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集团公司生产准备管理规定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共同做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各直属企业,各基层企业(包括多种经营企业)。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各级领导、各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及职能部门,在管理和作业过程中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对各岗位履职尽责要求与考核的集成。
第四条本办法规定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的原则、基本要求、责任界面划分、编制程序与内容、责任落实与追究。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到人、职责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六条各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主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
第七条“党政同责”指企业各级党、政组织共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行政正职外出离开本地期间,企业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责任的第一委托人,行使行政正职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一岗双责”指企业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对应的岗位,既要履行业务工作的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
各级行政副职(安全总监)履行分管(协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
总工程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前条件检查指导意…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前条件检查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价值思维、效益导向”理念,进一步提升机组调试质量和移交水平,确保机组投产后安全稳定运行,实现基建生产无缝衔接,打造“工期短、造价低、质量优、效益好”的精品工程,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本指导意见规定的检查不代替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站组织的质量监督检查,也不代替机组启动委员会及试运指挥部组织的工程验收检查和管理;集团公司检查结果和要求通过试运指挥部组织整改落实。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或控股建设的300MW 级及以上火电机组进入168h满负荷试运前条件检查;燃机或300MW级以下火电机组可参照执行。
本指导意见规定的检查遵循“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各级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本指导意见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坚持工作没完不放过、不合标准不放过、没有记录不放过、资料不全不放过、解释不清不放过,逐项、逐条检查,确保检查质量。
一、检查工作的主要职责分工1.集团公司主要职责(1)组织制定并完善集团公司新建火电机组进入168h满负荷试运前条件检查指导意见;(2)检查、指导分子公司开展新建火电机组进入168h 满负荷试运前条件检查工作情况;(3)组织新建火电机组进入168h满负荷试运条件正式检查,按照集团火电项目精品工程管理办法,对启动移交阶段的168h满负荷试运条件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2.分子公司主要职责(1)组织对下属项目公司新建火电机组进入168h满负荷试运条件进行预检查,预检合格后,向集团公司申请正式检查;(2)按照集团火电项目精品工程管理办法,对项目公司新建火电机组168h满负荷试运条件自评结果进行复查;(3)督促项目公司对预检查和正式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复查和确认,并向集团公司报告整改结果。
3.项目公司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新建火电机组开始168h满负荷试运前条件自查,自查合格后,向分子公司申请预检查;(2)按照集团公司精品工程管理办法,项目公司对新建火电机组进入168h满负荷试运条件完成情况进行自评;(3)组织对预检查和正式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验收。
大唐发电规章制度

大唐发电规章制度
《大唐发电规章制度》
大唐发电是一家国有企业,拥有成熟的规章制度,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权益。
