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详细版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模版(五篇)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企业或单位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有效管理,在发挥该系统在安全防范中的作用的同时,规范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管理等各方面的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指通过各种技术手段,对企业或单位内、外部环境进行视频、声音、气象等参数的实时监测和监控的系统。
第四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先进的原则,确保其能够满足企业或单位的实际需求。
第五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使用应遵守法律法规,保护个人隐私,防止滥用系统。
第六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应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流程,确保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和高效性。
第二章系统建设第七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特定的需求进行设计和选用设备。
第八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应由专门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并遵循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第九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前需要进行安全评估,确保系统的可行性和效果。
第十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应具备可靠性、稳定性、可用性等特点,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选用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避免盲目投资和浪费资源。
第十二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应进行定期的检测、维护和更新,确保系统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系统使用第十三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使用应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操作人员懂得系统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使用应保护个人隐私,不得滥用系统获取个人信息或进行非法侵入。
第十五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使用应合理使用,不得超过必要范围,避免对工作和生活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第十六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使用应定期查看系统状态,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系统管理第十七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系统的维护、保养、巡检、故障处理等各个环节。
2023年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2023年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对社会安全的监测和监控,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监测监控系统建设1. 各级政府应当加大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的投入,提高系统的科技含量和智能化水平。
2.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当包括视频监控、声音监测、气象监测等多种手段,覆盖重点区域和重要场所。
三、数据采集和存储1.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当及时、准确地采集社会安全相关数据,并保存至相关数据库。
2. 数据存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四、数据分析和预警1.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当配备智能分析软件,能够对数据进行实时分析和研判。
2. 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系统应当能够及时发出预警,并将预警信息推送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五、数据共享和交流1.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应当及时更新,并提供给相关部门和人员使用。
2. 相关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和协同作战。
六、隐私保护1.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保护。
2.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只能用于维护社会安全和预防犯罪,禁止滥用和泄露信息。
七、监测监控系统管理1.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当由专门机构进行管理,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流程。
2. 监测监控系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严谨作风,严禁违法乱纪行为。
八、监测监控系统评估和改进1. 定期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完善。
2. 建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情况的长效监督机制,确保系统的稳定和可靠。
九、法律责任1. 对违反本办法内容的行为,将依法进行严厉惩处。
2. 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中的数据泄露、滥用等行为,将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追责和赔偿。
以上为2023年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用以指导和规范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和运行,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确保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有效运行。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环境的监控、预警和管理,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进行安全监控的活动。
第三条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的目标是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安全监控体系,提高安全环境的监测和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应强调预防为主,兼顾应急管理,注重技术手段的应用。
第五条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确保安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准确性。
第六条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应注重科学性和先进性,根据不同的场所和需求,选择合适的监测监控设备和方法。
第二章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第七条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包括传感器、控制器、报警器等,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一)准确性:设备应能准确地获取监测数据,并及时传输到控制中心;(二)可靠性:设备应具备稳定的性能和抗干扰能力,能在恶劣环境下正常工作;(三)灵敏性:设备应具备快速响应的能力,能准确识别危险源和异常情况;(四)可管理性:设备应具备易于管理和维护的特性,能够进行远程监控和管理;(五)兼容性:设备应具备开放式的接口和协议,能与其他设备实现互联互通。
第八条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采购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保证设备的质量可靠性和性能稳定性。
第九条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安装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确保设备能够正常工作,并满足监测和管理的需求。
第十条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维护保养应定期进行,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处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报废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不能再使用的设备应及时报废并销毁。
