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经典企业治理案例全(20个)
市值管理十大经典案例

中海油竞购优尼科优尼科是美国第九大石油公司,有100多年的历史。
其在墨西哥湾、东南亚等地区都有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资产和项目。
近两年其市值低于同类公司20%左右。
市值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它的主要产品天然气市场开拓不够,大量的已探明储量无力开发。
2005年年初,优尼科挂牌出售。
雪佛龙、意大利埃尼公司等均表示了收购兴趣。
3月,中海油递交初步收购方案,每股报价在59-----62美元。
优尼科当时的市值还不到百亿美元,但很快,国际原油价格飙升,优尼科股价迅速上涨,中海油部对这一收购看法出现分歧。
4月,美国第二大石油公司雪佛龙宣布以160亿美元加股票的形式收购优尼科。
6月10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批准了雪佛龙的收购计划6月22日,中海油正式向优尼科正式提出收购要约,要约价为185亿美元,每股67美元。
7月19日,雪佛龙提高报价。
优尼科董事会决定接受雪佛龙的报价。
中海油认为185亿美元的全现金报价比雪佛龙高出近10亿美元,仍然具有竞争力,为了维护股东利益,无意提高原报价。
8月2日,中海油宣布正式放弃对优尼科的收购。
8月10日,优尼科和雪佛龙合并协议获批准。
尽管中海油竞购优尼科失败了,但中海油却给股东带来了丰厚的回报。
中海油在纽交所的股价,在2005年6月份是50多美元,到8月份正式退出时,已经达到70多美元。
在整个竞购过程中,中海油的表现可圈可点,处处彰显公司对投资者利益的尊重,对国际规则的把握,以及在中国企业中少有的透明和开放性;即使受挫,中海油仍是最受外国投资者看重的中国企业之一。
中海油竞购优尼科,展示了自己,提高了自己的知名度,无心插柳,带来了自身市值的提高。
证券市值管理案例分析---三年成就世界第八大券商仅三年多的时间,证券的总市值增长近十倍,速度之快令同业望尘莫及。
截至9月26日,证券市值达到407亿美元,已经超过美国老牌投行雷曼兄弟,一跃成为全球市值排名第八的券商中国资本市场进入全流通时代后,市值成为上市公司实力的综合体现,中国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意识逐渐增强,市值管理动作明显增多,市值管理成功案例不断涌现。
集团歧视性的对外政策吸引外资的案例