在《大唐发电规章制度》里,规定了公司的基本管理方针、操作流程、员工权益保障、安全生产等内容。
首先,公司的基本管理方针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保障员工的权益。
所有员工都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服从公司的领导和管理。
其次,操作流程方面,规章制度详细规定了各个部门的工作流程、程序和责任。
从生产到销售,从人事管理到财务结算,每一个环节都有具体的操作规定,保证了整个企业的运营顺利进行。
再者,员工权益保障方面,规章制度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权益得到保障。
包括工资福利、职务评定、奖惩机制等方面的规定,为员工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权益保障。
最后,安全生产方面,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和操作规定得到严格执行,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总的来说,《大唐发电规章制度》是一部健全、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确保了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权益保障。
通过制定
规章制度,大唐发电为员工提供了一个健康、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也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煤发电企业机构编制标准2016(试行).全解

值长
5
5
5
5
5
副值长
5
5
单元长
5
10
15
20
25
主值班员
10
20
30
40
50
副值班员
20
40
60
80
100
巡检操作员
10
20
30
40
50
小计
50
95
140
190
235
8.3.1.4补充规定:
a)增加一台机组按增加一个控制室计算,定员增加25人。
b)网控室与集控室分开设置的,增加定员5人。
c)主厂房外循环水泵就地监控的,增加定员5人/处。
7
部门设置
运营单位
统一设置11个部门,即总经理工作部(厂长办公室)、计划营销部、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安全监察部、燃料物资部、党群工作部、监察审计部、设备部、发电部、维护部(检修部)。
总经理工作部(厂长办公室)主要负责政策研究、行政、督察督办、“三会”管理、治安保卫、文秘档案、信息化建设、法律事务、标准化、信访及后勤管理等。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煤发电企业
1
本标准是集团公司核定燃煤发电企业定员和组织生产、人员配置的依据,适用于集团公司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主机及其附属设备、辅助系统实现了集控运行的燃煤发电企业机构设置和劳动定员管理,其他容量和类型的燃煤发电企业机构设置及定员可参照此标准。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有夜航进煤的企业,燃料调运岗位增加定员1人。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基建期生产准备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基建期生产准备管理办法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基建期生产准备管理办法》的通知XX年x月x日大唐集团制 (23)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直属企业:为规范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将新建、扩建电厂在基建期的生产准备工作纳入到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实现新机组由基建向生产的平稳过渡,确保新机组投产后安全稳定运行,集团公司对《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基建期生产准备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基建期生产准备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基建期生产准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将新建、扩建、改建电厂在基建期的生产准备工作纳入到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实现使新机组由基建向生产的平稳过渡,确保新机组投产后安全稳定运行,各项安全、可靠、经济、环保指标达到国内同类型机组的先进水平,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基层企业第三条本办法确定了基建期内在项目准备阶段、项目核准阶段、项目建设阶段、试生产阶段生产准备工作的管理规范和工作基本方法第四条与生产准备管理有关的内容包括:系统设计、设备选型、设备招标、设备监造、设备安装、单体试运、分部试运、整体试运、生产移交、试生产等全过程的管理第五条项目法人单位必须坚持基建期内工程管理和生产管理同时抓,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