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验收现状评价应提供的资料和基本情况表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验收现状评价应提供的资料和基本情况表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验收现状评价应提供的资料和基本情况表

加油站(三级站)安全现状评价应提供的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4、场地产权(土地使用权)或租赁证明材料

5、公安消防部门验收意见书或消防检查意见书

6、电气检测报告

7、防雷检测报告

8、负责人、安全员安全培训证书

9、总平面布置图(应标明内部、外部的安全距离)

10、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名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

作规程

1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加油站彩色全景照片4张、油罐区彩照4张

13、职工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情况证明材料

14、原安全经营许可证

加油站现状评价基本情况表

加油站主要消防安全设施配备情况表

加油站(三级站)安全验收评价应提供的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4、场地产权(土地使用权)或租赁证明材料

5、工程(项目)规划许可证

6、公安消防部门验收意见书

7、电气检测报告

8、防雷检测报告

9、负责人、安全员安全培训证书

10、总平面布置图(应标明内部、外部的安全距离)

11、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名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

操作规程

1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加油站彩色全景照片4张、油罐区彩照4张

14、职工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情况证明材料

15、加油站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16、油罐合格证、加油机合格证、油罐检测报告

17、建设项目设立许可意见书、安全设施审查意见书、专家评审意见

加油站验收评价基本情况表

加油站主要安全消防设施配备情况表

柴油加油站(点)安全评价应提供的资料目录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3、场地产权或土地使用权、租赁证明材料

4、公安消防部门验收意见书或消防检查意见书

5、电气检测报告、检测单位质资证复印件

6、防雷检测报告、检测单位质资证复印件

7、负责人、安全员安全培训证书

8、总平面布置图(应标明内部、外部的安全距离)

9、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名单、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10、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加油站彩色全景照片4张、油罐区彩照4张

12、职工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情况证明材料

柴油加油站(点)基本情况表

柴油加油站(点)主要消防安全设施配备情况表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状评价)

应向省、市安监局提交的资料目录

1、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文件。

2、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保健品,安全设施、设备,作业场所防火、防毒、防爆和职业卫生,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奖惩等规章制度;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还应制定“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3、操作规程: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的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安全操作法和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作业安全规程。

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机构的文件。

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低于从业人员人数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的名单。

6、主要负责人(企业法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明。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取得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

7、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

8、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预案备案通知书。

9、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0、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11、法定单位出具的消防安全合格证明或具有资质的评价机构出具的消防专项安全评价专篇。

12、法定单位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证明及排污达标排放证明、检测报告。

13、标注安全间距的工程(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14、标注安全间距的企业与周边情况示意图(四邻距离图)。

15、其他相关资料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现状评价应提供的资料目录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主要负责人(企业法人)安全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安全培训合格证,

4、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及其他人员培训合格证

5、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或消防检查意见书

6、环保部门出具的“三废”检测报告或环保合格证明材料及检测单位质

资证书复印件

7、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及检测单位质资证书复印件

8、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锅炉等)检测报告及检

测单位质资证书复印件

9、常压储罐检测报告及检测单位质资证书复印件

10、主要设备装置一览表

11、工艺流程图、各工段的主要工艺参数

12、公用工程系统资料(水、电、气的来源及使用量)

13、安全设施一览表(见附表)

14、总平面布置图和区域位置图(应标明厂区内部各建(构)筑物之间的

安全距离、、厂区与周边最近建(构)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

15、企业设置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的安全管理文件

16、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名单

17、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18、岗位责任制

19、操作规程

20、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预案备案通知书

21、企业为职工配备劳动保护用品情况及劳保用品购买证明材料

22、企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23、安全技术说明书

24、安全标签

25、三年来事故处理(包括未遂事故)档案资料

26、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7、原安全评价报告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现状评价基本情况表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验收评价)

应向省、市安监局提交的资料目录

1、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文件。

2、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保健品,安全设施、设备,作业场所防火、防毒、防爆和职业卫生,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奖惩等规章制度;剧毒化学品

生产企业还应制定“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3、操作规程: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的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安全操作法和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作业安全规程。

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机构的文件。

5、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低于从业人员人数2%)的名单(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

6、主要负责人(企业法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明。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取得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

