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技术评估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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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技术指南

广东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技术指南

广东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技术指南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16年6月目录1前言 (4)2主要引用文件 (4)3适用范围 (5)4评审流程 (5)4.1评审准备 (6)4.2自查或初审 (7)4.3专家评审会 (7)4.4复核 (9)5评审要点 (9)5.1预案编制整体是否符合要求 (9)5.2项目基本情况是否清晰 (10)5.3环境风险单元的识别是否准确 (10)5.4现有环境应急能力的差距分析与整改计划 (10)5.5应急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职责是否明确 (11)5.6预防与预警机制是否合理 (11)5.7应急处置是否及时可行 (12)5.8后期处置是否可行 (13)5.9监督管理措施是否完善 (13)5.10附件材料是否齐备 (14)附件1:环境应急预案评审会议程序 (15)附件2:应急预案评审表 (16)附件3:评审意见表 (19)附件4:环境应急预案材料装订要求 (22)1前言为指导我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的评审工作,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指南。

2主要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17号)《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部令第32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环发〔2009〕130号)《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环发〔2010〕105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粤府办〔2008〕36号)《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2010年)《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1年)《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2年)《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3年)《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技术评估指南(试行)》(2012年)《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环〔2015〕99号)3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评审。

广东省环保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预案

广东省环保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预案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二○一三年三月目录1 总则 (1)1.1 编制目的 (1)1.2 编制依据 (1)1.3 适用范围 (1)1.4 工作原则 (1)2 组织体系与职责 (1)2.1 领导机构 (1)2.2 工作机构 (5)2.3 现场工作组 (6)2.3.1 环境应急分队 (7)2.3.2 应急监测分队 (7)2.3.3 应急监测组 (7)2.3.4 现场排查组 (8)2.3.5 现场处置组 (8)2.3.6 信息新闻组 (9)2.3.7 协调保障组 (9)2.3.8 专家组 (9)3 预防和预警 (9)3.1 信息监控 (9)3.2 预防工作 (10)3.3 监测预警 (10)3.4 预警发布 (11)I3.5 预警准备 (12)3.6 预警调整及解除 (13)4 应急处置 (13)4.1 应急响应分级 (13)4.2 应急响应程序 (13)4.2.1 信息接报 (13)4.2.2 信息报告 (14)4.2.3 响应启动 (14)4.2.4 指挥调度 (15)4.2.5 先期处置 (15)4.2.6 现场处置 (16)4.2.7 应急监测 (16)4.2.8 信息发布 (17)4.2.9 社会动员 (17)4.2.10 应急终止 (17)4.2.11 安全防护 (18)5 恢复与重建 (18)5.1 善后处理 (18)5.2 调查评估 (18)5.3 保险 (19)6 应急保障 (19)6.1 人力保障 (19)6.2 资金保障 (20)6.3 物资保障 (20)II6.4 通信保障 (20)6.5 技术保障 (20)6.6 资源调度 (20)6.7 保险制度 (21)7 监督管理 (21)7.1 预案演练 (21)7.2 培训宣教 (21)7.3 监督考核 (22)7.4 责任追究 (22)7.4.1 奖励 (22)7.4.2 责任追究 (22)8 附则 (23)8.1 本预案用语的含义 (23)8.2 预案解释部门 (24)8.3 预案实施时间 (24)9 附件 (25)9.1 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分级 (25)9.2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25)9.2.1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 (26)9.2.2 重大(Ⅱ级)突发环境事件 (26)9.2.3 较大(Ⅲ级)突发环境事件 (27)9.2.4 一般(Ⅳ级)突发环境事件 (27)III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应对能力,最大限度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提供保障。

广东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

广东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

广东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7月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国家和广东省有关应急预案的法规、标准、指导性文件制定的,是作为广东省企业事业单位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时使用的技术指南。

本指南由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制订。

本指南起草单位: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指南由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月日批准,2020年月日实施。

