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试卷( A 卷)
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本科期末试题

时间:2011年2月6日地点: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记录人:且歌且行院系:法学院2009级联系方式:1375080562(QQ)目录2005—2006 学年第一学期行政管理专业法理学试题错误!未定义书签2005—2006学年第一学期法理学进阶试题................................... - 2 - 2005—2006学年第一学期法理学试题.............. 错误!未定义书签。
2005—2006学年第一学期04级法学二学位法理学试题错误!未定义书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04级法理学试卷A卷....................... - 8 - 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06级法理学进阶试卷A卷 ............ - 13 - 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06级法理学初阶试卷A卷错误!未定义书签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06级法理学初阶试卷B卷错误!未定义书签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法理学进阶试卷B卷........................ - 15 -2005—2006学年第一学期法理学进阶试题一、不定项选择(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下列关于法律价值的理解正确的有【1234 】A 法律价值是一个表征关系的范畴B 法律价值反映的是法律对人的需要的满足状况C 法律价值既具有主观性,又具有客观性,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D 法律价值的含义包括主体人运用一定的道德标准对现实法律进行评价,因此具有伦理性法律价值,是指在作为客体的法律与人作为主体的关系中,法律对一定主体需要的满足状况以及由此所产生主体人对法律的评价。
2.对法律秩序的理解有【1234 】A 法律秩序就是法律制度B 法律秩序乃是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实现C 法律秩序就是法治秩序D 法律秩序现代文明的产物3.法律解释的方法包括【 123 】A 文义解释B 论理解释C 社会学解释D 合理性解释4.西方法律传统包括【13】A 权利文化B 人治传统C 法治传统D 权力文化5.下列关于法律权利与权力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2 】A 法律权利与权力都以追求一定的利益为目的B 法律权利来自于权力的赋与,因此法律权利的行使以服务于权力为目的C 法律权利的实现要依赖于权力D 权力以实现法律权利为目的,法律权利对权力具有制约作用6.下列关于平等的判断正确的是【 234 】A平等就是指结果上的均等,即平均B 平等不反对适当的区别对待C 平等的对立面包括特权和歧视D 平等是指“人与人的对等对待关系“7.强调人权与经济、文化条件、历史传统具有内在联系,人权的阶级性与社会性统一的西方学者是【 2 】A 格老秀斯B 马克思、恩格斯C 洛克D 斯宾诺莎8.把正义分为平均正义和分配正义的学者是【 2 】A 柏拉图B 亚里士多德C 霍布斯D 罗尔斯9.近代第一个阐述国家契约论的学者是【 1 】A 霍布斯 D 罗尔斯 C 边沁 D 伏尔泰10.关于中国法律传统,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1234 】A 礼法文化的思想基础是“尊尊”和“亲亲”,价值追求是三纲五常的伦理秩序B德治是中国古代颇具特色的治国理论,虽然也重视制度建设,但更强调由有道德觉悟的贤人、君子等社会精英来治国,因此本质是人治C 重刑轻民并不是中国传统只有刑法而没有民法D 在中国古代,很难将司法权和行政权区分开来二、判断对错,并简要说明理由(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1.在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论述中,有这样的判断: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在社会生活中具有对等关系,主要表现之一是社会生活中的权利总量与义务总量是相等的。
西南政法大学2003年法学综合A(含法理学70分、中国宪法40分、中国法制史40分)贡京--2004

