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学工作绩效考核量化细则.
中学教学工作绩效考核量化细则.

教师教学工作绩效考核量化细则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规范学校内部管理,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落实《嘉峪关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特制定本考核量化细则。
考核内容为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学效果、教学研究三方面,考核方式主要采取三种形式:不定期检查、问卷调查及资料检查。
考核基础分为100分。
一、教育教学工作1.工作量:服从工作安排、满工作量并按要求完成工作不扣分;不服从工作分配一项扣2分。
课时不足时,周课时差一节每学期扣1分;超课时除支付超课时费以外,周课时超1节加0.1分;课时量不足可用其它工作折算,折算时已支付相应费用的不再重复折算,且原则上折算不超工作量。
2.课堂教学:无故缺课一节扣2分,其它违反教学常规的行为扣0.2分,课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一次扣2—10分。
3.教案:教案检查成绩大于90分加0.8分,90分加0.5分,89分加0.3分,88分加0.1分,86分扣0.1分,85分扣0.2分,无教案扣5分。
4.作业批改:作业检查优秀者加0.2分,作业批改不符合要求视情况扣0.2-1分,不批改作业扣5分。
5.实验:按《新课程标准》要求进行实验(演示和分组)并做好实验记录,缺少1次扣0.2分。
在完成规定实验的基础上自创实验(报教导处审批)加0.2分(加分不超过1分)。
6.学生评教:评教分数大于等于95分加0.2分,大于等于90分且小于95分加0.1分,低于85分则每减少5分扣0.2分;弄虚作假或事后刁难学生者扣2分,弄虚作假所涉及到的其他教师不享受加分。
7.职业道德:受家长或学生投诉且情况属实者、学校检查发现有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者每起扣1-5分,有乱收费现象每起扣2分,受到教育局处分的扣5-10分,并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8.上交各种资料:一项不按时上交扣0.2分,不交一项扣2分。
属于集体上报的由负责人承担责任,无负责人的由该集体每人均担。
9.考试:命题符合要求加0.1分并给予补助,及格率每低于(优秀率每高于)要求2个百分点扣0.1分,出现命题失误扣0.6-1分;监考失误扣0.2-0.5分;阅卷出现失误扣0.5-1分。
实验中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质量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实验中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质量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根据《实验中学校各类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特制定实验中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考核内容:年级、班级、学科目标完成情况,教师业务情况、学生成绩进步发展等情况。
考核分值:教学工作业绩基础分15分。
考核处室:由教务处实施考核。
一、统考学科(此项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扣分扣完为止)高三年级:1、班级目标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层次目标,每年由区教委下达为准。
2、班级完成各级目标人数(班级目标以入学考试为准,中途转出学生目标不减,转入学生按转入时成绩下降20名核入目标,班级一级目标原则上三个年级比例相当。
3、巩固率(巩固率的计算办法:学期末参考学生数÷班学初学籍人数+转入学生数×70%)达91%以上;有效分考核:备课组上有效分总人数与年级上有效分总人数相当得基础分,每超(差)年级上有效分总人数1人加(减)1分÷班数。
4、优秀率、及格率、平均分全区三率一平为标准。
第一种情况:年级完成高考目标在年级完成高考一级目标的情况下(目标中重本、本科(原二、三本)和专科(含专本贯通)须同时达到)全年级每位教师教学业绩在满分(15分)的基础上加分:1、以班为单位进行考核,完成班级高考升学一级目标,每位任课教师加2分,完成二级目标加3分,完成三级目标加5分。
2、未完成班级高考升学一级目标,所在班级每位任课教师不享受加分。
3、无重本任务的平行班重本每上1人,每位任课教师另加1分。
注:以下两种情况由学校研究年级是否完成目标。
(1)如重本上线人数超过较多,三本或专本贯通未达到目标;(2)如三本和专本贯通达到目标,而重本未完成目标,但“一诊”、“二诊”各学科成绩有4科排在同级同类学校第1位,其余学科排第2位。
(要参考重本上线人数、二本和专本贯通完成情况)第二种情况:年级未完成高考目标在年级未完成高考一级目标的情况下,全年级每位教师教学业绩在满分(15分)的基础上加减:1、以班为单位进行考核,班级完成高考一级目标,所在班级每位教师加1.5分。
中学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范文(3篇)

中学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全面推进中学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工作,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绩效考核细则。