本指南由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

目录1适用范围 (3)2规范性引用文件 (3)3术语和定义 (3)3.1突发环境事件 (3)3.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3.3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4)3.4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4)3.5应急处置卡 (4)3.6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 (4)3.7环境风险单元 (4)3.8环境风险受体 (4)3.9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 (4)4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程序 (4)4.1成立编制组 (5)4.2资料收集及现场查勘 (6)4.3环境风险评估与应急资源调查 (6)4.3预案编制 (6)4.5预案评审 (7)4.6预案签署发布 (7)4.7预案演练 (7)5综合预案主要内容 (7)5.1总则 (7)5.2基本情况 (8)5.3组织体系和职责 (8)5.4预防与预警机制 (9)5.5应急响应 (10)5.6应急终止 (12)5.7善后处置 (12)5.8保障措施 (13)5.9预案管理 (13)5.10附则 (13)5.11附件 (13)6专项预案编制要点 (14)6.1突发环境事件分析 (14)6.2监控预警措施 (14)6.3应急职责分工 (14)6.4应急处置程序 (14)6.5应急终止 (15)7应急处置卡片 (15)8预案格式和要求 (18)8.1封面 (18)8.2责任表 (18)8.3批准页 (19)8.4目录 (19)8.5预案内容 (19)8.6附件 (19)附录A:预案编制应获取的参考资料 (20)附录B: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示例) (21)附录C:典型行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情景设置(示例) (24)1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了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工作程序、编制内容和方法。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7年发布)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7年发布)

【法规标题】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7年发布)【发布部门】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发文字号】粤环办[2017]80号【适用区域】广东省【发布时间】2017-11-06【生效时间】2017-11-06【关键词】环境,环保管理,环境应急【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粤环办[2017]80号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2017年第六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2017年11月6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组织指挥体系2.1 领导机构2.2 办事机构2.3 现场工作组3 运行机制3.1 监测预警3.2 应急处置3.3 后期工作3.4 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4 应急保障4.1 队伍保障4.2 资金保障4.3 物资保障4.4 通信保障4.5 技术保障4.6 资源调度5 监督管理5.1 预案演练5.2 培训宣教5.3 监督考核5.4 责任与奖惩5.5 档案管理6 附则6.1 名词术语6.2 预案解释6.3 预案实施时间7 附件7.1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7.2 现场工作组及主要职责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的能力,最大限度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公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绿色发展。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工作规范(试行)》、《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相关管理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广东省环境应急预案

广东省环境应急预案

广东省环境应急预案一、背景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的进程,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给人们的生活和健康带来威胁。

为了应对突发的环境事故和灾害,广东省制定了环境应急预案,以保护环境、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二、目标和原则1.目标:–防止环境事故的发生和扩散,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快速、高效地应对环境事故和灾害,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组织有效的紧急救援和恢复工作,恢复环境功能。

2.原则:–科学决策,依法应急;–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快速响应,迅速决策;–全民参与,信息公开;–救急先救险,持续改进。

三、应急组织与职责广东省环境应急预案分为指挥部、应急处置小组和支持保障组,他们的职责如下:1.指挥部:–组织指挥应急响应工作;–确定应急响应级别和措施;–协调各部门和相关单位的救援和恢复工作。

2.应急处置小组:–负责环境事故和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开展恢复工作。

3.支持保障组:–提供应急资源和装备支持;–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咨询;–开展应急宣传和教育活动。

四、应急响应级别与措施广东省环境应急预案将应急响应级别划分为四个级别:一级为最高级别,四级为最低级别。

对于不同级别的环境事故和灾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1.一级响应(特别重大):–启动应急响应,成立应急指挥部;–快速组织紧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向上级报告情况,请求支援与协助;–组织开展社会救助和安置工作;–做好事故现场管控和污染物防控工作。

2.二级响应(重大):–启动应急响应,成立应急指挥部;–组织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加强事故现场隔离和区域防控;–协调相关单位参与救援工作;–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和救援进展。

