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诚信托陷入兑付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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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介材料“漏洞百出” 中诚信托有意埋雷?

推介材料“漏洞百出” 中诚信托有意埋雷?

2.8%。 神秘的接盘人帮助中诚信托 闪过了灭顶之灾,维持了信托业界 刚性兑付的神话,同时将振富能源 煤矿 项目 这 颗雷埋 在 另 一 个 暂 时 不为人知的地方。 山西柳林县 的 某高 层 人 士近 日向 《 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为该 项目 兜 底 的是中 国 华融 资 产 管 理 股份有限公司。 12 日, 记者向华融 资 产发 函
100% 股 权本已 由 振富质押 给 中 诚 信 托 , 但 3.5 亿元 转让 款 被山西省政 府 、 柳林县 民营实体经济 组织 民 间 融 资 风 险化 解 领 导组 办公室划 走 绝 大 部分 ,信 托 专户收到的数额不 足 1 亿元。 振富 的 民 间借 贷危机 引 发并 加 重 了中 诚 信 托·诚 至金开 1 号 的 险情。 账 内与 账 外融 资 在 风 险 爆 发 时已不 再区分 。 从 2012 年年中 起即 参与 处 置 振富 能源融 资 风 险化 解 工 作的 吕梁市 某 金融 领域 负责 人在 私 下 谈话 中 告诉记 者, 虽 然 中 诚 信 托 在 最 后时 刻找 到 “ 贵 人”, 涉 险 过关 , 但 他 个 人并不 看好 中 诚 信 托危机 之 后的 “ 资 产 盘活 ” 进程 , 因 为 资 产 实 在太差。
中 诚 信 托未 予 重视 的 另 一 个 情
中诚信托 · 诚至金开 1 号兑付 危机 在 该计划 “ 最 后时 刻 ”—— — 2014 年除夕这天神奇 突 围, 其 结 果是在以实际运行状况兑付与 “ 刚 性 兑 付”之间 做 了 个 折 中, 但 基本 偏向于刚性兑付。同意工商银行付 款安排的投资者,只是损失了第三 年 部 分 利 息 —— —从 10% 降 为
100% 山西三兴 煤焦有限 公 司 120 万吨 ( 2011 年 6 月底 前复产) 100% 准格尔旗 杨家渠煤 炭有限责 任公司 60 万 吨 ( 内蒙古在 产矿井) 100% 山西吕梁 交城黄草 沟煤业有 限 公 司 90 万 吨 (技 改 矿 井) 100% 山西紫鑫 集团吕梁 交城神宇 煤业有限 公司 90 万吨 ( 技 改矿井) 资料来源:中诚 · 诚至金开推介材料 80% 柳林县振 富煤焦有 限 公 司 ( 2000 万 元)

中诚信托刚性兑付事件发生反应分析

中诚信托刚性兑付事件发生反应分析

中诚信托刚性兑付事件发生反应分析作者:蒋烨骏来源:《今日财富》2016年第18期中诚信托兑付危机最终落定为本金安全、利息损失的结局,此事对中国证券市场投资者长久以来形成的信托产品“刚性兑付”预期产生了重大冲击,也折射出中国信托产品乃至金融监管等多方面存在的问题。

本文从中诚信托的具体事件出发,首先回顾了事件发生的始末及相关产品特性等,深入分析刚性兑付产生的三大主因,并探讨了这一事件反映出的问题对中国金融监管改革方面的启示。

一、中诚信托事件概述(一)中诚信托产品介绍。

中诚信托“诚至金开1号”矿产信托计划于2011年2月1日正式成立,为期36个月,到期日为2014年1月31日。

首期信托计划资金募集规模达到人民币11.117亿元。

按照合同约定,这一项目又在当月28日启动了第二期扩募,募集规模19.183亿元,总计为30.3亿元,托管银行为工行,预期收益率9.5%-11%。

银行收取发行费用4%。

信托资金将对振富集团增资用于煤炭整合中煤矿收购价款、技改投入及资源价款等支出,增资后,信托计划持有振富集团49%股权,集团实际控制人王平彦父子持有的另外51%股权也质押给中诚信托。

