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风险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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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黑白合同的风险

建设工程黑白合同的风险

建设工程黑白合同的风险一、引言建设工程领域的黑白合同,又称为阴阳合同,是指在同一建设工程项目上,当事人签订的两份或两份以上实质性内容相异的合同。

其中,经过招投标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的合同称为白合同,而实际履行的对白合同中实质性内容进行了重大变更的合同称为黑合同。

黑白合同在建设工程领域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但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风险。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建设工程黑白合同的风险。

二、合同无效法律风险1. 民事责任:黑白合同违反了《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包括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

因此,当事人可能要承担民法上的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 行政责任:黑白合同违反了招投标法的强制性规定,可能导致当事人承担行政责任。

根据招投标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可以对当事人进行责令改正、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合同履行风险1. 工程质量风险:黑白合同往往伴随着虚假招投标行为,可能导致中标人并非最具有实力的承包商,从而影响工程质量。

此外,黑白合同中实质性内容的变更可能导致施工方案的调整,进一步影响工程质量。

2. 工程进度风险:黑白合同可能导致工程进度的延误。

由于黑白合同中实质性内容的变更,可能导致施工方案的调整,从而延长工程周期。

3. 工程造价风险:黑白合同中价款的差异可能导致工程造价的增加。

当事人为了追求利益,可能通过黑白合同将工程造价压低或抬高,从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

四、合同纠纷风险1. 合同履行纠纷:黑白合同可能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

由于黑白合同中实质性内容的变更,当事人可能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导致工程进度延误、工程质量问题等。

2. 合同效力纠纷:黑白合同可能导致合同效力纠纷。

如果白合同无效,当事人可能对以黑合同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产生争议。

五、反腐风险黑白合同背后往往隐藏着腐败行为,如虚假招投标、利益输送等。

这些行为可能导致国家利益受损,损害公共利益,严重时还可能触犯刑法,对当事人造成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主要法律风险与防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主要法律风险与防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主要法律风险与防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和有关风险防范一直是承发包双方尤其是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事建设工程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关注的主要法律问题.目前,绝大多数大型项目采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9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该文本亦被大家称作示范文本。

笔者从事建设工程及房地产开发法律服务已有数年,对于承发包人双方就建设工程合同所关心的问题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法律风险有一定的了解。

本文拟结合有关案例情况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主要法律风险进行适当分析,并提出一定的防范措施,以飨读者,并希望本文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考虑到保密要求,本文有关案例隐去了当事人的名称并作了适当调整。

一、基本案情2007年6月1日,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在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条中约定工程承包范围为:预算报价中所含的宾馆土建及室内装饰装修项目工程(具体范围见预算书、有关投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双方在第三条中约定,合同工期为280天(日历天数),其中土建140天,装饰装修140天,开工日期为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计划后7天,具体时间由甲方书面予以通知.协议书第五条约定合同价款为5000万元,其中土建部分3500万元,装饰装修部分1500万元。

合同专用条款第10。

1中约定,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为进场后三天内.工程师确认的时间为乙方按要求提交后三天内。

合同专用条款13.1约定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包括白天连续5小时停电,土建期间连续3日下雨或其他自然灾害等。

合同专用条款23.2约定,本合同采用可调价格,合同价款调整的方法为根据承包人编制的预算综合报价文件明确的单价,在施工中发生经业主认可的增减变更工程,其价款予以调整。

合同专用条款24条约定预付款为500万元,此款在开工次月起所完成的工程量中按20%的比例逐月予以扣回,直至扣完.合同专用条款26条约定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为:按甲方核实的工程量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于每月25日前提交工程量及申请结款报告,甲方于次月2日前按照经审核确认后的实际金额支付给乙方,工程预付款将在每月结算款项中逐月按比例扣回.工程款支付到工程总价的90%后,甲方不再支付,余款(除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支付。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合同管理及风险控制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合同管理及风险控制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合同管理及风险控制措施摘要:随着经济体制的逐步健全,我国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各类行业都相继获得较大市场空间,从而行业规模扩大,企业间竞争加剧,建筑施工企业也不例外。

