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党建制度
人社局 各股室 党风廉政建设 日常监督 情况整改台账

问题清单
整改措施
备注
1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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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人力资源管 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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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各股室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监督情况整改台账
序 号 责任股室 责任领导 责任人 工作任务及主要内容
1.负责全旗公务员队伍建设和事业单位工 作人员的管理工作。 2.按照政策规定组织 实施全旗公务员职位分类、培训、职务职 级并行、转岗、回避、纪律、申诉控告等 工作。 3.负责公务员日常登记、备案管理 等公务员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4.组织实施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 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工作。 5.负责按时向 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申报本旗行政机关或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员招录 计划,并积极配合审核考生信息等工作。 6.负责管理权限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相关 工作人员的合同续聘、平时和年度考核、 辞职辞退、护照等工作。 1.负责对旗内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数据的 统计备案,各类人才数据统计报送等工作 2.做好各类人才培养、引进、选拔和管理 服务等工作。 3.负责管理雇用工和就业见 习生人事档案、自治区分配给我旗的各类 项目人员、平时及年度考核、请销假备案 、督查等工作。 4.组织制定招考方案、发 布报考简章、组织笔试、面试等系列工作 。
人社局各股室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监督情况整改台账
序 号 责任股室 责任领导 责任人 工作任务及主要内容
1.负责对局机关政务、业务等工作进行综 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2.负责综合性会议的 组织和重大事项的督办。 3.负责权限范围 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动(转移) 、招录或聘(包括起草招录或聘方案、简 章)、退休审批(包括审核企业退休人员 档案)、退伍军人安置、工龄认定、一次 性抚恤金及遗属困难补助的审批等工作。 4.负责管理车辆、固定资产、财务、后勤 、接待等工作。 1.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工勤技能人才 的规划、培养和管理工作。 2.负责推荐、 选拔、奖励和管理有突出贡献中青年技能 人才,制定或参与制定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的规划、预测、意见、规定。 3.做好各类 人才培养、引进、选拔和管理服务等工作 。 4.管理全旗职称改革工作,贯彻落实专 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管理的政策规 定。 5.负责初级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和管理 工作。 6.组织实施对各类专业人员的培训 、考试和继续教育的各项工作。 7.负责对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技能人才职业资 格的初审申报工作。
人社局党建工作工作总结范文2篇

人社局党建工作工作总结范文2篇导读:【范文1】2016年人社局党建工作工作总结今年来,我局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任务,着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筑强基层堡垒,积极争创一流业绩。
一、加强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我局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成立了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放到全局工作中去认识、去把握、去谋划,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全年召开党建工作会议9次,安排部署各项工作。
制定了《XX市人社局2014年党建工作要点》,指导全年党建工作的开展,各支部结合实际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
制定了《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对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工作、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党建带工建、团建工作和党内宣传等项工作进行了细化评分。
党总支同各党支部签订了《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党建工作职责,将工作目标进行分解;各党支部同党员签订了《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党总支书记带头抓、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抓、机关党组织具体抓、党员干部共同抓的党建工作机制,使党建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建立了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听取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汇报,各科室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年到联系点指导工作25次。
及时增补了党总支委员、机关党支部委员,做到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二、加强思想建设,促进党员干部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提高按照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坚持落实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和学习任务,制定了《2014年理论学习计划》,规定了学习主要内容,明确了学习方式和学习要求,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讨论、上党课、观看电教片、撰写读书笔记及心得体会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了学习地委委员(扩大)会议、市委六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全国“两会”精神等;组织学习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中华传统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深入学习党的群众路线和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编印了《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知识读本》,观看了电影《杨善洲》、《焦裕禄》,警示教育片《“四风”之害》。
党建工作制度

