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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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重点监控药品目录

四川重点监控药品目录
比阿培南
磺胺类胺嘧啶
复方磺胺嘧啶
联磺甲氧苄啶
磺胺甲噁唑
大环内酯类
红霉素
阿奇霉素(注射)
阿奇霉素(口服)
地红霉素
琥乙红霉素
依托红霉素
乙酰螺旋霉素
罗红霉素
克拉霉素
林可酰胺类
克林霉素
克林霉素棕榈酸酯
林可霉素
氨基糖苷类
庆大霉素
妥布霉素
西索米星
阿米卡星
依替米星
链霉素
奈替米星
新霉素
氟氯西林
双氯青霉素
氯唑西林
萘夫西林
β-内酰胺酶抑制剂
舒巴坦
青霉素复方制剂(β-内酰胺酶抑制剂)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
哌拉西林/他唑巴坦
阿莫西林/舒巴坦
哌拉西林/舒巴坦
氨苄西林/舒巴坦
美洛西林/舒巴坦
替卡西林/克拉维酸
第一代头孢菌素类
头孢氨苄
头孢硫脒
头孢唑啉
头孢替唑
头孢拉定
头孢羟氨苄
第二代头孢菌素类
头孢呋辛(酯)
硝基呋喃衍生物
呋喃妥因
呋喃唑酮
其它抗菌药物
磷霉素
利福平
夫西地酸
利福昔明
利奈唑胺
利福霉素
达托霉素
抗真菌药
制霉菌素
氟康唑(注射)
两性霉素B
氟康唑(口服)
伏立康唑(口服)
伏立康唑(注射)
氟胞嘧啶
伊曲康唑(口服液)
伊曲康唑(注射)
伊曲康唑(口服胶囊)
咪康唑
卡泊芬净
特比萘芬
米卡芬净
克霉唑
注:本目录所列抗菌药物只包括全身作用的抗菌药物(含抗真菌药物)、不包括抗结核病药、抗麻风病药、抗病毒药、抗寄生虫药。

(完整版)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doc

(完整版)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doc

宜宾县妇幼保健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与目录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结合《四川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精神,按照“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分级原则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卫办医发〔2009〕38号文件之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我院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1、“非限制使用级”药物:疗效好,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2、“限制使用级”药物: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3、“特殊使用级”药物: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或科主任签名方可使用。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1、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2、具体使用方法(1)、非限制级抗菌药物所有临床执业医师均应参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培训”,并通过考试,未通过考试的无抗菌药物处方权,所有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的注册临床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限制级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特殊使用级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或科主任签名方可使用。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抗菌药物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抗菌药物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抗菌药物实行分级管理
(原创版)
目录
1.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背景和意义
2.抗菌药物的分级标准
3.抗菌药物在临床应用中的注意事项
4.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作用和影响
5.2015 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主要内容
正文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治疗感染性疾病的重要手段,然而,随着细菌耐药问题的加剧,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加强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我国制定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并于 2015 年进行了修订。

2015 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最重要的变化之一是实行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

根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和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

这种分级管理旨在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避免过度使用和滥用抗菌药物,从而减缓细菌耐药问题的发展。

在临床应用中,医务人员应该根据患者的病情、感染病原体类型、抗菌药物敏感性等因素,选择最适合的抗菌药物。

同时,应该注意抗菌药物的剂量、疗程和给药途径,以充分发挥其抗菌作用,减少不良反应和药物浪费。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实施,对于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提高抗菌药物的治疗效果,降低细菌耐药率,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

同时,它也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参考,有助于提高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水平和质量。

总之,2015 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加强我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简介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简介
池州市人民医院
2015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更新内容简介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简介 2、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和总后勤部卫生部发
布实施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起到
◆强调了预防用药目的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的、术后可能发生的其他部 位感染。旧版包括了术后可能出现的全身性感染。可以说术后可能出现的全身 性感染并不是预防用药能够避免的,从某种程度上,这可理解为对医生的保护。 在预防用药附表中,2015版《原则》对既往推荐做了较大修改:如在脑外科手 术中,取消了头孢曲松作为预防用药的选择,肝脏手术和经内镜逆行性胰胆管 造影术(ERCP)也取消了头孢哌酮/舒巴坦作为预防用药的推荐;相反地,在有 腔道污染可能的手术中增加了头霉素类的推荐,在MRSA高发单位也可以考虑使 用万古霉素作为预防用药。这些改变与手术部位感染细菌流行病学情况一致, 避免临床用药错误。在各种侵入性操作中部分不推荐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 这需要对临床医生加以教育,纠正现有不正确的做法,甚至这些推荐与各专科 推荐不一致,但应该以此为准。
①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 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 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③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 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 ④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 (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切口类别 Ⅰ类切口 (清洁手术)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一: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较2014版无大幅修订,增加“经验治疗”标题 抗菌药物的经验治疗:本内容从旧版第二条中单独分离出来,并增加“对培养结

