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2024年深基坑支护开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024年深基坑支护开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细则,以确保2024年深基坑支护开挖工程的安全有效进行。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2024年深基坑支护开挖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人员,监理人员应熟悉本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并具备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按照规定进行执行,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设备和器具,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专项审核,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和时间,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三章监理职责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要求,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确保施工工艺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四章安全监督检查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按照工程的不同阶段和施工的不同环节,制定相应的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并执行。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情况。
基坑支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基坑支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基础承载力和周围环境的稳定性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正确的实施基坑支护工程可以确保施工的安全性、质量和进度,而监理工作则是保障工程实施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详细介绍基坑支护工程监理实施的细则,以确保基坑支护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监理前准备1. 监理人员的资质和培训:监理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参加监理培训,持有相关监理资质证书。
2. 监理方案的编制:监理人员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监理方案,包括监理的基本原则、内容和方法。
3. 监理计划的制定:监理人员需制定具体的监理计划,包括监理任务、进度安排、工作方法等。
三、监理过程1. 施工前监理:监理人员需对施工图纸、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并对施工方案、施工工艺进行评审,确保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施工中监理:监理人员需进行现场巡视,对施工过程和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监理人员应密切关注基坑开挖、支护结构的施工质量和变形情况。
3. 施工后监理:监理人员需对基坑支护工程的完工情况进行验收,并编制监理报告。
四、监理要求1.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监理人员应要求施工方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的质量。
2. 施工现场安全控制: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进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3. 工程材料质量控制:监理人员应对施工材料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材料的合格性。
4. 监理报告编制:监理人员需及时编制监理报告,详细记录基坑支护工程的施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5. 与施工方的沟通:监理人员需与施工方进行及时沟通,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
五、监理结果与评价1. 监理结果审核:监理人员需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分析和评价,确定监理结果。
2. 监理报告的归档:监理报告需按照规定进行归档,方便工程验收和后期检查。
六、总结基坑支护工程的监理工作是确保工程实施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基坑支护监理实施细则

****小区地下室基坑支护监理实施细则泉州市*******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基坑支护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简介1、建设单位:*******2、设计单位:*******3、勘察单位:*******4、监理单位:*******5、施工单位:*******6、建设地点:*******7、项目名称:*******8、总建筑面积:*******工程概况:用地面积*******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为2*******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具体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复为准。
建筑安装工程费:约51950万元。
本工程建筑等级为甲级。
