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前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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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变迁

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变迁

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变迁一、本文概述《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变迁》是一篇旨在深入探讨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历史演变、现状分析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的文章。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历程与变迁轨迹对于理解中国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历史背景、制度变迁过程、现状分析以及未来展望等多个方面,对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全面的梳理和剖析。

文章首先回顾了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起源与发展,分析了其在不同历史阶段的特点和变化。

接着,文章将重点探讨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变迁过程,包括制度设计、政策调整以及实施效果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对这些内容的分析,可以深入了解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文章还将对当前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现状进行详细的描述和分析,包括制度覆盖范围、筹资机制、医疗服务提供等方面的情况。

文章还将探讨当前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未来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参考。

文章将对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展望,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和发展策略。

通过对未来发展趋势的探讨,可以为政策制定者和相关研究者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推动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沿革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沿革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初期。

早期的农村合作医疗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当时为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各地开始尝试建立农村集体医疗卫生体系。

随着人民公社制度的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

在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迎来了其发展的黄金时期。

当时,国家大力推行农村合作医疗,通过集体筹资、政府补贴等方式,为农民提供了基本的医疗保障。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广和实施,有效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变迁及思考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变迁及思考

我 国是 一个 农 业 大 国, 大农 民 的医疗 保 障 广 问题 , 是解 决“ 三农” 问题 、 面建 设社 会主 义新农 全 村, 构建 和谐社 会 的重要课 题 , 也是使 农 民真正走 出“ 因病致 贫 , 因病返 贫” 的恶性 循环 的重要 手段 。 “ 以农 民为主体 的社 会变迁 , 世界史 上都 是一个 在 重 大的政 治 问题 。[ 新型农 村合 作 医疗 制度 是在 ”】
泽 东 同志 ‘ 自己动手 , 丰衣 足 食 ’ 的号 召 而 组织 的 保 健 药社 和卫生 合作 社 。 _ 这一 时期 产生 的农 村 ”3 ] 合作 医疗制 度 , 产 生 的那 一刻 起 , 处 于 中国共 从 就 产党领 导 的政府 的主 导之下 , 的兴起 和发 展 , 它 与
生 组织领 导 的指示 》 出 : 农 业 合 作 社举 办 的保 指 “ 健站 , 是农 业 生产合 作社 的卫 生福 利事业 机构 , 也 是农 村基 层卫 生组织 之 一 。…… 随着农 业合作 社
的巩 固和发 展 , 在需 要 与可能 的原 则下 , 稳步 地发 展 。②1 5 ” 9 8年全 国上 下掀起 的“ 大跃进 ” 和人 民公
李顺 芬 , 陈 明 , 王 向红 , 马 磊
( 通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政 史 系 , 云南 昭通 6 7 0 ) 昭 50 0 摘 要 : 农 村 合 作 医疗 制 度 的 产 生 、 展 、 缩 、 建 阶段 以及 今 天 新 型 农 村 合 作 医疗 制 度 的 推 行 这 一 历 史 从 发 萎 重
开 始 , 想进 程也应 当从 哪里 开始 , 思 而思想 进程 的
进 一步 发展 不过 是 历史 过 程 在抽 象 、 理论 上 前 后

历史演变

历史演变

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演变背景:解放初期农村卫生状况1949年以前,中国长期处于战乱之中。

经济凋敝,科技、文化、卫生事业发展十分落后,人民生活水平低下,传染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大面积流行。

全国人口的死亡率超过20%。

中国人均寿命在35岁左右,是当时世界上平均寿命最低的国家之一。

城市居民寿命略高于农民。

卫生服务能力低下,普遍“缺医少药”,是当时中国农村卫生状况的真实写照。

1949年中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只有50.5万人,卫生技术人员在人口中的密度仅为0.29‟;拥有医院2000所,病床80000张,平均每千人仅为0.15张。

而且,这些医疗设施还主要集中在城镇,占全国人口85%以上的农村地区,仅有病床20133张,医疗设备严重缺乏,药品供应严重不足。

中国的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就是在这样的缺医少药背景下启动和建立起来的,并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

