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用车管理制度
旅游公司营运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旅游公司营运车的安全、高效、文明、规范运营,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司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营运车辆及其驾驶员、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车辆购置1. 车辆购置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2. 购置车辆应充分考虑车辆的安全性、舒适性、环保性等因素。
第五条车辆维护与保养1. 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 驾驶员应及时报告车辆故障,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3.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
第六条车辆使用1. 车辆使用前,驾驶员应检查车辆状态,确保安全。
2.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不得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3. 乘客座位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确保乘客安全。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七条驾驶员招聘与培训1. 驾驶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驾驶资格,并通过公司组织的培训。
2. 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第八条驾驶员职责1. 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2. 关心乘客,提供优质服务。
3. 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考核。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九条安全教育1. 定期对驾驶员和乘客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 对新驾驶员和乘客进行专项安全教育。
第十条事故处理1. 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
2. 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处理事故,确保事故得到妥善处理。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十一条服务质量1. 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满足游客需求。
2. 定期收集游客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考核与奖惩1. 对驾驶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驾驶技能、服务质量、安全记录等。
2. 对表现优秀的驾驶员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驾驶员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旅游景区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旅游景区车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旅游景区车辆管理,维护景区交通秩序,保障游客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旅游景区(景点)的车辆管理工作。
第三条旅游景区车辆管理应遵循依法管理、文明服务、安全第一、方便游客的原则。
第四条旅游景区车辆管理责任主体为景区管理单位,负责制定和实施景区车辆管理制度,确保景区交通秩序良好。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五条旅游景区应设立专门的停车场,停车场面积应满足游客停车需求。
停车场应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确保游客停车安全。
第六条旅游景区应设立明确的交通标志,引导游客按规定路线行驶,禁止游客在非停车区域停放车辆。
第七条旅游景区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并遵守景区内的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
第八条旅游景区内的车辆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
第九条旅游景区车辆应遵守环保规定,不得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标准。
第十条旅游景区应加强对车辆停放的管理,确保车辆停放整齐、有序,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出口等。
第十一条旅游景区内的居民、单位及游客应遵守景区车辆管理制度,不得在非停车区域停放车辆。
第三章通行证管理第十二条旅游景区可根据需要设立通行证管理制度,对进入景区的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
第十三条通行证的发放范围包括:景区内部居民、单位、经营户等。
第十四条通行证应按照景区管理单位的规定进行申请、发放、使用和注销。
第十五条持有通行证的车辆应遵守景区车辆管理制度,服从景区工作人员的指挥。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的,景区管理单位有权责令改正,并可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违反景区车辆管理制度的,可采取的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通行证等。
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旅游景区管理单位。
第二十一条旅游景区管理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旅行社用车安全管理制度7篇,旅游部门对旅行社用车的要求

旅行社用车安全管理制度7篇,旅游部门对旅行社用车的要求业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中国旅游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要贯彻按质论价的原则,明码标价、合理收费。
要从方便客人和用户出发,增加服务项目,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范围第四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经理(队长)负责制。
经理(队长)负责公司(车船队)的全面生产业务行政工作。
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可设副经理(副队长),协助经理工作。
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有关公司(车船队)的生产、财务计划、设备管理、人事调配、职工奖惩、职工福利等重大事项,要经集体讨论通过,报主管领导部门审批。
第五条本着精简的原则,设必要的职能机构。
公司(队)下可设科、室(股)或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生产业务、安全、技术、统计、财会、政工人事、职工培训、物资供应等日常工作。
第六条要建立和健全既适合于经营管理,又能充分发挥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各种管理制度。
核心是各级岗位责任制、职工文化技术培训制、安全监督检查制、车辆保养维修制和设备管理、物品管理、劳保福利、奖惩等制度。
第三章服务工作第七条贯彻“友谊为上、宾客第一、优质服务、经济受益”的原则,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的活动,坚持文明服务,做到主动、热情、礼貌、周到的服务,要保证安全舒适,准确及时,团结协作,不出差错。
第八条职工要积极学习外语,做到能用外语同客人进行业务会话。
并把这一条列为今后考核录用职工的条件之一。
第四章计划与财务管理第九条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遵守财经纪律,实行经济核算,加强成本管理,合理摊提各项费用。
第十条要建立健全财务机构和配备财会人员,对财会人员保持稳定,维护其职权,发挥其监督检查作用。