3.三级响应(较大):–启动应急响应,成立应急指挥部;–组织救援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加强事故现场隔离和污染物清理;–加强危险区域的管控与监测;–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x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x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x《肇庆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批稿)》编制说明1、工作背景近年来,肇庆市处于经济结构转型关键期,布局性的环境隐患和结构性的环境风险仍然普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的总体形势较为严峻,《肇庆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2年版)自发布实施以来,在指导肇庆市环境保护局各部门有效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提高环境应急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自2012年以来,国家先后发布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3年)、《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4年)、《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2014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2015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2013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损害评估推荐方法》(2014年)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文件。

此外,为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及信息预警发布体系,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修订了《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发布了《广东省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工作规范(试行)》及《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

《肇庆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2年版)在预案适用范围、应急指挥体系、应急响应措施等多个方面已难以满足广东省和肇庆市新的环境管理形势和要求。

此外,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中第二十三条规定,环境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

因此,为进一步健全肇庆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我局组织开展了《肇庆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编。

2、修编过程(1)工作启动阶段:2017年11月,肇庆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启动《肇庆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

肇庆市环境保护局通过与委托方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签订技术合同,并指导成立项目技术组,围绕本次修编的重点问题编制工作方案,起草预案大纲,明确重点任务和进度安排。

广东省企事业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怎么编?

广东省企事业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怎么编?

广东省企事业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怎么编?2020年8月17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发布〈广东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粤环办〔2020〕51号),为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规范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强化环境应急准备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提供了技术指引。

该指南由“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程序”、“综合预案主要内容”、“专项预案编制要点”、“应急处置卡片”、“预案格式和要求”、“附录A:预案编制应获取的参考资料”、“附录B: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示例)”、“附录C:典型行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情景设置(示例)”等11部分组成,规定了广东省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的工作程序、内容和方法。

该指南适用于广东省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国家和省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适用于军事设施、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不适用于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或搬运(如港口装卸)的载具或单位。

广东省企事业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流程如下:1 编制小组企事业单位是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是预案编制工作的责任人。

企事业单位可自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也可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自行编制预案的企事业单位应成立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组,明确编制组成员、工作任务、编制计划。

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的企事业单位,应由企事业单位和编制机构联合成立编制小组,明确预案编制的执行负责人和牵头部门。

2 资料收集按附录A列出的清单(不仅限于)开展资料收集:•基本信息1.企事业单位名称;2.社会统一信用代码;3.法定代表人;4.所在地;5.行业类别;6.规模;7.厂区面积;8.从业人数;9.建厂时间;10.最新改扩建时间;11.主要联系方式;12.项目建设情况等。

《广东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编制说明

《广东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编制说明

《广东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编制说明一、工作背景突发环境事件是社会发展的巨大威胁,为减轻突发环境事件带来的损害,我国已建立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并将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作为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制度的实施对企业末端自主开展环境风险防范与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有效抵御突发环境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我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实践过程中,暴露出诸多企业应急预案编制质量参差不齐、缺乏可操作性等问题,如突发环境事件分级不规范、不合理,预警和应急分级响应措施不明确,预案间衔接和协调性差,应急组织机构分组不明确、职责不全面,预防措施不规范,各类应急处置措施可操作性不强等。

因此,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委托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广东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编制工作,旨在从技术层面提供系统明确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的指导,切实提高企业事业单位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编制过程2019年6月,省生态环境厅委托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广东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工作。

在省生态环境厅执法监督处的组织、指导下,省环科院牵头成立了《广东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编制工作组,明确工作目标、主要工作内容与进度安排等,正式启动本项编制工作。

2019年6月至10月,编制工作组先后赴惠州、东莞、江门等地开展实地现状调研,了解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情况和执行情况,梳理分析主要行业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能力需求。

另一方面,编制工作组选择省内应急预案管理任务较重的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现状调研,听取地方应急预案管理的经验和建议。

2019年10月至11月中旬,编制工作组开展应急预案重点内容规范性研究,在充分整理调研成果的基础上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指南,形成了《指南》(专家评审稿)。

