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院界限划分汇报
上海市行政区划图制作

上海市行政区划图制作
1、原始数据:(文件名为汉语拼音首字母)
(1)点图层:区县政府,市政府;
(2)线图层:地铁线,区县界限,道路;
(3)面图层:区县界面,双线河。
2、要求:
(1)将上海市六个区用不同的色彩表示;
(2)将道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道路,用不同色彩表示;
(3)对区县政府、市政府、道路、双线河用适当的字体、颜色完成标注;
(4)对每个区添加人口、男性人口、女性人口字段,并输入数据,具体数值自己拟定;(5)对每个区添加国民生产总值字段,并由人口和国民生产总值的面积计算人均国民生产总值;
(6)以区为单位制作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专题图和男女人口占该区人口总人数百分比专题图,并添加图名、图例、指北针和比例尺1:25000。
2010经典--苏宁-上海五角场地块项目汇报-4520102010pt-2007年

3、大规模的地下商城正在形成
扬浦区计划在以下沉广场为中心建设大面积的地下 商城,并与在建的地铁10号线(2010年建成)入口相连。
目前与下沉广场地下相联的地下商城主要为万达商业 广场地下商城(约为94670㎡)和百联又一城购物广场-1 层(约为10000㎡)。
根据规划部门的要求,本项目地块也须与下沉广场相 连。
(7)百联又一城现场图片:
商城与下沉式广场的地下通道
商城内部布局
2、大连万达广场
(1) 与项目地块对角向望。
(2) 2006年12月开业。
(3) 项目占地10万平方米,地上总商业面积 160,854平方米,办公楼77,238平方米,地下商城 面积94,670平方米。
(4) 物业布局:广场平面呈“品”字型布置,地 上划分为五个大型商业业态和三幢甲级高层办公 楼。地下两层,负一层为商业,负二层为停车场。
46,666
37,333
55,999 18,666 负一层 37,333 负二、三层 933个
149,331
七、项目工程费用
序号
项目
单位:万元 金额
1
前期工程费
1,404
2
基础设施建设费
4,480
3
建筑安装工程费
74,479
4
开发期税费
2,582
5
其他费用
1,015
工程总造价
单位工程造价(元/㎡)
83,959 5,622
八、项目销售收入估算
序号 1
1.1
1.2 1.3
2
项目 总销售收入 商业
一层商业 二层以上商业
地下一层 办公
车位(个) 经营税金及附加
单位:万元
上海市内河航道管辖范围的划分

上海市内河航道管辖范围的划分上海市曾在1988 年按照市、县两级管理的模式进行过内河航道划分。
2001 年,《上海市内河航道管理条例》出台后,原航道管理办法相应废止。
近年来,上海市内河航运快速发展对内河主干航道的管理维护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而上海市对跨区航道的管辖缺乏清晰明确的界定标准,尚未进行过系统划分,给当前市、区两级航道管理部门的监管工作和市级维护资金的使用带来不利影响。
为进一步促进上海市内河航道规范化管理,适应城市管理的需要,应结合内河航道管理的实际情况,开展针对上海市跨区的市、区两级内河航道的管辖范围划分。
1 意义和作用(1)上海市内河航道管辖范围划分是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本市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将为上海市内河航运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维护提供参考,为加快上海市内河航运发展打好基础,并将有力地促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和发展。
(2)上海市内河航道管辖范围划分可以作为建立上海市内河航道维护标准和考核体系、定额体系的重要参考资料,有助于增强上海市市级城市维护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上海市航道管辖范围两级分工界面的划分,有助于进一步明确市管、区管航道行政管理职责,避免交叉管理引发的矛盾,提高监管成效,实现界限清晰、权责明确的管理目标。
(4)上海市航道管辖范围的划分有利于厘清内河航道管理机关的管理范围,突破以往仅依行政辖区划界或沿袭历史习惯做法的限制,建立新的参考标准,并为上海市内河航道应急事项报告制度等相关管理办法的出台,以及应急救助体系的布局规划提供参考依据。
2 原则和方法上海市内河航道管辖范围划分以上海市第三次内河航道普查结果为基础,调查分析各区县航道管理部门实际管辖范围等数据资料,综合考虑近年来由于上海市内河航道调整、建设等因素影响而导致管辖范围发生变化等情况,确定划分原则和方法。
2.1 基本原则将非跨区航道划归航道所在区(县)或市航道管理部门管辖;对跨两个及两个以上区的航道(包括跨省航道)以“界限清晰、权责明确、方便管理”为基本原则进行管辖范围的划分,航道走向基本垂直于行政区界的,以行政区界作为航道管辖范围分界。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最新版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最新版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最新版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上海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
本市临时建设、农村个人建房和市区简棚屋地区私有房屋修建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编制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实施性详细规划,下同)应符合本规定。
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按分区规划(或地区结构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第四条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一90)分类如下:(一)居住用地;(二)公共设施用地;(三)工业用地;(四)仓储用地;(五)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六)绿地。