基于建筑行业在相应的法律法规上并不完善,多数企业都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经济目标,没有将消费者权益予以重视,导致诸多法律问题在建筑施工企业频繁出现。

只能通过对建筑施工企业现状的分析,研究相关的法律事务问题,以此来促进建筑施工企业更好发展,有利于企业经济效益平稳增长。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引言建设工程企业的项目一般都是建设期长,投入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资源众多,导致在建设期间易产生纠纷问题。

建筑企业基本都意识到法务管理的重要性,但是行业没有相关的法务管理经验可借鉴。

因此,面对建设工程企业的特点和现状来看,逐步完善建筑企业法务管理体系,才能促进建筑企业更好发展。

1企业合同管理中风险的界定合同管理在建筑施工中会涉及不同的领域,而且管理的流程相对复杂,要规避风险,风险管控是必不可少的途径。

签订合同是否具有合法性、有效性,风险是否能够得到及时处理,都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做出判断,并对管理中的漏洞进行客观分析,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或防范措施。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合同管理风险2.1合同签订前的风险在签订合同以前,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合同相对方的履约能力等,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

一旦出现合同纠纷,当事人可能不按事先约定履行,最终给企业造成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

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无论合同金额大小,必须要对合同相对方有较为深入的了解。

尤其涉及金额较大的合同,除了要全方面了解合同方的经营实力外,还应该在工商局查询合作方的内档,或在天眼查、企查查等专业App上查询其有无诉讼或行政处罚案件、抵押贷款等。

这样可以避免合同相对方因经营不善而被注销、破产,甚至直接人去楼空,导致公司的债权难以追讨。

在合作事项涉及金额较大的情况下,应该让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以加大日后债权实现的可能性。

工程合同风险处理

工程合同风险处理

工程合同风险处理工程合同中的风险无外乎来自以下几个方面:设计变更、施工难度、材料价格波动、工期延误、质量标准以及法律法规变化等。

面对这些风险,合同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之初就明确各自的责任与义务,制定出一套详尽的风险应对措施。

合同中应明确列出可能导致风险的具体情形,并对每种情形设定相应的预警机制。

例如,在施工过程中,若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无法按期完成,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启动应急预案。

风险发生时的经济责任分配应事先约定。

比如,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的额外成本应由甲方承担还是乙方消化,或者双方共同分担,这需要在合同中给出清晰的规定。

同时,对于因违约导致的经济损失,也应有明确的赔偿责任和计算方式。

合同应包含调整条款,以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修改。

这种灵活性有助于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和内部需求,减少因僵化条款带来的潜在争议。

对于风险管理的具体操作流程,合同中应提供详细的步骤说明。

从风险识别、评估、处理到监控,每一环节都应有明确的指导原则和执行标准,确保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为了保障合同执行的顺利进行,建议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小组,由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的风险监控和应对工作。

同时,合同双方应定期召开会议,共同审视项目进展和潜在风险,及时调整风险管理策略。

一个优秀的工程合同风险处理范本应该具备以下几个特点:明确的风险情形描述、合理的经济责任分配、灵活的调整条款、详细的操作流程以及有效的管理机制。

通过这样的范本,合同双方可以在风险出现时迅速做出反应,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

在撰写相关资讯信息文章时,作者应深入分析工程合同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结合具体案例,详细解读合同条款中的风险处理机制。

通过客观的数据支持和实际的案例分析,为读者提供全面、深入的风险处理知识。

同时,文章应保持语言的流畅性和逻辑的清晰性,使读者能够轻松理解并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和履行的法律风险防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和履行的法律风险防范

一、签订施工合同应重点把握的事项建设工程施工,是建设项目在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后进行建筑产品生产之前的最后阶段,具有投资大、周期长、风险环节多、管理难度大的特点,签订及履行施工合同应引起施工企业格外重视,把握并处理好下列问题:1、严格审查发包方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施工单位对发包方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它将不合格的主体排斥在合同的大门之外,为将来合同能够得到及时、正确地履行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施工方承包的项目应当是经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如果项目不合法会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

