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供水管理规定(十六)
二次供水管理规定(十六)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
狭义的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委托合同进行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卫生、交通、生活秩序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活动;广义的物业管理应当包括业主共同管理的过程,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进行的管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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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供水管理规定(十六)1 目的保证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卫生检验标准,保障用户身体健康。
2 范围适用于接管项目二次供水的管理。
二次供水是指从一次配水网引入的水通过二次供水装置再次(或多次)提供给用户使用的生活用水。
3 职责3.1工程主管负责提出年度水池(箱)的清洗消毒申请及二次供排水操作人员的健康体检、业务培训的组织、联系工作。
并负责联系卫生部门的水质检查联系工作;3.2管理处负责发出停水通知,并向用户或单位解释停水原因。
4 工作程序4.1二次供水管理的要求4.1.1给排水工作人员负责水池(箱)的管理,要求每个水池(箱)(包括地下、楼顶)须结构完整,加盖、加锁,水口干净,并申办二次供水卫生合格证;4.1.2新建、扩建二次供水设施,须经供水管理机构和卫生防疫机构进行设计审定和工程验收。
4.2每年至少两次水池(箱)进行清洗及消毒;4.3通知维修部在每次水池(箱)清洗消毒计划实施前一天张贴停水通知;4.4放水为确保用户的正常用水,放水时间必须提前到清洗、消毒水池(箱)的前3小时,并记录在《水池(箱)清洗及消毒记录表》开始放水时间和结束时间;4.5二次供水的清洗消毒程序通过外委方进行,根据双方签定的协议,工作程序和施工安全由乙方负责,保证清洗后的水质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并向管理处提供清洗后水质的国家卫生防疫机构的检测报告;4.6注水在清洗工作结束后,开闸向水池(箱)注水,以达到标定水位高度。
二次供水管理规定

二次供水管理规定
是指对二次供水系统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法规、规范或标准。
这些规定通常涉及以下方面:
1. 设计和建设:规定了二次供水系统的设计标准和要求,包括水源选择、管道布局、水箱容量等。
2. 运营和维护:规定了二次供水系统的运营和维护的要求,包括供水压力和流量控制、定期检查和清洗水箱、监测水质等。
3. 水质要求:规定了二次供水的水质要求,包括回水水质、消毒剂投放量和频率等。
4. 安全管理:规定了二次供水系统的安全管理要求,包括灭火设施的设置、防火和防盗措施、应急处理等。
5. 监督和执法:规定了对二次供水系统的监督和执法机构及其职责,包括定期检查、巡查和处罚。
二次供水管理规定的目的是确保二次供水系统的安全、卫生和可靠性,保障用户的健康和利益。
这些规定可以由政府、行业协会、建筑设计单位、供水公司等制定和执行。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也会根据不同的用途和环境制定特定的管理规定,如商业建筑、住宅小区、工业园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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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二次供水管理办法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高层建筑日益增多,二次供水已成为城市供水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次供水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储存、加压等设施,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经储存、加压后再供用户的形式。
为确保二次供水水质、水压和供水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一、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1、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设施的选址应避开污染源,周围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
2、储水设备应选用符合卫生标准的材质,如不锈钢、搪瓷钢板等,严禁使用可能对水质造成污染的材料。
3、加压设备应具备稳定的性能,能够满足用户的用水需求,同时要具备节能、降噪等功能。
4、二次供水管道应采用耐腐蚀、耐高压的材质,并按照规定进行铺设和连接,避免出现渗漏和污染。
二、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1、明确管理责任主体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责任主体可以是物业服务企业、产权单位或者业主委员会等。
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二次供水管理制度,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2、定期巡检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巡检,包括检查储水设备、加压设备、管道、阀门等设施的运行状况,查看是否存在渗漏、损坏、锈蚀等问题。
巡检频率应不少于每月一次,并做好巡检记录。
3、清洗消毒储水设备应至少每半年清洗消毒一次,消毒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
清洗消毒后,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水质检测责任主体应定期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检测,检测项目包括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 值、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余氯等指标。
检测频率应不少于每季度一次,水质检测结果应及时向用户公示。
5、设施维修发现二次供水设施存在故障或者损坏时,管理责任主体应及时组织维修,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维修工作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并做好维修记录。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1为确保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保障业主身体健康,特制订本制度:一、认真学习国家对二次供水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要求,切实做好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工作。
二、持有效卫生许可证供水,卫生许可证悬挂于醒目位置。
三、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四、二次供水设施应加盖加锁,防止饮水安全事件发生。
五、保持周围环境卫生,周围10米内不得有污物等污染源。
六、每半年至少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一次(全年不少于2次),并进行清洗消毒效果检测。
七、专(兼)人负责二次供水管理,管理档案完善,各项资料齐全。
八、当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卫生、供水部门报告。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2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长沙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一、文首及第一段导语修改为“为确保我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作如下规定"。