抗菌药物临床指导原则(2015年版)

抗菌药物临床指导原则(2015年版)

2.2.2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

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部位感染
包括浅表切口感染、深部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腔隙感染 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的、术后可能发生的其他部位感染
特制订“术前其他部位感染 及术后切口感染需使用抗菌 药物的I类切口患者统计表” 内网—药剂科—2015年I类 切口抗菌药物使用率
继续,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
2.2.2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
抗菌药物品种选择原则
根据手术具体情况综合考虑
选用有效、针对性强、安全、使用方便、价格适当的品种
尽量选择单一抗菌药物预防用药,避免不必要的联合使用 头孢过敏者:G+菌可用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或克林霉素;
G-杆菌可用氨曲南、磷霉素或氨基糖苷类
心血管手术 ( 腹 主 动 脉重建、下肢手术切 Ⅰ 口涉及腹股沟、任何 血管手术植入人工假 体或异物,心脏手术、 安装永久性心脏起搏 器)
2.2.2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
普外科
手术名称 切口类别(可能的污染菌) 抗菌药物选择
头颈部手术(恶性肿 Ⅰ
瘤,不经口咽部黏膜)
金 黄 色 葡 萄 球 菌 , 凝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 固酶阴性葡萄球菌
2.1、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的经验治疗
细菌性感染 取标本培养 经验治疗 阳性结果 阴性结果 无法取标本 感染部位 基础疾病 发病情况 发病场所 既往抗菌药用 药史及其治疗反 应 当地细菌耐药 性监测数据
+
治疗反应
调整方案
2.1、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品种选择
有病原学检查结果:尽可能选择针对性强、窄谱、
四环素或红霉素眼药水滴眼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2015版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2015版
物品种及江苏省集中采购中标目录品种;
4、标注#的药物,原则上仅限于三级医院使用。特殊情况下,其他医疗机 构因治疗需要使用时,应山3名以上药学、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副高职称任职资 格的人员会诊后决定,并做好记录;
5、标注*的药物,需要加强管理,仅限住院患者使用,门诊不得使用;急诊、ICU病房视同普通病房管理;
2、本LI录所列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 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外用抗菌药物及治疗结核 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3、本LI录收录207个抗菌药物品种规格,基本涵盖了《国家基本药物LI录》、 《中国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LI录》的抗菌药
利福昔明
夫西地酸
抗真菌药(19)制霉菌素氟康醴注射剂两性霉素B
克霉醴伊曲康醴口服液伊曲康醴注射剂型#
氟胞喘唳伏立康醴口服剂型伏立康醴注射剂型#
特比蔡芬酮康醴泊沙康醴#
氟康醴口服剂型硝酸咪康醴阿尼芬净#
伊曲康醴胶囊硝酸舍他康醴卡泊芬净#
米卡芬净#抗菌药物分级管理LI录2015
注:
1、本LI录依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笫84号令), 并结合抗菌药物药理作用、安全性、有效性、对细菌耐药的影响及价格因素等综 合考虑制定;
链霉素新霉素小诺米星
依替米星奈替米星巴龙霉素
异帕米星地贝星
阿贝卡星
核糖霉素
大环内酯类(17)克拉霉素口服剂型克拉霉素注射剂泰利霉素#
阿奇霉素口服剂型阿奇霉素注射剂
红霉素麦口霉素
乳糖酸红霉素地红霉素
琥乙红霉素
罗红霉素
依托红霉素
环酯红霉素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解读与实施要点(11.17)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解读与实施要点(11.17)