项目准备阶段,明确基建期内生产准备负责人,要把基建期内的生产准备作为企业生产全过程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第六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是集团公司系统生产准备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度的建设,并指导、检查、监督、考核集团公司系统的生产准备工作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具体负责本区域内生产准备工作的落实,各基层企业具体落实生产准备各项工作第二章生产准备管理第七条基建期的工程管理与生产管理应由项目公司统一协调管理,基建期内工程设备管理人员同时也是机组投产后的点检人员,具有工程设备管理和生产设备管理的双重职能第八条在项目建议书批复前,应成立临时生产准备领导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并启动生产准备工作,参与项目建议书报送前和项目建议书批复后的各种设计、技术审查会、专业会,并对审查结果负技术责任第九条在项目建议书批复后,成立正式的生产准备领导机构按照全能值班、点检定修的生产管理模式,明确新机组在商业运行期的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及人员配备,以便在基建期限内生产管理职能随工程进展而逐步到位,充分发挥生产管理人员在生产准备管理工作中的作用第十条在项目建设阶段集团公司为系统提供工程设计与设备选用的指导意见和火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范本提供有关类型机组设备的运行业绩情况分支机构、子公司要参与项目的设计、设备选型、设备招标及试运行、试生产等工作项目公司生产人员要全过程地参与设计、设备选型、设备招标、设备监造、设备安装、单体试运、分部试运、整体试运、生产移交等各项工作的技术交流、技术谈判、质量验收,熟悉和掌握设备系统的结构和特性分析同类型设备运行使用情况,解决系统中存在的影响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问题第十一条在新机组单体试运前,要建立机组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预警机制针对设备存在的隐患、缺陷、异常;针对燃料供应、水源情况、备品备件供应、物资供应等可能对各种试运及试生产的安全性、可靠性造成不利影响的因素,要建立不同的预警级别,根据事件的预警级别,实现逐级报告第十二条从单体试运开始,运行人员应在调试人员的监护下完成操作工作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于运行操作中的难点项目,要征得其它有关单位的理解与支持,有针对性地加以演练,现场考试合格,掌握确保机组投产后安全稳定运行的技能第十三条新建、扩建、改建机组的运行方式采用集中控制、全能值班的方式,原则上外围生产控制系统除输煤控制系统外应进入统一的集控系统,设备维护管理采用点检定修管理体制第十四条机组整体试运前,完成可靠性管理软件和相关生产管理系统数据报送软件的安装和调试工作确保机组在并网后能够及时将有关数据上报到集团公司第十五条在机组试运阶段,认真执行“新启规”,严把调试试运质量关严格做到“三不启动”,即:设备的设计、安装、试验资料不全不启动;连锁、保护传动未完不启动;机组跳闸原因不清和未采取有效措施不启动确保实现试运后的零缺陷移交第十六条基建期内要完成机组的性能考核试验第三章基建期运行管理第十七条运行生产准备应以熟悉系统、设备特性为主,做好新机组投产前各阶段的培训工作,参与基建的全过程管理和生产准备工作参与完成设备在基建期的各项试运工作,实现由设备试运到生产运行的顺利交接,确保投产后机组的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第十八条火电机组集控运行人员应分阶段、分岗位全员竞争上岗单元集控运行人员按全能值班考虑,一般每单元2台机组配置7-11人第十九条应在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开始配置运行人员,应在主设备安装前完成主要运行人员的配置,机组单体试运前完成全部运行人员定岗工作第二十条主要运行技术管理人员应在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到位上岗,参加设计联络会,对设备系统、保护逻辑等提出科学的优化意见第二十一条运行人员的培训应分阶段、按计划实施在项目建议书批复后,根据基建计划进度,制定运行人员的培训计划和培训考核办法,并将培训计划和考核办法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第二十二条运行人员的培训通常按以下七个方面进行:本公司相关标书,设计文件、图纸,系统设备的学习和了解;专业基础理论培训;仿真机培训;到主设备制造厂参观学习,了解掌握主设备的内部结构和工艺要求;到同类型设备电厂参加生产实习,有条件的可到同类型设备电厂参加试运行实习;参加现场设备系统安装、调试,对本公司系统设备进行全面学习和掌握;各类规程、操作标准和规章制度的学习第二十三条未从事过集控运行工作的运行人员应安排不少于六个月时间的集控理论知识学习,主要课程应包括:集控运行、电工学、汽机设备、电气设备、锅炉设备、泵与风机、继电保护、热工自动原理、热控逻辑等第二十四条机组单体试运前,所有集控运行人员必须到同类型控制系统的仿真机培训,主值以上人员必须取得仿真机培训合格证书第二十五条机组单体试运前,所有运行人员应到同类型机组和同类型控制系统的发电厂进行生产实习,有条件的应到同类型设备电厂参加试运行实习了解、掌握同类型机组及其控制系统的实际运行状况第二十六条充分利用机组试运的机会,提高运行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