7、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

8、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预案备案通知书。

9、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10、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11、法定单位出具的消防安全合格证明。

12、法定单位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证明及排污达标排放证明、检测报告。

13、工程(项目)规划许可证和立项批准文书。

14、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竣工验收的批准文件(包括安全生产“三同时”相关安全许可意见书)。

15、标注安全间距的工程(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16、标注安全间距的企业与周边情况示意图(四邻距离图)。

17、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专家评审意见及整改情况报告。

18、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19、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情况报告。

20、其他相关资料(如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等)。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验收评价应提供的资料目录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主要负责人(企业法人)安全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安全培训合格证

4、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及其他人员培训合格证

5、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6、环保部门出具的“三废”检测报告或环保合格证明材料及检测单位质

资证书复印件

7、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及检测单位质资证书复印件

8、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锅炉等)检测报告及检

测单位质资证书复印件

9、常压储罐检测报告及检测单位质资证书复印件

10、主要设备装置一览表

11、安全设施一览表(见附表)

12、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13、项目(工程)总平面布置图和区域位置图(应标明项目各功能区之间

距离、厂区总平面尺寸、厂区与四邻建(构)筑物的距离)

14、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证复印件

15、试生产方案

16、试生产记录

17、试生产总结

17、试生产备案告知书

18、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专家评审意见及整改情况报告。

19、企业设置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的安全管理文件

20、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名单

21、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22、岗位责任制

23、操作规程

2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预案备案通知书

25、企业为职工配备劳动保护用品情况及劳保用品购买证明材料

26、企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27、安全技术说明书

28、安全标签

29、安全生产“三同时”相关安全许可意见书(项目设立许可意见书、安全设施设计审核意见书、验收意见书)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验收评价基本情况表

危化生产企业安全设施一览表

07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导则.doc

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导则 二○○三年八月八日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导则依据《安全评价通则》制定,规定了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和安全现状综合评价(以下简称:陆上油气开采安全评价)的目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和方法,适用于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 2.安全评价目的和基本原则 陆上油气开采安全评价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提高陆上油气开采的本质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和控制陆上油气开采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陆上油气开采安全风险,预防事故发生,保护企业的财产安全及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陆上油气开采安全评价的基本原则是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科学、公正、合法、自主地开展安全评价。 3.定义 3.1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是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各工艺单元的总称,包括勘探、钻井、井下作业和采油、采气及油气集输等。 3.2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预评价 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预评价是根据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方案”的内容,通过定性、定量分析,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危险、危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对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给予指导。

3.3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验收评价 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验收评价是在油气开采建设项目竣工、试生产运行正常后,安全生产设施验收前,通过对陆上油气开采建设项目设施、设备、装置的安全状况和管理状况的调查分析,查找该项目投产后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3.4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现状综合评价 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是在陆上油气开采生产运行过程中,通过对其设施、设备、装置的安全状况和管理状况的调查分析,定性、定量地分析其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对其安全管理状况给予客观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对运行管理和出现非常事件应采取的措施给予指导。 4.安全评价内容 陆上油气开采安全评价内容一般包括:进行油气开采重大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度评价;核实检查油气开采安全设备、设施的情况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对油气开采安全管理体系能否确保油气开采安全生产作出评价;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5.安全评价程序 陆上油气开采安全评价程序一般包括:前期准备;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划分评价单元;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做出安全评价结论;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评审等。 5.1前期准备 明确被评价对象和范围,收集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与评价对象相关的油气开采数据资料。 收集现场资料,进行现场调查。

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专项安全评价报告编写要求

《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专项安全评价报告》编写要求 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的陆上危险化学品企业均应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专项安全评价。 评价机构应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化工企业定量风险评价导则》(AQ/T 3046-2013)、《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公告”)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的有关要求,出具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专项安全评价报告,并对评价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专项安全评价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评价目的、评价范围、评价依据。 2、被评价单位概况介绍。 (1)简述被评价单位建厂时间、地理位置、占地面积、职工人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安全评价情况、重大危险源评估情况、安全管理现状等内容,明确生产或者储存规模。 (2)详细介绍周边环境及平面布置情况,特别是被评价单位周边敏感点情况(村庄、学校、影剧院等“13号公告”中要求的防护目标),应阐述厂区周边1km以内各防护目标情况,涉及高毒及以上气体的企业应阐述厂区周边2km以内的防护目标情况。 (3)简述气象条件、水文条件、地质条件等自然条件,气象