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复合土钉墙基坑支护技术规范》(GB 50739-201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4).福建省《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技术标准》(DBJ/T 13-07-202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2019)(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版)(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技术规范》(GB50086-2015)(8).《福建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闽建建【2010】41号(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55003-2021)(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8)(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37号令》(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业其它现行的有效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和标准图集。
基坑支护监理实施细则

基坑支护监理实施细则一、基坑支护监理实施细则近年来,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带动了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增长,其中基坑工程作为建筑施工的重要环节之一,其安全和稳定性十分关键。
为了确保基坑工程的顺利进行,避免事故发生,基坑支护监理实施细则应运而生。
本文将从监理实施的要点、流程、监理要求以及监理责任等方面进行论述。
二、监理实施要点1. 基坑支护方案审批:基坑支护方案是指针对具体基坑工程设计的支护方案,应该由专业的技术人员编制,并提交给监理单位进行审批。
监理单位需要对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估,并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
2. 施工方案审核:监理单位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包括了解基坑支护设施的选择、施工方法、材料的使用等,并根据合同要求进行评估。
同时,监理单位还需要确认施工方案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3. 质量监督: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支护设施的采购质量、施工质量的合格率,以及设备的维护保养等。
若发现质量问题,监理单位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
4. 安全监督:基坑工程的施工过程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安全监督是监理单位的一项重要任务。
监理单位需要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进行监督,并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评估。
三、监理实施流程1. 前期准备:监理单位在工程开始前,需要与建设单位进行会商,明确双方的职责和权利,并签订监理合同。
在这个阶段,监理单位还需要熟悉工程的设计文件、合同文本以及各项规范。
2. 方案审批:建设单位提交基坑支护方案并由监理单位进行审批。
审批的重点包括技术方案的可行性、支护设施的合理性、材料的选择和使用等。
3. 施工过程监督:监理单位根据施工计划进行监督,包括施工的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
同时,监理单位还需要与施工单位进行协调,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施工进展顺利。
4. 质量验收:施工结束后,监理单位需要对基坑支护工程进行质量验收。
验收的内容包括工程质量的合格率、施工材料的质量、设施的完整性等。
基坑支护监理实施细则

火车站综合改造工程地下商业及道路工程基坑支护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二、监理依据建设监理的依据是国家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政府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设计文件以及依法订立的工程承包合同等。
基坑支护施工的监理依据如下: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4、《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5、《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6、《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7、《建筑工程现场临时用电施工规程》(JGJ46-86)8、《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9、《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10、《土层锚杆设计与施工规范》(CECS22-90)11、《基坑土钉支护技术规程》(CECS96-97)1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13、工程设计文件14、监理合同、施工合同15、监理规划;16、《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1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三、监理工作流程(一)、审查施工单位企业资质等有关资料1、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上岗证书;6、专职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的上岗证书;7、特殊工种(电焊工、电工、桩机操作工)的上岗证;8、检测仪器、工具的标定证书;9、施工组织设计;10、基坑支护专项方案;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12、与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质检手续、安检手续的证明;13、开工报告等。
(二)、检查施工单位质保体系、安保体系是否健全1、施工单位质保体系、安保体系组织机构落实情况;2、施工单位质保体系主要规章制度;3、施工单位安保体系主要规章制度。
基坑支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基坑支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监理单位的组织与管理1.1监理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并向业主提供监理人员的相关资格和背景。
1.2监理单位应根据基坑支护工程的特点,组织合适的监理人员,并做好相应的培训和指导工作,确保监理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1.3监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监理管理体系,包括监理计划、监理手册、监理文件等,并向业主提供相应的监理文件和报告。