集团歧视性的对外政策吸引外资的案例一、国际企业不合规被处罚的经典案例一些国际企业在全球化发展过程中不合规经营,遭到各国执法当局严厉处罚,其中的教训值得“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借鉴。
1、西门子贿赂门事件开启全球企业强化合规经营新里程2008年12月,德国西门子公司与美国、德国两地主管机关达成庭外和解,了结困扰西门子公司两年多的贿赂调查案。
西门子公司为此支付了16亿美元罚金,其中向美国、德国当局分别支付了8亿美元。
罚金总额创下了历史纪录,并保持到2016年。
同时,西门子公司监事会主席(相当于我国企业董事长)为首的20余高级管理人员被解除职务,有的还被追究刑事责任。
点评:反商业腐败是企业合规管理的重要领域。
这是一起因违反美国反海外腐败法(FCPA)被罚的典型案例。
西门子为了在全球获得业务通过授权第三方向政府官员行贿,从而触犯了美国FCPA。
FCPA规定,禁止以支付、提供、承诺支付或授权第三方支付或提供金钱或任何有价值的事物的方式,向外国政府官员行贿以取得或者保留某种业务的行为。
从事国际化经营的中国企业必须对FCPA所具有的“长臂管辖权”给予充分的重视,并采取措施防范相关风险。
西门子受罚后,由于事后持续实施有效的合规管控措施,包括展现坚决的领导层决心,投入资源加强合规组织与制度建设,开展有效的合规培训,从而成功摘去了“实质性内部控制缺陷”的标签,避免了其失去美国国内公共项目投标商的资格。
西门子建立并且实施了全面系统而且有效的合规体系,成为全球合规体系建设的样板。
2、BP因安全生产合规失灵导致墨西哥湾漏油事件2010年4月20日,位于墨西哥湾的“深水地平线”钻井平台发生爆炸并引发大火,大约36小时后沉入墨西哥湾,11名工作人员死亡,漏油持续了近3个月。
美国墨西哥湾原油泄漏事件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被时任美国总统奥巴马将此事件称为环保界的“911”事件。
2015年,英国石油公司(BP)与美国濒临墨西哥湾的五个州达成187亿美元的和解协议,以有效终结该事故引发的多年索赔诉讼。
美国环境法律经典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美国诉杜邦公司案(以下简称“杜邦案”)是美国环境法律史上的一个重要案例,它涉及到了环境损害赔偿、污染责任和公众健康等多个法律问题。
该案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当时美国化学公司E.I. du Pont de Nemours and Company(以下简称“杜邦公司”)在宾夕法尼亚州的一家工厂排放大量有害化学物质,对周边环境和居民健康造成了严重损害。
二、案情简介1948年至1985年间,杜邦公司在宾夕法尼亚州的一家工厂生产氯乙烯,并排放大量含有四氯乙烯(PCE)和全氟化合物(PFCs)的废水。
这些化学物质具有高度毒性和持久性,长期暴露可能导致癌症、神经系统疾病和生殖系统问题。
由于杜邦公司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这些有害物质渗入土壤和地下水,严重污染了周边环境和居民的生活用水。
1985年,美国环境保护署(EPA)要求杜邦公司停止排放有害物质,并清理污染。
然而,杜邦公司并未完全履行这一义务。
此后,美国司法部(DOJ)代表美国政府向杜邦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环境污染责任。
三、判决结果经过长达数年的审理,美国联邦法院于2005年作出判决,认定杜邦公司对环境污染负有主要责任。
法院判决杜邦公司支付巨额罚款,用于清理污染和赔偿受害者的损失。
此外,杜邦公司还被责令采取以下措施:1. 对受污染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修复;2. 对受污染地区进行监测,确保污染物浓度降至安全水平;3. 为受害者提供医疗援助和赔偿。
四、案例评析杜邦案是美国环境法律史上的一个经典案例,具有以下重要意义:1. 明确了环境污染责任:杜邦案明确了污染者对环境污染负有直接责任,无论其是否故意或过失。
这为后续环境污染案件的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
2. 强化了公众健康保护:杜邦案强调了环境保护与公众健康之间的密切关系。
法院判决杜邦公司赔偿受害者损失,并为受害者提供医疗援助,体现了对公众健康的重视。
3. 促进了环境保护法规的完善:杜邦案促使美国环境保护法规不断完善。
集权与分权的案例

集权与分权的案例集权与分权的案例【篇一:集权与分权的案例】管理案例经典案例企业管理案例分析华为一直奉行的是中央集权,但在此基础上进行层层有序的分权。
20 年来,华为不断因应环境和自身的变化,虽然;谨慎;、但一步步总在向前地探索出了一条适合自己的分权之道和授权之术。
在华为成立初期,由于员工数量不多,部门和生产线比较单一,产品的研发种类也比较集中,组织结构比较简单。
在这段时间,华为一直采用的是在中小型企业比较普遍的直线式管理结构。
这段时期的高度中央集权,防止因权力分散而造成失控,避免了华为的夭折。
随着业务的增长和组织的放大,华为开展了组织结构和人力资源机制的改革,确定了;以代表处系统部铁三角为基础的,轻装及能力综合化的海军陆作战式;作战队形,进行了权力的重新分配。
这是一次从下到上,从一线到后方的权力重铸。
华为取得的成绩离不开业务战略的成功转型及终端市场的突破,但权力的合理分配和组织运营效率的提升也居功至伟。
但世界上没有一成不变的真理,总部则依靠战略导向主动权和监控权,来保障一线的权力不被滥用或者无效益的使用。
这不是一次传统意义上权力从上至下的逐级分解,而在中国传统文化当中,;人治;的观念可谓根深蒂固。
延续到企业管理领域,也是如此。
任人唯亲、高度集权是人治型企业的两大重要特征。
这导致在这样的企业当中管理具备很大的秘密性、随机性和不可预知性。
企业运转靠人缘、关系与情面,管理凭经验、感觉,控制靠随机和自觉。
随着世界经济大同,东方传统与西方理念正面交锋,人治与法治、集权与分权之辩也愈发激烈。
对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是:没有最好的模式,只有最合适的模式,企业应该根据行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探索和建立最适合自己的模式与道路。
但通常而言,要走向规范化、专业化、国际化,告别老板;一言堂;,合理的分权与授权是必然要走的道路。
只不过是在不同的场合和情况下,具体的方式方法以及;度;的把握的问题。
一个人独享的权力是无效的权力,因为权力不是养在家里的宠物,也不是供独自欣赏的珍玩,而是用来办事的资源。
上市公司内控案例