西南政法大学2003年试题解析综合课试题(法理学、中国宪法、中国法制史)法理学部分(90分)一、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3分)1.在西方,最早将法理学作为一个学科来讲述和研究的是:A.亚里士多德B.边沁C.奥斯丁D.萨维尼2.古汉语中“法”一词包括的含义有:A.公平B.正义C.惩罚D.权利3.根据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方式不同,法律规范可分为:久授权性规范B.义务性规范C.确定性规范D.任意性规范4.公法和私法的划分起源于:久古希腊法B.古罗马法C.英国普通法D.《拿破仑法典》5.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是:A.人法律调整的对象B.法律调整的原则C.法律调整的范围D.法律调整的方法6.大陆法系又称为:A.中华法系B.民法法系C.法典法系D.罗马法系7.法定解释又称为:A.有效解释B.正式解释C.有权解释D.学理解释8.法律关系的要素有:A.主体B.法律规范C.客体D.权利义务9.法律事实包括:A.法律事件B.法律义务C.法律权利D.法律行为10.西方现代法律正义论包括:A.相对正义论B.社会正义论C.形式正义论D.程序正义论11.法制的中心环节是:A.执法必严B.违法必究C.依法治国D.依法办事12.不具有:立法性质的活动是:A.法的修改B.法的废止C.法律汇编D.法律编纂13.法律的社会监督包括:A.司法机关的监督B.政党监督C.人民政协的监督D.新闻舆论的监督答:1.C 2,AC 3.AB 4.B5.AD 6.BCD 7.ABC 8.ACD 9.AD10.ABCD 11.D 12.C 13.BCD[参考资料]张文显主编:《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二、概念比较(每小题9分,共27分)1.根本法律与基本法律。
(西南政法大学2003研)答:根本法律与基本法律在调整内容、法律地位、法律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等方面都要宽于、高于、严于一般的法律、法规,很容易混淆。
但二者也存在下列区别:(1)对应的概念及调整内容不同。
2022年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民法学》期末试卷A(有答案)

2022年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民法学》期末试卷A(有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甲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18万元违约金。
后甲违约,给乙造成损失15万元。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应向乙支付违约金18万元,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赔偿损失,B.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赔偿损失C.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8万元,共计33万元D.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及其利息2、甲公司在与乙公司协商购买某种零件时提出,由于该零件的工艺要求高,只有乙公司先行制造出符合要求的样品后,才能考虑批量购买。
乙公司完成样品后,甲公司因经营战略发生重大调整,遂通知乙公司:本公司已不需此种零件,终止谈判。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构成违约,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B.甲公司的行为构成缔约过失,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C.甲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D.甲公司不应赔偿乙公司的任何损失3、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主张()。
A.代位权B.撤销权C.解除权D.终止权4、甲、乙双方约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偿还债务500元,期限2年。
丙履行5个月后,以自己并不对甲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履行。
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丙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应如何处理?()A.判决乙承担违约责任B.判决丙承担违约责任C.判决乙、丙连带承担违约责任D.判决乙、丙分担违约责任5、某甲向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1万元,甲以这1万元作本钱经商,获利5千元,其中2千元为其劳务管理费用成本。
一个月后银行发现了多付款的事实,要求甲退回,甲不同意。
下列有关该案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无需返还,因系银行自身失误所致B.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C.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D.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及3000元利润6、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7、甲、乙与丙就交通事故在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书》,由甲、乙分别赔偿丙5万元,甲当即履行。