2.监理计划的编制与执行2.1监理单位应根据基坑支护工程的施工进度和工期要求,制定监理计划,并与施工单位和业主协商确定。
2.2监理计划应包括工程开展前的准备工作、施工过程的监督与检查、质量验收和竣工验收等环节。
2.3监理计划应与施工计划相配合,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监理人员的责任与职责3.1监理人员应依法履行监理职责,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3.2监理人员应全程监督基坑支护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隐患。
3.3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纠纷和问题。
3.4监理人员应及时出具监理报告,并向业主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意见。
4.工程施工的监督与检查4.1监理人员应对基坑支护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包括土方开挖、支护结构搭设、排水系统设置等。
4.2监理人员应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工程进行返工和整改。
4.3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工序、工艺和材料进行抽查和检验,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
5.质量验收和竣工验收5.1监理人员应参与基坑支护工程的质量验收和竣工验收,对施工单位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
5.2监理人员应对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提出合理的反馈和建议,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总结:基坑支护工程的监理工作对于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组织合适的监理人员,并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
监理人员应履行监理职责,全程监督和检查施工质量,及时处理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和隐患。
基坑支护监理实施细则

基坑支护监理实施细则标题:基坑支护监理实施细则一、前言为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与质量,针对基坑支护工程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基坑支护监理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中涉及的基坑开挖及其支护结构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理工作。
三、监理内容及要求1. 设计阶段监理:(1)审查基坑支护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和设计深度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查报告、基坑稳定性分析、支护结构选型等。
(2)确认设计方案对周边环境、建筑物的影响评估以及相应的防护措施。
2.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编制,并对其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核查。
(2)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应急预案,确保其科学合理,满足安全生产需求。
3. 施工阶段监理:(1)实时监控基坑开挖过程,包括开挖顺序、速度、边坡稳定状态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严格把关支护结构的施工质量,如锚杆(索)打入深度、土钉墙喷射混凝土厚度、支撑安装位置等关键工序。
(3)定期组织现场巡查,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及使用情况,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4. 验收阶段监理:(1)参与并指导基坑支护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进行验收。
(2)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结果。
四、总结基坑支护工程作为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的安全稳定。
因此,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从设计、施工到验收各环节全面、细致地开展监理工作,以保证基坑支护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监理人员还需不断学习新技术、新工艺,提升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我国建筑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建筑物基坑支护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物基坑支护监理实施细则一、前言建筑物基坑支护工程是保障施工安全、质量的关键环节,在进行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监理工作。
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建筑物基坑支护监理的具体实施要求,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工程技术知识和经验,并持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等相关资质证书。
2. 监理人员应熟悉基坑支护工程的相关规范和施工技术,具备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
三、监理范围和职责1. 监理范围包括基坑支护工程的实施过程,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准备、材料采购、施工过程以及竣工验收等环节。
2. 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合同和相关规范,对基坑支护工程的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并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