条件应包含十六风向的风速风频,年均温度,年均风速,大气稳定度等必要参数。 (4)简述被评价单位涉及的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原辅材料、产品、中间产品的包装、储存、运输情况。 (5)简述生产工艺流程和选用的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明确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分级、采取的安全控制措施、探测系统、隔离系统等情况。 (6)简述重要的公用工程情况。 3、风险辨识。 通过物质辨识和生产、储存装置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为安全防护距离计算打下基础。 运用风险分析方法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进行分析,辨识出潜在的危害事件,确定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类型,并对潜在的火灾、爆炸、毒物泄漏等事故场景进行分析和描述;利用事故统计、设备可靠性分析以及相关模型等进行事故发生基础概率分析;结合企业安全防护措施进行事故发生概率分析以使风险评价的结果更加接近企业实际。 可依据《化工企业定量风险评价导则》(AQ/T 3046-2013)和《基于风险检验的基础方法》(SY/T 6714-2008)对发生事故的概率进行判定,泄漏场景发生的频率小于10-8/年或事故场景造成的死亡概率小于1%时,在定量风险评价时可不考虑这种场景。 4、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计算。 依据“13号公告”、《化工企业定量风险评价导则》(AQ/T

安全评价资料清单最全版

(安全生产)安全评价资 料清单

1、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近三年产值及销售收入情况、人员机构变化情况、生产规模、产品、经济技术指标、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建立时间、投资额、占地面积、法定代表人、生产运营品种的名称、类别、数量等。 2)企业的周边环境情况(1)区域图和厂区平面布置图(2)气象数据、人口分布数据、场地水文地质等资料(3)单位周边 24 小时人口居住和活动分布情况 3)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的资格证、学历及从业经历;企业从业人员的学历情况。见各类负责人及专职 安全员明细表 4)生产工艺及设施设备简介: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以及控制方式、生产设备以及储存设施壹览表、安全技术控制指标。 5)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及数量: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中间产品)的种类及年生产量、储存的危险化学品(中间产品)的种类及储存 方式和规模、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及年用量。 6)公辅工程介绍:供水、供电、供气(汽)、供热、制冷、通 讯等情况以及具体的设施情况(包括循环水、新鲜水、消防水系统、排水系统、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处置措施;供电方式、且网 情况;系统采暖、通风方式、空分、空压、制冷、通讯)。 7)仪表及自控介绍:包括仪表控制及报警系统说明、仪表设备明细

8)运输情况说明(包括车辆、人员、单位相关资质),委托其他 运输单位运输的,应提供委托运输合同,内容应包含安全事故责任 划分条款,该运输单位车辆驾驶员证、押运员证等复印件。 9)消防情况包括消防设施配置图和消防队、消防人员的配置情况(包括消防队员名单),周围可依托的消防力量。 10)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生产工艺、设备、公辅设施、平面 布置等方面的变化情况说明;技改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介绍(设计、 施工、验收、监理、安全评价等相关说明或资料、资质) 2、营业执照(实施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土地使用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3、消防验收文件或消防年检 4、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包括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管理常设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 5、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复印件(电工、金属切割、锅炉司炉工、起重、压力容器、 电梯、厂内机动车辆、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冷冻工等) 6、主要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设立文件、应急救援预案及其发布文件、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的设立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当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其发布文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其发布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及其发布文件。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 (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生产单位现状的安全评价。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导则,同时,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局令第10号)《安全评价通则》(国家安全监管局安监管技装字〔2004〕37号)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 《职业安全卫生术语》(GB/T15236-94)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三、定义 (一)化学品 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二)危险化学品 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等。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指依法设立且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包括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 (四)中间产品 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为满足生产的需要,生产一种或多种产品作为下一个生产过程参与化学反应的原料。 (五)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 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或者其分公司、子公司所属的独立核算生产成本的单位。(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作业场所 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七)危险因素 对人造成伤亡或者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八)有害因素 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者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九)危险程度 对人造成伤亡和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尺度。 (十)有害程度