2019年11月21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专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评审,建议根据专家组的具体意见修改完善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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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技术评估指南(试行)1.前言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适用范围 24.评估要点 24.1 预案编制整体是否符合要求 24.2 项目基本情况是否清晰 34.3 环境危险源的识别和确定是否准确 34.4 应急机构是否健全、职责是否明确 44.5 预防与预警机制是否合理 54.6 应急处置是否及时准确有效 64.7 后期处置是否全面 84.8 监督管理措施是否完善 84.9 附件信息是否齐备 95.预案评估小组及评估会议 95.1 预案评估小组的组成 95.2 预案评估会议 106.评估专家 116.1 专家库建立 116.2 专家条件 116.3 专家权利和义务 126.4 专家的监督管理 12附件1 预案评估会议议程 14附件2 预案评估表 15附件3 专家申请表 181.前言为指导和规范我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估工作,完善预案管理体系,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厅制定了《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技术评估指南(试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粤府办〔2008〕36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环发〔2009〕130号);《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环发〔2010〕105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2010年);《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通知(粤府办〔2010〕50号)》;《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2010年);《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1年)。

3.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评估以及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的环境应急预案的评估。

企业事业单位可自行组织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评估工作,也可委托环境科学研究院(所)、环境技术中心等具备环评资质的单位开展预案编制和评估工作。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环境应急预案的评估可参照本指南。

4.评估要点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应当重点评估环境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内容格式的规范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以及与其他相关预案的衔接性。

4.1 预案编制整体是否符合要求4.1.1 预案编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编制指南规定。

4.1.2 是否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实际。

4.1.3 预案基本要素是否完整,内容格式是否规范。

基本要素包括总则、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预防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件等,企业事业单位单位应急预案还应包括本单位概况、周边环境状况和敏感点,本单位环境危险源分析、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等。

图表是否齐全、清楚,计量单位是否准确。

4.1.4 与地方政府等相关应急预案是否衔接。

4.2 项目基本情况是否清晰4.2.1 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包括项目概况、周边环境以及环境敏感点的分布等。

4.2.2 项目概况主要包括项目的地址、员工人数、主要产品、产品数量、原材料种类及使用数量、生产设施、周边区域道路交通图、疏散路线、周围污染源情况等内容。

4.2.3 周边环境包括地理位置、水文特征、气象气候特征、地形地貌以及周边敏感点等。

4.2.4 明确项目周围半径5千米范围内的大气和水体保护目标,主要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渔业水域、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人口集中居住区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中确定的其它环境敏感区域。

4.3 环境危险源的识别和确定是否准确4.3.1 确定项目存在的可能造成环境危害的环境危险源是否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1)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的情况;(2)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的收集、处置情况;(3)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4)最大可信事件预测结果。

4.3.2 是否根据确定的环境危险源,明确了其危险特性以及可能发生的事件后果和严重程度。

4.3.3 根据以上两点,判断环境危险源的识别和确定是否准确。

4.4 应急机构是否健全、职责是否明确4.4.1 是否依据项目的规模大小和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程度,设置分级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并以组织机构图的形式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的部门或队伍列出来。

4.4.2 是否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

应急救援指挥部是否由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其他环保、安全、设备等部门领导组成指挥部成员。

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应包括以下内容:(1)贯彻执行国家、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和应急救援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修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有计划地组织应急救援培训和演习。

(3)审批并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所需的监测仪器、防护器材、救援器材等的购置。

(4)检查、督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5)批准应急救援的启动和终止。

(6)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具体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增援请求,并向周边单位通报相关情况。

(7)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8)协调事件现场有关工作。

配合政府部门对环境进行恢复、事件调查等工作。

(9)负责对员工进行应急知识和基本防护方法的培训,向周边企业、敏感点等提供本单位有关危险化学品特性、救援知识等的宣传材料。

4.4.3 是否依据自身条件和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建立应急救援专业队伍。

应急救援专业队伍通常包括通讯联络队、抢险抢修队、侦检抢救队、医疗救护队、应急消防队、治安队、物资供应队和应急环境监测组等,并明确各专业救援队伍的具体职责和任务,以便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快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以尽快处置事件,使事件的危害降到最低。