四、监理工作步骤1. 前期准备- 监理人员应审核基坑支护设计方案,确保其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 监理人员应参与施工方案编制,提供技术意见和建议。
- 监理人员应审核施工图纸和材料清单,确保工程质量。
2. 施工阶段-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施工进度和质量。
-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材料和设备进行验收,并进行记录。
- 监理人员应随时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确保施工质量。
3. 竣工验收- 监理人员应参与基坑支护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 监理人员应对竣工图纸进行审核,并与相关方进行确认。
- 监理人员应撰写竣工报告,对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进行评价。
五、监理报告和台账1. 监理人员应每月撰写监理月报,对工程进展、质量和安全进行评估和分析。
2. 监理人员应建立监理台账,详细记录每个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和结果。
3. 监理人员应将监理报告和台账及时提交施工单位和监理委员会,并保存备查。
六、监理纪律和处罚1. 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不得泄露工程技术秘密。
2. 监理人员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履行监理职责。
3. 如监理人员存在违约行为或不符合监理要求,监理委员会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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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依据1.1.本工程监理规划1.2施工图纸设计文件1.3《国家监理规范》及《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29-131-20051.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1.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1.6经审核批准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1.7施工合同文件1.8《建筑桩基技术规程》JGJ94-942、专业工程的特点本工程34控制要点及目标值4.1安全方面1.基坑支护安全监理检查要点及目标值(同时尚应按“安全实施监理细则”相关内容执行)⑴核查基坑支护所属论证类别,凡“开挖深度超过5m,或基坑底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高于坑底”,均必须由建设单位委托专家对设计支护方案进行论证确认。
⑵审核安全专项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和工程施工具体安全需要。
⑶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应使施工人员明白重视安全注意事项并认真执行。
⑷审查和检查在基坑支护过程中所涉及的电工、电气焊工、起重工、机械操作工等特种持证上岗情况,应满足持证操作,岗证相符。
⑸巡查钢筋加工防护棚,基坑周边防护栏,基坑周边及坑底排水设施,临时用电防护设施等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应符合强制性条文和相关设置要求并具完整性和可靠性。
⑹经常巡查基坑侧壁及支撑的稳定情况。
禁止在水平支撑上行走和站立。
同时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确保施工的安全。
⑺施工过程注意巡视检查基坑周边荷载堆置情况,应符合设计要求荷载。
⑻检查和掌握基坑变形监测记录的监测数据值,其实测数据值应小于设计控制值,以保证基坑施工安全。
(主要监测内容为:①地面沉降位移—在帽梁顶面、周边马路建筑物设置观测点;②深层水平位移—在支护桩一定深度埋设侧斜管;③支撑轴力—在支撑内予埋;④桩身应力;⑤土压力—在支护桩顶予埋等,并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监测)。
⑼在基坑开挖过程中检查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基底原状土的情况,应符合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确保实施效果。
2.水泥土桩止水帷幕控制要点及目标值⑴审核水泥土桩施工方案措施,其方法、工艺、标准应符合设计和规范、技术规程的要求。
⑵检查水泥土桩在施工前的成桩工艺及水泥掺加量或水泥浆的配合比试验。
以计算确定单桩水泥用量和工程水泥总用量。
(浆喷搅拌的水泥掺加量宜为被加固土重度的15%~18%;粉喷宜为13%~16%)⑶检查水泥品种、标号、生产厂家、生产批号及数量和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并见证取样,送样核查复试报告。
其材质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⑷监理人员经常巡视检查进场水泥的存放措施和状态,以避免被受潮或被腐蚀的水泥用于工程中。
⑸检查水泥土桩的轴线和桩位位置,其桩位轴线应符合设计要求,成桩桩位偏差不应大于50㎜。
⑹检查水泥土桩施工垂直度控制方法,措施及标准。
应以经纬仪或线坠进行控制,其垂直度偏差不宜大于0.5%。
⑺检查水泥土桩施工标高的控制方法及措施,应对桩顶标高与桩底标高在搭架上做出明显标志并进行复核,以保证标高符合设计要求。
⑻经常检查搅拌桩机的钻头结构形式和钻头直径的衰减情况,以确保成桩桩径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⑼成桩过程的控制检查:①审核确定喷搅工艺方案,应满足成桩质量要求。
②根据喷搅工艺过程,检查喷浆流量的计算,其喷浆流量的计算应依据设计给定的水灰比。
(高压喷射水泥水灰比宜为1.0~1.5)③检查后台配浆操作的准确性,应根据设计给定配合比计算出对应的水泥比重,根据计算值在搅拌池中标定加水位置。
(用尺检查水位,并检查水泥用量)。
④检查后台供浆与钻头进入速度。
应保持供浆和进尺的统一性,避免产生质量缺陷。
⑤检查供浆压力是否工作正常,其压力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⑥喷搅过程因故暂停,恢复运行时检查操作程序的正确性,应要钻头反插,且反插深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⑦检查钻头提升及下降速度,应搅拌均匀(搅拌次数)符合规范要求。
⑧检查喷浆深度,应达到已确定的标志位置。
⑨检查停浆高度,应达到已确定的标志位置。
⑩对施工“冷缝”的控制检查和记录及处理。
鉴于水泥土桩采取切割搭接法施工(前桩水泥土尚未固化时进行后序搭接桩施工),对可能出现的停水、机械故障等原因而影响连续性作业所导致的“冷缝”,应予先检查其施工顺序及机台数量的合理性和避免减少“冷缝”措施及相应予案。