《陆上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陆上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编制说明 标准编制组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陆上油气管道安全监管纳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范畴后,陆上油气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依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进行编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对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要求不够细致具体,此外,油气管道建设项目适用的主要标准也有了更新完善,如新颁布了《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和《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都进行了修订。 为了促进油气输送管道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工作的推进,更好地实施对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的监督核查,进一步规范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的编制,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在总结陆上油气管道监管工作经验,听取重点地区、企业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开展《陆上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编制工作。 2.主要工作过程(起草过程): 2017年4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委托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石油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开展了《陆上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编制导则》(AQ标准)(以下简称《编制导则》)编制工作; 2017年6月,组织召开了《编制导则》审查会议;2017年12月,再次组织召开了《编制导则》审查会议;根据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 2018年4月,在山东省烟台市组织召开了审查会议,会议对标准进行了充分讨论,并明确了《编制导则》的结构和内容深度要求。 2018年5月,召开会议集中各专业相关人员和专家对《编制导则》细节进行修订,形成《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 在此期间,多次组织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及评价机构等,针对标准内容进行充分研讨和交流意见,将各方意见进行汇总和归类整理,并体现在《编制导则》中。 本标准将作为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编制的指导性文件。 二、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说明 (一)编制原则 1、编制导则结构: 参照结合《陆上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监总厅管三﹝2017﹞27号)及《安全设施设计编制导则》的体例格式,保持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结构一致性; 依据结合《安全验收评价导则》、《石油行业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写规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综合结合危化品安全监管及油气管道建设项目的特点,进行了细化、修改和完善。 (二)主要内容说明 本标准规定陆上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的内容与深度,本标准作

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完整版)

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 AQ8003-2007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7-01-04发布 2007-04-01实施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验收评价的程序、内容等基本要求,以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的编制格式。本标准适用于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或工业园区建设完成后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各行业或领域可根据《安全评价通则》和本标准规定的原则制订实施细则。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本(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AQ8001-2007 安全评价通则 安全验收评价程序 安全验收评价程序分为:前期准备;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安全验收评价结论,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等。 安全验收评价内容 安全验收评价包括: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分析;符合性评价和危险危害程度的评价;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安全验收评价结论等内容。 安全验收评价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评价:评价对象前期(安全预评价、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中安全卫生专篇等)对安全生产保障等内容的实施情况和相关对策措施建议的落实情况;评价对象的安全对策措施的具体设计、安装施工情况有效保障程制度;评价对象的安全对策措施在试投产中的合理有效性和安全措施的实际运行情况;评价对象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的建立与实际开展和演练有效性。 4.1 前期准备工作应包括:明确被评价对象及其评价范围,组建评价组;收集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安全预评价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工程监理报告、工业园区规划设计文件,各项安全设施、设备、装置检测报告、交工报告、现场勘察记录、检测记录、查验特种设备使用、特种作业、从业等许可证明,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报告、安全管理制度台帐、各级各类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落实情况等实地调查收集到的基础资料。 安全验收评价参考资料目录参见附录A。 4.2 参考安全预评价报告,根据周边环境、平立面布局、生产工艺流程、辅助生产设施、公用工程、作业环境、场所特点或功能分布,分析并列出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存在部位、重大危险源的分布、监控情况。 4.3 划分评价单元应符合科学、合理的原则。 评价单元可按以下内容划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符合性;设施、设备、装置及工艺方面的安全性;物料、产品安全性能;公用工程、辅助设施配套性;周边环境适应性和应急救援有效性;人员管理和安全培训方面充分性等。

(完整版)山东省石油库安全评价导则

山东省石油库安全评价导则 1 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石油库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程序、内容和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石油库的安全评价。 本导则不适用于石油化工厂厂区内、长距离输油管道和油气田的油品储运设施的评价。亦不适用于地下水封式石油库、自然洞石油库和人工洞石油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所有引用条文,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并应按最新版本修订本导则的相关条款。安全评价时,可根据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评价报告的实际评价内容,引用未列入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中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02)第141号)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二字[2003]38号) 《安全现状评价导则》(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规划字[2004]36号)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 《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的通知》(鲁安