上市公司内控案例【篇一:上市公司内控案例】一、三鹿集团简介 1956年,成立幸福乳业生产合作社,经过几代人半个世纪的奋斗, 在同行业创造了多项奇迹和五个率先 1983年率先研制、生产母乳化奶粉(婴儿配方奶粉),1986年率先创造并推广奶牛下乡、牛奶粉),1986年率先创造并推广进城城乡联合模式, 1993年率先实施品牌运营及集团化战略运作,在全国多个省市进行低成本扩张,迅速崛起 1996年,成立三鹿集团,田文华担任董事长 2006年,三鹿集团引进全球最大乳制品原料出口商新西兰恒天然集团奶牛下乡、牛奶三鹿集团简介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食品工业百强、中国企业500强、农业产业化国家点龙头企家重点龙头企业,也是省、市重点支持的企业集团。
也三鹿集团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轻工业十佳企业、全国质管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科技创新型星火龙头企业、中国食品工业优秀企业等省以上荣誉称号二百余项。
先企三鹿奶粉事件回放2008年9月,三鹿集团因其婴幼儿配方奶粉中掺杂致毒物质三聚氰胺被迅速推向破产的边缘, 2009年2月12日,法院正式宣布三鹿集团破产。
三鹿奶粉事件回顾三鹿奶粉事件回顾在这场 911事件中三鹿集团的内在这场911事件部控制到底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中, 三鹿集团的内目录事件背景内部控制分析启示与反思二、内部控制分析内部控制内部控制五要素分析治理结构分析风险评估分析内部监督分析信息与沟通分析控制活动分析(一)治理结构分析重要基础从表面上看, 三鹿集团鹿集团具有形成良好治理的所有权结构。
三鹿乳业公司(56%)三鹿集团(三鹿集团(100%100%))新西兰恒天然集团(43%)小股东小股东(1%)治理结构分析但大股东三鹿乳业公司推行的是员工持股, 并且由经营者持大股, 96%左右的股份由900多名老职工拥有, 其余股份由石家庄国资委持有。
因此, 三鹿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或者说股权相当因此, 三鹿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或者说股权相当分散。
葛兰素史克商业贿赂案

葛兰素史克商业贿赂案(一)案情简介由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直接指挥,由长沙市公安局为主侦办的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商业贿赂一案,是我国运用刑事惩罚手段打击跨国企业商业贿赂犯罪的经典案例。
葛兰素史克(GSK)是一家总部设在伦敦的以研发为基础的药品和保健品公司。
葛兰素史克是少数为世界卫生组织确定的三大全球性疾病——疟疾、艾滋病和结核病同时研制药物和疫苗的公司之一,主要研发生产治疗哮喘、抗病毒、抗感染、精神卫生、糖尿病和消化系统药物,其药物遍布全球。
作为大型跨国药企,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华经营期间,为达到打开药品销售渠道、提高药品售价等目的,利用旅行社等渠道,采取直接行贿或赞助项目等形式,向个别政府部门官员、少数医药行业协会和基金会、医院、医生等大肆行贿。
该案涉及人员多,持续时间长,涉案数额巨大,犯罪情节恶劣。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9月19日依法对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GSKCI)和马克锐等人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并于当日公开宣判。
GSKCI被判处罚金人民币30亿元,这是迄今为止中国开出的最大罚单;马克锐等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至三年。
宣判后,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及各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提出上诉。
(二)案件评析1. 惩治医药行业腐败,需要加强对药企商业贿赂行为的打击治理医疗领域的商业贿赂任重道远。
遏制商业贿赂的蔓延毫无疑问需要靠药企本身加强自律。
但是,遏制商业贿赂,更要加强对药企贿赂行为的打击和惩治。
当前除了要依靠制度约束和加强监督外,对贿赂行为必须给予严厉打击,这不仅是保证药品医疗市场秩序的关键,也是法治社会题中应有之义。
GSKCI行贿黑幕曝光,仅是暴露了整个行业的冰山一角。
相关部门必须通过严肃查办此案,震慑商业贿赂犯罪,警示那些依照所谓“行规”行事的人悬崖勒马。
同时国家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此类犯罪特点,规范医药行业发展,使药价虚高的现状有所改善,让药企将更多的资金投向创新和研发,让更多的老百姓切实受益。
《现代公司制度》的案例分析——美国通用电气公司