第五条居住用地(R),指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用地。
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绿地。
(一)第一类居住用地(R )指以低层住宅为主、建筑密度较低、绿地率较高且环境良好的用地;(二)第二类居住用地(R ),指以多层住宅为主的用地;(三)第三类居住用地(R ),指以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第六条公共设施用地(C),指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与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一)行政办公用地(C ),指行政机关、党派和社会团体等机构用地;(二)商业金融业用地(C),指商业、金融业、保险业、服务业和旅馆业等用地;(三)文化娱乐用地(C),指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图书展览和游乐等设施用地;(四)体育用地(C),指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单位内的体育用地;(五)医疗卫生用地(C),指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等设施用地;(六)教育和科研设计用地(C),指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成人学校、业余学校、残疾人学校、工读学校、科学研究和勘测设计机构等用地,不包括中学、小学和幼托设施用地(纳入居住用地)。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区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区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21.02.20•【字号】沪民区划发〔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划地名正文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区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的通知沪民区划发〔2021〕4号各区民政局: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办法》(民政部令第28号)精神,区级行政区域界线每五年联合检查一次。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2021年本市将组织开展第五次区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以下简称联检)。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检任务(一)完成本市36条区级行政区域界线(含三交点)联检任务。
界线(含三交点)名称和联检牵头单位见附件1。
(二)完成2021年区级行政区域界线界桩联检资料的立卷归档和上报工作。
二、联检内容(一)界桩及其方位物变化和界桩的维护情况;(二)指示行政区域界线走向的其他标志物及与行政区域界线实地位置有关的地物、地貌变化情况和组织修测情况;(三)跨行政区域生产建设和管理及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四)其他与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有关的情况。
三、进度安排(一)2021年3月31日前,制定联检实施方案,并报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6月30日前,完成联检各项外业工作;9月30日前,完成联检报告,并报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
(二)联检形成的实施方案、会议纪要、检查及修测记录、联检报告以及界线界桩成果表、登记表、照片等资料,按照界线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立卷归档。
完成资料归档后,于2021年10月31日前,将其中一套资料报送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
四、工作要求(一)建立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制度,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法定职责。
各区民政局应当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联检工作,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创建平安边界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精心安排部署,确保如期完成联检任务。
上海市土地管理局关于实施《土地划界编丘及编号暂行规定》的通知-沪土[1986]市管字第81号
![上海市土地管理局关于实施《土地划界编丘及编号暂行规定》的通知-沪土[1986]市管字第81号](https://img.taocdn.com/s3/m/cf3d0e47814d2b160b4e767f5acfa1c7aa00827f.png)
上海市土地管理局关于实施《土地划界编丘及编号暂行规定》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1986.12.04施行日期1986.12.04文号沪土[1986]市管字第81号主题类别房地产市场监管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上海市土地管理局关于实施《土地划界编丘及编号暂行规定》的通知(沪土[1986]市管字第81号)各区城建办、县建设局土地管理部门:本市进行国有土地普查、申报登记、发证的工作,最近已由市府以沪府发〔86〕97号文通知下达,即将在全市陆续展开。
各区、县将在这一工作的基础上,建立新的地籍管理制度,编绘新的地籍图。
经过普陀、虹口两区半年来的试点,同时研究了其他各区的意见和建议,制订了《关于土地划界编丘及编号暂行规定》,望各区、县全面对照本办法检查已完成地籍调查的地区,并按此予以调整。