第十一条各项计划指标的制定,要充分发动群众讨论,要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月度、季度、年度生产计划,采取有力措施保证计划的完成。
第十二条要坚决执行财会制度,按规定要求,上报有关月、季、年度财务报告和预决算。
旅游车辆停放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旅游车辆停放管理,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旅游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景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景区内所有旅游车辆停放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旅游车辆停放行为,提高景区管理水平,确保景区环境整洁、秩序井然。
第二章停车区域划分第四条景区停车场分为以下区域:1. 旅游大巴停车区:用于停放旅游大巴车。
2. 小型车辆停车区:用于停放小型轿车、面包车等。
3. 特殊车辆停车区:用于停放救护车、警车等特殊车辆。
4. 临时停车区:用于游客临时停车。
第五条各停车区域设置明显的标志,引导游客按照规定停放车辆。
第三章停车规定第六条旅游车辆必须按照规定区域停放,不得随意停放或占用他人车位。
第七条旅游车辆停放时,应保持车头朝外,方便车辆进出和救援。
第八条旅游车辆停放时,不得影响景区内道路通行和消防通道畅通。
第九条严禁在景区内违规占道停车、乱停乱放。
第十条旅游车辆驾驶员应遵守景区规定,服从管理人员指挥。
第四章停车管理第十一条景区设置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旅游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管理人员应加强巡逻,确保景区内车辆停放秩序良好。
第十三条管理人员对违规停车的车辆,应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对屡教不改的,可采取拖移车辆等措施。
第十四条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停车场设施,确保设施完好,及时修复损坏设施。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十五条景区内发生车辆事故,应立即报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六条景区管理人员应协助事故双方进行事故处理,保护现场,协助调查。
第十七条景区管理人员应做好事故记录,并及时上报景区领导。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景区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旨在规范旅游车辆停放行为,提高景区管理水平,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共同维护景区良好秩序。
旅游景区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旅游景区车辆安全管理,保障游客和景区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景区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旅游景区内所有车辆,包括游客自驾车、旅游大巴、景区工作车辆等。
第三条旅游景区车辆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旅游景区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车辆安全标准,并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入景区。
第五条游客自驾车进入景区,应提前在景区官方网站或服务窗口报名,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第六条旅游大巴及其他工作车辆进入景区,须提前向景区管理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第七条景区管理部门应设立车辆专用停车场,并明确标识,车辆须停放在指定区域。
第八条严禁车辆在景区内随意停放、乱穿马路、超速行驶、逆行等违法行为。
第九条景区内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遇特殊情况需减速慢行。
第十条景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车辆停放的管理,确保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第十一条景区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二条景区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的安全管理、调度和监督。
第十三条车辆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车辆管理知识和技能,熟悉景区路况。
第十四条车辆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车辆和人员予以制止。
第十五条景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车辆驾驶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十六条景区管理部门应制定车辆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发生车辆事故时,车辆管理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协助受伤人员救治,并保护现场。
第十八条事故发生后,景区管理部门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景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加强旅游景区车辆安全管理,保障游客和景区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景区正常秩序。
景区管理部门及全体员工应认真遵守本制度,共同营造安全、舒适的旅游环境。
旅游用车安全管理制度

旅游用车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旅游用车行业经营秩序,加强旅游用车运输安全管理,保障旅客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一切从事旅游用车经营的单位和驾驶人员。
旅游用车包括旅游大巴、旅游中巴、旅游小巴等各类载客车辆。
第三条旅游用车应当依法取得合格的旅游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合格,车内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第四条驾驶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和从业资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保证安全驾驶。
第五条旅游用车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确保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安全。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六条旅游用车应当定期进行检修和保养,保证车辆各项功能正常,安全设施有效。
第七条旅游用车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配置急救箱、灭火器等应急设备,保证在紧急情况下及时处理。
第八条旅游用车应当定期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确保车辆在路上运行安全。
第九条驾驶人员应当对车辆进行日常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第十条驾驶人员应当熟悉车辆使用说明书,了解车辆各项功能及操作方法。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十一条驾驶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和驾驶证,且驾龄不少于3年。
第十二条驾驶人员应当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酒驾、不毒驾。
第十三条驾驶人员应当具备应急处理事故的基本技能,包括急救知识、火灾扑救等。
第十四条驾驶人员应当保持良好驾驶习惯,不施行危险驾驶行为,保障车辆及乘客安全。
第十五条驾驶人员应当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安排,不得擅自私运货物或乘客。
第四章安全培训第十六条旅游用车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驾驶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技巧、应急处理等内容。
