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辅导室工作守则.doc

合集下载

中学心理咨询室规章制度

中学心理咨询室规章制度

中学心理咨询室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和改进我校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依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和《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等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心理咨询室宗旨中学心理咨询室以“关爱学生,促进成长”为宗旨,致力于提供专业、温馨的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提高心理素质,形成积极健康的心态。

第三条咨询员守则1. 热爱心理咨询工作,积极投身于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事业,关心学生成长。

2. 具备专业的心理咨询技能,定期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3. 保持热情、真诚、同情心的态度,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隐私。

4. 严格遵守心理咨询室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咨询记录和案例讨论总结。

5. 对来访学生的个人信息和案例资料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6. 与来访学生保持客观、专业的咨询关系,不得有超越咨询关系的言行。

7. 若遇自身能力局限,应及时转介学生至其他专业心理咨询机构或咨询员。

第四条来访者须知1. 来访者应真诚地陈述自己的心理问题,与咨询员进行充分的沟通,以便获得更好的咨询效果。

2. 来访者有权自愿选择是否开始或终止心理咨询,咨询员仅提供专业建议。

3. 心理咨询的目的是助人自助,咨询过程以学生为主角,鼓励学生自主解决问题。

4. 来访者不应将心理咨询视为万能良药,应保持合理的期望值。

5. 来访者有责任遵守心理咨询室的秩序,尊重咨询员和其他来访者。

第五条心理咨询室管理1. 心理咨询室工作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岗,保持工作日常化、规范化。

2. 保持心理咨询室内环境整洁、舒适,营造温馨的咨询氛围。

3. 咨询员应及时整理来访者资料,做好分析和总结,严守保密原则。

4. 咨询员若不能当场解决问题,应查阅相关资料并在约定时间给予解决。

5. 心理咨询室应在一定时期内归档咨询情况,便于查阅和跟踪。

6. 爱护心理咨询室内公共财物,离开时关好门窗,及时上锁,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守则

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守则

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守则一、心理辅导教师基本态度1. 客观实事:心理辅导教师应保持对被辅导者客观实事的态度,不过度羡慕或批评,避免主观介入。

2. 维护被辅导者的自尊心:心理辅导教师应注重被辅导者的感受,充分尊重他们的自尊心和尊严,力求产生良好的心理环境,让被辅导者从心理辅导中体验良性的社会待遇。

3. 坚持双方互助的原则:心理辅导教师应在被辅导者的有效诱导下,采取双向信息交流的方式辅导被辅导者,辅导过程中双方恪守平等互信的原则,当被辅导者状态改变时,能及时引导被辅导者了解自己的状态。

二、心理辅导教师的服务实施1. 激发被辅导者的期望:心理辅导教师应对被辅导者挖掘和激发其期望,让被辅导者去除内心负面情绪,创造良好的情绪,以充分发挥被辅导者自身的潜能。

2. 实施有效的解决方法:心理辅导教师应用有效的解决方法来教会被辅导者如何处理自己所遇到的问题,在有效处理问题时应考虑情境,并对每种情况单独处理。

3. 教授正确的观念:心理辅导教师应在被辅导者的期望的正确引导下,通过教授正确的观念,激发被辅导者的积极情绪,传授正确的判断及应对方法,促进被辅导者正确处理问题,及时作出正确自我认识及调节,加强自律能力,避免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三、心理辅导教师的管理和控制1. 加强被辅导者的自律能力:心理辅导教师应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被辅导者的自律能力,包括调节情绪、控制情绪,提高自制力及面对困境的能力,促进被辅导者的发展。

2. 管理被辅导者的身心:心理辅导教师应加强对被辅导者的身心健康的管理,提高他们的自我管理能力,帮助他们正确适应社会环境、健康发展。

3. 防止被辅导者受伤害:心理辅导教师应将辅导内容和目标正确运用于被辅导者,防止任何损害被辅导者客观利益的情况出现,以免被辅导者受到伤害。

心理咨询室工作原则

心理咨询室工作原则

第一条保密—守信原则
第二条理解—支持原则
第三条发展—成长原则
第四条启发—自助原则
第五条鼓励—支持的原则
第六条积极心态培养原则
第七条来访者自愿的原则
第八条重大决定延期的原则
第九条时间与感情限定的原则
1、心理老师应做到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心理健康辅导专业工作。

2、心理老师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

3、心理老师必须平等对待学生,信任学生,在与来访学生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

4、心理老师要用学生能理解的语言向来访学生解释本校心理辅导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以及来访学生的自身权利,使他们能明确了解这些问题。