另外还应对发包方的履约信用进行审查,以降低风险。

2、认真审查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审慎提交投标文件。

施工图纸是否符合业主的质量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对该工程是否合法、工程是否能获得施工许可证有决定性的作用。

实践中不排除因为设计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施工而被延误,甚至整个工程重新招标,从而损害施工单位的利益,因此在投标前施工单位应当认真研究。

对招标文件施工单位也应当认真研读,因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投标书都会成为施工合同的附件,对双方都有拘束力,如果不引起重视随随便便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就可能追悔莫及。

3、使用示范合同文本,并切实约定“专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面广,自拟合同文本难以全面约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往往造成一些不必要的疏漏,因此建议使用国家示范文本。

目前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总局共同制定的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

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这一部分内容注明了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专用条款”,当事人应根据工程及双方具体情况,据实约定并填写“专用条款”的内容;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十大法律风险及规避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十大法律风险及规避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十大法律风险及规避措施90年代以来,由于房地产的持续高速发展和各地基础建筑投资的加大,施工企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大好发展时机,但同时也面临风险与挑战。

从理论上讲,发包人与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同属市场经济下的平等法律主体, 面临相同或相似的风险,但是,由于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了建筑工程市场是卖方市场,即发包人可以选择施工企业,而施工企业却很难选择发包方,这就决定了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相对艰难的市场地位,业主往往利用有利的主动地位,给建筑工程企业设定苛刻的条件,使得建筑工程施工企业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从建筑工程施工本身讲,工程施工通常周期长,执行合同期长,工程庞大复杂,其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较多,风险较大。

另外,由于建筑行业的真正发展也就是20年的时间,其本身亦有很多新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处理也未形成约定俗成的解决方式、方法,也使得建筑工程施工企业面临较大风险.最后,从立法角度讲,国家及地方立法,包括一些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总是在更新变化,执法环境又不尽相同,也使用建筑工程施工企业面临较大风险。

鉴于此,笔者根据自己在执业实践中处理的一些建筑工程纠纷的诉讼及非诉经验,列举出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常常会遇到的十大风险并对其进行剖析,以期与各位读者探讨。

一、环境技术风险环境技术风险主要是指各工程项目自然条件及技术经济条件的差异性所带来的风险,这种差异在自然条件方面主要表现在:地区水准点和绝对标高等情况;地质构造、地基性质和类别、地基上的承载力、地震级别和烈度等;河流流量和水质、最高洪水和枯水期的水位等情况;地下水位的高低变更等,含水层的厚度、流向、流量、水质等情况;气温、雨、风、雷电等情况;土的冻结深度和冬期、雨期的期限等等。

这种差异在技术经济条件上主要表现在:地方建筑施工企业的状况、当地可利用的地方材料状况;地方能源与交通运输状况;地方劳动力和技术水平情况;当地生活供应、教育和医疗卫生状况;当地消防、治安状况和参加施工单位的力量状况等。

建设工程施工的风险提示(3篇)

建设工程施工的风险提示(3篇)

第1篇一、合同签订风险1. 合同文本不完善:部分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合同文本不完善,存在漏洞,可能导致争议。

建议采用国家工商总局和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确保合同条款全面、规范。

2. 合同主体不合格:合同当事人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否则,合同可能因主体不合格而无效。

3. 违反招投标规定:未依法进行招投标或违反建设工程法定程序所签订的合同,可能被视为无效合同。

二、工程质量风险1. 设计不合理:设计不合理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问题。

建设单位应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2. 施工工艺不规范: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 材料不合格:使用不合格材料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问题。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材料的采购和检验,确保材料质量。

三、安全管理风险1. 安全意识不强: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施工单位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安全设施不完善:施工现场安全设施不完善,如防护措施不到位、警示标志不明显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

