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费的增值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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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费的增值税处理探讨

运费的增值税处理探讨
单位 对外 支 付 的运 费 。在抵扣 进项税 额时 . 位 对外 支 付 的运 费要 注 意抵 单 扣范 围 、 扣 凭证 、 扣 时 问 、 扣金 抵 抵 抵
开 具 的运输发 票 .应 当 自开 票 之 日起
9 0天 内向主管 围税 局 申报抵 扣 ,超过
9 0天的不 得予 以抵 扣 增值税 一般 纳 税 人取 得 2 1 年 1 1日以后开具 的 00 月 增值税 专用 发票 、 公路 内河 货物运输业 统一发 票和机动车销售统 一发票 , 在 应 开 具之 日起 1 0日内到税 务机 关办理 8
纳 税 人 取 得 所 有 需 计 算 抵 扣 增 值 税 进项 税 额 的运输 发票 , 根 据相 应
关 运 输发 票 逐 张填 写 《 增值 税 运输 发
票 抵 扣清 单 》 ,在 进 行 增值 税 纳税 申
报 时 ,除 按 现 行 规 定 申报 报 表 资 料
是 否 开 具增 值税 专 用 发票 、 通发 票 普
( 视 同 购进 , 下 同 ) 务 , 销 售 含 以 业 或 ( 视 同 销 售 , 下 同 ) 务 : 进 业 含 以 业 购 务 , 与 进 项 税 额相 关 , 则 符合 进 项 税
额 抵 扣 条 件的 。可 以抵扣 进 项 税额 ; 销 售 业 务 , 与 销 项 税 额 相 关 , 论 则 无
规 定 的纳 税 人 自用 消费 品 :本 条第
清 单 。纳 税人 除 报送 清单 纸 质 资料 外 , 需 同 时报 送 < 值 税 运 输 发 票 还 增 抵 扣 清单 》 电子 信 息 。未 单 独报 送 的 《 值税 运 输 发票 抵 扣 清单 》 纸质 资 增
料 及 电子 信 息 的 , 运输 发票 进项 税 其 额 不得 抵扣 。如果 纳税 人未 按规定 要

运费增值税计算方法

运费增值税计算方法

运费增值税计算方法运费增值税是指在货物或者服务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运费所需要缴纳的增值税。

计算运费增值税的方法基于以下几个方面:货物类型、运输方式、运输距离和增值税率。

首先,货物类型是计算运费增值税的重要因素之一。

根据增值税法的规定,一些货物可能享受减免税或者降低税率的政策,而另一些货物则需要缴纳全额的增值税。

因此,在计算运费增值税时,需要确定货物所属的税率类别。

其次,运输方式也对计算运费增值税的方法产生影响。

根据增值税法的规定,不同的运输方式对应着不同的增值税计算方式。

一般来说,陆路运输和内河运输的增值税计算方法比较简单,按照货物的运输金额乘以适用税率即可得到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而对于海运、航空运输和铁路运输等跨境运输方式,计算方法可能更加复杂,需要考虑一些特殊因素,例如运输距离、税率等。

运输距离也是计算运费增值税的重要因素之一。

根据增值税法的规定,运输距离不同,在计算运费增值税时会按照不同的方式进行折算。

一般来说,运输距离越远,所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就越高。

因此,在计算运费增值税时,需要根据运输距离进行相应的计算调整。

最后,增值税率是计算运费增值税的决定性因素之一。

根据国家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同的货物和服务对应着不同的增值税率。

在计算运费增值税时,需要根据具体的货物分类和税率规定,选择适用的增值税率进行计算。

总的来说,计算运费增值税的方法是综合考虑货物类型、运输方式、运输距离和增值税率等多个因素进行计算的。

通过准确理解和应用这些计算方法,可以确保运费增值税的准确计算和缴纳。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为了确保计算的准确性,税务部门或相关专业人士可以提供更为详细和具体的计算指导。

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议咨询相关专业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计算方法和结果。

综上所述,运费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涉及多个方面的因素,包括货物类型、运输方式、运输距离和增值税率等。

了解并正确应用这些因素,可以准确计算和缴纳运费增值税。

在进行相关计算时,建议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计算指导。

运费的税务处理

运费的税务处理

【运费的税务处理】运输劳务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所以在增值税计算中提到运输发票,是没有必要区分含税还是不含税的。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运费在增值税中的处理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货物的同时为购货方提供运输劳务而向购货方收取的运费,视为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中征税。