20世纪40-50年代:传统农村合作医疗的萌芽和产生合作医疗的萌芽是20世纪40年代在陕甘宁边区出现的医药合作社(或卫生合作社)。

1944年因伤寒、回归热等传染病流行,边区政府应群众要求委托当时的商业销售机构——大众合作社办理合作医疗。

资金由大众合作社和保健合作社投资,并吸收团体和私人股金,政府也赠送一些药材,是一种民办公助的医疗机构,到1946年卫生合作社达到43个。

这个合作社虽然不同于后来的农村合作医疗,但成为合作医疗的先河。

20世纪50年代随着新中国成立后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山西、河南、河北等省农村出现了一批由农业生产合作社举办的保健社。

1955年初,陕西省高平县米山乡在农业合作社保健站中最早实行了“医社结合”,采取社员群众出“保健费”和农业社公益金补助相结合的办法,建立起了合作医疗制度。

具体办法是:第一,在政府领导下,由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民群众和医生共同集资建保健站。

第二,在自愿原则下,每个农民交纳2角钱的“保健费”,免费享受预防保健服务,患者治疗免收挂号、出诊等费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践与发展(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践与发展(1)





2、发展阶段

20世纪60年代,农村合作医疗在曲折中发展
1959年11月,在山西省稷山召开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肯定农村合 作医疗制度,首次在中央部委文件中使用了“合作医疗”一词。 1960年2月,中共中央下发第一个有关农村合作医疗的文件,对 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1965年6月26日,毛泽东结合当时的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发 作出了“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指示(六二六指示)。 1965年,山西、湖北、江西、江苏、福建、广东、新疆等地的部 分农村,实行了农村合作医疗 。



可以说,合作医疗在将近50年的发展历程中,先后经历了 20世纪30—40年代的萌芽阶段、50年代的初创阶段、60~ 70年代的发展与鼎盛阶段、80年代的解体阶段和90年代以 来的恢复和发展阶段。
(2)存在的问题:

一、各地以政治运动形式推进农村合作医疗 二、片面追求覆盖率和医疗费减免率, 三、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最初是随着互助合作化运动兴起 而逐步发展起来的
1938年,在陕甘宁边区民间开始出现农村居民之间自发的合作医疗社。 1942年-1945 年,响应毛泽东同志“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号召组织 卫生合作社。政府应群众要求委托大众合作社(当时的商业销售机构)办理 合作医疗,“卫生合作社”应运而生,总社设延安。 建国后,东北各省农民率先采取合作制和群众集资的方式创办农村基层 卫生机构,以解决农村缺医少药问题。 1952年,政务院和卫生部确定了公费医疗制度。(国办,公职人员) 1953年《劳动保险条例》建立了劳保医疗制度。(国办,工人) 1955年 -1958年山西、河南、河北、湖南、贵州、山东、上海等地农村 出现了一批由农业合作社举办的保健站和医疗站,建立起了集体医疗保健制 度的雏形。(集体/个人联合办,对象是农民)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历程及发展方向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历程及发展方向

42 Ⅰ2018/09关于农村合作医疗的起源,国内学者存在争议。

如果从合作医疗的学理性质出发,1929年9月,中华平民教育会(简称“平教会”)设立卫生教育部,以河北定县为试验点,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保健制度。

其中村里设保健员一名,上岗培训后负责村级单位的卫生常识宣传、生计统计和日常小病诊疗等工作,村民看病只需1枚铜币,药品由村集体免费供应[2]。

保健所以乡为单位,负责该乡的传染病和门诊医疗等服务。

保健院以县为单位,负责该县卫生教育、配置主治医生和病床,主要提供住院服务。

平教会的三级卫生保健制度为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产生提供了制度经验。

“关于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回顾性研究”课题组认为,我国农村合作医疗最早起始于20世纪30年代末,以1938年陕甘宁边区创立的“保健药社”和1939年创立的“卫生合作社”为标志。

在抗战时期,因伤寒等传染病流行,边区政府应群众要求,委托当时的商业销售机构——大众合作社办理“民办公助”性质的合作医疗[3]。

这段时期,农村合作医疗在组织形式上基本采用合作社制和社会集资制,还没有成为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医疗保障制度,只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萌芽。

