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部工作流程及制度修改版
家教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家教工作,提高家教服务质量,保障学生、家长和家教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家教工作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家教老师、教务管理人员、市场推广人员等。
第三条家教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家教行业规范,以诚信、专业、负责的态度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家教服务。
第二章家教人员管理第四条家教人员选拔与培训1. 家教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持有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2. 家教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育教学能力,经学校审核合格后方可上岗;3. 学校定期对家教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教育教学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五条家教人员职责1. 按照学生需求,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质量;2. 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授课,认真备课,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3. 积极与学生、家长沟通,了解学生需求和教学效果,及时调整教学策略;4. 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
第六条家教人员考核与奖惩1. 学校定期对家教人员进行教学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的考核;2. 对表现优秀的家教人员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
第三章教务管理第七条教务管理人员职责1. 负责家教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2. 负责与家长沟通,了解家教需求,为学生推荐合适的家教人员;3. 负责协调家教人员与学生的教学时间,确保教学质量;4. 负责处理家教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保障家教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教务管理考核与奖惩1. 学校定期对教务管理人员进行工作考核,确保其工作质量;2. 对表现优秀的教务管理人员给予奖励,对工作失误者进行处罚。
第四章市场推广第九条市场推广人员职责1. 负责家教业务的宣传、推广,提高学校在家教市场的知名度;2. 与家长、学生建立良好的关系,拓展家教业务;3. 定期收集市场信息,为学校提供市场分析报告。
第十条市场推广考核与奖惩1. 学校定期对市场推广人员进行工作考核,确保其工作成效;2. 对表现优秀的市场推广人员给予奖励,对工作失误者进行处罚。
家教室管理制度范文

家教室管理制度范文家教室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家教室的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家教室是提供学习和辅导服务的场所,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家教室的管理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高效。
第四条家教室管理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教育管理能力,负责制定和执行管理制度。
第五条家教室管理员应保密学生信息,不得泄露学生个人隐私。
第二章家教室的创建和注册第六条家教室的创建需要经过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办理工商部门注册手续。
第七条家教室应提供合法、安全、干净、整洁的学习环境。
第八条家教室内应设置充足的教学设备,包括投影仪、电脑、音响等。
第九条家教室应配备相应数量的教材和参考书籍,并保持及时更新。
第三章家教课程的安排和教学管理第十条家教课程根据学生的学习需求和目标进行制定,可以是个别辅导或小班辅导。
第十一条家教课程的教学计划应提前制定,并与学生及家长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家教课程的教材应符合国家教育部门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违禁或盗版教材。
第十三条家教课程的教学内容应具体、可行,并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兴趣爱好。
第十四条家教室应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保证学生专心听课和集中精力学习。
第十五条家教课程的教学质量应监控和评估,定期进行教学反馈和改进,并及时与学生及家长沟通。
第四章学员的行为规范第十六条学员应尊重家教室的规矩,不得损坏教学设备,保持教学环境的整洁和安静。
第十七条学员应按时参加上课,不得迟到和早退,如需请假,需提前与家教室管理员协商。
第十八条学员应端正学习态度,遵守课堂纪律,不得打闹、嬉笑和干扰他人学习。
第十九条学员应遵守家教室的安全规定,不得使用危险物品或进行有关安全的违规行为。
第二十条学员应保持与家教室管理员和教师的良好沟通和合作,并主动反馈学习情况和困难。