第二章考核内容绩效考核内容包括教学工作、科研工作、教育管理工作和其他工作。
第三章考核标准1. 教学工作考核标准:(1)教学成绩:根据学生考试成绩、教学质量评估等指标来评定教师的教学成绩。
(2)教学能力:评估教师的教学能力,包括教学方法、教学资源利用、与学生的互动等方面。
(3)学生评价:采用学生满意度调查和教师教学评价等方式,了解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并反映到绩效考核中。
2. 科研工作考核标准:(1)科研成果:评估教师在科研方面的成果,包括科研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发表的论文及获奖情况等。
(2)科研能力:评估教师的科研能力,包括科研思路、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
3. 教育管理工作考核标准:(1)班级管理:评估教师对班级管理的情况,包括学生纪律、班级文化、家校合作等方面。
(2)教务管理:评估教师对教务管理的情况,包括课程安排、考试组织、学生评价等方面。
4. 其他工作考核标准:(1)学科竞赛:评估教师在学科竞赛方面的表现,包括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得的成绩等方面。
(2)党务工作:评估教师在党务工作中的表现,包括参与党组织活动、履行党员义务等方面。
第四章考核方法1. 绩效考核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
定量指标主要是通过数据统计和比对进行评估,定性指标主要是通过评价、考察等方式进行评估。
2. 绩效考核采用多元评价的方法。
可以通过学生评价、同事评价、上级评价等方式进行绩效评价。
3. 绩效考核需要有明确的评估周期和评估标准,评估周期一般为一学年。
评估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通过与教师进行沟通,确保评估标准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第五章考核结果1. 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教职工进行奖惩和培训。
2. 绩效考核结果需要公示,公示的形式可以是公告、网站发布等,确保考核结果公开、透明。
中学实施教职工绩效工资制度细则

中学实施教职工绩效工资制度细则
一、绩效评估标准
1. 教学工作绩效评估:包括教学成果、课堂教学效果、学生评价等方面的考核。
评估方式可以包括教育考试成绩、学生成绩提升情况、教学效果评估等。
2. 学科研究绩效评估:包括学术研究成果、科研项目、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考核。
评估方式可以包括论文发表数量、项目获批数量、成果转化情况等。
3. 教学管理绩效评估:包括校园管理、班级管理、学生素质提升等方面的考核。
评估方式可以包括学生表现、学校管理评估结果等。
二、绩效评估流程
1. 绩效考核周期为一学年,从9月份开始到次年6月份结束。
2. 每个教职工需要参与绩效考核,由所属院系或部门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3. 评估报告由绩效考核委员会进行审核,最终形成每个教职工的绩效得分。
4. 绩效得分将作为考核结果的依据,用于确定教职工的绩效工资等相关待遇。
三、绩效工资发放
1. 绩效工资发放根据教职工的绩效得分进行计算,绩效得分越高,绩效工资越高。
2. 绩效工资将作为教职工的固定工资的一部分,与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奖金等一同发放。
3. 绩效工资的具体发放标准由学校根据情况进行制定,并在绩效评估后进行公示。
四、绩效工资调整
1. 绩效工资的调整主要根据教职工的绩效评估结果进行,绩效优秀者可以获得较大幅度的调整。
2. 绩效工资调整周期一般为一学年,调整结果在下一个学年开始实施。
3. 绩效工资调整结果应当及时向教职工进行通知,并进行相应的工资发放。
以上为中学实施教职工绩效工资制度的细则,具体实施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中学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二篇)

中学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应该包含以下内容:1. 教学成果考核:评估教职工在教学方面的贡献,包括教学质量、教育成果和教学能力等方面。
2. 学科建设和教研成果考核:评估教职工在学科建设和教研方面的表现,包括学科竞赛成绩、教材编写、教学研究和论文发表等。
3. 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考核:评估教职工在学校组织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方面的参与和贡献,包括学生社团指导、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等。
4. 教学评估和师德师风考核:评估教职工的教学评估结果和师德师风表现,包括学生评教、同行评议和学科带头人评估等。
5. 教育讲座和培训考核:评估教职工在教育讲座和培训方面的参与和贡献,包括组织、主讲和参加培训的情况。
6. 班主任和管理工作考核:评估班主任和管理人员在班级和学校管理方面的工作表现,包括班级管理、学生管理和校务管理等。
7. 其他相关考核项目: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可以设置其他相关的考核项目,以评估教职工在其他方面的贡献和表现。