2.成型阶段(1955-1964年)1955年,我国农业生产合作化达到高潮,以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历程及发展方向◎李全利摘要:农村合作医疗是保障农民健康的民生工程,也是实现农民“病有所医”的制度安排。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先后经历了萌芽、成型、发展、衰退、恢复和重建六个阶段,对于重建后的新农合在制度化建设方面存在的漏洞,建议从法律制度、管理制度、监督制度和分配制度方面进行构建。

关键词:新农合;变迁历程;发展方向中图分类号:R197 文献标识码: A农村合作医疗是我国农民创立的具有互助共济性质的医疗保障制度,在20世纪70年代,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银行称其为“解决发展中国家卫生经费的唯一典范”。

但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使得以合作社为基本组织单位的农村合作医疗失去依托,合作医疗的互助共济作用降低,农村医疗保障事业出现衰退。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变迁(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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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变迁(推荐阅读)第一篇: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变迁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变迁1前言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农村社会通过政府、集体和个人共同筹集资金,用以为农村居民提供低费的医疗保健服务的一种互助互济制度,它既是中国医疗保障制度中有特色的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内容。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变迁有其时代性和阶段性。

2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1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兴起的理论基础 2.1.1社会保障的基本要求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在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

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其中,农村医疗合作制度是社会保障的分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大,作为我国公民的主体,广大农民的健康问题直接影响着国民素质的提高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因此,为广大农民提供医疗卫生保障是社会保障的基本内容。

2.1.2保障农民基本人权的需求从权利的角度看,尊重和保障参合农民的基本权利——生命健康权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其法理的逻辑渊源和道德支撑。

享受医疗保障是广大农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生命健康权是与生俱来的最重要的人格权,不能够变更、转让和放弃,是人权的重要内容和表现形式。

因此,维持人的生存和发展,维护和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必须发展必要的惠及绝大多数人的医疗卫生事业,这也是国家(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2]。

2.2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兴衰2.2.1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我国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最早兴起于20世纪40年代,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但当时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仍然极度落后,缺医少药的问题普遍存在。

要改善医疗条件,单靠国家的力量显然是不够的,因此,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把农业合作社生产上的互助合作机制引入到医疗保健[1]上来。

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演变历程

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演变历程

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演变历程1、农村合作医疗的产生:1959年之前关于农村合作医疗的最早产生时期许多学者都做过研究,有许多各不相同的结论。

不过,大多数学者认为,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兴起于20世纪50年代。

而正式提出合作医疗是在1955年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高潮时期。

当时山西、河南、河北等地农业生产合作社大力举办卫生保健站,农业生产合作社从公益金中拿出15%——20%,每个农民每年再交少量保健费,形成合作医疗基金,农民可以凭此免费就医。

这种方法很快得到了一些农业生产大队的响应,当时的农村合作医疗是“合医合防不合药”的医疗制度,卫生部以其“无病早放、有病早治、省工省钱、方便可靠”的优点肯定了农村医疗制度,并逐步在全国各地进行推广。

2、农村合作医疗的大发展:1960年——1980年1959年的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之后,农村合作医疗迅速壮大,到1960年,全国农业生产大队中,建立合作医疗的已达40%。

到1978年,我国有“赤脚医生”4777469人,卫生员1666107人,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了90%以上,农村居民的健康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

而在同年的五届人大,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把合作医疗列了进去。

1979年12月15日,卫生部、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医药总局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下发通知,发布《农村合作医疗章程(试行草案)》,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对合作医疗制度进行了规范。

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到1980年,全国农村约有90%的行政村(生产大队)试行了合作医疗。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农村合作医疗在短短20年的时间里有了如此迅速的发展并取得了如此辉煌的成就呢?我们小组组员在查阅相关资料后,认为合作医疗的大发展,来自以下几个原因:1)集体经济保证了农村合作医疗的经济来源;2)运行成本低;3)医疗需求基本一致。

3、农村合作医疗的衰退:1981年——1992年自80年代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合作医疗制度及整个农村医疗保障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

中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历史演进

中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历史演进

中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历史演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保障制度在中国也经历了一系列的变革和演进。

