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食品安全工作制度(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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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工作总结6篇

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工作总结6篇

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工作总结6篇篇1一、背景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也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

本街道办事处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工作方针,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不断提升辖区内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二、主要工作及做法(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本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

同时,明确了各相关科室和社区的工作职责,确保责任到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鉴别能力。

特别是在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本街道办事处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质量、生产环境、操作流程等方面。

同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及时进行查封和处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四)加强应急处置,保障公共安全本街道办事处制定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组织、指挥调度、物资储备等方面的要求。

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处置,保障公共安全。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虽然本街道办事处的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规行为;二是食品安全监督力量薄弱;三是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仍需提高。

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生产、经营单位利益驱动的原因,也有监管不到位和宣传不够深入的原因。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定期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二)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街道食品安全工作是保障居民饮食安全的重要环节,具体实施方案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1. 设立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明确职责、权限和责任。

2.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食品安全意识。

3. 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食品生产、销售过程的全程监管和追溯。

二、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1. 制定食品安全标准,明确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要求。

2. 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的许可审查和定期检查,确保企业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3. 加强对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管理,确保其安全使用。

三、加强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管1. 加强对食品经营场所的许可审查和抽查检查,确保食品销售场所符合卫生要求。

2. 开展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查处假冒伪劣食品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

3. 加强食品进货环节的监管,建立供货商名录,并定期抽查供货商的食品质量情况。

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教育1. 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

2.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3. 制作食品安全宣传资料,通过街道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居民传播食品安全知识。

五、加强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1. 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明确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

2.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及时分享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共同研究解决方案。

3. 对食品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加强食品监测和抽检1. 建立食品监测网络,对市场上的食品进行抽检和监测。

2. 加强对风险食品的监测,对高风险食品进行定期抽样检验,提前发现问题。

3. 对食品安全监测结果进行及时通报,向公众公开食品检测结果,增加食品安全透明度。

七、加强与社区的合作1. 建立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组织志愿者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2. 加强与社区居民的交流沟通,收集居民对食品安全的意见和建议。

3. 配合社区开展食品安全专题讲座和培训,提高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

街道办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街道办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街道办食品安全工作制度1. 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为了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都加强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纷纷制定相关法规和标准。

作为社会基层组织之一的街道办,也肩负着维护食品安全的重要责任。

为此,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对于保障社区居民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强化街道办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和居民健康。

3. 职责3.1. 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制订和实施食品安全监管计划,全面负责街道办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1.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2.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和监测,发现问题立即对其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3.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

4.加强与上级和同级食品安全主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3.2. 监督部门街道办事处同时设立食品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对街道范围内的食品经营户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具体职责如下:1.对新开设的食品经营户进行备案登记,并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2.对食品经营户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和技术培训,提高其对食品安全的认识。

3.对食品的生产、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抽检,确保符合食品安全规定。

4.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经营户,根据情况进行警告、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理。

3.3. 居民居民是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的最终受益者,也是监管工作的重要参与者。

居民可通过以下方式,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1.对发现问题的食品经营户及时向食品安全监督部门举报,协助监管部门加强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加强自身的食品安全意识,学习掌握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避免食品中毒等食品安全问题从自身做起。

3.拒绝购买、食用过期食品,及时销毁有异味、有变质现象的食品,防止食品安全问题扩大化。

街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街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街道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街道范围内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活动。

第三条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法治保障,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街道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街道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六条街道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街道的食品安全工作。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组织对本街道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三)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四)组织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维护食品安全市场秩序;(五)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六)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食品安全应急处理能力;(七)定期向上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第三章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第八条街道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

第九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主要包括食品污染、食品中毒、食品欺诈等方面,街道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

第十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主要包括食品中危害因素的性质、程度、范围等方面,街道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提出风险防控建议。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主要包括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等方面,街道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制度,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

街道_食品安全制度范本

街道_食品安全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1. 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2. 设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街道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

第三条食品安全监管措施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

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消费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4.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追溯体系,记录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信息,便于监管部门追溯和核查。

5.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食品安全检查与监督1.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应当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应当加强对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等特定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确保特殊人群的食品安全。

3.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应当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违法行为。