监发〔2006〕52号)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2000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1999年版)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安全色》GB2893-2001

福建省小(2)型水库大坝(坝高15m以下)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福建省小(2)型水库大坝(坝高15m以下)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试行) 福建省水利厅 二○一三年十一月

前言 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适用于1、2、3级大坝,一般小型水库4级以下的坝可参照执行。在实际工作中,各地水利部门及评价单位普遍反映,坝高15米以下的小(2)型水库大坝参照《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编制评价报告,内容多、编制时间长、安鉴工作进度慢。省水利厅为了适应工作需要,与《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相衔接,适当简化安全评价内容,提高可操作性,决定组织编制《福建省小(2)型水库(坝高15米以下)大坝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 2013年5月,编制单位编制完成导则初稿;2013年6月6日,省水利厅在福州主持召开《福建省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评审会,厅建管处、厅项目评审中心、编制单位以及特邀专家参加评审会; 2013年6月14日省水利厅以闽水建管函〔2013〕24号文向各设区市水利局征求意见;随后编制单位根据各设区市水利局反馈的意见及建议,对导则进行修编完善。 本导则根据我省小型水库的特点,按照“可以简化就简化,不宜简化则保留”的原则,保留《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中防洪标准复核、渗流安全评价及结构安全评价等主要安全性评价内容,明确和简化以下内容: 一、明确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制格式、章节、附表及附图。简化安全评价报告章节,非安全性评价的章节予以合并、简化或删减,内容相近的安全性评价章节进行合并。 二、简化地质勘察工作。部颁导则对地质勘察的提法为“可根据需要对建筑物或坝基岩层进行补充勘探、试验或原位测试检查”,本

导则改为“已有地质资料或地质构造较简单的水库,可简化地质勘察工作或由地质人员进行查勘,提出地质报告”。 三、评价内容及标准具体化。明确各专项安全性具体分级标准和原则,明确具体的现场安全检查项目,明确工程渗流性态安全性的判断标准,明确大坝变形隐患是否危及大坝安全的判断标准等。 本导则解释单位:福建省水利厅 本导则主编单位:福建省大坝安全管理中心(省水利管理中心)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导则(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导则 (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187-66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导则(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 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 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程序、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在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16-87(20xx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15603-1995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18265-2000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劳部发[1995]56号《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公安部令1994年4月10日第6号《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 3.1经营单位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应与其向安全评价机构提交的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录B)相一致。 2新设立的经营单位应持有相关部门批准的文件,新项目应有竣工验收批准文件,其批准文件上的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应与其向安全评价机构提交的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相一致。 3.3租用场地、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持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 的通知 【公布日期:2004年9月8日】 【实施日期:2004年9月8日】 【法律类型:规范性文件】 【行业类型:危险化学品】 【颁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文号:监管危化字[2004]127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安全评价机构: 为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工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研究、编制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将本导则转发给辖区内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遵照执行。 二、在本导则试行过程中,如果发现存在什么问题,请及时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司联系。 三、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分支机构(分公司、子公司)或者设立2个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总部和设立2个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分支机构本部的安全评价,请参考本导则第九部分第(三)条第1项进行评价,并形成安全评价报告。 四、在本导则试行前,已经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并完成安全评价报告的,请按照本导则完善并形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或者生产单位安全评价报告;正在编制安全评价报告的,请按照本导则进行编制。 二○○四年九月八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生产单位现状的安全评价。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导则,同时,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局令第10号) 《安全评价通则》(国家安全监管局安监管技装字〔2004〕37号)

安全现状评价导则

安全现状评价导则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导则依据《安全评价通则》制订,规定了安全现状评价的目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和方法,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矿山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生产企业除外)安全现状评价。 2.安全现状评价目的 安全现状评价目的是针对生产经营单位(某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总体或局部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现状进行的安全评价,通过评价查找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确定危险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3.定义 安全现状评价 安全现状评价是在系统生命周期内的生产运行期,通过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设施、设备、装置实际运行状况及管理状况的调查、分析,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方法,进行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及其危险度的评价,查找该系统生产运行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并判定其危险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使系统在生产运行期内的安全风险控制在安全、合理的程度内。 4.安全现状评价内容