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望及时与我局市区管理处联系。
附:《土地划界编丘及编号暂行规定》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四日土地划界编丘及编号暂行规定一九八二年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原属私人所有的土地已收归国家所有,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只有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所以地籍的管理要适应这一新的历史状况,进行重新编丘,以便于今后的日常管理。
每一个街坊的重新划界编丘,一般是先进行地籍调查,草编地籍图,而最后确定使用范围必须经过用户的申报登记,土地管理部门的实地核查和认可,才能最终建立起土地管理的图、卡、表、册,作为正式的地籍资料。
一、划界编丘的若干规定1、按照土地所有权属、土地使用人和土地使用性质这三项基本地籍要素,将土地划分成若干小块丘,并进行顺序编号,即称为划界编丘。
拓破部门界限 实现行业管理——上海市服装行业协会调研报告

拓破部门界限实现行业管理——上海市服装行业协会调研报
告
陈宪;徐中振
【期刊名称】《上海改革》
【年(卷),期】2001(000)004
【摘要】上海市服装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服装协会”)是上海纺织、轻工、外贸、商业、地区工业、郊县工业六大系统及其他一些系统中,生产和经营服装的公司、工厂、商店、科研单位以及高等院校自愿组成的跨部门的社会团体。
1986年,经市经委批准,服装协会正式成立,归市经委领导。
【总页数】5页(P27-31)
【作者】陈宪;徐中振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国际商学院;上海市社联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26.86
【相关文献】
1.加大建筑防水行业管理力度两部门联合发布政策文件2004为中国防水行业管理年 [J], 古春晓
2.国务院有关部门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关于明确国务院有关部
门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工作联系单位的通知 [J], ;
3.整合促进统筹发展协作实现部门共赢——关于山东省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支持新农
村建设的调研报告 [J], 财政部农业司农业处
4.决策咨询部门与行业管理部门携手——规划安徽茧丝绸业发展蓝图 [J], 秦东平
5.充分发挥旅游职能部门作用积极推行旅游全行业管理——南岳衡山旅游全行业管理调查报告 [J], 刘汉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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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区域工程施工界面划分的操作指引

上海区域工程施工界面划分的操作指引一、目的合理划分工程承包商的承包范围,明确工程施工界面是工程管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为了指导合理的施工界面划分,明确验收、交接的责任,杜绝出现质量管理的盲区,特制定本操作指引。
二、施工界面划分的思路合理工程施工界面划分必须从工程施工工序的合理性,承包商的专业能力,项目产品施工特性(如工期、图纸等问题)等方面综合严密分析,从而策划出合理的工程施工界面。
施工界面划分不是简单、固定、统一的划分形式,每个项目必须结合自身项目条件,根据划分的基本思路,制定各项目的工程施工界面划分方案。
三、施工界面划分的流程各项目开工前期,必须编制《项目工程施工界面划分方案》,《方案》必须由项目管理部、工程采购部、成本管理部等相关部门共同讨论确定,最终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对《方案》进行审批;审批后的《方案》将作为各工程招标、成本预算、工程施工的依据;施工过程中若项目现场等原因,发生《方案》调整,必须报工程管理部等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调整。
四、施工界面划分的内容本操作指引中根据目前各公司实际操作情况,编制了两种工程施工界面划分的基本标准。
两种工程施工界面划分标准的对比情况如下:注意事项:1、外墙孔洞、户内砼必须由土建单位预留、打洞,保证结构不被破坏;2、地面找平问题:找平建议由土建总包单位完成,且完成面必须符合装修面层施工要求;若装修找平要求高于土建找平要求时,可以适当增加土建找平的成本投入,提高土建交付标准。
新开工项目建议在土建清单招标时,明确整体地面的找平验收标准,如地板直铺的地坪平整度必须满足地板厂家要求的2mm;3、若精装修总包实施水电管线开槽、铺设,请在施工过程中注意以下方面:①所有墙内管线预埋必须使用切割的方式并有足够的管线埋置深度;②管线预埋后需要使用直径为0.72㎜镀锌钢丝网片加强防止裂缝开展;③卫生间上水管打压合格后方可进行粉刷;④粉刷完成一周后进行卫生间防水施工;4、由于市政配套工程各地区差异较大,此部分界面划分标准仅供参考;五、备注各公司制定各项目工程施工界面划分方案时,首先根据本指引提供的标准一、标准二的适用条件选择一套为基本工程施工界面划分标准,再结合各项目特征、开发周期、施工单位的能力等进行细节的调整,编制完成各公司各项目的《工程施工界面划分方案》,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开展招标、施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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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
换谷中心城地下公共交通走廊及配套工程
1总体项目介绍
功能分布:
地下一层:商业、停车、设备、物流、地铁站厅 地下二层:停车、设备、综合管廊、地铁站台及区间 地下三层:停车、设备、地铁站台及区间、
“强化示范区中心区辐射功能,打造以光谷中心区为核心的科技时尚新城”的战略目标的物质载体。