二、第一条中"在其设计和选择使用的材料、涂料等都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修改为"应保证在建设选址、设计、施工过程中及所使用的材料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消毒。
"三、第二条中"建设单位应向所在区的卫生防疫部门申报,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现已投入使用的二次供水设施,也应向所在区的'卫生防疫部门申报,经检测合格后,方能继续使用"修改为"建设单位应向设施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增加一条作为第三条:"直接从事二次供水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方可上岗工作。
以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五、原第三条改为第四条,其中"应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监督、检测。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二次供水设施的卫生安全和水质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活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和管理二次供水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小区、办公楼宇、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等。
第三条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卫生管理知识和技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监控和维护。
第四条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并遵守相关的职业卫生安全规定。
第五条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设备,并按照要求正确使用和保养。
第六条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应当做好日常的巡查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有关设施卫生安全的问题。
第七条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应当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卫生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设施运行状态、维护记录和相关事故的处理情况。
第九条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与居民、业主的沟通和协商,共同维护设施的卫生和健康。
第二章设施建设与管理第十条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相关的卫生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并由专业的设计和施工单位负责完成。
第十一条二次供水设施的材料和设备应当具有相应的卫生安全认证,并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
第十二条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清洁消毒、维护维修、水质监测和故障处理等工作。
第十三条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应当按照相关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定期对设施进行全面清洗和消毒。
第十四条二次供水设施的维护维修应当按照相关的要求和规定进行,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五条二次供水设施的水质监测应当按照相关的频次和参数进行,记录监测数据并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异常情况。
第十六条二次供水设施发生故障或事故时,管理人员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保障供水安全,同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七条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自查和自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设施卫生安全。
二次供水管理规定模版(四篇)

二次供水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二次供水工程的管理,保障居民安全用水,维护公共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乡镇、小区等区域内的二次供水工程。
第三条二次供水工程包括供水管网、水箱、水泵等设施设备,以及与之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
第四条二次供水工程的建设、改建、扩建、运营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准入条件和技术规范。
第五条城市、乡镇、小区等区域内的二次供水工程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和运营。
第六条二次供水工程的运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和检修,确保供水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二次供水工程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二次供水工程的建设和改建第八条二次供水工程的建设和改建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按照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供水安全和水质合格;(二)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设施设备的选择和布置,确保供水设备的可靠性和经济性;(三)对供水管网、水箱和水泵等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在二次供水工程建设和改建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环保和生态安全;第九条建设和改建二次供水工程的单位应当履行相应的手续,包括土地使用手续、施工许可手续、环境影响评价等。
第十条建设和改建的二次供水工程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二次供水工程的运营和维护第十一条二次供水工程的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供水管理制度,包括供水计划、供水调度、供水管网的监测等。
第十二条二次供水工程的运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定期对供水设施设备进行巡视、检测和维护,并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水质问题。
第十三条二次供水工程的运营单位应当监测和控制供水的水质,确保供水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卫生标准。
第十四条二次供水工程的运营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保障居民用水安全。
二次供水管理规定精选

二次供水管理规定精选第一条为加强三台县城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防止饮用水污染,保证饮用水二次供水水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方法》及其它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以下简称二次供水)是指通过二次供水设施间接向用户供给生活饮用水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的二次供水设施是指将来自集中式供水的管道水另行加压、贮存、处理,再送至水站或用户的供水设施,包括高、中、低位蓄水池(塔、箱),管道,阀门,水泵机组,气压罐等。