第三章安全监测监控管理第十二条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和流程,保障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应建立定期巡检和维护制度,确保监控设备和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应建立健全的数据存储和备份制度,保障数据的安全和可靠。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监测、监控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第二章职责与义务第四条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实施安全监测监控策略、制度和措施,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及时处理安全事故和隐患,并定期评估安全风险。
第五条各部门、岗位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监控和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并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监测和报警设备。
第六条员工应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监测和监控,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配合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
第三章安全监测与监控第七条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的特点,建立适当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环境监测等,确保对重要区域、关键设备和场所的全天候监控。
第八条企业应定期对监测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发现故障应及时修复,并做好记录。
第四章安全监测与报警第九条企业应根据不同区域、岗位的安全风险,设置合理的报警措施和级别,并将其告知相关人员,确保能够及时报警并采取紧急措施。
第十条报警设备应保持畅通,并定期进行测试,确保报警的准确可靠。
第十一条接到报警后,相关人员应迅速处置,确定事态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措施,随时关注事态的进展,并做好记录。
第五章安全事故与隐患处理第十二条发生安全事故或者发现安全隐患后,相关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对安全事故和隐患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第十四条安全事故和隐患的处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
第六章安全培训与演练第十五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防灾知识等内容。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准确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职责1. 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维护和更新;2. 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和分析;3. 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员培训和管理;4. 监测监控系统的安全和信息保密;5. 监测监控系统的故障处理;6. 监测监控系统的定期检查和评估。
三、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1. 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应根据实际需要,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2. 建设监测监控系统需进行可行性研究,综合考虑成本、技术、效益等因素;3. 建设监测监控系统需明确工作目标,确定系统功能和规模,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4. 建设监测监控系统需定期进行技术更新和设备维护,确保系统的稳定和可靠性。
四、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和更新1. 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和维修系统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2. 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负责人应定期更新监测监控系统的软件和硬件,以适应不断变化的需求;3. 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负责人应根据系统的使用情况,及时调整系统参数,以提高系统的性能;4. 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负责人应定期备份系统数据,以防止数据丢失。
五、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和分析1. 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采集要准确、及时、完整;2. 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处理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保持数据的一致性和可靠性;3. 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存储要采用可靠的存储设备,保证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4. 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分析要具有可操作性和前瞻性,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参考。
六、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员培训和管理1. 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系统的操作技能和知识;2. 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员应遵守相关规定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泄露、篡改或删除系统数据;3. 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员应定期接受操作技能和知识的培训,保持技术水平的更新。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范本(三篇)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地方或其他单位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方面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指利用先进的监测监控设备和技术手段,对特定区域或场所进行实时监控、数据采集和信息处理的系统。
第四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要坚持依法合规、科学规划、精确布设、有效运行的原则。
第五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应当遵循科学法制、公正透明、依法合规、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主要职责包括系统规划、设备布设、数据管理、信息处理、维护运行等。
第七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技术支持、设备维护等工作。
第八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对系统的规划、设备配置、维修记录等进行记录和保存。
第九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当定期进行自检、巡检、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保障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系统和设备进行技术升级和替换,确保系统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二章系统规划和设备布设第十一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规划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覆盖范围和监控要点,制定详细的规划方案。
第十二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布设应当符合监控要求,合理选择监控点位,确保监控范围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选型应当满足技术要求,经过严格的测试和评估,确保设备性能的稳定可靠。
第十四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安装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设备的安全可靠和便于维护。
第十五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运行应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做到合理使用,防止人为破坏和恶意攻击。