西南政法大学试卷民法分论试题及答案

西南政法大学试卷(3卷) 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 民法分论 专业 法学 年级 2005 本试卷共12页,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考试方式:闭卷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 物权具有排他性,而债权则不具有排他性 B. 债权一般是有期限的,而物权则具有永续性 C. 主物与从物须为同一主体所有,方能成立主物权与从物权的关系 D. 所有权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物权,所以在效力上要优先于限制物权 2、某招领处将招领期已过的一块瑞士罗马表以拍卖的方式卖给公民甲,公民乙将该表盗走并以较低价格卖与公民丙。
公民丙又将该表丢失,被人捡到送到招领处。
经查,该表原为公民丁所有。
现公民甲、丙、丁都向招领处主张该表的所有权,该表应归谁所有?【 】 A. 应归公民甲所有 B. 应归公民丙所有 C. 应归公民丁所有 D. 应归公民甲、丙、丁共有 3、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下列有关土地权属的表述中哪项是错误的?【 】 A.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B. 农村、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C. 农村、城市的宅基地和农村的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D. 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4、卢某有坐落于某市某街的房屋一幢。
卢某于1967年下放回原籍,该房屋暂时由刘某等人居住。
1969年因房屋过旧,刘某等人迁走,该房屋交由居委会代管。
1969年11月,王某夫妇无房居住,经居委会安排搬进该房暂住,当时讲明:“以后房主回来要房,除非他们另有房屋居住,否则你们就要搬走。
”王某夫妇表示同意,将该房稍加修理,便搬进居住至1976年5月。
因该房屋确实破烂不堪,王某夫妇未经居委会和市房管部门同意,也未告知房主卢 学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学号 :_________________ 专业年级 :_________________ 考试教室:____________-密-----------------封-----------------线-------------------内-------------------不---------------------要-----------------------答-------------------题------------------------------------------------------------------------------------------------------------------------------------------------------------------------------------------------ ----------------------------------------------------------------------------------------------------------------------------------------------------------某,便将房屋翻盖一新。
2012西南政法大学考研专业A真题

2012专业A民法学部分(50分)一、概念比较题(每小题6分,共12分。
答题要求:简要比较两对概念的异同)1.自己代理与双方代理2.条件与期限二、辨析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答题要求:判断正误并简要说明理由)1.事实行为是人在无意识状态下的行为。
2.法院审理查明案件已过诉讼时效,应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3- 财产权利只能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要素”。
三、简答题(本题8分。
答题要求:简要回答要点,无需展开论述。
)简述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之“特殊性”。
四、论述题(本题15分)论诚实信用原则与公平原则的关系。
刑法学部分(50分)一、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8小题,每小题1分,共8分)1.关于刑法的效力范围,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A国公民甲在B国贩卖毒品到我国旅游时被抓,依属地管辖原则可以适用我国刑法追究甲的刑事责任B.我国公民乙(系国家工作人员)在美国考察时故意伤害一同在美国考察的同事,可以适用我国刑法追究乙的刑事责任C.我国公民丙在我国驻美国领事馆内盗窃财物数额较大的,适用我国刑法追究丙的刑事责任D.