税法规定,价外费用一律视为含税金额,所以在计算销项税额时应换算为不含税金额并入销售额中。

不含税金额=运费÷(1+17%或13%);(2)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对外支付的运费或者是购进货物时支付的运费,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货运发票,可以按照运费金额的7%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老师在这里的讲课中提到了进口增值税,请问在比较内销货物增值税与外购原辅材料等的进项税额时,"内销货物增值税"是包括进口产品交的增值税吗? 内销货物增值税销项税额不包括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

计算本期国内应缴纳的增值税时,符合条件的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是可以抵扣的先计算应纳增值税,如果为正数,就需要缴纳增值税,不再计算出口退税。

如果为负数,则需要计算出口退税,其中关键是要明白免抵税额。

老师举例说明一下:当期免抵税额,是当期应交的内销增值税,抵减了应退的出口退税。

举个例子,假如企业对内销和出口分开核算。

本期内销的销售额=500万元,为内销而购进的货物=400万元为外销而购进的货物为450万元,外销的出口额为450万元。

退税率为13%假如企业是分别核算的,则内销应交的增值税=500*0.17-400*0.17=17万元外销的应退税额=450*0.13=58.5万元则企业本月要交17万元税款的“钱”,同时收到58.5万元的退税款的“钱”。

综合来看,企业的“钱”是增加了41.5万元如果按照“免、抵、退”计算出口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450×(17%-13%)=18万元本期的增值税进项税=400*0.17+450*0.17=144.5万元本期应交的增值税a=500*0.17-(144.5-18)=-41.5万元本期“免、抵、退”税额b=450×0.13=58.5本期应交的增值税a<本期“免、抵、退”税额b则按照较小的数41.5万元退税。

“营改增”后,混合销售行为发生运费怎么处理

“营改增”后,混合销售行为发生运费怎么处理

“营改增”后,混合销售⾏为发⽣运费怎么处理经国务院批准,⾃2013年8⽉1⽇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

“扩围”后的新政,税率规定如下:⼀般纳税⼈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17%税率;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适⽤11%税率;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适⽤6%税率;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特别规定的应税服务适⽤于零税率;⼩规模纳税⼈提供应税劳务适⽤3%的征收率。

增值税暂⾏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项销售⾏为如果既涉及货物⼜涉及⾮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为。

“营改增”以前,增值税⼀般纳税⼈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向购买⽅收取货款的同时收取运费,此项销售⾏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涉及⾮增值税应税劳务,该⾏为被认定为混合销售⾏为,销售额和运费⼀并征收增值税,对运输劳务收⼊不再征收营业税。

“营改增”后,运输劳务不再属于⾮增值税应税劳务,所以上述业务不再属于混合销售,提供运输应税劳务与销售货物取得的收⼊应当分别缴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附件1第三⼗五条规定,纳税⼈提供适⽤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应当分别核算适⽤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适⽤税率。

使⽤⾃有运输⼯具完成货物运输有⾃备运输⼯具的企业,在向客户销售货物的同时,为客户提供所售货物的运输劳务。

根据增值税法规定,其运费应与货物销售额⼀起征收增值税。

例1,甲⽣产企业向⼄⼯业企业销售⼀批货物并负责运输,货物适⽤增值税税率为17%,甲为增值税⼀般纳税⼈。

货物价款100000元,甲向⼄提供所售货物运输劳务同时收取运费1110元,以上款项均通过银⾏转账结算,甲向⼄分别开具增值税专⽤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发票。

甲会计处理:借:银⾏存款118110贷:主营业务收⼊100000其他业务收⼊1000[1110÷(1+1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110[100000×17%+1110÷(1+11%)×11%]。

以现金支付销售产品运费1100,增值税99

以现金支付销售产品运费1100,增值税99

以现金支付销售产品运费1100,增值税9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以及相关规定,对于销售产品的运费,需要按照正常的计算方式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销售额× 适用税率。

具体适用税率取决于不同的产品类别。

在这个回答中,您并没有提供关于销售额的具体信息,因此无法计算出所需要缴纳的增值税金额。

对于现金支付产品的运费,通常的做法是向销售方支付货款后再额外支付运费。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是由他人从您处收购,那么您可以与对方协商明确运费的具体金额,然后使用现金进行支付。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现金支付涉及较大金额时,为避免安全问题以及财物纠纷,建议采用正规的支付方式,比如银行转账或者使用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这样可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和便捷性,同时也有利于双方交易的记录和后续维权。

会计实务运费收入与运费支出会计处理

会计实务运费收入与运费支出会计处理

运费收入与运费支出会计处理一、运费收入会计处理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例1]甲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给乙企业产品,开出增值税发票上注明价款20万元,收到购货方乙企业转账支票一张。