5、心理老师必须严格遵守心理咨询室的工作原则。

6、心理老师应遵循教育发展的模式向学生提供帮助。

7、心理老师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测验时,必须遵守我国颁布的《心理测验工作者道德准则》,按心理测验的规范进行。

8、心理老师在帮助学生的过程中,应努力动员并争取班主任、教师以及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9、心理老师必须了解学生心理辅导的局限性和自身的局限性,在自己职责和能力范围内开展工作,对学生提出超出自己职责和能力范围的要求,不能予以满足。

10、心理老师必须始终注意保持和来访学生关系的纯洁性,不得与来访学生及家长建立心理辅导及教育关系以外的其它关系。

心理疏导服务规范

心理疏导服务规范

心理疏导服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院心理疏导服务质量,提高患者的心理健康水平,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心理疏导服务的全部工作人员,包含心理医生、护士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第二条心理疏导服务是指医院为患者供应的心理健康咨询、辅导、治疗等一系列服务。

其目的是帮忙患者缓解心理困扰、改善心理健康情形。

第三条心理疏导服务应本着公平、公正、保密和敬重患者自主权的原则。

工作人员应乐观自动,有责任感,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沟通技巧。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四条心理疏导服务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倾听患者心理问题,予以适当的劝慰和支持;2.分析患者心理问题的原因,供应专业的心理咨询;3.进行心理评估,订立个体化的心理干涉计划;4.实施心理治疗和心理干涉措施,帮忙患者解决心理问题;5.与医院其他科室协同搭配,实施综合治疗方案;6.监测患者心理疏导服务效果,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第三章服务流程第五条患者接受心理疏导服务的流程应包含以下几个阶段:1.报到登记:患者到达心理疏导服务科室后,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及相关信息手记;2.初步评估:由专业心理医生对患者进行初步问诊和评估,了解患者的重要心理问题;3.订立治疗方案:依据评估结果,订立个体化的心理干涉方案;4.实施治疗:依照订立的治疗方案,进行心理治疗和干涉措施;5.效果评估:定期对患者进行效果评估,调整治疗方案;6.治疗结束:治疗实现预期效果后,由医生书面告知患者治疗结束。

第四章服务守则第六条心理疏导服务的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守则:1.保密原则:严格遵守患者的隐私权和患者信息保密制度,不得将个人隐私泄露给任何第三方;2.专业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和伦理规范,具备肯定的心理学知识背景,不得随便予以医疗建议;3.敬重原则:敬重患者的权利和意愿,不得强行干涉患者的决策;4.限定原则:在服务范围内,明确告知患者心理疏导服务的目的、过程和风险;5.沟通原则:重视与患者的良好沟通,与患者建立良好的关系,加添服务的有效性。

心理辅导室规章制度范本

心理辅导室规章制度范本

心理辅导室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心理辅导环境,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发展,树立正确的心理观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心理辅导室是学校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与辅导服务的场所,学生可以在辅导室中获得专业的心理指导,解决内心问题,并提升心理素质。

第三条心理辅导室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学生排解负面情绪,增进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增强学生的应对能力。

第四条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主动选择是否前往心理辅导室接受心理咨询与辅导服务,辅导师应当尊重学生的选择,保证学生的隐私。

第五条所有心理辅导师均需要经过专业培训,在辅导师进入岗位前需进行评估和审核,确保其具备良好的心理素养和辅导能力。

第六条心理辅导室接受师生和家长的监督,对心理辅导室的工作进行评估、评审和反馈,不定期组织评估小组对心理辅导室的工作进行检查。

第二章:心理辅导室的设施与服务第七条心理辅导室应该保持一个安静、温馨的环境,保证学生接受心理服务时不受外界干扰,有利于心理咨询的开展。

第八条心理辅导室应当装备必要的心理咨询器材和资料,如心理测试工具、心理测验题等,以便为学生提供全面的心理服务。

第九条心理辅导室应当制定详细的接待制度,负责接待学生来访,记录学生信息,保证心理咨询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心理辅导室应当定期举办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心理问题解答等活动,提升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

第三章:学生心理咨询的程序和规定第十一条学生在心理辅导室进行心理咨询服务前,需要填写心理咨询申请表,并认真填写个人信息。

第十二条学生心理咨询服务需提前预约,避免排队等待,心理辅导师应当严格按照预约时间为学生提供咨询服务。

第十三条学生在接受心理咨询服务时,需要保持耐心、配合心理辅导师的工作,遵守心理辅导室的纪律和规定。

第十四条在心理咨询服务中,学生有权拒绝回答某些问题,心理辅导师需尊重学生的选择,保证学生的隐私和权益。

第十五条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学生与心理辅导师之间的交流内容仅限于心理问题,不得涉及学生的其他个人信息。