4.4.4 是否建立环境应急专家组,确定专家组成员是否包相关行业专家。

4.5 预防与预警机制是否合理4.5.1 是否制订了环境事件预防措施,措施是否明确具体,操作性强。

4.5.2 是否根据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合理预警分级。

4.5.3 预警发布、解除、改正的报告方式、责任部门等是否明确,渠道是否有效、畅通。

应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内部报告程序;(2)外部报告时限要求及程序;(3)事件报告内容(含报告部门、报告时间、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

4.6 应急处置是否及时准确有效4.6.1 分级响应是否准确。

预案是否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内部控制事态的能力以及需要调动的应急资源,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行动分为不同的等级,并根据事件发生的级别不同,确定不同级别的现场负责人,指挥调度应急救援工作和开展事件处置措施。

4.6.2 污染事件现场应急措施是否有效。

根据污染物的性质及事件类型,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需确定:(1)应急过程中使用的药剂及工具(可获得性说明)。

(2)应急过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

(3)工艺生产过程中所采用应急方案及操作程序;工艺流程中可能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案;应急时紧急停车停产的基本程序;基本控险、排险、堵漏、输转的基本方法。

(4)污染治理设施的应急方案。

(5)事件现场人员清点,撤离的方式、方法、地点。

(6)危险区的隔离:危险区、安全区的设定;事件现场隔离区的划定方式、方法;事件现场隔离方法。

(7)现场应急人员在撤离前、撤离后的报告。

(8)处置事件可能产生二次污染(如消防水、固体物质等)的处理措施。

4.6.3 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是否有效。

需明确以下内容:(1)救援人员防护、监护措施。

(2)抢险、救援方式、方法及人员的防护、监护措施。

(3)现场实时监测及异常情况下抢险人员的撤离条件、方法。

(4)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

(5)控制事件扩大的措施。

(6)事件可能扩大后的应急措施。

(7)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与控制。

4.6.3 应急设施的启用是否合理。

特别是为防止污染物扩散而建立的应急设施的启用是否合理、及时。

4.6.4 应急监测是否及时。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需明确:(1)污染物现场应急监测方法和标准。

(2)污染物实验室监测方法和标准。

(3)应急监测与实验室监测所采用的仪器、药剂等。

(4)可能受影响区域的监测布点和频次。

(5)监测人员的防护措施。

(6)内部、外部应急监测分工说明。

4.6.5 人员撤离和疏散方案是否合理。

预案需明确:(1)事件现场人员的清点,撤离的方式、方法。

(2)非事件现场人员紧急疏散方式、方法。

(3)事件影响区域,如周边工厂企业、社区和村落等人员的紧急疏散的方式、方法。

(4)中毒、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相关医疗保障。

4.6.6 信息报告和发布是否及时、准确。

信息报告和发布的相关内容应包括:(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已污染的范围,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可能受影响区域及采取的措施建议;(2)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说明;(3)被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的清单;(4)24小时有效的报警装置;(5)24小时有效的内部、外部通讯联络手段;(6)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驾驶员、押运员报警及与本单位、生产厂家、托运方联系的方式、方法等。

4.7 后期处置是否全面4.7.1 善后处置、现场清洁净化和环境恢复是否可行。

预案应包括:(1)善后处置措施。

(2)事件现场的保护措施。

(3)确定现场净化方式、方法。

(4)明确事件现场洗消工作的负责人和专业队伍。

(5)洗消后的二次污染的防治方案。

(6)事件后的生态环境恢复措施。

4.7.2 调查与评估是否客观合理。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企业是否及时查明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做出科学评价,制定改进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4.8 监督管理措施是否完善4.8.1 是否制订了应急保障措施。

包括人力资源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护、通信保障、科技支撑等,保障措施是否明确,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应急工作要求。

4.8.2 是否制定合理的培训方案和计划。

培训方案和计划是否依据对项目员工能力的评估结果和周边环境、敏感点的情况制定。

应包括:应急救援队员的专业培训内容和方法;本单位员工应急救援基本知识培训的内容和方法;应急培训内容、方式、记录表。

4.8.3 是否对演练的内容、范围、频次和组织等进行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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