从机组单体试运开始,安排运行人员进行机组的检查和运行操作,参加设备试运的签字验收工作,并在试运过程中加强运行人员手动调整和手动操作能力的训练对于运行操作难点项目,应在试运过程中创造条件,确保主值以上人员实际演练考试过关,为机组移交生产做好准备第二十七条在机组整体试运前,值长(单元长)应完成调度部门组织的培训工作,并取得调度部门颁发的上岗资格证书第二十八条运行人员应参与运行规程、操作标准的编写和参加系统图的绘制工作第二十九条运行规程的内容包括:集控主机运行规程、电气运行规程、汽机辅机规程、锅炉辅机规程、化学运行规程、输煤运行规程、除灰运行规程、热控自动保护逻辑汇编第三十条各规程包括的主要内容:各规程都应包括所在系统中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和运行说明等内容;集控主机运行规程主要包括:主机规范和概述、主机结构、工作原理和运行说明、机组启动停止、机组正常运行维护、机组停运后的保养、主机试验、机组事故处理等;电气运行规程主要包括:除发电机、主变压器外的电气设备规范、设备结构、工作原理和运行说明、设备启停、事故处理、试验等;汽机和锅炉辅机运行规程主要包括:汽机和锅炉辅机设备规范、设备结构、工作原理和运行说明、设备启停、事故处理、试验等;化学、输煤、除灰、脱硫运行规程主要包括:化学、输煤、除灰、脱硫各自系统的设备规范、设备结构、工作原理和运行说明、设备启停、事故处理、试验等;热控自动保护逻辑汇编主要包括:热控、、、、控制原理、热控保护定值、热控主要联锁逻辑等第三十一条运行操作标准主要包括:主机所有设备系统和辅助设备系统的标准操作票按系统分为电气操作标准、锅炉操作标准、汽机操作标准、化学操作标准、脱硫操作标准、输煤操作标准、除灰操作标准等第三十二条机组单体试运前应完成辅机运行规程和操作标准的编写工作,在单体试运过程中认真执行并完善规程内容和操作标准;机组分部试运前应完成集控运行规程的编写工作和系统图的绘制,在整体试运前颁布试行;在机组完成小时试运后三个月内,颁布经试运完善的集控运行规程和其他运行规程第三十三条在机组分部试运前,运行人员应参与完成主、辅设备保护定值清单的确定工作;参加保护定值、报警定值和控制逻辑的审定工作;在设备调试和试运过程中参加保护、逻辑的传动、验收工作,并提出优化和修改意见第三十四条运行人员应提前介入新设备投运前的验收及试运工作,并重点检查验收以下项目:图纸、资料、记录和试验报告; 设备及系统的整体性能; 运行监控系统及操作装置; 保护、联锁的试验及定值设定的正确性;安全标识、安全设施、介质流向标志、设备标牌; 运行场地、场所第三十五条在机组单体试运前,完成机组运行报表、技术台帐、重要系统和设备的标准操作票、班组台账的准备工作,并在设备试运过程中按规定执行第三十六条在机组单体试运前,按照集团公司下发的《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运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下述规章制度的编制工作:运行规范化管理制度;运行标准化作业制度;“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运行分析制度;运行培训制度;规程管理与修编制度第三十七条机组单体试运前完成《运行岗位工作标准》、《运行人员岗位规范》的编制工作第三十八条生产辅助系统和各外围系统运行生产准备工作,参照上述规定执行第四章基建期设备维护与检修管理第三十九条新机组设备采用点检定修制管理,并建立相应的组织管理体系,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状态检修第四十条点检人员应以熟悉系统、设备特性、设备构造、检修工艺为主,参与并做好基建的全过程管理和准备工作第四十一条点检人员应在项目建议书批复后逐步到位主设备安装前,主要人员应到位点检人员的培训应分阶段、按计划实施,培训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设备点检的概念;设备点检员的职责和工作范围;设备点检作业指导书;设备管理专业基础、工程概预算、工程合同管理等知识;现场实习第四十二条项目公司的点检人员要组织设备监造与设备质量验收在机组设备的安装、调试过程中,熟悉、掌握设备结构和特性,为设备点检管理积累材料,并参加安装质量的监督和验收第四十三条在单体试运前,应明确机组投运后的检修工作管理模式,并根据检修工作管理模式制定相应的检修工作管理制度积极推行检修管理招投标制第四十四条机组分部试运前,制定出对主辅设备外委维护的管理办法,用招标的办法选择外委维护队伍第四十五条在机组单体试运前完成生产设备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检修管理制度的编制工作第四十六条基建过程中,要逐步建立计算机生产管理系统机组整体试运前,应完成其中的缺陷管理系统,并在机组试运阶段进行试运转和完善,在机组投产后同步使用第四十七条建议按通用性强的国际或国内编码原则完成设备系统的编码工作,在设备单体试运前完成设备的挂牌工作,并建立完整的、符合现场实际状况的主、辅设备及其系统以及公用系统的设备台帐,并输入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在机组试运过程中试行,在机组投产后同步实施第四十八条在机组分部试运前,完成检修作业指导书的编写工作,在机组试运过程中试运转,在机组投产后同步实施;建立规范、全面、可追溯性强的检修记录台帐并输入管理信息系统第四十九条在机组整体试运前应完成点检定修制管理的有关准备工作,可在机组试运阶段进行试运转,在机组投产后同步实施应根据实际情况推行技术第五十条点检人员从机组单体试运起,参加设备试运的签字验收工作,了解、熟悉设备、系统的运行状况,掌握设备运行的原始数据第五十一条依照《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和《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