第十七条驾驶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及时更新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旅游用车经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模拟演练,提高驾驶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九条驾驶人员在参加安全培训和演练期间,应当全力配合,认真学习,不得有旷课、早退、迟到等行为。
旅游车队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旅游车队的安全管理,确保旅游活动顺利进行,保障游客和旅游车队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车队队长为车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车队安全管理工作。
2. 车队驾驶员为车辆操作的安全责任人,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和驾驶安全。
3. 车队管理员为车辆管理的安全责任人,负责车辆调度、维护和驾驶员管理。
4. 车队所有员工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车队安全。
三、车辆管理1. 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良好。
2. 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件,且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职业道德。
3. 车辆必须配备齐全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安全锤、急救包等,并确保其有效性和完好性。
4. 车辆管理员应定期检查车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督促驾驶员进行整改。
四、驾驶员管理1. 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驾驶资格。
2.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驶。
3. 驾驶员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符合驾驶要求。
4. 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驾驶心态,遇到突发情况时能冷静应对。
五、安全教育培训1. 车队应定期对驾驶员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培训内容包括交通安全法规、车辆操作技能、应急处置措施等。
3. 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应急处置1. 遇到紧急情况,驾驶员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乘客安全。
2. 车队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人。
3. 车队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七、监督检查1. 车队应设立安全监督小组,负责对车队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安全监督小组应定期对车辆、驾驶员和员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车队应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八、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旅游公司车辆管理运营制度

旅游公司车辆管理运营制度目录•引言•车辆管理–车辆保养–车辆维修和维护–车辆使用规范•运营管理–驾驶员培训和资质要求–行程安排和路线规划–安全管理•总结引言旅游公司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营和顾客的出行体验,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车辆管理运营制度。
本文将从车辆管理和运营管理两个方面进行介绍和规定,确保旅游公司的车辆运营更加规范和高效。
车辆管理车辆保养•定期进行车辆保养和检查,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每次保养应记录保养日期、保养内容和保养人员,并存档备查。
•车辆保养应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轮胎、制动系统、照明和电气系统等方面的检查和维护。
车辆维修和维护•出现故障的车辆应立即停运,并及时联系维修部门进行维修和处理。
•修复完毕后,维修部门需进行验收,并出具维修报告,明确故障原因和处理方式。
•车辆维修和维护记录应及时归档,以备查阅。
车辆使用规范•车辆使用前,驾驶员需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的状况良好。
•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需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压线、闯红灯等违规行为。
•在停车时,应将车辆熄火、拉手刹,并将车窗关闭,确保车辆的安全。
运营管理驾驶员培训和资质要求•所有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并定期进行驾驶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
•驾驶员需具备一定的行业素质和服务意识,能够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驾驶员应熟悉行程路线和相关旅游信息,能够为顾客提供专业的导游服务。
行程安排和路线规划•行程安排和路线规划应合理,避免超长时间的连续驾驶和疲劳驾驶。
•在行程中需要停靠的景点和休息点应提前规划和通知给驾驶员。
•在行程中如遇突发事件或交通拥堵,应及时调整路线和行程,确保顾客的安全和出行体验。
安全管理•车辆运营前,驾驶员需对车辆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需注意道路环境和其他车辆,防止碰撞和事故的发生。
•遇到紧急情况时,驾驶员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顾客的安全,同时进行应急报警和求助。
总结建立一套完善的旅游公司车辆管理运营制度对于保证车辆和顾客的安全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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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用车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旅行社旅游用车制度,杜绝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选择合法、手续齐全正规的旅游客运公司。
2.旅游用车必须有相关部门要求的“三证一单一牌”,即经营许可证、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安全例检合格单和旅游包车线路牌,必须有完备的有效的乘客座位险。
按照《旅游汽车服务质量》标准提供安全优质服务,车况良好,无重大投诉。
3.旅游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与所驾驶车辆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并按期参加培训和通过年审。
4.旅行社租用旅游客运车辆必须与营运公司签订租车合同。
约定车辆牌号、驾驶员、旅游始发地和目的地、行车路线、安全责任等安全条款,明确费用“公对公”结算方式。
5.行车中,驾驶员要精力集中、谨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超速行驶,不与乘员闲谈,不帮乘员捡拾物品,确保行车安全。
旅行社要按行程所需落实双班驾驶员并安排路途食宿。
6.随同导游兼职旅游安全监督管理。
行车前,导游员要提醒旅游者摆放好物品,防止行李砸伤碰伤乘员或损坏物品;行车中,提醒旅游者照看好自己的小孩,不准在客车通道上行走或奔跑,防止摔伤;遇到颠簸路段,提醒旅游者拉好扶手,防止碰伤。
7.遇到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和行车安全规范驾驶,导游员要善意提醒,及时纠正违规驾驶行为;对不服从劝告、继续违规驾驶的驾驶员,要令其停车,对其进行教育;经教育拒不改正的,要与旅行社联系,请求撤换驾驶员,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