党建工作制度党建工作制度是指在党的建设过程中,为了加强党组织的组织管理、活动规范和制度建设,确保党的工作能够有序进行,党组织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党建工作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高党的工作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党建工作制度的背景和意义党的建设是党的事业发展的基础和保证,是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体现。
党建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有效地规范党内组织和党员的行为,加强党的组织管理,提高党的工作效能。
党建工作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有助于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和组织纪律观念,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活力和凝聚力。
二、党建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1. 党组织建设制度:包括党组织的设置、职责分工、人员配备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党组织的正常运行和工作顺利开展。
2. 党员管理制度:包括党员的入党程序、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党员的奖惩制度等方面的规定,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
3.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包括党员干部廉政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和检查等方面的规定,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4. 党内民主制度:包括党员大会制度、党委会制度、党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等方面的规定,保障党内民主决策和干部选拔任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5.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包括党支部会议制度、党员大会制度、党课制度等方面的规定,加强党的组织生活,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水平。
6. 党建工作考核制度:包括党组织的年度工作考核、党员的考核评价等方面的规定,促进党的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三、党建工作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党建工作制度的建立和执行,需要党的组织和党员的共同努力。
具体步骤如下:1. 制定制度的需求分析:党的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定制度建设的重点和方向。
2. 制定制度的程序:党的组织按照规定的程序,成立制度制定小组,负责制定制度的草案,并征求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3. 制定制度的审批和批准:制定的制度草案经过党的组织的审查和修改,最终由上级党组织批准并颁布执行。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20**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XX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照《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具体要求,健全并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靠实责任,狠抓落实,使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从而有力地促进了县人社局各项业务工作的全面完成。
一年来,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以健全制度为抓手。
我局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与具体岗位职责相结合、与日常工作和重点专项工作相结合,紧紧围绕重点岗位、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查找廉政风险点,及时制定防范措施,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制定了《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政风险识别防控单位风险一览表》、《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政风险识别防控重点岗位风险一览表》、《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政风险识别防控科室风险一览表》、《XX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政风险识别防控个人风险一览表》、《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政风险识别防控岗位风险清查汇总一览表》。
并制定了《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职责制度汇编》、《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流程汇编》、《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办法》、《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政风险预警机制的实施办法》。
面对往年事业单位招考报名中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扎堆的现象,今年我们完善了《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报到与报考工作流程》从而方便了办事人员提高办事效率,从根本上解决了办事扎堆、办事盲目等现象的发生。
在此基础上,以效能风暴和民主评议活动为契机,制定并全面推行了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ab岗位制、一次性告知制、离岗告示制、失职追究制等八项制度。
二、“三重一大”事项和“三资”清理以实行民主决策为核心。
我局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
党建四项制度

党建责任制四项制度一、党建工作定期报告制度为了加强和改进局属各支部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明确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增强管党责任意识,提高管党工作水平,根据区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区委和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直部门党委(党组)、总支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党建工作定期报告制度。
(一)报告内容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本级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以及组织实施情况。
2.阶段性党建中心工作推进情况,局党委部署的日常党建工作落实执行情况,以及党建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
3.建立健全各支部党组织建设,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抓好“两新”组织和其他领域党的建设情况。
4.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处置不合格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党内统计等党建基础性工作情况。
5.执行“三会一课”、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
6.各支部党建工作重大决策、决定,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二)报告主体局属各支部、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
(三)报告时间各支部在每个月的25日之前上报报告。
重大事项要及时专题报告。
组织需要听取报告的,以通知为准。
(四)报告形式1.书面报告。
各支部要按报告时间要求,以书面形式向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党委办)递交报告。
报告需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鉴后上报。
2.重大事项报告。
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在书面报告的同时,向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
(五)报告要求1.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定期报告工作,报告要做到真实、准确。
2.报告以月为期及时上报,逾期不补报;对重大事项隐瞒不报、造成工作失误的将严肃追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3.各支部定期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将作为年终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党建工作检查通报制度为加大党建工作落实力度,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和质量,健全完善党建工作目标责任新机制,推动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区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区委和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直部门党委(党组)、总支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建立党建工作检查通报制度。
厦门市人事局党组关于印发《中共厦门市人事局党组关于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厦门市人事局党组关于印发《中共厦门市人事局党组关于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事局•【公布日期】2007.05.22•【字号】厦人党组[2007]8号•【施行日期】2007.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厦门市人事局党组关于印发《中共厦门市人事局党组关于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厦人党组〔2007〕8号)局机关各支部,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现将《中共厦门市人事局党组关于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制度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贯彻执行、积极参与。
在实施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二日中共厦门市人事局党组关于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制度的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省委《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结合我市人事编制系统工作实际,现就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做好党员联系与服务群众工作意义的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举措;是巩固和扩大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客观要求。
各级领导、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执行党员联系和服务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发展,以实际行动践行自己的入党誓言。
二、进一步明确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制度的目的要求开展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机关、和谐人事为目标,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当好三个表率、服务跨越式发展”主题活动为载体,通过建立和完善党员联系和服务制度,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为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人社部内部管理制度最新

人社部内部管理制度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要求,为了加强人社部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发挥集体智慧,确保人社部工作有序、高效、有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机关内各部门及直属单位。
第三条人社部内部管理遵循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民主管理、依规办事的原则。
第四条人社部内部管理实行领导职责明确、工作程序规范的原则,注重集体决策、民主参与,倡导开放、包容、和谐的组织文化。
第五条人社部内部管理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人社部内部管理实行综合治理,形成上下联动、各负其责、协调一致的管理机制。
第七条人社部内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加强信息管理,保护国家秘密和部门工作秘密,防范各种风险。
第八条人社部内部管理要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和综合素养。
第九条人社部内部管理需注重能力和业绩考核,引导职工努力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发挥个人特长,推动工作发展。
第十条人社部内部管理要加强与上下级、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推动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十一条人社部内部组织结构由办公厅、政策法规司、人事司、社保司、就业司、职业能力建设司、基金管理中心等部门组成,机构设置科学合理。
第十二条人社部内部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各部门职责明确,协调工作有序开展。
第十三条人社部内部管理实行部门长负责制,部门长对本部门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十四条人社部内部管理实行正副职分工负责,协同推进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十五条人社部内部管理要求各部门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各项工作要求,积极主动配合上级工作。
第十六条人社部内部管理要求各部门做好内部协调,形成内强外联、错线协同的工作合力。
第十七条人社部内部管理要求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大局为重、各尽其责的工作格局。
第十八条人社部内部管理要求各部门要加强与直属单位的联系沟通,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人社局关于民办培训机构党建