该信托计划尽管表面上为股权投资,但实际为附带到期回购条款的类债权融资(明股实债),回购对价是优先级资金基础上溢价17%(年化),即为融资成本,在信托计划到期前3个月,振富将回购信托计划持有的49%股权。

而在信托运行期间,振富需按约定支付股权回购保证金及股权维持费,以确保到期股权回购顺利进行。

(二)中诚信托交易结构。

(三)中诚信托刚性兑付事件发生始末。

2012年5月11日,振富集团实际控制人王平彦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山西柳林县警方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当地公安机关认定的情形是,王平彦私下以4分到5分的月息吸收了31名债权人的4.3亿元资金。

“诚至金开1号”兑付风险开始浮现在公众面前。

2012年6月26日,中诚信托发布了《2010年中诚—“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临时报告(一)》的情况说明:振富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于本年度第二季度新增3笔诉讼案件,经查均因账外民间融资所引发。

中国信托业刚性兑付论文

中国信托业刚性兑付论文

中国信托业刚性兑付论文【摘要】刚性兑付在短期内是符合中国信托业发展实际的,一时间难以打破。

发达市场的成功经验可以借鉴,但是现阶段中国资本市场还不够成熟,如果按照欧美成熟市场的发展模式来经营,很可能会引发不可想象的问题,甚至于一场灾难。

【关键词】兑付危机刚性兑付金融监管2014年中国信托违约第一案中诚信托诚至金开1号兑付危机,历时40天终于落下帷幕,投资者最终选择保本损息规避风险。

其实,从2012年开始信托兑付问题就逐渐显露,兑付危机时有发生,但是每次都以“刚性兑付”收场。

此次,被寄予厚望的中诚信托依然遵守了游戏潜规则,刚性兑付似乎成了信托的“紧箍咒”。

所谓“刚性兑付”从字面就可理解,就是信托公司保证信托计划到期时分配给投资者本金及一定的收益,如发生兑付危机信托公司自行承担。

事实上,我国并没有法律条文规定信托公司必须进行刚性兑付,这只是信托业的一个不成文规定。

而现在,这个不成文规定已被判定为信托业发展的“毒瘤”。

刚性兑付该何去何从?我认为目前盛行的对刚性兑付的批判之词过于夸张,或者说并没有从我国信托业发展实际考虑这个问题。

1978年我国信托业恢复发展之初,完全是“摸着石头过河”。

信托一开始就不是按照西方发达国家比较完善的模式施行,行业定位不明确等问题早已埋下根源。

在我国信托业发展短短30年间,就已经经历了六次大整顿,从2007年开始才步入正轨。

面对金融业这样一个基础薄弱的成员,适当的成长期是必要的,否则只会将其扼杀在摇篮中。

在短期内,刚性兑付对于信托来说是必要的。

首先,信托行业发展。

我们已经提到,我国信托从发展之初就存在诸多问题,然而信托业发展之快令人咋舌。

如今信托业已经超越保险业成为仅次于银行业的第二大金融产业支柱,这种井喷式发展很大程度上归功于信托业的刚性兑付。

在30多年的发展中,信托公司面临的竞争环境也越来越激烈。

多种多样的基金产品、银行理财产品,甚至于刚刚发展起来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以余额宝为代表),这些金融产品或多或少都有保证收益率的特点。

信托产品“刚性兑付”的法学思考--以中诚信托兑付案为例

信托产品“刚性兑付”的法学思考--以中诚信托兑付案为例

信托产品“刚性兑付”的法学思考--以中诚信托兑付案为例熊月圆【摘要】“中诚·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发生兑付危机时,“刚性兑付”成为本案焦点问题,金融界主流观点是主张打破“刚性兑付”,让“买者自负”投资风险。