第五章家教室管理员的职责和权利第二十一条家教室管理员负责制定和实施管理制度,并解释制度的具体规定。
家教班教师管理制度

家教班教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家教班教师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教学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家教班内所有教师,包括全职和兼职教师。
第三条家教班教师应承担着培养学生成长的重要责任,应具备高度的教育专业素养和责任心,热爱岗位,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第四条家教班教师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不得擅自违规操作。
第五条家教班教师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指导,定期评估教师的教学表现,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第六条家教班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教育事业的发展方向,尊重学生的个性,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第七条家教班教师有权要求学生及其家长合理尊重和支持教师的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八条家教班教师管理制度由家教班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
第二章教师职责第九条家教班教师应当认真备课,按时上课,保证教学内容的连续性和系统性。
第十条家教班教师应当严格遵循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确保所授课程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家教班教师应当耐心指导学生,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和价值观。
第十二条家教班教师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综合素质,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学习方法和习惯。
第十三条家教班教师应当及时纠正学生的学习错误和不良习惯,促使学生及时改正,防止恶习根深蒂固。
第十四条家教班教师应当认真执行教学任务,严格控制课堂纪律,保证教学秩序。
第十五条家教班教师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不得私自请假或旷课。
第十六条家教班教师应当积极配合家教班管理部门的工作,执行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第十七条家教班教师应当保守学生的个人信息,不得随意透漏学生的隐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家教班教师应当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第三章教师管理第十九条家教班教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教师档案,包括教师的个人信息、教学经历、教学成绩等。
家教室管理制度

家教室管理制度一、教室管理(一)教室卫生管理1. 教室每天要进行定期清洁,保持整洁干净,要经常清洁教室地面、桌椅、黑板、门窗等物品。
2. 每周对教室进行彻底打扫,整理教室内的杂物,并确保废纸、废塑料等垃圾分类处理。
3. 教室内不得乱扔垃圾,要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二)教室秩序管理1. 学生应按时到达教室,不能迟到早退。
2. 学生进入教室后要保持安静,不能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其他学生的学习情绪。
3. 学生要保护教室的公共财物,不能随意破坏教室内的物品和设施。
4. 教室内不得吸烟,不得饮食,不得使用手机和其他电子产品,严禁赌博、打斗等行为。
(三)教室设备管理1. 学校提供的教室设备要正确使用,不能私自拆卸或损坏。
2. 学生应当爱护教室内各种设备,如桌椅、黑板、投影仪等,保持设施的整洁和完好。
3. 学生在使用教室设备时,要遵守设备使用规定,确保安全使用。
二、学员管理(一)学习态度管理1. 学员应遵守学校的学习纪律,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
2. 学员要按时完成家庭作业,复习考试知识,不能懈怠。
3. 学员要尊重老师,不得在教室内发表不文明的言论或行为。
(二)学习成绩管理1. 学员应按时参加考试,考试要诚信,不得作弊。
2. 学员考试成绩不达标时,要及时补习,提高自己的成绩。
3. 学校将定期评选优秀学员,并进行奖励。
(三)学员安全管理1. 学员在学校内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在校内进行打架斗殴等活动,要保持文明礼貌。
2. 学员要按时下课,避免在校内逗留时间过长。
3. 学员在校外要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得私自外出或在校外发生不良事件。
三、教师管理(一)教师教学管理1. 教师要认真备课,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教学内容要新颖丰富。
2. 教师要尊重学生,保持平等,不得恶语相向,要以身作则,为学生做出榜样。
3. 教师要及时批改学生的作业,给予学生及时的反馈。
(二)教师自身素质管理1. 教师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参加学习培训,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储备。