在机组单体试运前,建立本企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机构,有完整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任务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任务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生产作业的管理,保证作业人员行为的可控在控,集团公司制定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任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逐步开展试点和推广工作,现就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特作如下补充规定:一、可以不通过任务系统下达的任务对《管理办法》中明确的,可以不使用任务系统下达的任务进一步明确如下:1.设备、系统或气候正常情况下的点检、运行、检修巡视检查,但不得进行任何维护和检修工作。
2.其他各类人员日常现场各类非接触类检查。
3.汽、气、水、油、氢、煤、粉、灰、渣采样类的工作;4.在生产现场进行的煤、油、酸、碱、灰、渣、石粉、石膏等装、卸工作。
5.石子煤清运、生产区域保洁工作。
6.运行调整性操作。
调整性操作是指设备(调整门除外)状态不发生变化,只改变运行参数的操作。
如:(1)热力系统:温度、压力、真空、流量、水位、油-1-位、料位调整;各类风机风门调整;给煤机的给煤量调整;各类调整门调整性操作。
(2)电气系统中:发电机有功负荷、无功负荷调整;发电机内冷水温度、流量调整;氢冷发电机的氢气湿度、纯度调整;空冷发电机的空气温度、压力调整;变频电机的转速调整。
7.运行程控操作。
“程控操作”系指操作人员一键发出指令后,系统能够按照事先编制好的程序、无需就地有辅助操作的。
如各类系统的程控启停。
8.按试验方案,在控制室进行,无需就地协助操作的如火灾烟雾报警装置的试验;各类光字、音响报警试验;具体项目明细,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确定。
9.紧急事故处理时的相关操作。
二、需通过任务系统下达,可以不开工作票、操作票的工作1.热力、机械、土建等检修维护工作,在检修已经签发工作票,但尚未履行许可手续前的材料、备品、备件、工器具的搬运、摆放工作,可以不使用工作票,但如果在易燃、易爆、有毒场所、升压站、配电室、电缆沟道、电缆夹层、电气及热控等电子设备间,必须在履行许可手续后,在监护人的监护下,方可开始工作。
生产准备策划

生产准备部分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MW热电联产超临界机组计划于2010年底实现“双投”。
为保证机组生产准备和试运期间运行、点检人员按时到位,同时具备较高的全能技术水平和设备维护能力,根据[]大唐集团公司生产管理系统《新机组基建期生产准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生产准备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公司生产准备人员的培训计划。
培训计划以生产准备人员培训为主线,把员工培训和技术准备工作有机结合,建立完善的培训运作机制,作好周密计划和安排。
通过培训,使生产准备人员能够胜任机组试运的各项要求,并且基本达到集团公司全能值班和点检定修技术水平的要求。
保证我公司2×350MW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的顺利投产。
一、岗位定员及人员到位计划(一)我公司机组的运行采用集中控制、全能值班方式。
设备管理采用点检定修管理体制。
外围辅属设备及系统尽可能接入DCS控制,其余拟采用就地控制的方式。
按照全能值班、点检定修的生产管理模式,完成新机组在商业运行期的生产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岗位编制。
机组投产后的生产管理部门拟设置有发电部、设备管理部、安全监察部。
根据机组装备水平和生产需要,合理设置运行岗位、运行管理岗位、设备管理岗位和设备维护岗位,明确岗位职责。
基建期内工程设备管理人员,在机组投产后应成为生产设备管理人员。
安全监察人员在项目开工后逐步配置,在设备单体试运前全部到位,并参加整个试运过程的安全监督工作。
(二)我公司岗位定员:为了确保明年底双投,按照分公司确定的生产模式和人员配置意见,首先安排生产运行和设备点检及维护人员,其他人员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适时配(三)生产准备人员到位计划根据集团公司生产准备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工程进展和现有人员上岗及人员配备方面的实际情况,提出人员到位计划。
人员到位目标:在主设备安装前完成集控运行人员的配备;主设备安装前,点检人员全部到位;主要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在项目开工后逐步到位。
1.运行管理应确保在2009年8月底以前到位(发电部副部长、机炉电主管)。
生产任务日计划管理实施细则