购买方乙企业要求送货上门,运费由乙企业负担,由甲企业自己的运输车队负责运输,且乙企业另以现金支付给甲企业该批货物运费1000元。

计算甲企业的销项税税额,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甲企业的销项税额=200000x17%+100® (1 + 17% X 17%=34145.3(元)借:银行存款234000库存现金1000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其他业务收入854.7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145.3二、运费支出会计处理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勺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二运输费用金额X扣除率,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四)项所称运输费用金额,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例2]甲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原材料取得增值税发票上注明价款20万元,已入库,支付给运输企业的运输费1000元(货票上注明运费770元、保险费100元、装卸费100元、建设基金30元)。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何进行不同情况下运费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增值税⼀般纳税⼈如何进⾏不同情况下运费的税务及会计处理运费同企业⽇常购销活动息息相关,⼀般纳税⼈提供运输劳务收取的运费,应当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运费并⼊销售额是否需要价税分离?⽀付运费的⼀般纳税⼈,在什么情况下准予抵扣进项税额?应按何种⽐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收取或者⽀付运费如何进⾏会计处理?对许多财务⼈员来说,运费的税务及会计处理问题,是⼯作中的⼀个难题。

⼀、销售额中包含运费的税务及会计处理销售⽅负担的运费,如果通过提⾼所售商品的价格来回收,⽽不单独收取运费,则所负担的运费通过提价已经并⼊销售额中,不必单独处理;如果委托运输公司运输井取得运输发票,⽀付运费后不单独向购买⽅收取,则取得运输发票后按照运输发票上注明的运费⾦额和建设基⾦之和(以下简称运费)的7%计算进项税额,其余作为销售费⽤。

⽀付运费能否抵扣进项税额,条件有四:⼀是所运输的货物(不包括⾃⽤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准予抵扣进项税额;⼆是取得准予作为抵扣凭证的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三是准予计算进顶税额抵扣的货物运费是指运输费⽤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费⾦额、建设基⾦,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四是在法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申报期内抵扣进项税额。

⼆、代垫运费的税务及会计处理(⼀)符合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般纳税⼈销售货物,经购销双⽅约定由销售⽅委托运输公司将货物运达购买⽅,同时先由销售⽅垫付运费,货物运达购买⽅后,购买⽅再归还销售⽅垫付的运费,对销售⽅⽽⾔称为代垫运费。

代垫运费同时符合承运部门的运输费⽤发票开具给购买⽅、纳税⼈(销售⽅)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两个条件的,由于销售⽅只是代垫运费,⽆论所销售货物适⽤税率多少,都不征收增值税,但代垫的装卸费等价外费⽤应价税分离后并⼊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销售⽅代垫运费时,应借记应收账款,贷记银⾏存款;收到购买⽅⽀付的运费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购买⽅⽀付运费的,按照运输费⽤结算单据上注明运费的7%计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其余⾦额作为采购物资的成本。

一般纳税人运费的财税分析


般纳税人运费的财税分析
谭清风 广 东省电子商务技师学 院 广 东 广州 5 1 0 6 6 3
【 摘 要】 运 费在财税 处理 中一直是值得关注的 问题 。本文针对 “ 营业税 改征 增值税 ”后 ,原一般纳税人和试点一般 纳税人 支付运 费如何抵税及取 得运 费收入如何 计税等 问题进行分析。 【 关键词 】原一般纳税人 试点一般纳税人 运 费 财税 分析 中图分类号:F 8 1 0 . 4 2 文献标 识码 :A 文章编号 :1 0 0 9 - 4 0 6 7 ( 2 0 1 3 ) 1 1 - 1 8 3 — 0 1
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服务的销售额。
税项 目等所耗用 的购进货物等支付运输费用 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
中抵扣 ,已抵扣运输费用 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进项税额转 出。 2 . 购进货物 支付 试点纳税人运输 费用 ( 1 ) 接受试点一般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服务 , 从提供方取得货物运
征收营业税 的,允许其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扣除支付给非试
点纳税人 ( 指试点地 区不按照 《 试点实施办法 》缴纳增值税 的纳税人和 非试点地 区的纳税人 ) 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所 以原来 实行差额征税 政策 的运输企业 ,营改增之后还可以按照规定继续实行差额征收。 ( 3 ) 试 纳税人 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 按照 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 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
输业统一发票 , 按3 %的税率交纳营业税 , 计人 “ 营业税金及附加” 科 目, 在计算所得税时可在所得额中扣除 。
按会计准则 规定 ,无论工业企业还是商业企业 , 存货采购途 中发生 的运输费 、装卸费 、 保 险费等费用应计入存货成本 。同时增值税暂行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的税务处理