《现代公司制度》的案例分析——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摘要:本文主要叙述美国通用电气公司的简介,历史,股份结构,公司治理结构,经营机制。
简介通用电气公司(General Electric Company,GE,NYSE:GE),或译奇异,世界上最大的提供技术和服务业务的跨国公司。
据2007年统计,GE的销售收入是1727.38亿美元,是世界上拥有市场资产第二多的公司2,并且在过去4年销售收入一直位于世界第一或第二。
GE是在公司多元化发展当中,较为出色的跨国公司。
目前,公司业务遍及世界100多个国家,拥有员工315,000人。
现任董事长及首席执行官(CEO)是杰夫·伊梅尔特。
通用电气公司的总部位于美国康涅狄格州费尔菲尔德市。
这家公司的电工产品技术比较成熟,产品品种繁多。
它除了生产消费电器、工业电器设备外,还是一个巨大的军火承包商,制造宇宙航空仪表、喷气飞机引航导航系统、多弹头弹道导弹系统、雷达和宇宙飞行系统等。
闻名于世的可载原子弹和氢弹头的阿特拉斯火箭、雷神号火箭就是这家公司生产的。
历史这家电气公司是由老摩根在1892年出资把爱迪生通用电气公司、汤姆逊—豪斯登国际电气公司等三家公司合并组成。
在两次世界大战中,这家公司大发战争财,获得了迅速发展。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该公司在新兴的电工技术部门——无线电方面居于统治地位,1919年成立了一个子公司,即美国无线电公司,几乎独占了美国的无线电工业。
第二次世界大战又使通用电气公司的产量和利润额急剧增长。
通用电气公司在创立后的80多年中,以各种方式吞并了国内外许多企业,攫取了许多企业的股份,1939年国内所辖工厂只有三十几家,到1947年就增加到125家,1976年底在国内35个州共拥有224家制造厂。
在国外,它逐步合并了意大利、法国、德国、比利时、瑞士、英国、西班牙等国的电工企业。
1972年该公司在国外的子公司计有:欧洲33家、加拿大10家、拉丁美洲24家、亚洲11家、澳大利亚3家、非洲1家。
企业重组的案例

企业重组的案例【篇一:企业重组的案例】一、东方航空吸收合并上海航空东航、上航两个难兄难弟实在有太多的相似点了,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的寒流中都分别披星戴帽,而这两家公司的业务均立足上海,放眼全国,业务上存在颇多重叠之处,重组是个双赢的选择。
但实际中,由于东航属于国务院国资委下属企业,上航属于上海国资委下属企业,这两个属于不同娘家的国有企业最后能够走上重组之路,这与上海对局部利益的放弃和打造一个国际航运中心的迫切需求是分不开的。
(一)交易结构1、东航发行股份吸并上航,上航注销法人资格,所有资产和负债人员业务均并入东航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航空有限公司中。
2、双方的换股价格均按照停牌前20个交易日均价确定,对接受换股的上海航空股东给予25%的风险溢价作为风险补偿。
3、方案赋予东航和上航的异议股东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提供的现金选择权,包括h股和a股股东,异议股东可以按照换股价格行使现金选择权,无风险补偿。
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要求:①在股东大会上投反对票;②持续持有股票至收购请求权、现金选择权实施日。
4、由于国务院国资委等领导要求东航需要非公发行融资,方案采取换股吸收合并和a+h非公开发行两个项目并行操作,且相互独立,不互为条件,达到“一次停牌、同时锁价”的目标(二)几点关注1、上航被吸收合并的资产东航由东航通过其设立全资子公司上航有限来接收原上海航空主业资产及债权债务,并重新领域新的行政许可证照。
上海有限为东航的全资子公司,这我就不理解了,为何不干脆直接采取控股合并上航的方式,反而绕了一圈却需要重新办理几乎所有的经营许可证照?难道是吸收合并有强制换股的味道但控股合并可能不能干干净净的换股,可能个别股东因这那原因不会办理换股手续?这可能也是某一个全面要约案例中的原因,在那个案例中,有部分股东就是没有接受控股股东发出的要约收购,控股股东在要约收购取得90%左右的股权后没有办法,只能将公司注销后重新设立一个公司将相关资产装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