我国公民丁因犯劫持航空器罪被C国法院判处十年监禁,仍可以依照我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关于犯罪主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15周岁的甲为了骗取保险金而杀害被保险人的,构成保险诈骗罪和故意杀人罪B.15周岁的乙在拐卖妇女的过程中将被拐卖妇女杀害的,构成故意杀人罪C.76周岁的丙犯故意杀人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D.15周岁的丁,在盗窃汽车回家途中,由于车速太快将横穿公路的行人撞死,丁不构成犯罪3.关于正当防卫,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制服不法侵害人后,继续对其实施加害行为,成立故意犯罪B.双方互殴结束后,一方继续追打实施不法侵害,被追打的一方可以实施正当防卫C.动物被饲主唆使侵害他人的,其侵害属于不法侵害,将动物打死的,属于正当防卫D.将不法侵害人所有的高级轿车砸烂以阻止其实施不法侵害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不属于正当防卫4.某甲意图毒死某乙,误将白糖当作砒霜拌入某乙所要吃的食物内,某乙吃后平安无事关于某甲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商法试题

西南政法大学试卷(A卷)2003 ---2004学年第一学期专业年级课程商事法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0分)1、王庆与李戈欲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成立一房地产咨询公司,拟取名为“重庆市沙坪坝区庆戈房地产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李戈嫌该名称太长,试问:该商业名称中哪一部分可以省略?A 重庆市沙坪坝区B 庆戈C 房地产咨询D 有限责任2、甲公司与乙公司决定以各自的全部资产、人员和营业合并成立一名称为“大岩”的有限责任公司,请问:大岩公司的商业登记属于什么性质? A 设立登记B 变更登记 C 重组登记 D 注销登记3、甲上市公司欲发行可转换债券1亿元,中国证监会要求该公司将现有公司资产及经营状况在媒体上公告,中国证监会的这一要求体现了下列哪一原则?A 促进交易迅捷原则B 强化商事组织原则C 维持交易安全原则D 严格责任原则4、陈憨因经济拮据,将自己的一套私房委托精明拍卖行拍卖变现,赖某在拍卖会上以12万元中标,但房屋过户给赖某后,赖某却以无钱为由拖欠房款5万元。
请问:陈憨应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A 向拍卖行要回房屋B 向赖某要回房屋C 向拍卖行要回5万元D 向赖某要回5万元5、甲公司是一家生产皮鞋的国有企业,蔡某是该公司总经理。
蔡某任职期间,又与其儿子和兄弟开办一生产皮鞋的乙公司,并占乙公司50%的股权。
一年后,乙公司获得可分配利润18万元。
问:该18万元应归谁所有?A 全部归甲公司所有B 9万元归蔡某所有,其余归其儿子、兄弟所有C 归甲、乙公司共同所有D 9万元归甲公司所有,其余归蔡某之儿子、兄弟所有6、书法家郝催欲开办一从事雕刻的个体企业,其所起的下列企业名称中,哪一个符合商事法的要求?A 郝催B 郝催雕刻公司C 郝催之家D 郝催雕刻店7、甲、乙、丙三人约定各出资50万元成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并约定,如一方违约,应向另两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人已将出资交付验资,在申领营业执照过程中,乙要求退出投资。
对乙的这一要求应当如何处理?A 乙可以退出投资,但应向甲、丙承担违约责任B 乙不能退出投资,但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他人C 乙既不能退出投资,也不能转让其出资D 乙必须经甲、丙同意才能退出投资8、望角公司是一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现有总资产500万元,同时负债250万元。
西南政法大学2005-2006学年第二学期《民法学-分论》(A卷)期末考试【含答案】

装………. ………. ……….…………….….订………. ………. ……….…………….…. ………. ………. ……….…………….….线………. ………. ……….…………….….此处不能书写此处不能书写此处不能书写 此处不能书写《民法学*分论》(A 卷)期末考试班级名称:学号:姓名:题号 一 二 三 四 五 总分 分数得 分一、单项选择(每小题2分,共20分)1. 甲将自己所有的一套书卖给乙,但甲还想留阅一段时间,遂又与乙达成协议,借阅该书1 个月,乙表示应允。
乙取得该套书所有权的交付方法为( ) 。
A 、简易交付B 、占有改定C 、指示交付D 、现实交付2.甲方将收藏的一件明代瓷器出售给乙,乙当场付清价金,约定甲10 天后交货。
丙听说后,表示愿以双倍的价钱购买。
甲当即决定卖给丙,约定第5 天交货,并收定金若干。
乙听得此事,诱甲7 岁子将瓷器从家中取出给她。
在瓷器为乙占有的期间,该瓷器所有权应归( ) 。
A 、甲B 、乙C 、丙D 、乙丙共有3. 下列现象中,不属于先占的是( )。
A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B 、从垃圾桶中捡得旧电视4.留置物所有人的财产被留置后,以该留置物为标的而向他人设定抵押权,关于受偿顺序的表述,正确的是( ) 。
A 、留置权与抵押权同时受偿 B 、留置权先于抵押权受偿C 、抵押权优先于留置权受偿D 、何者优先受偿,取决于抵押权是否办理了登记5.甲有祖传珍贵玉器一件,乙、丙均欲购买之。