二、 2015版指导原则主要修改内容
清洁手术(Ⅰ类切口):手术脏器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 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 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部位无污染,通常不需预 防用抗菌药。但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①手术范 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 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 等;③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 搏器放臵、人工关节臵换等;④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 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 不良等患者。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或放射、 超声等影像学结果,诊断为细菌、真菌感染者方 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 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 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 用抗菌药物。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 临床或实验室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 性感染者,均无应用抗菌药物指征。
炭疽 破伤风 气性坏疽 伤寒和副伤寒等沙门菌感染 布鲁菌病 钩端螺旋体病 回归热 莱姆病 立克次体病 中性粒细胞缺乏伴发热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合理 基于两个方面
1.有无抗菌药物应用指征
2.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适宜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
一、起草背景
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 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 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 用抗菌药物治疗;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一、起草背景
以下药物作为“特殊使用”类别管理 第四代头孢菌素:头孢吡肟、头孢匹罗、头孢噻利等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亚胺培南/西司他丁、美罗培南、 帕尼培南/倍他米隆、比阿培南等 多肽类与其他抗菌药物: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替考 拉宁、利奈唑胺等 抗真菌药物:卡泊芬净,米卡芬净,伊曲康唑(口服液、 注射剂),伏立康唑(口服剂、注射剂),两性霉素B含 脂制剂等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最终版本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最终版本
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并不能代替严格的消毒、灭菌技 术和精细的无菌操作,也不能代替术中保温和血糖控制等 其他预防措施。
18
预防性应用(围手术期)
➢ 时机:术前0.5-1h; ➢ 维持时间:术前1次,24h,不超过48h; ➢ 给出常见手术预防用药方案; ➢ 并给出侵入性诊疗操作患者预防应用方案
(但循证证据不充分); ➢ 以方便临床医生和抗菌药物管理团队;
27
预防应用(侵入性诊疗操作)
• 特殊诊疗操作中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的建议
28
预防应用(侵入性诊疗操作)
29
预防应用(侵入性诊疗操作)
30
预防应用(侵入性诊疗操作)
31
预防应用(侵入性诊疗操作)
注: 1. 操作前半小时静脉给药。 2. 手术部位感染预防用药有循证医学证据的第一代头孢菌素主要为头孢唑啉,第
8
治疗性应用原则新旧版本比较
强调“及时留取合格标本(尤其血液等无菌 部位标本)” 增加“抗菌药物的经验治疗” 联合用药适应证增加
➢2.。。。以及多重耐药菌和泛耐药菌感染; ➢3. 。。。或病原菌含不同生长特点的菌群,需要 不同抗菌机制的药物联合使用,如结核和非结核分支 杆菌;
9
预防性应用(非手术)
45
增加抗菌药类别
➢ 头霉素类:头孢西丁、头孢美唑、头孢米诺 ➢ 青霉烯类:法罗培南 ➢ 单环β内酰胺类:氨曲南 ➢ 氧头孢烯类:拉氧头孢、氟氧头孢 ➢ 甘氨酰环素类:替加环素 ➢ 环脂肽类:达托霉素 ➢ 噁唑烷酮类:利奈唑胺 ➢ 多黏菌素类:多黏菌素B、E ➢ 棘白菌素类:卡泊芬净、米卡芬净
46
44
2015年版的更新内容
➢增加一些抗菌药类别及/或品种; ➢更新某些药物的临床适应证及注意事项; ➢更换小标题: “万古霉素和去甲万古霉素”改为“糖肽类” “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改为“林可酰胺类” “甲硝唑和替硝唑”改为“硝基咪唑类” “抗结核分枝杆菌和非结核分枝杆菌药”改为 “抗分 枝杆菌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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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
(2015年版)
注:
1、本目录依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第84号令),并结合抗菌药物药理作用、安全性、有效性、对细菌耐药的影响及价格因素等综合考虑制定;
2、本目录所列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外用抗菌药物及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3、本目录收录207个抗菌药物品种规格,基本涵盖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国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目录》的抗菌药物品种及江苏省集中采购中标目录品种;
4、标注“ #”的药物,原则上仅限于三级医院使用。

特殊情况下,其他医疗机构因治疗需要使用时,应由3名以上药学、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副高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会诊后决定,并做好记录;
5、标注“ *”的药物,需要加强管理,仅限住院患者使用,门诊不得使用;急诊、ICU病房视同普通病房管理;
6、除本目录内的含抗菌药物复合(方)制剂外,其他含抗菌药物成分的复合(方)制剂,均按所含抗菌药物的最高级别管理;
7、诊疗科目含儿科的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品种可增加1个儿童使用剂型规格;
8、未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规格应参照特殊使用级别管理,并报省卫生计生委及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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