大唐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任务日计划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安全,提高效率,保证质量,落实责任,加强生产现场检修作业(运行操作)事前、事中安全管理,使现场作业安全有序,实行生产任务日计划管理,杜绝无票作业,努力实现“两票”合格率100%,逐渐形成良性循环,根据《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生产任务日计划管理指导意见》(大唐豫电生〔2017〕468)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生产任务日计划(简称日计划)是指在公司统一安排部署下,以“任务驱动、超前策划、周密组织、层层把关”为原则,生产任务执行计划流程管理,即:检修作业、运行操作做到生产任务可行、安全方案可行、作业方案可行、人员工具可行、责任落实可行,方能批准实施。
既要保障安全、落实责任,又要提高效率、保证质量,兼具分级分类、逐级负责,是一种预先性、计划性、可行性的管理方法。
第三条生产副总经理是日计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日计划流程实施,负责统一协调管理。
第四条设备管理部是日计划制定的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公司日计划的制定。
第五条安全监察部是日计划执行的监督部门,负责对日计- 1 -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生产现场任何工作(除第七条规定的情况外)都要列入日计划管理。
不能百分之百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工作不能列入日计划。
没有执行工作计划程序的任务不准进行现场工作。
第七条除以下工作外的所有工作均需纳入生产任务日计划管理:(一)生产区域的日常巡视检查类工作。
例如:点检巡视检查、运行人员的巡回检查,现场例行安全检查等。
(二)生产区域的汽、气、煤、油、水、飞灰、炉渣等采样工作,且工作无需检修人员配合的。
(三)集团公司两票管理标准中规定的紧急处置的工作。
(四)生产现场临时发生的、不及时处理会扩大影响范围、对安全生产影响较大的缺陷。
第二章流程与要求第八条班组级计划(一)检修班组检修班组根据定期维护、设备消缺、隐患整改、设备治理、设备检修等工作任务,提前进行策划,在运行方式允许前提下,确定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确定需要配合的其他专业人员,策划检修工艺流程,准备工器具、备品备件,开展安全风险分析和警示教育,制定预控措施,准备工作票,学习“三措两案”,确保生产任务计划准备工作全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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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集团公司生产准备管理规定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附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准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生产准备管理工作,提高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的生产准备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使新建机组投产后能够安全、稳定、经济、环保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准备工作一般从项目起步开始至项目试生产结束为至,包括项目筹建阶段(从项目起步到项目开工)、建设阶段(项目开工到试运结束)、试生产阶段(火电试运行结束后6个月,水电试运结束后30天)。
第三条生产准备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成立生产组织,配置人员,人员培训和定岗,编制规章制度、标准和规程,构建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生产物资准备,机组试运、验收和移交管理,发电机组运营等。
第四条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生产准备工作,把生产准备工作作为项目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贯穿到项目建设的整个全过程。
本着生产、基建一体化的原则,做到“两优化”的有机结合,实现基建与生产的无缝交接。
第五条项目单位要建立健全生产准备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责任,生产准备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七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是生产准备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监督、考核各所属企业的生产准备工作。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项目单位的生产准备工作,规定了其职责、管理规范和工作基本要求等。
第二章责任制第九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的职责(一)组织制定和不断完善集团公司生产准备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生产准备管理体系。
(二)检查和督导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项目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生产准备管理办法和相关要求。