家教工作管理制度

家教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家教服务行为,保障学生、家长、家教服务机构和家教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家教服务,是指家教服务机构或者家教从业人员为学生提供放学后、周末、假期等时间内的辅导服务。
第三条从事家教服务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应当遵循合法、合规、诚信、公平的原则,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意愿,提供优质、高效、安全、便捷的服务。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家教服务机构开展规范、专业、高效的服务,提升家教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五条国家加强对家教服务行业的监管,依法查处违反家教服务管理的行为,保护学生、家长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家教服务机构第六条家教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合法的名称、地址和必要的场地;(二)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教员和管理人员;(三)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四)具备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条件;(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家教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八条家教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教员管理制度,对教员进行培训、考核,确保教员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第九条家教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学生档案,保存学生的基本信息和家教服务记录。
第十条家教服务机构应当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家教服务机构应当公开服务内容、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家教从业人员第十二条家教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三)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家教从业人员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家教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家教服务机构的规章制度,接受家教服务机构的培训、考核。
第十五条家教从业人员在提供家教服务过程中,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不得体罚、侮辱、诱骗学生。
家教部门工作策划书3篇

家教部门工作策划书3篇篇一家教部门工作策划书一、部门简介家教部门是学校或教育机构中负责组织和管理家教服务的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家教服务,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同时也为家长提供可靠的家教资源,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二、工作目标1. 为学生提供专业、负责、有爱心的家教服务,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3. 不断优化家教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4. 积极拓展家教市场,扩大业务规模。
三、工作内容1. 家教信息收集与整理(1)收集学生和家长的家教需求信息,并进行整理和分类。
(2)与学校、社区、教育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获取更多的家教信息。
(3)定期更新家教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 家教教师选拔与培训(1)制定家教教师选拔标准,确保选拔出优秀的家教教师。
(2)对家教教师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服务意识。
(3)建立家教教师档案,对家教教师进行管理和评估。
3. 家教服务匹配与安排(1)根据学生和家长的需求,匹配合适的家教教师。
(2)与家教教师和学生家长沟通,确定家教服务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3)安排家教教师进行试讲,确保教学质量。
4. 家教服务监督与评估(1)对家教教师的教学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教学质量。
(2)定期收集学生和家长的反馈意见,对家教教师进行评估。
(3)根据评估结果,对优秀的家教教师进行奖励,对不称职的家教教师进行调整或解聘。
5. 市场拓展与宣传(1)制定市场拓展计划,积极拓展家教市场。
(2)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家教服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3)与相关机构合作,开展家教服务推广活动。
四、工作流程1. 学生或家长提出家教需求。
2. 家教部门收集需求信息,并进行整理和分类。