心理辅导室工作制度(4篇)

心理辅导室工作制度(4篇)

心理辅导室工作制度服务对象:贾戈中学全体同学、老师、家长服务原则:保密、平等、尊重、信任服务内容:1、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2、帮助解决个体的心理困惑3、开展团体心理咨询与治疗4、调查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建立配套的心理档案。

服务方式:1、编印心理健康教育宣传资料2、开设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3、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4、开展个别心理辅导(面谈、电话、网络、信件四种途径)5、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团体心理施测与调查、课外心理兴趣小组活动)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中午11:20—12:30其余时间心理辅导老师都在心理辅导室,随时欢迎来访。

对心理辅导老师的要求:1、咨询师必须严格遵守心理咨询的职业道德,不泄露求助者的个人隐私。

2、校内的心理辅导室免费向本校学生、老师及学生家长开放。

3、在心理辅导室门外放置留言本和笔各一件,以供学生留言说明预约咨询要求。

教师须及时在留言本上注明,约定时间等待来访者。

一、辅导室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按时下岗二、辅导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三、辅导人员在咨询或者辅导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

四、辅导人员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五、辅导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六、辅导人员要为来访者严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

七、辅导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

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八、辅导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或者辅导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九、辅导人员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可介绍到他处就医。

十、辅导测量用表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不可外借。

十一、辅导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十二、对非工作人员,非辅导人员要阻挡入室。

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被辅导者应秉着三“诚”态度即。

“诚实”、“诚恳”、“诚心”。

不得以玩玩的心态来对待。

十四、被辅导者在接受辅导人员的辅导过程中,应该虚心认真的和辅导人员进行交流,讲述自己即将或者要面临的困惑和问题。

学校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守则(2020最新版)

学校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守则(2020最新版)

学校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守则一、总则1、XX省中小学心理辅导教师须获得由XX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认定颁发的“XX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并按照资格证书规定的等级职责实施相应范围的辅导工作。

2、中小学心理辅导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包括防治心理疾病和提高学习生活质量。

3、中小学心理辅导教师的首要责任是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与潜能,并保障其权益。

在辅导过程中应鼓励学生的自我成长与发展,以助人自助为辅导宗旨,避免其养成依赖辅导关系的习性。

二、尊重来访者的权益4、心理辅导教师应尊重来访者的自主决定权。

来访者有接受或拒绝辅导的权利,心理辅导教师在辅导前应告知辅导关系的性质、目的、过程、技术的运用、限制及损益等,以帮助来访者做决定。

5、心理辅导教师不应向来访者做不实的承诺,不可夸大辅导的效果,或隐藏辅导的副作用。

心理辅导教师应给予来访者询问的机会,并且做出适当的回答与解说。

唯有当来访者对于心理辅导的相关疑问获得澄清,且来访者表示同意接受辅导,心理辅导才可以正式开始。

6、心理辅导教师应根据来访学生的需要、能力及身心状况,与其共同研拟辅导计划,讨论并评估计划的可行性及预期的效果,尽量尊重来访者的自主决定权,并为其最佳利益着想。

7、心理辅导教师在开展辅导服务时,应尊重来访者的文化背景与个别差异,不得因年龄、性别、种族、国籍、出生地、宗教信仰、政治立场、生理残障、语言等因素而予以歧视。

三、心理辅导教师的专业责任8、心理辅导教师应觉知自己的专业知识与能力限制,不得接受或处理超越个人专业知识与能力的个案。

9、心理辅导教师应对自我的身心状况提高警觉,若发现自我身心状况欠佳,则不宜从事辅导服务,以免对来访者造成伤害。

必要时,应暂停辅导服务。

10、心理辅导教师在辅导过程中应谨言慎行,避免对来访者造成伤害。

应觉知自己的价值观、信念、态度和行为,不得强制来访者接受自己的价值观。

11、心理辅导教师提供辅导时,应设法就问题的界定、改变的目标、使用的技术及咨询的预期结果与来访者达成较一致的看法。

学校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5篇)

学校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5篇)

学校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一、服务宗旨热情关怀、真诚沟通、无私奉献、助人自助。

二、服务目标:认识自我、悦纳自我、欣赏自我、完善自我。

三、服务原则透视心灵、关注成长、抚触生命、保密互信。

四、服务方式当面咨询—由心理咨询老师直接为师生解答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心理困惑和心理问题。