安全现状评价是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生产经营单位的要求进行的,应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设施、设备、装置、贮存、运输及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的安全评价。主要内容包括: 1)收集评价所需的信息资料,采用恰当的方法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2)对于可能造成重大后果的事故隐患,采用科学合理的安全评价方法建立相应的数学模型进行事故模拟,预测极端情况下事故的影响范围、最大损失,以及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或概率,给出量化的安全状态参数值; 3)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根据量化的安全状态参数值,进行整改优先度排序; 4)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 生产经营单位应将安全现状评价的结果纳入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和安全管理制度,并按计划加以实施和检查。 5.安全现状评价工作程序 安全现状评价工作程序一般包括: 1)前期准备; 2)危险、有害因素和事故隐患的识别; 3)定性、定量评价; 4)安全管理现状评价;

安全现状评价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安全现状评价需提供的资料清单及所属部门 说明:证书证件、检测报告应清晰并在有效期内,凡选样复印的应涵盖每套装置设施;除签字盖章的图纸外,其余资料可提供电子版及纸版;第4、5部分的资料不要求与清单全部对应,在相关资料中体现也可;第6部分所列为样表,提供相关台帐即可,但应包含样表中所列内容。 一、证件类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环部 2. 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环部 3. 安全标准化证书安环部 4.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安环部 5. 土地使用证或租赁合同安环部 6. 工伤保险缴费证明财务 7. 法定代表人、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含再培训页)安环部 8. 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其中一人的化工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证书及其简历安环部 9.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人员配备应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0号《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九条规定)安环部 10.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可选样复印,但复印件应涵盖所有特种作业工种如危险工艺作业、仪表自动化作业、电工作业、焊接与切割作业、起重作业、锅炉作业、制冷作业安环部 11. 压力容器作业、压力管道作业资产管理 12. 厂内车辆作业办公室储运叉车 13. 最近的工伤保险缴费证明,如由其他单位代为缴纳,应出具代为缴纳的证明办公室 二、检验类资料 1.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安环部 1. 防雷装置检测报水电 2.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法定检测报告安环部 3. 压力容器检验报告、使用登记证(如较多,可选样复印)资产 4. 锅炉检验报告、使用登记证资产 5. 起重机械检验报告、使用登记证(如较多,可选样复印)资产 6. 厂内机动车辆机械检验报告、使用登记证办公室 7. 安全阀的校验证书(如较多,可选样复印)安环部

WJ9049《民用爆炸物品安全评价导则》

WJ9049《民用爆炸物品安全评价导则》 编制说明 (送审稿) 二00九年五月

WJ9049《民用爆炸物品安全评价导则》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WJ9049《民用爆破器材安全评价导则》于2005年颁布实施以来,较好地指导和规范了民爆行业安全评价工作。然而近几年来,一方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先后颁发了AQ 8001《安全评价通则》AQ 8002《安全预评价导则》以及AQ 8003《安全验收评价导则》,这些标准较原规定有了更加具体的要求,而原WJ9049的许多内容已经不再适用;另一方面,过去的几年中,随着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颁发实施,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又发布了一系列管理规章,对中介机构安全评价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再就是经过几年来安全评价活动经验的积累,发现WJ9049有些内容也需要修订。因此,修订本标准是十分必要的。 2007年,在民爆器材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组织下,由原北京国科宏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杨祖一牵头组成课题组,编制了立项申请,经审批被列入2007年国防科技工业技术基础项目,编号M2120070206。 立项计划下达后,在民爆器材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组织下,课题组于2007年12月召开了课题开题会议,确定由杨祖一担任组长、肖月华、白春光、王春乐、尹利为编制组成员,其中杨祖一负责标准的总体构思、编制和协调工作,肖月华、白春光、王春乐主要参与技术内容的编制,尹利负责征求意见的汇总、整理、文字处理工作。需要说明的是后来因安评公司整合,北京国科宏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被整合为北京国科安联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后来的业务均以此开展工作。 2008年9月,编制组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并以民爆标技委秘书处名义向12个单位(主要民爆安评公司和相关单位)和标技委委员发出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5份。编制组经过讨论采纳了部分