此外,绩效考核细则还应包括考核的具体标准和实施步骤,包括评分规则、考核周期、考核流程和结果反馈等。
考核结果应作为教职工绩效评价的参考依据,用于奖励和激励教职工、确定薪资和晋升等。
同时,应该建立相应的监督和申诉机制,保证考核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中学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二)一、工作表现教职工职业道德表现好,遵纪守法,师生民意测评满意率达____%以上,享受本年度工作表现奖____元。
测评满意率每低____个百分点扣除工作表现奖____元,测评满意率在____%以下不享受工作表现奖。
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扣除工作表现奖____元—____元/次。
1.无正当理由,不能很好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者。
2.有体罚、侮辱、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尚未造成影响者。
3.服务态度不够端正,在师生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4.其他违反教育法规行为者。
5.不能很好地履行“一岗双责”,造成后果者,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
二、出勤教职工出满勤,使满劲,享受出勤津贴,每月____元,一学期____元。
中学绩效考核细则

中学绩效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中学教职工的学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中学绩效考核细则,以规范中学绩效考核工作。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中学的所有教职工,包括教学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中学绩效考核细则的目标是通过考核有效地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第四条中学绩效考核评定的原则是公正、公平、客观、量化。
第五条中学绩效考核工作由中学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六条中学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学术成果、教学质量、学科建设、教育科研、教学管理、学生评价等方面。
第七条学术成果考核主要根据教职工在教育领域取得的学术成果来评定,包括论文发表、著作出版、学术报告等。
第八条教学质量考核主要根据教职工在课堂教学中的表现来评定,包括教学目标的达成情况、教学方法的设计与运用、学生学习效果等。
第九条学科建设考核主要根据教职工在学科建设中的贡献来评定,包括学科科研项目的申报、学科竞赛的指导、学科资源的开发等。
第十条教育科研考核主要根据教职工在教育科研项目中的表现来评定,包括教育科研项目的申报、科研成果的评价等。
第十一条教学管理考核主要根据教职工在班级管理、课程开设和教育活动组织等方面的表现来评定。
第十二条学生评价作为一项重要指标,主要根据学生对教职工的评价结果来评定。
第三章考核流程第十三条中学绩效考核的流程包括:申报、评审、公示和评定。
第十四条申报阶段,教职工根据中学绩效考核细则的要求,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教学目标、学术成果、教学质量、学科建设、教育科研、教学管理、学生评价等方面的介绍。
第十五条评审阶段,中学绩效考核委员会根据教职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包括材料审核、面试、课堂观摩等方式。
第十六条公示阶段,中学绩效考核委员会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教职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反馈。
第十七条评定阶段,中学绩效考核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评审结果和公示意见,进行最终评定和排名。
中学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

中学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
是指对中学教职工进行绩效考核的详细规定。
根据不同学校的具体情况,绩效考核细则可能会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个中学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的范例:
1. 教学成绩考核:
- 学生成绩:根据学科教师所授课程的学生成绩评定教学成效。
- 教学质量:根据学生对教师的教学满意度评价教学效果。
- 教育贡献:根据教师参与学校教育事务的投入和贡献程度评定教学贡献。
2. 科研成果考核:
- 发表论文:根据教师在学术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发表的论文数量和质量评定科研成果。
- 科研项目:根据教师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的数量和质量评定科研成果。
- 科研荣誉:根据教师获得的科研相关荣誉评定科研成果。
3. 师德师风考核:
- 课堂纪律:评价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是否维护良好的课堂纪律。
- 师德师风:评价教师是否具备良好的师德和师风。
4. 学科竞赛成绩考核:
- 学科竞赛成绩:根据学科教师指导的学科竞赛团队获得的成绩评价教师指导能力和学科水平。
5. 其他考核指标:
- 自我学习能力:评价教师是否有持续学习和提升自我能力的意识和行动。
- 学校管理工作:评价教师在学校管理工作中的参与度和质量。
- 其他特殊贡献:评价教师在其他方面的特殊贡献,如社会服务、学生活动等。
根据以上绩效考核细则,学校可以对中学教职工进行全面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奖惩措施,激励教职工积极进取,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
中学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

中学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一、考核目标的设定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目标是确保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学校的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具体目标如下:1. 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提升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2. 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学校的教育品质和学生满意度。
3. 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和持续发展,激励教师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
二、考核内容的确定教职工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教学质量: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成绩。
包括教学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情况、教学内容的设计和教学方法的选择、教学过程的管理和教学效果的评估等。
2. 学生成长:主要考核教师对学生的培养和辅导工作。
包括班级建设、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等方面。
3. 课程建设:主要考核教师在课程开发和更新方面的表现。
包括课程的研究与设计、教材的选择和使用、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等。
4. 教学管理:主要考核教师的课堂管理和学生评价工作。
包括教室管理、学生考勤和纪律管理、课堂纪律的维护等。
5. 教育科研:主要考核教师的科研和教育论文发表情况。
包括科研项目的申请和完成情况、教育论文的发表与交流等。
三、考核标准和评分细则根据考核内容的不同,制定相应的评分细则。
对于教学质量的考核,可以按照以下标准评分:1. 教学计划实施情况:评估教师制定的教学计划是否合理、有针对性,并能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评分范围从优秀到不合格,分值分别为5分、4分、3分和2分。
2. 教学内容的设计和教学方法的选择:评估教师的教学内容是否科学合理、符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并能选择适合的教学方法。
评分范围从优秀到不合格,分值分别为5分、4分、3分和2分。
3. 教学过程的管理:评估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包括课堂纪律的维护、学生学习兴趣的激发等。
评分范围从优秀到不合格,分值分别为5分、4分、3分和2分。
4. 教学效果的评估:评估教师对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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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工作绩效考核量化细则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规范学校内部管理,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落实《嘉峪关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特制定本考核量化细则。
考核内容为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学效果、教学研究三方面,考核方式主要采取三种形式:不定期检查、问卷调查及资料检查。
考核基础分为100 分。
一、教育教学工作1.工作量:服从工作安排、满工作量并按要求完成工作不扣分;不服从工作分配一项扣 2 分。
课时不足时,周课时差一节每学期扣 1 分;超课时除支付超课时费以外,周课时超 1 节加0.1 分;课时量
不足可用其它工作折算,折算时已支付相应费用的不再重复折算,且原则上折算不超工作量。
2.课堂教学:无故缺课一节扣 2 分,其它违反教学
常规的行为扣0.2 分,课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一次扣2—10 分。