这一观点是否具备法理依据?我们应辩证地看待“刚性兑付”现象,对于不真正的“刚性兑付”应加以明示,对于真正的“刚性兑付”自然不存在打破问题。

在中诚信托兑付案中,中诚信托公司的兑付行为因其未尽受托人信义务须承担法定赔偿责任而产生,是真正的“刚性兑付”,不应打破。

【期刊名称】《河北金融》【年(卷),期】2016(000)009【总页数】3页(P25-27)【关键词】信托产品;刚性兑付;法学;案例分析【作者】熊月圆【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上海 20004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30.82011年2月1日,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文简称为中诚信托)推出一款信托产品——“中诚·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下文简称“诚至金开1号”),截至2011年3月,该信托产品共募集30.3亿元资金。

“诚至金开1号”的投资者基本上是中国工商银行(下文简称为工商银行)的私人理财客户,信托计划为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推荐的煤炭整合项目,融资者是山西振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为振富能源集团)。

“诚至金开1号”信托计划持有振富能源集团的股权比例为49%,所募资金主要用途是对振富能源集团进行3年期股权投资,到期回购,振富能源集团将股权投资款用于煤矿收购价款、技术改进投入、洗煤厂建设资金、资源采购价款以及受托人认可的其他支出。

该信托计划预期收益分为两部分:投资额在300-1000万元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0%,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1%,每年分配一次信托收益。

2012年5月11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振富集团实际控制人王平彦被山西柳林县警方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公安机关认定,王平彦私下以4-5分/月的利息吸收了31名债权人资金,金额高达4.3亿元。

信托风险频现,刚性兑付有变

信托风险频现,刚性兑付有变

信托风险频现,刚性兑付有变近日,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了二季度末信托公司主要业务数据。

数据显示,截至6月30日,信托资产达到55382.2亿元,比上季度末增加2366.13亿元,增幅达4.46%,信托管理资产规模再创新高。

与此同时,信托业风险不断凸显,引发业界关注。

信托业风险是否真的到了不可控的地步,多米诺骨牌要倒下了么。

个别信托产品风险频现上半年,一度受到市场热捧的房地产信托、矿产资源信托及艺术品信托风险凸显,令业界充满担忧。

个别信托产品风险凸显:在房地产市场受到持续严厉宏观调控的情况下,一些房地产信托提前兑付,个别房地产信托则延期兑付;中诚信托30亿矿产信托陷高危迷局;雅盈堂事件暴露出艺术品信托在高收益的同时也面临高风险。

是房地产信托的集中兑付期,而房地产正面临史上最严厉的调控,市场风险不断显现并加剧,房地产信托面临集中兑付风险。

根据中金公司研究数据,到期的房地产信托资金量将达到2500亿。

部分信托公司不看好房地产后市,为避免到期难以兑付的情况出现,上半年多款房地产信托产品提前终止清盘。

与此同时,个别到期的房地产信托产品则延期兑付。

虽然在刚性兑付机制下,房地产信托不能兑付的情况不会大规模出现,但是个别信托产品仍面临兑付风险,而提前终止和延期兑付也都给者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业界对房地产信托担忧加剧。

房地产信托收紧之后,矿业因成为难得能支撑信托融资高成本的行业受到信托公司欢迎。

然而矿产资源本身的属性,使得它在某些方面的风险或许比房地产还要高。

6月份,中诚信托的“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因被曝融资方涉及账外民间借贷而使得矿产信托兑付风险被市场关注。

“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成立于2月1日,信托计划项下资金用于对山西振富集团增资,首期信托募集资金规模为11.17亿元;当月28日启动第二期募集资金19.183亿元,两期产品共募集资金30.3亿元。

这起事件因涉及金额巨大被市场广泛关注。

事实上,矿产资源信托的风险年初已有显现。

中诚信托30亿矿产兑付案

中诚信托30亿矿产兑付案

信托产品违约的各方责任
一、2013-14年信托产品刚性兑付
1.五矿信托无奈4亿兜底地产计划
争议的焦点在于,4亿元信托资金中,受让荣腾置业60%股权的2.5亿是否属于股权投资;以及合同违约主体归属。