从最初的无保障状态,到现代全面覆盖的医疗保障体系,中国的医疗保障制度取得了显著的进步和成就。

一、前20世纪40年代至80年代:基本医疗服务的建立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几十年里,中国的医疗保障制度主要以国家提供医疗服务为主。

1950年代,国家实行了集体医疗保险制度,通过企事业单位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职工和农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深入,医疗保障制度逐渐完善。

1969年,国家建立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农民提供了基本的医疗保障。

在城市方面,建立了“工人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障。

然而,这一时期的医疗保障制度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覆盖面不广、保障水平不高等。

由于经济条件限制和政策制度的短板,很多人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医疗保障,医疗资源也相对有限。

二、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向市场化方向推进改革开放使中国的医疗保障制度迈出了新的步伐。

80年代,中国开始探索市场化的医疗保障制度。

1985年,国家逐步实行了医疗价格市场化,引进了市场竞争机制,鼓励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

1998年,中国政府实施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是一项覆盖面更广泛的政策,为城乡居民提供了医疗保障。

此外,还出台了药品流通、医疗机构管理等一系列医疗改革政策,推动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

三、21世纪初至今:全民医保的建立与完善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需求的提高,中国的医疗保障制度迈入了全面覆盖的新阶段。

2003年,国家出台了全民医疗保险体系改革的意见,明确了建立全民医疗保险的目标,打破了居民之间的户籍限制。

2009年,国家推出了新一轮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行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制度,使医疗保险制度在城乡之间实现了均衡和统一。

同时,医疗保障水平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近年来,中国的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不断增加对医疗保障的投入,提高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和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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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前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变迁2013年04月07日09:29 来源:《浙江社会科学》(杭州)2005年02期作者:刘纪荣王先明字号打印纠错分享推荐【作者简介】刘纪荣,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王先明,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天津300071)【内容提要】20世纪前期,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经历了一个酝酿—萌芽—发生—发展的实验过程。

华北农村合作运动应该是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历史源头;河北定县的三级医疗保健制度的创立,是传统乡村社会制度创新极为精彩的一环,为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形成,又迈出了重要一步;江苏无锡惠北实验区进行的农村合作医疗保健村实验,在汲取了定县医疗保健制度的有效经验基础上,作了进一步创新。

虽然战争迫使各种医疗卫生事业的制度创新过早夭折了,但留给人们的历史记忆却无法泯灭。

【关键词】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变迁20世纪,合作医疗为我国广大农村的医疗健康保障发挥了重要作用,享有“卫生革命”之誉。

(注:世界银行:《中国:卫生模式转变中的长远问题与对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4年版,第5页。

)学术界尤其是医药卫生界对此给予了极大的热情和关注,取得了丰硕成果。

然而,在关于农村合作医疗发展史的认识上,存在一些明显的“误区”。

检阅有关合作医疗研究文献,笔者发现,大多数学者认为,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兴起于20世纪50年代;有的甚至认为直到“文革”开始的1966年,才出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农村合作医疗试点”。

(注:胡振栋:《“中国合作医疗之父”覃祥官的风雨人生》,《湖北档案》2000年第7期。

)即使是国务院卫生部“关于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回顾性研究”课题组,其结论也只是以“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的医药合作社”为起点。

(注:张自宽等:《关于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回顾性研究》,《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1994年第6期。

)然而,揆诸史料,20世纪20~30年代,既有合作医疗的创意和实验,又有乡村保健制度的广为推行,可以说,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20世纪前期,经历了一个酝酿—萌芽—发生—发展的实验过程。

对此,已有学者曾在相关研究中作过片断揭示,(注:郑大华:《民国乡村建设运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512、233、518~523页。

)但至今还缺乏完整的考察。

故此,笔者根据现有史料,略为叙述,权作勘误。

一按照通常的提法,“合作医疗制度”是一种以合作社为组织形式的集体医疗保健制度,其主要特点是(1)社员每年缴纳一定的保健费,(2)看病时只交药费或挂号费,(3)运用公积(益)金。

实施合作医疗制度的主要目标有三,即(1)开展卫生预防,(2)确保社员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3)巩固农村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组织,最终解决农村缺医少药的社会难题。

(注:张自宽等:《关于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回顾性研究》,《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1994年第6期。