第十六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布设和维护应遵循隐私保护原则,不得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权益。
第三章数据管理和信息处理第十七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管理应当建立健全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备份等机制,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三篇)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为认真落实“监测监控、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综合治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保证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正常运行,发挥系统在煤矿安全管理中的作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xx)、《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l029-xx)及肥矿集团《加强瓦斯远程监测监控和调度信息网的管理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为加强安全监测监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安全监测监控工作领导小组,董事长.安全监测监控中心站设在生产管理科,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刘超分管该项工作。
安全监测监控组负责监控系统的管理、维护、传感器标校等日常工作。
各生产单位正职为本单位安全监测监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现场盯班干部为现场监控设备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二、安全监测监控管理责任制1.公司董事长是安全监测监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组织相关人员落实上级有关规章制度及要求,并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2.公司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安全监测监控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写审查安全监测监控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通防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做好安全监测监控技术管理工作,负责抓好安全监测监控日常技术管理,并监督执行情况。
4.生产管理科通防副科长负责安全监测监控工作的日常管理,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监测监控日常工作,监督检查相关人员工作落实情况,并落实督查考核。
5.通防技术中心对安全监测监控工作负有技术指导责任,具体负责编制审批作业规程中安全监测监控技术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的审批,并对技术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管理。
6.安监处负责监督安全监测监控措施落实,对现场安全监控设备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7.机电科负责负责各采掘头面规程措施供电部分的编制与审查,监督相关单位为安全监控系统提供供电保障,确保系统可靠运行。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5篇)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安全监测机构。
配备足额的监测队伍。
负责安全监测装置的使用、维护、调试工作。
二、监测监控队伍,都必须经过安全监测和通风专业技术的培训。
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安全监测人员不得随意调动,不得兼职,如需调动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
三、根据《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规定,安装使用各类型传感器,并有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新工作面如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健全,不准验收投产。
四、凡应安设安全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主机和声光箱,动力开关的开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铺设,控制区域作出明确规定,并绘制监测系统图报分管领导批准,对不具备安设装置的地点,由通风队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五、应安设监控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表,报送信息化办公室。
六、相关监测人员接到安装申请表后,负责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工作,使用单位和机电队负责提供接通井下电缆和控制线、电源线,进行连接时,必须要有井下监控负责人现场监护。
七、井下装置定期维护调试,每隔____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调试,调试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
八、井下装置发生故障,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____小时内更换井下装置。
如____小时内修好,并投入使用,可继续生产,否则必须停产处理。
九、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需暂时停止装置运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十、如装置监测与人工监测出现误差时,在测值误差范围(____%)内时应以测值大的瓦斯浓度为准,以确保安全,如人工监测与装置监测误差超过____%时,应及时对传感器调试,在此期间不得擅自停用装置。
十一、监测装置在井下连续使用六个月至十二个月后,应升井做全面的检修、清理、调试和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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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GD/FS-1727(管理制度范本系列)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详细版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详细版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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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监测监控、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综合治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保证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正常运行,发挥系统在煤矿安全管理中的作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l029-2007)及肥矿集团《加强瓦斯远程监测监控和调度信息网的管理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为加强安全监测监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安全监测监控工作领导小组,董事长.安全监测监控中心站设在生产管理科,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刘超分管该项工作。
安全监测监控组负责监控系统的管理、维护、传感器标校等日常工作。
各生产单位正职为本单位安全监测监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现场盯班干部为现场监控设备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二、安全监测监控管理责任制1.公司董事长是安全监测监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组织相关人员落实上级有关规章制度及要求,并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2.公司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安全监测监控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写审查安全监测监控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通防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做好安全监测监控技术管理工作,负责抓好安全监测监控日常技术管理,并监督执行情况。
4.生产管理科通防副科长负责安全监测监控工作的日常管理,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监测监控日常工作,监督检查相关人员工作落实情况,并落实督查考核。
5.通防技术中心对安全监测监控工作负有技术指导责任,具体负责编制审批作业规程中安全监测监控技术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的审批,并对技术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管理。