(三)组织各项目单位交流生产准备工作经验。
第十条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的职责(一)按照集团公司生产准备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特点,制定和完善本公司生产准备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生产准备管理体系。
(二)检查和指导本公司所属各项目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生产准备管理办法和相关要求,开展生产准备工作。
在项目开工、设备安装、试运、整套启动等重要工程节点,进行生产准备工作现场督导检查。
(三)在项目规划、设计、设备选型等阶段,对本公司所属项目单位的有关方案组织进行技术论证和把关。
(四)组织本公司所属项目单位标准规程、保护设计优化、信息系统建设等专项技术审查工作。
(五)协调解决本公司所属项目单位生产准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一条项目单位的职责(一)项目单位是生产准备工作的具体落实单位,对本单位生产准备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分子公司有关生产准备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
(三)成立本单位的生产准备组织机构,制定本单位生产准备大纲和工作计划。
(四)建立本单位生产准备工作责任制和奖惩机制。
(五)组织生产准备人员参加项目建设,提出优化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总体要求及工作目标第十二条生产准备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实现机组即投产、即稳定、即达先进值、即盈利。
第十三条按照“点检定修、集控运行”的要求,逐步建立符合集团公司要求的生产管理体制。
辅控网集控作为集控运行制的一部分,外围辅属设备及系统要实行辅控集控。
水电项目要实现机、电、水全能值班。
第十六条生产准备人员要全过程地参加项目各阶段系统和设备的招投标、技术谈判、质量验收,提出优化意见和建议,同时收集同类型机组、设备的技术资料,了解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生产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加以借鉴。
第十七条加强新机组的节能、环保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新建火电机组节能降耗的若干措施》等要求,在系统规划、设计、设备选型时要经过相关对比论证,积极采用节能环保新技术。
第十八条在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各项目单位根据人员到位情况及工程各阶段的特点,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开展培训工作,具体要求:(一)成立人员培训组织机构,明确每项培训工作的具体负责人、人员的职责、责任;(二)根据生产准备大纲和生产准备工作计划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明确指导思想、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和培训节点;(三)制订生产准备培训管理与考核办法,对各阶段的学习内容和目标进行考试、考核,兑现奖惩;(四)建立人员培训档案,记录员工各阶段的培训情况;(五)在培训过程中引入竞争上岗机制。
外围辅助系统人员和主机运行人员同步培训、竞争上岗;(六)应按照一专多能的要求,全面开展各专业的培训工作。
第十九条项目筹建阶段结束时,生产准备工作应达到的目标是:(一)临时生产准备组织机构成立,生产准备工作临时负责人明确,关键技术岗位生产准备人员到位;(二)生产准备大纲和工作计划编制完成;(三)在项目的规划、设计、设备选型等工作中贯彻和体现安全发展、清洁发展、节约发展的各项要求。
第二十条项目建设阶段结束时,生产准备工作应达到的目标是:(一)人员方面:生产人员全部到位,按要求完成培训,集控主值以上值班员、主机设备点检员、安监人员持证上岗。
(二)管理方面:机构设置满足集团公司集控运行、全能值班和点检定修管理的要求,生产管理制度、标准、规程基本齐全。
(三)设备方面:机组启动验收工作符合有关标准规定,机组性能满足集团公司达标投产考核标准要求,其中性能考核试验供电煤耗不高于设计值。
(四)生产现场:符合集团公司安全设施标准化要求,文明生产状况良好。
第二十一条项目试生产阶段结束时,生产准备工作应达到的目标是:(一)人员方面:生产人员素质满足岗位要求,集控值班员、点检员、安监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二)管理方面:生产各方面管理到位,符合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生产秩序运转良好,各项生产管理制度、标准规程健全。
(三)设备方面: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机组全部调整试验、启动试运行和性能试验工作,供电煤耗不高于设计值,其他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达到集团公司达标投产验收相关考核标准;环保设施符合设计要求,运行正常。
(四)生产现场:无基建痕迹,现场安全设施、重大危险源管理等符合集团公司安全设施标准化有关要求,文明生产状况良好。