4.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应当加强与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第五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1. 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明确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报告、处置等程序。

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3.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街道食品安全诚信管理制度

街道食品安全诚信管理制度

街道食品安全诚信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街道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街道范围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及餐饮服务等活动。

3. 本街道食品安全诚信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街道食品安全工作。

2. 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 各社区(村)应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员,负责收集、上报食品安全信息。

三、食品安全诚信档案1. 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档案,记录食品生产经营者基本信息、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等。

2.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行分类管理,根据诚信档案记录情况,实施差异化监管。

四、监督检查1. 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食品加工操作规范等。

2. 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效果。

五、诚信激励与失信惩戒1. 对于诚信经营、无违法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给予表彰和宣传,优先享受相关政策支持。

2. 对于失信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向社会公示其失信行为。

六、公众参与1. 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举报。

2. 对于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和保护。

七、宣传教育1.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2. 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上述内容,确保制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街道区域内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街道区域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及餐饮服务单位。

二、组织管理1. 成立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区域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2. 管理小组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

三、食品安全责任1.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2. 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应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食品生产经营规范1. 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2. 食品加工过程应符合卫生要求,防止食品污染。

3. 食品原料应从合法渠道采购,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五、食品安全检查1. 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应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2.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指导整改,并跟踪整改效果。

六、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处置。

2.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发现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小组。

七、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1. 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2. 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应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布食品安全检查结果。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实际管理需要进行。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以确保其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

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街道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街道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设立街道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协调各部门、社区开展食品安全工作。

3. 各社区设立食品安全工作站,负责本社区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4. 街道市场监管所、卫生监督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食品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规定在显著位置悬挂许可证。

2. 食品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进货查验、储存管理、加工制作、销售服务等环节。

3. 食品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卫生规范,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4. 食品经营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 食品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6. 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

7. 食品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食品标签、标识制度,确保标签内容真实、准确。

8. 食品经营单位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9. 食品经营单位应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10. 食品经营单位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四、监督检查1. 街道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

2. 各部门、社区应定期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3. 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持证上岗,依法行使监督检查权。

4. 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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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街道办食品安全工作制度(精选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街道办食品安全工作制度1为加强对辖区内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特制订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工作制度(一)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职责统一领导、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研究审议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发展规划;审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和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要活动和专项整治;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辖区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情况。

(二)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督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决定事项;指导各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的专项督查;协调有关跨地区、跨部门食品安全重要事项;筹备组织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类会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进行查处。

二、会议制度(一)协调委员会会议制度1、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协调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其他参加会议的人员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特殊情况可由主任或副主任决定随时召开。

2、会议内容: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讨论审议有关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工作计划,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各成员单位汇报食品安全监管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及建议;检查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3、根据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不定期召开部分成员单位工作协调会,研究协调专项工作。

(二)协调委员会联络员会议制度1、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协调委员会联络员会议(联络员为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科室负责人),由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召集。

特殊情况可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决定随时召开。

2、会议内容:研究落实协调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任务和日常监管中的协调工作,讨论决定需要上报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

上述两种会议均须有专人做好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会议纪要发送范围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

三、案件举报受理与查处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食品安全案件举报受理工作,设立举报电话,确定专人认真记录,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的案件。

对涉及其他部门或多个部门职责的案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成员单位接报后要及时报告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由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协调处理。

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接报后应立即报告协调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及时做好组织和查处工作。

四、信息收集、发布及报告制度(一)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和分析整理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向成员单位传递。

(二)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都要确定一名专职食品安全信息员(信息员由本单位指定),负责本系统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和报送工作。

信息实行审核报送制,由成员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送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三)食品安全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工作计划,制订出台的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重要监管措施,专项整治方案和实施情况,工作总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情况和质量抽验计划及结果等。

上述有关内容各成员单位要按规定及时报送,各成员单位每季度末必须单独报送一条综合性的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

(四)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不定期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发布内容主要包括:全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政策、监管措施、专项整治方案的实施情况,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全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检测结果和预警信息,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经验做法和抽验结果等,信息报送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成员、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五、宣传培训制度(一)协调委员会统一协调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相互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参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在协调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培训,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街道办食品安全工作制度2加强街道及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和要求,健全和规范工作程序,努力形成各尽其职,协调配合,信息通畅,资源共享的运行格局,全面提升街道及社区的食品安全工作综合监管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如下:一、成立、调整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1.由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社区书记、派出所、工商所、卫生院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食品安全工作。