第三条凡在公司供水范围内的二次供水设施适用本方法。
第四条三台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是我县二次供水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二次供水进行监督、管理。
三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二次供水进行水质监督和监测。
第五条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由公司根据市政管网布置情况进行水力计算为依据,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对水压要求超过市政供水能力的,建设单位应当建设二次供水设施,二次供水设施生活、消防应分别设置。
第六条二次供水设施的选址、设计和建造除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标准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并经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卫生局、公司审查合格前方可施工。
(一)选定的场所周围半径10米范围内不得有污染源;(二)涉及饮用水卫生平安的产品,必须取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卫生许可批文,确保无毒、无害;(三)水池壁坚实巩固、光滑、不渗漏,水池加盖加锁,池盖密封性能好,透气孔有防止蚊虫、异物进入池内的装置;(四)机泵室与储水池必须分建,储水池溢水管、泄水管不得与下水道直接相通,溢水口、泄水口位置应高于下水道最高水位。
第七条二次供水设施竣工后,必须经公司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公司才对其安装结算水表,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直接向最终用水户收取水费。
属于物业管理范围的,由物业管理公司和开发商负责;其余由产权单位、社区管理机构或住户负责。
2024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

2024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2024年的二次供水管理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提高供水质量和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以下是对该规定的____字详细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二次供水管理,保证供水质量,维护公共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乡镇的二次供水,包括自来水处理厂净化后经供水管网输送到各户的二次供水以及其他经过处理的水源供应的二次供水。
第三条二次供水应当严格遵守水质标准、供水设施管理标准,优化供水网络布局,提高供水服务质量,保障供水安全。
第二章水质标准第四条二次供水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水源水质、二次供水水质等标准。
第五条水源水质标准的执行应当参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确保水源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水质标准。
第六条二次供水的水质标准应当参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保证供水的卫生安全和适用性。
第七条供水单位应当对二次供水的水质进行定期检测,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确保供水质量符合标准。
第三章供水设施管理第八条供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供水设施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修供水设施,确保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供水单位应当对供水管网进行定期清洗、防腐保护,防止供水污染。
第十条供水单位应当建立供水设施维修台账,记录设施的维修情况、维修人员等信息,做到问题记录清晰、责任明确。
第十一条供水单位应当加强供水设施的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非法侵入和破坏。
第四章供水网络布局第十二条城市和乡镇应当根据供水需求和水资源状况,合理规划供水网络,避免供水管网盲区和供水压力不足的问题。
第十三条城市和乡镇应当加强供水管网的建设和改造,提高二次供水的覆盖面积和供水质量。
第十四条城市和乡镇应当加强热力管网与供水管网的协调,避免两者之间的交叉干扰和资源浪费。
第五章供水服务质量第十五条供水单位应当提升供水服务质量,保证供水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供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用户反映的供水问题,并向用户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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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供水管理规定(十六)
二次供水管理规定(十六)提要:工程主管负责提出年度水池(箱)的清洗消毒申请及二次供排水操作人员的健康体检、业务培训的组织、联系工作
二次供水管理规定(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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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保证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卫生检验标准,保障用户身体健康。
2
范围
适用于接管项目二次供水的管理。
二次供水是指从一次配水网引入的水通过二次供水装置再次提供给用户使用的生活用水。
3
职责
工程主管负责提出年度水池(箱)的清洗消毒申请及二次供排水操作人员的健康体检、业务培训的组织、联系工作。
并负责联系卫生部门的水质检查联系工作;
管理处负责发出停水通知,并向用户或单位解释停水原因。
4工作程序
二次供水管理的要求
给排水工作人员负责水池(箱)的管理,要求每个水池(箱)(包括地下、楼顶)须结构完整,加盖、加锁,水口干净,并申办二次供水卫生合格证;
新建、扩建二次供水设施,须经供水管理机构和卫生防疫机构进行设计审定和工程验收。
每年至少两次水池(箱)进行清洗及消毒;
通知
维修部在每次水池(箱)清洗消毒计划实施前一天张贴停水通知;
放水
为确保用户的正常用水,放水时间必须提前到清洗、消毒水池(箱)的前3小时,并记录在《水池清洗及消毒记录表》开始放水时间和结束时间;
二次供水的清洗消毒程序
通过外委方进行,根据双方签定的协议,工作程序和施工安全由乙方负责,保证清洗后的水质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并向管理处提供清洗后水质的国家卫生防疫机构的检测报告;
注水
在清洗工作结束后,开闸向水池(箱)注水,以达到标定水位高度。
并加盖加锁;
记录和报告
由工程主管负责安排整个清洗消毒的工作的协调配合,并负责记录清洗、消毒工作的全过程监控;
卫生防疫站的《卫生检测结果报告单》、《水池(箱)清洗检测报告单》原件交由办公室存档备查。
5相关文件
6质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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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池清洗及消毒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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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池清洗及消毒记录表》附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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