人社局关于民办培训机构党建一、想办一个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机构,想问下都需要什么条件,最好能有你这个是社会力量办学,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管,有个职业建设处。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招生简章和广告、聘任校长的审批、审查、核准(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项目名称: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项目类别:行政许可管辖范围:省直社会组织举办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第十一条: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冀政办[2008]16号)申报条件:申办社会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申报材料: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分为筹备设立和正式设立两个步骤。
但是,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
1、申请筹设社会培训机构,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2)举办者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和有关身份证明材料,拟设立职业培训学校的名称和地址;(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属联合办学的,出具公正的联合办学协议;4、属捐赠性质的财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姓名、所赠财产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2、申请正式设立社会培训机构,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1)筹设批准书;(2)筹设情况报告;(3)正式设立申请书。
含《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4)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学校资产有效证明文件;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3、达到设置标准,直接申请正式设立的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筹设的全部材料和正式设立中的(3)(4)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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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市人社局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市人社局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一、民主集中制(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二、党建工作责任制
三、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四、组织生活制度
五、中心组学习制度
六,发展党员制度
七、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八、民王评议党员制度
九、党内关怀帮扶制度
十、党员挂脾上岗制度
十一、党务公开制度
十二、党员千部述职述廉制度
十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十四、诫勉谈话制度
十五、党组(党委)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制度和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
十六、“三会一课”制度
民主集中制(党组议事决策制度)
1、决定重大问题,在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前,要先将相关情况在内部进行通报.使班子成员有充分的思考时问,相互协商、交换意见,避免准备不充分、仓促议事的现象;
2、凡是党组织决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召开咨询会、座谈会、听证会,或通过个别访谈的方式,邀请领导、专家、各股室、局属各二级机构负责人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反复征求意见。
3、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会议决策。
党组成员必须全部参加会议,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达到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才算通过。
4、决策形成后,在执行过程中,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程序,确保不省略、不颠倒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决策执行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5、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党组决策形成后,明确每个领导成员所负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在其职权范围内迅速处理,遇事敢于负责,协调各个方面抓好落实。
6、重大问题未经党组织讨论表决而作出决定的人有责任制止,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纠正意见党建工作责任制
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及总体目标任务,规划紧紧围绕服务单位发展这个中心,把党的建设和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
根据总体规划和总体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
2、落实上级党组织制定的规划,结合本级党组织实际,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班子成员个体目标任务。
3、党组织定期督促、检查、考核本级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区”和下属党支部(小组)党建工作。
4、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题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次会议一个议题,采取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等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突破工作瓶颈。
5、明确“党组织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副书记具体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四个责任主体。
6、党组织要落实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组织党务干部进行系统的集中培训,规范党组织办公室的硬件建设,配齐配全电教设备等,抓好党建相关制度上墙。
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以支部所属建制为联系范围,按照入党联系人联系
对应入党积极分子,其他党员分别联系普通群众的原则,每位党员至少联系1名群众。
支部所在单位党员数多于群众数时,可以按党小组联系群众。
2、党员要虚心听取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服务承诺活动,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3、开展谈心活动。
党员要经常主动找所联系群众交心谈心、交流思想。
做到每2个月对所联系群众谈一次话。
向他们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随时掌握所联系群众的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
4、各级党组织每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关于“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5、应将党员联系群众“一帮一、一对一”结对情况逐级上报。
上级党组织定期检查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落实情况。
组织生活制度
1、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
2、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
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组单独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
3、党员因外出学习、进修,半年之内可持党员证明信在所在单位参加组织生活,临时出差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回单位后补课,并向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4、党员因长期患病不能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可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组织生活的内容,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患精神病的党员,患病期间,可暂停他们的组织生活,保留其党籍。
7、党员无故二至三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提出批评、帮助外,本人必须在支部会上作深刻检查;四到五个月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本人检查外,要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党纪处理;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就被认为自行脱党,支部应决定予以除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篇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
台江县司法局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
一、实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的重要意义实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是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落实中央关于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巩固党领导地位,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工作方针的的现实需要,是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