6.安监处负责监督安全监测监控措施落实,对现场安全监控设备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7.机电科负责负责各采掘头面规程措施供电部分的编制与审查,监督相关单位为安全监控系统提供供电保障,确保系统可靠运行。
定期对安全监控系统的供电系统进行检查。
8.生产管理科安全监测监控组:(1)负责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2)负责安全监控主机(包括监控主机、热备机、上传主机的软、硬件)、环网交换机、分站、传感器、监测缆线及控制设备的安装、回收、故障处理、检修、维护、巡检等工作。
(3)负责安全监控设备的定期调试、校正工作,确保设备数据准确、断电可靠。
(4)负责安全监控系统测点增加、修改、删除等操作,并将测点变更情况报调度室。
(5)负责安全监控设备台帐、内业资料填写、整理、保管工作。
(6)负责安全监控布置图、断电控制图、动态系统图的绘制、修改、打印、保存、报送等工作。
(7)指导使用单位维修人员处理断线、停电、报警等一般故障。
(8)负责使用单位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相关设备管理、维护情况的检查考核。
(9)负责安全监控服务器数据的备份和保存。
每3个月备份一次,保存至少2年。
9.各采掘单位负责本单位工作区域内监控线路和传感器的管理、维护及标准化工作。
为监控系统分站电源及远程控制开关接线,为断电范围提供条件。
在接到安全监测监控组关于现场各类传感器故障的通知后,及时安排维修人员处理现场故障,确保在2个小时内排除故障。
三、监控系统通用要求(一)设备要求1.回采工作面安装完毕试生产前、掘进工作面开工前,必须安装安全监控设备,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生产。
临时停产的采掘工作面、备用采煤工作面,必须保证安全监控设备正常运行;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回撤过程中,要及时调整、完善监控范围,工作面封闭前不得停用安全监控设备。
2.必须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中规定的型号选择安全监控系统的传感器、断电控制器等关联设备。
所有接入监控系统的设备、电缆(井下部分),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二)性能要求1.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小时连续运行。
2.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的数据或状态必须传输到地面主机。
3.接入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的规定,稳定性不小于15d。
4.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对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馈电状态、风门状态、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开停等参数或状态进行监测监控。
5.安全监控主机或主通讯电缆发生故障时,各分站传感器必须能够正常工作且必须保证瓦斯、风电闭锁的全部功能。
6.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有备用电源,当电网停电后,系统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小时。
7.安全监控系统的数据采集、传输、控制、显示、报警、存储、查询、稳定性、可靠性以及其它性能参数,均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的规定。
(三)设计要求《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规程、措施,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绘制安全监控布置图、断电控制图。
(四)安装要求(一)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电缆之间、电缆与其它设备连接时,必须使用与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
(二)中心站设备应有可靠的安全接地装置。
使用电缆传输信号的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在中心站和入井口分别设置防雷装置,同时应有良好的抗干扰性能。
进入中心站的所有网络传输线(金属导体)和交流电源必须采取防雷措施。
(三)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硐室或房间内,安设时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
(四)井下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宜设置在采区变电所,严禁设置在下列区域:1.断电范围内;2.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内;3.掘进工作面内;4.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被串掘进巷道内。
(五)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以保证监测监控的可靠性。
(六)监控分站(电源箱)应设置专用供电开关,以方便进行分站备用电池检修和更换设备。
(七)安装断电控制时,被监控区域责任单位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
断电控制器与被控开关之间必须按照接线图进行连接,具体方法由总工程师审定后实施。
(八)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在改线或拆除时,必须与监测监控组共同处理。
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经安全监测监控组和总工程师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九)模拟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测物理量的位置,甲烷、温度、一氧化碳等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
开关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监测状态的位置,风速传感器应设置在巷道前后10m内无分支风流、无杂物,能准确计算测风断面的地点;风门开关、设备开停、烟雾、负压等传感器应设置在能准确、可靠反映监测点实际情况的位置。
四、传感器的设置(一)采煤工作面1.甲烷传感器(1)工作面回风隅角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工作面回风隅角位置,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侧帮不小于200 mm。
报警浓度≥0.8%CH4,断电浓度≥1.5%CH4,复电浓度<0.8%CH4。
(2)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工作面回风巷距工作面不大于10m处风流稳定的位置,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侧帮不小于200 mm。
报警浓度≥0.8%CH4,断电浓度≥1.5%CH4,复电浓度<0.8%CH4。
(3)工作面回风流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工作面回风巷上方距工作面回风口10~15m范围内风流稳定的位置,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侧帮不小于200 mm。
报警浓度≥0.8%CH4,断电浓度≥1.0%CH4,复电浓度<0.8%CH4。
(4)工作面抽排风机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工作面回风巷距抽排瓦斯风筒出口3~5米范围内风流稳定的位置,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侧帮不小于200 mm。
报警浓度≥0.8%CH4,断电浓度≥1.0%CH4,复电浓度<0.8%CH4。
(5)工作面回风皮带顺槽内有两部皮带的,需在第二部皮带机头机电设备上风侧10~15m处增设甲烷传感器,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侧帮不小于200 mm。
报警浓度≥0.8%CH4,断电浓度≥1.0%CH4,复电浓度<0.8%CH4。
(6)工作面瓦斯抽放泵站管路出口的下风侧栅栏外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侧帮不小于200 mm。
报警浓度≥0.8%CH4,断电浓度≥1.0%CH4,复电浓度<0.8%CH4。
(7)采用串联通风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进风巷道口以里10-15m处设置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0.5%CH4,断电浓度≥0.5%CH4,复电浓度<0.5%CH4。
2.一氧化碳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垂直悬挂在工作面回风巷上方距工作面回风口10~15m风流稳定的位置,距顶板(顶梁)不大于300mm,距巷壁不小于200mm。
报警浓度≥0.0024%CO。
3.温度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工作面回风巷道上方距工作面回风口10~15m风流稳定的位置,距顶板(顶梁)不大于300mm,距巷壁不小于200mm。
报警温度≥30℃。
4.开停传感器开停传感器分别卡在皮带机、采煤机、破碎机、循环溜子开关负荷侧的电缆上,用于监测机组设备运行情况。
(二)掘进工作面1.甲烷传感器(1)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距迎头不大于5m处,距顶板不大于300 mm,距侧帮不小于200 mm,且不得与风筒挂在巷道同侧。
报警浓度≥0.8%CH4,断电浓度≥1.5%CH4,复电浓度<0.8%CH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