甲先与乙达成协议,以15 万元价格出售,双方约定,次日交货付款。
丙知晓后,当晚即携款至甲处,欲以16 万元价格购买。
甲欣然应允,并即交货付款。
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与丙之买卖合同无效 B 、甲与乙之买卖合同无效 C 、乙得请求丙交付该玉器D 、乙得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6.养牛专业户王某的一头奶牛得了重病,王某恐怕此牛得的是传染病,传染了别的牛会造成更大的损失,于是将此牛拉到野外抛弃。
西南政法大学普通本

西南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课程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2006 ---2007 学年第2 学期课程财政学( A 卷)专业金融、国贸年级2005满分:100 分;考试时间:120 分钟;考试方式:闭卷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6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12 分)以下题目中每个题都三、判断分析题(本大题共 6 小题,每小题3分,共18分)1、错误。
罗尔斯主义认为社会福利水平取决于效用较低的那个人的效用水平,由于乙的效用水平较低,他的效用增加意味着社会福利水平的增加,因此罗尔斯主义认为这种改变是值得的。
2、错误。
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扣除购进的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款,因此税基最大,最不利于促进投资。
3、错误。
预算平衡政策同样具有扩张效应。
当政府支出的扩大与税收的的增加相等时,国民收入的扩大正好等于政府支出的扩大量或税收的增加量,乘数为1。
财政学课程(A)卷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第1 页共3 页4、正确。
因为财政的三大职能特别是资源配置职能更主要是通过财政支出实行的。
5、正确。
因为这样,收支在时间上才对称。
6、错误。
根据拉弗曲线,超过临界点,税率升高反而会导致收入下降。
(判断1分,分析2分)四、计算题(本大题共 1 小题,每小题10分,共10分)当期销项税额=(700+150+10)×17%=146.2(万元)(4分,其中“700×17%”,“10×17%”各1分,“150×17%”2分,如有将进项计入情况则每多计入一项扣1分)当期进项税额=51+0.034=51.034(万元) (4分,每项各2分,如有将销项计入情况则每多计入一项扣1分)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2分)=146.2-51.034=95.166(万元)五、简答题(本大题共 3 小题,每小题8分,共24 分)1、对于具有排他性和一定范围非竞争性的混合物品,选择提供方式时从理论上来说应主要考虑哪些因素?(1)就可能性而言,这类产品可采用任何提供方式;就可行性而言,其提供方式取决于产品成本与效益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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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试卷( A 卷)200 6 —200 7 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法理学专业法学年级2004级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本大题共 1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10 分)1、通过分析某一法律规范在整个法律体系和所属法律部门中的地位和作用,来揭示其内容和含义,这种法律解释的方法称为()A、文理解释B、系统解释C、目的解释D、语法解释2、“积极自由是指个人有干什么的自由;消极自由是指个人不受外部力量干涉的自由。
”对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进行区分的思想家是:()A、柏拉图B、伯林C、哈特D、康德3、《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中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身体残疾等因素而受歧视。
”此条款主要体现了法律的哪种价值:()A、秩序价值B、自由价值C、平等价值D、效益价值4、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法律解释作为法律职业技术的核心在任何有法律职业的国家中,其规则和标准也有所不同B、法律解释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解释者往往只使用其中的一种方法C、法律解释必然存在于法律适用之中D、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但是它有客观性5、约翰·洛克(1632—1704),著名的英国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家,是近代西方自由主义的奠基人之一。