2. 2013年8月,《光谷中心城地下空间布局规划》通过东湖高新区常务会审查,规划确定了地上地下一体化的立体城市概念,
构建依托轨道交通和地面高效交通体系的地下步行网络。
3. 2013年10月,何处长主持的地铁19号线与地下空间建设会上明确支持地铁19号线纳入交通走廊项目一体立项。
地铁11号线,19号线与光谷交通走廊项目相关内容的
前期工作介绍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
1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1 总体项目介绍
2 光谷中心城地下公共交通走廊及配套工程
1总体项目介绍
项目历程
光谷中心城办:
1.光谷中心城中轴线区域地下公共交通走廊及配套工程项目是光谷中心城的引爆项目,是 “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
夹层设置社会车库,形成局部夹层)
OK 地下二层:依附于地铁区间的设备用房及综合管廊。
神墩一路地下商业净高为5.2米左右,地面覆土为2.5米左右,夹层地下停车空间净高为3.7米左右。 神墩一路地下空间整体埋深为20-23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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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谷中心城地下公共交通走廊及配套工程
2交通走廊与11号线区间关系
神墩一路地下空间方案
地下二层平面图——部分即利用地形高差形成车库夹层,部分为地铁区间
地下三层平面图——中部为地铁区间,两侧为地下空间设备及城市综合管廊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下空间 地铁区间
光谷中心城地下公共交通走廊及配套工程
2交通走廊与11号线区间关系
地下公共交通走廊 地下空间 商业 公共走廊 社会车库 设备用房 物流中心 地铁 综合管廊
配套工程 道路工程 道路、桥梁及附属 道路排水(雨水)及管线综合 道路绿化 道路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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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光谷中心城地下公共交通走廊及配套工程
1总体项目介绍
项目范围 相关:11号线区间
11号线
2014年5月,武汉市发改委将《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4~2020)》及《武汉市新城区轨道交通线网规划( 中长期)》上报至国家发改委,并进行了专家意见咨询。2014年7月23~25日,受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咨公司在武汉召开了该建设 规划评估会。按照建设规划专家审查意见,19号线一期工程因实际客流量运营效益较差,服务功能有限,建议暂缓建设,应结合沿 线区域土地开发实施进程选择建设时机。在最终批复的建设规划中取消了19号线一期工程。
光谷五路竖向设计——纵断面
光谷五路地下空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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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光谷中心城地下公共交通走廊及配套工程
3交通走廊与19号线区间关系
19号线与地下空间的关系
地铁19号线9光谷交通走廊项目光谷五路地下二层的中间带,其 西侧为地下空间设备用房带,东侧是地下空间综合管廊带,地下 一层为地下公共空间。
光谷五路站II-II剖面图 25
光谷中心城地下公共交通走廊及配套工程
5 前期工作及相关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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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光谷中心城地下公共交通走廊及配套工程
5前期工作及相关决议
19号线前期研究成果
1.研究背景
为配合第三轮建设规划审查及上报,受武汉地铁集团委托,铁四院于2014年5月完成《19号线一期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初稿 )。
2交通走廊与11号线区间关系
11号线光谷五路站与光谷六路站之间区间与地下空间的关系
地铁11号线光谷五路 站与光谷六路站之间 区间位于光谷交通走 廊项目的神墩一路道 路下方的地下三层的 中间带,其北侧为地 下空间设备用房带, 南侧是地下空间综合 管廊带,地下一层为 地下公共空间。
相对关系
11号线光谷五路站与光谷六路站之间区间剖面具体位置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4.2014年,武汉市规划研究院与德国欧博迈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光谷中心城中轴线地下空间详细设计》。
5.2015年4月,由上海市政院编制的《光谷中心城中轴线区域地下公共交通走廊及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以下简称“光谷中
心城地下空间项目”)取得立项批复,在该立项批复中包含19号线光谷五路站至高新四路站的土建预埋。
II
19号线与11号线施工分界
I
I
II
光谷五路站地下三层平面图
光谷五路站与该范围综合管廊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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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谷五路站地下四层平面图
24 光谷中心城地下公共交通走廊及配套工程
4光谷五路站范围管廊情况
西
南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东
光谷五路站I-I剖面图 北
光谷中心城地下公共交通走廊及配套工程