)从本质上看,“合作医疗”的核心就是“合作+医疗”,以“合作”的形式,来实施“医疗保健”。

那么,合作医疗制度的成长轨迹,严格来说,就不可能是一蹴而就,而至少应该包括:合作+医疗保健=合作医疗三个过程,尤其是在“制度供给”严重不足的传统中国乡村社会,更是缺一不可。

卫生部课题组在探求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源头时,已经追溯到抗战时期的“医药合作社”,其思路是对的。

如果继续上溯到抗战前的1936年,江苏无锡惠北实验区的小园里村就已经正式开展了“农村合作医疗”的乡村保健村实验;再上溯到1932年,河北定县已逐步建立一种县单位三级卫生保健制度;再上溯到1923年,邻近定县的河北香河,出现了中国乡村史上第一个“雷发森式”信用合作社。

(注:关于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农村合作社”的出现时间,有“民国元年前后说”、“1923年说”及“1924年说”三种提法。

笔者认为,民元前后,“合作思想”还没传入,不可能出现现代意义的“合作社”,1923年是第一个合作社的成立年,1924年是华洋义赈会承认第一个合作社的年份,其组织合作社的原则是一致的,故以“1923年说”为妥。

)至此,可以说真正探到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发展源头。

事实上,在1923~1936年间,我国乡村社会制度变迁的轨道上,正显示着由合作=医疗保健=合作医疗的成长路径,经历了三个时间不等的实验过程。

如果不是战争的影响,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应该较早就发展成熟了。

“历史的发展总是把各种假设打得粉碎”,历史是不容假设的,但弄清历史事实是应该的,而且是史学工作者义不容辞的指责。

为进一步弄清历史事实,笔者拟对最初的华北农村合作运动、定县平教会的乡村卫生保健实验以及江苏无锡惠北实验区的合作医疗实验再作一番详细具体的历史考察,以求教方家。

二20世纪20年代,由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开创的华北农村合作运动悄然兴起,迅速发展,成为20世纪中国农村合作运动的领头羊,并为中国农村合作医疗的萌芽、诞生储备了深厚的历史土壤。

可以说,华北农村合作运动是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历史源头。

1920年,华北五省遭受罕见灾害,广袤的华北乡村,赤地千里,颗粒无收,老百姓的生活陷入绝境。

为救济灾民,中外人士纷纷组织义赈团体,筹款赈灾。

灾后各省赈团代表汇集北京,组成一永久的救灾机关,定名为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

救灾之道在于防灾。

华洋义赈会以“防灾重于救灾”为理念,把救灾的工作重点放在“合作防灾”上。

合作防灾工作,即以提倡农村合作社为下手办法,并以农民经济之改进,有待于农业金融供给之便利。

于是,从信用合作社入手,以河北省为实验区,于1923年4月,厘定《农村信用合作社空白章程》,动员农民组织合作社。

1923年6月,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北京附近的香河县基督教福音堂诞生了;8月,义赈会决定组织合作委办会,专门负责合作事业的设计事项;聘请专家于树德为合作指导员,划拨专款,专司协助合作社之用。

(注:于永兹:《中国初期合作运动在河北》,《合作评论》第3卷第2号。

)从此,拉开了华北农村合作运动的序幕。

华洋义赈会在河北办理农村信用合作社,采取德国雷发森式(Raiffeisen),其主要特点有五:(1)社员对社中事业负无限责任,以巩固社员信用;(2)社员入社须认购社股,缴纳股金,使社员与社发生密切关系;(3)接受存款,以吸收过剩资金,扩大放款能力;(4)义赈会供给合作社资金,以贷放与社员;(5)划拨社中部分赢余为公积金,用于公益事业。

(注:巫宝山:《华洋义赈救灾总会办理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放款之考察》,《社会科学杂志》第5卷第1期。