其代表作《政府论》下篇是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的经典著作。
在这部著作中,洛克阐述了他的自然权利学说,洛克所论述的“自然权利”不应该包括以下哪项?()A、生命权B、财产权C、自由权D、追求幸福权6、“法律的存在是一回事,它的优缺点是另一回事,法律是否存在与它是否符合某假定的标准是两个不同的范畴。
一个法律,我们可能恰巧不喜欢它,或者它可能不符合我们用以认可法律的标准,但只要它确实地存在,它便是法律,这是一个事实。
”哈特的这段话体现了:()A、法律为正义奠定了原则基础,提供了正义的标准和尺度。
B、正义为法律奠定了原则和基础,是衡量法律好坏的标准。
C、正义推动了法律的进化,正义观念的进步引起法律观念的进步。
D、法律与正义分离,至少没有必然的联系。
7、第21届联合国通过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公约第九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人身自由和安全。
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
除非依照法律所确定的根据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
”下列对于公约的理解,正确的是:()A、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等专属立法事项,应当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来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代为规定,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必须要有法律的授权,不得抵触法律。
B、该规定中的人权是集体人权C、我国没有加入这个公约,由此公约的规定在我国不具有国内法的效力。
D、该规定体现了集体人权高于个体人权。
8、所谓法律目的解释方法,指法官在解释法律条文时可以用法律条文的立法目的作为解释的根据,当采用文义解释及其他解释方法,得出两个不同的解释意见而难以判断哪一个解释意见正确时,应当采纳其中最符合立法目的的解释意见。
以下对于法律的目的解释,理解正确的是:()A、目的解释不需要考虑立法者的意图。
B、目的解释方法,必须在法律规定之间出现冲突,或者在法律规定之间出现漏洞,无法进行有效衔接的时候运用。
C、目的解释高于文义解释。
D、目的解释要求我们不能按照字面意思来解释法律。
9、“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这段话选自马克思的下列哪篇著作:()A、《关于出版自由的辩论》B、《黑格尔法哲学批判》C、《共产党宣言》D、《巴黎手稿》10、我国《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对该法律条文的下列哪种理解是错误的?()A、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是法律原则B、格式条款本身追求的是法的效率或效益价值,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追求的是法的正义价值C、该法律条文是对法的价值冲突的一种解决D、该法律条文规定了法律解释的方法和遵循的标准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有二个至四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本大题共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1、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哪几项是错误的?()A、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B、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C、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D、法不受客观规律的影响2、关于法与宗教的关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法与宗教在一定意义上都属于文化现象B、法与宗教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特定人群的世界观和人生观C、法与宗教在历史上曾经是浑然一体的,但现代国家的法与宗教都是分离的D、法与宗教都是社会规范,都对人的行为进行约束,但宗教同时也控制人的精神3、孙某早年与妻子吕某离婚,儿子小强随吕某生活。
小强15岁时,其祖父去世,孙某让小强参加葬礼。
小强与祖父没有感情,加上吕某阻挡,未参加葬礼。
从此,孙某就不再支付小强的抚养费用。
吕某和小强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责令孙某承担抚养费。
在法庭上,孙某提出不承担抚养费的理由是,小强不参加祖父葬礼属不孝之举,天理难容。
法院没有采纳孙某的理由,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判决吕某和小强胜诉。