关缝 渊 :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 运 费 抵扣 价外 费用
增值 税应 纳税 额 。 合多 年 的税 法教 学 , 文就 工业企 业 增 结 本 值税 一般 纳税 人运 费 的增 值税 处 理 问题进 行 了分析 。

发 生 的运费 也不能 计算 抵扣 进项 税 ;所 购 入货 物发 生进 项 税 额转 出 ,则相应 的购入该 货物 所发 生 的已抵 扣运 费 的进
依7 %的扣除 率计 算进项 税额 , 但随 同运输费 支付 的装 卸费 、
实 务 与 操 作
蹭镄
口 费 琳 琪 姜 丰 凯
购进 或 销售 货物 的 过程 中经 常会 发 生运 费 ,按照 增值 税 暂行 条例
穗 爨渤
税 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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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农 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辽 宁 营 口 l 5 1 ) 辽 124

摘 要 : 费是企业购销业务 中经 常发 生的费用, 运 运费的收支与增值税 有着密切的联 系, 税法对不 同运费的增值税税务处理规定有所不 同, 这
金 额 10 0 即 9 0 10 元 的 7 0 ( 0 + O ) %计入 进 项 税 额 , 余 的 运 其
费金 额计 入 所购货 物 的成本 。 甲企 业 对运费 的会 计处 理为 : 借 : 材料 原 应 交税 费—— 应 交增 值税 ( 项税 额 ) 进 贷 : 行存 款 银 1 3 0 0 7 0 110 0
将 直接 影 响 到 增值 税 一般 纳税人 应 纳税 额 问题 。 正确 理 解 并运 用税 法
及 其实施 细则 的规 定 ,对 不 同类别 的运 费, 增值 税 的税 务处理 有所 不 同 , 将直 这 接 影 响到 纳 税 人 增 值 税 应 纳 税 额 的 高

销售合同上的运费怎么开票

一、合同约定运费承担方1. 若合同中约定运费由销售方承担,则销售方在向运输单位支付运费后,需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运输发票。

销售方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将运费作为价外费用,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确认销售费用:根据取得的运输发票,确认销售费用及增值税进项税额。

(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和运费,并将运费作为价外费用单独列示。

2. 若合同中约定运费由购买方承担,则购买方需自行向运输单位支付运费,并取得运输发票。

销售方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将运费作为价外费用,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代垫运费:销售方将代垫的运费作为暂付款处理,不影响销售额和增值税额。

(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并将代垫的运费作为价外费用单独列示。

二、运费开具增值税发票1. 若运输单位开具的运输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销售方在取得该发票后,需将运费作为价外费用,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确认销售费用:根据取得的运输发票,确认销售费用及增值税进项税额。

(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和运费,并将运费作为价外费用单独列示。

2. 若运输单位开具的运输发票为普通发票,则销售方在取得该发票后,需将运费作为价外费用,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确认销售费用:根据取得的运输发票,确认销售费用。

(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并将运费作为价外费用单独列示。

三、混合销售情况下的运费开票1. 若销售合同中既包含货物销售,又包含运输服务,则属于混合销售。

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需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2)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2. 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将运费作为价外费用,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确认销售费用:根据取得的运输发票,确认销售费用及增值税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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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某电视机厂向外地某商场批发彩电一批,为了保证及时供货,双方议定由该厂动用自己的卡车向商场运去。

电视机厂除收取彩电款外还收取运输费5850元.本文只讨论运费,货
款省略’ 。

经分析,电视机厂在这笔彩电销售活动中,把电视机运到外地某商场指定地点,同时收取运费,这就发生了混合销售行为,应视为销售货物,取得的运输费和货款一并作为货物销售额,按一般纳税人17% 税率征收增值税,对此运费收入不再单独征收营业税。

运费劳务的销售额5850/(1+17%)=5000(元)
运费劳务的销项税额5000*17%=850元。

1、销货方(电视机厂):
借:银行存款585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
2、购货方(商场):
借:销售费用/产品成本 5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
贷:银行存款5850
一自己进行运输装卸,随后向购货方收取劳务费。

二是委托从事货物运输的运输单位承运,企业先支付承运部门运输费用,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销货方,销货方入帐后再向购货方收回运费。

三是销货方代理运费,即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销货方亦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

四是销货方承担运费,但不向购买方收取,追加销售费用,减少利润。

根据税法规定,第一种情况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前已作讨论。

第三种情况属于同时满足《增《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增值税销售额中的价外费用(实属价外收入)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运输装卸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①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②纳税人将该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凡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如何规定,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不属价外费用。