3. 家教部门根据需求信息,匹配合适的家教教师。
4. 家教部门与家教教师和学生家长沟通,确定家教服务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5. 家教教师进行试讲,学生和家长对试讲进行评估。
6. 评估通过后,家教部门与学生和家长签订家教服务协议。
家教指导工作规章制度

家教指导工作规章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家教指导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保障教学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家教指导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教学能力和教学经验,能够熟练掌握所教科目的知识和教学方法,对学生有耐心和责任心。
第三条家教指导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学生的人格和隐私,不得利用家教机会进行违法活动。
第四条家教指导工作人员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自主学习能力。
第五条家教指导工作人员应定期向学生的家长汇报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进步情况,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
第六条家教指导工作人员应遵守教育教学纪律,严禁利用教学过程中的便利条件进行不正当行为。
第七条家教指导工作人员应当尊重学生的个人特点,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针对性地进行教学指导,帮助学生解决学习问题。
第八条家教指导工作人员应当注重教学效果的评估,及时调整教学方法和策略,提高教学质量。
第九条家教指导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不得以家教为名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第十条家教指导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教学合同,确保教学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保障学生的学习权益。
第十一条家教指导工作人员应当尊重学生的学习需求,合理安排教学时间和内容,不得强迫学生进行不必要的学习。
第十二条家教指导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参加教育培训,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素质,不断提升教学能力。
第十三条家教指导工作人员应当尊重学生的个人隐私,谨慎处理学生的个人信息,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家教指导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秉持教育公平和公正原则,不得歧视学生的性别、种族、宗教信仰等。
第十五条家教指导工作人员应当主动与学校和家长进行沟通,了解学生在学校的学习情况和需求,互相配合,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十六条家教指导工作人员应当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进步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学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性地进行教学指导。
第十七条家教指导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倡导绿色环保理念,倡导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长安校区家教中心工作制度

家教部工作制度简章(考试专用)1.上午第一班的工作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办公室,做好卫生打扫及文件整理工作。
2.工作时要全身心投入,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增强服务意识,热情接待来访家长及同学;接听电话时应注意礼貌用语。
4.登记时应保证本子上和电脑上信息一致,并确保内容详尽准确。
5.无家长与同学来访时应做相关的回访(回访时要准确记录家长反馈意见及建议)及催促家长尽快来登记等工作。
6.派发信息是要秉持对家长和家教负责的态度,坚持“晚上女生绝不外派”的原则。
7.家教部采取具体责任个人制,工作人员主动承担工作上的责任。
8.长安校区家教中心工作时间:早8:00至晚6:00.家教信息派发规范(考试专用)1,在获得家教资格证后,须参加岗前培训,获得一定家教知识,方可领取家教信息。
2,家教信息派发秉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并严格遵守“晚上不派女生”的规定,对家长和家教双方负责。
3,家教信息的派发对象,是陕师大已经考取家教资格证,并参加过岗前培训的同学。
4,第一次领取家教信息的科目取决于家教资格证上所通过的科目。
一般只能领取一条家教信息。
5,信息派出以前,应确保信息详尽,准确,对于家长证件未登记的信息,应提前告诉家教,问清其是否愿意等待,并讲清楚中心会催促家长尽快来登记。
6,派发信息时,要求家教出示本人的学生证和家教资格证,并查看其相关记录,审核后若家教满足条件,可将信息派出。
7,派发信息时要详细登记家教的相关信息,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级、院系、专业、学号、联系方式,并附上工作人员的姓名和派出日期。