根据这个事例,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一个国家的法与其道德之间并不是完全重合的B、法院判决的结果表明:一个国家的立法可以不考虑某些道德观念C、法的适用过程完全排除道德判断D、法对人们的行为的评价作用应表现为评价人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4、“对于浪漫的武士而言,你承认他的淑女为一名美女并不够,如果你不承认她是上帝已造就的或将要造就的第一美人,你就要准备与他决斗。
所有人心里都有一种对理论知识的要求,这种要求是如此的强烈,以至于无法用别的方法获得,就只好在醉梦中寻找。
依愚之见,这种要求就存在于哲学家想证明真理为绝对的努力背后,存在于法律家对普遍有效的准则的追求背后,该普遍有效的准则名之为自然法。
”对霍姆斯这段话的意思理解错误的是()A、霍姆斯认为对法的本质属性进行追问是一件无意义的事情。
B、霍姆斯认为应当去追问法律的本质问题,尤其是对自然法的探询是值得称道的。
C、霍姆斯对法律家追求普遍有效的准则是非常赞同的。
D、霍姆斯认为法律家就应当去追求绝对化的真理。
5、下列何种表述符合权利与义务的一般关系?()A、法律权利和义务的对应关系B、社会生活中的对等关系C、功能发挥中的互动关系D、价值选择中的主从关系三、辨析题(请判断下列命题正误,并简要说明理由。
)(本大题共3 小题,每小题5分,共15 分)1、法律价值之间不可能存在冲突。
()2、程序正义在于通过对实体权利义务的安排,为社会提供一种秩序。
()3、实证主义法学派认为“恶法非法”。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2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20 分)1、简要回答法律在建立和维持社会秩序方面的作用。
2、简述正义与法律关系的学说并说明通过法律实现正义的基本方法。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5分)结合社会中的不平等现象论述人类的平等诉求及其法律保护机制。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小题,15分)位于重庆市主城九龙坡区繁华地带的一个危旧房改造项目工地中,二百八十户拆迁房屋已搬迁,仅剩一户未搬迁。
三年多来这里孤独地耸立着一栋二层小楼,小楼周围已向下挖空数米。
这座像“孤岛”一样的小楼照片在今年三月流传开来,被网友称为重庆甚至中国历史上“最牛的钉子户”。
重庆“最牛钉子户”的房主杨武、吴苹夫妇在现身两天内迅速成名。
据了解,夫妇俩要求开发商在原位置给其安置一套面积相同的房子,开发商未答应,并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行政裁定。
后双方协商未果,主管部门向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提出司法强拆的申请,法院作出杨武夫妇限期自行搬迁的裁定。
面对裁定,房主吴苹表示,他们“要用生命捍卫自己的合法财产”;杨武则重回空置两年、已被断水断电的小楼中,挂上国旗,打上“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横幅。
某位学者断言,个人在行使物权时,必须要顾及公共利益。
…这个公共利益如何界定…这需出台具体的规定来完善。
…在完善之前,根据目前公众对公共利益的认识,开发商建商业用房,一般来说不属公共利益范畴,所以,若《物权法》已生效,该“钉子户”应可胜诉。
另一位学者提出,认为吴苹一家拒绝拆迁的理由不涉及公共利益的观点是不成立的。
旧城改造本来就是一项涉及“公共利益”的事情,而且法院已经作出了裁定,认为拆迁是涉及公共利益的行为,如果吴苹一家自己不把房子拆掉,那么就是违法行为。
这位学者支持支持强制拆迁,认为法院已经下达了裁定,就要按照(法院的裁定)执行。
两位学者的意见都是根据物权法作出来的,关于什么是“公共利益”,他们的认识并不统一。
试根据法律与利益的相关理论和人权理论,谈谈你对这个案件的中出现的“公共利益”的争论。
答题要求:1、运用掌握的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七、材料分析题(本大题共1小题,15分)案件发生在两千多年以后,4299年春末夏初的纽卡斯国。
5月上旬,该国洞穴探险者协会的维特莫尔等五位成员进入位于石灰岩洞探险。
但当他们深入洞内时发生了山崩。
五位探险者发现受困后就在洞口附近等待救援。
由于洞穴地点地处偏远,山崩仍在继续,营救工作非常困难,而在营救过程中的一次山崩更是夺去了十名营救人员的生命。
与此同时,洞穴内五位探险者随身所带的食物有限,洞内也没有可以维持生命的动物或植物,探险者很可能会在出口打通前饿死。
在探险者被困洞穴的第三十二天,营救终获成功。
但当营救人员进入洞穴后,人们才得知,就在受困的第二十三天,维特莫尔已经被他的同伴杀掉吃了。
根据四位生还者的证词,在他们吃完随身携带的食物后,是维特莫尔首先提议吃掉一位同伴的血肉来保全其他四位,也是维特莫尔首先提议通过抓阄来决定吃掉谁,因为他身上刚好带了一副骰子。
四位生还者本来不同意如此残酷的提议,但在危急的情况迫使他们接受了这一建议,最终选定了一种掷骰子的方法来决定他们的命运。
掷骰子的结果把需要牺牲的对象指向维特莫尔,他于是被同伴吃掉了。
四位探险者获救后因营养失调而住院治疗。
出院后,四位获救者被指控谋杀维特莫尔。
初审法庭经过特别裁决确认上面所述的事实,根据纽卡斯国刑法的规定,法官判定四位被告谋杀维特莫尔的罪名成立,判处绞刑。
四位被告向纽卡斯国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法院意见:纽卡斯国最高法院由五位法官组成,他们分别是特鲁派尼、福斯特、基恩、汉迪和唐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