安全评价报告编写规范

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写规范 安全评价报告是安全评价过程的具体体现和概括性总结。安全评价报告是 评价对象实现安全运行的技术性指导文件,对完善自身安全管理、应用安全技 术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安全评价报告作为第三方出具的技术性咨询文件,可 为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对评价对象的安全 行为进行法律法规、标准、行政规章、规范的符合性判别所用。 安全评价报告是安全评价工作过程形成的成果。安全评价报告的载体一般 采用文本形式,为适应信息处理、交流和资料存档的需要,报告可采用多媒体 电子载体。电子版本中能容纳大量评价现场的照片、录音、录像及文件扫描, 可增强安全验收评价工作的可追溯性。 目前国内将安全评价根据工程、系统生命周期和评价的目的分为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和专项安全评价四类。但实际上可看成三类,即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和安全现状评价,专项安全评价可看成安全现状 评价的一种,属于政府在特定的时期内进行专项整治时开展的评价。 安全评价报告应全面、概括地反映安全评价过程的全部工作,文字应简洁、准确,提出的资料应清楚可靠,论点明确,利于阅读和审查。 本部分主要包括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和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的规范格 式和主要内容。

安全评价报告格式 1 评价报告的基本格式要求 a)封面; b)安全评价资质证书影印件; c)著录项; d)前言; e)目录; f)正文; g)附件; h)附录。 2规格 安全评价报告应采用A4幅面,左侧装订。 3封面格式 3.1封面的内容应包括: a)委托单位名称; b)评价项目名称; c)标题; d)安全评价机构名称; e)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编号; f)评价报告完成时间。 3.2标题 标题应统一写为“安全××评价报告”,其中××应根据评价项目的类别填写为:预、验收或现状。

安全验收评价资料清单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所需资料清单 1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项目的投资单位、出资比例及单位概况。2建设项目的概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产品标准。 3相关批复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 项目立项备案文件 安全设立批复 安全设施设计批复 试生产方案备案 土地使用证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相关技术报告、设计及统计资料: 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 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试生产报告 工艺设施安全连锁运行情况 安全设施在施工前、后的检验、检测情况及有效性 安全设施在试生产(使用)前的调试情况 消防设计资料 初步设计资料 安全设施一览表 消防设施一览表 安全生产投入一览表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一览表 5由设计单位出具的竣工图: 总平面布置图

工艺流程简图 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 消防设施布置图 防雷防静电设施布置图 可燃及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分布图 监控设施布置图 6法定检测检验资料: 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 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资料及使用登记证(提供有代表性的资料,列出汇总表)安全附件的检测检验资料(提供有代表性的资料,列出汇总表)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资料 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检修、维护和法定检验、检测情况 其它设备及设施的检测检验资料 工伤保险缴费证明 7设计及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 消防设施设计单位 安全设施设计单位 初步设计单位 安全设施施工单位 土建施工单位 工程安装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 工程质量监督单位 8安全管理资料: 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 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上岗证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附汇总表)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导则(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导则(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导则(通用版)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程序、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在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16-87(2001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15603-1995《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18265-2000《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劳部发[1995]56号《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公安部令1994年4月10日第6号《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 3.1经营单位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应与其向安全评价机构提交的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录B)相一致。 2新设立的经营单位应持有相关部门批准的文件,新项目应有竣工验收批准文件,其批准文件上的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应与其向安全评价机构提交的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相一致。 3.3租用场地、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持有租赁合同,其租赁合同上的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应与其向安全评价机构提交的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相一致。 安全评价的基本内容 4.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经营单位