第四章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第二十二条在项目筹建阶段,项目单位要成立临时生产准备领导机构,明确基建期内生产准备负责人,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启动生产准备工作,参加项目建议书报送前和项目建议书批复后的各种设计、技术审查和专业会议。
第二十三条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要成立以总经理(筹建处主任、厂长)为组长、生产副总经理(筹建处副主任、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的正式生产准备领导机构,逐步配备各类生产准备人员,全面开展生产准备工作。
第二十四条在项目建设阶段,设置发电部、设备管理部、安全监察部,根据情况确定是否设置设备维护部、燃料管理部、水工部。
按照上级公司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结合项目单位装备水平和生产需要,合理设置生产部门和岗位,明确职责,报上级公司批准后实施。
基建期内工程设备管理人员,原则上在机组投产后应成为生产设备管理人员。
第二十五条项目开工后,生产人员配置应满足以下要求:(一)生产技术管理人员要全部到位,参加设备招标、设计联络会,组织运行人员培训、编写各项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等,开展各项生产准备工作。
(二)集控、辅控运行人员要全部到位,根据情况分阶段、分岗位全员竞争上岗。
机组单体调试前,完成全部运行人员定岗工作。
(三)点检人员和热工、继电保护维护人员等要逐步到位,主设备安装前上述人员全部到位。
(四)安全监察人员要逐步配置,在设备单体试运前全部到位,并参加整个试运过程的安全监督工作。
第五章运行生产准备第二十六条运行生产准备工作主要包括运行岗位设置,人员招聘、培训、竞争上岗,运行工作标准、管理标准、技术标准的编制,设备调试及机组试运、运行物资准备等。
第二十七条运行生产准备人员的培训以熟悉现场系统、掌握设备特性和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异常与事故处理能力为主,分阶段、有计划、有重点进行,集控、辅控培训应同步实施。
为保证培训的质量和效果,项目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培训工作奖惩机制。
第二十八条运行人员的培训通常按以下八个方面内容进行:(一)专业基础理论;(二)仿真机操作;(三)同类型设备电厂生产实习;(四)项目标书、设计文件、图纸的学习;(五)现场设备构造和系统;(六)现场设备系统安装、调试;(七)运行规程、操作标准和规章制度;(八)同类机组异常案例。
第二十九条在生产准备初期,运行专业管理人员收集设备标书、图纸、厂家说明书、逻辑、保护定值等,编制各专业培训教材,下发运行人员学习。
第三十条收集同类型机组在调试、试运及试生产阶段出现的问题,编写相应的技术措施及异常处理预案,在机组分部试运(水电机组充水)前完成,下发运行人员学习。
第三十一条未从事过同类型机组集控运行工作的人员(包括新员工和单专业员工),安排不少于三个月时间的集控理论知识学习。
第三十二条机组单体试运前,所有集控运行人员必须进行同类型控制系统的仿真机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60课时。
取得仿真机培训合格证书。
第三十三条机组单体试运前,所有运行人员应到同(相近)类型机组和同(相近)类型控制系统的发电厂进行生产实习,有条件的应到同类型设备电厂参加试运行实习。
第三十五条在机组分部试运(水电机组充水)前,组织运行人员参与各设备的启动、试验的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和讨论。
第三十六条从机组分部试运(水电机组充水)开始,运行人员应在调试人员监护、指导下,进行设备的检查和操作,熟悉设备和系统,参加设备试运的验收工作。
第三十七条运行人员应完成集团公司组织的从业资格考试,主值及以上人员须取得集团公司相关岗位从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八条值长应完成调度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取得调度部门颁发的上岗资格证书。
第三十九条在机组分部试运(水电机组充水)前,依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运行管理办法》,完成运行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标准的编制与审定工作。
第四十条运行规程包括主机运行规程、辅机运行规程、辅控运行规程、水库调度规程、水工建筑物运行规程等。
规程必须全面、正确、可操作,文字表达清楚。
第四十一条运行管理人员到位后,应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技术协议书、设备说明书等开展运行规程的编写工作,规程的编制应按组织、收资、编写、审核、批准、印刷等程序进行。
(一)建立规程编制小组,分工负责规程的编写;(二)收集项目单位新建机组的有关技术资料,收集同类机组电厂的技术规程,收集国家、行业有关标准;(三)根据项目单位的设备及其控制、保护系统的结构、原理、安装调试编写;(四)机组单体调试前,完成运行规程初稿编写工作,由项目单位分管技术的领导组织项目单位各方面人员审核,在分部试运(水电机组充水)前由上级公司组织专家对项目单位运行规程进行审核(五)审核完毕的运行规程试行版由项目单位分管技术的领导批准,在整套启动前下发试行;(六)在机组试运后3个月内,对运行规程试行版进行修改和完善,经审核后颁布正式版运行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