3.教案:教案检查成绩大于90 分加0.8 分,90 分加0.5 分,89 分加0.3 分,88 分加0.1 分,86 分扣0.1 分,85 分扣0.2 分,无教案扣 5 分。
4.作业批改:作业检查优秀者加0.2 分,作业批改不符合
要求视情况扣0.2-1 分,不批改作业扣 5 分
5.实验:按《新课程标准》要求进行实验(演示和分组)并做好实验记录,缺少 1 次扣0.2 分。
在完成规定实验的基础上自创实验(报教导处审批)加0.2 分(加分不超过 1 分)。
6.学生评教:评教分数大于等于95 分加0.2 分,大于等于90 分且小于95 分加0.1 分,低于85 分则每减少5 分扣0.2 分;弄虚作假或事后刁难学生者扣 2 分,弄虚作假所涉及到的其他教师不享受加分。
7.职业道德:受家长或学生投诉且情况属实者、学校检查发现有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者每起扣1-5 分,有乱收费现象每起扣 2 分,受到教育局处分的扣5-10 分,并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8.上交各种资料:一项不按时上交扣0.2 分,不交一项扣 2 分。
属于集体上报的由负责人承担责任,无负责人的由该集体每人均担。
9.考试:命题符合要求加0.1 分并给予补助,及格率每低于(优秀率每高于)要求 2 个百分点扣0.1 分,出现命题失误扣0.6-1 分;监考失误扣0.2-0.5 分;阅卷出现失误扣0.5-1 分。
10. 班主任学期考核优秀加0.6 分、良好加0.4 分、称职加0.2 分。
二、教学效果
1.及格率:各学科首次期中考试及格率为起始成绩,其它时段考核及格率增量,及格率增量超过 2 个百分点以上则予以奖励,在两个百分点以上再每增 2 个百分点(含 2 个百分点以内)加 1 分,若增量减少 3 个百分点以上则予以扣分,在三个百分点以上再每多 2 个百分点(含 2 个百分点以内)扣 1 分;个人及格率增量=(所授课班级本次考试学科及格率—上次所授课班级学科及格率)—(年级本次学科考试及格率—上次年级本学科考试及格率)。
及格率名次高(低)于班级及格率平均名次 3 个以上,则每高(低)一个名次加(扣)0.5 分。
2.不参加学校统一考试科目,在教育局考核相关学科内容时,学生达标率未达到90%部分所扣分值由授课教师承担。
三、教研1.按时参加教研活动,迟到早退 1 次扣
0.1 分,无故缺席
1 次扣0.3 分;其它教研活动有缺项(包括同学科听课无故缺席)则每项扣0.3 分。
2.校本课程开发:在满工作量的前提下,承担校本课程开发并实施完成加0.5—2 分。
教学讲座要在学期初提计划,获批后方可加0.2 分,优秀讲座再加0.1 分3.不上交听课记录扣 2 分,不及时上交扣0.2 分,每缺少一次记录扣0.5 分,伪造记录不予计数。
4.不能按规定参加上级或学校安排的培训任务扣 2
分,不
能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扣0.1 —0.5 分。
如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酌情扣0.1 —1 分。
5.优秀教研组每位教师加0.3 分,该组组长加0.6
分。
6. 承担公开课 1 次加0.4 分(汇报课每次加0.2 分),示范课经鉴定有示范作用加0.6 分,首席教师示范课经鉴定有示范作用加0.8 分。
7.不上交业务学习笔记扣 2 分,笔记数量不够、内
容杂乱
(与教育教学内容无关)、字迹潦草等扣0.1—1 分。
8.“结对子” 中的指导教师在完成相关工作要求的学期内加0.3 分;指导期内及“结对子”工作结束后二年内,学习教师获得业务竞赛加分,指导教师可予以0.5 分的加分。
9.参加国家级课堂教学竞赛获得一等奖加 1.2 分,获
国家级
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加0.8 分,获国家级课堂教学竞赛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加0.5 分,获省级一等奖加0.6 分,获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加0.3 分,获市级一等奖加0.4 分,获市级三等奖加0.2 分。
由学会组织的教学竞赛降一级加分。
10.课题通过国家级鉴定加7 分,通过省级鉴定加 3 分,通过市级鉴定加 1.5 分;通过校级鉴定加 1 分。
国家级科研成果一等奖者,主研人员加12 分,获国家级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者,主研人员加 4 分,获国家级
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者,主研人员加 2 分,获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者,主研人员加 1 分,获校级一至三等奖的(或市级三等奖)主研人员加0.6 、0.4 、0.2 分,以上各项参研人员均按主研人员一半加分。
11.参加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大赛获得奖次,国家级一等奖加0.8 分,国家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加0.4 分,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加0.3 分,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加0.2 分,市级三等奖加0.1 分。
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条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