在华洋义赈会的影响和推动下,以河北省为核心的华北农村合作事业得以迅速发展,“历久不衰,成绩复佳”。

从1923年至1934年,河北省合作组织普及69县,共有合作社961个,共计社员23875人,联合社计28社。

(注:李文伯:《华洋义赈救灾总会与中国合作运动》,《南大半月刊——经济专号》;于永兹:《中国初期合作运动在河北》,《合作评论》第3卷第2号。

)随着合作事业的发展,合作社的经济实力也逐步增强,其股款、存款、储金、公积金都有相当增长。

从1923年到1931年,股款由286元增至45858元,增长了159倍;自1925年至1931年,存款额由169.9元增至8777.3元,增长了近50倍;储金由121.1元增至11455.7元,增长了93倍;公积金由333.8元增至22191.4元,增长了近65倍。

(注:李文伯:《华洋义赈救灾总会与中国合作运动》,《南大半月刊——经济专号》;于永兹:《中国初期合作运动在河北》,《合作评论》第3卷第2号。

)华洋义赈会在华北推行农村合作运动所取得的成绩与经验得到了南京国民政府的最先关注。

1928年2月,国民党中央二届四次执监委会议,通过了《组织合作运动委员会建议案》,开始了合作运动的宣传和指导工作;10月,国民党中执委第179次常务会议确认合作运动为“七项运动”之一;1934年5月,国民政府颁布了《中华民国合作社法》,1935年11月,实业部设立合作司,(注:林养志:《抗战前合作运动大事记》,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87辑,台湾国民党中央党史委员会编,1980年9月版,第503~599页。

)由此,合作运动逐步走上了立法规范及统一管理之途;20世纪20~30年代,合作运动分别在民间社会团体和国家政权共同作用下,由华北而江南,而遍及全国。

因而,到抗战前,我国农村合作社组织形式及合作制度基本确立,可以说,这为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诞生,提供了必需的环境和土壤,或曰“产房”。

不仅如此,华北农村合作运动还饱涵了蕴育农村合作医疗所需的多种“营养素”。

如合作金融可助使农村经济活跃,解除农民经济生活上的贫困;合作社组织可开拓出农民群众的自助、互助的精神,促成农村社会的组织并维持秩序;合作社赋予社员“一人一票”的表决权,通过这种政治训练,激发起农民的民主、权力意识;合作教育可启发农民的智能,增长农民知识;尤其是雷发森式信用合作社明确了“提取公(益)积金,用于公益事业”的精神,以及《合作社法》中有“合作社赢余除依次弥补累计损失及付利息外应提存20%以上为公积金,10%以上为公益金”之明文规定,(注:郑厚博:《中国合作运动之研究》,《农村经济》月刊社1936年版,第331页。

)这在一定意义上说,更为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生长开启了方便之门,因为公积(益)金是农村合作医疗赖以存在的要素之一。

如何处置公积(益)金?早在20年代末,就有学者指出:“小额公益金的利益最大化的办法,就卫生事业来说,自然无力兴办大规模的卫生设备,但可请教医生,购置几种常用药品储存备用。

乡间医生极少,……往往一个很小很平常的病征,倒引起了很大的麻烦。

其实只要投之以药剂,无不立愈的。

譬如在南方容易患疟疾,备有金鸡霜纳及疟疾丸等,服用下去,当可治疗。

又如霍乱、感冒、受热受寒以及外伤等这些病又都是用现成药品可以治疗的,所以预备这些药品是极当的需要。

”(注:林梓:《公积金的处分问题》,《合作与农民》半月刊,第2期。

)这种从合作事业中提取公积(益)金,用合作的方式来举办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创意,在历史的脚步声中,随着合作运动的逐渐发展而广为传播,正如大气层中的积云化雨一样,只要加以适当的“催化”,就会像雨水一样降落地面,成为现实。

在20世纪30年代盛极一时的乡村建设运动中,河北定县的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简称“平教会”)及江苏省立教育学院的先生们,就成为这种创意的“催生婆”。

三1929年,平教会进据河北定县,从事平民教育促进活动。

1930年,平教会的社会调查部与公共卫生部合作,对定县的医疗卫生状况进行调查,结果发现:定县缺医少药的现象十分严重。

据统计,定县病死人数的30%没有经过任何医药治疗;在总数472个村庄中,有220个村没有医生和任何医疗设备,其他252个村,每村也只有一个没有经过任何正规培训的自封的中医;全县每人每年用于治病的费用,仅3角钱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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