对实际出现和发生了“冷缝”应对其部位、位置等记录完整、准确,并采取有效标识措施,为土方开挖前进行补救处理提供可靠依据。
○11对水泥土桩的桩身完整性和强度进行检验,开挖龄期和检测符合设计要求(钻芯取样不宜少于2%,且不应少于5根)。
3.支护桩(钻孔灌注桩)施工监理检查要点及目标值⑴检查支护桩桩底沉渣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或非承重结构桩时,不宜大于200㎜)。
⑵检查支护桩施工次序,其排桩宜采取隔桩施工,且在混凝土灌注24h后进行邻桩成孔施工。
⑶检查非均匀配筋排桩的钢筋笼在绑扎、吊桩和埋设方向,应保证钢筋笼的安放方向与设计方向一致。
⑷检查排桩轴线和垂直轴线方向的桩位偏差,其值不宜超过50㎜。
⑸严格冠梁施工前的隐检工作,其支护桩顶浮浆应清除干净,且出露桩顶钢筋锚固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⑹检查支护桩监测记录及成果,其:①深层水平位移量测(予埋侧斜管);②桩身应力测量(采用钢筋应力计);③土压力测量(压力盒)等均应符合和满足设计要求。
⑺对成品桩的桩身完整性和开挖强度进行检验,其桩身完整性和开挖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
(低应变动测法,检测数量不宜少于10%的桩数,且不少于5根;当采用钻芯法检测,为2%总桩数,且不少于3根)。
⑻除上述⑴~⑹以外的其它检查要点和目标值按桩基工程“灌注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指南)”予以实施。
4.地下连续墙施工监理控制要点及目标值:⑴检查单元槽段的划分长度。
其划分长度应依地质、槽孔稳定性及利用止水功能钢筋笼起吊能力等具体情况,按设计要求或宜为4~8m。
⑵检查墙槽成槽试验工作,以确定施工工艺流程,选择技术操作参数。
⑶检查导墙的制作。
导墙内墙面应垂直,内外导墙墙面间距为地下墙设计厚度加40~60㎜余量,其与纵轴线偏差±10㎜,间距偏差±5㎜,顶面应水平。
导墙深度一般由翻槽深度为限,依地质条件而定,一般为2m左右,且顶面应高于施工面,同时注意导墙的稳定性和整体密实性(不漏浆)措施。
⑷检查槽段的长度、厚度、深度、倾斜度偏差,其长度(沿轴线方向)允许偏差±50㎜,厚度允许偏差±10㎜,倾斜度≤1/150。
⑸对接头设计和施工进行核查,接头设计形式有管式、“王”字钢板式、“十”字钢板式等,为确保“连续”不漏水,接头面应保持垂直符合设计要求。
接头处相邻两槽段挖槽中心线,在任一深度的偏差值不大于墙厚的三分之一,对接头部位泥浆和杂土应清除干净,确保混凝土密实。
⑹检查槽底沉渣厚度和泥浆比重。
沉渣厚度不应大于200㎜,槽底以上200㎜处泥浆比重不大于1.20。
⑺对施工期间槽内泥浆面高度进行检查。
泥浆面高度必须高于地下水位0.5m以上,亦不应低于导墙顶面0.3m以下。
⑻对钢筋笼接头和保护层进行检查。
槽段钢筋笼接头予留筋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其保护厚度不小于70㎜。
⑼对接头管的起拔进行控制检查。
应特别注意起拔时机的掌握,应派经验丰富的专人把握火候,并有留置试块强度的依据参考,从而避免拔管过早造成新浇筑混凝土坍塌,拔管过晚又因混凝土与钢管附着力增加而起拔困难,固应在浇筑混凝土时经常转动和提动接头管。
⑽在单元槽内浇筑混凝土时,导管的插入深度和多根导管间距的检查。
其导管的插入混凝土深度不小于1.5m,亦不宜大于6m。
如使用两根以上导管浇筑时,其间距不应大于3m,且导管距槽段端部不宜大于1.5m,各导管处的混凝土表面高差不宜大于0.3m。
⑾对浇筑混凝土顶面的标高控制检查。
其顶面凿去浮浆后的标高,且高出设计标高500㎜。
⑿地下连续墙作为地下室外墙并兼具有支护档墙和止水功能三合一的主体结构一部分时,应单独编制监理细则。
此时对地下连续墙施工的其它尚未涉及到的监理检查要点及目标值,尚应按图纸和现场实际,参照“灌注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指南)”和《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0等相关规范中各相关内容进行完善并实施。
5.支撑系统监理控制要点及目标值⑴施工前熟悉支撑系统设计图纸文件要求,掌握支撑的设置方式,支撑系统检测所需的预埋设施的位置、数量等。
⑵检查支护桩桩顶表面清污和桩顶出露筋情况,应将桩顶浮浆凿除清理干净,同时桩顶以上露出的钢筋长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⑶对支撑系统的质量进行检查,其标准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7.5.6条要求。
⑷对钢立柱和水平支撑材质、规格、型号以及安装(连接)等进行检查,支撑端头设置不小于10㎜厚钢板作封头板,并满焊并其它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钢结构规范相关规定。
⑸对混凝土支撑施工质量进行检查。
从原材料至混凝土浇筑强度检测全过程按“模板和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指南)”实施。
⑹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开挖和支撑的程序及时间,对支撑的位置(包括立柱和立柱桩的位置),每层开挖深度、预加顶力(钢支撑在需要时),钢围囹与围护体或支撑与围囹的密贴度应做周密检查,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⑺对大跨度水平支撑加设立柱位置与底板和地下室外墙相交处节点进行检查,应满足:①按规定起拱;②节点处应方便水平钢筋置放和采取止水构造措施。
⑻对水平支撑和主柱拆除进行检查。
应在拆除前,如有换撑传力设置构件或回填要求时,检查其准备情况并具备落实符合设计或方案措施要求。
在拆除过程中,应符合原施工方案的方法、措施,从而确保安全。
⑼作为永久性结构的支撑系统尚应符合先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要求。
五、监理的工作方法及措施基坑支护工程的监理方法包括:见证法、旁站法、巡视法和平行检验法。
1.审核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和第三方检测单位的资质时,必须达到其资格与承接任务范围、性质相符,并且在有效期内。
否则监理予以拒绝签认并通报业主另行择定。
2.对承包单位申报的测量放线、定位、水准高程引入固定和保护进行现场技术复核,在满足要求时予以确认并依据使用。
3.对水泥土桩、支护桩或地连墙的施工定位轴线、桩位或墙位线,严格进行复核验线(位),以消除错误和遗漏,合格后予以签字并准入后序工序。
4.对投入原材料、构配件、配件、机械设备性能等执行报验程序。
在合格基础上,对有复试要求的材料进行现场见证取样、送样,并在审核复试指标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采取措施并限期退场,严禁擅用和混用。
5.监理机构严格审核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的施工技术措施方案或符合深基坑规定要求的专项施工技术措施方案,尤其对施工程序、方法、工艺及标准以及支撑与开挖顺序衔接、各细部节点处理和降水变形观测等方面的内容能否满足设计要求和现场实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