《陆上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导则》

《陆上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导则》 编制说明 标准编制组 《陆上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导则》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根据《关于申报2018年安全生产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政法函〔2017〕77号文)的要求,由胜利油田检测评价研究有限公司、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等2个单位共同起草编制《陆上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导则》,由胜利油田检测评价研究有限公司担任主编,进一步规范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写。 2.主要工作过程(起草过程): 2016年1月,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监管三司委托胜利油田检测评价研究有限公司、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制《陆上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编写组经过前期大量调研,现场考察,同时聘请管道业内资深专家进行指导,形成了《导则》初稿。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先后组织中石化和中石油安全主管部门及所属的管道设计、施工、运行、评价、研究单位,召开了审查会议,对《导则》进行了修改。2017年3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陆上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安监总厅管三[2017]27号文)。该《导则》目前作为本标准前期草案,已试行一年。 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期间,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会同胜利油田检测评价研究有限公司成立了《导则》AQ标准编写组,并收集了实际应用反馈意见,根据多方的反馈意见进行细致修订,在原27号文件的基础上形成了《陆上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导则》征求意见稿。 主要经历如下: (1)2017年12月-2018年1月,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了《导则》编写组,制定工作计划。编写组开展了前期调研工作,收集了相关资料。于3月中旬完成了《导则》初稿。 (2)2018年4月,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烟台组织中石化安全主管部门及中石油管道设计单位、安全评价机构,召开了《导则》初审会议,并邀请原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监管三司和有关专家对《导则》初稿进行了讨论,形成了修改意见。编写组对会议提出的审查意见逐条进行了研究分析,修改完善了《导则》,形成了送审稿。 (3)2018年5月,根据会议的修改意见,编写组聘请业内资深专家指导,进行了3次内部讨论,进行了修改完善。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组织编写组汇稿,最终形成了《导则》征求意见稿。 二、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说明 (一)编制原则 在本标准中针对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的评价范围、评价内容、报告的编写格式,提出规范要求,明确安全评价的目的和内容,以及评价过程中依据的各种资料。 本标准在制定的过程中严格执行GB/T1.1的要求,对标准进行认真的策划和编排,确保标准层次清楚、逻辑严谨、条理通顺,便于操作。 (二)主要内容 本次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如下:

安全预评价所需资料清单

安全预评价所需资料清单 一、被评价单位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包括地理位置、占地面积、建厂时间、投产时间、职工人数、安全管理人员、生产规模、产品品种数量等) 2、单位外部情况资料 1)所在地的自然条件资料 2)周边道路交通和交通管制示意图 3)周边的重要场所、区域,基础设施,单位分布情况 4)被评价单位周边24小时人口居住和活动分布情况 5)地理位置图和厂区平面布置图 二、单位有关证照等资料 1、营业执照(新建企业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安全资格证书(包括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4、可行性研究报告 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6、立项批复或项目备案确认书 7、项目规划许可证或项目选址意见书 三、安全生产管理资料 1、岗位设置及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 2、企业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文件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各生产岗位操作规程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设置和配备文件 6、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应急救援组织或应急救援人员的设置或配备的文件 2)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其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四、设备、设施资料 1、主要设备、设施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等。 2、辅助系统 1)储存设施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等 2)公用工程(水、电、气、风等) 公用工程清单,包括用水来源、年用量;用电来源、年用量、用电负荷等。 3)通讯、报警装置、设施清单,包括装置(设施)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

产厂家等。 3、消防系统。消防设施清单,包括设施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等。 五、物料及工艺资料 1、生产原料、辅助材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物,废物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危险性资料 2、生产原料、辅助材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物,废物的数量(年使用量) 3、生产原料、辅助材料、中间产物、产品、副产品、废物的分布情况 4、工艺流程图及说明 六、厂房等建筑工程资料 厂房等建筑工程清单,包括生产厂房、库房、辅助用房、办公、住宿等建筑物的面积、高度及结构等。 七、作业场所资料 1、作业场所清单 2、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清单 3、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八、安全设施资料 安全设施清单,包括设施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等。 九、重大危险源管理资料 重大危险源清单 十、事故应急救援管理资料 器材、设备配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运行状况等。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导则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 (征求意见稿)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为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进行安全评价,促进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而制定。 本标准的附录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技术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化工安全卫生技术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万世波、刘利民、孙维生、常虹、张翠云。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管二司负责解释。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程序、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在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16-87(2001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15603-1995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18265-2000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劳部发[1995]56号《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公安部令1994年4月10日第6号《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3.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 3.1经营单位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应与其向安全评价机构提交的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录B)相一致。 3.2新设立的经营单位应持有相关部门批准的文件,新项目应有竣工验收批准文件,其批准文件上的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应与其向安全评价机构提交的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相一致。 3.3租用场地、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持有租赁合同,其租赁合同上的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应与其向安全评价机构提交的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相一致。4.安全评价的基本内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