2 交通走廊与11号线区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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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谷中心城地下公共交通走廊及配套工程
2交通走廊与11号线区间关系
地铁11号线为近期线路,已立项,目前为施工图阶段 11号线光谷五路站与光谷六路站之间区间与地下空间的关系
地铁11号线光谷五路站与光谷六路站之间区间位于光谷交通走廊项目的神墩一路道路下方的地下三层的中间带,其北侧为地下空间 设备用房带,南侧是地下空间综合管廊带,地下一层为地下公共空间。
相对关系
11号线光谷五路站与光谷六路站之间区间与地下空间的关系
地铁11号线光谷五路站与光谷六路站之间区间位于光谷交通走廊项目的神墩一路道路下方的地下三层的中间带,其北侧为地下空间 设备用房带,南侧是地下空间综合管廊带,地下一层为地下公共空间。
11号线光谷五路站与光谷六路站之间区间在地下二层的平面具体位置
相对关系
地铁站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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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光谷中心城地下公共交通走廊及配套工程
4 光谷五路站范围管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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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谷中心城地下公共交通走廊及配套工程
4光谷五路站范围管廊情况
光谷五路地铁站是神墩一路和光谷五路地下空间交汇和联通的节点,也是这两条道路下方综合管 廊交叉的节点。
18 光谷中心城地下公共交通走廊及配套工程
3 交通走廊与19号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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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谷中心城地下公共交通走廊及配套工程
3交通走廊与19号线区间关系
光谷五路地下空间方案
地铁19号线为远期线路,其光谷核心区范围的光谷五路站至高新四路站土建预埋包含在光谷交通 走廊项目立项,目前为工可阶段 19号线与地下空间的关系
安装工程;
综合管廊 包括上述综合管廊范围的综合管廊土建工程及管线支架的预埋件;不包括综合管廊
内的市政管线及管线支架;
地铁工程 包括上述地铁范围内的地铁站及区间的土建预埋工程; 地铁高新二路站、高新四路站近期转换为商业的土建及设备工程; 地铁流芳园路站近期转换为车库的土建及设备工程。
项目组成
项目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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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号线光谷五路站与光谷六路站之间区间概况
13 光谷中心城地下公共交通走廊及配套工程
2交通走廊与11号线区间关系
神墩一路地下空间方案
地下一层平面图——地下一层全部为地下空间
地下空间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光谷中心城地下公共交通走廊及配套工程
项目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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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光谷中心城地下公共交通走廊及配套工程
1总体项目介绍
项目区位
光谷中心城位于示范区的中部,北至九峰一路,南达高新五路,西临光谷三路,东接光谷七路,总用地面积23.5平方公里。 光谷核心区北至九峰一路,南达高新四路,西临光谷四路,东接光谷六路,总规划面积8.2平方公里,以高新三路为界分为南
包含:19号线区间
包含:流芳园路站 包含:19号线区间
包含:高新四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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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号线
光谷中心城地下公共交通走廊及配套工程
1总体项目介绍
本项目地铁内容
湖北省科技馆 高新大道 神墩一路 高新三路 高新四路
光谷五路站
光谷五路
高新二路站
流芳园路站
高新四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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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走廊项目地铁工程范围
部分包含部分相关: 光谷五路站
包含地铁内容:
地铁站:19号线光谷五路站部分(与11号线换乘,约2.62万平方米)
19号线高新二路站
19号线流芳园路站
19号线高新四路站
地铁区间:19号线光谷五路站至高新四路站的三段区间。
包含:高新二路站
包含:19号线区间
相关地铁内容 地铁站:11号线光谷五路站部分 地铁区间:11号线光谷五路站至六路站区间
武汉轨道交通目前新线建设标准,除了1、2、3、4号线的延长线,后续线路基本全部采用A型车,一般过长江的线路按8辆A型 车编组控制规模,其他线路按6辆A型车编组控制规模。近期刚开展工可评审的8号线二期工程就是采用的6辆A型车编组方案(4动2 拖),土建预留8辆编组的条件的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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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光谷中心城地下公共交通走廊及配套工程
2交通走廊与11号线区间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