8,派发信息时,如果家长未登记证件,则暂不告知家教家长的联系方式;如果家长已经登记过证件,中心和家教先签订一式两份的《安全协议书》,中心与家长各存一份,叮嘱家教认真阅读协议条款,并说明在和家长正式确立合作关系后,再到中心领取一式三份的《家教协议书》,家长和家教如实填写后,双方各执一份,送到中心一份。
9,若试讲失败,应持《安全协议书》至家教服务中心注销该家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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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教部工作流程及制度修改版
一、咨询师咨询师工作要求遵循咨询师工作制度。
咨询师在谈家长时,要求做到说话真实可信。
不能随便将专职教师包装成一线教师。
一线教师不能告诉家长姓名及其哪个学校。
咨询师基本工资及提成遵循以下比例15万以内1% 基本工资120015万~25万
1、5% 基本工资150025万以上2% 基本工资1800 关于退费: 四次课之内退费咨询师取消提成超过四次课咨询师不负责任续费: 一个月之内续费咨询师0、8% 咨询师如果出现随意超越权限,随意承诺家长一些额外条件(包括上门,包装老师),扣咨询师100元。
咨询师请假:平时可以调休。
如果周六日请假,需提前三天,病假拿医生证明(不扣钱),每天扣100元。
(特殊情况报郭老师批准)二、教务部班主任的工作要求需遵循班主任工作制度。
班主任主要负责学生的全程跟终及回访,及时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教务的基本工资:底薪2000元工作量工资:超过60个单子每多一个单子10元。
奖金:一个单子若全程跟踪到底(不出现退费)提成0、5% 续费:一个月之内续费0、2%,一个月之后续费拿1%,拿完续费提成后不再拿跟终提成、退费:两次之内,凡由于班主任工作不
到位,出现退费的情况,扣班主任0。
5%,两次课之后,如教务工作不到位,出现家长与老师单签的情况,或者其它由于教务工作不到位的情况,如教室安排不当,未及时和家长和老师联系退单的情况,每个单子扣0。
5%。
关于请假:平时可以调休。
如果周六日请假,每天扣100元。
(特殊情况报周老师批准)三、分派部分派基本工资1800元咨询师签完单后应详细填写学生信息表,交分派和教务各一份,并将学生情况及家长要求详细告之分派及班主任。
试讲时间最好定在两到三天以后,以便分派能有时间找到适合的老师。
如果家长要求太急,甚至当天就要上课,最好先征求分派意见,确定能派出适合的老师才能承诺。
分派部接单后应按咨询师的要求着手选派老师,选派好老师后应由咨询师和班主任共同面试(如老师为重点中学在职或口碑极好电话沟通也可),在面试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1、能否有充足的时间保证
2、家教老师的优势学科是否与学生的缺科相补
3、是否具有根据学生情况制定相应计划、教法的初步能力
4、是否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5、杜绝无时间观和个人品质不良的家教老师双方都认为适合方可安排试讲。
如不适合或把握不大,应重新选派,直到满意为止。
特殊情况:
1、若咨询师点名要哪个老师,根据老师时间,尽量安排,安排老师根据咨询师先来后到的顺序。
(以交费为准)。
2、咨询师与班主任要敢于用新老师,并对新老师进行培训。
分派奖金:分派老师最好是一次成功,如果一次成功,每个单子奖励15元。
如果首次安排老师未成功,二次安排不给奖金。
如果首次安排未成功出现退费情况,每个单子扣分派50元。
如果二次安排仍未成功,出现退费的情况,每个单子扣分派100元。
试讲成功后(两次课后)再退费的情况分派不负责任。
分派尽量保证专职教师休息的时间不排课。
关于分派请假:平时可以调休。
如果周六日请假,每天扣100元。
(特殊情况报周老师批准)四、专职教师专职教师职责:尽心尽力带好课,努力提高学生成绩,完成教研工作。
专职教师工资体系:试用期:1800元/月(30小时以内)
超出工资:0—20小时20元/小时20—40小时40元/小时超出40小时60元/小时试用期后:本科生2500元/40小时研究生2500元/30小时超出工资: 0—20小时30元/小时20—40小时50元/小时超过40小时70元/小时关于专职教师上门:专职教师上门的时间全部安排在晚上,每次上课发10元路补。
专职教师的带薪假:专职教师工作两年后,可获得一个月的带薪假。
巨人家教中心教师管理制度一、专职或兼职教师接单后须保证把学员课时进行到底,如果出现中途由于教师时间不能保证退单的情况,扣教师两次课工资。
二、专职或兼职教师接单后,如果两次课试讲未通过,计一次工资,如果一次未通过,不计课时工资。
(重点校教师除外)(教务视具体情况而定)三、专职或兼职教师每次课前需提前15分钟到达上课地点,如果出现迟到现象,扣老师一课时工资(1小时),如果没提前15分钟到,罚5元(一周内交教务),如未按时上交者,扣一小时工资。
四、专职或兼职教师给学生上足三次课后需给每位学员制定学习计划(学员所交学时),每个月需给学员学习情况进行总结,由家长签字,然后上交班主任。
如果未按要求给学员制定学习计划,罚20元。
如果未按要求对学员学习情况进行总结,罚10元。
五、专职或兼职教师如果在学员课程结束后,学员非常满意,要求续单,奖金为续单总额3%。
六、专职或兼职教师接单后,必须和班主任及咨询师见面沟通,了解学员情况。
如果在中心接单四个及以上者,兼职教师可以和班主任及咨询师电话沟通。
七、专职或兼职教师若遇特殊情况,需更改教学时间或地点,需先和家长商量好,如果家长同意,报教务。
如果家长不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教学时间和地点。
八、专职或兼职教师违背职业道德,出现私自和家长联系签单的情况,经查证属实后,扣罚当月所有工资,自动离职。
九、专职教师需服从分派安排,不得出现无故推单的情况。
、专职教师每月至少完成一篇教研任务(每篇至少1500字以上)如果特别优秀的,报段青审批,可以字数不限。
一、专职教师执行打卡制度,上班时间为每周一到周五早九点——晚六点,(除去两天休息)周六日时间及平时晚上时间随学生课程灵活安排。
二、专职教师请假。
专职教师平时如果学生时间不冲突,可以调休。
如果学生时间冲突请假,每天扣50元。
如果周六日请假,每天扣100元。
三、老师上课严禁接打手机,发现一次扣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