应检查事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4) 收妥抵用贷方凭证的监督审核①凭证上必须盖有受理凭证收妥抵用章:印章日期必须为受理日。
②凭证所填的收款人(持票人)账号户名应一致,大小写金额应一致,不得涂改。
③要有收款人开户社(行)名称,并且与入账社(行)名称相符。
④提入社的业务印章及经办人签章应齐全。
⑤凭证印有会计分录的要有会计分录,以明确本笔业务科目间的资金对应关系。
⑥其他应检查事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5) 现金进账单的监督审核①凭证所填的收款人账号户名应一致,大小写金额应一致,不得涂改。
②是否填写现金票面及金额,是否有用途,是否涂改。
③凭证日期应为当日,非当日的应在凭证背面注明提交日期,并签字。
④要有收款人开户社(行)名称,并且与入账社(行)名称相符。
⑤入账社的业务印章及经办人签章应齐全。
⑥其他应检查事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三) 自制凭证的监督审核要点对公业务的自制凭证主要指特种转账凭证,是记账的重要凭证,应严格监督审核其使用是否正确,是否符合规定。
特种转账凭证主要用于强制扣划款、与客户签订有委托协议的资金划转、隔日错账冲正及补账。
1、特种转账凭证上的收、付款账号和户名应完整齐全,大小写金额应一致,转账原因应明确、详尽,所有要素无涂改。
2、对转关系是否正确,使用范围是否符合规定。
3、业务印章及经办人签章是否齐全,有无总会计或者有权人审批签章同意使用办理。
4、其他应检查事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四)对一般业务的监督审核要点1、单位定期存款业务的监督审核对单位定期存款业务除按基本监督审核要点进行监督审核外,还要监督审核下列内容:(1)存入时是否开具"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
(2)其本金与利息是否为存款人活期存款账户,不准从定期存款账户中直接支取现金。
2、出售重要空白凭证及收费业务的监督审核对出售重要空白凭证及收费业务除按基本监督审核要点进行监督审核外还要监督审核:(1)客户购买重要空白凭证是否填写"重要空白凭证领用单",加盖预留印鉴,出示身份证件,并在凭证上记录。
(2)收费金额的计算是否符合收费标准,有无漏收或少收。
(3)对减收或者免收费是否有上级或者有关部门的批准。
3、票据贴现业务的监督审核对票据贴现业务除按基本监督审核要点进行监督审核外,还要监督审核贴现利息计算是否正确。
(五) 对公业务重点监督的审核要点1、大额现金支取的监督审核要点根据人民银行现金管理规定,大额现金支取的起点金额为3万元(含)以上,同一交易日,同一账户多笔支取现金累计达3万元以上视同大额现金支取,对大额现金支取要重点进行监督审核,除按基本的监督审核要点进行审核外,还要重点监督审核下列内容:(1)大额现金支取用途及范围是否符合人民银行的现金管理规定。
(2)大额现金支取业务的办理是否经有权人审批签字同意。
(3)大额现金支取是否越权审批,假冒审批。
(4)非付款单位人员支取大额现金,是否执行与客户电话联系落实制度。
(5)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大额转账支付业务的监督审核要点根据人民银行反洗钱规定及信用社内控管理的需要,大额转账支付的起点金额为单笔20万元(含)以上,对大额转账支付要重点进行监督审核,除按基本的监督审核要点进行审核外,还要重点监督审核下列内容:(1)大额转账支付业务的办理是否经有权人审批签字同意。
(2)大额转账支付是否越权审批,假冒审批。
(3)对特大额转账支付是否执行与客户电话联系核实制度,是否有相关电话核实纪录。
3、开、销户业务及账户信息调整的监督审核(1)开销户业务的监督审核①开户业务的办理是否有有权人签章或者签名的开户申请书,申请书内容与系统内账户信息是否一致。
②开立的一般账户是否有违规支取现金。
③销户业务是否凭有权人签章或者签名的销户申请书办理。
④一般账户销户时是否违规支取现金。
⑤已销账户印鉴卡是否及时抽出注销归档保管。
(2)账户信息调整业务的监督审核账户信息的更改是否凭有权人(主管机构)签名或者签章的账户调整凭证进行更改。
第九条储蓄业务的监督审核(一) 设定重点监督审核的金额起点及范围根据人民银行现金管理、反洗钱和储蓄实名制的规定,以及信用社内控管理的要求,结合本社具体的业务情况,重点监督审核现金支取5万元(不含)、现金存入5万元(不含)、转账付出20万元(含)以上的业务活动。
储蓄业务重点监督审核范围为:大额现金存入、大额现支取、大额转账付出、挂失业务。
(二) 储蓄业务的监督审核要点1、基本监督审核要点(1)凭证是否有客户确认签字,有无涂改。
(2)凭证上应加盖的业务印章、经办人名章、复核人名章是否齐全。
(3) 储蓄开户是否根据储蓄实名制的规定核验有效身份证件,并在凭证背面登记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发证机关三项内容。
(4)是否符合本联社其他相关规定。
2、各种类储蓄业务监督审核要点(1)活期储蓄业务①开户时是否在凭证地址栏填写存款人的详细地址与联系方式。
②凭证上客户签名确认栏是否有客户签名确认。
③销户时是否收回销户存折与凭证配套放置,剪角破坏信息磁条,并加盖销户或者结清章及附件章。
④换折是否收回旧存折,剪角破坏信息磁条,加盖换折章或附件章作当日传票附件。
⑤个人活期支票结算户转账是否核对印鉴。
(2)定期储蓄业务①开户时是否填写约定的存款期限及存款人的详细地址与联系方式。
②提前支取是否核查取款人的有效证件,并在取款凭证背面登记相关内容,附有加盖附件章的取款人有效证件复印件。
客户签名确认栏是否有客户签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