3. 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如现场秩序混乱、材料堆放不规范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

四、工期延误风险1. 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工期延误。

2. 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可能导致施工方案调整,进而影响工期。

3. 施工单位管理水平:施工单位管理水平低下,可能导致工期延误。

1. 不可抗力费用索赔: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施工单位可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索赔。

2. 设计变更费用索赔: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施工单位可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索赔。

3. 工程质量问题费用索赔: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返工、维修等,施工单位可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索赔。

为防范和降低建设工程施工风险,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 严格合同管理,确保合同条款完善、合法。

2. 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风险及控制措施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摘要:建筑工程规模大、参与者众多、投资大,具有一定的复杂性。

建设项目涉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物资供应单位等多方利益,如果一方为了自身利益而违法规定,将影响建设项目的整体质量。

因此,对于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

关键词:建筑;合同;风险;措施一、引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传统的合同管理已不能满足当前建筑领域的发展需求,必须优化建筑合同管理的措施,规范施工合同管理,可以有效稳定建筑市场,确保施工质量和效率,为企业提供保障。

工程合同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控制施工质量,稳定施工成本控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程合同管理综述工程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中的主要作用是确保项目成功实施,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1)估算各组织单位推进工作的详细时间和必要成本,准确地阐明了所有待完成项目的工作内容、施工质量标准和施工程序。

(2)建立建设项目的全部工程成本,专门负责建设项目各项经济成本的规划和控制。

(3)利用网络技术支持项目顺利执行合同管理计划。

当建立合同管理模式时,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建设项目的合同方式,从而有可能保证管理质量。

三、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价值(一)有利于建筑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通常需要大量资金,因此签订正式合同可以可靠有效地确保建筑项目的效益,既能保持经济效益,又能有效降低建筑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潜在风险。

避免冲突导致严重的经济损失。

由于合同管理与建筑施工的整个施工过程相一致,而且合同管理在施工过程中的一系列活动中发挥关键作用。

(二)在纠纷中可以作为重要依据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建设项目必须明确双方的义务和行使权利,规范双方的经济活动,协调双方的工作关系。

根据合同执行情况,为施工提供法律保障,保证施工工作顺利进行,有效地保障双方的经济利益。

如果不能认识到合同管理工作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的重要性,不仅会给项目建设带来各种风险,还会在缺乏法律保障的情况下阻碍索赔等纠纷问题,损害双方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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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风险及处理
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李庆辉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
2.借用资质;
3.应招标未招标或中标无效;
4.非法转包、违法分包。

二、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处理的原则
《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赔偿对方当事人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简而言之,就是相互返还、折价补偿和赔偿损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也应当适用上述处理方式。

但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特殊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是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将劳动及建筑材料物化到建筑产品中的过程,物化到建筑中的劳动及建材等具有不可逆转性,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无法恢复原状,只能通过折价补偿的方式来返还承包人物化在建设工程中的劳动及建材的价值。

有鉴于此,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应当予以支持。

经验收不合格的,分情形处理。

修复后合格的,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工程款。

可以看出,建设工程的质量是重中之重,是法律精神也是法律意识的根本体现。

目前,我集团公司存在大量的所谓联营施工合同,实质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

在此情况下,一方面要维持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另一方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最大限度的保证利益降低损失。

三、降低法律风险、阻止夸大损失
1.严格审查联营施工方施工资质。

在建设工程施工中,施工资质是强制性的要求,同时也是施工质量的安全保障重要标准之一。

没有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本身即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条件之一。

为确保工程质量,防止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因工程质量不合格无法主张工程款的法律风险。

2.及时修复,阻止损失扩大。

无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或是竣工验收后,已经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可能不合格,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对建设工程进行维修、修复。

法律规定了建设工程款的请求条件为工程验收合格,而不论是竣工验收前或验收后,区别仅在于是否能够全额请求支付工程价款。

那么,对建设工程的修复尤为重要。

承担了修复责任,就得到请求工程价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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