2.新华信托三成产品募集延期
新华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中,大多是房地产信托。

新华信托信托资产投资于房地产的金额为287亿元,占整个信托资产的41.49%。

3.吉林信托承接金融掮客项目被骗1.5亿
自年初发行一款陵园信托产品后,市场上已连续数月鲜见吉林信托的集合信托产品发行。

吉林警方证实,吉林信托涉及一桩1.5亿元的骗贷案。

4.华业地产10亿房地产信托无法偿还
华业地产无法偿还10亿房地产信托到期无法偿还,拟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协议进行债务重组,与华融的债务重组只是一种新的资金获取方式。

5.华澳信托再遇兑付风险
华澳信托于2011年6月发行了长昊1号产品,募资8亿。

一年之后,长昊1号回笼资金仅有1亿多,如果光耀不能凑足3亿元,优先级A类将面临延期。

6.浙江广厦信托兑付压力大
无论从信托融资总规模,还是从信托规模占净资产比例等指标看小地产公司如浙江广厦、南国置业等,面临更大的到期风险。

二、中诚信托30亿元的基本情况
四.解决方案
2014年1月27日下午得到的通知是只兑付本金,第三年剩余部分利息不兑付,如果能在协议上签字,本金在31号前能够到账。

诚至金开1号信托计划三年存续期间,前两年利息已按照10%向投资者兑付,第三年只兑付2.8%的利息,还差投资者7.2%的一年期利率部分的利息。

信托产品的“刚性兑付”该打破了

信托产品的“刚性兑付”该打破了

信托产品的“刚性兑付”该打破了韩柏60余家公司,管理着超过10万亿巨额资产,近三年行业年均增长率高达57%,并在2013年超越保险、仅次银行,一跃成为国内金融业老二,这就是我国的信托业近几年走过的路程。

然而,在这些炫目数字和骄人成绩光环照耀下,信托业在泛资管竞争和金融混业大潮的冲击下面临着日益艰难的抉择,向前是日渐消失的制度红利、向右是难以持续的传统业务,向左是尚难把握的资管业务。

在资产规模和高额利润的驱动下,“刚性兑付”已经成为一剂猛药,确保信托产品的高效募资和高速扩张。

随着信托项目规模的不断放大,为每一个出问题的项目埋单正在变得越来越困难。

中诚信托此次30亿矿产能源项目危机,最令业内担忧的就在于最终如何确保兑付,该项目一旦违约,冲击力不亚于次贷危机!据悉,2014年到期信托金额和2013年相比将超过50%,整个信托行业的刚性兑付都面临严峻考验。

一直保持刚性兑付,信托公司最终就可能不堪重负。

因此信托业应该早做准备,建立起风险缓释和化解机制,并在投资者中深入普及“买者自负”的投资理念。

一、信托违约风险谁承担?2014年1月31日,正是农历大年初一,喜迎新春的一个美好日子。

但是,对于中诚信托旗下规模高达30亿元的一个信托理财产品——“诚至金开1号”信托计划的投资者来说,这个春节却很可能不很舒服。

按照计划,这个信托产品将在这一天到期兑付。

过去几周,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并由某银行代销的这个信托产品面临兑付危机。

信托产品的借方是一家民营煤矿企业(山西振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经宣布破产,留下59亿元的总债务,而其总资产不到5亿元。