网络咨询—通过或者发邮件的方式与心理咨询老师进行沟通和交流。

其他方式—通过书信、电话等方式进行交流。

五、咨询师守则1、热爱心理咨询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咨询技能。

2、态度热情、真诚,富于同情心。

3、工作认真负责,做好咨询记录,并定期进行案例讨论和工作总结。

4、对来访者的有关材料、个案予以保密。

5、与来访者保持客观的工作关系,不得超越。

否则,应立即终止咨询关系。

6、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测验时,必须遵守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学测量专业委员会颁布的《心理测验工作者道德准则》,按心理测验的规范进行,不滥用心理测验,科学、客观地使用测验结果。

7、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咨询者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8、遵循身心发展的规律向学生提供帮助,立足于启发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接纳自己,自己帮助自己,自强自立,健康成长。

9、若因自身局限而不能进行咨询时,咨询师应及时将来访者转介其他咨询机构或者咨询师。

心理咨询室工作职责1、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

充分利用广播、展板、板报、网络等形式,以及心理健康教育周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2、开设心理健康教育选修课,传授心理调适知识和方法,提高学生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和社会生活适应能力。

3、不断开拓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和途径。

利用心理影片展播、心理健康专题讲座、主题班会、团体辅导等多种形式对心理健康知识进行大力宣传,消除学生的心理困惑,提高学生应对心理问题的能力。

4、开展调查研究,剖析学生心理现象。

帮助师生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心理问题,并为学校的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心理健康辅导室工作守则
心理健康辅导室工作守则
一、心理辅导老师应该热爱心理咨询工作,不断致力于专业实务、教学、服务与研究,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并推动这一事业的发展。

二、心理辅导老师应与当事人建立良好的关系,并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并保护其利益,不得为满足个人之需而牺牲当事人的利益。

三、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当事人许可,不泄漏当事人秘密的信息,如果当事人的行为可能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造成伤害时,心理辅导老师可以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

四、在进入辅导关系之前或同时,如有必要,辅导室应向当事人说明自己的专业资格,以及咨询目的、技巧、程序上的规则及可能影响咨询关系的限制。

五、辅导室与当事人之间的对问题的界定、预期的目标、采取的策略及可能的结果等,双方必须了解、并取得一致的协议。

六、心理心理辅导老师只能接受其专业范围内的个案,如果老师发现无法帮助当事人,应作好适当的转介建议。

七、在团体咨询前必须对参与者进行筛选,尽量避免团体活动开始后,成员间的不适或伤害。

关于团体成员的自我暴露,咨询师必须事先设定守密标准。

八、在进行心理测试之前,辅导室必须向当事人说明测验的内容和目的,并在测试结束后作出慎重的专业解释,测试结果必须保密。

九、在一切辅导活动中,辅导师应注意咨询关系有助于当事人心理成长,应尽量避免当事人对辅导师的过分依赖。

十、辅导师应定期参加培训、研讨,提高咨询水平,保持身心健康。

十一、按时上班,坚持心理辅导的经常化、规范化。

学校心理咨询室的服务项目
1、个别辅导包括:学习障碍、考试焦虑、人际关系、异性情感、社会适应、青少年行
为问题、个性培养、潜能培养
2、团体辅导包括:潜能开发、人际交往、讲座、演讲
3、心理测量:智力测量、焦虑自评测量、性格气质倾向测量等
学校心理咨询室的服务方式:
1、心灵沟通:设置心理辅导室,每周周二至周五中午1:00—2:30,周一至周五下午5:30—7:00专人值班。

预约电话:
2、qq沟通()、悄悄话信箱
3、团体心理辅导活动
4、举办心理讲座
心理健康辅导室简介
教研组成员:
专职教师:(兼)
兼职教师:班主任及全体科任老师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内容
1.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特点和现代健康新观念;
2.树立正确的自我意识;
3.建立合理认知;
4.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塑造健康人格;
5.建立积极的心理挫折承受机制;
6.培养良好的学习心理;
7.培养创新精神和创造性思维;
8.人际交往中的心理调适;
9.考试心理调适;
10.恋爱心理的调适;
心理辅导老师的心理角色规范
(一)不是教导,是引导;
(二)不是训诫,是接纳;
(三)不是侦查,是了解;
(四)不是遏止,是疏导;
(五)不是做作,是真诚;
(六)不是解答,是领悟。

心理辅导老师的道德准则
(一)为辅导对象绝对保密,不对任何人泄漏有关情况。

(二)实事求是地为辅导对象做出客观性诊断,不含任何个人的偏见与成
见。

(三)热情接纳辅导对象,对前来咨询者保持尊重、理解、信任的态度。

(四)对咨询辅导对象反应的情况要认真分析,审慎研究,不做任何轻率的结论。

(五)对咨询对象要负责到底、跟踪观察,以保证其心理总是得到彻底解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