只有第二情况属于税法规定的价外费用。

税法规定,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

但对价外费用部分计提的由销货方承担的销项税额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财会制度没有明确规定,因而在实际工作中有各种不同的处理方法。

笔者认为应根据销货方的具体情况作“销售费用”核算为宜。

对价外费用计税的税基也应该是价外费用全额,且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它不是产品销售或商品销售,
与混合销售行为有很大区别。

假设甲为销售方,乙为购买方,丙为运输公司。

实际业务的具体类型和会计处理如下:
情况一:甲方向乙方销售货物,由甲方委托丙方进行运输,约定运费100 元由乙方承担,甲方先垫付运费。

具体操作步骤为:①甲方(销货方)联系承运方并垫付运费给丙方(承运方);
②丙方(承运方)开具抬头是乙方的运费发票交给甲方(销货方);
③甲方(销货方)将发票转交给乙方(购货方);
④乙方(购货方)支付运费给甲方(销货方)。

这种情况在现实中非常普遍,因为甲方是销售方,货物就会由甲方负责运输,一般是由甲方出面联系运输单位,并先垫付运费。

该业务中的运费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代垫运费确认的两个条件:①运费发票抬头为乙方;②甲方把发票转交给了乙方。

那么,甲方代垫的运费就不属于价外费用,而属于代垫运费。

甲方支付运费时:
借:其他应收款——乙100 元
贷:银行存款100 元
乙方收到运费发票并向甲方支付运费时:
借:原材料93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 元
贷:银行存款100 元。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运费:
借:银行存款100 元
贷:其他应收款——乙100 元。

丙方开具运费发票时:
借:银行存款100 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元。

丙方需缴纳营业税,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3元(100×3%)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3 元。

情况二:甲方向乙方销售货物,由甲方委托丙方进行运输,售价包括100 元运费。

具体操作步骤为:①甲方(销货方)联系承运方并支付运费给丙方(承运方);
②丙方(承运方)开具发票抬头是甲方的运费发票给甲方(销货方);
③甲方在原销售价格外另开具100 元销售发票给乙方,收取100 元运费;
④乙方收到甲方的销售发票时支付100 元运费给甲方。

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向乙方收取的运费就属于价外费用,应缴纳增值税。

这种情况与情况一最大的区别是,运费发票的抬头是销货方,购货方是根据销货方的销售发票来支付100 元运费的。

甲方支付运费时:
借:销售费用93 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 元
贷:银行存款100 元。

甲方开具销售发票收取乙公司运费时
借:银行存款1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85.47 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4.53 元。

丙方开具运费发票时
借:银行存款100 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元。

丙方需缴纳营业税,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3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3 元。

情况三:甲方向乙方销售货物,并由甲方委托丙方进行运输,甲方支付丙方100 元运费,运费发票抬头为甲方。

具体操作步骤为:①甲方(销货方)联系承运方并支付运费给丙方(承运方);
②丙方(承运方)开具发票抬头是甲方的运费发票给甲方(销货方)。

这种情况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非常普遍,甲方为了促销,会提供很好的服务,包括免费送货,一般是由甲方联系运输单位,并先支付运费。

此种情况下的运费既不属于代垫运费,也不属于增值税销售额中的价外费用,运费只是销货方的销售费用的一部分,因为运费发票的抬头是甲方,甲方还可以抵扣运费的7%。

甲方支付运费时:
借:销售费用93 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 元
贷:银行存款100 元。

丙方开具运费发票时
借:银行存款100 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元。

丙方需缴纳营业税,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3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3 元。

情况四:甲方向乙方销售货物,由于价格低廉,双方协议由乙方自行运输。

乙方委托丙方进行运输,乙方支付丙方100元的运费,运费发票抬头是乙方。

具体操作步骤为:①乙方(购货方)联系承运方并支付运费给丙方(承运方);
②丙方(承运方)开具发票抬头是乙方的运费发票给乙方(购货方)。

如果货物实际销售价格低于市价或者货物为紧俏产品,则销售方就不会负责货物的运输。

此种情况下的运费既不属于代垫运费,也不属于增值税销售额的价外费用,运费只是乙方购买货物成本的一部分,因为运费发票的抬头是乙方,乙方可以抵扣运费的7%。

乙方支付运费时
借:材料采购93 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 元贷:银行存款100 元。

丙方开具运费发票时
借:银行存款100 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元。

丙方需缴纳营业税,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3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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