1月31日,此次兑付危机最终以第三方接盘的方式收场,中国信托业“刚性兑付”的潜规则,并没有在马年第一天被打破。

涉及700多名投资者、资金规模达30.3亿元的中诚信托“诚至金开1号”兑付危机终于尘埃落定。

根据信托计划的约定,对于投资额为300万元的投资者,该信托计划分别按照9.5%、10%、10%的年化收益率分配三次信托利益。

刚性兑付是信托危机的毒药

刚性兑付是信托危机的毒药

刚性兑付是信托危机的毒药本刊记者谭保罗 2014年02月11日尽管还有投资者声称将继续索要利息,但中诚信托的本次兑付危机总算大体落定。

从信托法理来看,中诚信托和工行这两家“央企”都没有对30.3亿的信托计划进行“刚性兑付”的义务,而最终,投资者仍拿到了全部本金,以及不菲的年均收益。

危机得以化解,固然证明了“央企信托”强大的资源协调能力,但事件最重要的价值并不在于商业,而在于社会和政治层面。

不难发现,在中国经济转型的关键时刻,断然没有央企高管愿意吃下债务违约的第一只“臭螃蟹”。

单。

这种显失公平的“成本转嫁”,总能大行其道。

更重要的是,收益率堪比麦道夫“庞氏骗局”的信托,由于“刚性兑付”的存在,竟可以零风险!在一向缺乏风险教育和风险意识的金融市场,人为地扭曲风险定价的原则,将可能为更大的危机埋下伏笔。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提到,要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而“刚性兑付”无疑是市场的失败。

央企信托一家信托界的“央企”,要摆平30.3亿的兑付危机并不是难事。

2012年5月,中诚信托“诚至金开1号”的3年信托期限尚未过半,其投资企业振富集团的实际控制人王某便因高利贷而被刑拘。

之后,兑付危机持续发酵。

在到期日2014年1月31日之前的几天,事件进入高潮,并迅速收尾:投资者可拿回本金,但最后一年的收益不保。

有投资者透露,算上前两年的受益,摊平下来,3年平均收益仍可达到7%。

目前,3年定期存款的基准利率不过4.25%,投资者说不上亏。

作为代销商和受托方,工行和中诚信托都声称并未“兜底”。

看起来,这是一个完美的多赢局面——当然,那家接盘这笔“亏本生意”的第三方隐蔽的“真正诉求”才是问题的关键。

不过,谁来接盘其实也没那么重要。

“诚至金开1号”下面的“冰山”有多大,“刚性兑付”能兑付到何时,这些才是未来要面对的问题。

“难道真的让振富能源破产清算吗?当地政府同意吗?下岗职工怎么安置?清算了,投资者就满意了吗?”用益信托工作室首席分析师李旸认为,第三方接盘的处理结果属于“预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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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诚信托陷入兑付危机
近日,中诚信托30 亿元信托产品面临兑现危机,这可能直接改变信托业的游戏规则,导致刚性兑付这一潜规则被打破。

据称,近年来,信托行业的规模不断扩大,刚性兑付难以长期持续。

据悉,近日,中诚信托投资山西振富能源集团的30 亿元信托产品因融资方无力如期还款,陷入兑付危机。

我们在密切关注他们怎么处理,包括信托公司和地方政府,这30 亿元的兑付可能改变信托行业的游戏规则。

一位信托项目经理坦言。

2013 年12 月20 日,中诚信托旗下产品诚至金开1 号,突然向投资者发布公告,称无法按照预期值兑付当期收益。

公开资料显示,中诚信托于2010 年推出2010 年中诚-诚至金开1 号集合信托计划,管理期限为36 个月,也就是2014 年1 月31 日到期。

经过先后两次募资,该产品募集总规模为30.3 亿元,主要用于对山西振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由振富能源公司将股权投资款用于煤矿收购价款、技改投入、洗煤厂建设、资源价款及受托人认可的其他支出,托管银行为工商银行。

30 亿元(优先级信托受益权)由工商银行向社会投资者发售,3000 万元(通常级信托受益权)由山西振富集团实际控制人王于锁、王平彦父子认购。

但是在2012 年5 月11 日,振富集团副董事长王平彦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立案当天被刑拘。

此前有称,中诚诚至金开1 号项目将如期兑付,其中将会由担任该项目的资金托管和代销行的工行承担主要责任,中诚信托承担部分责任。

但有消息称工行方面曾明确表示,只代为推介信托计划,风险化解的主要责任在信托公司,工行不会出面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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