2.确定分管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各工作片对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工作片主要负责人为本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3.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处理食品安全重大事项,部署食品安全有关专项整治及其他统一行动;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指导、检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等。

二、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向食品安全协调机构上报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并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报告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

对食品安全事故隐报、迟报、漏报、不报的有关人员,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三、建立信息联络报告制度为第一时间掌控全街道的食品安全信息,确保信息反应灵敏、准确、及时、有效,特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联络制度。

1.食品安全信息网络组织: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工作。

2.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的监管执法情况、存在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食品安全动态;重大事故查处信息等。

各部门报送的信息要经过加工、整理、汇总,并简要评析分析本系统和本部门工作情况。

3.安全信息报告时间:工作信息、技术信息每季度报告一次;食品安全动态信息随时报告。

四、投诉举报处理制度1.街道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案件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

2.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及时处理或报告。

五、监督制度成立街道及社区食品安全监督员,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

定期对所部署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食品放心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对措能不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进行督查督办。

街道办食品安全工作制度3为进一步发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各自优势,做到资源共享,力量互助,作用互补,形成更好的执法效果,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特制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街道安委会为联合执法的组织协调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街道综合性食品安全联合执法行动方案,牵头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并做好部门间协调。

工商所、派出所、行政执法所等部门为联合执法的成员单位。

二、联合执法的重点内容1.由街道安委会统一布置、组织的辖区专项整治活动;2.产生或将会产生较大社会不良影响的食品安全案件、事件,需联合执法的整治活动;3.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需联合执法的整治活动;4.职责界限交叉,暂时难以界定,单个部门难以处理的违法行为的整治活动;三、街道启动、实施机制1.由街道组织的联合执法,需要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的,各职能部门必须服从街道食品安全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派出执法队伍,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执法职责;2.由街道安委会统一部署,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加联合执法的职能部门,在有联合执法活动任务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形成综合执法队伍,开展联合执法;四、工作要求1.组织保障。

各联合执法单位要从大局出发,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遵守联合执法制度,确保执法力量及时到位。

2.经费保障。

各执法部门要重视联合执法工作,把联合执法经费纳入本部门的年度预算,确保联合执法的正常开展。

3.交流制度。

街道安委会可组织各食品安全执法部门考察学习兄弟部门执法经验,以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街道办食品安全工作制度4一、总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食品安全工作被列为乡镇(街道)的重要职责之一,切实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教育和统筹协调等工作。

二、具体职责1.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分析形势,研究部署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组织力量协助监管部门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

3.制订本辖区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4.建立责任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者数据库,并上报相关信息。

5.统筹规划本地食品摊贩经营场所,协助开展日常管理。

6.针对存在问题和上级部署,及时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或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查处辖区内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食品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各项长效监管机制。

7.负责推荐、管理、培训辖区内各村(社区)协管员,明确其工作职责、考核办法等事项。

8.做好农村厨师登记备案、农村家宴申报备案和管理工作,落实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建设与运行,发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农村集体聚餐中的作用,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9.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调查。

10.受理群众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处理。

11.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制度(一)乡镇(街道)食安委、食安办会议制度。

乡镇(街道)食安委建立会议制度,会议分为食安委全体会议、食安办主任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部门会商会议。

1.食安委全体会议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如遇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可由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决定临时召开。

会议议题由乡镇(街道)食安办根据工作情况和成员单位的相关意见,提出初步意见,报乡镇(街道)食安委主任审定,内容主要包括:(1)传达贯彻上级食品安全方面的重要精神、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等;(2)分析研判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乡镇(街道)一个时期(如年度、半年度)的工作;(3)制定并组织实施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规划;(4)听取乡镇(街道)食安办和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检查督促食安委确定的重大事项落实情况;(5)统筹协调食品安全重点、难点工作,并明确相关责任、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6)根据上级要求和职责分工,研究食品安全事件处置等工作;(7)审议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等有关情况;(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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